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考生12月11日起交材料(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考生12月11日起交材料
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考生12月11日起交材料
北京地区考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12月11日起递交材料。考生可持成绩单等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
根据市司法局通知,12月11日至17日,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及成绩单等,到北京市司法局现场递交材料,周六、日也可办理。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台湾考生,可不到现场办理,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提出申请。以放宽地区条件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未承诺放弃放宽条件,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此次申请。(记者 刘海燕)
篇2:北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今起申请 12月18日截止
北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今起申请 12月18日截止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据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消息,今日起至12月18日,北京地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包括A4纸复印件各1份),3张同底2寸(46×32mm)免冠彩色证件近照和成绩单,到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周六、周日也可办理。
篇3:司法考生12月1日起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07年司法考生12月1日起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本报讯 (记者 张 B)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从12月1日至20日向所在司法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
据了解,我市主城区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万州、黔江、涪陵、璧山等区县(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据介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司法局领取《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分数线条件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在我市报名参考的非重庆籍成绩合格者,须在12月1日至7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单到市司法局办理确认手续,并回户籍地申报法律职业资格,咨询电话为(023)67086070。
篇4:北京市教委:中小学幼儿园12月11日复课
北京市教委:中小学幼儿园12月11日复课
北京市教委9日晚间发出通知指出,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时间(12月10日12时)之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应迅速恢复正常上课的`准备工作。全市恢复正常上课的时间统一定为12月11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预计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将于12月10日12时解除。为确保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实现平稳有序退出,现就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后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教委在通知中指出,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时间(12月10日12时)之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必须坚持红色预警指令中的应急措施,不得提前结束,不得随意更改。
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时间(12月10日12时)之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应迅速恢复正常上课的准备工作。全市恢复正常上课的时间统一定为12月11日。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亦照此落实复课时间。
通知要求,各区教委要在接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指令后,将复课指令及时传达到各学校并通过学校通知到所有学生家长,确认每一名学生家长都收到复课指令。各学校干部教师结束应急值班状态,于12月10日下午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复课准备。
各高等院校在红色预警指令解除后,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疏导,恢复正常的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最后,教委还要求各区教委、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于12月10日15时前向市教委反馈复课准备情况,于12月11日9时前向市教委反馈复课情况,反馈路径依照既定预案执行,即各区教委向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二处反馈;高等院校向高等教育处反馈;中等职业学校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反馈;校外教育机构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馈;国际学校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馈;民办学校向民办教育处反馈。
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除红色预警后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特别是对复课准备、通知传达等关键环节实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不漏掉一个学生。在红色预警指令解除期间,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除坚持日常反馈应急落实情况外,要密切关注市教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下载相关指令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确保指令精神全覆盖。请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力量切实开展督导检查,请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红色预警退出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12月11日复课工作,收集反馈情况,提供有力保障。
篇5:北京普通高考12月1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北京普通高考12月1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12月进行,12月1日至5日考生网上报名,12月 2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具备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中国教育在线获悉,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年12月1日8时至5日18时
网址: www.bjeea.edu.cn;www.bjeea.cn。
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资格
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2月20日前自行安排。
地点: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
确认要求:完成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原件(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在报名资格确认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附件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10729.doc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部分项目测试安排.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10823.doc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流程.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62241.doc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大学网篇6:北京考研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2日
北京2017年考研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
根据2017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关于北京地区考研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
(2)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 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 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