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团联盟章程,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社团联盟章程
第一节
组织概述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是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设社团联盟主席团、社团联盟理事会。
社团联盟积极响应党和学校的号召,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二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不断地完善社团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思想教育职能,增强二外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广大同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二外学子提供了一个“历练自我,认识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二节 组织结构图
第三节
部门职能与工作内容简介
一、社团联盟主席团
【部门职能】统筹协调社团联盟理事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社团的发展,与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为社团联盟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领导社团联盟各部及所属社团积极开展校园活动。
【工作内容】(一)召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社团会议,传达校党委及校团委指示,并听取理事会及各社团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二外社团联盟出席重要会议、维持并发展社联与其它院校学生组织关系。
(三)对社联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签署社联文件。
(四)审核社联理事会各项决定,对不合理决定提出修改意见。
(五)任免理事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校级社团社长。
(六)与校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
(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为社联干部树立榜样。
二、社团联盟理事会
【部门职能】社团联盟理事会为社团联盟执行机构,在社团联盟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社联理事会理事由社团联盟校级社团及各部门推选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作为所在部门或社团代表行使社联成员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理事会发布的各项文件决定,须经理事会全会通过,经主席签署后正式生效。理事会日常事务,由社团联盟主席提名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及四类社团工作。理事会常设机构包括:秘书处、外联部、文艺部、策划部、宣传部以及文艺类、文化学习类、实践公益和体育类分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例会。
【工作内容】(一)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为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所做决定适用于理事会全体成员;简称“理事会全会”或“全会”。
(二)理事会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处召集;全会闭会期间由各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工作,共同商讨决定社联各项事宜。
(三)学习分析学生社团及校园文化发展规律,指导社团成员制定发展计划,提升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建设优良校园文化。
(四)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增进社联内部团结;提高学生干部各方面素质,使社联学生干部更好的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五)完善社团联盟制度,推进学生社团专业化发展。
(六)审核下一届社团联盟主席候选人及选举人资格。
(七)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培训,以及各类重大活动。
(八)向校团委推荐学生社团参加校级、市级优秀社团评选。
三、秘书处
【部门职能】沟通和协调各个社团工作,学生社团注册,管理社联文件及账务,社团联盟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和发布社联各类文件通知,以及社团活动场地审批等工作。
【工作内容】(一)对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及各社团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起草和发布社团各类文件通知。
(三)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财务工作,对社团联盟直属校级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四)协调安排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的`例会时间。
(五)负责全体社团例会的考勤登记。
(六)负责社团联盟干部的综合测评加分和奖惩考评。
(七)负责每学期初的社团注册工作。
(八)管理社团联盟及直属校级各社团的档案、资料。
(九)管理社联办公室的使用时间及办公室内公用物品。
(十)协助主席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
四、宣传部
【部门简介】负责社联理事会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宣传用品制作、舞台设计,以及社联理事会宣传用品的日常管理,同时协助各个社团完成自身品牌活动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学生社团活动宣传资料,提高活动宣传质量。
【工作内容】(一)直接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活动宣传,为社联直属校级学生社团的宣传活动提供必要帮助。
(二)管理社团联盟活动的宣传物资。
(三)对社团的校园活动宣传进行监督审查。
(四)收集和保存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校级学生社团校园活动的宣传资料。
五、外联部
【部门职能】社团外联部统一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外联工作。外联部在为社团活动筹集经费的同时,通过与其它组织的有效沟通,为社团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和活动资源,同时对学生社团的外联活动进行规范,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
【工作内容】(一)与各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并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关系。
(二)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活动经费的筹集,保证社团活动有充足的经费支持,并为社联直属校级社团活动外联工作提供必要帮助。
(三)与相关社会公益组织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为社团联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所属各类社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累合作伙伴资源。
(四)对社团联盟干部进行社交礼仪培训。
六、文艺部
【部门职能】负责社联大型活动的节目筛选审核,以及对各社团活动内容的质量进行测评,制作收集优秀社团活动图片、影像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以指导各社团提高活动水平。
【工作内容】(一)筹划组织社团联盟理事会的各类文艺活动。
(二)选拔推荐学生社团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各类大型文艺演出。
(三)审核社联直属学生社团与校内外其它学生组织的演出合作安排,规范学生社团文艺演出活动。
(四)为各社团组织的文艺活动提供必要帮助,并给出指导意见。
(五)收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校级学生社团所举办活动图文、音像资料。
(六)对社团联盟干部进行管理学知识培训。
七、策划部
【部门职能】为社团联盟理事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策划方案,并在活动进行中提供建议。审核各社团活动策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测评。
【工作内容】(一)对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测评。
(二)为社团联盟理事会组织的活动提供方案策划。
(三)组织协调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工作,保证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四)审核社团联盟直属学生社团的活动策划,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对社团联盟学生干部进行公文写作培训。
篇2: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章程
第一节
组织概述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是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设社团联盟主席团、社团联盟理事会。
社团联盟积极响应党和学校的号召,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二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不断地完善社团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思想教育职能,增强二外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广大同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二外学子提供了一个“历练自我,认识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二节 组织结构图
第三节
部门职能与工作内容简介一、社团联盟主席团【部门职能】统筹协调社团联盟理事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社团的发展,与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为社团联盟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领导社团联盟各部及所属社团积极开展校园活动。(这里是简历文秘网提供的范文)
【工作内容】(一)召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社团会议,传达校党委及校团委指示,并听取理事会及各社团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二外社团联盟出席重要会议、维持并发展社联与其它院校学生组织关系。
(三)对社联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签署社联文件。
(四)审核社联理事会各项决定,对不合理决定提出修改意见。
(五)任免理事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校级社团社长。
(六)与校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
(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为社联干部树立榜样。
二、社团联盟理事会【部门职能】社团联盟理事会为社团联盟执行机构,在社团联盟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社联理事会理事由社团联盟校级社团及各部门推选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作为所在部门或社团代表行使社联成员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理事会发布的各项文件决定,须经理事会全会通过,经主席签署后正式生效。理事会日常事务,由社团联盟主席提名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及四类社团工作。理事会常设机构包括:秘书处、外联部、文艺部、策划部、宣传部以及文艺类、文化学习类、实践公益和体育类分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例会。
【工作内容】(一)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为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所做决定适用于理事会全体成员;简称“理事会全会”或“全会”。
(二)理事会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处召集;全会闭会期间由各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工作,共同商讨决定社联各项事宜。
(三)学习分析学生社团及校园文化发展规律,指导社团成员制定发展计划,提升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建设优良校园文化。
(四)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增进社联内部团结;提高学生干部各方面素质,使社联学生干部更好的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五)完善社团联盟制度,推进学生社团专业化发展。
(六)审核下一届社团联盟主席候选人及选举人资格。
(七)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培训,以及各类重大活动。
(八)向校团委推荐学生社团参加校级、市级优秀社团评选。
三、秘书处
【部门职能】沟通和协调各个社团工作,学生社团注册,管理社联文件及账务,社团联盟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和发布社联各类文件通知,以及社团活动场地审批等工作。
[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章程]
篇3:社团章程格式
说明:
一、根据20xx年x月校团委颁布的《x大学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x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x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x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xxxxxxxxx
(二)xxxxxxxxx
(三)xxxxxxxxx
(四)xxxxxxxxx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x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xxxxxxxxxx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xxxxxxxx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篇4:公益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1、罢免正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产业联盟章程
产业联盟章程范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下称联盟),英文名:China Service Robot Industry Alliance,英文缩写:CSRIA。
第二条 联盟性质 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是由服务机器人产品生产、经销、技术研究、知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媒体等自愿组成,是一个集联合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于一体的行业性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 联盟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搭建产、学、研、用的开放平台,提高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与互动,提升服务机器人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水平,完善服务机器人产业链,促进我国服务机器人产业的繁荣进步。同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社会各界的联系,打造现代化企业关系网络,推动服务机器人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联盟任务
第四条 联盟围绕互助、互动、互补、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第五条 联盟力求打造一个公平、平等的行业发展平台,增强企业优势互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产业或行业竞争力,聚焦各行业,以会展、论坛等活动方式搭建平台。
第六条 为企业解决技术方面的难题,联盟将邀请重量级嘉宾为会员企业解决技术难关。为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展示等方面的条件和机会,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 联盟将与其他行业联盟、协会、科研院所、经销商等协作,为服务机器人企业搭建沟通的桥梁。
第八条 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将坚持以服务服务机器人企业为中心,与社会各界携手并进,锲而不舍,为服务机器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努力奋斗!为服务机器人企业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联盟组织架构
(一)联盟大会为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指导联盟开展工作,决定联盟重大事务。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联盟大会的职责:
1.批准联盟章程的修改;
2.审议批准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报告。
(二)理事会是联盟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责:
1.向联盟大会提交修改联盟章程的决议;
2.解释联盟章程;
3.执行联盟大会决议;
4.决定联盟成员、会员的加入和除名;
5.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各工作组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和修改联盟的基本管理制度;
7.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对联盟大会负责。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一)秘书处职责
1.执行联盟大会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的各项工作;
2.负责联盟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
3.负责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4.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联盟成员及受理联盟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5.联盟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盟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2.提名副秘书长并报理事会审议;
3.召集和主持联盟理事会会议;
4.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
第四章 加盟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二)积极参与联盟活动,热衷于推动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
(三)拥护本联盟的章程,履行本联盟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加盟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填写《服务机器人联盟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秘书处初审后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三)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理事会会议确认。
第六章 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 联盟成员平等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一)参加联盟大会会议,参与讨论和表决与联盟发展有关的重大政策、决议和事项;
(二)向秘书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对联盟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监督;
(三)优先与联盟内其他成员协作;
(四)参加联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活动;
(五)有退出联盟自由。
第七章 联盟成员的义务
第十四条 联盟成员应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遵守行规行约;
(二)应秘书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秘书处的工作,并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推荐联盟新成员;
(三)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第八章 退出和除名
第十五条 对于背离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宗旨,违反本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的成员,经秘书处核实,提交联盟大会审议决定除名,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条款,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所有。
篇6:图书馆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xx图书馆联盟,英文译名为:,缩写:。
第二条 本联盟由xx行政区域内的图书馆自愿联合发起成立,在政府指导下发挥统筹资源、行业管理、提升服务的功能,经xx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联盟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政府与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统筹、协调xx地区中央、高等院校、市属图书馆资源,开展文化惠民服务,践行xx精神,发挥xx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xx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先进文化之都建设作出贡献。本联盟推动xx地区各类型图书馆实现横向联动,逐步搭建统筹宣传推广、统筹服务管理的平台,促进各类型图书馆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协作联动、互补多赢的发展目标。
第四条 本联盟接受业务指导单位xx市委宣传部、业务主管单位xx市文化局和xx市社团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联盟的办公住所:xx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积极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联盟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研究、制订,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二)维护联盟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制订行业的运营行为规范,协调行业内的发展与运营,发挥行业内监督与自律的作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三)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各种行业信息,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创办xx图书馆联盟会刊和官方网站;建设xx图书馆联盟公共性服务平台。
(四)举办各种与本行业相关的活动,包括开展馆际互借;搭建“xx图书馆联盟”联合参考咨询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大力推进数字信息技术及服务的开发与利用;整合各系统讲座、展览等资源,举办面向多层次的、广泛的文化服务活动。
(五)根据图书馆发展需要,支持图书馆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交流,指导、规范联盟会员对外交往活动。
(六)组织学习、宣传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研究交流活动,为联盟会员提供政策咨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七)承担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能,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七条 本联盟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三)在本联盟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联盟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批准;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联盟会员证。
第十条 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三)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第十一条 联盟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联盟的决议;
(二)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联盟会费;
(五)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联盟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并交回联盟会员证。联盟会员1年不参加联盟活动或无特殊原因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联盟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加入联盟的各单位派出一人作为代表组成联盟会员大会。各单位派出的代表全权代表各联盟会员,联盟单位派出代表的变更不影响该单位的联盟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联盟会员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联盟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事项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联盟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联盟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联盟会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联盟会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联盟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联盟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20人、秘书长1人(兼)。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由发起单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产生。从第二届开始,理事会由联盟会员大会协商产生。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联盟大会;
(四)向联盟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联盟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十)制定联盟的中、近期工作计划;
(十一)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十二)决定联盟的一般变更;
(十三)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联盟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联盟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联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放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主席为联盟的法定代表人。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或秘书长主持主席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联盟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其职权有: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联盟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人组成,由联盟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向联盟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三)监督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联盟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联盟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联盟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联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联盟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联盟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联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联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联盟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联盟修改的《章程》,须在联盟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联盟终止动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联盟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联盟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联盟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盟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7:图书馆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师范大学图书馆联合九所师范院校图书馆共同发起成立全国师范院校图书馆联盟,并于xxxx年11月26日在xx师范大学宣告成立。为规范联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联盟全称为“全国师范院校图书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是:共建合作,依托教育,共享互惠,协同发展。联盟的建设目标是:突出特色,以师范院校丰富的教师教育和教育学科文献资源为基础,以科学的理念为引领,以先进的技术为保障,构建务实型的全国师范院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实现全国教育学科信息资源的共知、共建、共享,建设支撑全国师范院校人才培养和科学创新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成员馆的全面合作,为国家教育学科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条 联盟的建设任务是:构建联盟文献信息资源和咨询服务共享机制,联合建设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应用和推广行业相关业务规范和标准,指导师范院校图书馆服务实践;开展多样化、多层面的馆员培训和交流,拓展与业界其它相关联盟和组织机构的协同和合作;代行组织召开全国师范院校图书馆工作会议。
第二章 联盟成员
第五条 联盟成员均为机构团体成员,分为成员馆、理事馆和常务理事馆三类。
第六条 凡承认联盟章程,承诺履行联盟成员义务的师范院校图书馆,自愿提出申请,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均可成为联盟成员馆。
第七条 凡承诺为联盟做出实质性贡献、能够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服务共享、在本省市地区和本类型师范院校中具有代表性的联盟成员馆,加入联盟一年以上,自愿提出申请,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成为联盟理事馆。
第八条 联盟正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所在馆为联盟常务理事馆。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联盟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二)参与联盟的各项建设;
(三)共享联盟的资源和服务;
(四)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业务交流;
(五)就联盟事务提出提案和建议。
第十条 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和有关规定;
(二)执行联盟决议;
(三)完成联盟及其下属机构的工作任务;
(四)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缴纳会费和提供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的退出
联盟成员有权退出联盟,但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秘书处应及时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并备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联盟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联盟常务理事会、各业务中心和联盟秘书处组成。
第十三条 联盟成员大会是联盟成员馆全体会议,其职责为审议联盟工作计划和报告,讨论联盟的建设和发展,研究联盟运行的重要政策,组织成员馆工作研讨和学术交流。联盟成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召开或加开。
第十四条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发展战略,决策联盟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联盟相关政策和规章,选举联盟正副理事长人选,决定联盟成员大会的召开和议题。联盟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联盟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5人,常务理事若干人。正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次开会出席者须达到规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决议或决定须出席会议者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理事会是联盟理事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向理事会负责。负责向理事会提交讨论议题,落实理事会决议,主持理事会闭会期间的联盟运行。联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
第十六条 联盟下设若干业务中心,分别开展资源建设、信息服务、技术应用、馆员培训、学术研究与交流、文化建设等工作和研究。各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十七条 联盟秘书处是联盟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盟运行的组织协调、落实督促、平台管理、网站建设、经费管理和档案保存等。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人选原则上由理事长单位推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联盟日常管理经费由理事长单位承担,业务建设经费初期由常务理事馆分担。待联盟运行正常、业务拓展后由联盟理事会统筹筹集资金或成员馆分担。适当时间由理事会提出相关方案或规定,交成员馆全体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凡在联盟各机构有任职人员的成员馆,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向秘书处提交书面通知函并推荐继任候选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篇8: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联盟宗旨
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
联盟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
联盟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联盟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发起
“xx新媒体联盟”由《xx新闻网》临汾频道发起,联合各地较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成员单位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盟退盟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
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联盟价值观
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 联盟成员
第五条:加盟条件
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原则上各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加盟方式
认同联盟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章程。各公众号向联盟自荐举荐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入盟。
第七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联盟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盟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单位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以及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相关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E、保守联盟相关营销秘密,维护联盟尊严。
第八条:联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条件
1、县(区)级主流媒体单位或自媒体个人,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2、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3、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可经推荐和联盟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理事成员。
第三章 联盟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总编联盟会议
联盟设立的总编联盟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的总编或由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组成。联盟会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具有对联盟章程、联盟公约及联盟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以及审批成员加入和批准非联盟成员取得观察员资格的请示。
第十条:联盟常务理事会
联席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代理联盟会议的职能,负责落实与协调联盟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和相关事宜,同时可以对联盟的紧急事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常务理事会具有联盟日常事务安排和紧急事务处理的最终解释权,在裁决争议和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常务理事会将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四人,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二年。理事长为联盟的主持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将担当联盟的联络人和协调人。联盟理事单位轮流承办每年的总编联盟会议。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单位的条件:
1、微信或微博关注粉丝较高,区域影响力大,经过认证,一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联盟正式会员;
2、有意愿,有能力,承办联盟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组织联盟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联盟的活动。
第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联盟的运作机制
第十三条:联盟以民间联合体的形式对外出现,联盟统一向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成员单位,统一维护联盟整体、各成员单位、各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联盟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联盟会议商定。常务理事会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
联盟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它反馈信息,由秘书处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常务理事会将向大会提交联盟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联盟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通过2/3选票的提议将成为联盟的正式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成员相互之间进行的联盟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合作,应符合联盟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
第五章 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联盟会议
1、联盟总编联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联盟理事单位承办。联盟会议对联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联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2 、联盟每年举办一次主旨论坛,研讨交流新媒体发展趋势、新技术推广等。各成员可申请组织举办。
第十七条:宣传与合作
1、联盟成员统一使用“xx新媒体联盟”标识、宣传语,统一摄影包、马甲等。联盟成员必须统一链接互推、宣传、合作。
2、原创稿件版权保护。联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内容需要、地域覆盖传播等,互转、互推、互用、改编成员单位原创稿件。非联盟成员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成员单位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
3、利用《xx新闻网》官方媒体优势,联盟成员经申请可以聘为特约记者、特约摄影等,在临汾频道的指导下开展系列工作。
第十八条: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联盟成员之间在推广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
第十九条:建立经营策划活动的联营联动机制
1、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
2、各成员在向客户推荐自身广告时,同时推荐整个联盟所有成员单位以及个人的广告。形成全省互动,同时投放。
3、实行对等双赢广告链接,在自身的账号中为其他联盟成员的广告客户提供广告位。联盟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开展如互换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合作。
4、在自愿协商、互利互惠的前提下,联盟成员可以在其他增值业务开发、推广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5、联盟成员必须保证,让其他成员进行宣传的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因此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广告的联盟成员负责。
第六章 前景规划
第二十条: 联盟计划逐步吸收各地的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号加入,策划实施系列商广活动,强强联合,实现产品变现,最终形成强大的“新媒体联盟”。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一条: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联盟。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联盟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联盟资格。在联盟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篇9: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xx市新媒体发展水平,推动新媒体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规范管理,努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特成立xx市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宗旨:推动新媒体交流合作、诚信自律、互利共赢,实现新媒体共同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资讯共享。联盟成员在联盟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下参与各项主题宣传、信息推送等宣传推介活动,实现资讯信息共享,增强整体传播力和影响力。联盟成员转载具有知识产权的资讯信息作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活动互助。联盟根据需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提供网络营销、形象推广、广告合作等综合服务,实现区域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共享、业务协同推广,提升联盟成员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
第五条合作交流。不断总结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定期策划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学习考察、新媒体联盟年会等活动,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的经营与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xx市新媒体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指导及协调联盟的重大事宜,组织制定规章、标准、规范,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等。
第七条 理事会设成员单位若干名,由xx市新媒体联盟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由xx市新媒体联盟发起单位、承办单位推荐相关候选人,并经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理事会成立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名、副理事长单位二名,对联盟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研究、审议、部署、实施,重大决策需提请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单位一名、副秘书长单位四名。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各项重大决议,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
第九条 联盟主要吸纳x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媒体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成员。各新媒体只要愿意遵守本章程规定,可向秘书处提交加盟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成员资格。
第十条联盟成员可自愿退出联盟,退出成员需向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一经退出,将不再享受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联盟内部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有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享受xx市有关部门及单位为联盟提供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条件;
(三)有权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和使用有关资源;
(四)对联盟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 联盟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互联网政策法规;
(二)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积极承担和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参加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坚持联盟自律,规范办网;
(四)在各自网站及公众平台自定义菜单中放置联盟专用标识、相关数据,不定期更新联盟成员单位的信息数据。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联盟对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对违反国家网络政策与规定、不履行联盟义务等情况有权做出以下处罚:
(一)对违反国家法律及网络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违反联盟自律要求及xx市新媒体联盟规定的,经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可取消其相对应的成员权利,直至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联盟内部出现的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者,提请常务理事会协调。
第十五条 联盟举办的活动经费由有条件的联盟成员支持,或其他方式筹措。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xx市新媒体联盟理事会。
★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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