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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

时间:2022-12-10 08:50:40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本文共15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

篇1: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

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

请欣赏:《加快我国会计行业制度建设》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年来,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影响,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信息反映的会计行业也带来了深刻变化。

与此同时,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在平等条件下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争,这种来自国外的压力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逐步开放会计市场。这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全方位的影响。

(一)会计市场竞争将会加剧。由于发达国家的会计服务业起步较早,他们无论在组织规模、人才结构,还是在执业质量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均优于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已经完成了脱钩改制,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性的弊端仍较严重,机制较为陈旧,人员结构不合理,内部管理水平低下,业务领域趋于单一,行业整体素质不高。因此一些规模较小,防范风险能力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会被淘汰。可见随着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大量涌入,以及会计服务市场的国际化,必将加剧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

(二)行业的执业风险将会加大。

对国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而言,由于国际会计机构进军我国会计市场,将导致国内会计机构中的一部分客户流失,从而导致那些规模小、业务单一、防风险能力差的会计中介机构的流动资金周转失灵,最后引发这些会计机构的破产。与此同时,跨国的会计中介业务比单纯的国内业务风险要大得多,这更加剧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风险。

(三)会计人才的流失将会加速。

外国会计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会大举进入我国会计市场,然而由于语言、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相对成本方面的考虑,他们必然把国际化置于本土化之中,凭借其优厚的福利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灵活的用人机制以吸引大批国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秀会计、审计人才,从而造成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才流失。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经历了80年代初期的恢复、注册会计师资格从考核到考试的转变,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从竞争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三会联合组建新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事件之后,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在这表面繁荣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严重的问题。

(一)执业机构规模较小,竞争乏力,直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竞争能力,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营无法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制约整个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当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实施行业结构调整,促使会计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化经营之路,使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规模经济效应,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国际化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执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

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断层现象非常严重,而且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较低,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33%,大学本科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仅占17%。而在国外注册会计师以中青年为主,60%―70%以上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因此,从目前看来,我国仍应加快注册会计师的培养作为今后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三)执业质量低下,信誉欠佳。

在我国,由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不足,大量的事务所不同程度地存在审计程序、方法、手段、使用工具等方面落后的问题。

三、我国必须针对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各种挑战,从而把国外会计行业冲击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由于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一股独大”的局面导致了代理人事实上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等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快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步伐,以提供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环境,确保其独立性,重塑注册会计师行业形象。

(二)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机构合并进程。

行业主体规模普遍较小的现状导致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能力普遍较低。我国应趁脱钩改制完成的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通过强强联合造就一批与国际会计公司相竞争的大型集团公司,增强事务所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培育符合实际需求的分层竞争与协作相结合的市场结构,引导不同层次上的有序竞争,推动不同层面上的进步。

(三)努力拓展新的业务范围,迅速形成经营特色。

我国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内容仍很狭窄,主要从事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占到总收入的85%以上,咨询服务收入不足总收入的15%,与国际差距甚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多元化经营,是会计市场开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会计、审计、法律、税收、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的法规和实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财务分析师、评估师在专业知识方面也是互补的。因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应不断开拓新领域和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从而形成异于他人的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以减少传统审计业务带来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效益。

(四)大力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加强建设诚信制度基础。

由于在合伙制下注册会计师以无限责任的形式承担了业务失误或作假造成的风险,向人们展示其强大的赔偿能力,激励了受害者或利益相关者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为,而且合伙制的制度安排使得受害者或利益相关者能够最终追溯到责任人。这种潜在的巨额赔偿可充分刺激市场的各种力量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主动的监督,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为自律,从根本上保证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因此,我国应对合伙制事务所采取倾斜政策,将合伙制作为今后事务所组织形式发展的方向。

(五)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大力提高执业素质。

必须下大力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国际型的专业人才。应严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教育,加强对现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对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六)完善监管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我国应建立与稽查特派员总署、证监会、审计署等部门的联手监管方式,不断加强各级协会监管机构建设,严肃各种监管法制,最终形成严密的政府、行业、社会监督网络。&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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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篇2:我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我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据报道,5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近日发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求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此前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完善高等学校科研体系,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资产整合和证券化将迎来加速期。机构认为,高校改革本质属于国企改革,目前全国高校企业资产达4500亿,潜在规模突破万亿,证券化空间巨大,尤其是国内知名大学旗下资产可操作空间较大。

目前A股市场约有35家高校控股校办企业,清华和北大系公司排名居前。截至去年末,清华控股总资产1425亿元,已上市7个平台;北大校企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去年末已上市6个平台。另外,浙江大学旗下浙大网新、复旦大学控股的复旦复华、华中科技大学旗下的华工科技等,由于对应的高校上市平台较小,符合小公司大集团特征,资产证券化空间较大。

篇3:加快建设我国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

加快建设我国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

1月份,我国发生的'暴雪、冰冻灾害,给电力供应带来严重影响,而沿海的核电厂却稳定运行,显示了核电安全、清洁、高效的特性和优势.

作 者:宋学斌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核工业 英文刊名:CHINA NUCLEAR INDUSTRY 年,卷(期): “”(3) 分类号: 关键词: 

篇4: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完善

摘要:新会计法的实施,是当前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于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有些违法标准不清、民事责任规定不足和会计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健全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协调相关法律法规,使会计法律责任制度达到统一规范。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民事责任 法律制度完善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主体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里的会计主体不仅包括单位,还包括个人。

有的学者认为会计法律责任仅仅指违反《会计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并不全面。

因为涉及到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很多,除了《会计法》,还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等,所以,不管是违反《会计法》还是违反其他涉及到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都属于应当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范筹。

二、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

会计法律责任的产生基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会计违法行为包括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会计处理结果公布中的违法行为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并不是单个部门或个人就可以完成的。

因此,这就形成了会计法律责任如下两个重要特征:

(一)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多样性

会计业务行为从开始发生到产生结果要涉及到多个部门及人员。

因此,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就相应地具有多样性,当会计业务出现造假或者会计信息的披露出现舞弊失真,给股东、债权人、国家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时,这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而上面所提到的涉及会计行为的所有部门或人员都有可能为出现的损失承担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法律责任追究机关的多样性

从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可以看出,会计法律责任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涉及到的机关也很多,因此一旦出现会计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机关就有可能是多个。

三、会计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

根据我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三种。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会计活动中,有关的会计行为主体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人员行使上述行为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从民事责任的定义可以看出,会计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违反了会计法律规范,使利害关系人受了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

(一)会计法

我国1979年8月开始起草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10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会计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会计法》于7月1日开始施行。

新的《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同时还加大了惩治的力度,具体列举了各种可能发生的会计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并强调了会计违法行为刑事处罚,如第42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3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法》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都对会计法律责任有相关的规定。

五、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立法不足

1.对于违法行为标准界定的不足

根据《会计法》第43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规定的不足

《会计法》是关于会计行为和组织的核心法律,它的相应条款应为民法和其他同一层级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证券法等)提供法律判断标准方面的会计专业技术支持。

在实务中,由于会计法规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使用者遭受到经济损失时,难以获得民事赔偿。

3.对于会计法律责任主体承担责任规定的不足

根据《会计法》第4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2l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由这两条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六、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1.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直接作出规定

在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作出规定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必须规定在我国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即会计法或者其实施细则中。

其次,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的界定必须科学化,避免过去的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会计专业人员看来不很科学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求必须结合会计专业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来制定标准。

同时,对于会计违法犯罪的制定也要具体化,结合《刑法》的'规定,来制定会计违法犯罪的标准,同时,《刑法》中对于会计违法犯罪制定不完善的地方,也要结合《会计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2.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加强会计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完善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大量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源于单位负责人的意志。

诚然,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负责人的确“不懂业务”、“不懂会计”,但这不能成为他们推脱会计责任的借口。

相反,加强他们的会计责任,可以促使他们学习财会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注意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否则会计工作只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之中’。

篇5: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完善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具体措施,对规范和统一会计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法 刑法 民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里所指的法律法规包括《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保险法》、《所得税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

但是,目前我国现有的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影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所以,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会计法》为基础,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具体完善措施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篇6: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论文

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更加注重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发展质量的提高。这些有利条件为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我国管理会计面临起步晚、经验不足等情况。本文通过对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一、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依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企业事业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分析定义不难看出,管理会计首先是一项管理活动,其次其服务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需要,再次其服务的基础是财务信息与业务信息的融合,最后其服务活动贯穿了企业从规划、决策、控制到最后评价的整个过程。管理会计作为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会计对于建立完善、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活动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主动有效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等准则体系已基本建成,并通过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应用实践,日趋成熟和完善。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大幅提升,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显著提升,为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企业经营中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的需要,增强价值创造力的需要,提升法人治理的需要,都迫切期望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外部投资者也期望企业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其获取更有决策价值的会计信息,并得到可持续的投资增值回报。政府相关部门已进行广泛调研,对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可以看见,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已具提速的'基础和条件。

二、现阶段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会计起步晚,各项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会计工作不断深入,提供的会计信息无论是对企业内部管理,还是对投资人等外部报表使用人的决策,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的会计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会计学术研宄和会计实践,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都对外部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考虑的较多,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不足。客观上造成了管理会计起步晚,相关理念、理论研宄以及实物应用相对滞后。

2.管理会计准则体系尚未建立

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需求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控规范、会计信息化等准则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因管理会计起步晚,相应准则规范尚处于研宄探索建立阶段,造成管理会计发展目标及路径不明确、不清晰。同时,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人认有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实现了电算化就足够用了,无需再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区分,并单独建立管理会计准则体系,这也极大挫伤了会计人研宄应用推动管理会计发展的积极性,阻碍了管理会计准则体系建立。

3.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造成人才匮乏

近年来,我国通过建立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等体系制度,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围绕会计人才管理、评价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但针对管理会计人才专门的培养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会计人才匮乏,制约了管理会计的发展。

三、加快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会计工作改革的持续深入,管理会计这们新兴学科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如何用好、用活这门管理技术,加快管理会计的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探索实践。

1.着力构建管理会计准则体系

借鉴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首先应广泛搜集资料,深入分析研宄论证,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确立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目标,建立管理会计基本准则,为学科发展指明方向。在此过程中,应加强对管理会计理论的研宄,做到管理会计理论与基本准则理念相统一。其次总结我国管理会计已有经验做法,根据社会需求的迫切程度,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逐步建立管理会计各项具体准则。在此过程中,应注意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管理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实践优势,提升具体准则的实用性。再次为弥补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对特殊、复杂管理会计问题可能存在指导性、操作性不强问题,配套发布基本准则的应用指南。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会计协会、会计师协会以及高校会计研宄资源优势,并加强其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确保应用指南的操作性。通过上述途径,逐步推动管理会计建立类此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所涵盖的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的完整体系。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扭转管理会计人才匮乏的局面

加大对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使一批既掌握财务知识有懂管理会计的复合型会计人才脱颖而出。探索建立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会计从业者从财务人员向管理会计人才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将管理会计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并将其作为会计领军人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定的重点内容。引导企业与高校加强协作,发挥企业的实践功能,借助高校师资力量和理论研宄优势,共同培养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紧缺复合型管理会计人才。加强对国际先进管理会计理念、理论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建立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培养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的国际视野,满足我国涉外管理会计人才的需求。通过上述途径,逐步解决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管理会计人才匮乏局面,妥善应对人才不足对学科发展的掣肘。

3.实施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

随着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普及,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准确、及时、客观、实用得到各方使用人的认可,极大促进了会计的发展。由于管理会计起步晚,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领域日趋成熟完善的优势,从开始就应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会计与业务活动的有机融合,建立管理会计专属的信息系统。政府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或税收优惠,激励企业实施管理会计信息化的积极性。

4.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舆论宣传

借助当今媒体信息社会引导效益强的优势,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意义、目标、作用及途径,加强对管理会计的宣传。逐步引导社会各方了解熟悉管理会计知识,关注支持管理会计的发展,重视对管理会计的应用,进而促进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推动管理会计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结语

随着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程的加快,可以预见管理会计对于企业内部管理的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显现,这门新兴学科也将成为今后会计发展的重要方向。总之,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更需要大家参与其中,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的建设。

篇7:我国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探讨论文

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实现各单位、各部门会计内部策略的有效整合,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实现会计人员自身职务的有效发挥,保证会计体系建设的提前完成。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会计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把握管理会计实务的发展需要推进理论体系的建设,并在实践中实现“扭转”效应,促进实践的发展,促进管理会计职能的有效运用。

4结语

本文从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背景、建设内容以及建设意义,对我国的会计管理体系进行初步的探索。旨在结合中国实际,突出中国企业与单位特色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成文的规章与规划,形成中国特色的会计管理体系。从当前的国际竞争分析,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建设也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是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激发企业管理活力,增强资金利用率,加强资产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手段,从而更好地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整体水平的提高与发展。

篇8:我国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探讨论文

经过调查发现,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虽然呈现稳步上升状态,但发展中依然存在不少动荡因素,例如:体系建设缺乏核心方法,制度建设缺少秩序以及管理模式滞后,缺乏创新等。针对各个领域的种种问题,建设完善系统的会计管理体系,需从以下3个基本方向入手:

2.1理论管理体系的建设

2.1.1理论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理论体系建设是我国会计管理体系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组成部分,需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具体的实践情况,进一步提升与企业和社会的接壤,实现经济与手段的完美契合。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稳步前进的上升时期,正在从事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方向转变,而有效的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必将成为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事实上,我国现阶段的会计管理理论大多借鉴外国系统,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我国的国情以及具体发展状况,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应该是指导我国社会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指南针。

2.1.2理论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

会计管理体系的理论建设要从以下三点进行整体的考虑:第一,明确企业与单位的建设目标,促进各项管理决策的整体作用发挥,以整体带动局部,实现由”散”到“整”的综合性发展;第二,为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提供明确的知识结构管理规章,从管理体系的内部入手,由内而外逐步推进体系建设;第三,帮助各部门制定完善的会计政策制度,对不成熟、不成文的各项理论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的整治、治理和整合。

2.2预算管理体系

2.2.1预算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体系包括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和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是指在企业正式的资金经营和运作之前,对企业各部门、各单位需要资金运转的所有资源进行考查、计算、预估、整合的预计过程。财务预算管理体系是在企业与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的同时,编制财务预算,做出财务报告,确保企业正常的年度利润所进行的一切管理活动。它连接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各个环节,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带功效,是企业成功经营的关键所在。促进企业的科学管理,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实现风险规避的有效性。

2.2.2预算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

“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要源于实践,同时又高于实践”,这意味着我国的会计管理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企业与单位的具体实际。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大中型企业的分支公司分布零散且种类繁多,造成了很大的资金管理麻烦,因此,预算管理体系必须做出全方位的考虑。首先,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对企业、单位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度进行核算、分配、管理,为了完成最后的盈利目标,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投入、存放、运行和回收做出具体的资金预算、业务预算和全面预算。其次,企业应该秉承稳固对等的原则,确保真实的经营方针,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流动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为基础进行整合,并编制详细具体的财务报表进行记录。最后,对于预算管理体系来说,应该将建设的重点放在管理工作上,对财务预算的管理,对内部会计责任经济制度的制定,对母公司资金的组织整合上,进行升级管理,制定具体的预算管理规定,保证各项成本、受益、效率实现最大化。

2.3资金管理体系

2.3.1资金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资金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是企业全部资产中循环性最强的资产。目的在于保证正常的经营生产之外,减少货币的持久持有量,增加货币短时间的流动量,让货币资金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从而有利优化货币组合,在资金安全、监控和使用效率上完美整合,防范企业经营所带来的未知资金风险。

2.3.2资金管理体系的内容

资金管理最重要的部分在于在最短的时间内收集应收货款,增加货币资金的流入量,同时,延缓货币的流出量。因此,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资金完备的首要手段,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再次,对于资金的回收率也要做好严格的把控,资金的支出显示出了一个企业整体的规划能力。资金管理体系的建设应该注重各企业、各单位财政部门的重要作用,坚持机制创新,协同发展。重点完善诚信创新、会计管理体系,更好地在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集体管理职能,让企业和单位做好会计管理体系的建设。

篇9:试论加快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意义

试论加快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意义

加强城市化建设是对长期抑制城市发展政策的释放;是对市场机制的回归;它可满足广大群众进城的`需求,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论述了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实践依据和有利条件.同时强调指出,在加快城市进程中需解决的几个核心问题.

作 者:李英东 LI Ying-dong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经济学系,陕西,西安,710061 刊 名: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ULIN COLLEGE 年,卷(期): 12(1) 分类号:F299.2 关键词:城市化建设   实践依据   有利条件  

篇10: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内控制度是任何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是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内控的价值在于自我更新和自我监控,作为经营风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了。面对变化莫测的外部环境,如果商业银行无法有高效有序的内控行为,无法有效地“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尽量理性,就很难处理好日常的业务。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符合现代银行制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尚未建立良好的内控文化和内控体系

商业银行尚未形成包括管理理念、经营风格、职业道德、组织结构、权责分配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内容的内控文化,特别是基层机构还不能充分把握风险内控的理念。内控制度的全www.wenku1.com面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不够,尚未形成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控制行为分散,控制措施不到位控制行为分散表现为:风险管理分散于各部门,衔接和制约不充分,集中与统一欠缺;已有的内控制度大多体现业务控制原则,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薄弱,内部控制的各类规章制度数量庞大,又分散于各类文件中,缺乏系统性、关联性、整合性;工作中存在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四)有序、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尚未建立

商业银行各业务部门在行使职能时职责不够明晰,协调与制约机制不足影响了信息与政策传导的效率。信息数据不能很好地满足决策与经营的需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风险控制上还需进行功能改进。突出表现在很多的风险信号在第一时间内只能有个别业务部门有所意识,如果这种意识不能及时向整个商业银行各部门得到明确有效的传达和预警,肯定会影响对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和导致更大程度的损失。

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措施

对于加强内控体系这项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建设来讲,只有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内控理念,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才能最大限度防范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确保现代商业银行稳定健康发展。

李建忠

徐咏梅

(一)树立内控理念和完善内控业务系统

首先,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中普及

内控知识,树立现代商业银行的内控理念。20世纪末,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COSO)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

架构》

专题报告(也称COSO报告)是国际公认的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理论。中国人民银行于颁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基本上采用了该报告的理论框架。商业银行各级分支行要组织开展以COSO报告为基本理论框架的内控知识普及活动,以提升现代银行内控理念,而不能仅仅把内控体系建设放在会计的财务核对、制度稽查的较低层次上。

其次,应动态完善内控业务系统。COSO报告表明,内部控制不是一套机械的制度规定,而是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银行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内控的重点、手段、方式等随之变化。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前制定的某些内控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变化了的现实情况,形成了制度缺陷。为此,要针对系统风险网络化渗透、业务品种不断增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翻新等新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营业机构内控制度进行重新评价,找出制度漏洞和缺陷,并加以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消除制度“盲区”和控制“断层”。要不断完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及时搜集基层营业机构在应用核心业务系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系统缺陷进行修补,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二)推进内控体系标准化

构建新的内控体系要以现有的内控管理为基础,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进行整合、梳理、优化。(三)确保会计、信息和机制的畅通与完整

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构建严密的会计系统,强化会计控制,准确及时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情况,加强对账表真实性的检查监督;构建反映商业银行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系统;发挥科技在内控体系中的支撑作用。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的力度。上市公司要求财务信息公布公开、透明、全面,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可以使其经营活动处于公众的`监

督之下,必将大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在技术层面上应该全力支持和完善这项工作。

(四)构建独立、权威的内审体系

要发挥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内审体制改革步伐,建立隶属总行垂直领导、独立运作的内审系统,组织形式按经济区域设置,人员实行在法人代表、监事会直接指挥下的派驻制,业务与监督分离;内审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由总行负责,割断其与分、支行的利益链条。(五)培育内部控制文化

内部控制不能仅仅依靠规章制度,它深受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企业

各级管理层和员工的经营理念、

管理风格、企业文化、内控意识等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内控效果,因此COSO报告将内控环境列为内控框架五大因素之一。为此,要从各级管理层管理理念的重塑以及员工的思想教育入手,以基层行领导、信贷部门和会计部门管理人员、基层网点员工为重点教育对象,建立良好的基层营业机构内控环境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文化和环境包括员工风险观、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风险控制技能等。(六)加大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

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树立风险意识,正确处理业务拓展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尤其要正确认识业务创新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防范金融创新带来的新的风险;建立和落实严格的检查制度,这里包括业务经办部门的自查、分管职能部门的审核检查,检查要做到有制度、有重点、有

落实、有整改,审计检查要特别强调客观性;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严格按照有关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及时处理,对袒护违规人员的各级负责人要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综上所述,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一项比较系统和复杂的工程,也是一项关乎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工程,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国内银行业逐步开放的背景下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李建忠,1969年生,宁夏职业技术学

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徐咏梅,1973年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教学)

中国经贸导刊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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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情况论文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情况论文

一、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内部控制是指规定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总揽全过程,以便相互牵制防止发生错误或弊端,这是内部控制的雏形。它是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研究和制定内部控制,起源于将其作为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的工具,长期以来内部控制一直被视为企业内部事务,属企业管理当局责任范围,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方针。

所谓内部会计控制,也就是与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直接有关的控制,即通过会计工作对经济活动或资金运动进行指挥、调节、约束和促进,使其按既定目标进行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对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控制,控制方式主要有:政策控制、预测控制、定额控制、责任控制等。必须指出,内部会计控制也是一个过程,是随资金运动而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循环往复,不断的加速资金周转和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它并不能等同于会计的控制职能和监督职能,只能说会计的控制和监督职能的发挥依赖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

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决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所产生的种种现实问题,这种意见也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

二、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概况

尽管我国内部控制思想萌芽较早,但始终未形成较发达的系统理论。在西周时期为预防掌管和使用财务的官吏发生舞弊,出现了内部牵制制度,规定每笔财富的出入要经过几个人。近代财务管理在实践中吸收了古代内部控制的启蒙思想,但未能有效创新和突破。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国内对内部控制问题逐渐关注,研究日趋繁荣,但尚未形成共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兴起和公司治理研究的深入,政府部门和相关协会开始重视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1985年,财政部颁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内部控制作了明确定义。1月,国家审计署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规定为“作业准则”。

,全国人大通过新的《会计法》,将内部控制当作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手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规定会计师审计必须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在审计规范中明确了对内部控制评价的要求。月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销售与收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采购与付款(试行)》。这些制度是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指导,也是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标准。,我国监管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内控方面的法规制度,1月1日起,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实施。

从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最初的内部控制实际上就是会计控制。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内部控制被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后,内部会计控制指与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直接有关的控制。当时意义上的会计控制的目的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随着内部控制目标的多元化,会计控制涉及到企业资金运作的效率和效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资金筹集和运作谋求效益的最大化永远是企业管理的主旋律,正因为如此尽管内部控制的目标呈多元化趋势,会计控制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始终未动摇。从企业实践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过程中正是围绕会计控制这一核心来抓的:从保证资产安全和信息真实着手做好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采用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等控制措施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在内容上,应当突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诸环节,即从会计环节人手,并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逐步形成内部控制网络,以重点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逐步推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秩序的好转,也就是建立符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的内部会计控制。明确了内部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我们就有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指导思想:在完善控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评估活动,对与经营有关的风险进行预见、识别,合理确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建立有效的控制活动,采取有效的控制政策、方法和措施,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控制,如通过增强会计系统控制,发挥会计信息系统和控制功能;建立顺畅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加强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增强控制功能与效果;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保证内部会计控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结论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可以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篇12:我国加快建设城市无障碍道路的必要性浅谈

我国加快建设城市无障碍道路的必要性浅谈

城市无障碍道路建设在城市环境建设中是早做工作早省钱,晚做工作费力又费钱,加快建设城市无障碍道路不仅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也为城市越来越好的`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作 者:田野 蔡金  作者单位: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54007 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 “”(3) 分类号:U4 关键词:无障碍道路   无障碍环境   必要性  

篇13:我国信托会计业的制度缺陷

我国信托会计业的制度缺陷

请欣赏:《我国信托会计业的制度缺陷》

缺陷

为适应我国信托业会计核算的需要,财政部于1月1日颁布实施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我国信托业的会计核算。但笔者认为,在该《会计制度》中,对于信托业务核算的九条规定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一、《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别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根据一般的理解,这项规定的意思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在管理不同信托业务的时候,只需要设立同一本帐,然后在同一本账簿中的同一个一级会计科目项下设立不同的明细课目进行核算。

显然,在同一套账本中,以不同的明细科目根本无法严格区分众多信托项目项下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以及负债和权益。这就如同将众多企业的资产放在同一套账簿中进行核算一样,难以想象能做到对信托财产的“分别管理、分别核算”。

二、《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其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根据这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在资金来源和运用中均应按不同类别和委托人甚至使用人设立明细账,这是对信托业务的一种误解,甚至会造成各项信托业务和信托财产之间的混乱。此外,对于“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的规定也很含糊。根据《信托法》的分别管理精神,信托公司应该分别不同的信托项目设立不同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而不能将不同信托项目的信托资金混淆使用。然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只是笼统地要求将信托资金设立信托资金专户反映,甚至按不同信托项目这样的要求也没有。

三、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将信托业务中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以及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的核算确定为信托资产来源、信托资产运用的做法是不对的。任何一项信托业务都有自己的独立的资产、负债和权益项目,而不应该牵强地将其定义为短期来源、长期来源、短期运用、长期运用。这样的分类既没有意义,也有悖于统一规范的会计制度,有悖于会计指标的可比性。同样,在对于未付信托收益的核算中,制度使用了“待分配信托收益”一词,这也是不妥的。对于集合信托业务的未付信托收益,可以使用“待分配信托收益”,但对于单独受益人信托业务中,单独受益人应享有的信托收益,就不能说是“待分配信托收益”了,而应该是“未付信托收益”。因此,对于信托收益的核算,应该统一在委托人及受托人权益项下的“未付信托收益”科目中核算。

四、《制度》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外提供的信托资产管理会计报表包括:信托资产来源、运用表,信托业务利润表及其附表等”。这项规定对各项信托业务的会计报告显得含混和不足。如果这样做,所有的信托业务都混在一起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份信托资产来源、运用表,各信托项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就不能够解读这些会计报表。笔者认为,作为独立的核算主体,各项信托业务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核算系统和报表系统,准确向各信托项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布各信托项目的资产运用和分布状况、负债情况、收益情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核算体系和财务报告体系,需要各项信托业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项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情况表,以及相关的财务事项说明等。

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和特点,笔者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和正确的核算安排理解如下:

一、制订适合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会计制度。信托投资公司应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对信托业务的核算要求,在已颁行的各项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参照201月1日颁布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自己的会计核算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第八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这一规定明确提出了,各金融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出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二、设置和使用适合信托投资公司自己业务需要的会计科目。信托投资公司应制定适合自身业务开展和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这也是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核算中最需要解决和最难解决的地方。财政部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详细列示出信托投资公司所使用的具体会计科目和全部会计科目,只是列示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一级会计科目,因而就需要各信托投资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业务特点,在制度框架下制定出适合自身业务的会计科目,包括设置制度中未予列示的一级会计科目,并规范二级和三级等会计科目。

在财政部1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总说明第(二)条规定:“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未进行具体完善的规范,因此,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对于规范和设置会计科目的说明和解释精神,规范和设置适合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的会计科目。至于具体如何设置和选择使用会计科目,由于各企业的经营业务和发展方向存在较大差异,必须要根据各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业务情况及发展方向决定。此外,行业协会制订供各信托投资公司参考的参考标准和范式也很重要。

三、根据信托业相关法规的立法精神,参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托公司的会计核算。信托投资公司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要难题在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的设置以及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对于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应根据会计法规和信托法规的立法精神设立独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由于信托业务具有代人理财的特殊性,其资产既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负债,只是代他人管理和经营的他人财产,因而必须单独建立账簿、单独核算损益。单个信托资产业务的核算既不能与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业务核算混淆,也不能与其他信托业务的核算混淆,信托业务之间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必须严格分开,这是信托业务核算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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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加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建设的思考

加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建设的思考

摘要:税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呼唤企业税务会计,我国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存在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但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对会计核算工作仍缺少直接、硬性监督和管理,针对工作中实际存在的诸多问题,企业税务会计应积极寻求改良之途径,实现自身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企业税务会计问题对策思考 一、税务会计及企业税务会计特征 (一)税务会计理解要点税务会计是一门基于财务会计的会计学科由于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各个国家之间学者依靠自己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关系,对税务会计的定义也存在差别。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出发,对税款形成、计算、缴纳等行为做出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即确认、计量、报告、记录、单位涉税事项的专业会计体系。税务会计既是会计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财务会计为计量前提和基础,但又不是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从会计学科角度讲,税务会计从核算主体、核算对象、核算方式、核算目标等方面基本具备了独立的学科特征。负有纳税义务的独立纳税人,即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纳税主体均为税务会计核算主体;纳税人在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可用货币表现的和税收有关的经济活动,税务会计的核算目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出现了不同的要求,具体目标的确定由使用者要求决定。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特点企业税务会计的`特点是与管理会计、企业财务会计比较总结出来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1.企业税收执行的纳税筹划,企业税务会计采取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确保纳税人运用合法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即根据税收具体规定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企业税务会计对自身经营方式、纳税活动等进行筹划,使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享受减轻税负,合法避税等企业经营管理目的。2.企业税务会计实务受制于税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范围内,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式等,均可从企业在生产经营实际视角下,进行选择性操作。但企业税务会计须在税法制约下操作,不可任意更改和选择严格依据税务法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科从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下的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年限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多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而企业税务会计则只可据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予以核算,必须报税务机关或备案批准。3.企业税务会计必须具备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并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远东全过程。鉴于税法下的计税依据、处理方法、计算口径等均可能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出的依据、方法、口径等产生差异,则企业税务会计须有独特、独立的处理准则,借助税务会计工作反映企业履行税务情况,及时、足额地解缴应纳税金。税务会计须有效保障企业认真、正确、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企业偷税、逃税、骗税、欠税现象的发生,并为企业提供税收常识服务,防止企业因对税收规定不熟悉、未尽纳税义务受处理造成的损失。 二、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状况及现存问题 (一)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二战以后,美国率先将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直至上世纪80年代,企业财务会计开始被人们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和实践。当前,税务会计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由目前税收与会计法律环境分析,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与大陆法系国家相近,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则与英美法系国家接近。以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为分界,1993年之前主要是税法决定会计,税务会计融于财务会计之中,此种模式与法、德模式相近,在这之后采取“纳税调整”模式。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执行,这显示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体系”过渡为“独立纳税体系”。次年,《企业会计制度》又做出新的规定,要求会计制度应和税收法规尽可能保持一致。尽管如此,我国税法和会计制度间仍存在较多不同,所得税前调整项目越来越复杂化,这对税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出更高要求。

篇15: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

引言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已超过一千家,经过改制均已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体制运作。但事实上,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积习沉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着缺陷,特别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一般占2/3左右的比例,使得占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专权往往为大股东谋求种种不正当利益提供了通道。在这种背景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和功能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

本文将在考察国外董事会人员构成的发展趋势基础上,考察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带来的消极后果。最后提出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构想。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及其作用1、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自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首次明确提出“公司治理结构”这一问题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愈来愈多的研究报告揭示了董事会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这是因为董事虽然由股东选举,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CEO)和内部董事能对董事提名产生影响,这就使得以高层管理人员为核心的利益集团可以长时期地占有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董事会在确定公司目标及战略政策等方面无所作为,丧失了监督经营者的职权。董事会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被内部人所控制,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独立董事又称作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独立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务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断的关系,在公司战略、运作、资源、经营标准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他既不代表出资人(包括大股东),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层。

独立董事的概念在著名的“凯得伯瑞报告”(CADBURY REPORT)中得到了阐述。80年代,国际上几家引人注目的大型公司相继倒闭,基于此,伦敦几家著名的从事审计和管理规范的研究机构在1992年提交了一份名为《社团法人管理财务概述》的报告,即“凯得伯瑞报告”。该报告除明确指出董事长和总经理应由二人分任外,特别提倡要更广泛地吸收独立非执行董事进入董事会。该报告提出的“最佳经营准则”中指出:“董事会中应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非执行董事,以保证他们的意见能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受到充分的重视。”

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平衡己被西方企业确立为一个良好的法人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在美国和许多欧美国家,走向独立董事的趋势正日益显著。在美国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外部董事很多,有肘甚至超过一半.如摩托罗拉公司董事会问个成员中有9个已不是股东,均为外聘的独立董事;美林集团董事会由十六位董事组成,其中五位是现任美林集团经营班子的核心成员,另外十一位董事均为独立人士,其中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及一些专营公司的总裁。

2、独立董事的作用愈来愈多的实证研究表明,“独立董事与较高的公司价值相关,具有积极的和独立董事的公司比那些具有被动的非独立董事的公司运行得更好,国际机构投资者将日益需要公司的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世界银行1999)。具体地,独立董事主要通过下述途径体现出其积极作用:第一,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

独立董事们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提高经营绩效。

第二,有利于检查和评判。

独立董事在评价CEO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以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第三,有利于监督约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在监督CEO和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较之内部董事,这种监督会更加超然和有力。Weisbach的经验研究表明,“外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比之于内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更易在公司业绩滑坡时更换经理”。在英美的外部监督模式中,独立董事的这种监督功能就尤为重要。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董事会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后果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其董事大多数由第一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大股东事实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人数占绝对优势,其结果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价值几乎没有贡献。这一现象与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英美国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董事会人员结构的内部人控制趋向。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不良后果。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短期化行为以及上市公司与控股大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甚至出现上市公司成为控股大股东“抽血工具”的很多个例。在很多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上的缺陷成了上市公司质量衰退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小股东的利益也根本就没有受到良好机制的保护。

分析表明,以内部人控制度衡量的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与股权向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的集中度成正相关关系,这种正相关性在下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说明股权越集中,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就越高。

根据《中国证券期货》杂志的一项研究,被评为1998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最差董事会的10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属于“ST”公司,并且这些公司董事会多都或多或少涉及“内部争斗、涉嫌造假、涉嫌违规、独断专横、肆意挥霍、中饱私囊”等行为。

三、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针对董事会被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把持的'现象,公司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正成为一种国际趋势。虽然我国对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在董事会人员结构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外部董事应占1/2以上,并有2名以上独立董事),并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作了规定,但对在国内A板上市的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最近,沪、深两地交易所出台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增加了董事声明及承诺内容;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类公司(如上海贝岭等)也逐渐把增加独立董事作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但总的来说,独立董事问题尚没有制度化。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当前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需要的独立董事制度。

四、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的误区目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往往偏颇于技术型专家,有的甚至是上市公司主要领导拉来的“人情董事”、“花瓶董事”。而实际上,仅仅有精通公司主营产业技术的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充分注重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股

权结构还很不合理的情况下。企业不仅需要技术咨询专家、学术权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更需要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法人治理。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达到防范“内部人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

五、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具体做法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制度,它涉及法律、法规的限定、独立董事来源、组织形式及薪酬安排等层次的内容。

(一)要在法律、法规(公司法或上市规则)层次对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人员来源、组织方式及薪酬安排等条件加以约束,并明确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要达到多少比例。国外的平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超过了50%,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这一比例在现阶段规定为不低于30%比较合适。

(二)关于独立董事的来源。

一般来说,独立董事大都是某一领域的知名人士或专业技术人士。在现阶段,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社会研究机构的研究员、金融中介机构中的资深管理人员以及在大公司任职多年的高管人员等等,都可以成为独立董事的来源。

(三)关于独立董事的组织方式问题.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专门靠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经营绩效进行独立评估的机构,它们以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依赖市场化运作来谋求生存。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培育的时间只有短短20年左右,经理市场的发育上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家资源奇缺。相应地,独立董事本身也相对缺少市场化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独立董事本身的“商誉”体系几乎还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一定的组织方式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就显得很有必要。除了要在公司法层次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外,成立“独立董事协会”或“独立董事事务所”之类的组织,对独立董事自身的行为加以规范就显得很有必要。

相对于“独立董事协会”,独立董事事务所的运作方式更趋于市场化。事务所可以把独立董事的自然人责任转化为法人责任,这在我国专业人士的“商誉”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可以由事务所直接出面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

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有利于独立董事真正发挥独立判断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实现独立董事职业化。一方面,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行使职权,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合理的“袍金”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行为产生制约作用,包括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这一点也正是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的核心目的所在。

(四)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决定。

薪酬的高低直接影响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事先约定的固定报酬方式很难激发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国际化,越来越多的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确定薪酬的多少,有的还赠与股票期权作为薪酬的一部分,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长期激励。

主要参考文献1、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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