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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销售的经典广告词

时间:2022-08-20 08:14:08 广告词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销售的经典广告词,本文共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宅销售的经典广告词

篇1:住宅销售的经典广告词

1. 青青美庐——庭院浓荫街坊情

2. 青青美庐(商铺)——一铺养三代,在武汉最具升值潜力的新城门户栽种摇钱树

3. 徐东销品茂——全新生活全新体验;消费和娱乐真正“一站式”

4. 泰和中央公寓——黄金沌口小户型楼王百变全能投资有理

5. 狮城名居——高知社区高雅人群高尚生活

6. 名都花园——鸟语花香纯水岸

7. 学雅芳邻——书香地,文化家

8. 南国明珠——都市人的心灵居所

9. 山水星辰——汉口城西第一水景名盘

10. 蓝色天际——都市精英艺术社区

11. 东方夏威夷——世袭制美式群岛生活圈

12. 南胡中央花园——中央花园的杜鹃开了

13. 江南家园——武汉光谷,精致生活蓝本

14. 大洋彼岸假日群岛——唯我山路十八弯

15. 德盛大厦——我把天空搬回家

16. 惠园CBD——艺术惠园,见微知著

17. 翠堤春晓——独占太阳湖,只有天空可以在你之上;公园生活新体验

18. 天源城——都市新生带,品质新生活

19. 幸福人家——有一种舒适叫幸福;源于狮城新加坡的浪漫风情,享受超前居住空间

20. 时尚欧洲——家大天下大;住时尚欧洲,做城市主人

21. 东方华府——后小康经典生活家

22. 城中坊——城市中心,品味精致

23. 复地翠微新城——梧桐树下,时尚生活

24. 江南明珠园——至尊私邸,领秀江南;放眼江南明珠满目春色,尽收江城四岸十里繁华

25. 东方帝园——城市中心点,品质生活圈

篇2:住宅广告词

住宅广告词

皇家行宫,梦中怡园, ——怡园别墅

暗恋桃花园。——昆山宝岛别墅

“玉垒山庄”,祝您福永继。——四川“玉垒山庄”

梦里寻它千百度,湖光山色见吾家。——杭州梦湖山庄

清幽如画的人间仙境,显赫富豪的梦想宅第。——湖景山庄

万年的丰盛,居住的梦土。——北京西郊花园

豁然开朗,卓尔不凡。——上海万科广场

碧影天然,桂香满园。——碧桂园高级花园别墅区

万众瞩目,京华瑰宝。——北京飞达玫瑰园高级别墅

拥有怡兴楼,一生已足够。——广州怡兴花园

世外桃源在此求,投资置业在您手。——上海东林花园住宅

千年梦幻成真。——上海世外桃源花园别墅区

外销规格,内销价格。——上海明泉苑

物业升值潜质高,投资自住两相宜。——天津紫金花园

安居乐业,兴隆花园,

——上海兴隆花园别墅

拥有一座家园,感受一生幸福。——上海万科城市花园

千金易得,靓地难求。——梦湖山庄

傲视同群,唯我独尊。——上海怡景花园

昨日梦想,今日成真。——贵族名苑

住在贵族名苑,感受贵族气派。——贵族名苑

卿卿我我置家园,龙腾四海奔前程。——青龙田庄

郊外都市的完美结合。——建庭山庄

万年的丰盛,居住的`梦土。——西郊花园

典雅豪华,明洁幽静。——龙涛阁花园别墅度假村

一个浪漫、温馨、幽静的爱巢。——深圳梅花新村

居千秋福地,兴万世家园。——上海侨友苑

别墅是您的,花园是您的,设施也是您的。——深圳市蛇口明泉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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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七.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  点完成代理工作。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八.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九.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 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 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 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 (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一.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篇4: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产品定位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后 日内。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瀛海名居项目分两期开发,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本协议约定代理销售范围为: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扣除地下停车场面积及甲方自留面积 万平方米。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平均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确定楼房销售平均价格,每栋楼独立定价;即1# 元/㎡;2# 元/㎡;3# 元/㎡;4# 元/㎡;5# 元/㎡6# 元/㎡。乙方可以根据各楼层位置分别细化销售底价,经甲方签字确定。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2、甲方负责售楼中心建设及内外部的装饰装修、办公用具、门头、工地围墙、户外广告等费用;提供两部电话并开通宽带供销售使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暖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的50%。(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

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3、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

4、甲方承诺动工时间不迟于 年 月,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为 年 月。

5、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6、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7、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8、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

9、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10、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11、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 )乙房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现场营销人员不少于 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营销前期策划及顾问服务,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乙方全面负责沙盘、户型模型、门头、工地围墙、户外广告等策划及设计,负责向甲方提交月度广告推广计划,并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的50%。

3、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定位及市场定位和广告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项目宣传品及各种宣传推广媒介的文案及设计,负责制定各阶段的销售思路。乙方所制定的宣传材料,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均需甲方确认后执行。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5、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6、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7、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8、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9、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10、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营销策划

1、制定项目总体营销思路与营销策略。

2、项目定位(目标客群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价格定位、广告定位)。

3、确定项目主推语、售楼部形象、楼体外立面形象。

4、案场定位与整合包装(售楼部整体形象包装、内部布置、外部形象展示)。

5、构建项目核心竞争力(整合项目优势,挖掘项目卖点,形成项目对外输出的主要推广点)。

6、制定营销推广策略及执行方案(项目的营销入市时间策略、营销阶段划分、各阶段营销策略执行)。

7、制定整体价格策略(入市价格策略、各销售节点价格调控策略)及执行方案。

8、促销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促销活动的思路、活动方案、活动组织、活动效果评估)。

9、媒体优化与整合(媒体选择、媒体组合、媒体排期、投放频次制定)。

10、制定各销售阶段广告推广方案。

11、各节点营销执行策略(预热方案、开盘方案、热销期方案、强销期方案)。

(三)视觉创意

1、负责为项目设计LOGO(项目标识)、VI应用系统(项目整体的视觉系统)、SLOGAV等设计及优化(项目的推广语、广告语)。

2、负责提供该项目平面广告(包括:报纸、印刷品、户外、网络、DM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3、负责该项目各类销售道具(楼书、海报、宣传单页、价目表、售楼中心及会所的宣传招贴、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围板、条幅等)的平面设计及方案。

4、负责提供该项目售楼中心内部包装道具(宣传招贴、吊旗、展示展板、窗口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5、项目工地外围形象包装(工地围档、工地大牌、指示系统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6、负责该项目新闻稿、软性新闻、销售说辞类(来电、来访、促销活动等)的撰写。

7、负责促销活动中所需宣传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四)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1.0%。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件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成(甲方70%;乙方30%)

2、团体购房(需甲方同意)致使销售价格低于销售部现行价格的,乙方提取佣金比例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代理费标准

根据第七条约定,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月销售额回款,在70%-90%区间内,扣减佣金20%,60%-70%区间扣减佣金40%,在40%-60%区间内,扣减拥金70%。在40%以内,乙方不提取佣金。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2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3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3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每两个月的20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佣金情况,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清全部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全部应得销售佣金。

(3)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人员调配,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乙方的工作人员(包括曾经接触过本项目的乙方离职人员)合作。

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销售广告词

销售广告词11条

1.携手饰伊,共享幸福

2.千奇百怪,惟伊饰度。

3.辗转千度,依然“衣”饰。

4.恒星的.服务,用恒心打造。

5.不一样的价格,不一样的感受以人为本,实惠看得见摸得着

6.爱心爱我爱金色阳光(金色阳光是淘宝店铺名,主要做化妆品的)

7.时尚的神话----洛神坊

8.删繁就简三秋树,标新立异二月花.款款(韩)衣点点美,风过秋林忆我家!

9.乐彩宝贝坊,女装倍漂亮。

10.衣锦*衣舍,只为有品味的人

11.我们一直在路上。生活应你而美丽

篇6:经典的住宅家具宣传广告词

1. 美满生活,舒心到家。

2. 好生活好时尚,假日家具。

3. 买家具,我们都挑假日。

4. 假日家具,让你似假日。

5. 好创意,高品质,有档次,假日家具欢迎您!

6. 非比寻常的家居享受。

7. 假日家具,让你爱上回家。

8. 假日家具,让您住上五星级的房间。

9. 假日不休息,只为您满意!

10. 给您和家人一个不一样的品质生活。

11. 家有假日,生活更舒适。

12. 逃离生活烦恼,假日家私!

13. 享受假日,享受生活!

14. 假日好享受,恰如梦中香!

15. 轻松生活,选择假日!

篇7:经典的住宅家具宣传广告词

1. 好设计,靓家具,假日舒适你每一天。

2. 非凡假日,聆听细胞伸懒腰的声音。

3. 假日就应该窝在沙发中。

4. 假日家具(聚),尊享生活。

5. 沙发上的时光,我都是在假日中。

6. 最舒服的时光,当然是假日的时候。

7. 家具一条龙,服务我最行。

8. 假日家具,有家的感觉,有放假的感觉!

9. 有“假日”的生活,更悠闲!

10. 大爱百年的好家具。

11. 假日家私,温馨相伴。

12. 假日家具营造浪漫情怀。

13. 送给您假日的心情,享受高品质的生活。

14. 源于天然,精于工艺,谋于舒适!

15. 爱一个家,从假日家私开始!

篇8:经典的住宅家具宣传广告词

1. 假日家私,一种家的温馨!

2. 假日家具给你一个最随心的家,给你一份最随意的快乐。

3. 假日心情,家的温馨。

4. 拥有假日,品质生活带回家。

5. 选假日选品质。

6. 舒适假日,幸福生活。

7. 假日家具,高品质让你称心如意。

8. 假日家居,让房子变成家。

9. 假日家具,让你一生铭记。

10. 完美的一天,从假日开始。

篇9:关于住宅家具网上商城的广告词

1. 选择假日家具,给生活放个长假。

2. 有假日的相伴,每天都是礼拜天。

3. 品味假日,品味悠然人生。

4. 每一天的舒适体验。

5. 买床购沙发,e点送到家。

6. 在家也能度假,何必到处奔波。

7. 创意度假,假日家具陪伴你。

8. 假日家具,有你,时刻都是温馨。

9. 假日家具,舒心生活。

10. 假日家具,休闲在家畅享。

11. 美好生活,需要“假日”。

12. 家有“假日”,安逸每日。

13. 高品质生活由假日打造。

14. 假日,让你有去旅游的感觉,看去试试吧!

15. 恋上你的床,享受我们的私人假日。

篇10:关于住宅家具网上商城的广告词

1. 假日好家具,放假的感觉。

2. 假日品质,成就经典。

3. 假日生活,别具一格。

4. 一体化的“假日”,一辈子的“激情”!

5. 生活的假日,假日的生活。

6. 假日家具,让家更舒适。

7. 真材实料,假日不假。

8. 家具中的皇冠!

9. 家居享受假日,尽在假日家居。

10. 享受室内的夏威夷风光,尽在“假日”家具。

11. 创意生活,不拥挤的好家具。

12. 假日家具,让你爱上回家。

13. 与假日相伴,轻松舒适每一天。

14. 会呼吸的好家具。

15. 舒适生活,乐享人生。

化妆品、保健品销售广告词

销售衣服的广告词

楼盘开盘销售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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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的销售广告词

健身卡销售的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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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销售平台的宣传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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