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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明确制度衔接

时间:2022-10-23 08:24:16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明确制度衔接,本文共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明确制度衔接

篇1: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明确制度衔接

近日,德州市人社局转发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主要惠及两类人群:

一是农民工;

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

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确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向待遇领取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此外,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篇2: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明晰制度跟尾

克日,德州市人社局转发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务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有关事项的关照》,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跟尾进一步举办了明晰。

据相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首要惠及两类人群:

一是农夫工;

二是城镇就业不不变职员。

介入了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的职员,到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凭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步伐计发响应报酬。

申请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按有关划定确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再向报酬领取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制度跟尾。另外,参保职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

篇3:安徽安庆城乡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

从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根据国家政策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政策,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之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衔接手续,实行双向衔接。

衔接时点为,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未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衔接条件为,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安徽安庆城乡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

篇4:青岛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和养老金调整动态

青岛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处处长李鸿心做客在线问政时表示,国家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另外,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不久将上调,从今年1月起补发。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月1日施行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已于10月31日停止执行。国家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将于20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种保险如何衔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移接续后如何受益?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收益。

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报销20万元

网友提问:“城镇职工有医保,生病住院能报销多少?自负医疗费是怎么算的?”

李鸿心回答,参保人只要所患疾病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病种范围内的,均可按规定纳入报销。报销前须先由个人自负起付线,我市规定,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负担起付线。

具体报销分档比例如下:分档区间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5000元以下,分别报销88%、86%、84%;5000元-10000元分别报销90%、88%、86%;10000元-0报销90%;2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报销95%;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

自负医药费计算方法为:目录外全额自费费用+目录内部分自负费用+起付线+统筹内分档比例自负部分。

养老金预计不久上调从1月补发

网友提问,请问今年涨退休金什么时候下通知?家里老人都等着呢。

李鸿心表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按照山东省的统一规定执行。目前,省正在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调整办法,预计不久就会下发文件。收到省相关文件通知后青岛立即贯彻执行,并会从今年1月起补发。

网友担心,退休后的人员身份不同,退休养老金能一样吗?差距会不会进一步拉大?

李鸿心作出回复,根据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时,其养老金计发办法是相同的。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相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水平就高,反之则低。

[2014年青岛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和养老金调整动态]

篇5:阿克苏市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有哪些程序?

阿克苏市依干其乡谢女士:我在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近打算到城里务工。最近自治区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我想咨询自己的养老保险如何在城乡之间进行相互转换?衔接手续有哪些?

10月30日,记者就谢女士所反映的问题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务工人员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今年2月,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1日实施。今后不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不用担心是否可以相互转换。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其次,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最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篇6: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新划定

从起,在国度划定的基本养老金尺度基本上,将四川省基本养老金尺度增进5元,到达每人每月60元,增进部门由省财务全额承担,估量仅此一项,省财务将增支6.6亿元;对参保缴费职员到达报酬领取年数时,正常缴费年限高出的,每高出1年,基本养老金每月增进2元;各地还可按照当地现实环境,恰当进步基本养老金尺度,对恒久缴费的恰当进步加发尺度。

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新划定二、是增设缴费档次并进步参保缴费津贴尺度。

在原划定的100-1000元10个缴费档次基本上增设1500元、元、3000元3个缴费档次,并响应将缴费津贴从30-70元调解为40-160元。有前提的参保职员可以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新划定三、是支持扩大代缴费政策范畴。

将独生后世伤残衰亡家庭伉俪纳入代缴费范畴,享受与重度残疾人沟通的代缴费政策,由财务按每人每年100元尺度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新划定四、是完美小我私人账户担任制度。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衰亡后,小我私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当局津贴在内,均可以依法担任。

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新划定五、是勉励成立丧葬补贴金制度。勉励有前提的地域团结当地现实试探成立丧葬补贴金制度。

四川全省各级财务部分高度重视并大力大举支持推进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调解支出布局,打算20投入补贴资金90.8亿元(个中:省级布置12.4亿元,市县布置5.8亿元,争取中央补贴72.6亿元),以确保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各项财务补策的兑现,今朝,省财务已拨付中央和省财务补贴资金68.5亿元,占中央和省财务打算投入的80.6%。

篇7:新疆参保人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办理指南

新疆参保人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新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谢女士:我在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近打算到城里务工。最近自治区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我想咨询自己的养老保险如何在城乡之间进行相互转换?衔接手续有哪些?

10月30日,记者就谢女士所反映的问题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务工人员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今年2月,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1日实施。今后不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不用担心是否可以相互转换。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其次,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最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2014新疆参保人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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