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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教学设备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二、国家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验收登入学校仪器配备清册,由学校实验管理员统一保管。并对仪器进行检测校正,按编号、分类入柜上架,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数量。
三、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备查,对仪器等要经常保养维修,并保持清洁。
四、对贵重精密仪器要上柜严加保管,并备有使用记录卡。剧毒、易燃、易爆、放射等危险性药品,要妥善存放在专库或专柜中,限量使用,并进行登记。用剩的危险品及时回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材料,由任课教师提前1?―3天提出使用计划,填写实验通知(申请)单交仪器室,由实验管理员给予准备,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配和按操作规程试做一遍,以确保实验成功。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整理归还,由实验管理员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和有意造成仪器损坏者,均应追究责任,按规定
办法赔偿。
七、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分管领导协助督促实验管理员清点仪器药品,统计消耗和损坏数量。按配备标准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保证教学需要。
八、校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应在不妨碍本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下,由分管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
九、对不能修理的破损仪器应下架妥善保管,及时造册,经校分管领导签字报县教学仪器站审批后从固定资产中注销或给予补充。
篇2: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旅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实验市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需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国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篇3: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按专门的管理制度执行。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篇4: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科研、生产和行政等任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副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的工作,并应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学校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并提倡怎动手研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不断扩充学校研制仪器设备的能力。
第五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应积极开展仪器设备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敢于创新、勇于改革,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管理体系。
应选派政治思想好并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要从政治上和业务上关心他们的成长,通过业余教育,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他们的业务提高工作,并要制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考核及晋升等级办法,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六条: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订出年度购置计划。
第七条: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由实验室及相应的生产和行政单位提出,经系、处一级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校内有关的业务部门汇审平衡,列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和财务计划,提请主管校(院)长批准后执行。
计划外临时需要的仪器设备,亦应按上述精神,规定出各级审批权限和手续。
第八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校(院)长批准执行。
第九条:自制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必须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签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条: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订计划的主要依据。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品类、数量、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如期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一条: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有条件的学校要在人力、技术和设备上做好安排,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进口仪器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各项事宜,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索赔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第十六条: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须拆改时,需按各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仪器。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进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及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第十八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各院校要组织人力有计划的对陈旧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必须提出技术、效益的经济的合理性论证报告,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经济管理
第十九条:要通过研究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济规律,逐步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进行经济技术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第二十条:仪器设备要建立必要的帐、卡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对帐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帐、帐相符。
第二十一条:要根据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和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经济的技术论证,做到合理选用,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级使用或调往其它需用单位。
第二十二条:精密贵重仪器要实行专管专用,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对外开展技术服务,并制定合理的收费(包括收取必要的折旧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系人为原因造成积压和浪费的,就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学校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积压仪器设备清单,以利调剂使用。
第二十四条: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核由校(院)长批准后,并进行财务处理。单价在五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报废,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调拨收入,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收款,并作主动增加“拨入经费”办理,不得转作预算外收入或学校基金收入。对外开展技术服务的收入,属于应补偿预算支出的部分和收取的折旧费,作主动增加“拨入经费”处理,其纯收入可纳入“学校基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要制订出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奖惩条例。对工作成绩突出,重视开发或增收节支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做为提职晋级和重要考查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在经济上给予制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和财政部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颁发的《教育部属高等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同时作废。
篇5:常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篇6:常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篇7:常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篇8: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经常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仪器清册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核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实验完毕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后归柜,并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要求上报和存档。
篇9: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总管理,大型精密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由保管人员负责使用、保养、校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动用。
二、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委颁发的高校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帐目,管理人员负责核查帐物,固定资产要作到帐、物、卡完全相符,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核查。
三、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要经常擦拭、检验、维修、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修理。如果需要厂方修理时,需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送出修理。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熟悉其性能,掌握基本操作且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中心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六、为保证实验教学,教学设备一般不得借出,需借用其他设备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七、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需及时责成当事人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遇不测事故(失窃、失火、破坏或人身伤亡等)除立即组织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保卫处、主管单位)。
篇10: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篇1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人员都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全室公用仪器设备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做好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检查、校验、常规维修以及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员提出维修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8、仪器设备的变动:凡报损、报废及外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技术鉴定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仪器设备。
9、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对责任人做出赔偿处理。
篇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四、定期对电子仪器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报主管人员,防止因短路损坏仪器,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学期清洁、保养2―4次。
六、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中心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设备处提出申请。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篇1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全面负责麻醉机、各类麻醉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麻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麻醉护士和麻醉医师共同完成。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喉镜等麻醉器械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4.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麻醉设备。
5.麻醉前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时维修。
6.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7.麻醉设备使用后,须经清洁、消毒处理后及时归还原处。
8.掌握各类仪器性能,熟悉保养方法,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保持仪器清洁干燥,防止生锈、损坏,提高使用率。
9.对使用几率较小的麻醉设备,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10.每班认真交接,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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