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实行月报制度,本文共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实行月报制度
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实行月报制度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福建省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月报制度。
根据安排,福建各设区市、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本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业状况预测和分析等报送福建省人事厅汇总后,报告省政府。同时,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加紧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就业项目拓展计划、“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和就业援助计划等七大工作计划,力争在今年5月份之前,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全年达到80%。
此外,福建各级人事部门还将继续联合教育部门,推动高校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确定招生规模的重要指标,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发展规划等挂钩,调减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促进学科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问题的解决。
据统计,今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20多万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36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加上待就业毕业生连续多年的累积递增,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了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求职服务和信息,今年开始,福建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
篇2:黑龙江高校将实行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制
黑龙江高校将实行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制
为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从今年起,黑龙江省高校将实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分析就业状况及新趋势,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将达到20万余人,比去年又增加近2万人,为历年最多,在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就业形势格外严峻。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的.增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要求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建立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机制,并深入院系等基层单位了解第一手情况,及时综合分析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情况。
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包括: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业状况预测和分析等。
篇3:辽宁省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
辽宁省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
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为全力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辽宁省将实行大学生就业“第一责任人”制度。
按照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紧急通知,辽宁省各市的市长是所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市要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落实办法。高校书记、校长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省政府“一校一策”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一院系一策”“一专业一策”。辽宁省还从5月份起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管理的月报告制度。
据了解,今年辽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2.9万人。辽宁省政府提出,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要达到70%以上。业内人士表示,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大环境下,要实现这个目标压力很大。
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辽宁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包括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老师特设岗位计划等。辽宁省还提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当重点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优先面向高校毕业生。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应当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
篇4:福建将新建5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福建将新建5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获悉,为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该省目前已建立了58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6000余名毕业生获得见习机会。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让待就业的.毕业生到企业进行见习工作的实践性活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和意外伤害保险。从起,福建开始探索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目前共有6000多名毕业生得到见习机会,其中大部分毕业生在见习后被见习单位录用。
该省规定,凡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有就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见习等扶持政策,有关机构将为见习者提供免费档案寄存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今年,福建将新建5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鼓励各设区市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此外,该省还将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办法,在就业推荐、转向技能培训、困难补助、助学还贷等方面提供支持。
篇5: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实行实名登记服务到人
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实行实名登记服务到人
开发5000个公益性岗位、筹集1.6万个见习岗位、开展100场校园招聘会送10万个就业岗位……14日,记者从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江苏省将进行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据了解,今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3.2万人,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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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江苏全省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扶持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以上。
篇6:福建重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工作
福建重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工作
近日,省教育厅在福州举办“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培训班”,来自全省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就业统计相关人员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就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计算机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并研讨和部署了20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建设创新创业导师库和信息服务网;二是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和创业学院建设,改进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就业大赛;三是深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就业促进计划,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续接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篇7: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将全面启用新版就业协议书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将全面启用新版就业协议书
从明年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将全部改用新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将全部写入。新版协议书原则上是不予补发的,要妥善保管。
新版的就业协议书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就业协议前组织毕业生体检,如果没有组织的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即甲方)对本单位的`介绍严重失实,误导了毕业生,毕业生可单方解除就业协议并无须负责;同样,毕业生的自荐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协议且免责。
篇8:国家将督查陕西等6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今年3月底前,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陆续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河北、吉林、山东、江苏、云南、陕西6省督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是记者19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的,
这次督查的目的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了解各地制定出台配套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
督查组将详细了解6省届高校毕业生人数、专业结构、就业去向,以及未就业毕业生有关情况,具体掌握这些地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发掘这些地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篇9:749万高校毕业生今年将就业 仍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
749万高校毕业生今年将就业 仍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
记者24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今年将有749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大学生仍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
中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300万,超过500万,过600万,过700万。自20以来,年年被媒体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说,每年700多万高校毕业生走向社会,也是最大的人才红利。但是现实中因为经济在转型,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不足,大学生就业还面临着一些困难。
信长星认为,要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根本在于发展,有赖于产业的'转型升级。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才能创造更多适应大学生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中高端岗位。反过来,解决好了大学生就业问题,才能把人口红利、人才红利的潜力转为现实,更好地促进发展。
信长星表示,政府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放在整个就业工作首位,继续加大力度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展就业见习,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帮扶的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继续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去年,大学生创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数量为48万。信长星表示,这一数据比上年增加12万,增长33%。在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必须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篇10:吉林省将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一免五援”
吉林省将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一免五援”
吉林省日前出台规定,将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实行五项就业援助和一项免费政策。
按照吉林省的规定,凡是属于吉林省内吉林籍和吉林省外高校吉林籍的`毕业生返回吉林省,或者来自于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发布求职信息、政策咨询、参加各类招聘等活动中,应聘、报名、保管档案等环节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免收任何费用。
与此同时,这些毕业生在求职时还将享受到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培训、见习岗位和就业岗位等五项援助,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优先为他们推荐就业;优先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项目,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优先进入创业园区;有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毕业生,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优先安排返回原籍的贫困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各地优先在“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中安置返回原籍的贫困毕业生,并落实好扶持政策;对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见习或其他途径仍未实现就业的,当地可采取组织劳务输出、帮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形式进行帮扶安置,确保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贫困毕业生就业。
篇11:福建省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工作
福建省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工作
一是在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各高校接收的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的'培养经费按高校原有生均经费来源渠道安排解决。设区市政府举办的公办高校接收的毕业生,省财政每年按一定标准的生均经费予以补助。二是适当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我省将面向2009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扩大招收紧缺的工程类等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人,学习年限为三年。同时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对2009届毕业生经招生录取为上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每年的学费统一为4000元,省财政按每年每生4000元予以补助,其余培养费用由高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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