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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范文 未签劳动合同

时间:2022-05-23 19:55:36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仲裁申请书范文 未签劳动合同(共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仲裁申请书范文 未签劳动合同

篇1: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xxxxxxx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篇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唐XX,男,汉族,19XX年7月23日生,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XXXXX 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XXXXX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王XX 电话:(023)XXXXXX 邮编400010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1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5月31日,约1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实习工作,被申请人承诺三个月后转正,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000元,故被申请人应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资。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缴纳,被申请人以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因被申请人拒绝缴纳社保和申请人自身发展,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这一年的社保金额约12000元(1000/月,12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重庆市渝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XX

20xx年6月23日

篇3:未签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

53岁的新洲区徐古镇农民工董松林,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人世。他至死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他一直没有结婚。他有一个弟弟叫董桂林,也是农民工。昨日,董桂林悲伤地告诉记者,哥哥董松林因病情恶化,于今年3月30日早晨离开了人世。

董松林在离世前的20多天,那是3月5日,记者采访过他。

当天上午,记者在董桂林带领下来到武昌保安街顺福托老院。那时,董松林卧病在床,全身多处严重溃烂,恶臭难闻。

据介绍,去年5月,董松林跟包工头陶某到武汉市开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工,该公司承包了武汉湖一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西湖的一个工程。董松林未跟任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年7月10日,湖一印务公司有关负责人安排陶某带人到公司食堂装修,施工时,董松林从脚手架坠落,致颈椎骨折。住院治疗2个月后,他被陶某送到顺福托老院。

在此期间,湖一印务公司和开元公司支付了6万元医疗费,陶某另外垫付了约3万元。此后,董松林再未收到医药费。

记者在托老院看到董松林时,董松林以微弱的声音对记者说,“我很想进医院治疗,可是,我没有劳动合同,再没有人愿意给医药费了。”

记者和董松林的弟弟董桂林找到湖一印务公司,其相关负责人吴先生称,董松林是开元公司的.人,与湖一印务公司无关。但开元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称,董松林是包工头陶某请的,而事发地不在开元公司工地上,因此和开元公司也无关。而陶某则称,他只是带董松林到公司做事,谁会跟他签合同?

对此,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认为,董松林的亲属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将湖一印务公司和包工头陶某起诉,但是,如果董松林持有劳动合同,维权就会更有力。

篇4: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关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标报讯 石狮市区八七路某电影城不跟总经理签劳动合同,总经理怒了,将电影城告上法庭索赔双倍工资、剜偿金、加班费等共计13万余元,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近日,石狮法院息出一审讯决,电影城要付给总经理双倍工资4.5万余元。

往年10月1日,28岁的湖北男子喻某,蒙雇于电影城免副总经理一职,试用期2个月,月薪6000元,后电影城为他按时转了正,月薪调整为6600元。昔年3月30日,喻被任命为总经理,月薪调剂为7000元,合同范本《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喻说,在转替正式员农时,他未请求签定劳动折同,然而片子乡始终以各种理由拉诿敷衍,拒不取其签署劳动合共。5月份,喻某离任。

今年7月,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归后,喻某将电影城告上法院,恳求法院判电影城领取去年10月1日到今年4月30日期间的双倍工资,扣除此前已付功的工资,还应再付4.6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7000元,支付加班费8.3万余元,共索赔1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已构成事名劳动关系。喻授聘电影城谦一个月后,电影城未按划定与其签订书点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但依据盘算,其工资应为4.5万余元。

同时,喻某无证据证明其提前一个月提没辞职,也无奈证明电影城结除单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果此,其主意的经济弥补金不根据。而喻担负的是私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一职,系从事治理的'岗位,并非计件或计时员工,且单方商定的是月薪,从其工资水平去望,已超越了同种言业的工资程度,因而,喻的工资应已包含加班的报酬,其主弛的添班费理由不充足。

终极,法院只支撑喻某索要的双倍工资,一审判电影城再支付工资4.5万余元。

篇5: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拓展:

劳动合同一般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合考虑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是1-(双方约定)。但是因为连续签两次合同后,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现在许多企业都采用第一次签3年,第二次签7年或2、8或4、6的原则去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前常用1年1签的做法,现在很少企业采用了。

其实不用顾虑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只要你到时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无需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篇6: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从11月进公司到1月可是公司至今也未与他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听说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发放双倍工资,但是工资也是以现金形式发放。考勤也是由考勤机,而且没有工作证,现在能拿出的证明就是公司印的名片,还有一张出差的表格,另外如果要找证人的话公司以前的同事和现在的客户都能证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拿出这些证明是否可行?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话,该准备些什么证据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篇7: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6月入职  现在职---年后准备走人,原因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只交了4个月,还有5个月不给补交。

如果提出劳动仲裁,是否可申请双倍工资与补交5个月社保?----另:双倍工资支付标准是怎么算的?本人销售行业本人薪酬: 底薪1025+补助550+绩效不低于1500=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地区最低工资不低于1350元(含社保)--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篇8: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刘#,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 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18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20xx年2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聘任为司机,每月工资为1100元。20xx年3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必须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便将其辞退。申请人表示不同意,无奈于20xx年3月31日离开了单位。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且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没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9: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辞职不批,请问仲裁申请书如何写呢?

我在一家店铺做一线销售员,今年3月正式工作,直至今年9月份提出辞职,已经9月份提交了辞职申请书给店长,店主转交给老板没有收,多次向老板提出强烈的辞职意愿,但是老板没有直接的回复我,话都不愿意和我说,当面跟她说,一提到辞职的事,就走了,打电话给她,一说到辞职的事就挂电话,很无奈!让我找店长,店长同意就行,但是店长请示老板,老板都不肯,属于变相不肯接受我的辞职!一直拖了2个月!

现在工作9个月以来,公司方面没有与我们任意一个员工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缴纳过任何的社保!

老板开了10多家店,每次销售没货,都是我们员工骑着自行车在几条大马路上来来往往去其他店铺取货,很危险,我是以公司为签合同和买社保提出辞职,但是就是不肯!

本来大家一场雇主关系,我觉得好聚好散就行了,从没有想过要过任何的赔偿,只要允许我辞职就行了,但是偶然几次机会,店主向老板提出我的离职的事,让我不小心听到老板说了一些很难很难听的话。一点都不体谅我们基层的辛苦,明显的要钱不要命,不管我们的死活!

所以我现在就想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我自身的利益,我查过未签合同是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未缴纳社保可以让其补交!

因为现在是我提出辞职的,不批!请问我怎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呢,以及其他的一些补偿!

具体的仲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希望大家帮帮忙,越详细越好!在这里谢过大家了!

[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辞职不批,请问仲裁申请书如何写呢?]

篇10: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跟老公在开了个小公司,做下来生意挺好的,因为我要经常去银行和税务,还要烧饭接电话业务报表什么的,我老公和弟弟在车间干活,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再的10月份招聘了一位文员,我是想试用期2个月,她说第二个月看她表现,要是好么就涨点,我们就答应了。

第1月试用期900,第二个月她做的也一般,我们也是给她鼓励,而且人家也提了要求了,我们就给她涨到1000。第三个月开始就是发正式工资了1500。劳动合同想等过年后签的。

现在这几天我正在打印劳动合同,我老公就说不想用她了,其实我也有这种想法。

三个月的时间也让我对她有点了解,工作方面一般般,嘴巴很会说,有点我接受不了,我们一个合作方有点欠款没打给我们,我叫她打电话催下,她电话是打了,但说话让人家听了很不开心,我在旁边都听不下去了,我想这家公司以后可能是不会跟我们合作了我想无论怎样他们毕竟是我们得客户也要客气点,这种情况发生过两次。我都是开玩笑的说你太凶了,我都怕了。

我这个厂里,总共四个人,我,我老公,我弟和她。我们忙不过来,她从来不会来帮我们,就往电脑那一坐,上淘宝,聊天或者做她得建筑工程管理的题目,好像是为了考什么证,她可以分到钱。这点我老公很不满意。说她根本就不尽心给我们工作。

上班基本每天都要迟到几分钟到几十分钟。每个月都会请个几次假,现在年假刚过了几天,她前天又请了一天半的假,早上来办公室里总要擦擦扫扫的,可她都是应付了事,弄个干毛巾桌上蹭蹭就好了,地也不扫,我不想说她,怕她不高兴,我都是自己再拿毛巾洗洗把桌子里里外外电脑传真机什么的都擦了,我想做给她看,她也该知道了吧,可还是没用,都是差不多年纪的,我不想弄的大家不开心。

现在想辞退她,但我们又没签合同,据说要付双倍工资,不知道她会不会拿这个来说事,因为我发现她挺在意这个的,平常没事就把合同法拿来说事,我们当时也没想这么多,第一次做老板招人,什么都不懂,哪想到会碰到这样精明的员工。

工资我们都是每个月按时发的,绝不托一天也不欠她一份钱,都是当月做当月结清,早上一来就给她。吃饭么饭都给她盛好了,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鱼啊肉的,她休息我们都是随便吃点什么。弄的好像拍她马屁一样,而且她做的什么令我们不满意,就像那两次跟客户要欠款,说话很不客气,我们还不敢说她,有时候我都有点怕她得,觉得她太会算计了,太精明了,我是属于那种软弱性格,没心机的,也不会做那种老板娘的架子,但时间长了我觉得我都成她得下属了,她得工作很轻松,就接几个电话,做几个报价单就行了,经常是一天都没电话也就不用做报价,一般一天真正忙的时间不会超过2个小时。其他时间她都在玩。礼拜天休息一天。她还嫌1500元的工资低。后来据我了解在我们这个乡下一个厂里的文员只有800最多1000元,而且工作量可多了。更不能上网玩什么的。

现在我们真的不想用她了,她没有给我们的公司带来效益,让我们减少工作量,相反的是给我们带来了烦恼,还要跟在她后面收拾烂摊子,那些客户我老公还得打电话过去道歉,试问我请这样的员工有什么意义?请问我该怎么辞退她,但又要合法呢?

我知道我们没跟她签合同是个漏洞,但这样的员工我留着有什么用呢?才三个月就这样了,以后还不知道怎样呢?

哎,本来想让她接我的手,我能放心把银行和税务方面的事教给她的,让她再招个人接手她得文员工作,她只要管理管理就可以了,我好回家生孩子的,看来又要耽误了。

[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篇11: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如何赔偿

因为在工地上班,老板是包工头,这种帮个人打工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工作时间内受伤,老板该如何赔偿,老板不赔偿该如何维权。

[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如何赔偿]

篇12: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清楚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三)工亡补助金

(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工伤保险条例》中写明是第三十九条,不是三十七条)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最后,进行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篇13:劳动合同补签申请书

劳动合同补签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20xx年12月1日入职于贵公司。入职以来,我在单位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经本人考虑,望公司能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一是入职以来,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相处融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努力协助好同事的各项任务。

二是在入职公司以来,不断提高个人的自身素质。在同事的支持下。在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的专业知识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对于与工作相关知识,我在不断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力求保证工作能够更好更快地完成。

入职以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还是欠缺。今后,如公司愿与我补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创造更高的价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篇14: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雇

本人于今年5月14号入职一家公司担任销售助理。约定试用期2300/月,转正后2500/月,试用期为2个月,当时并未签定劳动合同。但在7月14号左右我要求转正,公司领导以不了解我的工作能力为由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但在8月4号遭公司无故辞退,并要求当天将所有工作全部交接给另一同事,并声称我是试用期不合格,给予辞退,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在司期间一直未给我买社会保险。

现我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公司的工作证复印件一份,入职表复印件一份,工作交接表复印件一份,离职汇总表复印件一份,6月工作条一张。这些文件是否能证明我的入职离职时间?

如果按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应该是从工作满一个月之后算起,那么应该是2300×1月21天还是2300×1月21天×2?

现在搞不清楚公司应该是再赔偿我双倍工资还是支付我双倍工资?

照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还要再支付我代通知金一个月的工资吗?

一直未给我买社会保险,公司需要帮我补齐社保,再作为经济补偿给我半个月工资,这样对吗?

烦请费心指教,谢谢!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雇]

篇15: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网友的疑问: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近十个月了,自入职以来,单位未与员工签定过劳动合同,而且常以各种理由要求员工加班,既无加班工资,也无补休,现在我已经提出了辞职申请,并已签字。单位要求我做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要求按劳动法提出索赔?

法律顾问的解答:

您好!

您与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这在法律上不属于规范的劳动关系,但我国现行政策将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具体到您的情况来看,单位没有依法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加班也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行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因此,你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在仲裁时应当注意提供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安排加班的事实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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