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口贸易合同范本(共18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____
卖方: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保险: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条 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 买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篇2: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经买双方 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
货号
art no. 名称及规格
descriptions 单位
unit 数量
quantity 单价
unit price 金额
amount
合计:
totally :
总值(大写):
total value:(in words)
允许溢短 % 。 %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 .成交价格术语:
terms:
□ fob □ cfr □ cif □ ddu □
3 .出产国与制造商: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
4 .包装:
packing:
5 .装运唛 头:
shipping marks:
6 .装运港:
delivery port :
7 .目地港:
destination:
8 .转运: □ 允许 □ 不允许; 分批装运: □ 允许 □ 不允许
transhipments : □ allowed □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allowed □ not allowed
9 .装运期:
shipment date:
10 .保险:由 按发票金额 110% ,投保 险,另加保 险。
insurance : to be covered by the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 additional
11 .付款条件:
terms of payment:
□ 买方通过 银行在 年 月 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期信用证。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through bank in 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
□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 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货到付款 :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 ( 不适用于 fob 、 cfr 、 cif 术语 ) 。
cash on delivery (cod)
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the goods .(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 fob,cfr,cif).
□
12 .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 / 托收。
documents :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 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运单
shipping bills :
海运 : 全套空白抬头 / 指示抬头、空白背书 / 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 / 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 公司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 endorsed in favour of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 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 at the destination.
□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 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the destination .
□ :
② 标有合同编号 信用证号及装运唛 头的商业发票一式 份。
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 shipping marks.
③ 由 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 份。
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 copies issued by .
④ 由 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⑤ 由 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⑥ 保险单正本一式 份。
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 copies .
⑦ 签发的产地证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copies issued by .
⑧ 装运通知:
shipping advice: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 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 项单据副本一套。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 courier service.
篇3: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 方:__ _
合同号码: _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9)付款条件:
(10)单据: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 _ _(盖章) 买方:_ ___(盖章) 代表人:_ (签字)
代表人:_ 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4: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总则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 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 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 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 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 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1 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 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规定的单据。
3.5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货清单、箱单发票、唛头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货物描述及发货要求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 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 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 装船口岸:
4.5 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 交货地点:
4.7 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4.8 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就每笔货物价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进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2)中间付款:货物离开国内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认可本合同第4.9条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单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3)尾款: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如乙方届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额与上述1)至 2)项中规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向乙方进行支付。
4.9 单据:
下述单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应与货物报关单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在货物离港后2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提交甲方)。
2) 由发货人签发的正本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相关资质机构签发的正本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3)如为法检货物出具商检换证凭条/换证凭单。
4)货物发运到指定港口时应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货物交接单》。
4.10 材质、验收标准:(针对不同货物的情况分别填写)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加工,如非原厂加工,甲方均有权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进行货物生产加工时,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权随时到厂抽查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情况。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清单对乙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中英文说明书、准用证、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和需商检货物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与乙方出具交接凭证。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甲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陆运费用、商检报关费用、船期耽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规范对货物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材质、是否进口等承诺负全责。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货物与承诺不符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甲方将对乙方提出问题产品报价10倍的索赔。乙方在货物装箱集港前应与甲方联系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货。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乙方不负担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以挂号函方式向甲方分别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在的证明文件。
六、赔偿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6.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或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须在甲方指定的宽限期内及时交货。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交货,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2 乙方所发货物如有数量、包装、型号、规格、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将货款退还甲方。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6.4 如因出口货物发生夹带和瞒报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或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特别声明: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实际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及价格、交货条件等全部接受并确认,甲方对其自行的决定及选择负全部责任。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在验收、使用和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承担向乙方索赔的职责,以确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法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篇5: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编 号(no.) :
签约地点(signed at) :
日 期(date) :
卖方(seller) :
地址(address) :
电话(tel) : 传真(fax) :
电子邮箱(e-mail) :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买方(buyer) :
地址(address) :
电话(tel) : 传真(fax) :
电子邮箱(e-mail) :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办理,出口销售合同。)
4. 总价(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6:版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乙方的责任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佣金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合同的终止
7.1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合同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全部合同:本合同系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合同和谅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出口合同范本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签名: 签名:
篇7:版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签名: 签名:
篇8: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liuxue86.com/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关于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篇9: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篇10:出口贸易员英文求职信
Dear Sir,
On my graduation from college this fall, I am desirous of securing a position that will offer me opportunity in the field of import and export trading. Knowing something of the scope and enterprise of your huge export department, I thought perhaps you would keep me in mind for a possible opening.
I am strong and alert, and shall be twenty years of age in July next year. At present I am a student in the college of - but I shall graduate from the college this coming July, finishing the requirements in three years, I have had no business experience, but my college record has been good. A copy of my antecedents is enclosed for your reference.
Dr.B.Chao, President of the college of - will be glad to tell you more about my character and ability, I shall be glad to call at any time for an interview.
Very truly y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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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蔬菜出口贸易现状分析论文
蔬菜出口贸易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蔬菜出口贸易对于山东省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正由于此,对其出口现状进行理性认识,有助于蔬菜产业发展向着质量规范与营销特色共存的发展道路迈进。
关键词:山东省;蔬菜出口;现状
山东省蔬菜出口一直是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山东省在蔬菜基地建设方面,在农业技术引进方面,积极投入,逐步提升了蔬菜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
一、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的国内地位分析
山东省蔬菜产业一直为外向型发展,并且山东拥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事实上,从开始,山东省蔬菜在行业整体规模、出口总额增长等方面都一直高居我国首位。正因为如此,对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情况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的发展,更能够为其蔬菜基地建设、其他产业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依照《中国蔬菜产业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蔬菜出口额超过l亿美元的地区共10个,即山东、福建、广东、河北、北京、江苏、浙江、辽宁、黑龙江及吉林。无论是出口量,还是出口额,山东省都位居榜首,是中国蔬菜出口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省”。
二、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的国际地位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市场占有率是衡量某一产业发展的重要指数。它主要是指某产业、产品出口总额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比例大小。比例越大,表明该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地位越高,竞争优势越明显,竞争能力越强。通过国际市场占有率,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蔬菜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地位和整体竞争力。以为例(见表2所示),山东省蔬菜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2.11%,虽然比例数值较小,但从其发展变化趋势上看,还是有明显好转,-20期间,山东省出口蔬菜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由的1.66%提高到2014年的2.11%,表明山东省蔬菜出口与在国际市场上的参与度越来越高,贸易地位也在不断加强。山东省蔬菜出口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山东省蔬菜出口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几年的发展,山东省涌现出了如青岛万福、莱阳龙大、山东裕鲁、潍坊外贸等一大批国际型蔬菜产销企业,以品牌带动发展,以明确的目标定位开拓国际市场。同时,这些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辐射作用,带动了周边中小型蔬菜企业的整体发展。政府不断通过这些大公司来引进蔬菜加工技术,提升管理层次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带来的蔬菜出口冲击。
三、山东省蔬菜出口结构分析
从整体来看,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种类与总量在持续加增。以蔬菜种类为例,20山东省蔬菜相关出口种类为124个,而到了2014年,蔬菜及相关产品出口种类达到431个,增长率为248%。山东省主要种植蔬菜类别有大蒜(金乡大蒜、苍山大蒜)、生姜(莱芜大姜)、大葱(章丘大葱)、芋头(莱阳孤芋),以及洋葱、牛蒡、芦笋等名特优新蔬菜。这些蔬菜种类多,栽种面积广,其从种植到技术管理,再到营销出口等,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集中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是山东省蔬菜出口的主要产品和特色产品。其中,大蒜出口增长迅猛,属于山东省特色蔬菜品种,出口额占山东省蔬菜整体出口额的35%以上。占全国大蒜出口金额的比重在50%左右,极大地拉动了山东省蔬菜产业出口。从蔬菜制品出口结构来看,其主要种类有冷冻蔬菜、保藏蔬菜、干制蔬菜和盐渍蔬菜、加工调理蔬菜、蔬菜汁等。自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山东省积极适应各国对蔬菜原产品及制成品的卫生检测、技术评价等条令,改善行业状态,提升科学蔬菜种养技术,加强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开发出一系列直接进入超市的各种蔬菜制品,满足了国际市场对蔬菜制成品的需求。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我国经济贸易出口的必然趋势,蔬菜出口也不例外,山东省在蔬菜产业发展上已经将目光投向深加工产品,其行业发展空间和市场需求都非常可观,因此,山东省蔬菜商品的多元化发展是重要趋势。
四、山东省蔬菜出口企业情况分析
从山东省目前蔬菜行业现状来看,其蔬菜加工出口企业呈现“数量剧增,规模缓慢增长”的势头。2014年,国家农业发展委员会专家刘洪在《山东省中小企业农业公司发展解构》中指出,截至2014年9月,山东省拥有蔬菜出口企业3513家。其中,在山东省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的`有442家企业,已通过商检认证的企业则为318家,占全国商检认证企业总数的34.6%。可以说,山东省蔬菜加工出口企业的发展趋向于“区域一体化”和“产业集群化”。长期的规划式发展逐渐形成了山东省四大加工出口集中区,分别是:以莱阳为中心的“鲁东蔬菜工业基地”、以安丘为中心的“鲁中蔬菜工业基地”、以苍山为中心的“鲁南蔬菜工业基地”及以菏泽为中心的“鲁西蔬菜工业基地”。与此同时,在这些加工出口企业中也涌现出了一大批龙头企业,如莱阳龙大食品有限公司、牟平九发食用菌集团、苍山神大有限公司等。整体来说,山东省蔬菜出口加工企业发展相对平稳,且都在积极培养自身的技术优势与品牌优势,这是一个好的发展方向。不过,一些蔬菜企业对不同出口国家的蔬菜检疫要求与限制性壁垒,难以作出针对性的“布防”与“自我改造”,这点对其发展限制较大。综上所述,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近年来稳步发展,无论是在出口总额上,还是出口结构以及市场分布上都在不断地完善,并且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山东省蔬菜出口依然存在着一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为山东省乃至全国蔬菜出口贸易提供更好的发展思路。
参考文献:
[1]张庆山.山东蔬菜出口贸易的现状分析及建议.山东省经济战略研究,,5(28)
[2]郑焕芹.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发展潜力分析[J].甘肃农业,(10):54.
[3]2014年中国山东蔬菜行业市场专项调研报告.
[4]陈新平.我国蔬菜物流的发展研究[J].商场现代化,(26):116.
篇12:农产品出口贸易对策研究论文
农产品出口贸易对策研究论文
1江西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
目前,江西省对外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食用油,水果,活猪,水产品和茶叶等农副产品。根据调查数据显示,除茶叶的产量有明显的减少,食用油和活猪的产量略微的有所下降。而以水果为主要农产品的产业每年都在不断增长。
(1)江西省农产品与其他省份的差距不断加大甚至对外出口停滞不前。江西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19xx年位居14位,19xx年位居第20位,即便有所退步但仍旧位居前列,但是也反映出我省的农产品的对外出口贸易是在不断退后。并且这个差距还在不断的拉大。
(2)我省农产品对外出口的结构以活动物产品为主。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19xx年我省活动物及活动物产品的出口额约为3600万美元,占当年所有对外出口农产品的比重第一,位居第二的为植物产品,如大米和茶叶及水果。位居第三的主要为烟草制品及食品。
(3)江西省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始农产品。我省对外出口的农产品中超过一半是初始农产品,如稻米,畜产品,茶叶,特色食品等等农副产品。加工的农产品不足四分之一,众所周知,初始农产品的附价值不高。
(4)我省出口贸易的主要市场是日本,中国香港和美国。
2我省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来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挤占威胁。我省的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势必将受到来自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势力的威胁。
(2)我省的农产品出口大都是通过中间商实施转口贸易,还未能实现自主出口。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为了躲避国外强加给我国的贸易壁垒,承受各种不必要的附加关税条款。因此这种贸易方式几乎成为了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法。
(3)对外出口贸易的结构不合理。我省对外出口贸易结构的不完善和不合理。仍以初始加工农产品为主,这些产品的附加值极低。要想扩大对外贸易,唯一途径只有不断的扩大生产数量。
(4)企业规模过小。企业规模过小,种类又过于繁多不仅会导致我省的这些企业在面对众多的有利竞争者时缺乏市场竞争力,还会迫使这些小企业最终濒临破产的的边缘。
(5)对外贸易市场过分集中。我省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出口的市场主要还是集中于环太平洋地区,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将会极大的打击农产品抵御外国对我国所强加的贸易保护壁垒。
(6)农产品缺乏品牌影响力。目前相当部分的企业只能够采取中性包装和贴牌生产方式出口,赚取的只是中间的那点微薄的加工费用。大部分的利润最终还是被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所赚走。
3提高我省对外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的对策
3.1优化农产品结构
我们的目标始终是积极的引导我省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企业努力争创省级品牌,国家品牌乃至全球品牌。这不仅需要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与建设,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扶持。这样有的放矢的有效措施将会取得积极的效果。同时逐步的完善构建起以省,市,县为一体的三级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出口支持系统。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本的就是尽快的建立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可以更好的为农产品的出口提供及时,充分,稳定的货源。生产基地这样规模化的生产也可以将我们手中已有的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又可将成本花费最小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成本花费的最小化相结合,最终会促进我省农产品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这对于扩大发展我省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是极为有利的。
就目前来看,全球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主要以传统的大宗农产品贸易为主,但由于这些农产品的附加经济较低,近几年来全球对外贸易越来越趋向于高值农产品和加工制成品贸易的发展。因此在这些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扩张潜力。这是商机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省应该把握抓住时机,看准方向,大方面的进行改革。针对我省现存在的对外贸易结构中不够完善,不够合理的部分予以改进。
下面介绍具体的措施如下。对于粮食类产品,如大米,关键就是严格把控我省优质大米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和产值相对来说较高的重点企业的建设与完善。世界的粮食贸易环境不断变化,这个我们无法控制但是各消费国居民对产品的口味偏好仍是决定产品品质的关键因素,这一点我们要好好把握。无论市场的环境再激烈,我省也不可以降低原有的大米生产标准,而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培育出口感更好的,品质更优的大米,来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的注意。对于活动物,活动物产品,我省在面对品种繁多的肉类产品时也要分清重与次,而划分两者的最重要的指标就是选择那些存在消费潜力的肉类产品及拥有竞争发展优势的肉类加工企业。
针对如何加工,如何对外进行销售,都应该根据我省及我省的主要对外贸易市场来灵活的应对。如活猪,肉牛,蜂蜜这些大众日常必须消费产品可以加大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进行生产与销售。而像一些动物的内脏,头,脚对于我省的主要市场之一的美国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消费的潜力。对于茶叶,水果,蔬菜类产品,我省存在的特色龙头企业,如赣南脐橙,婺源茶叶,乐平果蔬,奉新大米,宜春皮蛋。我们要做的就是建设好这些地方的有机产品的生产基地的建设,并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基地规模。在原有的基础上将产品进行进一步的包装和推广,着力提高这些产品的品质和档次。
3.2加大利用外资力度
我省在农产品出口贸易方面引进利用外资在全省引进利用外资总额中的比重仅为6%,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因为江西省对外出口农产品仍然以初始农产品为主,所以吸收引进外资严重的不够。如果要想更加长远有效的发展我省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就必须积极的引进和利用外资,是我省发展的必经之路。具体方法可以通过打造出一个对外招商引资的平台,也可以给予外资企业一定经济和政策上的优惠政策。目的都在吸引外资。最大限度的去利用外国资本,不仅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的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还可以雇佣外国人对我省企业进行管理从而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对农产品进行精加工和深加工以改变传统的以初始农产品为主的不合理的对外贸易结构。反过来这样才能吸引更多国外市场更多的国外资本。我省经过五十年的发展。下一步就是要将农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由国有垄断的经营体制逐渐地转向以“三资”企业为主的经营体制。
3.3强化出口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全世界人民也在关注。但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也层出不穷,这给我省农产品的出口贸易带来不小的挑战。要想扩大我省的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那就必须要重视我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从生产到出口,环环相扣,严格把关。尽可能的将存在危险降至最低水平。在种,养,殖的过程中不使用违禁激素,农药等违禁药品,即便非用不可也要按照国际标准严格控制用量。同时建立健全我国的出口检验检疫制度体系,防控可能出现的疫病疫情和农兽药残留。海关要严格检查对外出口的农产品的质量。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各企业各部门各组织一起共同来规范一个相关的共同遵守的行内标准,或组建一个以优化产品质量为目的的行业协会,并由政府对其进行监督。多管齐下共同对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护网。
3.4加强开拓国际市场力度
目前,我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主要集中于环太平洋地区,如美国,中国香港和日本。中国香港曾是江西省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所以我省除了要稳定住中国香港这块已经拥有的市场还要更充分的利用中国香港作为对外扩展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引进的同时也要更加有力的走出,为的是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我省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打下牢固的基础。像非洲国家,澳洲国家,韩国,拉丁美洲这些地区都是我省接下来要努力开拓的市场。
3.5增加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
对于我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来说,目前政府应给予尽可能多的扶持,继续加大扶强,扶优,扶重点。此外还可以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信贷力度,给这些对外出口农产品的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资金融通渠道,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政府还可以对其优先提供退关服务和出口退税服务。简化手续,将对外出口的农产品以最快最便捷的速度出口出去,从而保持产品的新鲜度。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利用自身在国家政策等各方面的所掌握的灵活信息为我省对外出口农产品的企业提供一个详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信息咨询与服务的窗口,因为信息的及时传达与否直接决定了我省的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能够及时的调整生产经营方向,为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做出关键性的决定。目前而言,我省的农产品对外出口贸易还存在一个主要不被重视的问题:生产与贸易的相互脱节。管生产的其实并不了解市场,而管贸易的又无法超控生产。两者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为此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组织来发挥政府必要的调控作用,调整生产关系中不如人意的地方,才能使大众所需要的信息更加公开,也更加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3.6提升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
农民的整体素质体现在方方面面,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可以更好的促进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随着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农民所生产出的农产品品质更优,消费者对其消费的农产品的品质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不断学习新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育新品种,改进旧有的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农业生产者也应与时俱进。要想了解市场行情,就得积极主动的与外界联系。企业也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体制,抓住机遇进行改革,加快为农产品生产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建立。
篇13:行业协会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摘要:入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外贸出口秩序出现乱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严峻的外贸形势下,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治理机制,行业协会应运而生,在出口治理中能够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等工作中,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针对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发挥的作用以及面对的理由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促使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其在出口治理中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出口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
篇14:行业协会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其通过对行业内的协调行动,实现了对行业的有效组织和协调,并对产品质量和行业技术进行统一标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补充,行业协会在解决贸易争端以及实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整顿了我国出口秩序,推动我国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因此,研究行业协会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行业协会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规范出口时的同业竞争
行业协会通过自律机制,规范同业竞争,促使出口产品价格合理稳定。对进出口企业来说,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的出口产品的价格、数目以及地区分布的相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有针对性地对本行业的产品价格进行管理和协调,可以在必要条件下确定产品的最低限价,协调出口产品的价格、数量、地区分布。通过制定行约行规对出口时恶意降价等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进行严惩。特别是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更需行业协会协调把握好数量和价格,减少被诉的机会。协会还可以制定行业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在调解纠纷、维护行业内的竞争秩序、减少贸易摩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美国新奇士橙协会,该协会是加利福尼亚和亚里桑那州6500个美国果农、61个包装公司的自发联合,新奇士橙协会还做到全球统一价来消除内部恶性竞争,同时根据每月供求,这个统一价格每个星期都会变化。
(二)协助涉案企业对外应诉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出口商品受到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困扰,为此,行业协会组织涉案企业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因为行业协会在应对贸易摩擦与纠纷方面有着政府与单个企业无法替代的优势,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比较熟悉,可以整合整个行业的资源来克服这种不足,例如通过收取会费等形式筹集资金,集中业内专家组建人才团队,聘请专业人员研究相关法规及以往的经验教训,组织涉案企业“抱团应诉”等,这样有利于提高对外应诉的效率和成功率。
(三)保护出口商品知识产权
行业协会在构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当企业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利用协会的影响力,组织协会会员,对企业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声援和帮助,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法律咨一询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例如美国劲量电池和永备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控6个国家24家公司对美出口的无汞碱性电池侵犯其专利。我国南孚、双鹿、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等7家电池企业涉案。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20我国对美电池出口量约为3亿只,出口金额约为4000万美元。如果我国企业被裁定侵权,受影响的出口金额将非常巨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立案后,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积极组织全行业应诉,对对方的专利进行质疑和调查,最终取得了的胜利。从这一知识产权起案件的胜诉来看,基于企业自身的规模和能力有限,行业协会担负起了组织和协助相关企业共同应诉的责任,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应对非关税壁垒
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协会应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帮助行内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的新难题,并帮助企业协调产品价格,尽量避开国内企业之间出现产品压价竞争的现象。行业协会还可以在企业的出口项目方面提供相关的服务,承担产品的产前和产后的协调工作。若发现行业产品出口方面的异常迹象,行业协会可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对进口国相关贸易措施、行业规定进行探底和分析,查明理由,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以采取相应措施。如江苏省紫菜协会提起请求,要求对日本紫菜进口配额管理制度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立案后,经过三轮磋商,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通告取消了对进口干紫菜和调味紫菜原产国的限定,取消了对中国产干紫菜和调味紫菜产品的歧视措施,使得中国紫菜产品首次进入日本市场,实现了对日出口零的突破。
二、我国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贸易中面对的理由
(一)我国行业协会的行政依赖性大,职能缺失严重
在国外,行业协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是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主要目的是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而当前,我国大部分行业协会还是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在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下执行行业管理职责,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管理缺乏民主性、行会章程形同虚设,造成了行业内的企业对行业协会的不认可。加之市场化运转体制尚不够健全,使得行业协会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尤其是在参与国际事务方面,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晚,给行业协会接触并融入国际贸易的时间过少,行业协会在参与和处理国际事务方面经验较为欠缺,处理策略也不够科学合理,往往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我国行业协会的筹资渠道窄,发展经费不足
行业协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会费来源渠道非常广泛,除了向企业会员收取会费之外,还会通过进行学术活动或培训服务等有偿的服务获取收入,充足的经费为行业协会完善和发挥职能提供了保障。如美国新奇士橙协会、美国鸡肉协会、土耳其棒子协会曾得到国家的巨额资助。美国新奇士橙协会本身是非盈利机构,只负责全球市场推广和科技改良等。它的资金大部份来自美国政府对果农的退税和对农业的预算补贴,一小部份来自会员费用,政府补贴占了绝大的比重。相比之下,我国行业协会的筹资模式还很不完善,处于初建阶段,发展经费主要来自于企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服务性收入,以致于很多事宜都不能很好的开展,更不能有效帮助企业处理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所遇到的理由。
篇15:内蒙古乳制品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
摘要:乳制品产业被国际公认为是高效性、健康型的产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而内蒙古作为我国乳制品生产的大省,我们有必要对其出口的现状进行研究,以促进内蒙古以及我国乳制品出口的更好更快发展。
本文首先对乳制品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接着介绍内蒙古乳制品发展的现状,从而分析出内蒙古乳制品出口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希望促进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更好发展。
篇16:内蒙古乳制品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
1、相关概念解析
1。1内蒙古乳制品
内蒙古乳制品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主要由于内蒙古是以游牧业为主要的农业生产活动,内蒙古乳制品是指以内蒙古大草原生产出的鲜奶乳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一定的加工方式,将鲜奶乳加工制成不同乳制品。
内蒙古乳制品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机遇。
政策的放宽与扶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引发居民对乳制品的需求日益膨胀,内蒙古乳制品业从此进入持续高速的发展时期。
1982年,内蒙古有超过50家乳制品企业,设备加工能力达1000吨。
到内蒙古乳制品加工企业已达100多家,年加工能力达100多万吨。
2、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现状
2。1内蒙古乳制品主要出口企业
内蒙古主要出口企业为伊利集团和蒙牛企业。
这两个企业是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领军企业。
从八十年代末起,内蒙古乳制品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到今天,内蒙古乳制品行业位居我国乳制品行业的榜首,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呈现绝对的增长趋势,乳制品的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乳制品的种类也在不断丰富。
虽然内蒙古的乳制品行业呈不断发展的趋势,但是占大比例的还是中小型企业,乳制品企业对市场的控制程度还比较低下。
篇17:内蒙古乳制品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
4。1。1内蒙古乳制品生产成本低,具有价格优势
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生产成本低,具有价格优势。
与国内其它省份乳制品相比较,内蒙古乳制品的生产资源较为集中,优质草料较多,饲料结构较为合理,奶源丰富,极大地减少了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养殖成本,生产成本具有优势。
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在生产技术上存在着很大差距,但内蒙古的劳动力价格普遍低于国外发达国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也使得内蒙古乳制品的生产成本较为低廉,出口具有价格优势。
4。1。2国家政策扶持优势
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还具备国家政策的扶持优势。
国家政策的扶持首先体现在资金的支持上,不管是乳制品的生产领域还是销售领域,国家都对内蒙古的乳制品进行了资金的扶持,让内蒙古乳制品行业有充足的资金实现自身发展,保障资金的需求。
从乳制品消费方面来看,政府启动了很多具有实质性的扶持措施。
例如推出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向在校中小学生提供乳制品。
“学生奶”计划不仅能从量上对内蒙古乳制品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还能从质上对内蒙古乳制品进行控制。
另外,为保证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政府还对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进行补贴,让内蒙古乳制品出口更具有价格优势。
篇18:内蒙古乳制品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
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规模在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内蒙古乳制品行业主要生产液态奶和乳粉,乳粉包括调制乳粉、全脂乳粉、配方奶粉等。
从乳制品出口数量构成来看,内蒙古鲜乳的出口占到了总出口量的61。2%,乳粉出口占到了总出口量的22%。
内蒙古鲜乳品出口量达到20千吨,主要出口目的地是中国香港。
对中国香港市场的出口占内地鲜乳品总出口量的85%以上内蒙古中国奶粉出口量达到3。7千吨,出口市场也逐步增加到17个,出口量前3位的市场分别是尼尔利亚(占59。16%)、缅甸(占17。28%)和中国香港(占8。72%)。
3、内蒙古乳制品出口存在的问题
3。1内蒙古乳制品加工技术设备普遍落后
内蒙古乳制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比较落后,这是限制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一个薄弱环节。
据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现有超过100家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大部分加工企业由于设备落后,生产技术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缺乏规模效应和资金支持,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单一,导致企业日处理鲜奶的数量有限,极大地阻碍了乳制品的发展以及乳制品出口。
3。2内蒙古乳制品出口品种和目的地单一
从数量上看,虽然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国家超过20个,但是从质量上我们可以发现,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对少数几个国家的依存度较高,出口目的地较为单一,这不利于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发展。
从内蒙古乳制品的出口品种来看,乳制品出口品种也存在着单一的`问题。
而就全球而言,乳制品已经走向多元化,乳制品种类繁多,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对乳制品的消费需求。
然后内蒙古乳制品的产品种类具有极强的趋同性,乳制品出口品类单一,消费者的可供选择性不强,出口质量也较低。
内蒙古乳制品由于历史等原因的影响,主要以生产液体奶为主,而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却对奶酪等干乳制品的需求较大,然而内蒙古干乳制品的产品品种少,不能满足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对消费需求的把握不当,从而限制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发展。
3。3内蒙古奶源建设和包装业发展滞后
奶源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乳制品的质量,是影响乳制品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乳制品要想扩大出口量,实现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优良的奶源基地作为支持。
内蒙古的奶源建设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内蒙古的奶源普遍采用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然而企业很难保证对农户进行系统控制,一些奶农对奶牛防疫的意识不够,导致内蒙古部分地区在对奶牛传染病进行免疫注射时出现了纰漏,奶牛的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体系建设落后导致奶源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其次,内蒙古的奶牛饲养一般采用农户散养的方式,奶牛饲养的规模小,规模效应低,整体质量水平较低,奶牛的品种结构不合理、饲料结构不合理导致奶源的质量不高。
最后,内蒙古乳制品行业的包装业的寡头现象十分严重,利乐公司非内蒙古乳制品的包装垄断现象比较严重。
一些乳制品大企业所采取的乳制品包装所用的都是利乐包,如毅力、蒙牛、光明等领军企业。
包乳制品包装行业的垄断不利于促进市场开发更为先进的包装技术,不利于乳制品包装水平的提高,由此可见,内蒙古乳制品业的出口正受到包装业发展的阻碍,包装技术的滞后阻碍乳制品利润的提升,阻碍乳制品出口的发展,这对内蒙古乳制品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4、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优劣势分析
★经销合同
★代理合同
★合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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