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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

时间:2023-01-08 08:40:07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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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

篇1: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

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

广州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位于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西南端。学校濒临珠江,三面环水,绿草如茵,环境优美,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广州教育学院、原广州大学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原广州大学(私立)创办于1927年,复办于1983年,原广州教育学院创办于1953年,原广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8年,原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创办于1984年,原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1985年。广州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于195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近年来,广州大学以合并组建和搬迁大学城为契机,弘扬优良传统,锐意开拓创新,秉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516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2613人。学校现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6个学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有近20个可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有150多个可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另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27个领域(方向)。8月,广州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

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学校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突出,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屡创佳绩,获得全国和省级学科竞赛奖励600多项。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挑战杯竞赛中,我校共荣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6项,成绩辉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50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98%以上。20,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评定为优秀。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市特色专业2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市精品课程49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0个,涵盖二级学科51个,省重点二级学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省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1个,具有国家建筑设计和古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学校被批准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和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近年来,学校科研实力大幅提升,获得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其中承担“973”项目、“863”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450余项,省部级课题1200余项,合计获得外来研究经费10。3亿元。同时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40多项,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泛函微分方程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发展团队计划”。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80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4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1030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1380人,教学科研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各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市优秀专家32人,珠江学者2人,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28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50人,博、硕士生导师700多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100多人。20,周福霖院士获得首届“南粤创新奖”。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校本部大学城新校园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图书馆拥有藏书260万册,数字资源量达26720GB,订购中外文报刊3723种。校园网络系统完善,拥有41381个网络信息点,全面覆盖了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数字校园建设初具规模。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4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24亿元。

学校大力推进“服务荣校”战略,专门设立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处,致力于为政府提供高层次服务,承担了许多地方决策咨询,科技开发与服务、教育培训、信息服务、文化普及、城市建设、文物修复等方面的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充分发挥周福霖院士的团队优势,积极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抗震技术研发成果在汶川得到推广应用,受到汪洋、黄华华等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近年来,学校共承担服务社会项目4500多项,到校经费达65000万元,项目涵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在第十六届亚运会筹备及举办期间,学校师生发扬主人翁精神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服务广州、服务亚运的有关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广州市委市政府表彰。

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对外交流成果丰硕。学校先后与22个国家或地区的200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与科技合作关系,办学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中法两国教育部和广州市政府积极扶持,在我校创办了全国第一所中法旅游学院,开创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新模式;12月,学校与台湾淡江大学合作成立“工程结构灾害与控制联合研究中心”,创新两岸高校科研合作新模式;同年,学校还专门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大力拓展留学生教育;4月学校与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6月,学校与美国卫斯理学院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积极推广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与美国华人教授科学家学社合作成立广州大学—美华学社跨学科研究中心,积极搭建对外科研合作新平台,与加拿大枫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合作举办中加国际教育学院。月,与美国卫斯理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与香港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办学意向书。近3年来,有200多名外籍专家来我校讲学或授课,学校接待国外专家学者千余人次,选派150名教师或行政管理干部出国学习和深造,近600人次出国进行学术交流与考察,执行各类国际合作项目50余项,培养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800余人。

篇2: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xx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xxxx

第五条 校 址:

广东省xx市(xx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xx市(xx校区)

广东省xx市(xx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xx大学由孙xx先生亲手创立。xxx年,原xx大学和原xx医科大学合并组成现在的xx大学。学校的战略目标是建设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xx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xx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xx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进行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十六条 我校以统一代码(xxx)进行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档。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分数优先原则且无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八条 调档时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以提前批或单独代码方式录取,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我校根据各省级招办要求确定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六章 其他类招生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的规定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八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农村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武警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照《xx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香港单招、香港免试生、台湾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我校按学科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三条 我校目前共有三个校区,各招生专业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xx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xx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xx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xx大学20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xx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xx大学招生办公室

篇3: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xx大学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

(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

篇4:佳木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简介

佳木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简介

1、高等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国际码):14178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4、邮政编码:154004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高职

7、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业安排原则: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檔,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若段上生源不足,可考虑在统一降段后补充录取。

(6)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但必须由我校征求考生志愿;若仍完不成计划,则将计划调走。

(7)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教育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受限制。

(8)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9)我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10)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学历证书

(1)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由佳木斯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54-8550234 0454-8550345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1877号

(3)电子邮箱:jzyxsblq@163.com

(4)学院网址:www.jmsjs.com

(5)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篇5: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篇6: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26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 广州市 从化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109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招生就业处三层管理和负责。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主管院长根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负责指导招生办公室具体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同时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与广州大学、各省教育考试院、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等的`日常联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批次,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预留计划:本年度预留计划数一般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各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其中:

1. 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的本科层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方式,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2.广东省美术类本科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及录取方式,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广东省外的招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提档要求的前提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美术及传媒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部分计算机类专业对考生色觉有限制,具体要求请详细参阅专业报考指南。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执行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点击“收费标准”,查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 本科层次专业:美术类、数字媒体等专业的学费为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2. 学生住宿条件为空调六人间,六人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水电费用按实收取。

第八章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我院设有华软奖学金(奖金金额为该生全年学费)、学院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及其他单项奖学金。有关奖学金的细则请登录查询。

第三十条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有此需要的同学可在入学后向辅导员及学生处咨询。

第三十一条 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相关助学贷款规定的,学院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最高标准8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 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协助统一向相关部门办理申请程序,奖金额分别是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九章招生咨询

篇7: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章程

1.咨询电话:020-87818781、8781 8068、87818098、8781 0097

2.咨询邮箱:enroll@sise.com.cn,QQ咨询群:20100151、20100134

3.学院传真:020-87818808(招生办公室)、8781 8020(学院办公室)

4.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人:张高峰

招生监督电话:020-87818788

传真号码:020-87818020

电子邮箱:zgf@sise.com.cn

5.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从化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 (邮编:510990)

第十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于3月15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程序相同。

篇8: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启事

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启事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15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3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7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篇9:院校招生章程格式

一、学校名称

____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___________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__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___________

六、学历证书

由____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者,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运动成绩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4.有美术特长的考生方可报考艺术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除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美术专业测试。

5.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八、报名方式

1. 2015年__月__日(周一)至__月__日(星期天,24:00截止)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通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____》(____)文件执行,即每生130元。报名网址:___________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3.艺术、体育特长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考生所填六个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4.美术类特长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考生所填二个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5.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的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五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其中:体育特长类须在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艺术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

九、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___月___日(周五)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___月___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___月___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文化考试试题由____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___月___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院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 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___月___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特长考生美术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素描、色彩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

十一、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一志愿未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某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二志愿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艺术、体育、美术专业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艺术、体育或美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一轮投档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录取投档先后顺序,如果是语文相同就看数学,数学相同就看外语。

福州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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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合集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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