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血字分析读后感(共17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血字分析读后感
王杰
“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篇2:血字分析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听过很多回了,很多他的侦探小说已经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等,也有不少同学是福尔摩斯的粉丝,向我推荐过关于他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寒假闲着没事,想找点科普类的图书开阔一下知识面来着,就用图书馆的应用打算下载几本书看,浏览的时候看到了《血字分析》,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关于血液的科普类书籍,引起了我的兴趣,结果下载了阅读以后才发现原来是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
既然下了就看下去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第一次自己接触福尔摩斯,也正是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书中对福尔摩斯特点的描写让我很惊讶,看人一眼就可以有理有据说出他的来历职业等等,精通化学解剖学但是对人文却一点都不懂。不知道应该用偏科还是学霸,用正常还是不正常来评价他。
在华生的描述中我走进到这个凶杀案里,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分析》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分析》,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血字分析》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优秀的作品总是让人越看越想看,总不希望结束,读完《血字分析》以后我也喜欢上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心中总会有一种崇拜的感觉。虽然我也看过不少侦探小说,比如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恶意》等,虽然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同样精彩,但是并没有塑造一个福尔摩斯这样的名侦探,我对福尔摩斯路转粉,让我更想去阅读其他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小说。也更理解了福尔摩斯在其他作品里死了,在无数的粉丝坚持下,柯南道尔又让他在其他作品里复活了,现在能稍微了解到一点这些福尔摩斯真爱粉的心情了。
篇3:血字分析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之《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七(1) 奚佳琪
说实话,这本书是我看了《名侦探柯南》以后才想看的。我曾看过这本书的简介,觉得很平常,后来看了《名侦探柯南》,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就很好奇,柯南已经很聪明了,为什么还这么崇拜福尔摩斯呢?难道福尔摩斯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怀着疑问,我看完了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
故事讲述的一个人为了复仇而精心策划了一切,但终被福尔摩斯侦破。这是“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别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离奇的事件,而且没有任何头绪时,却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这些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的线索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它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这不得不让我佩服――他的知识、观察力、推理能力等。
接下来,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我感觉到我成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最后的结尾也让我觉得意味深长。“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明明是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到头来,却说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侦破的,还说他们俩是福尔摩斯的老师。我不免为福尔摩斯抱不平。但他却早已料到,而且并不放在心上。这就让我想到了这周学的白居易和刘禹锡的诗,一个是“二十三年折太多”,一个却是“病树前头万木春”。
看到这儿,我明白了,为什么柯南这么崇拜福尔摩斯?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原因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我要继续看下去!
篇4: 《血字研究》读后感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篇5: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道尔先生是英国甚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尔摩斯列传的前言或者说是他的引子,凸显了福尔摩斯聪明的才智,也为后续的'六部续集坐下铺垫。
全书以华生医生的角度所写。
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发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尔摩斯通过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凶手,最后,通过凶手的自述,让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恶传统,也有令人可悲的爱情惨剧,整本书大概可以分为两章,第一章是福尔摩斯寻找凶手,第二章是凶手的自述,我认为两章没有顺序之分,先读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读侦查凶手再读凶手自述,这就是标准的顺向结局,但你先读凶手自述的话,刚开始可能会看不懂,当你看到侦查凶手的时候,你就会为凶手可惜。
本书是19世纪最重要的推理小说,非常值得看。
篇6: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篇7:《圣魔之血》读后感100字
难能的午后,天空介乎阴晴之间,有些许的凉爽。前阵子不小心手贱把签名跟说说同步了,N年未变的签名消失无踪。无法,只记得是“圣魔之血”这部小说中截取的一段话。百度了半天一无所获。倒是又看到了那些浓墨重彩的插图,尽管不是第一次看了,还是稍有些沉浸在这些绘画的震撼中。画师的笔触并不算写实,但是穷尽了色彩和华丽,仿似野兽派的作品般极具了视觉的张扬。
第一张,伊萨克,9=2的魔术师瞪着死鱼般的双眼,一身黑色,右手横扫过五星徽,下摆的黑色揉碎了点缀在幕布上隐隐的化成了一个大圆,红黑之色带着压抑,如他本人,冷静和疯狂。
第二张,亚伯的葬礼,中央漆黑的大棺,右侧是跪坐祈祷的布兰雪修女,白色蜡烛、白花、修女雪白的衣裙。如温柔的摇篮将黑棺包裹。地板却是黑色的深河,内圈的白似是飘在上面的雪沫。黑和白这对比最强烈的东西,看上去有些异样的美感。
第三张,不知何处的庭院,女主教静坐着,身上华丽的主教袍抢尽了画面的主色,身旁是血猎和无面者?光影斜射过来把路灯和大理石走廊撕得一片模糊,却没有一点蹭上主教的衣褶。卡特琳略有笑意,想是被这两大战将围着心里很安心吧。
第四张,AX的部分成员们,皮肤黝黑的摩洛哥军人,巨型战舰的主脑,挥着双刃的黑寡妇,悲哀的剑舞者,神枪手,和背对众人的亚伯。脚下的地板染得血红,猎人们像是刚刚添血的猎豹,准备迎接一场更大的盛宴。
一张一张看过去,发现原来并非古朴简洁风格的画作才能凸显壮丽的美感。奢华的装饰,强烈的色彩,雕塑般的笔法照样可以塑造出独特的磅礴之感。相比现实主义,这些插画凝实了更多情绪上的夸张和浪漫,从来喜欢的画就不多,西方画只觉得莫奈跟拉斐尔看得顺眼,国画喜欢的甚至都不是大师的作品,其中读出感动的就更少,甚至屈指可数。最有印象的是九几年画展主厅隔壁张某人的作品....画的是黄河,初看觉得色彩单调只有黑黄两色,构图极乱不清主次。看得稍久。深黑的岩和浅黑的云像是压制不住怒涛般的河水,才被卷的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满屏的黄色似是不满纸张的篇幅挣扎着要扑出来,当时一惊,险些要躲。我原来错了,作者应本意为画上并无黑色只余浑黄,黑墨是限制它的牢笼,格调什么的毫不需要,主题便是这一池滚滚玄河,脱纸而出,择人而噬,端的是威武无铸。还有一幅,说来惭愧,是鬼子的作品。来自风林火山的插画,作者仍旧不详,描写的是第四次传中到合战,姗姗来迟的武田家旗本终于在本队败退前赶到战场,本阵中信玄谦信俩基友正上演着一刀取,笔触墨色浓重山雨欲来,骑马队一色火红,骏马肌肉突起,武士棱角分明。画面选了一个侧写,仿佛不敢直面迎上赤色的武士们掀起的红潮......似乎扯得有些远了。
拜学业所赐...我竟能说的出口,单调的生活会不知不觉把感官洗磨平滑,相较以往更显得木讷,差点让人丧失了对美的敏感。这一幅幅浓郁的巴洛克风的舞蹈充裕着颜色之芳香再次唤醒了我的嗅觉。它与小说的格调契合的相当好,每一个画面都定格在了小说的片段之中,深化了情节。原本我心中有自己的哈姆雷特,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塑造出的形象远不如插画上的华丽而细腻。大抵忘干净的故事竟有那么些清晰起来。作者找对了画家,也只有柴本的这些奢华瑰丽的插画才能配合得了属于小说的独特的风格吧,百度了一下柴本的名字,一无所获,看来是个低调的艺术家。为什么经典的东西往往不能出名呢?在海滩上不断的寻找,在沙砾中淘上N遍也许才能找到倾心的玩意,这个过程让人实在觉得疲累。
偶尔上网翻翻小说,实在是糟粕多如牛毛,绝大多数是不同程度的意淫作品,主人公打倒一切敌人,然后开后宫,许多女主无条件的喜欢上他。这一类看上去很是恶心,角色们根本不是文学形象,而是一个个的木偶,配合情节作着扯线运动。优秀的形象,至少能让读者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经历和思考。三体中作者借罗辑的经历说过:真正的文学大师能在脑海中催生出成百上千的艺术形象,组成一幅时代的画卷,他们创造出这些形象后便失去了对这些形象的控制,只好如小偷般跟踪记录他们的行为活动,一部名著就如此诞生了。什么样的小说当得了这般评价呢?战争与和平?傲慢与偏见?这两部著作厚厚的大书就沉列在图书馆,无人去动。于我,也许等年龄再长些估计才会有兴趣吧,至于现在,看了考试依旧悲剧,看了其实也没用.....
全写实的名著啃不动,还是钟情于情节合理人物生动的创造性故事。新作我不知道,只了解一些数年前的老东西。如最近火起,拍出电视剧的冰与火之歌、指环王这种西方魔幻,亦或三体这样的科幻巨作,我们大伙小时候都看金庸,还有就是打算接下来着重写一写的圣魔之血了。说到好作品,还有一个特点是它应当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味道,或者世界观。你读它的时候像是伸手便能触摸到它描写的街道,在字里行间嗅到它或悲或喜或乐或苦的感觉。圣魔之血的世界对我来说就是这些华丽插画,故事情节早已不详,惟有模糊的感觉还没忘,总觉得那个世界就算是白天光线也不多,建筑都像是圣彼得大教堂,亦或凡尔赛宫那般恢弘。有些雨后的阴冷却不潮湿的世界,是一个黑暗颓美,纠结着各种思想各种势力,如蛛丝般缠绕,争乱不休,华丽而沦丧的世界,然而深处却蕴含着人性蕴含着希望甚至光明,让人无法将之完全放弃的悲哀的世界。高科技一抓一把,基调却让人想到阿拉伯国家跟基督教世界的冲突,想到十字军东征。像是漆成黑色再缀上红色与白色装饰线条的黑暗圣经。动画化后,片尾曲那首“brokenwing”准确的抓住了这种感觉,尘埃落定后对死者的缅怀对人世和生存的悲悯,忧伤和感动都是淡淡的.....形容词都用尽了,总之是难得的好作品。
要说特别喜欢某个角色大概也就是女主吧,叫什么布兰雪。这部黑色的作品里唯一的.几束阳光,有一束就是来自她。大部分时候遇事冷静,外柔内刚,有着半吊子的聪明,是懦弱教皇的内心榜样。拥有舍己为人的善良,正是这份善良感动了年轻的帝剑御持官仇视人类的心,在满怀怨恨的时候也没有变得偏激而是正眼观察世界,在权利和政治的漩涡中坚持着难得的正直,她像是个面板可以找到人性的大部分优点,虽然不是完美无缺但是生动鲜活。她从边缘地的修女成为AX的派遣执行官,再到教皇厅的圣女最后成为阿尔比恩的女王。是性格和际遇使然,但也是作者美丽的安排。是善在恶中不断的挣扎然后越加强大的过程,虽说中间有着无数的妥协和无奈,甚至不得不亲手杀死挚友和亲姐姐。
{布兰雪女皇}
另一个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嫉恶如仇的异端审问局长了。(感觉作者安排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活跃气氛....)奉行自己的信条,尊敬英雄,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放下阵营观念来帮助吸血鬼,自己上司有什么看不顺眼的地方站起来就能死磕,轨道炮打罗马的时候似乎也因为被上司流放所以幸存了。
最后再说一个反面角色吧,奈特罗德兄妹的老大,CAINKNIGHTLORD,十字架菌的第一个载体。外号很多,恰如其姓的“骑士之王”还有叫过最多的“世界公敌”。志愿是毁灭世界,顶上战争时被自己老弟扔进宇宙空间,受引力作用穿过大气层落到地表用了几百年才复活,落下了后遗症....(这得多大的后遗症)组建了蔷薇十字骑士团,团员都是惊才绝艳且反人类反社会的疯子,组织内部俸他为神。利用骑士团操纵着帝国跟教皇厅的战争,最后还想玩天体撞地球终结人类,如果说这部作品基调中的黑色是噬光的黑洞那他无疑就是奇点。有绝对的力量,对一切无所谓的感觉,喜欢弟弟的玩具布兰雪,送她的礼物是当女皇...出场不多,霸气泄露的比煤气还多,动画中一个人能秒杀军队,美型如天使,开了超微机械真能长出白翅膀。之所以喜欢这家伙,原因是发现任何反派大魔王什么的跟他比都弱爆了。鲁鲁修毁灭世界但不反人类,就算是希特勒也不会把追随他的纳粹都杀光。也就EVA中真治的老爹能稍稍挫其锋芒。Q里面妄想用朗基努斯双枪造成第四次冲击补完人类。。这货干的事跟剧场版实在没什么两样。
{该隐}
咳咳,扯得多了,很久没写什么,不小心就写了一大堆。这个读后感高中看完圣魔之血时就打算写一写,但是想来想去发现能说出口也就是一个好字,今天再看一遍,发现除去那些无用的辞藻,似乎也还就是一个好字。看来我评价它的笔力到此也就穷尽了,本来还想再写写梗概啥的,不过肯定严重剧透,反正想看的人自己会百度,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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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篇8:血眼熊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我看了血眼熊这篇故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熊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是因为人类大量捕杀熊,所以熊越来越少。为什么大家要捕杀熊呢?这是因为人类看中熊的两样,一是熊掌,二是熊胆。我非常憎恨那些杀熊取胆的人,只要一看到有人杀熊,我就想把杀熊的人给杀了。如果把你当成熊,你被别人砍断手掌,你会怎么想?大家说熊性格暴躁,其实它很温顺,很听话,所以大家不能伤害熊,只能保护熊。要不大家和我一起来保护熊・蛇・狗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吧!
红星球上住着红人,什么都是红色的。黄星球上住着黄人,黄星球上到处都是《星球推测》,蓝星球上都是蓝人,而且要带蓝眼睛。看了红黄蓝这三个星球,都有不同的准则,他们都规定了自己的制度。红星球上每个路口都是红灯。黄星球上上只准种黄玫瑰花,只准养黄的宠物。蓝星球纸箱改变黄星球和红星球。他们的观点不同造成了战争,最后,全都变成了黑星球。
我觉得这三个星球都不对,星球应该是五颜六色的,这样里面生活的人才会多姿多彩。就好像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做的更好。
范文二:
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感,看熊的眼睛就可以知道熊的情绪 怎么样变化。当人走近它,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人往后退,它的红眼 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
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近它,它的眼睛还像原来那样。 那是因为哈波要取熊胆,用金属管,将墨绿色的胆汁吸出来,把它关在一个很小的两层笼子里,熊的伤口周围已经发炎,金属管使它非常痛苦。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见到人接近它,尤其拿着金属之类的东西的人,会发疯。
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来的。从次它对唐医生和别人就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它接纳了唐医生。从唐医生那熊懂得了善。
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物的情感。
范文三:
你柔软的肚子被生生捅入一把锋利的“剑”,只只黑头苍蝇在你的伤口飞舞,那刺心的痛给你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血眼熊,你真的好可怜!
你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你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你不仅失去自由,你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即便爱护动物的兽医来给你治病,你仍会怒发冲冠的瞪着人,拼命摇晃铁栏,黑漆漆的眼珠子瞬间会变得血红,一只熊掌条件反射似的捂住肚子。这,是因为你憎恨人类吧?
血眼熊,你虽然对大部分的人态度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可是即便是这样,你还是知晓“知恩图报”。你对于帮你拔出收取胆汁那钢管的医生,态度有所改观,这也许是你身上对于人类最后尚留的一点点温情,真是可悲也!这,便是动物的知恩善报吧?
也许,那难以忍受的折磨深深的烙印在了你的心里;也许,你现在恨透了那闪亮的金属管;也许,你对人类有着深深的偏见......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对你,对生命的不尊重吧?
尊重、善待生命,这些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很难很难。
就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原本应该忙碌在田野上的小蜜蜂被商人卖到了教室里。这些蜜蜂都还是蛹,五角钱一盒,里面装两三只,因为价格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所以引起了班里不怕虫虫的男生的“哄买”――基本上算人手一只,更有的到四五只。
这些蜜蜂被买来后才开始闯必经的两道“鬼门关”:
撕蛹――由于没有耐心,都等不及蜜蜂自己破壳而出,都是把蜜蜂那一层薄薄的蛹撕开,可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难保证质量,可能被撕掉头,或者是翅膀、手。
玩耍――在从蛹里出来后,蜜蜂往往被圈养,不,用圈禁更为合适,它们在科学学具里的一个小量杯里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一个小量杯里装了两三只蜜蜂,且不说挤挤挨挨,还要受一些折磨。轻柔的,把蜜蜂放在手里,让它乱转,可是稍有不慎就会把蜜蜂挤死;粗暴的,把量杯的压在桌子上,疯狂的乱晃。
这两道“鬼门关”下来,很少有蜜蜂活下来,即使活下来,也是缺胳膊少腿的。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蜜蜂,它,也有存在的理由!
[血眼熊读后感1000字]
篇9:《血奶》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叫做:《血奶》。
当年唐山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正一边织毛衣,一边用脚踩着摇篮逗她仅五个月的宝贝女儿。
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女一起坠入黑暗无边的废墟,所幸母女俩都完好无损,惊吓后的孩子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啼哭不止。母亲知道他是饿了,忙开怀喂奶。一天一夜后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枯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绝望的母亲这时触摸到毛衣针,心里猛地一动,用衣针刺破手指,塞进孩子嘴里。
一周之后,人们发现了母女,孩子一息尚存,小嘴仍吮着母亲的手指头,母亲气绝。人们惊奇的发现,母亲的个个手指头都有一个小破洞,脸色像血一样洁白。
年轻的母亲为孩子流进了最后一滴血奶。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母亲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孩子的生命的伟大力量。
篇10:《血奶》读后感
唐山大地震后,在积压的废墟空隙里,有一个身患重病的妇女在喂养她心爱的小婴儿,那时奶很缺乏。母亲正编织着毛衣,脚摇着沉睡的小宝宝。
一会儿,沉睡的小宝宝一下子嚎啕大哭起来,妈妈知道宝宝要喝奶了,但是外边的房屋还在倒塌着,她无法给孩子找到牛奶,她一狠心拿着织毛衣的针向手指扎上去,然后把手指塞进宝宝的嘴里,连续扎了双手的手指头,仅剩下最后一个手指头后,她流下充满苦楚的泪水,他把手指猛地一扎放进婴儿嘴里,她的眼睛越来越无力,婴儿喝足了“血奶”又呼呼大睡起来,可她不知道他的妈妈是多么的伟大,当人们来救援时,发现这一位母亲双手都有破裂的小洞,这在世界上是一个奇迹。
母亲是多么伟大啊,她们不想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即将离开人间却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当母亲是多么伟大啊!再看一看、想一想,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阴雨天,雨伞遮在我们身上;风雪天,大衣裹在我们身上;有好吃的,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孩子,都应该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篇11:《血奶》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叫《血奶》。讲的是发生在唐山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忘怀。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唐山大地震时,一位母亲边织毛衣边哄几个月大的宝贝女儿,在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亲本能地保护着女儿,惊吓过后的女儿入睡了,醒时啼哭不止,母亲知道她饿了,忙开怀喂奶。可一天一夜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干竭,她仅剩的那点奶水也满足不了婴儿的需要,眼看着婴儿饥饿啼哭的模样,紧急之下的母亲触摸到了毛衣针,母亲灵机一动用毛衣针扎破手指,当做“血奶”。当人们发现时,母亲已经气绝,而孩子却还活着,人们还发现,母亲的每个手指都有几个小孔,而孩子嘴里还在含着妈妈的手指。
故事看完了,我的眼泪却依然流着,这位母亲是多么伟大呀!为了孩子的生存宁愿牺牲自己,如果换成其他妈妈应该也会这样吧,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以后要多多体谅母亲。
篇12:《狼血》读后感
这本书最长的.的故事就是狼血,狼与牧羊犬的后代诺亥生活在敖特根的营地里,它出生时并不情愿亲近人类。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诺亥和敖特根逐渐接触,改变了诺亥的性格,它渴望得到人类的信任。
诺亥用它独特的温情改变了敖特根的看法,于是它变成了守卫者,保护着农场的动物,帮助敖特根看护羊群。
后来,一场瘟疫席卷了敖特根的农场,为了避免瘟疫扩散,敖特根不得不枪杀了诺亥。而敖特根经过这次事以后再也没有养过狗。
动物也有感情,无论是生性凶猛的野兽,还是无助弱小的动物,都希望找到自己的同类来相互信任。但我们总是因为某些事来背叛了同伴。
我们也要对同伴忠诚,不像敖特根一样,背叛了别人。就像你背叛了别人,别人也会背叛你。
篇13:血字怎样读
大家往下看,像不像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呵呵!反正我不想看了。
“血”字有文白二读:一读xuè(文),用作书面语读音;一读xiě(白),用作口头语读音。但是,书面语和口头语有时候不大容易区分,要是按“血”字用法来区分,就比较容易掌握了。
“血”用在合成词和成语中,属于书面语用法,应读成xuè。如:血液、血汗、血迹、血案、血本、血统、血亲、血色、血债、输血、贫血、心血、充血、热血、浴血、血小板、吸血鬼、混血儿、脑溢血、血海深仇、血流如注、头破血流、狗血喷头、有血有肉。
“血”单独使用或用在短语(词组)中,属于口头语用法,应读成xiě。如:吐了一口血、血的教训、血的代价、像血一样红(以上属单用)、血脓、血块、血斑、鸡血、猪血、卖血、献血、验血、抽血(以上都是双音节短语,不列为词条)。
值得一提的是,汉语的合成词与短语之间的界限,语法学界至今尚未彻底解决。
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还是可以区分的,哪就是看它们的概念上的差异以及内部的结合关系紧密与否。
合成词概念是单纯的、固定的,不是语素意义的简单相加,其内部的结合关系比较紧密;而短语所表示概念缺乏专指性,是几个词的意义的总和,其内部的结合关系比较松驰。
例如:“流血牺牲”、“流血事件”中的“流血”特指“牺牲生命或负伤”,因此是合成词,应该读xuè(词典上有);而“流血过多”的“流血”,并非指“牺牲生命或负伤”,而是指“流出的血”,因此是短语,应该读xiě(词典上不收“流血xiě”)。
短语的内部结构关系比较松驰,它可以插入一些别的词语。例如:“鸡血→鸡的血”、“献血→献了一次血”、“抽血→抽了血→抽一点血”、“流血→流了点血→流出了血”。而合成词的内部结构比较紧密,一般是不能插入别的词语的,如“血水”不可说成“血和水”、“血球”不可说成“血凝成的球”;只有少数动宾式的合成词内部可以插入别的词语,如“输血”可以说“输了一次血”、“输300CC血”,但它还是合成词,因为它是医学上的专门术语,不是语素意义的简单相加,不等于“输送血液”。
当然,特例也有。那就是几个口语词,如“吐血、咯(kǎ)血、便血、血糊糊、血淋淋”和成语“一针见血”中的“血”要读成xiě。笔者发现词典上含有“血”字的成语中,只有“一针见血”的“血”注音为xiě,其余都注音为xuè。
究其原因,大概是“一针见血”这个成语来源于秘书工作群众口语的缘故吧。记住了特例,其余场合的“血”字,只要掌握了它的用法,也就掌握了它的读音。如果还不放心,那么可以查《现代汉语词典》或《汉语成语词典》。
我认为,这些可作为趣闻了解,作为知识,老天,会教些什么玩意出来。呵,不过里面的合成词和短语的区别还有点用。
篇14:血眼熊读后感
你柔软的肚子被生生捅入一把锋利的“剑”,只只黑头苍蝇在你的伤口飞舞,那刺心的痛给你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血眼熊,你真的好可怜!
你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你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你不仅失去自由,你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即便爱护动物的兽医来给你治病,你仍会怒发冲冠的瞪着人,拼命摇晃铁栏,黑漆漆的眼珠子瞬间会变得血红,一只熊掌条件反射似的捂住肚子。这,是因为你憎恨人类吧?
血眼熊,你虽然对大部分的人态度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可是即便是这样,你还是知晓“知恩图报”。你对于帮你拔出收取胆汁那钢管的医生,态度有所改观,这也许是你身上对于人类最后尚留的一点点温情,真是可悲也!这,便是动物的知恩善报吧?
也许,那难以忍受的折磨深深的烙印在了你的心里;也许,你现在恨透了那闪亮的金属管;也许,你对人类有着深深的偏见......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对你,对生命的不尊重吧?
尊重、善待生命,这些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很难很难。
就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原本应该忙碌在田野上的小蜜蜂被商人卖到了教室里。这些蜜蜂都还是蛹,五角钱一盒,里面装两三只,因为价格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所以引起了班里不怕虫虫的男生的“哄买”基本上算人手一只,更有的到四五只。
这些蜜蜂被买来后才开始闯必经的两道“鬼门关”:
撕蛹由于没有耐心,都等不及蜜蜂自己破壳而出,都是把蜜蜂那一层薄薄的蛹撕开,可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难保证质量,可能被撕掉头,或者是翅膀、手。
玩耍在从蛹里出来后,蜜蜂往往被圈养,不,用圈禁更为合适,它们在科学学具里的一个小量杯里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一个小量杯里装了两三只蜜蜂,且不说挤挤挨挨,还要受一些折磨。轻柔的,把蜜蜂放在手里,让它乱转,可是稍有不慎就会把蜜蜂挤死;粗暴的,把量杯的压在桌子上,疯狂的乱晃。
这两道“鬼门关”下来,很少有蜜蜂活下来,即使活下来,也是缺胳膊少腿的。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蜜蜂,它,也有存在的理由!
更多读后感范文:
1.血眼熊读后感
篇15:《云仙血》读后感
《云仙血》读后感
当我看到恬墨被若孙刺伤的那一刻,泪水止不住的流,也许有人看过这本书,会认为其实也没什么,虽然也很想哭,但也不至于像我这样哭成个泪人。但在我看来是值得的,“昆仑是我的・・・是我的・・・家”天哪,顿时我的心都碎了,他是想要和若孙长相厮守在昆仑吗?可是这样的`愿望却被她阻断了。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继续往后看,当我看到小天孙恶狠狠地看着恬墨时,我想那才是你亲爹,你怎么可以这样。魔不是最无情的吗?可为什么偏偏你就这样痴情呢?也许如果你没有爱上若孙,也许事情就不是这样发展,也许你就不会那么心痛。
可是故事偏偏就是这样发展下去了,谁也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谁都不知道。当玉衡失去了双眼,而恬墨你居然用自己的双眼给玉衡以光明,你说你宁愿让玉衡照顾你们母子,也不要看到自己的儿子用那样的眼神看自己,那样心太痛太痛,你承受不起。止住的眼泪又再次出现,似乎比上次来得更加汹涌,发出呜咽的哭声,尽管结局是完美的,但是心中还是多一份悲痛,有一点苦涩的味道。不过希望他们以后好好在昆仑生活,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结局比起我看的另一本小说好得多――《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有时候真的觉得太悲了,夏彤那么美好一个女孩,为什么死得如此悲惨。如果她不死,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吧。曲蔚然也不会做出那些事情吧。也许他会和夏彤快乐的的生活在一起。
只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够有一场幸福、甜蜜的恋爱,祝愿:全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篇16:《血眼熊》读后感
柔软的肚子被生生捅入一把锋利的“剑”,只只黑头苍蝇在你的伤口飞舞,那刺心的痛给你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有一只熊,这是一只牙口约五岁的成年公熊,身高近两米,体毛浓密,却面容憔悴,骨瘦如柴,身上肮脏不堪,胸部那块月牙形白斑蒙着一层浊黄的秽污,散发着一股恶臭。只要看见人类接近它的铁笼子,就会恶狠狠地发出可怕的吼叫,这个细节明白无误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 此时此刻它的心里,冤冤相报,刻骨仇恨,杀戮冲动,各种想法在它的脑海里徘徊。然后就用一只前掌捂住自己的腹部,另一只前掌朝你做撕抓状,两只眼睛开始鼓凸充血,眼珠子变成血珠子,鬃毛唰地竖立,一副怒发冲冠的模样,发疯般地撞击铁笼子,乒乒乓乓响,铁笼子剧烈摇晃,似乎要炸裂了。很快,它就有了一个不太好听,似乎还含有一丝贬义,却非常贴切的名字――血眼熊。
是那些凶残的人类捕获你,将你活熊取胆,使你憎恨人类,但对一个女医生,你却态度有所改观,因为是她,将那根使你受尽折磨的金属导管从你的'身体里拔了出来,这也许是你身上对于人类最后尚留的一点点温情。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对你,对生命的不尊重吧?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篇17: 血酬定律读后感
炎黄春秋主编吴思除了潜规则就是这本血酬定律了,不知道是不是潜规则在社会上流行开来,所以吴思又研发了一个名字血酬定律,这个名词听起来有点吓人,所以就流行不开了。
如果说潜规则是官与官之间的,那么血酬定律基本上就是官与民之间的。这本书也算不上什么学术文章,也就是吴思的一些文章的堆砌,大概十来篇,反正都是揭露黑暗面的,有一些我觉得和血酬定律关系不大,比如那篇关于武侠小说的。
有一个文章挺好,讲的是清朝时浙江某地的官对老百姓压榨过于厉害,所以有人挑头把衙门挑了,按说这事很大和造反差不多,但解决的方式是新来的大官把一些苛捐杂税给抹平了(也不是完全取消,就是降低一些),然后老百姓就不闹了,还把带头闹事的人给绑起来送到衙门,领了赏银。我觉得这个事件相当有意思,完全可以洋洋洒洒写一篇大作。吴思的这篇文章里还是归纳到他的血酬定律下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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