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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订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7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丁怀民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九)办学地点: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四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根据各省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省分类招生计划。同时,对近三年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六条普通高考文理科录取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七条普通高考美术类录取原则:在考生美术成绩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美术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划分,对于选报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内部调整。
第三章其它
第十三条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我院的网站公布。
第十四条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篇2: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设有个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54个专业(或方向)。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学术报告厅、高规格的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学校无线全覆盖。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42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49人,并聘有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八条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财税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旅游学院、工程经济学院、软件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体育部。20招收54个专业或方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也可登陆我院校园网查询),均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热门专业。
第九条 教学质量 学院一贯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技能培养,毕业生一专多能、一人多证,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院以学风好、质量优而深受社会各界赞誉,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80余项。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和艺术设计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工电子技术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有管理学原理、实用英语、实用酒店英语、图形图像应用技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会计综合实训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贸易、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商务英语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先后被批准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数字化校园建设单位和河南省首批品牌示范校建设单位。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
篇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主 任:苏万益
副主任:高庆新 成光琳
成 员:葛云飞 郭长慧 柴瑞帅 侯丽平李 博 王健强 王延召
侯小坤 王丽丽 王艳丽 王君华 李存永 陈利军 陈志宏
王仲英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庆新(兼)
副主任:葛云飞 侯丽平
成 员:乔 捷 郑春武 杨 莹 朱志伟 郭玉龙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 学生待遇: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普通文史类专业每年学费3300元,普通理工类专业每年学费36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5600元,软件类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每年学费1元,书费每年400元(艺术类每年500元),多退少补,住宿费每年800元。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 毕业文凭: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龙子湖内环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
龙子湖校区0371-86661221 86661223 8666127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www.hnjmxy.cn
篇4: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全 称: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原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336
学院性质:公办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二、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1、录取原则:将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3、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4、外语语种:英语;
5、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结果公布:
(1)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本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布;
(2) 由我院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注册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邮 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5、8378417
传真:0351-2029066
网 址:http://www.sxqzy.cn
篇5: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369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二、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联系方式:
邮编:030006
网址:www.sxpolice.cn
E-mail::sxj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6738887961333
传真:035179613332677903
招生负责人:李晓玲手机:15333426439
四、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生源地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4、在我院调档线以上,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5、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五、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文、理各专业均为4000元/年。
六、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
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七、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3、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学历证书颁发: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篇6: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学校代码:12704
二、学院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 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五、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主持与播音专业(高职)录取使用省联考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所在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录取使用舞蹈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影视动画专业录取使用美术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航空服务专业: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①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影视表演、美术、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文化达到山西省对口升学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电视节目制作按山西省对口升学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九、联系方式:
院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邮编:030001
网址:www.sxyz.com
邮箱:zhaoshengban@sxyz.com
咨询电话:4008351799 0351-4180848
传真电话:0351-2246178 2246066
篇7: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微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北京经贸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民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四条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北京市教委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七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微博)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九条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第十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类统一联考成绩,在美术类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情况下,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我院自设于陆琳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两项院级奖学金。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北京市良乡大学城
邮编102488
招生联系电话:010-81355905、81355922
电子信箱 :bjjmzsb@163.com
网址:www.csuedu.com
篇8: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4051(国标代码) 报考代码:E21(内蒙古自治区)
(二)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邮编:0100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学制:三年
(六)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七)学院简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发[]119号文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录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职高专(专科)批次。
三、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录取专业要求与照顾政策
1、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矫正视力达4.8以上,无胎记、纹身、色觉、嗅觉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等,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民航事业。
2、照顾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38 4815 2950、刘老师 135 1100 9231
电子邮件:zhaoshengjiuye123@163.com
网 址:www.nmgjwy.com
篇9: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市规定执行。
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广告设计与制作、会展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学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国际贸易实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商务管理(拍卖与典当方向) 、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51) 5691288
传 真:(0351) 5691463
网 址:www.sxibs.com/
电子信箱: www56912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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