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请示,本文共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请示
区人社局:
为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充实水利人才队伍,特请求在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我系统基层水务站列入招考范围。我系统16个基层水务站核定编制81人,目前在编60人,缺编21人。现拟招录工作人员7名(具体条件见附表)。
特具报告,请予批准。
联系人:XX
二〇XX年二月十二日
篇2:版招聘人员的请示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县图书馆为我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8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6人,其中3人年龄均在45岁以上,且有1人将于10月退休,即月后县图书馆在编在岗人员将只有5人。
县文化艺术中心即将于今年竣工投入使用。新图书馆将设电子阅览室、采编室、中心机房等10余个功能部门,功能将更加齐全,数字化和现代化程度将更高。县图书馆现有人员在数量上、文化程度上已远不能满足新馆要求。为把县图书馆建成国家一级图书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关于申报上半年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的紧急通知》精神,特请求招聘电子阅览室人员1名、图书采编人员2名,合计3名。
妥否,请批示。
篇3: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篇4: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1月1日起执行。
篇5:关于招聘人员请示
自治区人社厅: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XX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赵斌等9名人员,现公示如下:略
二、公示时间
20XX年1月29日—20XX年2月5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自治区林业厅人事处:0471—2280217
自治区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0471—2280406
20XX年1月29日
篇6:事业单位人员转正请示
XXXX:
x_自20XX年8月来我办工作,一年来,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圆满完成了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机关作风和个人修养上,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有较强的适应环境能力,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综合其各方面的突出表现,该同志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和工作能力。鉴于我办副主任科员职位空缺的实际,经群众评议,拟推荐x_任xx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XXX
年月日
篇7:招聘人员的请示
县政府:
为适应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需要,充实水利管理队伍,改善专业人员结构,特请示在20XX年的全市事业单位招考时,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建县水电勘察设计室、新建县廿四联圩管理局、新建县流湖导托管理站列入招考范围。新建县水电勘察设计室共有编制14名,现有在编人员12名;新建县廿四联圩管理局共有编制12名,现有在编人员6名,缺编6名;新建县流湖总导托河道堤防管理站共有编制10名,现有在编人员7名,缺编3名。现拟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条件与要求详见附表。
妥否,请批复。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二日
篇8:招聘人员的请示
县人事领导小组:
我局现有在职全额拨款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6人,近年来由于人员调动(调离、提拔3人),各股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根据三定方案,我局须内设5个职能股室,为更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全县安全发展的大局,根据《上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栗办发〔xxxx〕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需急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或文秘专业各1名,拟从矿山、化工和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今特呈文,请求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我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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