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小议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本文共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小议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
小议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
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十分重要,是各项征管制度和措施能否顺利落实到位的关键环节。自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考核制度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谈谈个人对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的思考。
一、看法和认识
科学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体系,应体现考评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考评的范围和指标设置、考评的具体方法和手段、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办法等几方面内容,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考评的指导思想要突出,目的要明确。为了更好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建立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的指导思想要围绕税管员制度展开,能够准确体现各级领导机关意图。考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激发和调动大多数人的工作积极性,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及时查错补漏、完成工作任务的目标,而不是单纯的扣分扣款和责任追究。要以人为本,把强化考核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考评内容要完整,指标设置要科学。由于税收管理员承担着所有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任务,其业务范围几乎覆盖了税收工作的全部。税收管理员的考评内容应涵括整个税收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要尽可能切合实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纳税人整体素质、税务干部业务水平相适应,设置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指标,而不能脱离实际,将指标确定得太高。
第三,考评方法要力求多样化,手段要实现自动化。由于税收管理员的职责比较繁杂,其管理的客体――纳税人又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其考评方法和手段要灵活多样。在时间要求上,既有定期考评,又有不定期考评;在考评范围上,既有全面检查,又有随机抽查;在考评方式上,既有室内考核,又有实地考核;在考评组织上,既有上级督导检查,又有本单位内部户查,还可以进行个人自查;在考评手段上,要充分利用全系统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的优势,切实发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监督考核软件功能,尽可能减少手工考核,实现考评手段自动化。
第四,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要跟上,考评结果要充分利用。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过程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非常必要,是整个考评体系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否顺利落实的关键。对其考评结果要与公务员考核、年终评先、干部职位晋升、能级制等结合起来,形成“多轮驱动”效应,营造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对税收管理员的考评工作认识不一,目的不明确。主要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考核作用,忽视了政治思想工作和“人本管理”,挫伤了人员的积极性。另一种是认识不到加强考核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方面的作用,过分依赖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本效应”,考核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和工具,造成权责不明,致使对税收管理员的考评有时会脱离基层实际情况。
(二)考评内容不完整,指标设置尚有不切合实际的地方。目前,很多地方的考评工作仅仅局限于税收管理员,而对其他承担信息采集、调查分析职能的税收业务岗位没有纳入考核范围,在指标设置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考核指标脱离了实际,二是部分考核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实际考核中容易流于形式,三是一些考核项目和指标设置脱离了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实际情况。考核项目设置太多太细,不少指标要求太高,造成税收管理员感觉不适应。
(三)考评方法单一,计算机考核面较窄。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对基层税管员采取人工考核,一是没有真正解决人工考核随意性较大、“水分”较多,缺乏公正、公平等问题,二是由于基础数据不准确和考核软件不完善等原因,目前系统内错误数据较多,计算机考核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四)岗责不明确,责任追究难以实施。一是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不能适应税收管理员岗位的要求,短期内素质难以提高,造成一人兼几个岗位甚至干几个人工作的现象,难免出现“鞭打快牛”、岗责不清等问题。二是信息采集不准确,责任追究无法落实。目前,除了税管员采集部分涉税信息外,办税大厅和各级征管、计会、税政等部门都有信息采集职责,但是具体的考核却落实在税管员身上。另外,还有一些考核指标如滞纳金加收率、税款入库率等实际上是各部门共同配合完成的,仅仅对税管员进行考核和追究显然不公平。
(五)重考核轻评价,考评结果没有充分应用。目前,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一般采取工作通报、排名次的方式,对存在问题如何整改,整改效果怎么样,却很少有人过问。当前的考评工作基本上是就指标谈指标,就数字看数字,不能从纵向、横向和滚动等方面对各个单位、各个税管员的工作业绩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果和问题通报实际上反映的都是一些共性问题,针对性不强,难以引起基层警觉。
三、建议与对策
(一)提高认识,合理定位各级
篇2:小议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
小议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
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十分重要,是各项征管制度和措施能否顺利落实到位的关键环节。自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考核制度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实践,谈谈个人对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的思考。
一、看法和认识
科学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体系,应体现考评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考评的范围和指标设置、考评的具体方法和手段、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办法等几方面内容,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考评的指导思想要突出,目的要明确。为了更好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建立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的指导思想要围绕税管员制度展开,能够准确体现各级领导机关意图。考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激发和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及时查错补漏、完成任务的目标,而不是单纯的扣分扣款和责任追究。要以人为本,把强化考核与做好思想政治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考评内容要完整,指标设置要科学。由于税收管理员承担着所有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任务,其业务范围几乎覆盖了税收的'全部。税收管理员的考评内容应涵括整个税收业务的全过程,在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要尽可能切合实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纳税人整体素质、税务干部业务水平相适应,设置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指标,而不能脱离实际,将指标确定得太高。
第三,考评方法要力求多样化,手段要实现自动化。由于税收管理员的职责比较繁杂,其管理的客体――纳税人又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其考评方法和手段要灵活多样。在时间要求上,既有定期考评,又有不定期考评;在考评范围上,既有全面检查,又有随机抽查;在考评方式上,既有室内考核,又有实地考核;在考评组织上,既有上级督导检查,又有本单位内部户查,还可以进行个人自查;在考评手段上,要充分利用全系统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的优势,切实发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监督考核软件功能,尽可能减少手工考核,实现考评手段自动化。
第四,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要跟上,考评结果要充分利用。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过程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非常必要,是整个考评体系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否顺利落实的关键。对其考评结果要与公务员考核、年终评先、干部职位晋升、能级制等结合起来,形成“多轮驱动”效应,营造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对税收管理员的考评认识不一,目的不明确。主要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考核作用,忽视了政治思想和“人本管理”,挫伤了人员的积极性。另一种是认识不到加强考核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方面的作用,过分依赖思想政治和“人本效应”,考核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和工具,造成权责不明,致使对税收管理员的考评有时会脱离基层实际情况。
(二)考评内容不完整,指标设置尚有不切合实际的地方。目前,很多地方的考评仅仅局限于税收管理员,而对其他承担信息采集、调查分析职能的税收业务岗位没有纳入考核范围,在指标设置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考核指标脱离了实际,二是部分考核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实际考核中容易流于形式,三是一些考核项目和指标设置脱离了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实际情况。考核项目设置太多太细,不少指标要求太高,造成税收管理员感觉不适应。
(三)考评方法单一,计算机考核面较窄。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对基层税管员采取人工考核,一是没有真正解决人工考核随意性较大、“水分”较多,缺乏公正、公平等问题,二是由于基础数据不准确和考核软件不完善等原因,目前系统内错误数据较多,计算机考核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四)岗责不明确,责任追究难以实施。一是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不能适应税收管理员岗位的要求,短期内素质难以提高,造成一人兼几个岗位甚至干几个人的现象,难免出现“鞭打快牛”、岗责不清等问题。二是信息采集不准确,责任追究无法落实。目前,除了税管员采集部分涉税信息外,办税大厅和各级征管、计会、税政等部门都有信息采集职责,但是具体的考核却落实在税管员身上。另外,还有一些考核指标如滞纳金加收率、税款入库率等实际上是各部门共同配合完成的,仅仅对税管员进行考核和追究显然不公平。
(五)重考核轻评价,考评结果没有充分应用。目前,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一般采取通报、排名次的方式,对存在问题如何整改,整改效果怎么样,却很少有人过问。当前的考评基本上是就指标谈指标,就数字看数字,不能从纵向、横向和滚动等方面对各个单位、各个税管员的业绩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果和问题通报实际上反映的都是一些共性问题,针对性不强,难以引起基层警觉。
三、建议与对策
(一)提高认识,合理定位各级
机关考评职责。一是各级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税管员考评,要切实转变职能,将重点转移到督导、调研、考评、服务上来。二是要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正确对待目标考评,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考评环境。
(二)突出重点,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笔者认为,对税管员的考评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税源控管能力,看是否有漏征漏管;二是企业申报纳税质量,看是否少征税款;三是看政策执行,看是否违反税收政策;四是作风,看是否有损税务形象。对税管员的考评应从信息采集出发,建议各级税务机关在认真分析有关经营指标对税收影响的基础上,从重点指标的准确性、完整性来考核其业绩。
(三)运用多种考评方法,提升考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充分发挥互查作用,加强对税源控管能力考核,尽可能避免人工考核“水分大”、打“人情分”的弊端;二是充分发挥明查暗访作用,对明查暗访项目尽可能精简,以考评税管员作风、勤政廉政、服务水平为主,兼顾考核税源控管率。三是加强计算机信息数据考核,审核、甄别信息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性。
(四)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分析、评价税收管理员。分析、评价税管员质量,不仅仅要看所管片段或行业的考核指标高低,还要将该项指标与以前历史数据相对比,看其在某一期间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对其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应注重纵向分析,进行历史同期对比,建立能够反映其业绩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而不仅仅进行横向比较或简单的排名次。
机关考评职责。一是各级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税管员考评,要切实转变职能,将重点转移到督导、调研、考评、服务上来。二是要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正确对待目标考评,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考评环境。
(二)突出重点,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笔者认为,对税管员的考评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税源控管能力,看是否有漏征漏管;二是企业申报纳税质量,看是否少征税款;三是看政策执行,看是否违反税收政策;四是作风,看是否有损税务形象。对税管员的考评应从信息采集出发,建议各级税务机关在认真分析有关经营指标对税收影响的基础上,从重点指标的准确性、完整性来考核其业绩。
(三)运用多种考评方法,提升考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充分发挥互查作用,加强对税源控管能力考核,尽可能避免人工考核“水分大”、打“人情分”的弊端;二是充分发挥明查暗访作用,对明查暗访项目尽可能精简,以考评税管员作风、勤政廉政、服务水平为主,兼顾考核税源控管率。三是加强计算机信息数据考核,审核、甄别信息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性。
(四)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分析、评价税收管理员。分析、评价税管员质量,不仅仅要看所管片段或行业的考核指标高低,还要将该项指标与以前历史数据相对比,看其在某一期间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对其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应注重纵向分析,进行历史同期对比,建立能够反映其业绩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而不仅仅进行横向比较或简单的排名次。
篇3: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体系
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体系
不可否认的是任何一种重大科技成果的问世都会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从电灯、电话到现在的电子商务,这些发明无一不导致新生活方式的出现。国际互连网的迅速普及,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全球化电子商务构架,在改变传统贸易框架的同时,必然在某种程度上给现行税制及其管理手段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课题。信息革命在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高征税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使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首先,电子商务的发展直接提供了新的税收来源。面对电子商务如此巨大的市场,可供纳税的收入将会大幅增加,从而增加政府的税收来源。其次,电子商务间接地提供了税收把柄。电子商务的出现将从根本上改变原来产品从生产经流通到消费的物流过程,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使征税点相对集中,税收把柄更加完善。但同时对电子商务的课税也面临着挑战,这就是如何将现行的税收原则适当地用于电子商务,且能保证同时得到不同利益征税主体的满意,这是十分困难的。我国现行税法基本上是针对有形产品制定的,并以属地原则为基础进行管辖,通过常设机构、居住地等概念,把纳税义务同纳税人的活动联系起来。而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无国界性、超领土化以及网络化、数字化等特点,使现行税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进的步伐。伴随企业通过网络贸易避税现象的逐渐增多,税法本身应具有的公平、效率等原则正一步一步受到威胁。其主要分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主要是指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传统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来减轻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使得收入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争议,如通过因特网的跨国医疗诊断服务;另一方面导致居民身份认定的复杂化,如网络公司注册地与控制地分化。这些影响都在原有基础上产生了新的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2.课税对象的确认问题。现行的税法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提供收入及特许权使用收入等税种和税率均有不同规定。但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变了这一观念,将交易对象均转换为“数字化信息”在Internet上传递,税务部门将难以确认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究竟是商品、劳务还是特许权等,所以无法确认课税对象及相关适用税率。
3.传统习惯性的数据原件的认证问题。法律上最有效的证据是记录业务发生的原件,在手工税务处理环境下,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后均记录于纸张上,按会计数据处理的不同过程分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而企业会计则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票证和申报表来申报纳税的。但是,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电子商务(无纸贸易)使原来纸质的会计原始凭证的数据直接记录在磁盘或光盘上,由于对电子数据非法修改可做到不留痕迹,这样就很难辨别哪个是业务记录的“原件”,从而导致税收征管中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确认越来越难,使各种各样的逃避税更加容易与普遍。
4.适应电子商务的税种问题。在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长迅猛的预期下,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是应遵循现行税制,还是单独设立新的税种或附加税,以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这在各国已引起广泛的争议。
5.税款的征收方式问题。即使在明确纳税人及纳税对象的'情况下,由于电子商务越来越倾向于电子货币的使用,特别是之后推出的商业服务软件允许电子现金过户和电子数据交换,无纸化的交易使本应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均无从下手。因为现行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建立在发票、账簿等这些纸制凭据的基础之上的,再加上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使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来掩藏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搜集有关资料难上加难。
6.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稽查问题。―般来说,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收征管稽查的前提是要准确掌握有关纳税人应纳税之事实和证据,以此作为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与否的依据。据此,各国税收立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若干年内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查,从立法上确立以帐证追踪审计作为税收征管基础的通行制度。而在互连网环境下,基于商品订购、款项支付等都是一系列无纸化的虚拟网上交易,交易合同、订单、销售票据等也都以容易修改和删除的电子形式存在,这就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面临着直接的管理难题。且不说,众多潜在应纳税人还可以使用加密方式来掩盖电子商务交易的相关信息。据此,如何加强电子商务税收中的税务稽查监管以防止税收收入流失无疑是值得作出立法应对的问题。
当然,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远不止于此,但对这六个主要现实问题的认识与解决无疑有益于为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的协调找到根本出路。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尚处于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相对于传统商业形式创造的财富而言,网上交易仍只占相对从属的地位,还不会导致我国国库财源的阻截。但从整个国际大环境看,由于我国的电子商务应用才刚刚起步,所以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都可能主要作为电子商务的消费国,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如果免征电子商务的“关税”和“增值税”,将会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应尽早研究。在当前情况下,笔者认为从以下几点考虑,会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所帮助。
1.应坚持税收中性原则。税收政策在加强征管、防止税收流失的同时不应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应着力考虑现行税种与网上交易的协调。目前世界上已颁布网上贸易税收政策的政府和权威组织都强调取消发展电子商务的税收壁垒,坚持税收的中性和公平原则。在考虑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也应以交易的本质内容为基础,而不应考虑交易的形式,以避免税收对经济的扭曲,使纳税人的决策取决于市场规则而不是出于对税收因素的考虑。
2.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我们意识到欧美等国作为发达国家提出以居民管辖权取代地域管辖权的目的是保护其先进技术输出国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对策,放弃地域管辖权将失去大量税收收入。所以应充分考虑我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坚持以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
3.应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完全意义上的网上交易,如国内供应商提供的软件销售、网络服务等无形产品,无论购买者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应暂时免缴销售税,而对于以网络为媒介的间接电子商务形式,如利用网上订货形成的实物交割交易形式,应比照传统交易方式征收销售税,在这里适用的是相同的税制。
4.应坚持便于征收、便于缴纳的原则。税收政策的制度应考虑互连网的技术特征和征税成本,如采取电子申报、电子缴纳、电子稽查等方式,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管理以及纳税人的税收奉行。
5.完善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方法。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都十分重视且行动非常积极:例如,0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家同意免征电子商务关税,但也认为在货物的定义不稳定的情况下决定一律免征关税是不妥的,与此同时把通过互联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而征税;日本规定软件和信息这两种商品通常不征收关税,但用户下载境外的软件、游戏等也有缴纳消费税的义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税务部门都规定在电子商务中
的软件供应行为都要征收预提税;欧盟贸易委员会也提出了建立以监管支付体系为主的税收征管体制的设想;德国税务稽查部门设计了通过金融部门资金流动掌握电子商务企业涉税信息的方案,以及“反向征税”机制等。综合各国的经验以及结合我国的国情,可考虑对网络服务器进行强制性的税务链接、海关链接和银行链接,以保证对电子商务的实时、有效监控,确保税收征管,打击利用网上交易的逃避税。同时,税务部门应与银行、信息及网络技术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开发自动征税软件等专业化的税款征收工具与方式,并加紧培养财税电算化人才,以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
最后,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协调,站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上参与国际对话。国际互连网贸易的蓬勃发展促使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也使得国际税收协调在国际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诸方面需要更紧密的配合,以形成广泛的税收协定网。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互连网贸易税收理论、政策的制定,并积极参与国际对话。随着我国加入WTO,随着全球经济―体化进程的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会进一步普及。虽然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尚未形成气候,但其发展必将一日千里。据预测,到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38亿美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将在243%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可供纳税的收入将大幅度增加,税务部门应抓紧时间,跟踪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新动向,跟踪研究他国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同时加强与国内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尽早研究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税收原则和税收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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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蔡金荣.电子商务与税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7] 赵黎明.经济发展中的中国税收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篇4:企业文化考评体系
/3/26来源:价值中国
文化与制度,不是互相矛盾与冲突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文化为制度提供支持,制度为文化提供保障。缺乏文化支持的制度建设,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缺乏制度保障的文化建设,就如同镜花水月。唯有两者浑然一体,相互促进,和合共生,促使制度在贯彻执行中所形成的管理现象,集中体现了企业文化理念或者是企业理念的具体化与形象化,然而,企业文化的宣传与推广活动,围绕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展开或者深化企业制度建设,如此才能全方位地提升企业管理品质与水平,全面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和协调发展。
企业文化是企业制度的核心,企业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企业文化的发展,为企业制度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智力支持;企业制度的发展,丰富了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体系的建设,需要企业制度与机制作为护航,否则,难以实现企业文化的落地。因此,企业文化建设务必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并科学地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机制,引导或强制企业广大员工在贯彻执行企业制度与机制的过程中,认知、认同、体验和践行企业文化理念,达成企业文化理念在企业里真正着陆。
把高度浓缩的企业理念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借助企业制度与机制这个载体或工具。企业文化建设在理念化的基础上,要根据企业实际,构建相关的企业文化考评体系,用这个体系,以保障企业理念的顺利宣传推广和贯彻执行。
企业文化考评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强化企业各基层单位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力度,以及规范其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这个体系的构建要以科学的、先进的理论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目标,为全面、系统地考评各个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的实际绩效和改进,提供依据。
(一)体系原则
1.指导性原则
企业文化考评体系的内容设计,要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而进行,达成通过完成性的考评,及时发现基层单位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帮助基层单位总结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方式和方法,并形成一套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加快企业文化建设的速度,
因此,这个体系的设计和策划,要对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具有指导作用。
2.系统性原则
任何体系,都要讲究系统性。凡是零散的、不全面的东西,都容易导致顾此失彼的现象。企业文化考评体系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一定要用系统思维去思考、策划、设计这套考评体系和实施方案,否则,一切工作都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这个考评体系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系统化。
3.全方位原则
要获取更丰富、更客观、更真实的考评结果,以及考评执行更合理、更公平,就要采取全方位的考核办法,如自我评、同级评、上级评、周评、月评、季评、年总评等。如此,才能确保企业文化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二)体系内容
1.考评项目
考评项目的设计,一定要全面、系统、合理。一般情况,项目涉及企业文化建设总体实施情况、理念体系建设与推广、行为体系建设与推广、视觉体系建设与推广、听觉体系建设与推广、学习型组织体系建设与推广等方面。
2.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的设计,一定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内容保持一致,最好根据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来制定或设计。以能更好地检查与督促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阶段性工作的实施与执行。
3.考评标准
考核标准,一定要具体化和合理化,以保证企业文化建设考评活动有序地、顺利地展开,考评结果体现了公平性、客观性和合理化。一般情况下,考评结果可以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各等级,当然,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4.考评组织
任何体系都需要相关组织去执行与落实,防止形式化主义,保证体系落到实处,产生实效,避免一切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行为。因此,企业应成立一个企业文化考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体系的执行和完善工作,保障企业文化考评体系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该组织主要负责考评体系的完善工作、考评体系的执行工作、考评结果的处理工作、分析考评结果的工作,以及协助各基层单位根据考评情况改进工作。
5.奖惩办法
考评活动,如果仅仅限于以一种任务的方式来执行,对于调动各个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对比较困难。要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施相关的奖惩办法,大力表彰与鼓励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严格惩罚做得不好的单位,促使他们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建设的积极性。
篇5:浅析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浅析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浅析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
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
(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
(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
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自觉做到诚信纳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
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
三、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
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
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
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
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
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将支出项目细化,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
(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
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
(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
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
(五)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2003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措施、评定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一是对不同级别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给予不同待遇,实行差别管理;二是关注个体经营者、小型企业,尽快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三是国税、地税应尽快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实现共享,做到统一标准,给纳税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定。
合法。1986年3月22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一)项规定,裁定驳回李仁光、梁鸿杰、赵积林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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