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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写人散文

时间:2025-09-23 08:29:00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迟子建写人散文,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迟子建写人散文

山在我眼中就是一个大的果品店,你想啊,春天的时候,你最早能从那吃到碧蓝甘甜的羊奶果,接着,香气蓬勃的草莓就羞红着脸在林间草地上等着你摘取了。草莓刚落,阴沟里匍匐着的水葡萄的甜香气就飘了出来,你当然要奔着这股气息去了。等这股气息随风而逝,你也不必惆怅,因为都柿、山丁子和稠李子络绎不绝地登场了,你就尽情享受野果的美味吧。

除了野果,山中还有各色菜蔬可供食用,比如品种繁多的野菜呀,木耳和蘑菇呀,让人觉得山不仅是个大的果品店,还是一个蔬菜铺子。但只要你稍稍再想一想,就知道它不单单是果品店和蔬菜铺子了,你若在山中套了兔子,打了野鸡和飞龙,晚餐桌上有了红烧野兔和一道鲜亮的飞龙汤,山可不就是个肉食店么!

如果这样推理下去的话,也可以把山说成一个饮品店,桦树汁和淙淙的泉水可以立刻为你驱除暑热,带来清凉;而且野刺玫和金莲花的花瓣又可以当茶来饮用。不过,在那些勤劳、朴素的人的心目中,山也许只是一个杂货铺子,桌子的腿折了,可以进山找一根木头回来,用工具把它修理成桌腿的形状;秋季腌酸菜时找不到压酸菜的石头了,就可以去山中的河流旁扛回一块。而山在那些采药材的人的心目中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定是个中药铺子无疑!

山真的是无奇不有,无所不能。我们那些居住在山里的人家,自然就过着靠山吃山的日子。没有采过山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而由于我自幼就是个饕餮之徒,所以我进山采的都是与吃有关的东西。

野果中,最令人陶醉的就是草莓了。它的甜香气像动人的音乐一样,能传播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的时候闻着它,比吃它还要美妙,所以常常是采了草莓果归来,会用线绳绑上一绺,吊它到窗棂上,让它散播香气。只一天的工夫,满屋子就都是它的气息了。

采山也不总是浪漫的。比如有人采都柿时着上了草爬子,就很倒霉。草爬子专往人的软组织里叮,而且有一些是有毒的,能致人于死地。你采山归来,若是觉得腋窝和腿窝发痒,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了,要赶紧脱光了衣服仔细检查,否则它会钻进你的皮肉中去。我就见邻居的一位大娘让草爬子给叮在了腋窝的地方,她抬着胳膊,她的家人擎着油灯照着亮儿,用烟头烧那只已把触角探进皮肉中去的草爬子。我发现一些坏东西很怕火,比如狼,比如草爬子,怪不得传说中做坏事的人死后要下地狱,原来地狱中也是有火的啊。

当然,被草爬子和蛇袭击的毕竟是少数,而且你可以在上山前采取预防措施,如将裤腿和袖管系牢,让它们无孔而入,所以不必在采山时过分地提心吊胆。当然,也有人在采山时出了大事故的。比如一个姓周的年轻男人,他采木耳时遇见了熊,尽管他聪明地躺下来装死,爱吃活物的熊丧失了吃他的欲望,但它还是在离开前拍了他的脸一下,大约是与他做遗憾的告别吧。熊掌可非人掌,这一巴掌拍下去,姓周的半边脸就没了,他丢了魂魄不说,还丢了半边脸和姓名,从此后大家都叫他周大疤瘌,因为他痊愈后凹陷的那半边脸满是疤痕。

还有一个采山人是不能不说的,她姓什么,我们并不知道,她丈夫姓王,大家就叫她老王婆子。她个子矮矮的,扁平脸,小眼睛,大嘴,罗圈腿,走路一拐一拐的,屁股大如磨盘,所以你若是走在她背后,等于看一头跛足的驴拖着磨盘在行走。老王婆子平素不爱与人往来,不是呆在她家的屋子里,就是劳作在菜园。她是个山里通,知道什么节气长什么,更知道山货都生长在什么地方。她采山,永远都是单枪匹马的。她采木耳最拿手,只要是阴雨连绵了两、三天,一晴了天,她就进山了。谁也不知她去哪里了,可她晚上总是满载而归,颤颤巍巍的肥厚的黑木耳能晒满房盖,让过路者垂涎欲滴、羡慕不已。

不过你要是打探她在哪儿采回来的,她总是很冷淡地说“山里“,她说得也没错,但其实等于白说。曾经有人悄悄在她采山时尾随到她身后,可她进山后总是能巧妙地把他们给摆脱了,那些宝贝山货的栖息之地成了永远的谜。为了这儿,她在我们那个小镇的名声和人缘都不好。老王婆子的命运最后也是悲惨的,她未到老年就得了半身不遂,瘫倒在炕上,再也无法采山去了。很多人解气地说,这是报应,让最能采山的自私的人进不了山,她等于是看着金山,却无法把它揣在怀里,那种凄凉和痛苦可想而知了。

关于采山人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各自都有家室的男女互相看上了,在小镇里没机会成就好事,就借着采山的由头,被人给撞见;再比如一个受婆婆欺负的小媳妇不敢在家中发泄不满,上山后择一个无人的地方,就是一通哀哀的哭,让听到的人以为鬼在嚎;再比如采山人迷了山,两天两夜下不来山,他的家人就组织亲戚举着火把上山寻找,而迷山的人呢,他却迷在离村落不足一里的地方,如同被灌了迷魂汤,就是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成为大家的笑料。那些老一辈的采山人,大都已经故去了。他们被埋在他们采山经过的地方,守着山,就像守着他们的家一样。

篇2:迟子建写人散文

我们那幢房,邻里间的关系是分外融洽的。那是一栋东西向的板夹泥房子,呈长方形,共住着四户人家。东面住着一户祖籍湖南的夫妻,他们有六个孩子,三男三女;西头人家的主人是个木匠,他家有五个孩子。住在中间的是我们家和另外一户,我家挨着湖南人家,而与木匠家相邻的那户似乎总也住不长,今年是姓张的一对年轻夫妇,明年可能又是姓李的。住这户的人家不太爱与邻里交往,他们多是外地来的,与本地人总有些格格不入,显得落落寡欢。所以围栏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邻居间的交往主要靠的是女主人,而女人交往的方式就是串门。串门也可说是家与家之间的外交,女人生性是琐碎的,所以这种家长里短的外交在增进友谊的同时,也难免生出是非。我就见过不少因串门而绝交的邻居,深究起来,她们居然都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绝交的。比如张家的女人去了李家,正赶上人家吃晚饭,李家的女人就热情地添上一双筷子请张家的女人尝尝她的手艺。张家女人大大咧咧的,就实话实说哪道菜做得不好,并把做这道菜的窍门告诉给她,李家女人自然觉得在自家男人面前丢了面子。偏偏张家女人第二天晚饭时又会把自己做的同样的一道菜送过来,李家的男人吃了赞不绝口,你想李家女人能高兴吗?她找个借口,说是自己家的鸡讨厌,老爱溜到张家拉屎,脏了人家的院子,就砍来几捆柳条,把两家共用的院子隔开了,各走各的门,从此后两家也就疏远了,各过各的日子。

我喜欢到东头的湖南邻居家串门。他家喜欢把条肉吊到灶房的房梁下,由着油烟熏烤。时间久了,肉会渐渐风干,变成酱红色,并且会掉下乳白的蛆来。一看到蛆,我就联想到厕所,心想他们家怎么把肉变成厕所里的东西才会吃,真是奇怪啊。可他们家把它切成片蒸熟后,却吃得津津有味的。一到春节,我们家的山东亲戚会寄来一包花生米,而他们家的湖南亲戚寄来的则是一箱通红的干辣椒,大家就互送一些品尝。我爸爸喜欢把干辣椒放到炉盖上烤酥,捏成碎末撒到萝卜条汤里。我呢,也把他家的东西当成自家的来使,我家的扁担硌肩膀,挑水时我见他家的扁担闲着,就取来用,用后放归原处即是了。如果家里来了客人,凳子不够使了,就去他家拎回两个。他家呢,发面团时没了面引子或者是做鱼时要块干姜,也会到我家来取。后来这家的男主人在冬天伐木时出了事故,人受了重伤,被送到哈尔滨后截掉双腿,也没能保全住性命。邻居没了男主人,逢年过节的,他家就会传来女主人的哭声,母亲这时就得叹着气过去宽慰她。可偏偏是祸不单行,又过了两年,她的二女儿得了急病死了,从此后就很难看到她的笑脸了。冬天时,两家都打了不少木柴没处垛,大家就自然而然地把它们摞到两家的院子中间,他家一垛,我家一垛,有了一道不高也不矮的屏障,从此就各用各的院子。又几年过去,这位失去了丈夫和二女儿的邻居,又失去了大女儿,此时她已变得麻木了。我常见她失神地站在菜园里看天。过年的时候,母亲总打发我去她家和她说话,让她转移对已逝亲人的思念。

偶尔我也会到西头的木匠家去。我喜欢看他打桌子、椅子和躺柜,一看到他打棺材,就远远避开了。我喜欢他给活人打东西,一给死人打,我就惊恐。后来他家也死了一个女儿,我觉得他家也是鬼影憧憧,不敢去了。我早期作品那股浓郁的死亡气息,与这种童年生活经历不能不说没有关系。

我们那个小镇邻里间没有围栏的历史,最后因为一件轰动全国的杀人案而彻底宣告结束。与我们家隔着一条道的,有一幢住着四户人家的房子。中间的两家因为处得好,就用一个院子。一户姓张,是瓦匠;一户姓蓝,男主人在县城的派出所上班,女主人在家打理家务。女主人很俊俏,戏也唱得好,生产队年终唱戏时,她是绝对的主角。姓蓝的由于在城里上班,每天骑着自行车早出晚归的。也许由于他有工作,而这工作又比较显赫,腰间挎着枪,他看上去有些自负,见了小镇的人,也不爱打招呼。突然有一天,他开枪杀死了瓦匠夫妻以及他们的一个儿子。姓蓝的自知被捉到后必死无疑,他用刀砍自己的脖子,企图自杀。可是他在杀自己上比较手软,没有杀死,我在枪响后跑到出事现场,目睹了姓蓝的躺在地上,脖子上咕噜噜冒着血泡的情景。他被抢救过来后交代,他家和瓦匠家共用一个院子,他在县城上班,他怀疑整天呆在家中的瓦匠对自己貌美的妻子心怀不轨,所以想把他们一家斩尽杀绝。

此案一出,整个小镇的人都惊呆了。人们私下议论说,如果两家不是合用一个院子,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看来家与家之间的围栏是必要的。从此后,那些不设置围栏的邻居,都先后竖起了围栏;有了围栏的人家,则加高加固了它。而小镇邻里间的关系总不像过去那么融洽,相互警惕得多了,女人们连门也串得少了。只是邻里间的动物和家禽还一如既往地保持它们之间的亲密交往,让人们在透出冷漠之气的人际关系中,仍能感受到一丝温暖和一脉平和之气。

篇3:迟子建写人散文

这世上最出色的染匠,一定就是秋霜了。只要它来了,青山就改变了颜色。初霜来的时候,树叶只是微微转黄,这时节的山峦看上去更像是洋溢着丰收气息的麦田。到了第二场霜降临之后,浅黄的树叶变得金黄或浅红,山峦有如戴上了一顶顶红黄相间的呢毡帽。而如果你沐浴着第三场更为浓重的霜走进森林,你是想看到什么颜色就能看到什么颜色。树叶大多是金黄和金红的,但也有黄中带粉、粉中含翠、翠中生红、红中隐紫、紫中有褐的,这时的山峦分明就是一个春天的花园,五彩缤纷的。我们把此时的山峦称做“五花山”。

五花山簇拥着我们的`时候,大雁向南飞了,河水流动得平缓了,天空中的云朵没有盛夏时多了,天显得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人们把形形色色的菜籽吊到山墙上,开始了秋收。而秋收中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起土豆。

土豆既能做蔬菜,又能当主食,还能作为家畜的饲料,在那个粮食需要定量供给的年代,土豆被广泛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家种上一、两亩,那算是少的了,平平常常的人家都要有三、四亩;而那些人口多的人家,种七、八亩是很普通的。所以说秋收在我们那里,等于是“起土豆”的代名词。人们见了面跟对方说的话往往是“起土豆了吗”,或者是“你家今年能收多少麻袋土豆”?

起土豆的工具是二齿子和三齿子。当然也有四齿子,但它因为密度高而容易伤着土豆,用它的人家很少。二齿子和三齿子是铁制的,它们的形状常使我联想到“M 和N”的拼音字母,一握着它们,就老是想发鼻音。人们去离家较远的大地起土豆时,要拉起手推车。去的时候,手推车上放置着二齿子三齿子、空的麻袋、土篮等工具,当然,也要带上水壶和午饭。回来的时候,饭没了,水壶也空了,先前还明晃晃的铁齿上沾满黑油油的泥土,手推车上满载着用麻袋摞起来的土豆。若是赶上晴好的天气,车行起来还不吃力,而要是赶上秋雨连绵,路面的水洼一个连着一个的话,车轮往往会陷在泥泞中,几个人合力拉它,它也只是徘徊,最后只得回镇子朝养了牛的人家借牛,把手推车给从泥潭中拖出来。所以那些养了牛的人家,一到起土豆的时候就很牛气。

人们把土豆运到家后,会把它们划分为三类:又大又光滑的是最好的,它们会被下到菜窖中,一部分作为来年的种子,一部分留做食用。那些中不溜的属于第二类,它们也会被下到菜窖中,作为越冬蔬菜。而那些跟驴粪蛋一样小的、青着半边脸的、被铁齿刨得满脑子都是窟窿的,属于最次的一类,它们通常是被埋在菜园的坑里,没被冻着时由人削削拣拣地随吃随取,等雪降临之后就喂了猪了。

土豆地都在山下开阔的平地上,所以起土豆累了,就可以坐在地上欣赏五花山。这时候再鲜艳的鸟进了森林,也会慨叹自己的羽毛不如树叶绚丽。山峦此时就是一幅连着一幅的流金溢彩的油画,会看醉了你。所以当你再低头刨出一墩土豆时,就觉得那大大小小的土豆不是乳黄色的了,而是彩色的了,看来丰富的色彩也会迷了人的眼睛。人们回家的时候,手推车上麻袋的缝隙中往往插着一支小孩子歇息时跑到山上折来的色彩纷披的树枝,它像一枝灿烂的花,把秋天给照亮了!

溜土豆就是在收获过的土豆地上,再沙里淘金地寻觅仍被遗落在土中的土豆。我们一般喜欢到生产队的土豆地里去溜土豆。因为那土豆是公家的,社员起土豆时没有给自己家起那么精心,埋在土里的仍然数量可观。溜土豆通常要使用四齿子,它的铁齿间隙窄,搜寻土豆的几率高。通常被留下的土豆都不很大,所以这样的土豆拿回家去,通常是洗一洗后连皮蒸了吃,或者是用叉子磨成粉了。溜土豆的都是如我一样的孩子,大人们是不屑做这种活儿的。我每年都要去溜土豆,其实家里并不缺那点土豆,我只是喜欢在光秃秃的大地上再打捞一份惊喜罢了。那感觉很像是在寻找宝藏。

我溜土豆的时候,常常会遇见住在北山的刘家的孩子,他们两人一伙,提着麻袋,在别人家的土豆地里溜得格外仔细。经他们溜过的土豆地,可以说是光光溜溜的了。所以一看到他们,我就避开了。他们很有眼力和经验,知道哪片地的哪个地方会有幸存的土豆,每天都会溜上半麻袋到一麻袋的土豆。他们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只不过有时会顽皮地打几声口哨。有的时候溜土豆溜累了,我坐在地上歇息的时候,会看到黑油油的土地上,那几个穿着暗淡衣裳的孩子,弯腰弓背溜土豆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面前的土地是那么暗淡,而他们背后的五花山则是那么的绚烂。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可他们因为他们的劳动,而成为了我眼前这巨幅画卷中最生动最永恒的一部分。

篇4:迟子建写人散文

傻瓜成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他们成傻后的快乐却是相同的,喜欢游逛,喜欢笑。

我童年生活的山村不过百户人家,但却有六、七个傻子,他们的存在,曾给处于游戏年龄的我带来无尽的快乐。在我看来,我们那个四面环山的村子就是他们生活的乐园。

我家的后一趟房,有一个傻子,他叫大肥。他也是那几个傻子中唯一不出门的一个。大肥长得又白又胖,他整天躺在摇车里,除了吃,就是睡,连翻身也不会,别人说他出生后就没长骨头。夏天时,他的家人爱把他的摇车吊在院子的稠李子树下,我在自家的后屋常能听见他的哭声,他哭的声音不是婴儿的那种奶声奶气,而是跟大老爷们一样地粗着嗓子嚎,也难怪,虽然他看上去只有两、三岁的样子,但他已经有十来岁了。我喜欢悄悄溜到大肥家去拉他的手,他的手软得跟豆腐一样,浑身雪白雪白的。我一拉他的手,他就笑。他本来就爱流涎水,一笑涎水就更多了,简直跟从山涧流下的泉水一样,弄得脸颊湿漉漉的。因着这涎水的缘故,他的脖子终日围着一条毛巾,使他看上去像个放懒的伙夫。大肥的家人很忌讳我们去看他,所以一旦被他的家长发现,就会被呵斥出去。周围的邻居都说,大肥是个怪物,说他活不长。他果然没有活长,十几岁时就死了。夏天时在晴朗的夏夜听不到后院大肥的哭声,我很难过。仿佛是眼看着一个神话破灭了,觉得生活暗淡了许多。

我最怕的傻子,叫二毛。他像恶狗一样具有攻击性。他很喜欢在街巷中穿行。他总是穿着灰突突的衣裳,胡子拉碴的。他独自走着时始终笑嘻嘻的,但他见到某些人时就会愤怒。有时他会突然揪住一个人大打出手。所以一看见二毛从前方走来了,明明他满脸的笑容,我还会飞也似地朝家奔,关门闭户,敛声屏气地看着二毛经过。二毛也怪,你越躲他,他就越狂躁,他会把紧闭的门拍得山响,吓得我的心突突地跳,喘气都不匀了。虽然怕二毛,但还特别想见到他,见到他呢,就得掌握好和他的距离,看够不够逃跑的,我可不想被他像猫捉老鼠一样给摁在爪下。和二毛的相遇,因为有着冒险的成分在里面,就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了。二毛最终的结局怎么样,我不知晓,有人建议他的家长,给他说个媳妇,说那样他就会好了病了。但从我离开那个小山村为止,二毛还是独行着的,没见他的身边有小媳妇陪伴着。

最浪漫的一对傻子,是大潘和二潘。他们是一对双胞兄妹。他们的父母是表兄妹,属于近亲结婚。大潘二潘非常能干活,他们夏季时跟着父母去田间劳作,冬季时拉着爬犁上山拉烧柴。他们喜欢手拉着手在林间小路上游荡,采野花啊,折松树枝啊什么的。我们在林间戏耍时常常能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见了我们喜欢“啊啊”地叫着打招呼,很友好。人们都说,大潘二潘这么好,干脆就让他们结婚算了。可他们的父母并没有那么做。他们形影不离的样子让那些常常会反目为仇的兄弟的家长非常的羡慕,他们都说还不如生对大潘二潘那样的兄妹呢!前些年母亲对我说,大潘的消息她不知道,倒是二潘,她嫁了人,听说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呢!

篇5:迟子建写人散文

在爱花上,乡下女人比城里女人要运气多了。她们可以在自己的田园上种植花卉,譬如在窗前种上一排金灿灿的向日葵,在墙角种上开喇叭花形状的爬山虎,在花圃的边缘种上风风光光的矢车菊。这样的花朵,总是与风雨同呼吸。它们最能真切地感受到阳光的照拂,能够感受到蝴蝶与蜜蜂的触角抚弄它们时的那种甜蜜的疼痛。

城里的女人怎么养花呢?她们没有自己的土地,至多不过在阳台上养些盆花,杜鹃啦,茉莉啦,菊花啦或者含笑、玻璃翠、月季等等。这些花也会开,但由于没有开在户外,总给人一种贫血的感觉,往往是才开两三天,花朵就不精神了。而乡下女人种的那些花,根本不用侍弄,它们开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的。即便是有鸡或狗刨了它的根,或者是狂风吹弯了它的腰,它也能顽强地继续开着花朵。

能养盆花的城里女人算是幸运的。这样的人家多半人丁兴旺,因为养花缺不了水,而浇水是需要人的。对于那些经常外出的人家来讲,只能养从花店买回来的花了。不然你在家摆了几盆花,一个月外出回来后,会发现它们枯死在盆中,看上去像一团垃圾。

花店里的花,普通的如康乃馨和剑兰,稍好一点的是玫瑰和百合,名贵的当属马蹄莲和郁金香。养这样的花一定要透明的玻璃花瓶,能清楚地看到水的位置、水中碧绿的茎叶等等。如果用密不透光的瓷瓶,看不到茎,养在其上的花朵就给人一种突兀感。不过这样的花即便天天剪枝和换水,也不如开在大地的花来得持久。玫瑰三四天就会蔫软,百合开得再长也超不过一星期,康乃馨如果侍弄好了倒能开个十天左右,不过你天天剪枝,最后把她剪得瘦小伶仃,茎短了,叶子少了,一堆光秃秃的花簇拥在一起,实在没什么美感了。其实赏花不单单看花朵本身,也要看它的茎和叶子。所以古人写那些赏花的句子,极少对着居室里的花朵抒发感情的。他们大多去花园或者荒野里赏花,这样的花有了草或者山的映衬,有了月光的点缀,有了流水的烘托,才有了灵性和美感。比如白居易《忆江南》中的“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苏轼《望江南》中“试上超然台上看,半濠春水一城花”。黄庭坚《水调歌头》中的“溪上桃花无数,花上有黄鹂”等等。没有一个不是在大自然中抒发对花的情感的。如此说来,居室里的花朵是可怜的,它们没有清风明月的抚慰,呼吸的是室内缺氧的污浊的空气,感受到的是透过玻璃窗疲惫地钻进来的阳光,吸吮的是带着漂白f气息的自来水,它们的哀愁又有谁知道呢?我们这些爱去买花的城里女人,也许正是用花儿的哀愁来给自己换来愉悦的心境。

女人爱花,是天性使然。我觉得花也是母性的,它水性十足,娇柔、脆弱、艳丽而多情。它的这些特点,是男性们所不能有的。这些花也喜欢女人柔软的手指抚弄它们。而花朵的芬芳也滋养了女人。

我发现,一个地方的花朵的脾性与那个地方女人的脾性有很大关联。比如我的故乡大兴安岭,最常见的一种花是野菊花。这花从夏天一直能开到深秋下霜时节。它朵不大,花心黄黄的,圆圆的,硬硬的,像颗纽扣。而围绕花心的那些匀称、细碎的紫色花瓣,看上去那么密实、浑厚。这花不怕风吹雨打,很皮实,极像我故乡的那些女人,坚强、隐忍、安静而朴素。在南方,我见到最多的一种花是池塘里的荷花,它们看上去滋润、优雅而娇羞,极似那些身姿婀娜的江南女人。

当然,花朵并不都是美好的。也有“恶之花”,有一些漂亮的花确是有毒的。就如同女人群中也有如蝎如虎的人一样。但不管怎么说,世界上有了姹紫嫣红的花朵,有了形形色色爱花的女人,这世界才显得丰富多彩。

由于爱花,女人还喜欢做一些关于花的美梦。我就曾经在梦中见过比澡盆还要大的桃花,见过能开上百朵花的百合。梦里的花比现实的要火爆多了。

我想花朵也许是女人的灵魂,而蜜蜂则是男人的灵魂。当蜜蜂嗡嗡叫着从这朵花又跳到另一朵花上时,花朵还静静地呆在原处,一如既往地开放着。

篇6:迟子建散文玉米人

迟子建散文玉米人

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我想买四穗。”我说。

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夏季过去了,街上烤玉米的人都不见了。有一天路过天桥,在苍茫的蓝色中,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烤玉米的人,想起了他清瘦而黧黒的脸,以及他灵活地转动炭火上的玉米时的知足的神态。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这种固执,难道不可贵吗?

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篇7:迟子建散文

迟子建散文精选三篇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 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 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 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 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 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 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 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 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 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 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看不见的邮差

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

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 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 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二十多年 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 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 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 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 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 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 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 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 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山水豆花

我对香港美食的记忆,不是尖沙咀酒楼中的生猛海鲜,亦不是铜锣湾烧味店里被熏制得流蜜似的肉食,而是寻常的山水豆花。

原以为香港是个缺乏野趣的地方,其实不然。

从九龙的钻石山出发,乘坐一个小时的大巴车,便摆脱了都市的喧嚣,到了清幽的西贡渔港。从这里再乘半小时的计程车,便到了山脚下。这个地方叫大浪湾,是个有山有海的地方。

当一座座山横在你面前,且看不见人烟的时候,这些山就是一本被风掀开了书页的大书,撩起了人阅读的欲望。

走走停停,疲惫不堪的一个半小时后,第一座山终于被甩在身后,我们看到了人烟,一座依山傍海的客栈。远远地,就听见了主人殷勤的招唤声。我们散坐在凉棚下歇脚,点了客栈的招牌吃食,山水豆花。

它们被装在方方正正的硬塑料盒里,储藏在冰箱中。店主人把它们拿到桌子上时,其身上的冷气与热气在刹那间融合,产生了一层细密的水珠,覆盖在山水豆花 的薄膜上。揭开薄膜,随着水珠滑落,你看到的就是雨过天晴的情景:一块又白又嫩的豆花,像一朵初绽的白玉兰,鲜润明媚地看着你!豆花的原料是黄豆,它是由 盐卤点化豆浆而成的半固体,细腻、柔软。用一次性的塑料调羹轻轻一挖,一块豆花就荡进调羹,看上去莹白如玉。豆花凉爽滑腻,入口即化。细细品来,它的清香 不完全是豆子被研磨后迸出的香气,它还沾染了山中草木的气息,因而那清香是别致的。一份豆花落肚,疲劳感一扫而空,说不出的惬意和滋润。我实在爱极了这吃 食,又叫了一份,这次不是原汁原味地吃,而是像别人一样,佐以含糖的姜汁。这份豆花虽然也好吃,但是淋了姜汁的豆花,味道还是俗了些。

两份豆花,给我增添了无穷的力气。再次上路时,脚步就轻快了。开始时是尾随着行进在最前面的人,后来与他们渐渐拉开一段距离,为的是独行的那份快乐。好 像人一有了力气,胆量也大了,我不再惧怕山中会跳出什么劫匪。我在溪畔驻足,观赏水中的游鱼;我在半山腰那白色的茶花和红色的扶桑前放慢脚步,看大团大团 的花朵如何含着阳光绽放。直到下得山来,到了海边,也没有疲惫的感觉。

十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乘船去了大屿山的一个小海岛。

这个小岛居住的都是打鱼人,他们是香港原住民的后代。他们住的房屋很有特点,一座座灰色的棚屋就建在水上,支撑棚屋的水泥石柱裹着海草,很多棚屋上落 着鹭鸶。住在棚屋的人,出门乘船,归家也乘船。晚上,他们是枕着海涛入梦的。香港政府为渔民盖了新房子,可他们还是喜欢老式的棚屋,不肯迁出。我站在石拱 桥上,看归来的渔船。有的渔船是大丰收,鱼儿满舱;有的则收获平平,不过几斤小杂鱼。打鱼人站在船头,都黑瘦黑瘦的。不管收获大小,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平和的。

我们在小岛的石街中闲逛,看形形色色晒干了的海产品。不知谁说,这里的山水豆花很好吃,于是一行人踅进一家小店。女主人很热情 地推荐她店里的其他小吃,可我对山水豆花情有独钟,只点了它。它上来了,仍然是那么的凉爽滑腻,那么入口。不同的是它有着微微的咸腥气,好像它是一艘白轮 船,刚刚出海归来。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明白山水豆花中“山水”的含义。这是一种与大自然最有亲和力的食物,在西贡的山中,我品尝的豆花中有山的气息;而在大屿山的小岛上,它则裹挟着海水的气息。这样浸润着山水精华的食物,无疑是有魂灵的。谁又能忘怀有魂灵的食物呢!

篇8:迟子建散文

迟子建散文两篇

女人的手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窸窸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阿央白

它是如此安然地出现在我面前——阿央白。晨光弥漫了空悠悠的山谷,它面朝着鸟声起伏的山谷,把它那惊世骇俗的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我面前。

石钟寺石窟的第八窟便是它了——阿央白。它是一尊刻有女性生殖器的石窟,据说是白族先民原始崇拜的特殊雕刻。它同周围石窟中的菩萨、南诏国王及侍从、天神、力神、古代波斯国人等等坦然地相处在一起,以其浑然天成的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只有这尊石窟下的一块圆石,才被千古不绝的朝拜者给跪出两江深深的凹痕,那么触目惊心的凹痕。

我远远地看着它,它的黑褐色的质地、轮廓分明的曲线、睥睨世俗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我们就在那一瞬间温存地相遇了,陽光在它的身上浮游着,它似乎就要柔软地荧荧欲动,就要流出一股莹白芬芳的生命之泉。

没有嘈杂的交谈,静悄悄的风、静悄悄的陽光在我们之间穿梭着。它静悄悄地立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个漫长的世纪了。它沐浴着风声、雨声、月光、陽光,这一切都没有损害它的容颜。它是古老的,同时又是年轻的;它是苍凉的,同时又是青春的。我注意到,周围许多处石窟在战事中遭到破坏,菩萨断了胳膊、侍从少了腿,而许多头像都面目模糊。独有它,阿央白,它依然完整无缺地出现在我面前。就连邪恶的手都不敢触及它,看来真正的美本身就能驱除邪恶。

阿央白出在庄严肃穆的佛教圣地曾招致了种种非议。有人说这纯粹是后人出于对佛教的亵渎而导演的一场恶作剧。他们认为阿央白不洁、不贞,怎么可以把生殖器赤裸裸地雕刻在石头上呢?

我无意揣测这尊大约诞生于唐宋时期的雕刻其用意究竟是什么,也许雕刻者雕厌了充满神话色彩的菩萨、天神,雕厌了国王和歌舞升平的场景,雕厌了他们不可触及的事物,所以他们才雕出一副显赫的女性生殖器,因为只有它,才能给人以最温存、亲切、可知的感觉。也许雕刻者只是发现了一大块黑褐色的石头,他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于是女性生殖器的轮廓就在上面显现了。

当然,一切揣测都只能是假想。不管怎么说,阿央白诞生了,而且存在下来,并且将要获得永生。雕它的人没有留下名字,但我觉得当他用刀凿划出一道道痕迹时,他一定是敛声屏气用心在雕刻。雕它的人一定是个心性很高、懂得温暖的人,也是一个真正懂得艺术之美的人。我与阿央白邂逅的一瞬,我便于无形中看见了一双手拂名而过的痕迹。那只能是一双男人的手,只有男性的手才能使女性的美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晨光涌动着,我和阿央白同样沐浴着光明。我走近它,仔细端详它,我其实是在端详自己。它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凝重和生动。它可以感知语言,它的深处曾搅起多少令这世上男女流连忘返的波澜——万劫不复的波澜。对于它,世俗的一切揣测都是毫无意义的了。可我仍未能免俗,试图还想为它所招致的非议做一番开脱。它跻身于佛教圣地,是否提醒人们,能做佛的思考该是由人开始的,而不是由神开始。只有人才能思考宗教和哲学,而人是从母腹中啼哭着爬出来的,阿央白是我们生命的窗口,我们的思想在做无边无际的精神漫游时,不要忽视生命本身的东西。没有生命,一切都不会存在。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一闪即逝。在阿央白面前,你所需要的只是安详的目光。我一遍遍地注视着它,由远及近,由近及远,这时陽光更加浓郁了,它使阿央白焕发出一股流光溢彩的美。

阿央白的美在于它赤裸裸地将人们引以为神圣或邪恶的东西公之于众,这样神圣和邪恶就不能依附它而存在,它只为它自己而存在。犹如一枝娇艳异常的金黄色喇叭花,在深山野谷中摇曳着,释放着它那安静、炫目、动荡而悠久的美。

篇9:迟子建散文

在云南的大理,有天傍晚我在河岸散步,在石桥的一端突然与一个人相遇。他衣着洁净,笑嘻嘻地望着桥下的流水,那样子仿佛水中有他美如天仙的新娘。古朴的石桥、平静的河水、清朗的月光,这种充满古典情怀的场景使我对那人产生了好奇。月色给他的脸涂上一层柔和的光彩。他入神地微笑着,一动不动地望着河水。如果不是他始终如一地、毫无顾忌地笑着,我想不到他是精神失常者。他与我擦身而过,像大多数的精神失常者一样,走路很散漫,晃晃悠悠,有一种逍遥感。

我想象他为何而精神失常?这世俗生活中能制约、桎梏和诱惑人的种种事物我都想了一番却得不到任何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丧失了世俗人要为之奔波、劳碌、明争暗斗的职称、住房待遇、官职、金钱、荣誉等等累人的东西。那么他心中留下的那一点是什么?留下的必定是唯一的、单纯的、永恒的、执著的东西。这种东西带给了他安详、平和、宁静与超然。

他的笑常常使我警觉,这使我想起了里尔克,他在自己的一生中努力追求一种孤独感,有时候朋友或亲人破坏了他这种孤独感,他就会离他们而去。这种孤独感是否是精神失常者心中仅存的一种古典诗意之美呢?距离产生了,客观、清醒和冷静的良好品质必然在人的身上出现,而距离总是以丧失作为前提的。

必要的丧失是对想象力的一种促进和保护。许多秀山秀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频频产生过大学问家,而很大气的艺术家却寥寥无几,我一直以为这样尽善尽美的环境没有给想象以飞翔的动力,而荒凉、偏僻的不毛之地却给想象力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没有了满足感、自适感,憧憬便在缺憾、失落、屈辱中脱颖而出,憧憬因而变得比现实本身更为光彩夺目。

怀旧是否是一种丧失呢?我认为是。尽管怀旧的形式本身是拾取和藕断丝连,但就怀旧的事物本身而言,它却是对逝去事物的剔除和背叛,因为你不是怀恋已逝的所有事物,而是只对一件事物情有独钟。那么你在怀旧时,就意味着你对往昔大部分生活的丧失,你用阅历和理性判断出了一种值得追忆的事物,这种东西对你而言是永恒的。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怀旧情绪,这种拾取实在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丧失,而这种丧失又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憧憬呢?我认为憧憬也是一种丧失。憧憬是想象力的飞翔,它是对现实的一种扬弃和挑战。现实太满或者太流于平庸了,憧憬便会扶摇而上,寻找它自己的阳光和雨露。憧憬脱离尘世,当然就是对许多俗世生活的一种丧失。

怀旧和憧憬,这是文学家身上必不可少的两个良好素质,它们的产生都伴随着丧失。而并不是任何人每时每刻都能怀旧和憧憬的,它需要营养的补充,也就是需要培养人的一种孤独感——一种近于怪癖的艺术家的精神气质。一个八面玲珑、缺乏个性的人是永远不会成为艺术家的,因为他们拥抱一切,缺乏问询、怀疑、冷静和坦诚,因而也就产生不了距离和美。

我又想起了在大理石桥上遇见的那个人。以往我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称他们为精神病患者,但我现在不那么以为了。首先我已经不敢肯定这是一种病,当然就不能说他是患者了。我们是用常人的'眼光打量他们的,他们那不顾一切、彻头彻尾的丧失令我们疑惑不解,所以我们认定他们有病。

有一个小常识很说明问题,几乎绝大多数病的症状都伴有抑郁、焦虑、暴躁、惊慌的表现。而精神失常者却表现出一种使人迷醉的冷静、平和及愉悦,这有他们脸上的笑容为证。他们战胜了抑郁、焦虑、暴躁和惊慌,他们的心中也许仅存一种纯粹的事物,他们在打量我们时,是否认为我们是有病的?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们是精神失常者,或者说是精神漫游者。

篇10:迟子建散文

讲故事的时候,我习惯在说下一句之前加一个“然后”,仿佛不加这两个字,故事就无法继续。可是不是所有故事都有然后,至少那一段远的要命的爱情没有然后。

有一棵树,爱上了马路对面的一棵树。虽然只有一句话,但这是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我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还着急地想知道后续的发展,可是对我说这个故事的人说:“没有然后。”

后来,经历过一段远的要命的爱情之后,我才明白,爱情不是童话,并不一定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结局;爱情不是悲剧,并不一定会有一个凄美动人的结尾。有一种爱情,开始就是结束,在唯美的开头之后,便是仓促的结束,不会有然后,不会有轰轰烈烈,也不会有细水长流,一切都在一瞬间戛然而止。

一段遥远的爱情,并不仅限于地域上的遥远,还有两颗心之间的距离。地域的遥远有时候是不可跨越的,例如生死,有时候可以通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拉近,但是心与心的距离很难缩短。就算其中一个人有着飞蛾扑火般的魄力,但只要对方关紧心门不让人靠近,最后就是徒惹一身伤。

也许若干年后,故事中的两棵树虽然相隔一条马路,但是在它们的根已经在地下交错,它们的枝叶已经相接,曾经遥远的距离不复存在。

也许若干年后,故事中的一棵树依然矗立在原地,但它对面的那棵树早在一场暴风雨中倒下。马路对面依然有一棵树,却不再是它爱过的那一棵了。

也许……

旁观者可以设想出无数个结局,但或许只有当局者才会知道再多的“也许”也挽回不了已经逝去的爱情。远的要命的爱情没有然后,只剩下回忆。在回忆里加上所有的“也许”和“然后”,大概就是一种最好的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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