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互联网广告的苦恼网络广告,本文共5篇,希望您能喜欢!

篇1:互联网广告的苦恼网络广告
电视上的插播广告,大家会觉得很正常,没人看见就骂娘;报纸上的广告同样,甚至有时候,我会特别注意下广告的内容;互联网上的广告,铺天盖地,多了,只能骂两句;到了Web2.0了,不一样了,那是用户的地盘,他们会说:滚开,
这其实是形容互联网广告对比及走势的一个最好的比喻。相对比传统媒体,大家已经习惯了那种单方面传播的被动接受习惯。互联网就不一样了,它本身是一个双向的平台,一开始,这种信息获取的双向性并不明显,用户主要是被动接受信息。
随着信息的极度膨胀,信息获取渠道的多样化,比如我可以使用阅读器获取定向信息,也可以通过社交网站的好友来更直接的了解到关心的内容,
这个时候,网络广告的干扰性变得越来越强,因为用户获取信息的目的性变强了。
今天,在all things digital上,Facebook的创始人再次表示,当初的beaon是一个错误。经过这次错误,它们有了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那就是给用户更多的控制权。其实,我觉得,不只是给用户更多控制权的问题,而是如何给用户带来价值的问题。
相信,这也是广告主,最为关心的。没有一个大的品牌,愿意自己的广告信息被认为是“干扰信息”,最后形成不友好的印象。这也是互联网广告从1.0的显示(display)广告,1.5的搜索(search)广告,如何升级到2.0的参与式广告的最大难题。
keso说,互联网广告将越来越依赖对用户意图的把握,而不是内容的相关性。我同意。
来自:网络广告的苦恼
篇2: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预测网络广告
根据 MAGNA、ZenithOptimedia以及Bernstein Research的数据,中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将在达到1.7亿美元,而到,这个数字将会超过3.4亿美元。
在不同的互联网广告形式中,展示及富媒体广告的比例将逐年下降,
而搜索广告在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份额中的比例则会不断上升。到,搜索广告就会超过展示及富媒体广告,成为中国互联网广告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
Via: eMarketer
来自:webleon.org//04/blog-post_07.html
篇3:互联网广告:成长的黑暗网络广告
在全球市场上,网络广告都是一个快速增长的代名词,不论是全球搜索引擎的巨头谷歌,还是中国的百度,以及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其广告业务都在突飞猛进,
过去十多年,全球网络广告市场每年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尽管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使经济增长放缓,但Jupiter Research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互联网广告支出在前将继续以两位数速度增长。在中国市场上这一增速更为惊人,达到30%。
目前,大量的广告正从传统媒体转而投放到互联网等新媒体上,今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受益最多的即为电视台和互联网,报纸、杂志、电台等传统媒体几乎没有增长,
国内传统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等,近些年来广告额几乎都保持了45%以上的同比增长速度。
与主打高端广告的大型门户网站不同,百度等搜索引擎自创立之初,就与中小企业进行了天然的结合。得益于此,百度比传统门户网站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自上市以来都保持了同比100%以上的增长速度,非常惊人。
但是,网络广告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问题。由于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的入口,在搜索引擎上排名的高低,可以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于是大量的垃圾信息在互联网上滋生,目的就是通过搜索引擎获得商业利益。
而由此所产生的虚假点击、不透明、不公正,也一直是谷歌、百度等挥之不去的难题。据谷歌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CEO李开复介绍,谷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以及研发人员对抗这些业界的难题,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不乐观。
另外,由于搜索引擎通过爬虫工具抓取信息,也在客观上控制了很多网站的发展,这需要搜索引擎在获取商业利益的同时保持客观公正。作为搜索引擎公司,应该在追求短期商业利益与最根本的用户体验和需求之间作好平衡,而一旦这一平衡被打破,搜索引擎的公信力将不复存在,商业价值也将被大幅降低。
篇4:互联网广告的第二次呼吸网络广告
当整个广告业界都在津津乐道于互联网上的新商业模式和可开垦的新领域时,也就渐渐疏远了广告主和消费者,这是违反互联网精神的,此时,互联网广告的产业链应该迎来自己的拐点。
本刊记者 谢阗地
“广告是由可确认的广告主,以任何方式付款,对其观念、商品或服务所作的非人员性的陈述和推广。” 1948年,美国营销协会的定义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Definitions of the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为广告做了定义,在1963年等年份又做了几次修改,形成了这个迄今为止影响较大的广告定义。
这个定义最重要的一点是指出了在广告中要有可以确认的广告主。另外,这个定义也强调了广告是付费的和“非人员性的”。这些都是现代广告的重要特征。互联网广告当然也在这个定义之内,但由于互联网的互动及共享的本质特征,互联网广告产业目前呈现出两大类状态:一是广告主把互联网作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广告的投放媒体类型之一;二是广告主自己开展互联网业务(建网站、搭载在其他平台上拓展电子商务等)以促进营销。
不管是哪一种状态,目前互联网广告在产业角度,很大程度上是传统电视广告和线下户外广告的复制,虽然加入了很多互动的创意,但这些技术性的环节目前还是游离于互联网产业链的边缘。这个产业链的中坚力量是聚合了渠道、采购和投放业务的广告代理商。像传统广告商的跑马圈地一般,他们圈起大量的网站广告平台,包括各种门户、垂直门户、社区、个人网站等等。代理商依仗着这些资源等着广告主上门来做生意,并把广告近乎于强制性地送到消费者的面前。
当整个广告业界都在津津乐道于互联网上的新商业模式和可开垦的新领域时,渐渐也就疏远了广告主和消费者。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产业链的构成。
显然,在图中,经历资本重组、兼并收购等运作后已经形成寡头垄断的广告代理企业成为整个产业的核心。广告代理企业在上游拉拢吸引广告主;在中游几家独大,并被诸多提供技术和创意支持的小型企业或工作室围绕着;在下游圈起各类大中小型网站,及各站长联盟。这个状况就好比是古代的武士,广告代理公司穿着厚重的铠甲直接走到战战兢兢的消费者面前,说:“看我的广告,买我客户的产品!”
这样的产业链模式让人联想到尚未完全市场化的电视产业,在国内的电视广告领域,央视及各省级卫视以其优质的媒体平台和渠道,成为了产业的核心企业。不能不说在这样的格局下,广告主和消费者的利益都没有最大化。
显然,这是不符合互联网的精神的。
网络服务是个黑箱
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新的、更高效的信息通讯方式,
而广告的内涵,正是通过对信息的加工和传播使受众以广告主希望的方式获取这些信息。互联网在内容创作和信息传播上都已经自成一家了,难道在广告领域还是要跟着电视广告的发展过程走么?
是重新把广告主和消费者摆到广告业的首席位置的时候了!各互联网服务行业,完全可以构成一个互联网黑箱,以各种创新的模式进行分工协作,整合在一起,广告主只需考虑向这个黑箱输入,这个黑箱经过自己的处理,有效输出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购买广告主的产品。这样一个黑箱I/O(图2)的过程简化了互联网广告价值链的复杂传递过程,是效率更高的生产关系组织方式,将会推动这个产业生产力的发展。
对比上下两个图,可以看出,应该把广告代理公司、网络媒介平台、技术和创意支持、市场分析机构以及其他周边的互联网服务纳入一个黑箱之中。黑箱内的各方利益可以按需整合,在不同地区市场黑箱内的价值链方向可以各有不同。但只需要提供出一个标准统一的接口可以让广告主进入,并提供清晰明确的信息给目标受众。至于在黑箱内采用的手法(如跨媒体媒介理论、多维关联定向广告、实用营销理论、顾客向导理论等),则不需要固定的标准。换句话说,就是把传统广告业中的广告渠道商、广告代理商、广告制作商、调研机构等等行业,糅合成一个行业,可以姑且就称之为“网络广告服务业”。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内,各企业在这个黑箱里寻找同盟和对手,彼此在一个公共商业氛围中发展。这就是互联网广告产业链中的黑箱:接受输入,内部处理,向外输出。
产业链的拐点就在眼前
事实上,在大的互联网产业中,广告与营销的边界,受众与用户的边界,媒体与媒介的边界进一步趋向模糊。媒介的碎片化、传播的去中心化,受众的分散化成为必然的趋势。甚至于有时候无法控制商业行为入侵公共空间。在这样的局面和特点下,从传统户外广告延伸到互联网上的广告产业,必然要发生一些因为结构置换而引起的质变。
这个质变的时间,就快到了。
12月22日,新浪合并分众传媒户外数字广告业务让许多业内专家感慨“看不懂”。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此事目的何在,影响如何,本身确实是一个洗牌和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上面理想的互联网广告产业链中,是发生在黑箱内部的,是合理而必然的。产业链结构的调整变化会随着市场洗牌自然而然地发生。
纵观20,资本的洗礼、市场并购使包括互联网广告业在内的广告产业链各环节形成几大阵营,各环节市场的局部形成垄断,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和博弈已经非常明显和激烈。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媒介购买高度集中。同时在媒介市场中竞争加剧,尤其是在视频、专业垂直领域,局部垄断严重。但即使是这样,由于媒介的碎片化、去中心化,导致了媒介投放效果的规模效应被削弱,在媒介与代理的竞争博弈中,媒介的地位、议价能力都趋于弱势。毫不夸张的说,互联网广告已经到了变革之时。
时代的闸门已经开启,新的浪潮即将来临。生产力总会向着更发达的方向演进,这让我们对一个更高效合理的产业充满期待。
篇5:专访Adobe:做互联网广告幕后英雄网络广告
端到端解决方案全程服务广告主
据统计,2007年底,视频广告已经占到了广告市场2%的市场份额,而97%的视频广告又是Flash格式。
Hensler指出,在97%的庞大占有率中,大家都没有感受到Adobe的存在,因为广告主能够自己定制的界面,而Adobe也甘做幕后英雄的没有在任何地方出现,保证广告住的经济效益。
不过,对于Flash后台工具能对广告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的能力,Hensler归功于了Adobe在Flash技术上拥有高度整合的端对端工作流程,从视频创建到分发的每一个环节都有Adobe的参与,为各个环节都提供了产品和开发工具。苹果只有创作端没有分发端,微软只有分发端而没有创作端,Adobe则涵盖了整个流程。
Hensler认为,开发人员和设计人员在Adobe眼里同样重要,这看上去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回答,但这对Adobe来说,已经实属不易,因为开发人员本不在Adobe的受众范围之内,然而,在收购Macromedia之后,Adobe的受众范围延伸到了这里。
而通过Adobe提供的产品, 搭起了Flash设计和开发之间的桥梁,设计人员现在不需要开发人员的帮助就可以将自己的作品放在网络或其它的平台上,
Hensler强调,一般提到Flash的时候,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在互联网上,电脑上看到的,往往都忽视了Flash在更多地方的存在,比如MP3、机顶盒、手机、Wii,甚至婴幼教育学习机上,都有Flash的存在。
比如将uncode DVD一键发布成蓝光,或在互联网上发布成Flash,都能在选项里用一键选择实现,递交同样的用户体验。
当然,有一些稍微复杂的需求,是设计人员靠设计的力量实现不了的,就要借助高端的设计工具,比如Flex。
即将发布离线Flash播放器
Hensler透露,Flash的在线交互体验,马上就能在离线状态下实施了,因为Adobe要在四月份发布Adobe Media Player,用户无需借助Web浏览器,可以离线观看Flash视频。
另外,Adobe Media Player发布者发布视频时,可以通过RSS改变整个AMP定制背景、播放元素及Banner都可以在RSS状态下定制。融合Flash视频流的广告,可自动弹出入口,在看Video流播放时弹出,加强交互性,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很可能成为这一应用的尝鲜者。
手机上的Flash机会:迷茫中期待
手机作为一个新兴媒体,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很多行业、企业都想趁第五媒体崛起之机,分得市场的一杯羹,Adobe也不例外,谈到手机,仿佛打开了Hensler的话匣子。
Hensler说,Adobe也瞅准了手机媒体兴起的趋势,尽管手机作为媒体将来会以何形式出现尚不能预见,但adobe希望通过具有前瞻性的产品和技术,不管在什么时间进入这一领域都能水到渠成。在Creative Suite 3产品套件里就贯穿了共享的模块Adobe Device Central,就是专门为手机和移动终端设计的。
但对手机媒体未来的发展方向,Hensler也很坦率的表达出了自己的疑虑。
况且,手机屏幕的大小会影响到大家的使用习惯和用户体验,不管是广告还是视频,在信息传递上都会受影响,图像怎么能清晰的展示仍需要进一步解决。
虽然这一市场的潜力是大家所达成共识的,但真正使用还需要更深入的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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