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粉尘防治管理制度,本文共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1、矿防尘工作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每月制定详细的防尘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安装(拆除)防尘管路。
(2)新增水袋和喷雾设施。
(3)规定日期测定粉尘浓度。
2、每个月对防尘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个月的防尘工作计划。
3、有粉尘飞扬的工作地点,要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和洒水管路。
4、建立防尘领导小组,将矿防尘工作纳入作业规程、工程设计和作业计划中,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防尘工作。
5、粉尘日常检查工作,由指定负责单位或工作人员进行,并做到不漏检、不损坏防尘装置。
6、矿每月必须对产生粉尘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测工作,并制定防尘措施,填写好测尘记录。
篇2:水泥厂粉尘防治技术探讨
水泥厂粉尘防治技术探讨
为了解决机立窑粉尘污染源问题,针对立窑水泥厂除尘这个难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立窑水泥生产工艺的概述,介绍了水泥厂主要产尘源的防治方法,既要采取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粉尘的.治本措施,又要采取粉尘产生后通过治理的治标措施,并提出了粉尘治理的原则,对于改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 者:赵斌 王继仁 张立波 ZHAO Bin WANG Ji-Ren ZHANG Li-Bo 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辽宁,阜新,123000 刊 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4(z1) 分类号:X701.2 关键词:水泥 粉尘 防治技术篇3: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
4.1.1公司粉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
4.1.2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4.1.3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
4.1.4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2机动部
4.2.1负责对工厂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日常安全监察,防止出现老化、发热、磨损、撞击火花、强烈振动、接触不良、接地不良、漏电、除尘效率下降等现象;
5、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5.1粉尘作业的管理
5.1.1人员要求
5.1.1.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5.1.1.2有下列情况的劳动者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a)各种类型活动性肺结核病。
b)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
c)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d)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5.1.1.3对接触粉尘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1.1.4禁止在粉尘作业场所用餐和饮水、吸烟。
5.1.2防护要求
5.1.2.1凡涉及粉尘作业的工作岗位,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器具、通风设备应齐备。
5.1.2.2员工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之前必须佩带公司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具(防尘口罩)和预防性药品。
5.1.2.3在进入粉尘工作岗位作业之前,必须降低粉尘浓度,不应在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1.3过程控制要求
5.1.3.1凡涉及粉尘的岗位,安全员必须对该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作业环境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粉尘危害预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5.1.3.2凡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防护要求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等,作业人员使用的防尘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防尘设备必须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
5.1.3.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岗位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5.1.3.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1.3.5员工离开粉尘作业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5.1.3.6安全员根据公司车间自身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危险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监督限期治理。
5.1.3.7在粉尘作业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5.1.3.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禁止进行吹扫。
5.1.3.9若粉尘岗位起火,应正确选择灭火剂。
5.2健康管理严格依照《尘肺病防治条例》对公司粉尘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培训
6.1粉尘作业安全培训应当作为企业岗位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规划。
6.2对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粉尘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有关劳粉尘作业危害预防知识的培训。
6.3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法规、卫生防护知识、岗位安全操作及培训。
篇4: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篇5: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
4.3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4.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5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
4.6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4.7企业应配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4.8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9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0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订本公司粉尘清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4.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12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部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1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14作业人员尽量减少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6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篇6: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篇7:粉尘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篇8: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粉尘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维护生产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粉尘爆炸危险告知和安全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公告栏和培训。
3、粉尘防爆安全警示是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志。
4、依据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5、在作业场所的所有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危险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生产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①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的意思。
②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③黄色表示提醒、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④绿色表示允许、安全的意思。
(2)安全标志的分类
①禁止标志: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②警告标志: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③指令标志: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④提示标志: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安全标志的.基本形式
①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②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③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
④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规则
1、安全警示标志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4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人们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粉尘爆炸危险区、当心爆炸等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附近的醒目处。
3、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人们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安全警示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6、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附着式和悬挂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安全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8、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9、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10、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安全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11、两个以上安全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12、无论厂区或车间内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应设置多个标志牌。
13、安全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内容
1、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禁止标志“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2、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警告标示“当心爆炸”、“注意防尘”、“必须接地”。
3、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指令标志“戴防尘口罩”。
4、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提示标志“紧急出口”。
篇9: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与粉尘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施与灭火器应随时可用;
2、金属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不应使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
3、灭火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企业应制定灭火及救灾预案并定期演习。
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涉尘企业作业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护,并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2、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打磨抛光车间外,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4、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必须安装时,插座和照明灯具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四、场所清洁制度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五、安全检查检测和故障排查制度
1、建立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2、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水除尘系统供水是否正常,循环水清洁度是否正常。
篇10: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注:具有爆炸性粉尘,是指金属(如镁粉、铝粉、钛粉);煤炭(如煤粉);粮食(如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茶叶粉尘);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纤维粉尘);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篇11:港口粉尘污染防治技术研究进展
港口粉尘污染防治技术研究进展
摘要:综述了港口粉尘污染现状、常用防治方法,在此基础上对港口粉尘防治的前沿技术--防风网、煤筒仓、煤炭防尘水分自动化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作 者:吕庆新 洪宁宁 詹水芬 彭士涛 李欣 于航 LU Qing-xin HONG Ning-ning ZHAN Shui-fen PENG Shi-tao LI Xin Yu Hang 作者单位:吕庆新,LU Qing-xin(天津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456)洪宁宁,詹水芬,彭士涛,李欣,于航,HONG Ning-ning,ZHAN Shui-fen,PENG Shi-tao,LI Xin,Yu Hang(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水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实验室,天津,300456)
期 刊:水道港口 ISTIC Journal:JOURNAL OF WATERWAY AND HARBOR 年,卷(期):, 29(6) 分类号:X513 关键词:港口粉尘污染 防风网 煤炭防尘自动化管理系统 筒仓篇12:煤矿粉尘现状及综合防治技术探讨
煤矿粉尘现状及综合防治技术探讨
摘要:介绍了矿尘的危害及矿井粉尘标准和现状.根据井下实践经验,提出了通过煤层注水、通风降尘、湿式作业、水炮泥水封爆破、喷雾防尘和个体防护等措施进行综合防尘,并着重介绍了煤层注水和通风防尘技术.作 者:陈东春 徐培铭 李燃 作者单位: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矿,安徽,宿州,234000 期 刊:矿业工程 Journal:MINING ENGINEERING 年,卷(期):, 08(3) 分类号:X752 关键词:矿井粉尘 综合防尘技术 粉尘浓度篇13: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防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
1、粉尘: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2、可燃性粉尘: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保处职责
1、负责粉尘作业许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2、负责粉尘作业规程的审核批准。
3、负责有粉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课件的编制和培训。
4、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粉尘爆炸场所专项检查。
第五条、粉尘单位职责
1、负责对粉尘场所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负责粉尘场所作业许可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批。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岗位人员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
4、负责粉尘爆炸场所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和演练。
5、负责按照粉尘爆炸场所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并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员工违章行为进行纠正、考核。
6、负责粉尘爆炸场所日常粉尘的检测。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粉尘爆炸场所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仪器仪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负责粉尘爆炸场所设备操作规程的修订和业务培训。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设备设施备件的审批。
第七条、技术部门
1、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安全的检查和指导。
2、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安全操作的培训。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变更的审批。
第八条、各层级管理人员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粉尘爆炸场所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2、分厂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对粉尘爆炸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负责粉尘爆炸场所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和作业许可的审批。
3、分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爆炸产所的安全检查和明火作业的审核。
4、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负责保养、清扫粉尘设备设施,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第三章、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第九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
第十条、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严禁贴身穿着化纤制品的衣裤。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场所铺设电器线路必须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厂房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建筑照明、设备照明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第十二条、岗位作业人员每班必须对粉尘场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粉尘爆炸场所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
篇14: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粉尘防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督管理。
3.2 安全部门及粉尘所在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场所的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粉尘防爆专项教育。
4.2 公司组织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3公司定期对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场所(岗位)按规定进行浓度检测;安全部门负责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检查一次。
在其附近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等。
5、安全管理规定
5.1 粉尘场所杜绝各种火源。
5.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构、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接地。 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5.3粉爆场所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头盔、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戴化纤制品服装。 进入粉尘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5.4在粉爆场所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完全停止生产系统,禁止边生产,边维修。严禁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经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并派专人监护。动火现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检维修不得使用铁质工具,防止产生撞击火花。
5.5粉尘场所的通风、除尘及粉尘爆炸预防、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或停用。
5.76设备及场所的所有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5.7开停机 作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逆工艺流程开车
(2)顺工艺流程停车
(3)故障时,故障点前的设备顺工艺流程瞬时停车,停止进料;
故障点后的设备顺工艺流程依次停车,排尽物料。
5.8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5.9 作业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扫。
篇15: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5、瓦检员未证上岗的。
十二、采用放炮式处理堵眼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小眼中的瓦斯低于1%时,方可准予使用被简炸药,放炮处理,要制定使用性被简炸药的措施。
十三、采、掘工作面同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必须由本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四、停风区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篇16:木材工业粉尘污染与防治对策探讨
木材工业粉尘污染与防治对策探讨
摘要:从宿迁市木材工业粉尘污染控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木材工业企业粉尘污染的原因,提出了控制粉尘污染的`若干建议.保护环境是实现木材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从工艺、技术和装备方面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使作业环境和大气污染排放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作 者:章雷 ZHANG Lei 作者单位: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宿迁,223800 期 刊:环境科技 ISTIC Journal: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21(z2) 分类号:X5 关键词:木材工业粉尘 污染 宿迁市 现状 防治对策 探讨篇17:保护地蔬菜病害粉尘法防治技术
保护地蔬菜病害粉尘法防治技术
蔬菜生产在黑龙江省快速发展,目前绝大部分蔬菜已经是保护地栽培供应,所以保护地生产在蔬菜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由于保护地复种指数高、倒茬困难,且环境密闭,湿度较大,利于病害的发生和流行.
作 者:朱玉芹 朱会杰 李维艳 作者单位:朱玉芹(黑龙江省萝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萝北,154200)朱会杰(黑龙江省富裕县富裕镇农业站,黑龙江富裕,161200)
李维艳(黑龙江省龙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龙江,161100)
刊 名:中国农村小康科技 英文刊名:CHINESE COUNTRYSIDE WELL-OFF TECHNOLOGY 年,卷(期):2009 “”(11) 分类号:S4 关键词: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