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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有感作文400字

时间:2025-10-07 07:56:06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有感作文400字,本文共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读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作者爷爷告诉作者的那句话“你长大了,爷爷却老了”。触动了我的心弦。

在作者儿时的记忆中,爷爷是年轻强壮,聪明睿智的,作者随着年龄的增,就自以为自己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便有点疏远,瞧不起自己的爷爷,直到作者长大后才发现自己“爷爷不老”的童话开始破灭,一种悲哀和歉意涌上了作者的心头,才明白自己是爷爷生命的延续。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由的沉思,我们是否也像本文的作者一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是不是和作者一样已经开始疏远自己的父母呢?如果有,请大家回头,看一看自己的父母,我们在慢慢的长大,而父母的头发是否已经变黄、变白,眼角和额头上的皱纹是否增多,挺直的脊梁是否已经开始渐渐的变驼,如果有,请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以免“子欲养而亲不再”造成终身的遗憾。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作者爷爷说的话,也不会忘记世上最真挚,最无私的就是长辈对儿孙那种深情的爱。

我抬头望了望自己的'父母,我的眼眶顿时湿润起来……

五年级:陈悦琳

收破烂的老爷爷_300字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夏天,我正在写作业,忽然远处传来了收破烂的眩喝声,我忙把那个收破烂的老爷爷叫了上来,我定神打量了他一下,只见他的皮肤在太阳的暴晒下变的黝黑,头发变白了,邹纹像蜘蛛网一样布满了整个额头,还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背心。我指了指那堆像小山一样硬纸板,让他把拿走,并问他能卖多少钱,他二话不说,走向那堆硬纸板,拿出了秤杆,开始了计算,过了十五分钟左右终于算好了,我见他的年纪那么大了,不在家里休养,还来收破烂,所以,就少收了他的几块钱。

等他走后,我又开始了写我的作文之旅,没过多久,门铃响了,我想:妈妈总算回来了。我急忙打开门,没想到又是那个收破烂的老爷爷,我想:钱都少收了,他还来干什么呢!不会是另有所图吧!当他走进来时,我紧惕地望着他,这时,他发话了:“小朋友,这是你家的吗?我一看,呆住了,这是妈妈的手表呀!这几天她一直唠唠叨叨说手表不见了,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不小心掉到废品堆里了呀!老爷爷把手表还给我就走了。啊!想不到一个普通的收破烂的老爷爷也有一颗那么高尚的心。

五年级:张佳

爷爷我懂得您的心意_400字

爷爷,我懂,我懂得您的心意。

小时候,您把我的学习和健康看作是最重要的。还没上幼儿园,您就教我把名字写好。每次我无聊的时候,您就会给我找乐子,教我唱一首首有趣而又动听的儿歌和童谣。我时常看到那些歌词浮现在我的眼前,永远也抹不掉。那天深夜,我突然发高烧,妈妈被突如其来的情况弄得措手不及。还是您用毛巾搁在我的额头上,我便顿时觉得舒服了很多。隔天,您带着我去给医生看病,花了好多钱,可回来的时候,您还亲切地抚摸着我的额头,温柔地问道:“还疼吗?”我望着您眼旁的黑眼圈,轻轻地说:“不会了。”

每当我从学校带回来一张又一张的奖状,您的眼里便充满着欢喜,还给了我五元的奖学金,并激励我:“继续努力,超过别人!”

可是,我犯了错误时,您毅然批评我,用棍子抽我,但是我知道,打在我的身上,痛在您的心里。

您的生活很简朴,只要三餐吃饱了就行,也不再奢求什么,而省下来的钱,丢给了我买学习用具。而且,只要我学习上需要些什么,您都会丝毫不犹豫地满足我。每当您生病的时候,也不去看病,总是摇摇头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看着您日夜憔悴的眼神,心疼不已。在我的软磨硬泡下,才把您说服了。

爷爷,我懂,我懂您的艰辛,懂您的痛苦,我懂得您的心意!

五年级:何滢滢

篇2: 《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的读书笔记

《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的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作者爷爷告诉作者的那句话“你长大了,爷爷却老了”。触动了我的心弦。

在作者儿时的`记忆中,爷爷是年轻强壮,聪明睿智的,作者随着年龄的增,就自以为自己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便有点疏远,瞧不起自己的爷爷,直到作者长大后才发现自己“爷爷不老”的童话开始破灭,一种悲哀和歉意涌上了作者的心头,才明白自己是爷爷生命的延续。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由的沉思,我们是否也像本文的作者一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是不是和作者一样已经开始疏远自己的父母呢?如果有,请大家回头,看一看自己的父母,我们在慢慢的长大,而父母的头发是否已经变黄、变白,眼角和额头上的皱纹是否增多,挺直的脊梁是否已经开始渐渐的变驼,如果有,请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以免“子欲养而亲不再”造成终身的遗憾。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作者爷爷说的话,也不会忘记世上最真挚,最无私的就是长辈对儿孙那种深情的爱。

我抬头望了望自己的父母,我的眼眶顿时湿润起来……

篇3:《我心目中的“不老的爷爷”》读后感

。触动了我的心弦。

在作者儿时的记忆中,爷爷是年轻强壮,聪明睿智的,作者随着年龄的增,就自以为自己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便有点疏远,瞧不起自己的爷爷,直到作者长大后才发现自己“爷爷不老”的童话开始破灭,一种悲哀和歉意涌上了作者的心头,才明白自己是爷爷生命的延续。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由的沉思,我们是否也像本文的作者一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是不是和作者一样已经开始疏远自己的父母呢?如果有,请大家回头,看一看自己的父母,我们在慢慢的长大,而父母的头发是否已经变黄、变白,眼角和额头上的皱纹是否增多,挺直的脊梁是否已经开始渐渐的变驼,如果有,请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以免“子欲养而亲不再”造成终身的遗憾,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作者爷爷说的话,也不会忘记世上最真挚,最无私的就是长辈对儿孙那种深情的爱。

我抬头望了望自己的父母,我的眼眶顿时湿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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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我要读书》有感作文400字

读《我要读书》有感作文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5: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我要做好孩子》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少儿小说,反映了主人公金铃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班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这本书反映出了六年级毕业班紧张学习与无限乐趣。主人公金铃是个热爱生活、充满爱心、心地善良,能够清楚分辨出邪恶的一个可爱小姑娘。她虽然在学习和生活中有一些小懒惰,不是很勤奋,但是她的作文却写得十分棒。她经常在写作文时文思如泉,笔走如飞,令老师们常常击掌称赞。她的作文在比赛中屡次获奖,但却从不骄傲。所以她一不小心成了”获奖专业户”。

她从不自私,只要有什么新奇、可爱的小东西就会与他人一起分享,事事总想着别人。她的这一优点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金铃是一个特别重情感的小女孩。当我读到“你的桑树那么大,有几百片几千片叶子呢,摘父10片不行吗?可我的蚕都快要饿死了,它们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真的、它们快要饿死了、”时,我感受到了金铃身上特别强烈的爱心和善良的本色,而当我读到“金铃受到鼓励,原本乐观的天性就显露出来了,眉眼鼻子开始变得活跃,脸上笑眯眯的,嘴巴行润润的,话说得又快又逗”时,我感受到金铃可爱活泼、乐观顽皮的小性格。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的是――我明白了小孩子也需要一个做自己事情的空间,不要总守着大人的约束,这样也可以使我们的思维更加活跃,更加清醒。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望大家也去看一看!

篇6: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写的。 我一翻开书本,才读了几行,渐渐地我就喜欢了这本书。大概读了几个小时,我就把整本书给读完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黄蓓佳写的很具体,很真实,很明确,很仔细,很细致,很认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金铃、金铃的妈妈(赵卉紫)、金铃的爸爸(金一鸣)。 具体介绍了金铃,说金铃很粗心,很马虎,更重要的是,她有50公斤的身体,保准的重量级选手。 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也介绍了金铃的爸爸(金一鸣),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这道门槛上跨越,因此挺忙,不怎么管家里的事。也介绍了金铃的妈妈(赵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听成“卉子”,觉得像日本名字。我觉得书本里的金铃跟我一样:粗心、马虎......我希望我和书中的金铃一起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找到一个好工作,找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丈夫!我也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持到底,遇到困难,勇于站出来“挑战”。

只有知道自己的短处才能补,要补就要向别人学习,从别人的优点中

找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用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我建议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哦!

篇7: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家长、老师都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看完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现在老师、家长总是给我们施加压力,报这样那样的辅导班,还说是让我们全面发展,可他们知不知道,那样会把身体搞垮的,紧张的学习中也应该有适当的休息,否则将会适得其反。电视上也说:孩子们在玩耍时学到的知识要比书本中学到的东西多得多。还有,一个人如果不喜欢学语文为什么非要他学呢,可以让他学一些感兴趣的科目,那样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童年是短暂的,如果这时候不玩,等长大以后,记忆里就会一片空白。我的童年我做主,为什么非要让大人剥夺去用来学习呢?

金铃因为成绩不好而经常受到老师、家长的批评,我觉得分数不是衡量一个学生的标准,能力才是最主要的,一味地追求分数只会迷失学习目标、降低学习兴趣。

篇8: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作者黄蓓佳。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大方的小胖女孩金玲的成长过程。这位十二岁六年级的小学生金玲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全本书的故事,深深吸引我们的是她那快乐的性格与超常负荷之间的矛盾冲突,能够强烈地引起我们这些小读者的共鸣。通过金玲的故事,作者淋漓尽致地描述了金玲所不能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金玲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无暇顾及自己的爱好、兴趣、娱乐、游戏,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公园,没有博物馆,没有少年宫。她那快乐的性格,不甘寂寞,常常童心大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逗逗小吃摊里的小黄猫,有空的时候画几张贺年卡,想办法看一会电视,但这些乐趣太少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就像金玲姐姐一样,每天重复着家――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在老师布置作业多、考试多时候感觉非常累、很单调、很枯燥,在课余的时候,可以和同学们做游戏,感觉很开心、很愉快。生活中的我就是这样的。因为我知道生活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的,每个人都是在磨练中得到了成长和进步。我也想做个好孩子!

最后我希望家长们多给我们留一些放松的时间,多给我们留一些自己空间,不要把我们的快乐剥夺了,让我们在快乐中度过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

篇9: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了许多,它主要描写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的名字叫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非常机灵、善良和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而做出的种种努力,同时也描写出了学生心中那份自然的天真和纯洁与家长和老师做出的许多“抗争”。在金铃的身上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高贵的品质,她虽然成绩一般,知识面却很广,品质也非常优秀,她的真正和善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她关心同学、爱护小动物、处事大方等等。

我要说的就是一件她爱护小动物的事。那天,张灵灵同学把她的蚕宝宝随便的扔掉了,金铃便悄悄的把蚕宝宝装进自己准备的盒子里,盒子里放满了桑叶,其实班里最近这样的现象很多,因为最近学校门口有人专门卖这些蚕宝宝给同学们,每次金铃都会悄悄地把大家养了又扔的蚕宝宝收起来放到自己准备的盒子里,因为金铃不忍心看着这些蚕宝宝就这样被大家扔了,“这毕竟是一只大自然赋予生命的小动物呀!”金铃自言自语的说着。看到这里时我能够深刻的感受到了金铃的善良可爱。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做个成绩优秀的孩子同时也应该像金铃一样做个善良,爱护大自然,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

篇10: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有《永远的超级四班》、《根鸟》、《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要做好孩子》。

为什么我最喜欢这本书呢?原来,这本书情节特别生动,真情实感,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当我看到“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时,我特别感动。金铃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失去了爷爷的女孩幸幸。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决定把幸幸带回自己的家。妈妈开始不答应,说,除非金铃考个90分以上。金铃为了能留住幸幸,认真学习,真的考了90分以上,而且还考了97分。妈妈觉得幸幸也挺可怜的,就答应了金铃的请求。回到家,金铃给幸幸又是洗澡,又是洗脸,忙得不亦乐乎,妈妈看见金铃长大了,也打心底里高兴。后来,她们还去商场给幸幸买了一个洋娃娃。可后来,幸幸的妈妈忽然出现,带走了幸幸……

我很喜欢金铃,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是她让我明白了:遇到可怜的人,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这样,他们快乐了,我们自己也快乐了。

篇11: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400字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篇12:读《我是白痴》有感作文400字

读《我是白痴》有感作文400字

星期天的时候,我闲来无事,我就随手拿了一本书阅读起来。这本书的题目是《我是白痴》。大家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怎么会有人说自己是白痴呢?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和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这个题目深深地吸引了我。那么,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白痴呢?我带着好奇心看完了这本书。

故事中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彭铁男。其实,他是一个乐观,乐于助人,为人很憨厚,而且对待工作是那么的'一丝不苟的人。当然,在他的身上还是有许多其他的闪光点的,远远不止这些。他每天都是快快乐乐地生活着,当别人叫他“白痴”的时候,他总是一笑而过,并不会在意。而当他的好朋友“坡脚”在体育课上跑步跑得慢的时候,他会陪他一起跑,鼓励他 。当老师给他补课时,虽然他听不懂,但他还是很努力地学习,很认真地听讲。当老师给他布置任务的时候,他总是很认真地去完成。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优点。

但他也有懦弱的地方,当他受别人欺负的时候,受别人捉弄时,他从来都不反抗。但我觉得他应该学会反驳,因为只有这样,被人才不会经常欺负他,他应该试着让自己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更强大,不要老是受人欺负。同时,也希望他能够依然保持那一份纯真,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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