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文共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工作会议,不仅是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投资环境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具体体现。会上,***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推进,收到实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确保思想认识转变到位 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是实践“三个代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便民服务的需要。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就是要创新行政机关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切实转变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变原来的一些“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使审批程序科学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办理过程高效化,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的适应加快改革开放、优化投资环境新要求,能更加充分体现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致富群众的根本宗旨。 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是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人民群众和广大客商的迫切需要。党中央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省市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区委区政府要求高起点建设,规范化运作,努力为群众和客商创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基层企业、人民群众和广大投资者也迫切需要政府严厉杜绝“三乱”、“四难”和“吃拿卡要”以及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为他们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 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不改变审批权限和利益格局,于政于民互利互赢。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已从3月28日挂牌运行以来,制定和印发一系列中心运行的管理办法,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配齐配全中心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为中心试运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全区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从10月20日进中心,是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的标志,它不改变政府各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法定办事程序、既得利益格局,中心只负责按要求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发放行政许可证件。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后,申请对象只须到中心一个窗口申请办理、交费和按时领取证件,不再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可以大大方便人民群众。 二、明确任务,把握原则,确保审批事项进中心交接到位。 1、明确事项。这次纳入中心集中受理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04项,其中:区财政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7项,区计划经济贸易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区民政局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区农林水局的行政审批事项21项,区司法局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区教育局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1项,区交通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区科技局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区文化体育局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区广播电视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经济发展类25项,经济管理类49项,社会事业类30 项;区内办结的8项。 2、明确时限。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时间为10月20日。月20日以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的政府部门,在中心监督小组进行现场监督下,同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对接手续;从年10月20日开始,中心开始试运行,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集中受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的政府部门不得另行受理,不得办理未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3、明确原则。一是合法原则。各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清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看行政审批事项是否重新确认、按规定取消和调整。中心要从便民为民的原则出发,加强对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不断优化工作方式,保证行政审批工作高效率、规范化运行。二是效能原则。各部门要与中心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各部门授权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代理和代理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办法,达到方便人民群众的要求。中心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联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各部门在本级审批的要尽快审批,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要派专人集中办理,确保各种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定程序、标准和时限办结。三是责任原则。要明确各行政部门和中心的相应责任,真正形成“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工作氛围。中心不严格对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进行受理和不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办理的,中心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部门自行受理,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或者监督不力,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审批机关主管有关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监督原则。中心监督小组要对中心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各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权进行监督,受理和调查对中心和行政部门的举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中心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实施全方位监督。各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依法加强对被许可人是否按照取得行政许可时确定的条件、程序从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4、明确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机制是: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全程公开。“一门受理”就是纳入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由中心受理,分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答复服务对象。各部门代理员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后,送至中心,由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许可证件统一发放到服务对象。“并联审批”就是中心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后,按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要求,通知有关部门代理员按规定进行审批:有关部门自愿将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当天办结的即办件,可委托区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对于申报材料中主件缺少,不需要行政审批、不符合有关政策和条件的退回件,中心和各部门应当场和当天认定,即时告知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对于申报材料中非主件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补办件,中心必须一次性告知需补办事项;对于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承诺件,中心通知有关部门后,有关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于需要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联办件,中心要按规定程序依次通知有关审批部门办理,直至最后责任部门办结为止。“统一收费”,就是中心按照公布的法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统一在发放行政许可证件前收取行政审批有关费用,全额上解到其审批部门的财政专户内。“限时办结”,就是中心要按照我区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规定的时间期限,督促代理员按规定程序办结。“全程公开”,就是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在中心公开栏中公开。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审批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相关部门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监督和协调,对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是政府机构的大窗口,是行政服务的大超市,更是软环境优劣的“晴雨表”。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动员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动真碰硬,强力推进,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审批单位要加强领导,要自觉地站在全局的高度,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着眼,积极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助中心受理审批事项的各项工作。要明确专人,强化责任,做好中心移交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对一些审批办件难度大、涉及全局性的项目,要尽快提请解决,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要向窗口工作人员和单位代理员充分授权,保证审批工作高效运行,审批事项限时办结。 行政服务中心要尽岗尽责,坚持“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办理要求,了解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的相关要求,逐步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要规范运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法律法规,建立行政审批网络,科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执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禁办事项明确答复制和补办事项一次告知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的受理工作,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进“一家门”办成的目标。要优质服务,牢记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了文明服务、礼貌服务活动,把人民当父母,以办事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审批服务工作好坏的标准。要不断创新,逐步探索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后的操作流程,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分散、手续烦琐、政策不清、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 要强化监督。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督小组、区监察局将对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和协调,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办。凡发现部门对进中心的审批项目仍两头受理、两头收费、超时办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对区政府文件精神消极应付、落实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锲而不舍地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为实现区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工业新区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篇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从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00余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余项,最终保留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56项。通过五轮的清理改革,有8个部门(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市劳动就业局、市航务管理处)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全部调整取消,不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也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一半以上,极大地规范了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是,从总体上看市政府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还有精简压缩和调整的空间。因此,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活动中,市委孔书记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市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清理的范围
这次改革清理的范围,重点是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具体范围是:
1.20*年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时,已组织清理并保留的市政府实施审批管理的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20*年至今国家和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授权市政府审批,部门负责承办报批的项目。
3.20*年至今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需要由市政府、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
二、清理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审批原则:凡属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决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所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凡属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市政府不再予以审批。凡属无法律法规依据,市委、市政府文件自行设立由市政府、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整。确需保留的,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精简效能原则:对审批权在市政府,但由县区政府实施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将按照方便当事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
(三)属地管理原则:对同一审批项目市县区两级政府都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而县区政府就可决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下放由县区政府自行审批,以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该依据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予以取消或调整。
三、清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第一步:摸清底数,理清项目阶段
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清理的范围,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对20*年通过清理由市政府审批管理,部门承办报批的项目进行汇总(见表一);二是对20*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列出目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文号以及生效时间)(见表二);三是对20*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设立的由市政府进行审批的管理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三);四是对20*年至今市委、市政府发文设立的需由市政府审批的项目(包括须报市政府成立的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四)。按照以上步骤方法全面清理出由市政府(包括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部门审查确认阶段
在全面清理出市政府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按照清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对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拟保留、拟调整下放取消的意见(见表五),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市法制办汇总审核阶段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情况,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统一向社会公布。
上报时间要求:请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从清理到提出部门意见只有15天左右的时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此项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开展此项工作。被抽调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以严肃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对未按要求进行清理,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清理上报工作的单位和部门,部门领导要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市政府将进行问责。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此次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以对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清理改革任务,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动员和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市审批中心、建设局、工商局等三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吕市长代表市政府部署了工作,讲得很具体,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大家根据吕市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群众,服务于经济发展。特别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快政府改革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省和绍兴市也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开展以网络技术和依法行政为依托,以政务公开和电子监察为手段,以提高效率和优化服务为目的的行政审批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努力打造服务政府、电子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政治任务。
二是加速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今年,市委、市政府为应对严峻的宏观形势,结合实际,出台了加强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确保这些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关键是要创造一个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我们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保稳促调”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的高度,扎实做好审改工作。
三是推进政府廉政建设的需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抓住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环节
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心工作是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这是对传统审批模式创造性的改革,具体要抓好“两个进入”和“两个到位”。
(一)抓好“两个进入”。一是所有审批事项必须进入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审批事项进入系统的工作。同时,要结合“扩权强镇”工作,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审批系统,将下放给乡镇的审批事项纳入其中。二是明确的审批事项必须进入中心。对于市里确定要进入市审批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中心“一地”办理,绝不允许“明进暗出”或“二头审批”。审批中心是政府的第一形象,有关部门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并充分授权,确保事项在中心的受理和办理。
(二)确保“两个到位”。一是落实审改要到位。对于本轮审改后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改后的办事流程和审批时限规范执行,不得随意延长审批时限、设置审批条件、增加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二是监督检查要到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确保审批行为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四轮审改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并适时对改革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后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将采取行政问责。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折不扣地做好审改工作。
二是要加强协调。四轮审改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有序实施。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市里已专门出台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实施办法,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执行;审批中心和法制办要做好审改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确保审改扎实推进;市信息中心要加强对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加快审改工作进度。
三是要形成氛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实事,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一切要从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推进审改工作。其他部门也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反思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率、优化服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事关发展,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绩经验,部署下一步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重点抓好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县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法制、监察等部门具体实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
(二)精简审批,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十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保留和认定我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比20xx年的2910项减少1594项,精简比例近55%。通过大幅度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切实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三)扩权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县级政府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20xx年12月,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将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部分或者全部下放到县级政府管理,其中直接下放565项,委托下放156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54.78﹪。目前扩权强县的工作正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20xx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建成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都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称赞。
(五)完善机制,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实施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三项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率先通过立法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方向。开发建设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和统一软件,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应用、集中和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电子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行政效能监察为主体,以电子监察为手段,以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为保障的行政审批实时动态监管机制。
(六)强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制度,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八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的群众和企业。
(七)健全网络,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到20xx年底,全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起352个政务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屯(社区)设立了6623个便民服务站。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将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服务,推行“农事村办”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初步实现“居民办事不出社区、村民办事不出村屯”的目标,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得到表达,服务需求在基层得到满足,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
(八)开拓创新,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保姆式服务、亲情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加班延时服务项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直接面向社会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观念没有完全树立;少数地区和部门瞻前不顾后,主要考虑自身利益,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愿减、不愿放,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改革进展相对滞后。二是我区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仍有不属于、不应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出于部门利益而设置;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过时,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属于重复设置,多头管理。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不透明,审批环节过多过滥,审批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个别部门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手段,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和自由裁量不规范等行为时有发生,违规违法审批现象时有出现。四是行政审批“三集中”不到位,政务服务功能有待健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进驻率不高、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务服务分中心缺乏规范,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未能按照中央要求充分发挥作用。五是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难度大,缺乏推进机制和全区统一的扩权方案,推进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
二、明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清理的重点领域是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审批,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要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清理解决好行政审批项目重复设置,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要一律取消。对经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
(二)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未经审查论证的,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
(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坚持不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原则上各级政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各部门要把大部分接待、咨询、受理、办复等工作转移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依靠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等涉及市场准入和竞争事项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加快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基层“七站八所”且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计生、司法、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新农合、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完善“农事村办”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
(六)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健全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扩权强县推进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扩权强县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自治区将组织专项督查,确保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级政府。抓好22个扩权强镇试点和10个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镇的政策落实,注重总结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开展扩权强镇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区无差异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推进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设定和实施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把改革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政府及其部门,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全局性、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改革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推进改革的工作质量,加快推进改革的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突出改革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作为政府管理的目标和方向,以产业发展、民生工作、文化建设等领域审批事项为重点,主动清理和规范现有审批项目,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压缩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力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各级监察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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