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党支部书记学习准则条例心得,本文共17篇,供大家参考。

篇1:有关党支部书记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深入细致领悟新《准则》、新《条例》
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此次重修后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廉洁要求,覆盖对象更加全面。而《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全面学习贯彻新《准则》、新《条例》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涵和要求,为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加大对新《准则》、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一是上下联动,中心组带头学。将《条例》和《准则》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通知,要求党委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订购《准则》和《条例》读本,确保基层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三是在确保原原本本通读学习《准则》和《条例》全部内容外还通过新旧法规对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形式开展讨论交流,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把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严格执行遵循新《准则》、新《条例》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生命在于遵循。要教育引领广大干部争做《准则》和《条例》先行者、遵循者和执行者,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在政治纪律上,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在廉洁纪律上,着力解决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坠落等问题;在组织纪律上,着力解决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上,着力解决违反“四风”问题。紧扣六大纪律,突出四个着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当好执行者、维护者和引领者。一是当好“六大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去执行,去落实,去遵从,绝不能摇摆不定、模棱两可、可左可右,更不能存在侥幸、回避、触碰的心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铸实道德高线,分清交友界线,死守纪律底线。二是当好“八个规范”的坚定自律者。“八个规范”是《准则》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层面提出一个道德规范,必须通过学习宣传、典型引领、以案说法等形式,瞄准《行为准则》道德高线,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人民的人。三是当好《准则》和《条例》坚定引领者。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走过66年的风雨历程,有着8600多万党员干部,占据全国人口总数的7%在遵纪守法引领风尚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引领全体社会公民遵从法律法规,注重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营造出富强民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良好社会环境。《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慎小、慎微、慎独的处世的态度,以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戒自己,对党纪党规常怀敬畏之心,举头三尺有准则,举头三尺有条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篇2:有关党支部书记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通过学习,有以下深刻体会。
其一、新《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转变。
其二、新《准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新《准则》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新《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要对照新《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篇3:有关党支部书记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近期,按照xx党组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处全体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与处室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在全支部党员之间开展了有关《准则》和《条例》学习的大讨论,将《准则》和《条例》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教育活动的渗透力。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权力与服务的关系、地位与责任的关系、公仆与人民的关系和“为官”与做人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弃贪欲之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在全处上下营造了崇廉、尚廉、倡廉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全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入思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
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准则》和《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内容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这六大纪律,将党的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
二、《准则》和《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
《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确立“行为高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主要特点是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主要特点是将党章相关内容具体化,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对于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这两部法规,在思想上就是要解决麻木不仁、无所畏惧的认识,提高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动上要抵制“私”“腐”“奢”的恶劣风气,提倡“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三、科学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
《准则》和《条例》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其实质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处党支部书记,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要管住自己,用好权力,干净干事。二是要严格管理,管好处室同志。三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总之,要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带动全处牢固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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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准则》和《条例》特色鲜明:既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辩证统一,又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还体现了内因(内在自律)与外因(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虽在结构上只有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在内容上只有两个部分,即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体现了“全面”二字,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而且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自律再也不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专利”,而是全体党员的普遍要求。内容删减尺度大,全文虽只有寥寥数语,却字字珠玑,句句精炼,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崇德向善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的灯塔航标,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追求的道德高线、精神高地,重在立品立德立志,其信仰底色更鲜明、道德色彩更浓厚、引导意味更强烈,秉承了中华民族“德法相依、德治礼序”等“以德治理”的优良传统和执政理念,重视以德治党,目的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高尚的思想道德追求,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篇11章133条,特别是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定了禁区雷区,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问题整合为六类,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党纪戒尺,纪律底线、行为底线,从严设定高压线、警戒线。坚持法纪分开,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规定的重复规定,代之以党员党组织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国法的相互分开又有效连接,目的'是不把党员混同于普通的公民,做到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动辄则究,抓早抓小,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常态”,就是为了体现纪在法前,保护党员干部。新条例强调外在约束,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并重,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立规立威立行。
二者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既发扬了我党重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求高线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治标治本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旨在通过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从而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和新常态。
篇5: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于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删繁就简、突出重点,坚持正面倡导,将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具有很高的法规制定水准和实践针对性。古语云: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
通过认真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使我对党员干部怎样用好权,如何面对诱惑保持优良心态以及增强自我约束与监督能力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穿和体现到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中去。
一、坚定信念,牢固树立宗旨认识。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认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遵纪守法,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接受监督,发扬优良传统作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我们应当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篇6: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只有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才能保证我党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要保持廉洁自律,在具体工作中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这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党有决心有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地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 以案为鉴警钟常鸣, 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 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地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我们党支部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课堂,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三、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 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而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也是我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人,利国, 利己,利家,利社会!
篇7:教师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1月27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公司中层及以上非党员领导同志在活动室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容易滋生廉洁风险的时间段,让大家充分意识到《准则》和《条例》的意义,以及国家从严治党的力度。党支部书记和大家逐条对内容进行了剖析,会后要求参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内容,在下次的座谈交流会上要谈出自己的想法,以及怎样防范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类似事件。
2月19日党支部在活动室举行了有关《条例》和《准则》的座谈会,党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悉数到场,支部书记率先发言。“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及现状,党员同志坚定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为“十三五”工作的开展从思想道德上予以洗礼”。会议进程中党员及领导干部都积极踊跃发言、交流。
经过谈论大家着重提到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是行动根本,我们必须要做好这六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参会的党员同志和部门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及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找出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和制定管控方案,切实有效的做到廉洁自律,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管理、思想道德等多方面进行梳理,让大家从工作中自我约束,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道德高线举起来,纪律底线不失守。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碰硬、严以律己、秉公执纪,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篇8:组织党员学习条例准则心得
按照德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一、初步了解是什么?
首先,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应该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其次,依据什么修订。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第三,修订后的一些要求。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尤其,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应该说,导语部分是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全面的要求,“八条规范”是对导语和“四个必须”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具体补充。《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这是一个关键点,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
修订《准则》和《条例》,也能看出是在特定时期的党员教育管理廉洁自律方面的一种强化,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二、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准则》和《条例》充分发挥了对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就组织部门而言,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所以,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要进一步凝心聚力抓基层 、全力以赴打基础,使每个党员都始终成为一面旗帜、每个党组织都始终成为一个战斗堡垒。
1、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选派党员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加大在合作社、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坚持党员发展“新四制”、“4321”制度,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三年或五年规划,固化党员“统一活动日”,落实“三会一课”,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江苏先锋网和xx先锋微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为每一名党员建立基本信息表,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主责主业意识。
2、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一是突出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一把手”上党课、党员 “微党课”。突出镇区、部门主体责任,利用七一、冬训、专题学习等,将农村、机关、社区等各类普通党员开展轮训。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其列入党校、干部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整合用好xx档案馆、xx纪念馆、xx等红色教育资源。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抓好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入开展“党员选树学”“党员故事会”“身边的榜样”等活动,为党员更多地创设可学、可感的情境,吸引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
3、加强党员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这是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要开展“党员目标承诺”、“为民办实事”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真得实惠。二是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从严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查摆整改,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
篇9:有关党员准则条例心得
“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具体化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
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有纪严于法,才能保证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敢触犯严格的党规党纪,进而不会触犯法律,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也就荡然无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有纪必依,违纪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作为纪检委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加强学习,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做好本职工作,对学校工作起到监督责任,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作为人民教师,廉洁从教的根本在于保持廉洁自律,而要做到这一点,爱岗敬业是最为重要的精神支撑。爱岗敬业精神是师德的核心内容。爱岗敬业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做好教育工作和履行其他教师道德规范的思想前提,教师只有具备了爱岗敬业精神,才能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祖国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爱岗敬业既是教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所有教师实现自我价值、获得个人满足,完成人格升华、实现个人利益的有效社会途径。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把爱岗敬业作为加强师德修养的一个重要主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时代需要,真正做到廉洁从教,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篇10: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我们奉为工作的“锦囊”,深入领会,融会贯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具体体会有四点:
第一,要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中共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后,第一时间从报纸上剪下来作了剪报,并通读了全文。与原《准则》和《条例》相比,深感大不相同,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并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重修后,界限更加分明,表述更加准确,内容更加具体,更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准则》重在立德,是党员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虽然只有281个字,但易学易懂易掌握;不仅将适用对象扩大的全体党员,而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的要求,更加注重家教家风,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了规范。《条例》重在立规,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触碰的“底线”。6大类纪律不仅类别明晰,而且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一大亮点,还开列了“负面清单”,哪些事可做可不做一目了然,真正体现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只有坚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才能让“高线”和“底线”成为修身律已、干事创业的“防线”。
第二,要全面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学习是行动的先导。为了使全镇党员干部知晓并掌握《准则》和《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全面铺开学习,重点抓了四个层面:一是纪检人员反复学。近期,纪检干部坚持自学和讨论相结合,反复进行学习,在逐条学习原文的基础上,对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上刊登的相关评论、解读文章进行学习讨论,重点针对修改条文开展讨论,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吃透《准则》和《条例》精神,真正刻印到脑子里,以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外兼修,淬炼出共产党人的独特精气神。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学习,采取轮流领学、集中讨论等方式,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各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执行纪律,并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机关人员集体学。利用四次周一例会时间,从“改、增、删“到《准则》和《条例》全文,原原本本进行传达学习。并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准则》和《条例》列入学习内容,采用学议结合的形式,加深理解,确保新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四是“村两委”成员分片学。村级这一块最难达到学习全覆盖。对此,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外出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力求做到真学、真懂。以管区为单位,组织村”两委“成员分四大片区集中开展学习,并印发学习笔记本、学习手册、十条禁令等,确保学习效果。结合学习《准则》和《条例》,聘请区检察院臧建立科长,对村三职和全体机关干部近200人,作了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机关干部100人,到金桥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要从我做起,争做遵纪典范。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我们决有仅仅停留在学习层面,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日常言行中,让每一名党员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今社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警钟长鸣,对党的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纪律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在工作中,重点做到“三想五畏”,“三想”,即要想一想组织的栽培、自身的努力和家人的期盼;“五畏”,即畏惧纪律的威严、良心的发现、道德的拷问、人民的监督和自由的丧失。特别是镇纪检人员作为管党员的党员,争做守纪的模范,护纪的先锋,清楚知道应该做什么、追求什么,禁止做什么、摒弃什么,做到心中不数,真正把树“高线”、守“底线”化作自觉的行动。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才能真正在每名党员心中,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第四,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规矩靠遵从、纪律靠执行。《准则》和《条例》的生命力更在于执行。作为最基层纪检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关键是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执纪理念。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真正把握好党纪党规的尺度,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各个环节都体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二是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三是转变问责方式。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以前,往往把触犯法律作为问责底线,忽视了纪律的底线,界限上失之于宽,以后,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界定的上限和下限作为尺度和标准进行衡量,坚持铁面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使之动辄则咎,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的能力,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篇11: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活保障。仔细理解《准则》和《条例》,可总结出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修身、为民、律己,联系工作实际,我将围绕这三点内容简述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修身
习总书记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篇1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篇13:学习《条例》《准则》讲话稿
学习《条例》《准则》讲话稿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名称改了。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二、内容精简了。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原来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篇14: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汇报
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汇报
根据《xx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字xx号)文件精神,xx区农水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作好学习计划,并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前发展。现结合该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并贯彻落实:
一、领导重视、落实精神
接到通知后,局领导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并在《准则》和《条例》学习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汪家琪同志对《准则》和《条例》精神进行了重要阐述,诠释了《准则》和《条例》精神所在,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不断地领会作为共产党员对自身思想和工作纪律厉害关系的精神要领,不断地净化思想,努力增强业务水平,提高办事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
在开展学习的过程中,我局按照专题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贯彻落实,把《准则》读本和《条例》读本发放到全局党员干部手中,要求在每周专题学习会上进行学习和交流,看看那些行为我们是否达标,是否按照《准则》和《条例》来要求自己,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条例,并对一系列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自检。在自学上,要加深和回顾《准则》和《条例》中的重要细节,要带着思考问题去诠释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思想和纪律问题,思考我们是否能吃透精神,是否坚持在原则上不犯错误,在思想上不走腐化道路,在工作上不偏离重心,实实在在地把《准则》和《条例》铭记心中,让深受其害的腐化思想远离党的组织,净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我区的建设和农业水利事业的发展不断奋斗。
三、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
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基础上,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各项规定落实到实处、执行到位。
我局作为农业部门,我们要切实抓好民生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想人民之想,急人民之所急。若要抓好民生问题,要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贯通于我们的工作之中,因为我们的工作思想和办事能力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比如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粗暴、言语不文明,会导致事态变化升温恶化,最后使党群关系矛盾日益化。又比如在水利项目监管和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上,如果我们党员干部不作为,那么会导致思想滑坡、办事不力,监管不到位,资金落不到实处,这样就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因此,我们要读懂《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厉害关系,同时,我们要结合《党章》,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融合《准则》和《条例》来净化思想,以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标准,带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到工作当中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实实在在搞好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做到在工作和思想上不离不偏,把《准则》和《条例》真正落实到实处,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
总之,该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认真解读每一条细则,从根本上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以致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幸福xx和农业水利事业努力奋斗。
篇15: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有感
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有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 《条例》对广大党员提出了新的学习和自律要求。 使我们清楚地知道应如何树立党章意识和遵守党的纪律戒尺,如何在实践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中“六大纪律”对党员提出了什么样的高标准,党员干部应坚守的底线是什么,如果违反了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等,从而加强自律,切实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为官者无论任何职,均上受组织委托,下承老百姓期盼,担负着促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本应尽职守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但时下一些官员作风懒散、纪律涣散,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不敢于担当,遇着问题绕道走;或不遵守规章制度乱办事,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凡此种种,都是“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为官不为”是一种“渎职”行为,是“四风”在党员干部中的具体表现。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把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并纳入党员干部人员日常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管理,就是针对“懒政、慢政”的一剂良药,就是刺向“为官不为”者的一把利剑。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最新提出“不准妄议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各项重大经营决策部署,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那么“禁止党员妄议党委决策有违党内民主吗?”,我们如何理解?又如何认识呢?
针对《条例》第46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新规定,
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理解。首先,妄议是指无中生有之议、歪曲事实之议、僭越规矩之议,它的前提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等方式”,后果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非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次,以妄议取代批评意见,是破坏性的、不负责任的;其三、以妄议偷换言论自由概念,是无视组织,任意发泄个人情绪的`表现;其四、以妄议冒充党内民主,是违背党章,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泛滥的表现;其五,妄议破坏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导致人心涣散、派系严重,严重的还将消弱党的权威和领导地位,形成肠梗阻,影响党的执政能力。
通过学习讨论,就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明纪律;就能划清红线,弄清底线,严于律己,教育基层党员群众。
通过《准则》《条例》的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从严治党的目标,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也强化了基层党支部书记也是第一责任人的思维意识,强化一岗双责、守土有责的责任。
我们要借纪律教育年这个契机,利用好“三会一课”这个平台,以学习《准则》《条例》为抓手、为突破口,以中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在全机关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党章》通透、《条例》通学、《准则》会背。
《准则》《条例》是一把制度的利剑,也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它即能化解消极因素,斩断腐败黑手,促进党风政风风清气正;又能调动积极因素,保护党员干部,倡导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忠诚担当。
篇16: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篇17: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党章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
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
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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