此非智算所及,偶然见之耳。荀卿有言:“今夫亡针者,终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见之也。”心之于虑亦然,要在至诚求之不已也。楚金之求狱情,何以异于此哉?是亦尽心之效也。
问题:裴光、江琛、张楚金三者是什么关系?裴 光与徐敬业是什么关系?
设想:裴光承认笔迹是他的,却不承认反书是他写的。如何解开这个谜呢?你有办法吗?
评述:此案断结,虽系偶然,但张楚金所为有无称道之处呢?
词句:补出下列句子的主语
1、以为与徐敬业的反书 2、告之 3、又不移前供称
答案:
答案:裴光是被告、江琛是原告、张楚金是办案人。裴光与徐敬业毫无关系,所谓反书是罗织的罪名。
1、江琛 2、江琛 3、裴光的交代欸
译文:唐朝垂拱年间,罗织之事兴起。湖州的佐史江琛,窃取了刺史裴光写的判书,把字挖割下来,拼凑成文,伪造成一封写给徐敬业的谋反信。武则天派御史前去审查,裴光供称:“字是我的字,话却不是我的话。”前后共去了三个御史,都不能断决。有人推荐张楚金善于辨案,武则天便命他再去核查。裴光仍不改变先前的供辞。张楚金忧愁烦闷,仰卧在窗边,见日光穿过窗户,透射进来,便拿了谋反信对着日光看,结果发现信上的字都是修补粘贴而成,平看看不出来,对着日光看就都看清了。于是把州县的官吏召集在一起,要来一盆水,命令江琛把谋反信扔到水中,结果字字解散,江琛叩头认罪。武则天命令将江琛先决杖一百,然后斩首。
这不是靠机智地推测案情所能解决的,只是偶然发现罢了。荀卿说过:“如今有人丢了针,找了一天也未找到,后来找到了,并不是因为眼睛变得更加明亮了,而是偶然低下眼睛看到了它。心对于所思虑的事情也是如此,关键在有一片诚心,求之不已。张楚金的研究案情,与此有什么不同呢?这也是他尽心于事的结果呀。
《初中课文文言文——张楚金解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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