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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奖惩机制 范文

时间:2023-02-05 08:18:4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建立奖惩机制 范文,本文共2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建立奖惩机制 范文

篇1: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市公安局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见实效

市公安局共有30个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民警1268人。下设两个基层党委,6个总支,66个支部,共993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全局人数的79%。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试点办和市委驻公安局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突出警种、部门特点,不断强化整改措施,着力探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一些针对性、操作性、时代性强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以人为本,政治建警,建立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

思想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其重要性在公安机关显得尤为突出,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效,影响到国家治安的稳定。因此,市公安局党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努力在完善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队伍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员组织管理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完善了发展党员“双推一公示”制度,严把“入口”, 注意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进一步理顺了党员关系和管理体制,实现了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党员队伍科学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党委中心组加强学习的意见》,使局领导班子在更深的层面查摆剖析,率先垂范,落实整改。市局还通过层层梳理,把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列为重点,进行了挂牌整治,较好地改变了这些单位的落后面貌,对个别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着眼防范,建立政治工作情况调度和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与民警谈心制度》,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和思想,规定凡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民警可以找局长政委谈,涉及本警本系统问题,可以找分管局长谈,涉及本单位、本部门问题,可以找单位、部门负责人谈,各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与民警谈心一次,以便拉近领导与民警的距离,使领导了解下情,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各级政工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政工例会,及时研究分析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思想问题,指派专人为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跟上教育疏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健全完善了对党员的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对老党员和有困难的党员进行帮助,送上了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完善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

实践中市局党委认识到,公安工作能否取得大的成效,队伍管理能否保证不出问题,关键在于充分调动各级班子和广大民警的内部活力,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机制。为此,市局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做到“能上能下”。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在基层逐步推行了干部聘任制和民警聘用制,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全局共有44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不断探索完善规范化的目标管理机制。对每个领导干部和民警岗位责任、工作要求不断进行研究和调整,制定规范的业务工作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等级化管理机制,以工作实绩进行奖罚。对达不到任期目标要求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及时予以解聘。加大了对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管理、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热点岗位的轮岗工作,以跨系统、跨部门、上下交流、本职交流、挂职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对市局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掌管人、财、物的岗位及其他热点岗位负责人和民警进行了有计划的交流轮岗。同时,对基层派出所长全面实行了岗位轮换,轮换面达到4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二是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严格执行人民警察考录制度,严把“入口”,新进人员一律先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畅通“出口”,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对每个民警的实际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计分考评,对低分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对末位民警在培训阶段仍不适应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职。三是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强化实战职能。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将泰山区、岱岳区公安分局收归市局直管,对四个县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对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进行了合并调整,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现了警力配置重心由机关到基层的转变,实战特点更加突出,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克服“四难”,根治“顽症”,完善方便群众的公安服务机制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直是困扰警民关系,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一个“顽症”。近几年,“四难”现象虽有很大改变,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根治这一问题,不仅能有力改善警民关系,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去年以来,市局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立足于从机制上力克“四难”,对各项公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意见》,出台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硬性规定,抓好市局提速规范的落实,坚决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公安环节有关审批项目的规定,取消了消防设施费、清障车辆看管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17个收费项目。同时对公安工作中有关把罚款、收费作为民警量化考核的内容一律取消。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建设,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市已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126个。要求窗口单位推行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接待群众笑脸相迎,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能办的事当场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杜绝冷面相推。把服务态度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推诿扯皮及对待群众冷、硬、横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狠抓《XX市公安局为社会服务八项承诺》的兑现,认真查找工作流程中的“梗阻”点和效率不高的环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规定凡发现办事效率不高、贻误工作或群众不满意投诉一经查实的,对责任人第一次予以警诫,对本单位分管领导提出批评;二次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警告,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告诫。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窗口单位和民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如户政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办理户口、身份证难的问题,落实了办理户口责任制,发放明白纸,将有关内容和注意事项向群众公布。同时,将身份证快证的制作时间由过去的7天缩减为1天。车管、消防等部门推行承诺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让最后一名群众满意而归”的服务方式。为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将大货车挂牌、年审业务由市局下放到县市交巡警大队。此外,市局及各地还广泛开展了“警企共建”、“军警共建”活动,主动为企业和驻地部队排优解难,促进了警企和军地两个文明建设。

四、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建立服务经济建设的环境优化机制

积极营造政策优势,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是时代发展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市公安局围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三个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市局制定的《服务加快发展三十条》,受到市委充分肯定,耿书记专门做了批示,在全市予以推广。其大胆改革了户籍管理制度,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准许来泰投资客商、企业设立单位户头,及时为其职工办理落户手续。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实行到市监察局检查备案制度。去年共向市监察局备案26次。出入境管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全市实施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落实了出入境手续10日办结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在全市公安机关实施了“亲商爱民工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外客商、投资者尽可能地提供了“对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外地来泰车辆的一般违章行为,一律不罚款、不扣证、不扣车,批评教育后放行”等10条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贴近到位的服务,让客商、企业切实感受到来泰发展、居住最安全,投资最放心,生活最舒心,办事最满意,打造“投资XX、稳如泰山”的区位品牌。

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完善覆盖全局的教育培训机制

提高民警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市局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结合队伍现状,持之以恒地强化了民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警体技能训练,把岗位培训、科技应用、实战演练和学历教育等融为一体,变应急性、临时性培训为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在政治部设立专门培训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教育培训工作的3年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起了以市局为主导,以警种为龙头,以各县市区局为基础、以公安干校为依托,分级培训,覆盖全局的三级培训网络。培训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军事化管理,精心组织,认真选配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既强调理论学习,又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如举办微机应用培训,使民警初步掌握了微机操作的基础知识,受到了普遍欢迎。去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干警余名,圆满完成了省厅和市局党委下发的两年对在职民警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精什么”的原则,组织各警种采取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业务技能和实战本领。同时,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去年全市就有55名民警通过自学取得本、专科学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公安队伍的文化结构。

六、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公安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密不可分,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才能更加富有成效。为此,市局突出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严格执法。出台《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健全了法律培训、案件审核、执法检查、错案追究、执法考核等相关配套的执法制度。逐级落实领导、部门和岗位民警三级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具体办理案件,“严把三关,落实三个责任”。“严把三关”即严把进入各项法律程序关,严把使用各种强制措施关,严把扣留、没收财物保管移交关。“落实三个责任”,即办案人、复核人和领导人的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实行错一案三追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立功创模、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执法责任不落实,造成冤假错案的,实行错案追究,“一票否决”,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去年以来,共纠查违反法定程序、适用取保候审不当等七大类127项执法问题,纠正不当案件26起,落实整改措施53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刑讯逼供造成的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和复议案件的维持率较之以往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路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立案不实问题,专门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了解决立案不实问题的报告,修订了《关于纠正立案不实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条硬性措施,理顺了立案、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领导责任和考核奖惩标准,采取抽查报案记录和立案情况、倒查重点案件、实行立案责任制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案件虚报瞒报的问题。严格落实了《关于压缩文件、精减会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把市局原有的32种文件压缩到14种,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召开的会议比下降了20%,印发的各类文件下降了30%,大大节约了开支,为各级领导和民警集中精力干好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规范日常行为,养成良好作风。为严格纪律,狠抓作风养成,修订完善了《民警日常行为规范》、《行政管理规定》、《警容风纪管理规定》等6项制度,对民警一日生活、警容风纪、使用枪支、警械、车辆、电话、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及执行“禁酒令”等各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使机关日常工作真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另外,积极调剂财力,实施科技强警,加快刑侦、通信等部门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七、严管严治,狠抓落实,建立严格周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为确保整改措施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市局以从严治警为总抓手,加强内外监督,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内部监督。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从严治警的若干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谈话、诫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权力分解、离任审计、错案追究等措施。对180名局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各直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设立规范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公安民警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论处,警示民警,取信于民。积极在单位内部实行政务公开,将涉及财务支出、车辆使用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定期向民警公开,以利相互监督,增强团结。联系实际,制定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内部管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延伸到位,筑牢了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的思想防线,极大预防和减少了问题发生。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派出工作组46个,明查暗访350余人次,督察单位260个,询问检查民警2000余名,检查车辆540台次,枪柜60余个,纠正问题120个。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110报警投诉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采取发放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号入座,认真整改。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征求意见信20000余封,走访群众3万余人次,各级公安机关共聘请社会监督员674名,召开家属座谈会46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58次,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归纳整理,列出了15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辞退不合格联防队员22名,架起了社会、单位、家庭等多道防线,有效地防范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七项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使公安机关党员、干警队伍在正规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联系实际,见诸行动,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使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改起,拉出单子,明确责任,下大气力,有条件改的,立说立行,马上进行了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则向群众解释清楚,尽快想办法解决。特别是市局党委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对公安工作的批示和周永康部长的一封信为契机,把转变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解决了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耍特权、抖威风,刁难、欺压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滥收乱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包庇放纵违法犯罪活动,充当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在整改中做到“四个坚决”:一是坚决杜绝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二是坚决纠正一切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乱罚政策和指标;三是坚决停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杜绝侵犯人权、侮辱人格事件的发生;四是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服务娱乐场所,民警及家属、子女都不准参与。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

二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处处是窗口,公安民警人人是形象,经济发展需要公安机关做什么工作,我们就努力改进和做好什么工作;群众需要公安机关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就竭尽全力去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干警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如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受理、审批出国境申请5484人次,全部在承诺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我市市民赴俄罗斯莫斯科友谊大学看望火灾中受伤的学生申请中,由于市局服务周到,办事迅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对此予以报道。教育活动期间全市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案件147起,挽回经济损失870万元。先后破获了边萍20万元金融票据诈骗案、付强挪用资金案和秦国军177.7万元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专项行动中,岱岳区公安分局会同XX烟草专卖局联合查获一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抓获制假人员6名,缴获假烟2050余条。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出动警力40余人次参加协税护税活动,收缴非法票据2350份,补罚税款70余万元。打击煤炭领域合同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挽回经济损失36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发生了新的变化,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通过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全体党员之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沟通,增进了感情,每个党员思想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在新的基础上增进了团结,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自觉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学习气氛更加浓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不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民警,都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八条规定”,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机关秩序更加规范。广大党员努力在五个方面争做表率,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做勤奋学习的表率;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做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表率;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表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做开拓创新、争做一流业绩的表率;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表率。

四是进一步振奋精神,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广大党员民警激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8000余条。依法妥善处置了51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165批次警卫任务,均做到了绝对安全。严打整治斗争战果显著。全市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865起,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37名,挖出犯罪团伙141个,涉案成员60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941.68万元。治安管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更加严密。对泰城主要路段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有一名民警光荣的牺牲在巡逻岗位上。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17906起,各类违法人员27248名,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97%和16.07%,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深化治安防范承包,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

篇2:建立联合办学机制协议

建立联合办学机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取得行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推动学校更好的面向行业、面向市场办学、强化我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为该公司培养合格的员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

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学校与合作单位本着产学研结合、双方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双赢互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联合办学机制。

二、与学校合作开展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人才培养可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提供行业需求的人才信息积极支持参与学校开发行业要求的与生产实际、技术应用、技术管理等密切联系的综合性案例性课程、教材及科技攻关与创新的课题对于在行业开展的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就业的相关活动提供信息,为学校师生参加提供方便。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要为合作单位开展的行业人才培训、岗位培训、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方便对合作单位在职人员的培训及理论研究的提高,合作单位提出需要,学校提供称职的教师参与学校依据合作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合作单位在行业开展的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和科技开发活动,为合作单位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学校对学生参加合作单位提供的实践活动,要对学生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对学生违纪引发的问题学校负责。

联合办学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篇3:怎样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怎样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摘要:大庆市绿色农产品监测中心是大庆市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在省绿办支持下设立的'公益性检测机构,承担我省西北和大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并对大宗农产品和质量问题突出产品进行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该中心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色谱室,常规室等11个实验室,该文就食品安全进行论述.作 者:陈旭升    杨小燕  作者单位:大庆绿色农产品监测中心,黑龙江,大庆,163000 期 刊:中国科技博览   Journal: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IEW 年,卷(期):, “”(25) 分类号:X8 关键词:食品    安全   

篇4:如何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

如何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

如何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积极稳定、素质较高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农村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蓟县学前教育事业能够在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几十年发展历程中,始终保持稳步、快速、向上的发展态势,关键在于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为着眼点和把握住了师资队伍建设这个核心。

政策、制度保障蓟县一直高度重视幼教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县教育局对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实行“五个纳入”――把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教育系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方案;纳入乡镇中心校校长、幼教校长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凭虚、职称评定的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宏观政策调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对幼儿教师的学历要求、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离岗年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不同时期参加工作的教师的工资标准分阶段进行了调整,使幼儿教师的待遇相当于当地劳动力的平均水平。

别具特色的“幼教校长”一支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在幼教改革中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他们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决定着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蓟县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在事业发展的各个时期切实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蓟县撤销了原乡镇教委,设立了“乡镇中心校”。在考虑乡镇中心校人员编制的过程中,教育局领导就是否设“幼教专干”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最终做出决策:设总校长和业务校长负责乡镇教育管理工作。总校长负责中、小、幼;保留原来负责乡镇幼教管理工作的“幼教专干”,经乡镇总校长提名、教育局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专管幼教的业务校长,任命为“幼教校长”,直接面向总校长,享受中小学副校长待遇。

利用优质师资,扩大管理队伍通过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农村园所规模逐步扩大。为提高园所管理水平,蓟县广泛吸纳中小学优质师资。部分乡镇选派了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公办骨干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园所任专职园长,充实管理岗位。幼儿园园长服从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享受中心小学主任待遇,使达到规模的园所都有专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县、乡(镇)、园三级幼教管理网络,为全县幼教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实行聘用合同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各乡镇和局直属单位实行幼儿教师聘用合同制,按照教育系统的教师聘用意见,各单位制定具体聘用条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将幼儿教师用人制度,从村、校级随意性管理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与村、校聘用脱钩,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其聘用、考核、任免和工资发放,受聘教师与乡镇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为落实《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意见》、储备优良师资,蓟县利用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和教育系统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申报,并把幼儿教师资格作为今后幼儿园教师聘用的准入条件。

实行统筹工资制,稳步提高教师待遇蓟县大力推行幼教经费乡镇统筹管理,实行“乡征、县管、乡用”,保障了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过去,幼儿教师由村、校管理,基本工资没有保障。自开始,各乡镇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行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实现了“两个统一”:即教师统一使用,工资统一发放。各乡镇做到了幼教经费单列帐户、专款专用,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并逐年稳步提高。同时,各乡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争取社会部门支教,保障幼儿教师享受普教教师同等福利待遇。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到了现在的每月.400―600元,且有5名教师开始领取养老金。

实行量化考核制,建立分配激励机制蓟县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单位分别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制定科学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采取过程评估和终绪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进行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师德修养、安全工作、教育技能、3―6岁幼儿入园率、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和特殊贡献等内容。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对量化考核成绩差、不适应从事幼儿园工作的教师进行调整,不断使高素质的教师进入幼教岗位。

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农村聘用的幼儿教师属非公办在册教师。为稳定教师队伍,解决农村幼儿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蓟县通过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幼儿教师地位,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大大增强了幼教职业的吸引力。那些有志于幼教事业、有一定潜能、具备较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了师资队伍,确保了蓟县幼儿教师队伍生机无限。

深化用人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由于蓟县中小学生源逐年减少,出现了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教师队伍实行一评双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通普教和幼教岗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确保留住在岗骨干幼儿教师,并通过考核将热爱幼教事业、素质较高的中小学教师吸纳进入幼教岗位,整体优化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20,蓟县5个乡镇先行试点,有效利用优质师资,选派了公办骨干教师到幼儿园任园长和教师。20,教育局按照整体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进行了全县竞聘,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逐步扩大,建立了公平开放、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初步形成“公办带民办,民办促公办,公办、民办教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促进了蓟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篇5:《陕西省旅游条例》建立大旅游机制

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今天联合召开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新修订的《条例》调整明确了政府、部门、企业三大方面的社会关系及法律关系,建立健全了旅游综合协调、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并首次对旅游市场出现的一些俱乐部、车友会、协会等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及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副省长王莉霞要求,各级部门要抓好旅游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旅游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从依法建立“大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抓好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用好《条例》,推动陕西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

政府投资的博物馆、城市公园 实行免费开放

《陕西省旅游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禁止了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11类行为,要求旅游景区对特定人群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规定对于旅游投诉不得推诿……3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省政府副省长王莉霞出席。

旅行社

不得诱导、强迫游客购物

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经游客同意转团并团;

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信息、发布虚假广告、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

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向其他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回扣;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中止旅游服务,拒绝履行合同;

从业人员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违反社会公德,以及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旅游景区对特定人群

应免费或优惠开放

条例要求,旅游景区应当公开门票价格,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示减免对象和标准。

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市公园、体育场(馆)等,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应当实行价格优惠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接到旅游投诉 不得推诿应及时处理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公布投诉受理地点、电话、网络地址,受理来访或者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的投诉。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受移交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再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受移交部门认为依法确属其他部门处理职责权限的,应当通过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移交,并跟踪负责投诉处理情况和答复投诉者。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移交部门和其他有权处理部门之间不得相互推诿。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投诉受移交部门对事实清楚能够当场处理的投诉,应当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一般的投诉应当在七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投诉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投诉者。

明起陕西旅游条例正式实施 强迫游客购物最高罚50万

记者从昨日(3月30日)召开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4月1日起《陕西省旅游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省来首次修订该条例,同时也是新《旅游法》出台后全国第六个省份的落地条例。

探险旅游需提前五日备案

新《条例》增加了2章27条内容,涵盖网络旅游、旅游购物、导游薪酬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大变化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了旅游者权利和义务。

新《条例》规定,旅游者对相关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注意事项等信息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获取相关合同文本以及旅游过程中相关的发票等支付凭证等9项权利。

对眼下时髦的网络旅游、探险旅游、车友会组织的旅游活动,新《条例》规定,俱乐部、车友会、协会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等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五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景区商品和服务须明码标价

针对旅游购物,新《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针对旅游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诱骗、强迫他人与其交易。

旅游经营者如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诱骗、强迫他人与其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同时细化了导游薪酬制度,增加旅游景区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等内容,重点对旅游管理体制、资源开发与保护、游客文明规范、导游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乡村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旅游购物、户外及网络经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篇6: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建立

摘要:在新形势的财税体制改革发展中,财务部门针对我国财税制度出现的弊端,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在探索中建立了全新的改革机制,通过挖掘深层次出现的问题,使改革的弊病在萌芽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使过去传统财税制度应用中出现的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转化,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制上的支持,使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符合社会发展大环境,并符合新形势下财税的发展特点,为国家的经济复兴做出卓越的贡献。

关键词: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

在我国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存在着发展必要性。第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应存在如下措施。第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第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一、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必要性。

(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有助于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加强税收部门的职能和执行力度使财税的收取得到了重要的保证。同时通过加强法治执行力度和加强税收的管理制度使财税的缴纳过程得到了制度上的支持,使财政的支与出两种制度得到了改革,各领域人员也加强对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整体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取得丰硕的成果,能够基本完成对框架的设计,完成整体的布局建设。

要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使整体的`收支数据得到有效的统计,并且把各执行的概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财税的整体过程透明的展现在公众的面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追求其责任,要严格处理偷税漏税的行为。要强化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对收与支的税金要合乎法律规定,收取和缴纳的资金要符合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并要符合财政支出结构的发展,对金额的确立要受到社会大众的约束,确保财政发展和经济结构发展协调发展,平衡各体制的结构,加强财政管理的主导性地位,适当对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发展。

(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可以通过运用积极的财政制度,在保证制度在合理、科学、规范的运行中取得积极的应用效果,并且机制围绕着制度来发展,使建立的机制可以带动制度取得高效的发展。在体制的改革中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使税款的征与收都得到政策上的保证,体系在发展中得到优化和升级,整体的收支体系得到完善和成熟,体系在改革中能够符合经济发展大环境。

在改革中规范了政府管理的秩序,通过对各环节构建框架使财税的征收过程有了明确的指导,社会公众根据指导缴纳税金,使政府的纳税管理具备秩序化特点,防止在收与支过程中出现环节上的错误。同时有助于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管理部门通过计算出国民收入的各种数据,对不同收入层次缴纳不同的资金,使国民收入的分配制度取得了秩序化的发展优势。通过财税体制的改革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关系,使市场的行为符合财税制度的发展,在制度的执行中增加了市场的交易次数,使市场交易更具法制化。

二、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建立的措施。

(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要平衡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政府机构要加入政策扶持,使政府的收入分配起到良好的作用,使各政府都取得联系,在不断合作和集中改革中取得最优异的成绩,使各级政府都具备财税体制改革的实力,都具备建立新型机制的水平。

要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要平衡各级政府的收入关系,重点对边远地区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要统一性的发放工资和收取税金,要在扶助困难地区的基础上公平的制定纳税额,要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合理的收取税金,要保证税金的收取日期统一化,要保证政府财税行为符合社会公平发展和和谐发展。

要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对相关不合理的领域要进行改革,对行业之间的差距要进行拟补,要改革各领域的纳税政策,确保相关领域享受到税收改革的成果,并且通过税务改革提高行业的竞争力,提高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要向全社会宣传依法纳税的好处,使人人都坚持合法缴税,使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执行中取得好的效果,促进我国财税发展取得法制化和健全化发展。

(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使财政为财税发展提供保障作用,要转化财政职能的不合理问题,使优势得到发展,职能上的问题得到转化,使财政取得稳步发展,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财税建设中去,使财政体制可以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对出现的结构问题进行调整,使收支达到平衡的状态,要优化结构的整体性发展,使税收的结构和各布局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性。

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国家不断集中管理税收职能部门,使权利掌握在中央手中,国家可以对出现的问题集中调整和处理,使整体的税务发展不出现问题。国家应把税收管理权力分放到几个领域内,通过分开治理,使各布局都取得好的税收成果。在分权和集权的共同管理中使税收取得长足的发展,不会出现国家掌控不了的问题。要调整好规划和推进的关系,要在一定时期规划好财税的管理过程,在征收期间对政策进行推进和管理,使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可以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下取得好的成果。

在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不断建设中,通过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努力取得了好的发展效果,国家职能部门还将不断投入改革力度,确保我国财税朝着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带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财税机制的文明发展,用最优异的改革机制为财税发展提供新的方向,为社会的财税文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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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近年来,陇西县立足县情实际和干部队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容错纠错的政策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监督约束,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浓郁氛围。

一、提升干部“想为”的思想意识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前提

党的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等“为官不为”、“为官怕为”的现象。要着力解决干部“不想为”的思想问题,首先要强化思想引导,提升干部“想为”的觉悟。要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的宗旨等教育,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近年来,陇西县认真落实县委会、县委中心组、四大家联席会定期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全县理论学习“六个一”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四个带头”,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富民兴陇”讲座,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开展现场教学,扎实开展“合格党员我先行”集中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三讲四送五评”等活动,着力构建共同学习、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实践证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把思想自觉转化为工作自觉。其次要端正用人导向,树立干部“想为”的标杆,倡导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容许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主动作为中出现失误和错误,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的积极性,为其他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标杆”。陇西县委坚持在基层扶贫第一线,重大项目最前沿识别、培养和选拔干部,先后对488名精准扶贫一线成效突出、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切实把“想为”的思想意识最大限度凝聚起来,把“想为”的鲜明导向正确树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真正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才能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准干部配强班子,才能把各级干部心思、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工作上来。

篇8: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关于支持干事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出台,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解决基层干部“不敢为”的问题,支持干式创新敢于担当无疑应给予积极正面的评价。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格局下,对于制度的修正与补强都恰恰是三水区委决策层“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肯担当精神的体现。

回到机制本身,分别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容错条件、容错内容、工作保障、容错程序、提醒纠错和结果运用等八个方面完整论述了干部容错的机制整个内容。蜀汉皇帝刘备曾有句名言广为流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公务在身的干部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工作常态,更是一种政治标尺。但同时,我们要注意到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所面对错综复杂、情况多变的社会现状的时候往往难以抉择。尤其是严肃问责的情况,更加自缚手脚,难有担当可言。这样一份文件,就是要在其中区分对待,释放出鼓励干事创新的积极信号。

与其他地区的容错机制相比较,无疑佛山走在了前列,三水出台此份文件,也是正当其时。但同时我们也应发现,此份容错机制还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明确和提升的地方。第一,可能存在界定的模糊性,容错认定主体同时拥有履行执纪问责的职责,容易导致“容错”与“问责”界定不准的问题,并非足够科学;第二,容错机制的程序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和优化,目前来看,容错机制的只是事后的制度,只有当事人和单位提出才进行,并非在实施问责情况下的必经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身在体制内,往往难以主动提出,这在执行过程中就容易使制度的积极效应打折扣;第三,相应的制度规范有待明确,因为仅有容错没有规范肯定不够,干部队伍的良好运作离不开“激励、规范、问责”三驾马车,激励是动力,问责是约束,而规范才是根本;第四,值得进一步引入更充分的外部监督,三水容错纠错机制内容本身并无问题,但从文件本身来看也还缺乏党外、体制外人员的参与,可以考虑更多的引入评议监督力量,综合评判“容误”事实,这一点值得再细化和加强。

上所述,一个好的制度并不是一份文件所能够囊括的,笔者也相信,三水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格局下,会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就曾在其名著《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认为,政治制度需要与人事相互配合,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人们普遍思想意识上的统一,就无法使制度的本意得以保障。对本次制度本身,笔者丝毫不掩饰对制度的期待与叫好,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则更期待容错纠错机制的下一步,这并不是纪委一家可以做得到,而需要在更高层面上、更有担当地去思考,如何完善激励、规范、问责三者的关系,以及不断出台各种细化规定,让制度越来越完善,具备越来越强的实操性,也让制度的积极效应越来越凸显。这样,才能使得我们的干部队伍真正有激情去干事创业以及创新。

篇9:建立责任机制促进信访工作

建立责任机制促进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强县目标,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责任意识,坚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机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机制 一是定期召开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县信访工作,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矛盾化解、领导包案工作责任。二是各乡镇和重点涉访部门都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三是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同党建、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同考核奖惩。 二、建立信访苗头排查机制 一是要求各乡镇和重点涉访部门每季度排查一次本辖区本系统的信访苗头,通报信访动态,为各级领导提供参考。二是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求涉访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县委政府。三是落实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对排查的信访苗头明确包抓领导、矛盾化解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四是构建乡镇和重点涉访部门建立信访接待室、村设调解委员会、村有信访信息员的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小事不出村(单位),大事不出乡镇(系统)。 三、建立领导包抓信访案件机制 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实行了定县级领导包案、定办案责任单位、定办案责任人、定办案质量、定办结时限。包案县级领导都能主动上手,亲自过问,积极配合,使洪善德、赵高凤、刘金美等信访老户多上年上访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四、建立信访工作督办机制 一是明确了信访督办内容,对信访案件查办、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接访能按时到指定地点接访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二是加大了督办力度,对于转办案件、信件,不是一转了之,而是采用电话督办、上门督办,对逾期不办的发督办通知督办,最后提交政府督办室督办,核减年度无系统总成绩。 五、建立规范信访工作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是坚持按办信接访工作程序,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问题。二是开展了无访乡镇和办信接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文明接访活动的开展。三是加强了对群众来信的办理和回复,对县级领导批阅的信件有明确意见的,要求查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回复信访人并抄报县领导,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篇10:建立“大调解”机制的思考

关于建立“大调解”机制的思考

根据省市政法综治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的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思路,结合XX街道工作实践经验,笔者现就建立“大调解”机制的内涵、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大调解”机制的内涵     调解工作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新形势下建立“大调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大调解”机制要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大调解”机制的内涵是指民间调解、治安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是由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街二级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社区建立调解服务站,是集中受理、集中办理或分流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正确认识“大调解”机制的内涵要防止出现以下几种片面认识:     1、“大调解”不是说所有的矛盾由中心统一调解,而是由中心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进行梳理,分流到基层调解站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或移送到相关的上级机关处理。     2、“大调解”不是说只负责调解,还包括对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调解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大调解”不是说一切矛盾纠纷必须调解,还要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二、“大调解”机制的特点     “大调解”机制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大调解”机制具有便民性、高效性、前瞻性等三个突出的特点上。     (一)便民性     1、从组织网络的体系看便民性。     “大调解”机制在组织建设上,从上到下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突出“服务”,确实是一件便民举措。群众可直接向基层调解站或调解信息员反映情况,调解站解决不了的有责任向上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反映,服务群众的关口前移了,群众跑的路少了、花的时间少了。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领导小组及中心;街道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社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居民小区5幢楼以上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少于100人的单位设立调解信息员。     2、从体系的受案方式看便民性。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本地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街、社区两级统一受理后,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进行。群众找到了中心(站),纠纷就有人处理了,解决了推诿、扯皮群众来回奔波花时间花精力的弊端,解决了“门难找、事难办”的难题。     3、从中心确定的领导接待日制度看便民性。     实行街道领导每周定期接待制度。接待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当场解决,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督办。领导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能够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的职责。     (二)高效性     “廉洁高效”是行政机关的宗旨,调解工作也应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复杂突出的问题,采取“大调解”的新举措,改变重复接待、单兵作战、久拖不决浪费人力、失信于民的状况。     1、由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     “大调解”机制建立前,各类社会矛盾按归口受理的原则办理,即民间纠纷归司法所、老上访问题归信访、拆迁拆违的矛盾归城管开发等部门、治安矛盾归派出所、涉诉问题归法院,而且有些问题有交叉性、性质难以分清,群众找政府要跑好几个部门反映情况,有些群众对同一问题重复向多个部门反映,既浪费了群众的时间,也耽误了接待部门人员的时间。建立“大调解”机制后,由中心(站)统一受理,由原来的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中心受理后,进行分类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依据有关政策转到城管、房产、开发、信访、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无理访、异常访,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2、由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可由中心直接调解,中心的组成人员由归口管理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如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综治办主任为中心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科长、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等组成。     3、由久拖不决转变为及时性调结。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了中心有案件分流指派权、矛盾纠纷调解调度权、矛盾纠纷调解督办权、“一票否决”建议权。如街道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可由中心指派给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调解,真正来处理矛盾纠纷的实体单位多了,同时中心有权限定调结时间并要求报告调解结果,促进了基层提高工作效率,由过去的久拖不决转变为必须及时调结,否决有被“一票否决”的可能性。     (三)前瞻性     1、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有利于矛盾的预测。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必须实行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改变了过去对社会矛盾纠纷闹大了再调、上门了再调“重调轻防”的现象。如街道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制定了月排查、季讲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实行主动调解,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     2、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有利于矛盾的控制。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对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众性上访的事件,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杀事件等矛盾纠纷的线索、苗头,应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应尽快形成书面专报,否则要依据责任追究制处理。这充分体现了重“事前预防”的原则,矛盾的前瞻性得到了加强,矛盾的发生和激化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三、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大调解”机制是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长、发展、完善的过程,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得不到落实。     当前“大调解”机制规定街道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牵头,而司法所的编制只有2人且因公务员编制有限不能到位,司法所的本职工作具有九项职能,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单靠司法所人员难以很好地处理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坐班接待制,也因各自工作忙,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2、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拆违引发的集访、越级访问题相当突出,工地建设单位与居民的矛盾有增无减,婚姻家庭财产邻里等纠纷呈上升趁势,历史遗留的“陈案”、久拖未决的“难案”、情况复杂的“大案”日趋增多,这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今的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街道、社区懂法律的人员屈指可数,派出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也严重缺乏,法庭有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也没有达到100%。     3、调解中心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没有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这实现了人民调解到民事诉讼的顺利衔接,是调解法律化的重要体现。调解中心则属于工作机制范畴,不是一个具有群众自治性质的调解组织。而调解中心其调解性质既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也不属于法定的行政调解,更不属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司法调解,因此,调解结果是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     四、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的对策     要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对策。     1、强化人员选配工作,确保中心日常工作有一支专门的队伍。     街道可成立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司法所及其他科室配合。中心办公室可安排1名公务员,聘用2名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可聘请老政法干警,法律服务所人员以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其他人员。     2、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     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鼓励调解人员参加法律自学、函授等学习,采取报销学费、考试毕业奖励等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调解人员与法律顾问保持热线联系;有计划地安排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参与法庭、派出所调解、庭审工作的旁听,边学边干;加强法院、司法局对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指导;选聘有法律基础的人员担任调解人员。     3、发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调解的优势。     中心要坚持“多发性矛盾集中调解、突出性矛盾重点调解、季节性矛盾提前调解、经常性矛盾随时调解”的工作方式。同时,提高中心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成功率,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提高中心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给上级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门减轻压力,为群众节省人力物力。一是中心成员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中心成员要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人人重视调解工作,个个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调解。二是请求主管领导指导调解。中心在调解纠纷时,对拿不准、吃不透的纠纷可请公安、法院、司法局、街道等部门的领导参与指导调解。三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原则问题不迁就、不退让,一般问题不计较,达到当事人满意、息访息诉的效果。     4、妥善解决调解中心(站)制作的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已于11月1日有新的规定,社会矛盾综合调处中心的发展方向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格局下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矛盾综合调解处理中心,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中心的机制上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格局下建立,以便实现中心调解与民事诉讼的顺利衔接。中心调解实际操作时可参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要求进行,保证调解过程的公正合法,即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受理条件、调解程序和期限等有关规定进行调解;重视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即中心制作协议书参照司法部统一的格式规范制作,确保它的法律效力。

篇11:企业绩效管理与奖惩机制研究

当前市场经济社会,随着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不断完善和改革,人力资源的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都是建立在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的,能够激励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形成完整的企业管理机制。

一、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的重要性

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利用企业员工的能动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有利于建立一套与薪酬制度想匹配的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具体来说绩效管理和奖惩机制对企业管理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绩效考核有利于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人才吸收和人才利用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以及晋升机制提供重要依据,能够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发挥其最大效用。

在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的管理是重头戏,一个企业的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人尽其才,是必要抓住人才的特性,使其与企业的职位相匹配。知人才能善任,只有通过对企业人才的熟悉、掌握,抓住其特点,才能更好的进行资源配置。而通过绩效管理,能够有效地区别员工的能力,并且对其态度及素质能够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同时绩效管理也能够促进员工的自我了解,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最大潜力,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绩效管理体现的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通过绩效管理来分配薪酬,通过薪酬的差异化体现员工能力的高度,体现职位的差别。较大的扩展了竞争的空间,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活力,较好的分辨企业人员的能力,恰当的分配职务,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奖惩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

奖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性举措,对激励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作用,体现企业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奖惩制度也是薪酬差异化的主要依据,是从员工的角度制定出来的适应于现代竞争趋势的举措。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奖惩制度能够促进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提升,抓住了企业员工的自我利益实现的价值观,以奖励为诱导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危害企业发展的员工行为,及时的予以惩戒,能够肃清企业员工队伍,清除不良风气,形成竞争力较大的企业团队。

同时,奖惩制度有利于形成目标明确的企业价值观,促进企业员工的价值观与企业的价值观协调一致。有利于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绩效考核是奖惩制度实施的依据

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相辅相成的举措,是企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绩效考核能够如实的反映企业员工各方面的能力,包括科研、实践和技能;利用绩效考核能够有效地提高对员工的认识度,挖掘员工的内在潜力,发挥其最大效用;而奖惩制度则是刺激员工的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利用薪资和福利为筹码,提高工作的晋升空间,业绩优良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业绩较差的给予一定的惩罚,有利于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功罪哦效率。

另外,如果缺少绩效考核,激励制度也是纸上谈兵,没有涉及到员工的基本利益的举措,不能从根本上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缺少激情的工作态度也就不能提高工作质量。所以说,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缺一不可的整体性企业管理措施。

二、如何将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有机结合

不管是企业的绩效管理还是企业的奖惩制度,都是为了更好的进行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所以,要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必须要将企业的措施的优势扩展到最大,实现最大剩余价值的回笼。而在企业管理中,要实现企业的最大价值,势必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恰当的管理,认为人力资源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保持活力的基本性因素。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实行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现实依据的。企业员工的绩效管理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科学的定性或定量的估计,是对员工的工作状况和基本素质进行全面的考核,

而奖惩制度是从员工的基本能力的角度出发,利用刺激性的奖励对员工进行行为规范,激发其工作热情。所以,在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较好的结合两种措施,充分发挥其能动性的作用。

1.结合企业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施行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服众的基本性要求。一般来说,绩效考核包括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程序以及考核标准等多个部分,要全部企业人员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考核,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需要将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考核的透明度,才能保障管理制度具有可行性。奖惩制度涉及到员工的基本利益,在企业管理中关注度较高,因此要加强大众的监督力度,实现管理措施的公开,保障制度实行的公正。

第二,民主科学的原则

民主科学的原则具体来说体现在员工的自我意识上,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实行,对不同的职能部门员工和岗位管理,考核的标准和制度的原则要实行区别对待,突出其岗位特点。另外,对员工的考核不能但从其学历和资历进行片面的评断,而应该站在科学的角度,对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定量和定性的原则

定量和定性的原则是体现企业职位的差异性和工作性质的差异化采取的不同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企业管理中的各项考核指标都要建立在对公司效益提升的基础上,所以,对于不同的考核群体,需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规定,从而保障考核的公正。

2.促进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的有机结合

企业的员工分属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在进行考核管理时需要甄别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一般来说,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之间具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企业地位,在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也要区别于其工作性质。

另外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管理,需要结合绩效管理的结果实施。根据企业员工的量化指标处理,包括对其企业员工的学历、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对不同类别的功罪哦人员,按照其工作环境和考核表转进行明确的奖惩机制制定,“管理人员的考核应侧重指令性,工作完成的情况、工作质量和及时性、参谋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指标。对人员的考核要注重考核其实验技能、安全操作、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与劳动态度等指标。”

而企业绩效考核的结果是进行奖惩制度的主要依据,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别和不同的工作岗位,按照指标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一般来说企业的考核结果可以划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不合格等几种形式。根据其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晋升机会,给不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惩罚都是现代企业进行科学管理的措施。具体来说结合奖惩制度与绩效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确定科学的考核标准

绩效管理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是在其科学性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要实现企业管理的效益提升,必须要保证企业绩效考核的科学合理。看考核项目是否与其考核因素相符合,考核的内容是否全面,考核的方式是否具有可行性。一般来说考核的标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两种形式,绝对的标准侧重于固有的不可更改的公司标准,而相对标准则是灵活运用考核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在能力。

第二,适当的进行考核培训

对考核者进行适当的培训有利于规避考核过程的以偏概全和晕轮效应。“所谓晕轮效应是指在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往往看见被考评者某一特定方面的表现优异,就以偏概全,断定他别的方面一定也好,反之亦然。居中倾向是指不从事实出发;或由于没仔细考察下级的表现而不愿意给出”最优“与”最劣“的极端评语,干脆来个平均主义,一视同仁,都评个”中等“,偏松或偏紧倾向,即在考评过程中,有些考评者给所有被考评者的等级很高或很低。”

结语:因此,在企业实行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提升企业效益的有利途径,也是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的重要举措,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要有机的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最大效用。

篇12: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的以来,多次强调,正确区分和对待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的性质,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这释放出一个鲜明的信号,那就是改革发展过程中要宽容“探索性失误”,为那些敢于改革、敢于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明晰容错纠错的内容

一是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不违反党纪国法的禁止性规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积极担当的作为等,应成为各地确定免责的一致原则。

二是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要严格区分“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为我们提升容错机制的科学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坚持容错机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厘清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要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追责。通过权责清单明确什么该干,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对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追究责任,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一般不追究责任。

制定规范的容错纠错程序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容错免责,应有严格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程序公开,阳光运行。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容错纠错要公开透明

一是容错纠错机制的制定要公开。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民众和专家的意见,尤其是针对容错范围的确定,应该广泛讨论,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细化具体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宽容探索性失误、鼓励大胆创新的主张,另一方面调动全社会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健全申诉救济机制

容错纠错机制要和救济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双管齐下的制度合力。科学认证和判定个人责任,让“犯错者”有辩解的机会,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申辩申诉,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在问责决定前,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举证解释,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考虑是否应当容错。要以反馈的事实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看所犯之错是否容许,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判定结果。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免于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通过谈心交流、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起到保护干部、激发干劲的作用。

强化宗旨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广大领导干部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实际情况科学有效地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摒弃“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错误心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而形成不畏艰难、奋勇前行、勇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篇1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容错纠错机制是政治领域新生的话语体系,并在实践中为政治机构所悦纳并积极推行,而在法治国家的语境下对其进行法学解析则有着特殊的意义。

市商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局纪检组长陈洁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了中心发言。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平向全局职工提出了三点学习要求。一是要提振精气神。要弘扬“三气”,做有骨气、有勇气、有志气的商务人,要敢于创新、敢于超越,同强的比、向高的攀、与勇的争、跟快的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二是要聚集正能量。强化创先争优理想信念教育,从精神激励层面来调动全体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全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三是要打造新氛围。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衡量标准,加大通报表彰和考核力度,使干事的人政治上有奔头,待遇上有提升。

会议形成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深刻开展反思讨论。局组织人事科要及时将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实施意见与纪检组长中心发言材料印发各科室,并挂网供全体职工学习。二要形成书面讨论成果。各科室负责人要抓紧召开科务会,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针对责任担当充分讨论,逐一开展自我剖析,及时收集汇总问题、意见和建议,归纳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局党组书记。三要以此次学习讨论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整改创新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升商务服务群众满意度,促进行风政风建设。

篇14: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省委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制度形式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给“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这对于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两聚一高”,是开拓性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他们敢闯敢试、敢作敢为,勇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他们勇往直前、披荆斩棘,很可能触动一些人的“奶酪”,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往往会受到误解和非议。从组织上来说,旗帜鲜明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给他们吃下“定心丸”、系上“保险绳”,就能让他们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在全省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把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中的风险、探索中的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纵容和庇护。如何做到既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又坚决防止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关键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要严格区分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既不能让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流汗又流泪,也不能让那些假改革之名、谋私利之实的人钻空子、占便宜。容错、试错、纠错,是一个完整的政策链条,要努力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机制,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勇担当、谋实干的热情和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本身也是负责担当的体现。在一线冲锋陷阵的党员干部,最怕在误解和非议面前孤立无援,找不到组织,也看不见领导,在组织面前道不了实情、在领导面前说不了心声。只有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才能引导广大干部做锐意创新的战斗员、深化改革的践行者、推动发展的实干家。要树立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实干的用人导向,建立精准、规范、科学、多维的政绩考核体系,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努力当好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的支持者、鼓励者和坚强后盾。

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繁星璀璨;为负责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勇往直前。省委《实施意见》的出台,吹响鼓励改革创新的号角,树立支持干事创业的大旗,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动力,勇做改革的探路人和开拓者,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努力汇聚起推进“两聚一高”的强大力量。

篇15:企业建立机制的好处和坏处

成形的机制是向所有员工明确传达的一种信息,我们是什么样的公司?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们赞赏什么样的行为?我们如何奖励为公司创造的价值?这些问题可能不是每个员工都会问,但是人心中都有一杆称,让大家都有一个明确的奔头;

机制是管理应用的基础和来源。为何提拔员工?如何嘉奖先进?机制提供了客观的证据和标准,也让管理者在选择人才时有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尺;

机制是早期文化形成和落地的重要工具。要制定这些机制,一方面也逼迫管理层认真思考公司的定位和管理风格,我们是比较激进还是比较保守?我们是自由奔放的还是循规蹈矩的?我们是结果证明过程的还是程序正义高于一切的?这些都是通过机制来体现的。都说文化重要,但是文化不是一句口号,文化是渗透到每一个细节的,机制的制定是员工接触企业文化的最重要阵地;

篇16:企业建立机制的好处和坏处

管理失控:诚如@黄诗卉所言,公司现阶段可能不觉得,但是长此以往,一线经理的管理实践会逐渐分化,形成各自的管理习惯,没有统一机制保证的情况下,企业必然面临分化失控的风险,各个业务部门自成一体,谈何发展?

管理失准:当业务发展时,人员和组织快速增长,新成立的组织要快速形成战斗力,让业务走上良性的轨道,但这些新增的机体应该用什么制度进行管理呢?如果有成形的制度作为参照,经过简单的客制化就能对付初期的快速复制期;

管理失据:题主担心过严的.制度可能导致员工发展受限,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制度,在员工发展都能得到满足的时候还好,如果出现某些员工自认为的表现和公司认定的表现不一致的时候怎么办?即使公司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但是员工最有可能的反应还是诉诸情感,是这个经理看不上我,是那个领导对我有成见,是某某同事在背后使绊,公司氛围一落千丈,

有了机制,一条条摆出来,大家自己也会对照机制衡量自己的表现;

所以说,我认为制度不是要不要有的问题,是建立到何程度的问题。初期的制度不宜建立得过细过严,一个是管理层自己可能还没有完全想清楚,二是员工接受并反馈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当双方对制度都有了比较高的接受度以后再行细化推广不迟。

篇17:建立特困党员救助机制的探讨

关于建立特困党员救助机制的探讨

近日,我们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办的部署,组成调查组就建立特困党员救助机制工作,下到部分乡镇、街道、村居以及民政、财政等有关区直部门,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下发统计表格等形式展开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类人员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特困党员682名,约占党员总数的4%,其中农村特困党员320名,城市社区特困党员362名。按性别结构分析,男561名,占82.3%;女121名,占17.7%。按年龄结构分析,49岁及以下的83名,占12.2%;50岁至59岁的246名,占36.1%;60岁及以上353名,占51.7%。

二、特困原因分析

1、因病致贫。特困党员家庭有的因为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抵御疾病能力较弱,有的因为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顽疾,医疗负担沉重,特别是城市特困党员,因病贫困比例较大,占45%以上。城南街道东湖巷社区有特困党员18名,其中有14名党员是因病致贫。

2、年老体弱。这类致贫的党员集中在农村贫困党员中,占农村特困党员总数的75%以上。农村党员中,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60岁以上的党员约占总数的70%以上。由于年老体弱,劳动能力衰退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取经济来源。

3、长期失业。“两个置换”改革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特别是夫妻双双下岗的党员,由于缺乏再就业技能,难以找到再就业岗位,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失去生活来源。这类党员约占城市特困党员总数的40%。

4、子女赡养能力弱或履行赡养义务不到位。有的老龄党员子女下岗失业或未工作,无力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有的`党员与子女家庭关系处理不和睦,子女没有很好地承担起赡养义务,导致党员生活困难。

5、突遇重大灾难。少数特困党员家庭因突遇车祸、自然灾害等,给这样的家庭带来巨额经济负担或致残而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限于贫困。

6、生产条件差。农村部分地方生产条件差,土地收入微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如芦山乡大观庙村、罗家岗村、李白溪村等,地势低洼,年年遭受水灾,土地翻砂鼓水,生产条件极为恶劣。另外,还有少数党员因生产和就业观念落后、子女就学负担重等原因导致贫困。有的特困党员家庭遭遇以上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生存条件极为艰苦,急需予以救助。

三、对建立特困党员救助机制的建议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关注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基层特困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富裕武陵、平安武陵、和谐**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目标原则

特困党员救助工作的目标是:以建立覆盖全市、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特困党员基本生活,对因疾病、残疾、老弱、灾难、长期失业、子女就学等非主观原因而陷入贫困的党员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帮助特困党员战胜困难、摆脱贫困。特困党员救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①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③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展、分类施救的原则;④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⑤属地管理的原则;⑥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

3、救助范围的确定及产生程序

特困党员救助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生活标准未达到城市和农村基本生活保障线(城市为家庭人均年收入2160元,农村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50元),享受低保的党员;二类是因疾病、长期失业、子女就学、偶遇的天灾人祸造成衣食住行各方面生存条件极差的党员。对于因懒惰、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等主观原因造成贫困的,不纳入特困党员救助范围。特困救助应与党员的一贯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所做贡献采取适当方式挂钩。第一类特困党员依据民政部门主管的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程序产生,做到特困党员应保尽保。第二类特困党员的产生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

篇18:建立互动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

建立互动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

内容提示:“权利缺失,权利侵害”,是存在于农民工身上较为普遍的现象。农民工群体的现实地位和特征,决定了工会应发挥好、行使好自己的维权使命,并建立起与其属性相匹配的机制。成都市总工会与石家庄、福州、宁波等地工会积极探索签订的《城际间工会维权合作协议》,使工会在农民工问题上的维权互动机制有了更新、更广的合作内容与合作空间。

遵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成都市总工会近年来行之有效地开展了农民工的维权活动。其中承办的包括川籍农民工新疆沙漠遇险维权在内的多件典型法律援助案例,均在全国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 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由于地域的间隔和地区的限制,一段时间以来,各城市工会的维权实践,还囿于工会所在的区域,城际工会之间,还没有对彼此的维权资源进行整合互补,系统有效的互动维权机制尚未形成。这就造成了维权工作的脱节和维权举措的滞后,以及由此衍生维权行为大多于事后的补救。其结果,不仅维权活动被动,维权成本高,还因为流动性强的农民工,难以承受的异地维权的限制和诉讼费用,致使维权的实际效果往往难尽如人意。从概念上讲,维权的内涵很丰富,应是由不同内容、不同序列构成的维权系统链。实践与理论的双重启示,因势制变,在维权实践中开拓创新,使维权方法由静态转向动态,维权方式由被动转向主动,维权防线由终端前延至始端,维权组织由单一整合为系统。简言之,在当今形势下,尽快构建起工会维权互动新机制,将成为各地工会组织亟待解决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构建城际间工会维权联盟的现实意义重大 1.全新的形势需要全新的维权理念与维权定位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数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农民工的称谓和平均每年1300万人的规模,向非农产业转移。这种史诗般的农民大迁徙,至少蕴涵三个层面的意味:一是数亿农民身份的转变,是一个历史进程,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长期现象;二是农民工群体已快速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并在二、三产业的诸多领域,起到支撑性作用;三是能否最终完成历史性的农民身份大变迁,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兴衰,关系到中国社会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实现。所谓农民安则社稷安,农民富则天下富,古今亦然,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直面全新的形势,全新的使命,尽快实现维权观念和思维的更新,维权坐标和定位的更新,维权行为和方式的更新,维权领域和内容的更新,构建维权新机制,系统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向非农产业稳定、有序、可靠地转移,已成必然。惟有如此,工会才能更好地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农民工的基本属性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维权措施与方法 农民进城务工目前暂被统称为农民工,亦即农民暂时还具有农民与农民工的双重身份,加之长期受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体制性的制约,二者共同决定了时下农民工的地位和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权利缺失,权利侵害”,是存在于农民工身上的普遍现象,他们属社会的弱势群体。 ―――农民工多数未受过教育培训,文化、技能及其它素质偏低;农民工进城务工多呈流动性、阶段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农民工一般没有自己的组织载体,难与企业建立平衡对等的劳动关系和对话机制。农民工的这些基本特征,决定了他们的“权益困境”,决定了他们很难免遭权益的损害。 农民工群体的现实地位和特征,决定了工会要发挥好、行使好自己的维权使命,要有新的举措、新的方式,拓宽维权新领域,使之与农民工的属性相匹配。 3.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是构建维权新机制的有益尝试 针对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帮助农民工走出权益困境,工会的维权,就应是全方位、多环节、连续系、整体性的维权。如果城市工会从一开始就介入,也就是说在起始点与输出地就将其纳入组织系统中,使其一开始就具有组织性、方向性、目的性,从而减少因其单一、盲目、无序带来的负面作用,使农民工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终止,以及相关权利义务都纳入工会的关怀之中,纳入组织的监控之中,使维权从单个转向整体,事后转向事前,单环节转向多环节。新的情况表明,要获得全过程维权的期望值,仅靠输出地工会或输入地工会单方面的维权,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必须打破城市工会的地域界限,实现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维权资源的整合,协商沟通,优势互补,联手维权。城际间工会互动维权,正是在新形势下构建维权新机制的一种探索与尝试。 4.维权互动,工会具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职责优势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群众性,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最大的政治优势;组织健全、涵盖广泛,是中国工会的组织优势。我国工会组织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事业单位到社区,各行

各业几乎全部覆盖,这是目前我国任何单位和其它组织形式所不能替代的。工会对农民工的维权,具有组织上的坚强保障;职能明确,职责清楚,是中国工会维权的职责优势。工会维权,不具功利性,法律赋予,职责使然。《工会法》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权乃工会“天职”所在。因此,要实现对农民工的系统、整体、联动维权,工会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即使发生了事后维权,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方面,通过工会组织出面进行协调、沟通、调解或进行救助、干预,也比农民工单枪匹马更利于得到维护,从而可以避免和减少农民工悲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的开创与早期实践 1.维权实践与感悟,催生了建立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的尝试 1月12日,成都市总工会与石家庄、福州、温州三城市工会签订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在全国首创维权互动模式,以协议的形式,采用民事承诺,各方按协议履行权利义务。其宗旨是:充分利用和发挥工会维权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维护职能和增强维权力量,构筑在新时期中适应劳动关系特点变化的全新维权机制。参加互动机制的城市工会按照所签订的协议,采取相互支援,相互支持的方式进行协作,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举行会议,对于重大侵权案件共同研究,“集体会诊”或“邀请出诊”,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会维权成本,增强维权效果。 2.沙漠遇险案催生第二批维权联动机制的建立 207月2日,震惊全国的彭州丹景山农民工沙漠遇险案发生后,举国关注。为避免和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四川省和成都市总工会支持和指导彭州丹景山建立了四川省第一个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工会。成都市总工会再次远赴新疆,分别与克拉玛依、乌鲁木齐、新疆建设兵团、昌吉四地(单位)工会签订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了维权互动机制。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按照所签订的协议,与成都市总工会成功地协调处理了沙漠遇险农民工的善后问题,为他们讨回了应得的报酬和补偿。 3.组织首个工会小组集体赴宁波务工,催生了第三批维权互动机制的建立去年11月,为使沙漠遇险农民工尽快摆脱阴影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成都、宁波两地工会密切合作,为沙漠遇险的17名农民工联系了工作岗位。1月7日,17名农民工以四川省第一个农民工工会小组为载体赴宁波务工,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此,成都市总工会又与杭州、绍兴、义乌等地工会签订了《城际间工会维权合作协议》。第三批城市维权互动机制,在原有7城市法律援助合作的基础上,增加了提供就业信息、接转会员关系、指导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合作项目,使维权互动机制有了更新、更广的合作内容与合作空间。至此,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已具雏形。《城际间工会维权合作协议》签订后不几天,成都市总工会就收到6000多个工作岗位的就业信息订单。维权互动,优势互补,参与各方实现多赢的效应,已初见端倪。 4.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筑社会维权互动平台 成都市总工会在向外建立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的同时,还不断向本地区借力、借资源,构筑本地区的维权互动平台。如在原有外聘专家组成的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具有开拓性的“工会大学生法律志愿者团”和“工会律师团”。“两团”成立后,已深入工矿企业开展法律宣传126次,接待各类职工2万多人次,免费代理仲裁和诉讼17人次。“两团”的维权重心,正逐步向农民工倾斜。 三、建全和完善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势在必行 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其认识和实践,尚处于初始阶段。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新机制所包含的内容、措施、方法与任务,还有待于作以下深入的探索与实践: ―――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是一个新领域,涉及内容多,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因此必须更新观念、拓宽思维。对维权主体、维权客体与其他参与各方的属性、作用、定位作较为准确清晰的判断鉴定;对维权对象从起始到终端,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序列应与维权的内容有对应的支撑保证措施,使之逐步规范化、条款化,从而提升城际间工会维权互动机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由于参与维权互动的城市工会分属不同的地区,在互动维权时,应明确城际间工会彼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及相关措施。随着城际间工会维权联盟的扩大,建议全总应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使之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本网”版权所有 ―――为保证输出农民工的质量和稳定性,维权互动的持续性,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建议各级政府应对现有的农民工培训进行全面统筹规划,工会系统也可利用现有培训基地的优势开展这项工作。 ―――维权是社会各界的义务和应有之举。工会维权是法律赋予的职责。由此,应当搭建以工会为主要载体、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维权大平台。

篇19:证券市场亟待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证券市场亟待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证券市场亟待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郭锋

郑百文虚假重组案,中科创业、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虚构利润案等若干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恶性证券欺诈案件相继被揭露,人们在震惊之余,强烈呼吁人民法院介入此类案件的民事审判,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数千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最近一段时间,郑百文虚假重组案,中科创业、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虚构利润案等若干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恶性证券欺诈案件被揭露之后,社会各界强烈呼吁人民法院介入此类案件的民事审判,以保障数千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当与证券市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相适应

迄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约有6000万户,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A股上市公司总计约1200家,通过向境内外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有力支持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即将开设为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以及加入WTO,我国证券市场还将得到进一步的迅速发展。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一个如何与之相适应的问题。目前,民事审判的重点,既包括传统的婚姻家庭案件、房地产案件、合同案件,也包括新兴的知识产权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人身权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涉外案件等。但在证券领域,主要限于审理期货纠纷案、股权转让案、股票买卖纠纷案,而对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上因证券欺诈行为而出现的.侵权纠纷案件未予涉及。民事审判工作在这一领域的严重滞后,不利于从司法上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及时有效地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当积极主动地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

发展和完善以证券市场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向社会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必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化运作,除了相关监管部门担当重任外,还迫切需要人民法院从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等方面厘订规矩,依法介入,提供保护。在一个越来越市场化的经济体中,司法介入、跟进不及时,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投资者利益就得不到保护,资本市场的发展就必然蕴藏着深层次的秩序危机和信心危机。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将逐步开放,而开放的资本市场中的权益争议将变得越来越普遍。除了诸如民法通则、公司法、证券法等大法的修改完善和对外经贸法规的系统性清理外,人民法院未雨绸缪,及早建立和完善以民事审判为重点的各项审判机制,为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中外投资者和权利主体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就可以为我国加入WTO后在制度建设和司法审判方面占据先机和制高点,并为国家的经济金融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司法基础。

人民法院介入和加强对证券纠纷的民事审判,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市场中出现和潜伏着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较为普遍。比如,在发行市场中,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包装,制作含有欺诈、严重误导、重大遗漏的招股说明书;在交易市场中机构大户、庄家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或故意隐瞒信息,等等。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主要依靠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极个别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如琼民源董事长被判刑),但民事诉讼迄今为止几乎是空白。从规范市场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尽管对个别违法者有一定的威慑力,但对证券欺诈的遏制作用有限,因为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信息有限,对大面积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与处罚显得力不从心。如果落实了民事赔偿制度,广大投资者可以通过行使民事诉权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参与对市场的监管。面对可能引发的民事索赔,证券欺诈活动将得到有效遏制。

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证券纠纷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在司法界、证券界和社会上,对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证券纠纷案件是否有法律依据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个别法院和审判人员对证券纠纷案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证券纠纷案件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仍然属于民事案件,在证券法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仍适用民法通则。从原则上讲,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侵权行为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均适用于证券纠纷。证券法中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市场操纵行为、虚假披露行为等,在民事领域均可归入侵权行为。

除民法通则外,证券法中还包含了以下民事权利或责任:

1.返还请求权。证券法第18条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行证券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行人返还。

2.信息欺诈的赔偿责任。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由归入权产生的赔偿责任。证券法第42条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民事赔偿优先制度。证券法第207条规定:违法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的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证券纠纷的诉讼程序完全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证券纠纷中侵权的对象往往是众多的投资者,因此采取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的方式将较为普遍,人民法院应加强对这两种诉讼方式的研究和指导,并有必要正确认识集团诉讼的积极性和必要性。

根据证券纠纷案件的特点,通过对典型案件的立案和审理,依法保护当事人享有的诉权,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通过受理和审判民事索赔证券纠纷案件,可以在侵权构成要件、因果关系、损失计算、举证责任、诉讼形式、判决执行等诸方面探索出指导司法审判的经验,并给证券法司法解释文件的制定提供素材。

证券市场投资者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法定诉权,只要其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因此,对这类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困难,可以通过及时下达批复、颁布司法解释文件予以解决。即使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不能得到支持,也应通过审理作出结论。由于证券投资者的数量高达6000万之众,如果他们的合法民事权益得到了司法保护,那么对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稳定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篇20:建立防范机制 减少税收流失

建立防范机制 减少税收流失

防范税收流失要建立三大机制:纳税服务机制。发达国家税收流失率相对较低的经验证明,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基础工作做得越好,其他征管工作量就越小。因此,针对我国目前的征管状况,必须把建立服务机制作为确保纳税人遵章纳税的前提和保证。一是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度。要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形式,按照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阶层,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基本知识的普及;通过有效辅导、咨询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主动式的帮助。这是解决无知性不遵从最重要的途径。二是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重点是明确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供高效服务。通过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税,打破办税的时空界限,为提高纳税遵从提供便利条件。三是维护纳税人权利。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争议调解和纠错机制、赔偿机制等,使纳税人感受到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到保护,从而激发他们主动申报纳税的热情,有利于遏制情感性不遵从。

税收监控机制。严密的税收监控机制是保证税收制度落实的关键,要建立起既适应现在,也适应将来一个时期,具有覆盖面广、相连性强和设备超前的税收监控体系。一是建立覆盖式的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从税源产生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实施监督。二是要建立起立体化的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的深度。凡与税基产生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都应纳入税收信息采集的范围。通过对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进行分类、加工,核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借助信息化实施税源监控。尽快建立全国税务信息网络体系,加快系统内信息传输,实行全国税务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完善金税工程,积极推行税控装置,努力扩大现代手段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范围。

税收处罚机制。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逃避税收进行处理和处罚的机制。首先,要着力提高稽查的.威慑力。通过培养一批专家型的稽查队伍,提高稽查装备,以实现有偷必能查的目的。同时,要力求提高稽查的频率,增大偷税被发现的概率。其次,要实行严厉的处罚制度。纳税人发生偷、逃、骗税等行为,尤其是自私性不遵从,一经查实,应予重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以提高不遵从的成本,增大违法风险。再次,要在法律上适当增加税务部门查案办案的特许权,畅通税务案件侦查、审判的渠道,提高税务案件惩处力度。

酒店销售员工作总结:建立激励营销机制

建立健康的企业财务成本控制机制

建立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的构想

建立面向全球资本市场的企业融资机制

护士奖惩管理制度

院校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机制的建立与实践论文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地实践与思考

品质部奖惩管理制度

新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小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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