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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6 08:41:30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结算资金管理制度,本文共1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篇1: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3.原则3.1结算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3.2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项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核对、催收等配合工作。3.3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反映清楚。记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理的债权债务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处理有误的业务凭据要进行帐务调整。4.应收帐款4.1应收帐款按交易发生时的债权金额入帐。并以购货单位为对象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有关责任公司或个人为对象设置二级明细帐,及时登记帐簿,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4.2赊销业务应由商务部按公司规定签订赊销业务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此种方式适用于对信用较好业务经常往来的客户,并在铺底赊销限额之内办理。超过限额应停止发货。 4.3月终由财务部结算出欠款单位明细与铺底指标相核对,检查是否超额发货,货款回笼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财务部向商务部提供所有单位的欠款情况,由其进行全面催收。对帐龄较长、购货单位有破产、重组迹象等不正常情况的要立即落实催收措施,落实有关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促使尽快收回。4.4年度终了财务部对应收帐款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并作出询证函交商务部负责人。由商务部发出询证函,对债权进行询证,并在1个月内由商务部完整收回询证函回执交财务部核对,并装订归档。4.5年度终了财务部按年度末应收帐款余额进行帐龄分析,按公司规定标准清理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应收帐款清理情况,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责任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报损的书面报告,备齐有关单证并上报公司批准,列作坏帐损失。5.应收票据5.1应收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以票据形式所拥有的债权。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考虑资金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只能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5.2因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交财务部进行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按面值入帐。应收票据贴现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5.3应收票据由出纳员保管。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或提前贴现,背书转让等与此相关的会计业务由管理“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协助出纳及时办理。5.4负责“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还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票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最后一个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承兑汇票移交人,承兑汇票的`签收人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据后,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6.1其他应收款指公司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6.2公司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其项目的不同债权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月末结出各明细帐户余额,并与总分类帐核对,作到帐帐相符。6.3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与债务人核实债权情况,并发出询证函。敦促各债务人及时交回款项。非经营性如赔款、存储保证金、各种垫付款等,在“摘要栏”注明经办人(清算人)以便落实责任,追回款项。对市场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务部提供欠款余额清单,年末结算市场经费时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场经费借支要敦促商务部及时清帐。6.4备用金的管理6.4.1请领备用金需填写请款单,注明用途、金额、预计报帐归还日期。经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借支;6.4.2因特殊原因,各职能公司所借的备用金,年底必须全额收回,次年,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支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不准长期占用公款;6.4.3财务部设置备用金明细帐,按公司借款人进行明细登记,及时催收。对已借备用金未作报销结帐,不予办理重新借支。财务部根据情况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备用金的人员工作变动移交时,其所借备用金全额交回财务部结帐,新工作人员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一律不准私下移交备用金;6.4.4因公出差人员借支的差旅费,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必须报销清帐。6.5年度终了,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帐龄排队表,按公司规定清算坏帐准备。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据和责任人的书面说明,报请公司批准后列作坏帐处理。7.应付票据的管理7.1应付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因购货或接受劳务时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7.2应付票据的业务必须以具有真实的商品购销业务并签订经济合同为前提,不符合这一前提条件的业务不得使用这种结算方式。7.3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察供货单位的履约能力,防止向无履约能力的“皮包公司”签发商业汇票。7.4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证供货单位不同付款方式的价格差异,以便确定是否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或确定票据签发的时间长短。8.附则: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2:资金结算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支行:

代理人名称:

国际航协认可代理人代码:

我司(代理点)委托你行办理我司BSP票款清算业务,并向你行承诺以下事项:

1、我公司向贵行提供的所有开户资料均真实、合法;

2、同意你行按BSP(中国)的要求对我司BSP票款结算专户进行监督管理;

3、你行可以按BSP(中国)的要求通过直接借记方式主动扣划我公司BSP票款结算专户的款项;

4、你行可以代理BSP(中国)查询我票款结算专户的记录和余额等帐户资料;

5、我公司在你行开立的票款结算专户如有变更等手续,由我司负责向BSP(中国)申请报告。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篇3:资金结算委托书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

兹委托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将我司已安装的拉卡拉POS终端所产生的银行卡交易款项划至我司指定人员银行卡账户内,因此所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及经济损失均由我司承担。

我司指定人员银行卡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均我司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篇4:资金结算委托书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 (单位名称、经营场所名称或地址)的经营者,现向xx(身份证号码:xxxxxx )授权,以xx的个人结算账户作为本单位申办、使用贵司“乐信通”业务的结算账户。

授权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

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签章:

授权日期:xx年xx月xx日

被授权人声明:

1、本人保证授权人签名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虚假签名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2、本人保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若有超权限行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本授权书需同时附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下列证件方为有效: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授权见证人签名:

银行有权人签名:

日期:

篇5:资金结算委托书

泰和县政府采购办:

经你办批准,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方式与 (采购单位)的 政府采购项目已经该单位验收,现请贵办将结算资金转入我公司授权人的账户如下:

特此授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篇6:资金结算委托书

卡得万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姓名/名称)作为本企业的被委托人,使用指定账户,代为结算贵公司与本企业之间的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选择的打勾,不选择的打叉?):

□融资款放款

□转让账款回收

在整个结算过程中,被委托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企业,与本企业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企业将承担该被委托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被委托人无权转托他人。

委托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之日起至上诉被选取项资金全部划拨完毕时止。 被委托人结算账户名: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篇7:资金管理制度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三、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篇8:资金管理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篇9:资金管理制度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A:固定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购置权限

(1)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

(2) 厂长、财务部主管初审;

(3) 总经理审批。

B: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权限及程度

(1) 总值500元以下(含500元)

a. 申请人提出购置清单,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b. 财务部审核;

c.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厂长审批。

(2) 总值500元以上

a. 申请人提出购置清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b. 财务部审核;

c. 总经理审批。

C: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及程度

(1)500元以下(含500元)

a. 报销人填写报销单证;

b.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 财务部审核;

d.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厂长审批;

e. 到财务部报销。

(2)500元以上

a. 报销人填写报销单证;

b.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 财务部审核;

d. 总经理审批;

e. 财务部报销,

D: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1)500元以下

a. 借款人先填写借款申请单;

b. 部门负责人审核;

c. 财务部签署意见;

d. 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审批;

e. 到财务部借款。

(2)500元以上

a.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

b.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 财务部签署意见;

d. 总经理审批;

e. 到财务部借款。

注: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严禁私人占用公款。原则出差借款(现金量)在万元以上应两人同行。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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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是对企业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工作。合理的进行资金管理,能够加强对企业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及资金业务操作流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资金管理的原则主要是:划清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界限,一般不能相互流用;实行计划管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既要适应国家计划任务的`要求,又要按照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效地利用资金;统一集中与分口、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使用资金的责任制,促使企业内部各单位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财务会计部门与使用资金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好用好资金。包括了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预算收入管理条例、资金预算支出管理规定、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资金谈判管理制度、资金控制管理规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信托资金管理制度、流动资金管理制度、营运资金管理制度、担保资金管理方法、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资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按公司《关于财务审批权限的管理规定》执行。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更多请到

篇11: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 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 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 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 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 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 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 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 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 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 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

(二) 公司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产30%(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报股东会审批。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

(四) 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 财务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要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六) 财务部负责监督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 资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一) 审批:主管领导、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二) 审核: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 批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签字同意或拒签。

第十六条 资金支付审批的基本程序:

见附件1。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调控整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指导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八条 公司资金调拨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 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付款时,应当要求收款人提供与该款项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 已经签署的合同;

(二) 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当提供监理公司认可的进度证明,工程管理公司对监理公司认可的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核的书面材料;

(三) 经济合同中对结算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达到合同金额80%的,再付款时应当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 竣工一次性付款的,应当办理结算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 付款三次以上的,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对账单;

(六) 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类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和入库单;

(七) 在付款审批表中有权签字人已签字;

(八) 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行业的正规发票;

(九) 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应当要求合同单位向我单位提供付款授权委托书;

(十) 特殊情况的,还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十一) 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事项的,应当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二) 其他能够证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或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原始证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资金支出审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 资金支出( )万元或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支付;

(二) 资金支出( )万元或以上重大资金,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 设计费用付款,应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设计会审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 工程进度付款,应当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签署的工程进度证明,进度款付到80%时应当进行结算。同时提供工程管理公司进度款审核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报告、质量认证书、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结算付款应当提供结算书;

(五) 甲方供料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合同、以及定标意见等材料;

(六) 采购部采购物资的付款,应当提供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验收报告;

(七) 办公用品的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

(八) 其他特殊费用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一次性购买计划。

第六章 资金监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 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监控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二) 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三) 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结算情况。

(四) 检查下属单位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五) 定期对下属单位汇出的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六)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七) 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 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报送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 第三十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三条 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12: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 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 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 授权与批准

第五条 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 审批权限 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 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对外投资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 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如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资金或发现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冻结或限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及时通过司法程序对控股股东有效资产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的损失。

第四章 资金调度管理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在财务部设立虚拟的资金调度中心,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承办股份公司调度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财务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按照相应的负责股份公司整体内部资金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反馈各成员公司资金状况,并根据资金安排和成员公司的资金余缺状况,在股份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内合理调度资金。

第十六条 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将暂不使用的资金,以季度为单位,存放在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成员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每年协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资金调度中心负责利用银行平台归集内部资金并统一安排使用,随时监控内部调度执行情况,并依此编制统计表。协助完成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 股份公司财务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员公司间的资金调度职能。其它任何成员公司都没有相互拆借行为或资金调度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下属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职责

1、负责本公司资金头寸的管理,如实反映本公司的资金头寸情况。

2、负责按时编制本公司资金支付申请。

3、依据融资、投资计划与公司内部资金情况测算本公司现金缺口,提出资金需求计划。

4、负责协助完成本企业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

第十八条 资金调度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满足股份公司资金平衡和其它使用需求,调度资金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融资资金

2、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性富裕资金

3、为完成股份公司统一结算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4、为配合股份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5、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项目运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6、经股份公司领导批准,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7、为应对非常规使用的储备资金,而需调用各成员公司的资金

8、根据股份公司资金平衡需调用的其它用途资金。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帐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

第二十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遵循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

第二十一条 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出纳员负责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库存现金,具体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出纳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核算、记帐工作。银行结算凭证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专用章和私章组成,支票专用章可由财务负责人保管,私章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保管。

第二十二条 货币资金的收支必须有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办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填列必要的内部凭证,在预算范围内根据授权原则由各级负责人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收入和支出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对各部门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对于非法的支出,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合法但明显不合理的支出应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作为出纳员办理收付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每日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相符。每月月末,会计人员必须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总帐余额与出纳员的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其他货币资金日记帐核对相符。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经理应对库存现金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应每月检查银行存款帐单核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未达帐项组织清理,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应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及各成员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如因人为原因影响工作质量或造成股份公司利益受损的,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应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 条各成员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时的尽职情况适用股份公司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条款;股份公司对不适用考核条款的其他财务人员有奖惩的建议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经营和管理层可在本制度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在董事会批准该制度之前,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本制度冲突的,应予调整。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将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篇13: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公司生产、行政、营销等管理费用。

3、范围人员。

5、1、请款流程(其它广告、参展等费用请款于5、3审批权限条款另加说明)

5、1、1请款:请款人根据专项费用事务需要填写《请款单》,按5、3审批权限条款规定报上级签核。

5、1、2审核:请款人将经上级签核后的《请款单》按5、3审批权限条款规定送交财务专员。 5、1、3支出:财务专员按权限审批后,由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请款单》,向请款人支付款项,同时请款人须在《请款单》上签字。

5、1、4请款5000元以上的大额备用金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5、1、5管理部门公务较多的人员可实行定额备用金,既可按规定预支保证公务合理工作

需要的一定限额备用金,报销时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现金,详见表1。

5、1、6备用金借支人须在公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借支人须每3个月结清一次。原则上借支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结清备用金,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如情况特殊,必须报请厂长或主管副总以至总经理批复,依批复意见处理。

5、1、7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5、1、8《请款单》是财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除当日借支当日归还的以外,报销费用时《请款单》不予退还;归还多借备用金时,由往来帐会计开具收据给报销者本人,请款单也不予归还,收据须妥善保管备查。

5、1、9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5、2费用报销程序

5、2、1报销流程

5、2、1、1报销:报销人自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按5、3审批权限条款规定报上级签核。

5、2、1、2审核:报销人将经上级签核后的《报销单》按5、3审批权限规定送交财务部门。

5、2、1、3支出:财务部门按5、3审批权限条款权限审批后,由出纳根据复核后的报销凭证,向报销人支付报销款或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出纳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往来帐会计须向报销人开具收据,《请款单》不予退回;报销人领取报销款项须在《报销单》上签字。

5、2、2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5、2、2、1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

5、2、2、2特殊情况: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必须有厂长、总监或副总于相应票据注明签字方予报销。

5、2、2、3撕票:当事人必须于票面注明车号车牌、起止时间和地点(市内短途除外),并经厂长、总监或副总核准签字方予报销。

5、2、2、4罚款单据: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5、2、2、5发生的住宿、采购物料等费用必须注明金口公司名称,如发生填报有误,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当事人需承担50%的责任。

5、2、2、6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靠粘贴单顶界和右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一定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行粘贴,不得竖向粘贴。

5、2、2、7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通信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不能混合粘贴。

5、2、2、8除交通票据外的其他票据,报销人须在每张票据正面空白处注明票据金额开支的用途并签名。

5、2、2、9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5、2、3费用报销后,由财务部记入相关费用明细科目, 按月上报总经理审核。业务人员

的费用列入个人销售费用进行成本考核。所有票据涉及二次签字的每月汇总报表

交总经理。二次签字情况主要有:撕票、安装工材料消耗发票、安装工运费发票等。 5、3审批权限

5、3、1备用金借支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元(含本数)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确认,厂长、总监或主管副总审核,财务专员签字批准借支、主办会计审核报销凭证,可直接办理,事后集中报总经理补签。

5、3、2备用金借支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部门经理确认,厂长、总监或主管副总审核,财务专员签字批准借支、主办会计审核报销凭证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5、3、3部门经理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厂长、总监或主管副总审核确认,财务专员签字批准借支、主办会计审核报销凭证后,报总经理审批。

5、3、4厂长、总监或副总的费用报销由主办会计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5、3、5驻外安装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费用凭证的审核由财务专员代为办理,其它同上。

5、3、6其它广告、参展或专项等费用由总经理委托授权经办人,提请财务专员审核,直接提交总经理审批办理执行。

5、3、7相关人员出差或外出时,由其部门职务代理人电话请示代为签字。

5、4出差补贴标准

5、4、1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5、4、2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5、4、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5、4、4有关标准

5、4、4、1长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2、兼职人员补贴归口在相应专职公司领取,不重复享受补贴。

5、4、5相关事项说明

5、4、5、1在途期间以正午12点为界,出发起程在12点以前、返程到达在12点以后(以正常交通时间为准)按一天计算,其他按半天计算。

5、4、5、2出差乘坐火车从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7点之间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销火车硬座或硬卧票(如乘坐火车硬座或长途汽车可安火车硬座或长途汽车票价的30%享受硬座补贴)火车乘坐轮船可报销三等或四等舱位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乘坐软卧或飞机,确需乘坐时必须经公司副总经领导批准。

5、4、5、3出差人员当日有招待费发票的,当日不计算伙食补贴;当日有出

租车票的,当日不计算交通补贴。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及相关人员,招待费发票未注明日期的,一张招待费发票视同一天发生招待费并不予计算伙食补贴;需要乘坐出租车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报销时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并经部门负责人二次签字,乘坐出租车的不予计算交通补贴。 5、4、5、4 出差人员交通费用报销原则上起、返程必须有电脑票;住宿费用报销需注明日期与时间,当日正午12点递延6小时内需起程的必须退房。

5、4、5、5出差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但参加包括住宿、市内交通与生活费用在内的会议和由邀请方承担费用的会议,不享受任何补助。

5、4、5、6公司员工随同主管及以上级人员一同出差,其住宿标准可按主管及以上级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公司员工随同总经理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两人同住只能一人报销。

5、4、5、8考虑到全国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为避免因住宿标准局限性给出差带来困难,不利于工作开展,给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及增加个人负担,若因情况特殊,须报请厂长、总监或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允许按实报销。

5、4、5、9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返回的,实行每天住宿、生活补贴,不享受交通补贴,标准参见一般员工包干标准。

5、4、5、10公司员工非因公需要绕行的,只能报销直达票价,差额自负,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6、相关表单

6、1请款单

6、2费用报销单

6、3差旅费报销单

篇14:资金往来结算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预收、预付、应收、应付等各种往来款项,按单位或个人分户设帐,序时登记,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相关单位进行分单位辅助核算。

3.对往来帐定期进行核对清算,归类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清理情况。按月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的明细报表。

4.做好往来款项的催收工作,内部单位的债权债务必须在年终对帐会上彻底清算。年终对未清算的外部往来款项逐笔办理“债权债务签认单”。

5.督促相关单位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5:资金往来结算岗位职责

(1)执行往来结算清算办法,防止坏账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严格清算手续,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公司,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

(3)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销售核算,核实销售往来。根据销货发票等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以及劳务等其他各项收入。经常核对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数,核对销货往来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认真遵守国家财务政策、法规、制度,按记帐规则结算、记帐,负责项目材料成本预算、成本评估、财务核算和结算。

(6)审核到货物资的验收单,要详细检查合同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是否相符;检尺单、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托运单、保险单、收货条等凭据是否齐全,并与库房联系核对验收情况,有问题拒付款,同时马上公司相关人员或供货方联系解决。只有各项指标验收全部合格后,方能填制验收单据,报帐付款。 与采购部仓库管理员合作,参与并监督存货的定期盘点。

篇16:资金往来结算岗位职责

1、根据银行存款凭条、各项费用单据,及时、正确无误地在EPR做收付、转帐记录。

2、对客户销售单的二审要严格保管,必须款到及时审单,特殊情况需货品部、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总经理同意,手续齐全方可审单。

3、仓库送交的入库单、销售单、退货单、调拨单等,要按时、按规矩折扣审核并记帐不得延误。

4、根据销售单、退货单、调拨单等编制用友记帐凭证,及时提供、分析客户欠款情况并处理应收款项的疑难问题,有效控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提高回款率。

5、月末ERP与百胜软件的对帐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打印客户对帐单发送至客户,要求客户确认回传。

6、对客户应收、已收的各项保证金要严格管理,不得少收或不收,要主动、及时作好订金的转季、转款工作。

7、熟练操作服装软件,运用好财务软件并能熟练处理软件中的一般异常,提高会计电算化的业务能力。

篇17: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 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

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赔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业主批准为止。

第六条 项目部应切实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措施等对工程结算、变更补偿和索赔的重要性。编制上述方案时,应满足工程结算或为工程变更补偿、索赔等提供依据。

第七条 项目部应切实加强沟通管理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关系,应有理、有据、有节地就工程计量结算、变更补偿、索赔及工程款收付与业主、监理、设计等进行协商沟通,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项目部应及时将重大合同变更、重要事项和变更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局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期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关协调体系,促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及时、有效解决,维护我局应得的合法经营效益。

第九条 项目部应坚持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双同步,坚持工程进度与合同变更处理并重,坚持工程按期完成与同步解决变更、补偿、结算两不误,维护业主与我局合法权益两不误。不应以业主、监理要求或工程进度为由而忽视工程结算工作,避免满足业主利益而忽视我局应得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五章 对内结算

第一条 对内结算包括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设备租赁等工程计量、结算及价款支付等。对内结算应坚持“先结算、后支付”的原则,严禁项目部未履行结算程序而支付分包工程款项的行为。

第二条 项目部进行对内结算时必须有合同,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对内结算规定,制定项目部对内计量、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结算程序。

第三条 分包方结算负责人应为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委托授权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1),并应与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相一致;分包方材料领用人员应由其现场负责人委托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2),否则项目部有权拒绝进行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和材料领用工作。

第四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内结算

(一)计量,分包工程计量原则上由分包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其当月施工合格工程的计量申请,计量申请应在月度截止日后7日内提交,项目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分包方未按期提供计量申请的,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计量,分包方确认即可。同时项目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计量审核。

1、所有工程计量和审查人员应熟悉分包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价号)施工内容和计量要求,严禁出现与合同不一致工程计量情况的发生。

2、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人员进行分包工程计量的计算工作,凡与原始界面有关的工程计量应由测量人员进行工程量计算;固定尺寸构筑物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计量。所有工程计量应以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审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合格性审查,经营核算部门计量审核,项目部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定的原则进行。(工程计量表格式见附件3—1)技术管理部门应依据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队报审的工程量对协作单位工程量签证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必须以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为依据,必须与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一一对应,不允许出现上下倒挂现象。对于业主、监理尚未审定的项目及工程量,按合同外项目或变更、索赔项目计量结算原则进行处理。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项目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物资、材料、配件领用计量应由库管人员根据分包方当月领用情况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材料领用结算单(见附件3—2);风、水、电等动力消耗量应由管理人员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风水电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3);分包方使用我方设备情况计量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统计,编制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4),上述所有汇总表应由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分包方质量、安全有关费用的计量和质量、安全奖罚费用的计算,由经营核算部门进行审查,项目商务经理(总经济师)进行审核。

5、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办公、交通设施等费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费用计量和计算工作,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6、分包方有关财务费用的计算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7、零用工管理及计量

(1)现场施工需要使用零工时,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同意,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零工。

(2)零工使用应在工作结束时,由现场负责人签发零工使用工票,经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应在施工内容完成后3天内提交经营核算部门,否则经营核算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二)结算,项目部应在计量确认后7日内完成结算工作。

1、各计量有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计量单提交经营核算部门,由经营核算部门编制月度结算单(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7)经营结算部门在编制结算单时,除根据上述各部门提交的计量单计算分包方费AA用外,应按合同规定计算以下费用:

1)支付分包方预付款应扣减费用;

2)分包方质量保证金费用;

3)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扣减费用;

4)分包方进度保证金应扣减费用等;

5)分包方应扣减的其他费用。分包方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返还时间以分包合同约定进行,一般不得早于主合同约定时间。

2、月度结算单应经工程技术部门、质量安全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当月结算正式依据。

3、结算单一式三份,经营核算部门、财务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外结算

(一)项目部要求分包方实施合同外项目时,应与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由项目部签发委托施工通知单,明确计量办法和单价后方可实施。

(二)合同外项目结算应按进度当月进行结算,依据补充协议或委托施工通知单规定的内容进行。计量、结算程序同合同内项目。

第六条 分包方补偿、索赔项目结算

(一)因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造成分包方费用增加,分包方提出补偿、索赔费用时,项目部应积极应对,对分包方提出的要求应进行认真研究,经项目合同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对合理的补偿索赔费用,项目部提出索赔补偿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分包方补偿索赔事项:

1、索赔补偿费用占原分包合同总额10%以内时(总价合同)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15%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项目部评审,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

2、索赔补偿费用占分包合同总额10%以上、20%以内时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30%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初评后,提交相应变更索赔费用说明,上报工程公司审后办理。

3、超过上述2款中条件时,项目部初评,工程公司审核,工程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4、对于上述1款中,若分次索赔补偿费用累计超过项目部审批标准时,项目部应按相应程序分别按上述2、3款规定执行。

(二)对分包方在履约过程中给项目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人员、设备等造成损害,项目部应依据分包合同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反索赔,并应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反索赔费用确定后应在当月结算中扣回。

第七条 完工清算

(一)项目部应在每一项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或劳务分包)完工后,质量合格,应与分包方进行最终清算。完工清算应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进行。清算时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工程量、计日工、材料、设备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进行核对,编制分包工程清算单,作为分包最终结算的依据。

(二)完工清算单经双方认可后,应与分包方签订清算协议,清算协议中应明确质量保证金、工程维修、工程款清结等事项。清算协议签署之前,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支付

(一)项目部财务部门应依据结算单,编制工程款支付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8),按月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分包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按合同规定执行,否则不得支付。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资金紧张或不足时,需分批支付进度款时,应及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应取得分包方谅解,以免影响分包方积极性。工程款支付结算单一式三份,财务部门、经营核算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二)严格禁止超结算支付,对于确因工程需要预支工程款的,支付金额应小于分包方当期完成未进行结算工程造价的50%,同时应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三)项目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应监督分包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应在收到工程款15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分包方应最迟在项目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单复印件进行备案,否则项目部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

(四)最终工程款清结时,必须有清算协议。对于工程分包,质量保证金支付原则上应与我方主承包合同约定相一致。

(五)对于分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最终清算,项目部应本着客观实际的原则,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清算。对分包商拒不进行或不认可末次进度结算和完工清算的,应由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和分包方已完工程编制结算送达分包方,并留存相应证据,作为以后双方协商、仲裁或法律诉讼时的依据。

第九条 设备租债计量与结算方式参照分包结算执行。项目部在租赁设备计量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零用台班(时)数量,明确临时零用设备计量程序。

第十条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对内按月结算的规定。对分包方(租赁方)无理拒不进行工程计量签认、不能正常结算、拖延结算,无理纠缠者,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项目部在对内结算过程中,要树立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稳妥处理对内结算中的各类争议。必要时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 存档管理及统计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与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所有与此有关的原件必须存档,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借阅制度,确保各类工程结算资料完整保存。项目部应妥善保存以下资料:

(一)工程招投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材料、承诺书、备忘录等

(二)中标及开工文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开工令、停工复工令,人员、设备进退场证明材料等;

(三)施工技术文件,含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措施、作业指导书、胶凝材料配合比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业主、监理或设计工作指令等;

(四)质量验收文件,包括经批准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保证措施材料,原材料检验、单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中间或终结验收评定材料等;

(五)安全文明环保文件。

(六)工程结算资料,包括材料领用资料,变更增补单价、费用批复文件,新增单价计量办法,变更索赔文件,过程计量结算资料、完工结算或竣工结算资料等;

(七)施工过程中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件等资料;

(八)与业主往来的工程款支付、借款支付凭证等;

(九)工程(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分包单位人员、设备进退场备案材料,分包及设备租赁签证记录、零用工票协议,材料、备件等领用记录,结算及支付资料、完工清算协议,合作方原始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材料、现场人员授权书),过程中索赔、变更材料等;

(十)施工期间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政策性文件,当地政府对工程的强制性要求等;

(十一)其他应存档的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资料交接程序,以便人员更迭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项目部在完工撤点时,应将所有工程材料进行归类存档。项目部应同时建立工程材料电子版档案库,对上述材料有电子版的,应同时保存电子版;工程完工时,应同时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刻录光盘保存。

第十四条 各工程公司应建立工程资料档案库,对完工撒点项目资料进行统一管理。上述资料应按照国家和我局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原则上存档时间应不低于工程完工后5年。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按月上报项目结算报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按季度上报分包工程结算报表。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建立主合同结算台帐,分包(设备租赁)结算台帐,材料领用和消耗台帐,应加强材料核销管理,对结算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防止结算漏项或分包结算额大于主合同结算额的现象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局经营项目管理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对内结算流程图

二、对内结算授权委托书格式

2—1工程结算委托授权书格式

2—2材料领用委托授权书格式

三、对内计量、结算表格式

3—1完成工程量签证单

3—2材料领用结算单

3—3水电费用结算单

3—4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

3—5综合费用结算单

3—6奖罚费用结算清单

3—7工程结算单

3—8工程款支付结算单

四、工程结算情况月报表

附件2—1:工程结算委托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合同谈判、签字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工程结算、资金收付及相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委托代理人如有变化,我单位将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附件2—2:材料领用委托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指定的材料领用人,代表我单位就材料、工具、机具的领用及相关事宜与你方办理相关手续,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委托代理人如有变化,我单位将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材料领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1: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年_____月完成工程量签证单

附件3—2: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材料领用结算单

附件3—3: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水电费用结算单

附件3—4: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

附件3—5: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综合费用结算单

附表3—6: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奖罚费用结算清单

附件3—7: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结算单

附件3—8: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款支付结算单

附件四: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结算情况月报表

主题词:项目管理 结算办法 通知

中国水电十五局总经理办公室 10月22日印发

篇18: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结算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保证结算中心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结算中心开户、收款、付款、内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适用于结算中心、发生收付款的公司各部门及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四、业务流程1、开户管理1-1结算中心内部开户涉及部门步骤说明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提交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结算中心主管会计为控股子公司开设帐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存档,通知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帐户名称及相关资料1-2银行开户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将《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管理部部长核实《银行开户申请》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如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由财务管理部部长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审批《银行开户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部长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收到《银行开户申请》,安排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结算中心外勤出纳持有关资料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取得《开户许可证》,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如为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存档;如为子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存档,原件交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开户单位出纳填写《现金交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交结算中心出纳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金额与《现金交款单》一致,收存现金,在《现金交款单》上加盖收讫章和名章,第二联交开户单位出纳,第一联交结算中心会计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交款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审核记帐凭证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及所附《现金交款单》登记现金日记帐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将《现金支取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现金支取单》各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开户单位主管会计签字,开具日期距提款日期是否超过两天,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支取单》加盖印鉴与预留结算中心印鉴相符,按照《现金支取单》填写的提款金额支付现金会计部出纳收取

现金,在《现金支取单》上签字。将《现金支取单》一联作收款收据交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支取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4、空白支票领取管理注: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不得领取空白支票根据支票付款需要,填制《空白支票申领单》一式两联,填写领取空白支票数量(每次不超过5张),交会计部主管会计会计部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后交结算中心出纳根据《空白支票申领单》列示数量,将空白支票交付会计部出纳,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盖章收取空白支票,在结算中心出纳的支票登记簿上签收,同时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签字,将一联留结算中心出纳存档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一联存档5、银行收款管理5-1三九医贸收销售款公司/三九医贸/银行签订自动转帐协议,规定凡客户向三九医贸支付的货款,应在不迟于收款的'次日,由三九医贸银行帐户自动转入公司帐户三九医贸实现销售,收取货款,办理银行进帐手续将三九医贸帐户收取的货款转入公司帐户,并通知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取回银行回单,交结算中心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一式两份根据经审核的记帐凭证登记银行日记帐将打印的记帐凭证一份附银行回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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