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共1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
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
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
摘 要:电子商务是未来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电子合同其独特的订立方式向现有的纸面交易提出了法律、技术和监管等方面的挑战。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基础与核心,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制约了电子交易的发展,阻碍了交易的进行。我国应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建立电子合同监管体制,完善电子合同交易法律制度。笔者就电子合同中的法律和技术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论述,并对电子合同立法及电子合同监管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监管
一、电子合同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1].电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2]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3],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电子合同订立的电子化。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4]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5]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6]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笔者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业活动形式,但是其与传统商业活动的区别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应当是相同的。因此,就该问体的区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决。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的标准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图。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7]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对承诺的撤回问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赞同承诺撤回的学者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笔者认为,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三、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8]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对于什么是“进入”,笔者认为,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9]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传统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11]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12].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13]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电子商务活动常常是跨国境的,各个参与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国家的认证机构对各自的身份进行认证,并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对方发放认证证书,这在实践中就需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发放的电子认证证书的效力。
在认证机构的设立上,必须强调认证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他必须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电子认证机构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户进行商业交易,也不能在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过发布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它必须能被当事人接受,也就是说,它应当在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们在网络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认证服务。当事人对电子认证机构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网络交易中默示承认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另外,电子认证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认证机构应当是一种类似于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公用事业,其营业的宗旨应该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环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合同交易,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电子合同生效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的生效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条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电子合同还需具备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电子合同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14]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二)电子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电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与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EDI、因特网数据等,具体通过封闭型的EDI网络,局域网与因特网连接开放型的因特网或传统的电信进行电子交易信息的传输。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确认电子合同的形式属于那一种类型,尽管电子合同与传统上面合同有着许多差别,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挡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立法已经在形式方面为合同的无纸化打开了绿灯。法律对数据电文合同应给予书面合同的地位,无论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电子的,光学的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满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应等同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文件,承认其效力。[15]
篇2:二手房交易电子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篇3:原料玉米电子交易合同
原料玉米电子交易合同
原料玉米电子交易怎样写好一份合同,以下本网提供原料玉米电子交易合同阅读参考。
买方:
??卖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互联网络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符合《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国家标准》(gb/t8613-)规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温烘干玉米,发芽率应在20%(含)以上。
??2、商品代码:
??3、交割方式:
??4、数量(批,1批=10吨):
??5、单价(元/吨): ±地区差价 ±质量品级差价
??6、质量品级:买卖双方报价成交时确认的货物品级为符合《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国家标准》(gb/t8613-1999)规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温烘干玉米。
??替代品:由当年12月开始至次年2月底期间,可以交割水分18%(含)以下的新产玉米,免检发芽率,具体标准随指定交割仓库公布。以14%水分为基础,低于14%水分,不升水;高于14%水分,执行贴水,贴水=(检验水分—14)% x 交易价格。按周交割的货物品级于报价、成交时已经确定,卖方不得用其他品级的原料玉米替代交割。
??7、包装方式:麻袋包装。麻袋重量按0.9公斤/条计。麻袋应不破、不漏,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麻袋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含)以上标准。麻袋价格为2元/条。定量85±0.5公斤/袋。货物数量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交货地点:按月交割的货物,买卖双方报价成交时确认的交货地点为市场交割仓库。成交后,由卖方优先选择具体交割仓库,具体交割仓库与长春交割仓库之间的地区差价按市场制发的地区差价标准执行。按周交割的,由卖方优先在报价时选定交货地点,但卖方在站台、码头等指定地点交货时,须经买方同意。具体交货地点之间的地区差价按市场制发的地区差价标准执行。
??9、交货日:
??依据《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gb本)》设定。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割仓库提前交割,经市场批准可约时交割。
??10、相关费用:交货日(含当日)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1、保证金及货款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交易保证金及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交易保证金和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按《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gb本)》及有关规定执行。
??12、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通知市场,由市场指定具有国家授权商(质)检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未按市场规定及时支付保证金或货款;
??(2)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市场认可的交割仓库存货凭证及相关材料;
??(3)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1款或6款、第7款规定;
??(4)按周交割的,卖方交付的货物品级不符合成交时的约定。
??出现第(1)、(2)种情况,由市场代违约方提前交割,如代提前交割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市场
则在交货日起十日内代购或代销相应货物实现交割,代购或代销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代购或代销期间,市场按每天20
元/吨的标准扣划违约方的资金支付给履约方作为赔偿。超过十日仍无法实现交割,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履约方
的买卖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出现第(3)、(4)种情况,违约部分货物的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本市场将违约部分货物的20%
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
??1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
??15、本合同于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篇4:原料玉米的电子交易合同
原料玉米的电子交易合同模板
买方:
卖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互联网络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符合《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国家标准》(gb/t8613-1999)规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温烘干玉米,发芽率应在20%(含)以上。
2、商品代码:
3、交割方式:
4、数量(批,1批=10吨):
5、单价(元/吨): ±地区差价 ±质量品级差价
6、质量品级:买卖双方报价成交时确认的货物品级为符合《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国家标准》(gb/t8613-1999)规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温烘干玉米。
替代品:由当年12月开始至次年2月底期间,可以交割水分18%(含)以下的新产玉米,免检发芽率,具体标准随指定交割仓库公布。以14%水分为基础,低于14%水分,不升水;高于14%水分,执行贴水,贴水=(检验水分—14)% x 交易价格。按周交割的货物品级于报价、成交时已经确定,卖方不得用其他品级的原料玉米替代交割。
7、包装方式:麻袋包装。麻袋重量按0.9公斤/条计。麻袋应不破、不漏,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麻袋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含)以上标准。麻袋价格为2元/条。定量85±0.5公斤/袋。货物数量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交货地点:按月交割的货物,买卖双方报价成交时确认的交货地点为市场交割仓库。成交后,由卖方优先选择具体交割仓库,具体交割仓库与长春交割仓库之间的地区差价按市场制发的地区差价标准执行。按周交割的,由卖方优先在报价时选定交货地点,但卖方在站台、码头等指定地点交货时,须经买方同意。具体交货地点之间的地区差价按市场制发的地区差价标准执行。
9、交货日:
依据《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gb本)》设定。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割仓库提前交割,经市场批准可约时交割。
10、相关费用:交货日(含当日)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1、保证金及货款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交易保证金及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交易保证金和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按《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gb本)》及有关规定执行。
12、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通知市场,由市场指定具有国家授权商(质)检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未按市场规定及时支付保证金或货款;
(2)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市场认可的交割仓库存货凭证及相关材料;
(3)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1款或6款、第7款规定;
(4)按周交割的,卖方交付的货物品级不符合成交时的约定。
出现第(1)、(2)种情况,由市场场代违约方提前交割,如代提前交割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市场
则在交货日起十日内代购或代销相应货物实现交割,代购或代销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代购或代销期间,市场按每天20
元/吨的标准扣划违约方的资金支付给履约方作为赔偿。超过十日仍无法实现交割,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履约方
的买卖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出现第(3)、(4)种情况,违约部分货物的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本市场将违约部分货物的20%
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
1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合同于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篇5:茶叶交易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商定,就茶叶购销签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价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三、交售地点:_________茶叶收购站或甲方所属收购站点。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五、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
六、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本合同,如有违反按合同法有关规定,罚违约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茶叶交易合同
甲方:茶厂、茶叶公司
乙方: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
根据国家现行的农副产品(茶叶)的收购政策,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
二、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三、交售地点:茶叶收购站或甲方所属收购站点。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五、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要表里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按合同执行,向它方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合同,如有违反《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情形,违约方应承担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和当地工商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茶厂站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乡____村____组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二手车交易合同
二手车交易合同
二手车交易合同车辆收购协议
协议序号: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买方与卖方协商收购下列汽车,协议如下: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里程表读数:
发动机号: 燃 料:
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内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车发票 □购置税(费)证 □车辆保险单及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_组钥匙 其它
三、成 交 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定金及车款付款方式:车主将车辆及全套车辆文件交付收购方后,买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到车管所查验车辆档案,若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在查验结束后两日内向车主支付购车款_________元,剩余购车款 _________元在车辆过户完毕后结清,车主退回定金或将定金充抵部分车款,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将通知车主,车主应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退还定金。车主逾期退还定金,在退还定金的同时还应支付每日万分之五定金的逾期利息;车主未按期退还定金和逾期利息,收购方有权拒绝退还车辆及车辆文件。
四、车主保证车辆的来源合法,无被盗、抢记录,无经济抵押、法院封存记录,无改造发动机及车架号码,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买方有权指定第三人作为出卖车辆的过户登记方,车主应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否则,车主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退还收购方已支付的其它购车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车主应在____日内无条件退还定金和其它购车款。
六、车辆进场时间为年 月 日 时。进场前车辆发生的.车辆事故、违章、违规由车主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进场后发生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责任由收购方承担。
七、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第七条与其它条款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七条的约定为准。
九、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收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卖方执一份,买方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8:二手车交易合同
二手车交易手续包括:车辆登记证(或购车原始发票)、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手续及交强险等。在二手车买卖合同样本中,一般都会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路票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年票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凭证。如果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缺失且未及时补办,那么该车很有可能是“黑车”。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卖方以各种借口不能出具全部手续,买方应提高警惕。
篇9:二手车交易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 色 车,车主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 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 ,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 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 乙方签: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10:二手车交易合同
甲方:(出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车辆类型______,型号________,颜色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备注:现金)
三、该车在20XX年1月___日转让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由乙方负责。二手车转让协议五、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无条件退还所有的购车款及其他费用给乙方。
六、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1:二手车交易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方现有一辆x色车,车主xxx车牌号xxx。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车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2:二手车交易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养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3、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安全状况良好,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甲方拥有该车的所有权,该车辆挂靠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手续齐全。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将购车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车辆的所有权自交付后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约定不办理过户手续。
2、车辆自交付以后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谨遵合同的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的移交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乙方占有、使用;任何一方违约,须支付购车款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五、补充条款
双方确认合同签订时,车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车辆所有权及挂靠人均转移至乙方;车辆转让后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管辖
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如发生经济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乙方(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13:粮油交易合同
粮油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品名、等级、数量、价款
品名
品种
产地
等级
质量标准
生产期
数量(吨)
成交价格(元/吨)
总金额(元)
二、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货物验收办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证金:自合同双方交易代表签字之日起,买卖双方在十日内向市场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成交额的____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市场将保证金退还买卖双方。
十、续费:按成交额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3.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十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批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签订双方承认并遵守《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和______粮食批发市市场有关交易管理的规定。
2.本合同经双方交易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一份。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交易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交易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二手房交易合同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xx,占地面积为xx平方米;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xx。 (三)房屋平面宅基地四址:东(公路留用地),南(荒地),西(自留地),北(原耕田小路)。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xx元,总金额人民币xx元整;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2013年2月21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小写:xx元,大写:xx元)。余下xx元定于2014年2月21日之前补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2013年2月31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 过户手术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其他的人还看了: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标准租房合同协议苏州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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