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间借款纠纷执行申请书,本文共16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民间借款纠纷执行申请书
民间借款纠纷执行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XXXXX
被申请人: XXXX
执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XXXXX公证处(XXX)内XXX证字第XXX号公证书
请求执行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XXX给申请人支付本金XX万元 利息XXX元,共计XXXX元;
2、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因民间借贷纠纷,已经内蒙古自治区XXXX公证处做出(XXX)内XXXX证字第XXX号公证书,该公证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约定向申请人履行借款合同所确定的义务。据此,特向贵院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四月 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XXXX公证处(XXXX)内XXXXX证字第XXXX号公证书
篇2: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女,生于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桂花大厦3单元8楼2号。
被申请: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区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杨某某,男,生于1968年9月6日,汉族,高中文化,居民,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被申请人蒋某某,女生于1970年7月10日,汉族,高中文化,居民,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做出了(20_____)川1903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强制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______,年11月14日按年利率24%算至付清之日止)。
2、支付保全费1320元、立案费4300元、公告费600元三项共计6220元。
3、被申请人未按期给付,按按照民诉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20万元及利息、保全费1320元二项的延迟履行的`利息。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以在恩阳开办工厂缺乏资金为由,在申请人处借款20万元,约定了资金利息。借款交付后,支付了一部分利息。后被申请人等避而不见,一直推诿。无奈,申请人只有向贵院起诉,起诉后经贵院审理,做出了(20_____)川1903民初______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仍然不履行给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实施和尊严,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网上追逃,同时,申请人已经向贵院提出申请,做出了财产保全措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申请人:
日期:
篇3:民间借款纠纷起诉状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十二个月利息***元,合计***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1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借1000000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利率每月**%,利息共***元(本息合计***元),被告同意在还款日期20xx年7月1日前逐步还清所欠本金利息,并于20xx年7月2日出具借据一张。
20xx年7月1日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一直拖延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之间多次催讨未果,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后来甚至电话也不接。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到期后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故向贵院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 月 日
篇4:民间借款纠纷起诉书「篇」
原告: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住________,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____元,并按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原告支付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暂计算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即____×6.65%÷12×4×24-__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并于同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日为20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元。同时,双方当事人还约定,原告借给被告的________元直接打入____的农业银行个人账户____________。但是,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还本付息。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陆续支付了____元利息,其余本息至今未付。
原告认为:作为借款人,被告理应在到期时偿还本息,拒不支付显属无理。原告在催讨无着的情况下有权通过诉讼实现自身权利。由于当时双方约定的月息高于司法解释规定标准,现单方予以调整,要求被告按司法解释允许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支付利息。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公证执行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
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
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1.民间公证借款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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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借款合同范本(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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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民间借款合同范本新编
9.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015
篇6:借款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市钢窗厂。住所地:××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厂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元。
二、赔偿损失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市钢窗厂
20××年11月18日
附: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2份
延展阅读:
借贷纠纷的N种解决方法
一、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人民调解的效力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人民调解一般适用于一些借贷金额不大,发生在朋友、亲戚、邻里之间的简单民间借贷,如果选择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可能会将矛盾激化,因此,人民调解比较适合解决这类纠纷。
三、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所谓公证债权文书,即是指经过公证程序公证的债权文书。从其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来看,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另一类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其需要符合的条件和具体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一)合同办理执行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要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1.借贷双方自愿的原则。所谓双方自愿,是指出借人、借款人之间的债权文书是在双方意识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制作的。一方以胁迫、欺诈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不能给予证明;
2.合同条款公平的原则。所谓条款公平,是指出借人(债权人)、借款人(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不能存在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3.使用借款不得违法的原则。这是指借款人借款的目的应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或生活的需要。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款合同不予公证;
4.债的成立必须真实的原则。这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借贷关系发生,那种伪造的、胁迫的、利用欺诈手段产生的债不予保护;
5.借贷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为24%。
(三)申办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
(具体以所在地公证处要求为准)
(1)贷款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公证的《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借款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借款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方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借款方用财产、权利进行抵押、质押的,应提交所有权证明及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用共有财产、权利设定抵押、质押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担保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担保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担保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是合伙组织的,还应提交合伙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3.担保方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担保能力证明;担保方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所有权证明及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用共有财产抵押、质押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注: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借款方、担保方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
三、仲裁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和诉讼是并列的两种打官司的'方式,如果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想将双方纠纷交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一旦选择仲裁,就排出了法院对双方纠纷的管辖权。
(一)仲裁在民间借贷争议解决中的优势
1.审理时限短。
相较于诉讼冗长的一审、二审程序,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且审理时限普遍较短。
2.送达方式灵活快捷。
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一般适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极少采用公告送达。
3.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请求仲裁的争议事项、选择仲裁适用的规则、开庭形式、简易或普通程序、仲裁员、仲裁地、适用法律等。同时,仲裁在审理过程中更加重视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在对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方面以及对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方面更加审慎,更加看重当事人在证据材料中体现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等。
4.不公开审理。
《仲裁法》中均规定了“保密条款”,即要求仲裁员、仲裁庭秘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论证专家、鉴定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均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的任何情况。
5.利息、违约金支持程度较高。
基于仲裁案件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往往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更倾向于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角度进行认定。比如对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支持程度往往比法院支持的程度要高。
6.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支持程度高。
目前比较专业的借款合同,均会约定由债务人在违约情况下承担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支付的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在诉讼中,该费用并不必然被法院支持,或仅部分被支持。但在仲裁案件中,该等费用被支持的程度较高。
(二)仲裁在民间借贷争议解决中的劣势
1.无法直接保全。
当事人需向仲裁机构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再由仲裁机构出具协助保全的书面函件,交予法院立案保全。而法院通常会对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重新进行一遍审核,在时间上存在拖延;同时,如果被申请人在外地并且其财产均在外地,那么申请人还可能需要到外地法院去立案保全,这就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多麻烦。
2.无法直接执行。
仲裁机构只具有裁判权,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因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仍然需要通过法院执行,如果被申请人在外地并且其财产均在外地,那么申请人还需要到外地法院去立案执行,这也会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3.调查的消极性。
由于仲裁的特殊性,实践中其很少依申请或主动进行调查取证,仲裁庭认定事实的依据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当事人自行收集和提供的证据材料,因此,在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仲裁对于调查的消极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客观真实的发现。
4.仲裁裁决存在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风险。
仲裁一裁终局的特点,大大缩短了债权确认的时间,受到债权人的青睐,但这不是绝对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制度安排已成为很多债务人恶意拖延、阻挠执行的一个常用手段。
5.略高的仲裁费用。
相比诉讼费而言,仲裁的费用会略高一些。
(三)当事人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也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 协议的效力。
3.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根据调解达成的协议,仲裁庭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四、督促程序和支付令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申请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4.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5.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6.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7.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8.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二)驳回债权人申请的情形
1.受理债权人申请人后审查发现申请不成立,包括:
(1)当事人不适格;
(2)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
(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
(4)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
(5)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者申请支付令同时又要求诉前保全。
2.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三)导致终结程序或支付令失效的几种情况
1.支付令申请受理后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或单独对担保人提起诉讼。
2.支付令发出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申请前,债权人撤回申请。
4.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提出的书面异议成立的,包括: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2)应当驳回申请情形的;
(3)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情形的;
(4)使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
注意:
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2.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 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五、诉讼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最终提起诉讼来解决,经过一审,不上诉的可申请执行,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后可申请执行;文书生效后也可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期间不中止执行,视审理情况(是否改判或撤销原判等),再执行回转或重新诉讼等。
六、诉讼调解和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双方争议的案件问题进行协商的解决办法。诉讼调解可以发生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各审级,一旦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原告撤回诉讼,也可以选择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的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生效。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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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借款纠纷的仲裁申请书
一、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人民调解的效力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人民调解一般适用于一些借贷金额不大,发生在朋友、亲戚、邻里之间的简单民间借贷,如果选择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可能会将矛盾激化,因此,人民调解比较适合解决这类纠纷。
三、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
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所谓公证债权文书,即是指经过公证程序公证的债权文书。
从其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来看,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另一类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其需要符合的条件和具体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一)合同办理执行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要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1.借贷双方自愿的原则。
所谓双方自愿,是指出借人、借款人之间的债权文书是在双方意识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制作的。
一方以胁迫、欺诈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不能给予证明;
2.合同条款公平的.原则。
所谓条款公平,是指出借人(债权人)、借款人(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不能存在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3.使用借款不得违法的原则。
这是指借款人借款的目的应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或生活的需要。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款合同不予公证;
4.债的成立必须真实的原则。
这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借贷关系发生,那种伪造的、胁迫的、利用欺诈手段产生的债不予保护;
5.借贷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
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为24%。
(三)申办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
(具体以所在地公证处要求为准)
(1)贷款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公证的《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
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借款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借款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方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借款方用财产、权利进行抵押、质押的,应提交所有权证明及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用共有财产、权利设定抵押、质押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担保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担保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担保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是合伙组织的,还应提交合伙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3.担保方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担保能力证明;担保方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所有权证明及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用共有财产抵押、质押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注: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借款方、担保方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
三、仲裁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和诉讼是并列的两种打官司的方式,如果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想将双方纠纷交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一旦选择仲裁,就排出了法院对双方纠纷的管辖权。
(一)仲裁在民间借贷争议解决中的优势
1.审理时限短。
相较于诉讼冗长的一审、二审程序,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且审理时限普遍较短。
2.送达方式灵活快捷。
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一般适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极少采用公告送达。
3.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请求仲裁的争议事项、选择仲裁适用的规则、开庭形式、简易或普通程序、仲裁员、仲裁地、适用法律等。
同时,仲裁在审理过程中更加重视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在对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方面以及对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方面更加审慎,更加看重当事人在证据材料中体现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等。
篇8: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XX银行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一:A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告二:B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贷款本金30,000,000元,截至xxx年5月12日的利息共计100,000元(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二对以上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5月12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见证据一),双方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六年。同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见证据二),双方约定被告二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但没有明确保证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于xxx年5月13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3000万元打入了被告一的账户。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还,但被告一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同时原告也致函被告二,请求其代被告一偿还借款,但被告二却拒绝偿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约定向被告一支付了借款,但借款到期后,被告一却未能清偿,被告二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二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希依法公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银行
法定代表人:
xxx年1月10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5份。
篇9: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黄xx,女,xxx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xx镇xx居委会xx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被告:樊xx(又名:樊xx),男,xxx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xx市xx区xx西xx巷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余款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肆元整,合计人民币812304元;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上款项从 xxx年7月21日至xxx年6月30日(暂计至起诉时止)的利息,合计人民币53835元。
以上1、2项共计:866139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x年5月18日,被告樊xx(又名:樊xx)因欠缺资金,以宅基地使用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捌拾陆万元整(¥860000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还款期限为xxx年7月21日至xxx年7月20日,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借款后,被告于xxx年12月9日归还了伍万元整(¥50000元),余下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肆元至今未还,经原告多次追收无果。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受我国有关法律的保护,现被告的'行为已违反双方协议的约定,按《合同法》第20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的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53835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现行利率水平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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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
在实务中,民间借贷纠纷普遍且相当严重,纠纷产生的原因大体有如下几种:
1.诚信缺失: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诚信缺失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一是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二是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三是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四是到期不还故意拖欠。
2.还款能力丧失: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3. 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4.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5.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篇10: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年××月××日止,原告尚有本息 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篇11:借款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
答辩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答辩人就起诉状,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不持异议:
……
二、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持有异议:
(一)关于案情部分的异议;……
(二)关于诉讼请求之一的异议:
1、对请求理由的异议:……
2、对提供的证据的异议:……
3、对请求依据的异议:……
(三)关于诉讼请求之二的异议:
……
(四)关于诉讼请求之三的异议:
……
答辩人的其他答辩意见:(非直接针对起诉状的答辩部分)
……
答辩人的请求:(包括反诉等,反诉请求格式与诉讼请求书写格式相同)
……
此致
人民法院
年__月__日(签名或盖章)
篇12: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王××,男,1970年9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玉环县村。联系电话:×××
被告玉环县××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珠港镇坎门东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经理。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3000元(利息暂算至2月12日止)。
事 实 与 理 由
11月12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11月底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6月底还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调判。
证 据 和 证 据 来 源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一份。
此致
玉环县人民法院
篇13: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月__日,____人,职业: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月__日,____人,职业: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借款40万元并支付利息;
2.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______向原告借款40万元,用于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被告______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使用期限半年。________年__月__日,原告与被告三方订立抵押还款合同一份,约定该款月利率为16‰,并以第二被告的财产作抵押,同时约定如到期不能偿还,被告向原告支付三万元违约金。现被告到期不能还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法诉至贵院,请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8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_归还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及约定的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算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每天利息__________元)。
2、要求被告_______________承担本次诉讼所有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_______________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由_______________银行存到_______________账户中,被告_______________亲书借条一份交予原告(约定月息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_______________提出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借款及利息至今拒不归还,原告_______________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
1、原告身份证复印一份;
2、被告_______________亲书G一份借条复印件一份(原件庭审时呈上);
3、汇款单复印件一份(原件庭审时呈上)。
篇15: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_________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____________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___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6:民间借款合同
今借到 人民币 元(¥ ),借款期限为 个月。
借款人: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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