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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20 13:11:22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共15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篇1: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篇2: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

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篇3:基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校舍建设秩序,规范建设各方工程行为,确保基建工程质量,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健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根据基本建设有关法规和教育基建特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行政与计划管理

1、教育局基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办)是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基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中小学校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计划、质量监督、造价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

2、凡投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学校规模、总体规划、校舍面积定额和资金情况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由基建办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本着“长远规划,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当年度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报局长室审批。

3、基建办根据审批后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并下达给各基建单位,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4、投资10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由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经基建办实地勘察,并会同财计科论证同意后填写《零星基建、维修工程计划申请书》,报局长室审定,同意后由基建办开具《学校小型零星基建批复》。

二、程序和审批管理

1、建设单位填报《学校基建工程计划申请书》,经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向市计划委员会申请立项,同时办理资金审计,由财政、审计部门出具开工前审计意见书,做好办理用地、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等手续的准备工作。

2、建设单位必须委派专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基建办给予指导、协助。基建工程必须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严禁无证开工。

3、新建项目需扩大用地,必须根据用地规划,按有关规定办好土地使用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严禁违章用地。

三、规划与设计管理

1、学校应坚持“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根据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乡镇人口出生的比例和趋势,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办学规模和国家、省颁布的校舍建设标准,制订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2、审批后的规划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的依据,必须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若规划与发展或规模不相适应而需调整时,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有关规定加以调整。总体规划没有完成,不得进行项目的单体设计。

3、基建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严禁无证设计、越级设计或私人设计。委托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有关批文、地质勘探资料和经教育基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功能要求方案,以及学校总体现状图、规划图。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踏勘,确保新建的校舍风格与校园整体协调,严禁设计人员闭门造车。同时为更好加强工程建设的设计服务工作,学校在签订设计合同时,要注意付款方式,建议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4、基建项目单体设计应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满足教学功能和师生工作生活的需要;要面向教育现代化,符合学校总体规划要求;必须符合《城市(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其它有关设计规范。

5、基建项目建筑面积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及学校办学规模、总体规划确定,如需作重大修改和变更,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办理增加计划手续。

6、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或投资达500万元的基建项目必须实行设计招标: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可采取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的方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进行方案评选,择优选用设计水平高、功能完善、布局和造价合理的设计方案,设计招标和方案征集评选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基建办会同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7、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基建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平面布局、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建筑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进行会审,以此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8、基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召集设计、基建办、监理、施工等部门进行施工图的交底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组织施工。如确需变更施工图,按前条办理有关手续,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标与投标管理

1、凡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标文件经批准后应公开发布。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整个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和有关程序。

3、对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建设单位要进行调查考察,会同监察室、基建办共同提出考察意见,在招标办和公证处主持下确定投标单位。

4、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计价方式、质量、工期等要求,上述招标文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同意后方可向投标单位发布。

5、在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一定程序和办法选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规定进行开标、评标,根据评标细则评出中标单位;并由招标办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一旦中标,不得变换施工队伍,严禁将工程项目肢解转包、分包,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证单位。

6、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签订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签订施工廉洁协议书,双方共同监督,确保合同、协议条款的实施。合同签订应充分体现招标文件内容,学校要对合同各条款先行初审,经局主管部门复审后签订正本,交副本一份基建办备案。

7、对于投资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维修项目以及学校绿化、景点布置,建筑物资的采购等也必须由学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不得直接发包,在内部招投标过程中,学校必须先制订好招标文件,明确标的、评分标准、评分办法、质量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内容。招标文件交基建办审定,招标评委组成必须有局主管部门人员参加,局纪监室参与监督。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

1、基建办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基建项目实行施工管理。学校必须建立由校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基建办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渠道和隶属关系,凡由计委立项项目都必须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质监,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基建办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永久性建筑投资在10万元以上,由基建办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3、工程承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4、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它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加强对建筑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与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6、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基建办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室、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基建办,由质监站牵头组织事故处理,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7、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它有关单项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筑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基建办和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9、凡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10、校舍投入使用后,学校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和基建办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保修金不得退还。

六、财务与审计管理

1、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学校要指定专人管理,专设基建财务帐,要明确财务负责人,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管好基建财务,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2、基建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标函、施工合同和双方协议等条款执行。

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报送工程决算(包括设计变更决算)。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工程量的核定。

4、工程量核定完成后将工程决算送交基建办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基建办提出初审意见。

5、决算审核后,由财计、纪监、基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财务结算,财务结算完成后,由教育行政审计部门对工程的决算、审核单、财务结算和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6、工程决算的审计报告,是建设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的依据。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的,建设单位所有暂支费用不得作支出处理,余款不得结清。

7、基建账目往来全部结束后,会计人员要及时整理好账册和凭证,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交接,并按会计档案要求做好存档工作。

8、学校除基建工程外的校舍维修和装饰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基建办审定。财务会计人员凭工程项目决算审定单方可作支出处理。

七、校舍与档案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组成管理网络,明确分工任务,落实人员责任,定期检查和调整。

2、校舍档案是建设单位预测评估、决策设计、检查维护和维修改造的重要依据。学校在基本建设开始就要重视资料归档工作,要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整理,注意规范性和准确性,尤其注意资料的完整性,从项目的申请、可行性研究、勘探资料、各项批文证件在开工前就要重视收集、积累工作,进入施工阶段,更应重视图纸(规划图、施工图、竣工图)、各种施工质评、监验等纪录和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当工程竣工后,各项基建资料都应及时收集归类、汇总,发现遗失或遗漏要及时补齐,统一收集后按档案要求整理并入学校档案。

3、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学校要配套制订使用与管理制度,抓好校舍常规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意观察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年久失修的旧房,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风暴雨雪天气更要加强检查与防护。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不得使用,校舍损坏要及时修复,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安全。要重视室内外水电、电教系统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以保证安全使用。

4、学校要加强师生爱护校舍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八、队伍与人员管理

1、要建立基建管理机构,配好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人员职责。

2、学校要加强基建人员的管理,重视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学校不得向施工队以任何形式摊派费用和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借工程建设为由索要财物和谋取私利。同时,要重视人员业务技能的提高,对现有教育基建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基建管理能力,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3、各单位领导要重视队伍的全面建设,发挥群体网络职能。要建立健全学校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好各类工作台帐,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和作用。要加强基建理论研讨,总结和推广教育基建管理的新经验,使教育基建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篇4:基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搞好本厂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厂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

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 管理机构和职责

5.1 归口部门及职责

计划与市场营销部为全厂基建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基建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编制,决算管理;负责组织安生、财务、审计、监察、安全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的验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基建工程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5.2 相关部门及职责

5.2.1 财务产权部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负责对基建工程的验收。

5.2.2 厂长工作部(审计)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负责按我厂《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办法》的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审计验收。

5.2.3 纪检监察室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我厂《行政监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5.2.4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验收。

5.2.5 安全生产部负责参与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监督:

5.2.5.1 应督促做到基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5.2.5.2 在签订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5.2.5.3 发包前应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

5.2.5.4 在危险区域作业,应检查基建工程承包方是否制订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5.2.5.5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是否经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并考问其是否熟知现场安全措施;

5.2.5.6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开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5.2.5.7 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应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

5.2.5.8 应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5.2.6 厂属基建工程使用部门负责按设计相关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5.3 领导职责

5.3.1 本厂厂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本厂基建工程的预算及施工合同的批准;负责督促归口部门加强对我厂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 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基建工程的过程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各工序质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工作、基建工程组织验收工作,对管理督促不严、组织验收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预算严重超支、基建工程的严重质量问题等负领导责任;对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5.3.3 财务产权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全厂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实时监控基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对审核不严、监控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预算严重超支负领导责任。

5.3.4 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全厂基建工程的全面审计,督促本部门审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查看施工技术、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记录(如隐蔽施工记录),验证各种技术签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基建工程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本厂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审计监督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负领导责任。

5.3.5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我厂《行政监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基建工程活动进行监察,并按本管理制度要求配合计划与市场营销部对本厂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本厂监察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我厂《行政监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监察负领导责任;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我厂基建工程活动进行监察负领导责任。

5.3.6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安监人员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对承包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是否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是否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等。对上述是否有效执行安生部长负领导责任。

5.3.7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全厂基建工程的.验收。

5.3.8 厂属基建工程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按设计相关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6 管理要求

6.1 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 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6.1.2 设计图纸和文件、施工方案和措施应按技术管理权限经过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6.1.3 工程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业主对工期、质量有要求和市场实际,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预算价。工程预算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 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6.1.4.1 计划投资批准文件;

6.1.4.2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

6.1.4.3 生效的合同书;

6.1.4.4 施工概预算;

6.1.4.5 工程需用材料有着落。

6.2 施工管理

6.2.1 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6.2.1.1 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6.2.1.2 建立施工技术人员,设计人员责任制。

6.2.1.3 根据合同,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并作好质量鉴定记录。

6.2.1.4 基础土石方开挖完,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基槽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1.5 一切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施工中遵守规程和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6.2.2 施工现场管理

6.2.2.1 施工队伍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如需要招投标应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2.2.2 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应到施工现场,负责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如发生粗制滥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应采取返工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队伍负责。

6.2.3 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6.2.3.1 各种施工工程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各种规范进行。

6.2.3.2 工程质量,应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并作好施工记录。

6.3 基建工程竣工、验收

6.3.1 工程竣工后,由双方及相关科室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规范严格细致进行验收, 经验收认为合格 后方可竣工决算。

6.3.2 工程竣工后应具有下列资料:

6.3.2.1 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

6.3.2.2 施工分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3 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代用材料批准手续)。

6.3.2.4 混凝土施工日记 。

6.3.2.5 混凝土试块数据。

6.3.2.6 钢筋及焊接头的试验记录。

6.3.2.7 各种数据尺寸,标高位置的检查记录。

6.3.2.8 结构体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6.3.3 工程竣工后,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3.4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签证及记录工作。

6.3.5 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进行。

6.3.6 验收通过后,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汇报到有关单位及厂部审批。

6.4 工程预算、决算管理

6.4.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预决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业主对工期、质量有关要求和市场实际进行工程预决算。

6.4.2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在施工前编制预算,提请计划、财务、审计部门审核、报请主管厂领导批准。

6.4.3 经主管厂长批准的预算连同施工合同,报财务部门,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拔款的依据。

6.4.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6.4.4.1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6.4.4.2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答复,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4.4.3 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一个月内办完一切决算手续,资料(特别是竣工图)全部归档、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

6.4.4.4 施工单位竣工后28天内应提交结算文件。

6.4.5 按计划下达的月维护任务,在次月结算。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管理制度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检查督促。

7.2 本管理制度按《罗湾水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8 附则

8.1 本管理制度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基建管理制度

一、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要先报建设项目,编制计划和预算,杜绝未报先建或边报边建,要严格按照预算施工,不得随意扩大项目,避免建设超预算的现象。

二、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程质量,专管人员具体抓,责任到人,按职负责,专管人员主要抓质量,抓工期,抓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工程验收由基本建设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参考平时检查记录,对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砖、水泥预制件、焊条及其他材料等),在使用前要对其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进行复核,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以上。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合格标准的,分清责任,严格按施工招标合同办,在没有纠正之前,坚决不能交付使用。

四、投资十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确定施工单位时要积极推行投标、招标承包责任制。投票、招标中要对参加单位首先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克服投标、招标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五、工程建设单位所有人员一律不准介绍自己的亲属、朋友来本单位承包基建工程,也不准由亲属介绍施工队承包工程,以杜绝搞变相的亲属承包,造成不良的后果。

六、领导和基建管理人员在负责管理本单位基建工程的同时不得建造自己的私房,或装修住房,如确实需要建造和装修的,要向领导班子打招呼的同时,应对本单位的基建工作实行回避,而且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动用和借用单位的施工人员、技术力量和建筑材料。

篇6:基建财务工作总结

财务部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在为全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在XX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财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收费到出纳各项原始收支的操作;从地磅到统计各项基础数据的录入、统计报表的编制;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各项资金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财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ERP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用

在经过两个月的ERP项目的筹建和准备工作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团公司实际情况着手进行了ERP项目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库存管理各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供应商、客户、存货、部门等基础资料的设置均根据实际的业务流程,并针对平时统计和销售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存货调价单”,使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即定的流程规范操作;设置普通采购订单和特殊采购订单,规范普通采购业务和特殊采购业务的操作流程;在配合资产部实物管理部门对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各项实物资产分为9大类,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ERP系统库存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在8月初正式运行ERP系统,并于10月初结束了原统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已将财务会计模块升级到ERP系统中并且运行良好。

三、制订财务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管委会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年初下达的企业经济责任指标,财务部对相关经济责任指标进行了分解,制订了成本核算方案,合理确认各项收入额,统一了成本和费用支出的核算标准,进行了医院的科室成本核算工作,对科室进行了绩效考核。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每月中旬到各责任单位分析经营情况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协助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由于原材料市场的价格不稳定,销售市场也变化不定,在油品生产与销售方面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配合资金部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篇7: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编制和执行;

2、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

3、负责财务部的对外接洽事务;

4、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制定目标成本计划,做好成本控制;

5、负责公司每月财务报表;

6、主导并参与公司全盘帐;并对全盘内帐进行管理,规范;

7、及时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监督对财务资料的归档及管理;

9、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其它任务。

篇8: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处理公司账务工作,做好公司外账;

2、负责日常财务报表制作与完善,独立完成公司税务申报等工作;

3、按规定时间结账、编制会计报表,依据公司要求编制各项内部报表;

4、熟悉税务申报流程,负责日常纳税申报工作;

5、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账务管理、核对与盘点;

6、负责公司的所有会计档案的整理及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与完整。

7、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篇9: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1. 固定资产管理,年度盘点;

2. 消耗品管理和出勤统计;

3. 月末个人报销凭证整理;

4. 负责与本社联系,进行业务管理

篇10: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产品成本分析,新品定价分析

-运营数据指标(生产效率,不良率,OEE,工时等)KPI分析及跟踪

-预算分析及报告,达成分析及跟踪

篇11: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与商务协调配合及时开票及时收款。

核素各项费用开支,安排结算和核算工作。

会计凭证的录入、整理、归档。

根据系统数据月度结账和月度对账审核。

统计分析各个客户的经营状况表。

篇12:基建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资金收付及账务核对;

2.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准确录入系统;

3.负责资金收支计划管理;

4.保存、归档财务档案资料;

5.负责开具各项票据。

6,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13:基建财务工作总结

六、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年终与明年年初的汇算清缴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XX年终财务决算的财务自查活动,在年终决算之前清理了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检查在建工程未作处理的项目,对已支付的财务利息费用及时追踪开具了发票等等一系列的财务自查活动。骋请了税务师事务所对XX年的帐务处理做了预审,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降低了涉税风险。

七、组织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团队凝聚力

财务部组织了两批财务人员培训与经验交流会,对整个财务系统做了工作总结和预期的工作计划展望,将财务人员分成会计、出纳和统计、收费两组进行了分组讨论,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通过南峰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的专题讲座,丰富了财务人员税务知识。邀请了审计部、资金部、资产部和财务人员做了深入的交流。增强了整个财务链各部门工作的协作性,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八、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方案,建立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根据XX年经营目标和各项成本核算指标的实现情况,财务部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案,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企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于企业各个经济责任单位,以一系列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整的指标管理控制系统。在XX年数据和以前年度各项经营数据的基础上制定了XX年度各单位的成本费用预算、销售额预算、人员预算、目标利润预算等一系列预算指标,希望通过“分散权力,集中监督”来有效配置企业资源,提高管理效果,实现企业目标。

篇14:基建财务工作计划

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医院实际,以新病房大楼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开展党章、党纪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

以学习《党章》、《两个条例》、《纲要》《廉洁准则》为重点,增强针对性,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建立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办事公开、决策透明、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教育,落实制度,防微杜渐,坚决克服、纠正党员干部廉洁从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出现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抓好“四项制度”落实。

(1)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责任对象,真抓实管,抓出成效;

(2)完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织布,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小组会议,真正发挥监督评价作用。

(3)医院党政一把手必需做到年初的工作安排要报告,年中的工作落实要报告,年底的.工作完成要报告,以及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都要向纪委及时报告。

抓好《廉政准则》52条落实。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廉政准则》搞好自检自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

二、加强政务公开,落实好阳光工程净

1、进一步推行公开化办事制度,不断加大工作透明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度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

尤其加大药品统一购销。

全面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及时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开展便民服务,简化就医流程,全力提高群众就医满意率。

2、认真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围绕市纪委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分步实施。

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正反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把预防腐坏的关口前移,确保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汇报制度

1、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

党政一把手每半年至少向局纪委汇报一次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2、要做到基础工作规范,记录齐全,要有专人负责。

注意总结经验,做好信息反馈,主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3、全年上报四篇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息。

学习提高阶段,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结合本院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利用政治学习和每季度的党员学习材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的自觉性。

4、强化阶段,加强党风建设理论、实例学习,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医院内部管理,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篇15:基建财务工作总结

为了保障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的专款专用。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审计、财政部门,教育局要求,结合我镇中心小学实际,经研究,在xx年学年的上学期,我校继续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帐务清楚,费用收取使用公开透明。具体工作如下:

一、机构设置

xxx担任总务兼出纳,xxx担任会计。

二、严明工作职责

遵守财经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熟悉法规法则,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正直,搞好服务,保守秘密。洁身自爱,即:做到为单位负责、为领导负责、为自己负责。

三、制订财务人员职责

我校根据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决算制度。

2、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或手续不全、凭证不齐(实)的开支有权拒付。

3、按照制度规定,算帐、报帐和预决算的编制及财务分析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帐表正确反映,情况真实可靠,并妥善保管帐册、报表等资料。

4、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与掌握专项经费情况。

5、按时发放工资、班主任津贴、奖金等。

6、开学前做好收费工作。

7、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

8、完成总务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1、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时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校长当好参谋。

2、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3、学校的一切收入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会计开据财政局印制的统一票据。

4、学校的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准挪用或变卖,需报废处理的,经校长批准,按规定程序进行呈报,变卖款及时交财务入帐。

5、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6、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校长签字后,出纳才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基建财务个人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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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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