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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的食物心得体会

时间:2025-09-22 08:11:42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读故乡的食物心得体会,本文共14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读故乡的食物心得体会

①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篇2:读故乡的食物心得体会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作文Www.ZuoWEn8.Com/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读故乡的食物心得体会

篇3:寒假读《故乡》心得体会

寒假读《故乡》心得体会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篇鲁迅写的文章,这学期学了好几篇他的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故乡”了。在我们的眼中,“故乡”是个美好的地方。有许多人离开了故乡就都十分留念,盼望着有一天回到故乡与亲友重逢。然而在这篇文章中,“故乡”并没有鲁迅想像中的那样美好,而是一切都变了,变的陌生。

文中讲了有一天,鲁讯冒着严寒,来到了已离开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可惜,故乡已经变了个样了,原来生机勃勃的故乡,已变的'死气沉沉,在苍黄的天空下,显得更加凄凉。回到家里,他和母亲见了许多客人,原来鲁迅认识的人也变了。当年称为“豆腐西施”的杨二嫂已变成老太婆的样了。凸颚骨,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鲁迅忧伤的是他的好朋友,闰土。在小的时候,鲁迅和闰土就像自家人一样,鲁迅没有因为自己有钱就不跟闰土玩,而闰土没有因为自己没钱就怕鲁迅。他们俩就像亲兄弟一样玩得开心,直到分别时还都大哭了一场。但是,现在鲁迅和闰土,不知因什么原因,双方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闰土居然恭敬地叫鲁迅一声:“老爷。”而鲁迅也不知说什么才好。是啊,因为岁月的流逝,鲁迅和闰土已经成年了,他们已经失去了童真。

看了介绍可以看到,回忆中的故乡并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世界,而是一个想象中的世界,鲁迅和闰土都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在回忆中的故乡是美的,但却是消失了的,在现实世界中的故乡是痛苦的,缺乏生命力的,当鲁迅重新回到了离别了20多年的故乡时,回忆中的故乡已一去不复返了。在这时鲁迅看到的是一个由成年人的思想而构成的世界,鲁迅为回忆中的故乡的离去而叹息。

鲁迅还写过很多著名的文章,如《朝花夕拾》,《狂人日记》,《彷徨》,《阿Q正转》等,都是鲁迅的代表作,希望大家有空去看一下。

篇4:读《故乡》有感心得体会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篇5:读《故乡》有感心得体会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经典的 《故乡》心得体会 (三)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那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篇6:故乡的食物的读书笔记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文学家原来也写吃的东西哇?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这样,不错过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然后找了许多书,最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葵就是现在的东建菜!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人,不独文化。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从很多地方都可见,他在活中食物比别人尝得多,在写作中主题比别人新鲜;也敢于批判,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谈吐出来。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篇7:故乡的食物的读书笔记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篇8: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篇9: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篇10: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范文二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篇11: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篇12: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身还在,心已远。《故乡的食物》带着一颗流浪的心,回到清清小河边,母亲的一声声呼唤,姥姥苍老的手熬煮的汤粥,张开嘴,细细品,慢慢尝。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刘洪静

篇13:故乡的食物阅读及答案

汪曾祺

①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1.第④段中写了关于张仲陶的一段轶事, 有什么作用?(4分)

2.请简要概括本文围绕炒米写了哪些内容。(6分)

3.请简要分析第⑤段的语言特点。(4分)

4.作者最后说“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怎样理解这句话?(6分)

参考答案:

1.(4分)①表明炒米坛子家家有;②表现炒米在家乡的普遍性;③增强文章的趣味性;④真实地表现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每点1分)

2.(6分)①吃炒米的风俗;②炒米的做法;③装炒米的用具;④炒米的吃法;⑤炒米的用途。(每点1分,答满5点给6分。)

3.(4分)①多用短句,简单、平易,如叙家常;②多用民间鲜活的口语,少用修辞,多是聊天谈话的语气;③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答出2点即可)

4.(6分)①表现“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②这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作者不写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说是“浪漫主义的夜晚”体现了作者幽默的笔触;③作者能以淡定从容的心态回顾这段经历,表现了他的达观与超脱。(每点2分)

篇14:故乡的食物读后感800字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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