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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房申请报告

时间:2022-05-24 16:08:30 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征地安置房申请报告(共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征地安置房申请报告

篇1:征地安置房申请报告

申请人(房屋场地承租人):许XX

出租方:XX省富安再生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拆迁补偿与安置事由简介:

我叫许XX,来自南县河口乡裕丰村第二村民小组,本人鉴于亲朋好友开便利店经验,历经千辛万苦多方筹备资金,并于20XX年6月23日以36万的转让费从上一任租户手中转得该门面,当时门面重新设计并于再次装修和加盟费,约耗掉13万余整,另加器材设备4万余整,加上新店货物15万左右,当时该店共投资约为68万元整,本人在此经营约40个月,另有学生放假因素,按盈利实际经营为34个月左右。

该行业因竞争激烈利润太低,每月赚得利润6000-8000元,故经营三年时间,共赚利润约为25万上下,本人本身积蓄就不多,开此店铺向亲朋好友借款30万元整,故本店及本人的身家性命所在,至此时为止约亏28万左右,现如今一纸公文,陷我于倾家荡产之境地,实属不幸,而贵司在11月30日才将相关政策告知本店,让我也措手不及。

贵司违反政府部门的拆迁条例规定,然而现在于20XX年1月15日贵司强制断水断电,现令我无法经营,店面中15万左右货物无法销售不能兑现。

本人在经营店铺中一向遵纪守法,并积极配合贵司的相关规定,经营口碑也是有目共睹,然而贵司老板一直不曾出面与我等洽谈协商,本人只想贵司老板能够出面给我等一个合法交待,不然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再者一来本人没有别的手艺,二来也想重新找个地方再谋生计,三来由于经营时间短暂,本人经此大难,在外欠款尚未还清,鉴于此般困难。

为避免我及全家流浪街头,永无翻身之日,同时也避免给社会国家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现物向贵司申请当面协商,让本人至少能归还欠款28万元,希望贵司领导能够体恤本人及家人此时的心境,给予本人合理的支持和帮助,本人在此感激涕零!

附:房屋转让上任租户转让费收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YJBYS

20**年**月**日

篇2:安置房申请报告

xxx镇党委、政府:

申请人:xxx,男,生于1942年1月,农民,现年72岁。是xxxxxxxxxx人。1960年入伍,1963年退伍后担任xxx村小组会计职务35年,1985年参加老山自卫反击战,荣立三等功。妻子xxx,1943年9月生,农民,现年71岁。我夫妻二人现年事已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完全靠农村低保度日。

由于我们所住房屋修建于1968年,年久失修,已十分破烂,形同危房,现急需拆除新建,建筑面积54㎡,特向麻栗镇党委、政府申请安居房项目资助。望上级根据我的实际情况给予解决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3:安置房申请报告

房改办:

我是职工,年收入元,现在居住在路房间,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为改善居住环境,解决住房困难,现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套为盼。

落款

年月日

申请安置房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1、《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复印件

3、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认定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证明)

申请安置房流程

1、拆拆迁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填写《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并附申报材料附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实盖章,报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拆迁责任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社区进行公示15天。

2、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合格后公示15天。

3、复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安置房办公室发给《拆迁安置房准购证》。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4:小学征地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xx县cc小学位于塘头镇西部山区,是国家西电东送重点工程——乌江思林电站淹没搬迁单位之一。学校原有校园面积为1200平方米。服务于塘头镇原风清片区的清江村、卢山村和天平村的部分学生,总人口5000余人,有适龄儿童585人,开设7个教学班,教职工15人。

20zz年6月,我们在xx县a中学教师,省作家协会会员ddf老师和省写作学会会员rfe同志的协助下,特引来原fg中学20zz届毕业生,现fs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市政分公司经营科长李文丽同志所在公司的帮助,决定投资20万元援建“fs希望小学”。我们于20zz年7月30日已通过了县教育局的审批并编制了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书,并已确定于20z年9月开工修建。

按照当初移民局与塘头镇政府、镇教办和村委、学校共同勘测的新校址——原风清片区红沙村第三组。这里需要搬迁两户居民,资金约7万元,急需征地平方米。因此,特向县移民局申请征地资金和搬迁费用,殷切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迅速落实,让工程如期开工。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5:企业征地申请报告

***人民政府:

上海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从事xxxxxxx制造、加工、组装及销售。法人代表:xxxx。

公司现地址位于上海市青浦区xxxxxxxx,现有在职员工200余人及残疾人60多人,厂房面积10000多平方米,公司全面推行ISOx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x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控严格,以来公司共获得各项发明专利10余项,产品相继通过的了欧盟CE认证,国家3C认证,SGS认证及国家康居工程认证,成为了中国铝业协会、国家住建部采暖散热器协会理事单位,得到了国家住建部及农业部的好评。

多年来公司不断改进技术,投放大量资源,引进多条先进铝型材及大型CNC数控加工设备,现主要生产设备有:1250吨铝型材全自动生产线3条,台湾Tailift CNC数控冲床1台,日本进口Brother CNC加工中心34台,德国进口三次元检测仪2台等。

现主要客户有:日本日立、比亚迪汽车、上海大众、长城汽车、日本TOTO(东陶)、上海电信、等知名企业,主要产品有:LED散热器、现代农业棚架、采暖散热片、风能发电云梯、汽车遮阳棚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应用广泛,涉及领域有:农业、汽车、家电、风电、家居等。

我司从至连续三年产值增长达70%,截止月底产值达11000多万元,累计税负率8%左右。预计产值可达26000~35000万元,确保税负率8%左右。在青浦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我司深知:管理出效益、创新促发展,从日常管理中生出更多的利润,让公司的每一员了解开拓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生命力,故我司特别注重管理,注重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公司管理阶层人员每周例会两次,汇报公司情况及总结不足之处。各车间所有员工会议每周一次。鼓励员工积极创新,设立科技发明奖,对设备改造,产品设计,新品研发等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目的在于及时让工人反映车间的近况及存在的问题,开拓员工创新发明积极性,让所有员工畅所欲言,发挥创造力,包括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此举得到所有工人的好评,故对公司更加信赖。

另外,我司努力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保持市场信息渠道通畅,积极借鉴国际市场的运作经验和产品创新能力,绝不为了获得市场份额,一味压低价格,最终导致获利能力不高,微利甚至亏损经营。我司总经理亲自带领技术人员参加了刚刚结束的住建部采暖散热器协会学术研讨会,学习及借鉴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方式,获益良多。

本着以“质量至上、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宗旨服务于广大客户,我司能以最快的速度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出质优价廉的产品。为客户提供超值的产品和服务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目标。今天上海港旺的健康成长,全赖于客户及政府各部门多年来的鼎力支持,今后我们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紧随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提升产品品质,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实惠,为政府创造更多的税收。

秉着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在上海自贸区建立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规划:科学发展、积极创新、节能降耗。目前及未来铝合金的应用在不断扩大,尤其是现代农业和风能产业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植,而仅两项产业对铝合金及其制品的需求是无法估量的,这样无形中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正是看准这一发展机遇,公司决定由现有的粗放式生产转型至精细化和自主产品研发,新建CNC数控精加工车间,计划投资3000万元,引进50多台x套进口CNC数控设备,预计年产值可增加10000万元,达产后累计产值可达45000万元左右,税负率达8%左右;可创造就业岗位300余个,力争实现人均产值100万元以上,目前公司厂地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现紧缺土地20亩左右,望政府部门解决企业用地需求,公司将按计划实现规划,确保三年内完成上述目标。

公司新车间投产后,对xxxxxx公司是一次巨大的提升,我们今后会更加努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做出自己的贡献,为xxxxx、为xxxxxxx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望政府部门给予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上海xx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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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征地申请报告

篇6: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征地补偿 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不得阻扰征地工作。

第六条 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征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征地活动。

第二章 耕地保护

第七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耕地开垦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八条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闲置、荒芜耕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应缴纳闲置费的,按该耕地年产值1至2倍的标准缴纳。区片综合地价区域耕地的闲置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至8%缴纳。

第九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堆放固体废弃物、临时使用土地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第十条 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由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收取,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具体征收、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章 征地补偿和安置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第十六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

第二十一条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见本办法附件)。 (二)被征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树木等,本办法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补偿(见本办法附件),本办法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标准进行补偿;本办法没有规定又约定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损失实际价值确定。 (三)征地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房屋产权、面积、结构、使用性质、建筑年限的认定,均以征收土地公告前土地使用权证和其它合法证件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和有合法证件注明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的国有土地,只对青苗进行补偿,签订了借地协议的,按协议履行。

第二十五条 需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或参照统一年产值标准扣除耕管的投入成本后进行逐年补偿,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支付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第二十六条 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征收土地后,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费用。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60%计算(未利用地无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的房屋需要重建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不得突破《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用地限额规定。

第三十条 被拆迁户重新申请用地建房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重建用地。 (一)房屋产权人在它处另有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 (二)征地预告通知书公布和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利用各种关系迁户口、突击分户的; (三)既无承包土地,又无住房的搭寄户; (四)非法占地修建建筑物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二条 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和乡(镇、办事处)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占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相关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指数,拟定各类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作为我市征地补偿的执行标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月1日起实施(凡于此前实施的征地项目继续按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原铜府发〔〕39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7: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村民委员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的批复》(京发改XXX号)和 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拟进行XX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该项目需征用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概况:

该地块编号为XX,位于X侧,面积XX公顷,其中耕地XX公顷,林地XX公顷,其他农用地XX公顷。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北至XX。

二、征地补偿费:

1、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2、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XX万元/公顷(X万元/亩),共计XX万元。其中安置补助费包括对下列人员的转非安置费用:

此次征地需将X村X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其中劳动力X名,超转人员X名。劳动力和超转人员统一按货币安置方式进行。

三、其他补偿:

1、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为:

2、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为:

(1)、林木:

(2)、

(3)、

双方确认,本次征地不涉及房屋拆迁。

四、甲方付款金额及时间:

甲方待 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后XX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计XX万元支付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项账户,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XX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款项转付乙方。

五、乙方交付甲方建设用地时间:

乙方在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后XX日内向甲方交付土地,允许甲方进场进行下一步工作。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征地补偿费,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X支付违约金。

2、在甲方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后,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用地进度向甲方提供土地,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按甲方征用该宗地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的万分之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方式解决。

3、遇不可抗力或政策的调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在XXX镇人民政府协调下协商处理,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与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征地实际面积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3、甲方在施工中不得扩大用地范围,若因工程需要确需临时占用征地范围外的土地,应征得乙方同意,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占用。

4、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在项目立项文件有效期内,不得与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就该宗地另行签订占用、征用或转让、合作开发协议。

八、如果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各方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XXX镇政府一份,上报两份;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20XX年X月XX日

篇8: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地单位:洞头县统一征地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甲方需征用现属于乙方位于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XX〕27号文件和洞头县人民政府洞政发〔20XX〕57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征用土地面积0.0000公顷(计0.0000亩),其中耕地0.0000公顷,园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000公顷,养殖水面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二、征用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1、按“区片综合价”计算

地类综合补偿费 合 计

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旱地

林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以上未计算在内的青苗补偿费0.00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人民币0.0000万元。

2、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四、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五、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篇9: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甲方需征用现属于乙方位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政发***号文件和**县人民政府洞政发**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征用土地面积0.0000公顷(计0.0000亩),其中耕地0.0000公顷,园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000公顷,养殖水面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二、征用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1、按“区片综合价”计算

旱地: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综合补偿费合计:***;

林地: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综合补偿费合计:***;

建设用地: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综合补偿费合计:***;

未利用地: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综合补偿费合计:***;

以上未计算在内的青苗补偿费0.00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人民币0.0000万元。

2、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四、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五、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篇10:征地搬迁安置工作简报

征地搬迁安置工作简报

岳西收听收看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月21日,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吴梅生、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岳西分会场参加会议。

收听收看结束后,吴梅生副县长指出要充分认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在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做到早谋划、早开工、早见效,确保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江春生督查指导重点工程建设

3月22日,县长江春生到新客货运站、莲云大道改造等工程现场,督查指导重点工程建设,副县长方志国陪同。

江春生县长仔细查看了新客货运站、莲云大道改造工程建设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就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江春生县长指出,新客货运站、莲云大道改造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密切协调配合,限期完成征地搬迁、违章建筑拆除、迁坟等工作,及早谋划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维护好工程建设环境。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现新客货运站按时搬迁,早日完成莲云大道改造。

余巧萍到县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指导工作

3月22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巧萍到县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指导工作,副县长、县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长吴梅生,副指挥长、县房管局党组书记朱晶晶陪同。

余巧萍一行,听取了县征迁办主任方辉就指挥部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翻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对指挥部当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余巧萍要求,指挥部要明确工作职责,每个项目要专人负责;要出台激励措施,调动指挥部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做好全县重点项目征地搬迁安置基本情况摸底,摸清历史遗留问题;要根据政策法规,依法依规搞好征地搬迁安置工作。

郭中主持召开映山红大道及安置区、映山红大酒店

工程建设推进会

3月22日晚,县委副书记郭中主持召开映山红大道及安置区、映山红大酒店工程建设推进会。副县长吴梅生,县直有关部门,天堂镇,相关社区(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部门汇报了两个项目前期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根据相关政策和各自工作职能对项目正常推进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郭中副书记、吴梅生副县长对两个项目的各项工作做了布置安排,并要求项目指挥部全体成员要齐心协力,依法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温泉镇召开步文(温莲)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3月23日,步文(温莲)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在温泉镇资福村召开,镇党委书记、镇长包先武,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镇步文大道建设协调指挥部全体成员、资福村两委全体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温泉镇人大主席、步文大道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王民权做动员报告,就项目建设重要性、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工作开展及会议贯彻落实等提出具体要求。县国土局党组成员黄显旺就土地征收政策进行了讲解,县重点工程局局长王传生就步文(温莲)大道项目进行了介绍,县征地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方辉就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说明。会上,村部分党员、组长、村民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支持党委政府决策,积极配合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各项工作。

最后,包先武发表讲话,从县城发展、温泉跨越、资福辉煌的需要,详细讲解了步文(温莲)大道项目的必要性。包先武要求,大道建设协调指挥部成员、镇村干部要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指挥长整体工作调度,必须人在岗、身在干、心在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把握政策原则,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获取利益及阻碍重点工程建设行为;全体党员、组长、村民代表要支持民生工程,做大道宣传员带头宣传政策,做大道示范员带头完成任务,做大道协调员带头协助工作、做大道调解员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做大道监督员带头监督干部工作,建大道、强资福、兴温泉,争做步文大道建设中的最美温泉人,争做温泉跨越发展的骄傲!

吴梅生调研岳菖路土地征收工作

3月25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吴梅生到岳菖路项目土地征收现场调研,县重点工程局、征迁办相关负责人陪同。

吴梅生副县长听取了回龙社区副书记吴代富汇报前期土地征收工作情况,仔细了解存在难点问题,要求镇村召开会议,仔细梳理,重点突破,尽快完成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做法展示】

发改委:“四个强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为充分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努力扩大有效投入,岳西县通过“四个强化”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强化责任落实。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机制,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承担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指导、调度、督促项目建设,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层面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安排专人专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排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项限时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强化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牵头制订了《岳西县重点项目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县内各主要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宣传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效,以及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短信平台的积极作用。

强化环境保障。成立县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征地搬迁安置政策制定、政策解读和尺度把握,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通过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化解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建设。对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时解决,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抽调县公安、法院、城建、国土、房产、信访等单位的负责同志成立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组,根据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适时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阻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保障建设环境,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任务具体化、目标时序化、考核过程化、奖惩明确化、机制常态化的总体要求,将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逐月进行跟踪督查、通报,每季进行分析、点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督查、通报、评议情况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对推进不力、项目进展不快的相关责任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行政问责问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良好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

店前镇:滨河新区项目(一期)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3月18日,随着最后一户农民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岳西店前滨河新区项目(一期)征地拆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月份以来,为加快推进店前滨河新区项目(一期)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县人大主任、店前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程首初多次深入店前镇指导拆迁工作。店前镇党委、政府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在县征迁办、住建局、国土局等单位的指导下,该镇组织干部、职工到组到户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对农户房屋等进行认真评估,商定补偿金额,并为征地拆迁户精心谋划搬迁后的住房安置,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自3月8日以来,该镇仅用10天时间,便顺利完成河西、白鹿两个村6户农民的拆迁安置和利民再生资源公司等4家企业的搬迁工作,为滨河新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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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 (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于本合同签订三天内。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 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价总额的20%。

第八条、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五年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双方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2:安置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有位于 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市————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选房和安置。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120____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12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选房后三日内付 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钥匙付 元;第三期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日内付 元。 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证办理选房。待通知交房后五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5元,由乙方享有,从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生效): 乙方(签生效):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二)

出卖人(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 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并附带____一间,位于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 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 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XX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XX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 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 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 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 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 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所有的安置房自愿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肥西县上派镇凉亭安置点9号楼二单元504室,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是 、 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上述房产的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面积为82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叁拾壹万元 (¥:310000.00)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

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给甲方,尚欠房款 壹万元整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将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使用、收益、处分。

2、甲方交付的房屋即现有双方见证的房屋,交付后所有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交付房屋后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致使房屋受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产权登记及过户约定对本房屋以后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甲方在国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应在能够办理的三个月内积极办理。

2、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3、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需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土地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4、如买卖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能直接办到乙方名下,所需相关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2、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乙方退还买卖的房屋,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第八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产权人各持一份,乙方持三份,留存备查或作办理产权过户使用。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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