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本文共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和《关于下达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外,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
(二)复试考核
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我校具体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月13日
2.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由学院确定复试科目,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要兼顾各方向的内容,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阅卷工作不少于两人承担。
(2)面试: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力戒随意性,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
具体要求:
①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根据需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践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考生的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推荐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总成绩排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6.接收推免生工作于于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7.推荐到我校学生,须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并公布。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
(二)奖助学金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0.9-1.3万元/年、硕士生为0.7-1.1万元/年(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3)“谢晓尧奖学金”每生1万元/年,每年择优评选10名。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1万元/年、硕士每生0.6万元/年,资助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3、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4.推免生须保证上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资格。如学院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将取消学院推荐资格;
5.若学院没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或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但无接收单位的,空缺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6.不按时参加复试或通过复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和确认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7.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签订协议书后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或参加当年考研;
8.接受的推免生名额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
篇2: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8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请双面打印)2份;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master.lnn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51/5_1410760274_4673767.doc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交或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三、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招办并组织面试。研招办10月10日16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初审合格推免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8.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9.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
篇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硕士招生的`所有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我校各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篇4:曲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曲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继续接收本年度获推荐免试资格的各类学校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免生申请我校(本校推免生除外),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外国语等级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3. 所有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复试前1周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体检表。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三)接收专业说明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0%,接收专业为我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需按统考考生的复试程序和《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复试科目进行复试,外校推荐我校的推免生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笔试,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方案,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按照我校的研究生奖学金条例,推免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直接享受研究生最高学业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可优先申请学校设立的“三助”岗位;其他学年如果推免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突出也可申请我校高额奖学金。
2.凡推荐到我校的.理工类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国家、学校和导师三方奖学金资助激励政策,除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和导师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推免生进行资助。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于9月2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即时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校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9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4455327(研招办)、4455662(校纪委)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73165
联系电话(传真):0537-4455327
电子邮件:yzb@mail.qfnu.edu.cn
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免试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篇5:苏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研究生招办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10月20日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篇6:暨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暨南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名申请对象
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我校只接收内招推免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三)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
(五)每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请在7月18日―9月10日期间,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登陆――推免生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
(二)我校将于9月1―10日期间,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免试报名系统中,审核回复你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9月15日―17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暨南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欢迎提供证明自已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主要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拟录取
(一)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网报手续,并于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网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二)通过复试并拟录取的暨南大学内招推免生于2014年10月15日前到学院研管办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用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网络报名的校验码。
六、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七、联系人:李老师,韩老师,020―8525,85228526。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学校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400元―1000元的交通补助费。
九、温馨提示
在2014年9月15日前,若你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校参加复试。若你取得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十、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
篇7:青岛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青岛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2015年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于9月初公布)。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5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含本校推免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四、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时间进程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五、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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