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汤素兰《我是小丑鱼》读后感300字,本文共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 汤素兰作品读后感
说起汤素兰,大家都不太熟悉,可我却读过她的书,比如《笨狼学校的生活、《笨狼旅行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巫婆真美丽之住好玩街》了。
这本书写了真不错先生和黄玉米小姐的宝贝女儿―真美丽。她淘气顽皮,无人能敌,有时候天使一样可爱,有时候女魔一样讨厌,大家对她又爱又恼,好玩街因为她的诞生变得更加欢腾热闹。一次次好玩的故事不断上演。比如:“公主不好玩”、“会飞的蛋糕”、“樱桃镇奇遇记”……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11章―“樱桃镇奇遇记”,大概讲的是:真不错先生和黄玉米小姐带着真美丽出去玩,它们来到樱桃镇,樱桃镇盛产樱桃。真美丽很爱吃樱桃,但樱桃在好玩街卖的很贵,所以爸爸妈妈只能买一点点回来给真美丽解解馋,现在好了,这里到处都是樱桃,伸手就可以摘到。可是樱桃镇来了一个拳王―野兽先生,他在这里设了一个擂台,只要赢得了比赛,镇上所有的`樱桃都将归他所有,他会将用所有的樱桃来酿酒。为了给樱桃镇留下樱桃,将野兽先生赶出樱桃镇,真美丽运用了自己的智慧帮樱桃镇赢得了比赛。从此以后,阿梅姐姐每年都会让樱桃镇的鸟儿给QQ镇的人们送樱桃,这样真美丽每年都能吃到樱桃了。
故事看完了,我也深有感触: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困难和问题,这时我们要像真美丽一样勇于挑战过。面对强劲的对手,我们要用自己的智慧来战胜他!
篇2: 汤素兰作品读后感
我,可以说是作家汤素兰的忠实粉丝,特别着迷于笨狼的故事,她的一系列关于笨狼的书籍都被我读遍了。每次去书店总是下意识地去找寻关于笨狼的新书,几次失望之后终于发现了一本新作――《笨狼的秘密》,我不假思索地付了钱拿回家,如获至宝。
翻开书细看,发现并不是汤素兰写的关于笨狼的故事,而是众多像我一样喜欢笨狼的小读者写的,经汤素兰筛选整理而成的。书中的故事也非常有意思,也很搞笑,是同学们看了笨狼的故事后针对各自感兴趣的情节发挥想象续写的,故事中的笨狼也是笨的那么可爱,那么可亲那么让人爱不释手。写的也都是同一个善良、天真、充满了幻想和好奇心的笨狼。可是读完后我的心中却有点失落,没有了买书时的那种雀跃。
仔细想想,笨狼已经伴随我好多年了,读笨狼的故事已经成了我课余生活的一部分。每次一到书店找的和买的都是笨狼系列的书。其实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我们应该博览群书,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世界。于是,再去书店我买了《西游记》,我买了《昆虫记》,我买了《狼王梦》,我买了《乔布斯传》。。。。。。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体会到了更多的快乐。这些书一样让我着迷,一样让我爱不释手。
是啊,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世界是变化无穷的,我们不应该只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我们应该放开我们的视野,着眼于未来,学习更多的知识去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篇3:汤素兰《小老虎历险记》读后感
《小老虎历险记》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小老虎力力如何在小动物的帮助下获得自己向往的生活的事。
力力是一只可爱的小老虎,力力也在动物园出生了,刚出生的小虎力力真是太漂亮了。长着黄褐色的毛,相间着棕黄色的的横纹,两只耳朵背面各有一团耀眼的白斑。力力和妈妈从来都没有出过动物园,也没有见过大森林的样子。正好,红霞大山里没有百兽之王,所有的动物都要提防猎人的袭击,森林里猫头鹰咕咕先生很烦恼,就想到了动物园里有老虎,就让白鸽先生寄了一封信到动物园里力雅,力力的妈妈力雅看到了这封信,她答应了做森林里的兽王来保护其他动物。可是力雅出不来笼子,就向红霞大山请教。咕咕先生让力雅绝食,专家认为可能力雅向往森林的美好生活了,胖光头园长为了动物园生意,把力雅放回红霞大山,却把力力留在了绿野农庄。力力一天天长大了,认识了一些新朋友:小狗阿黄……终于,力力跟妈妈又相见了,胖光头园长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你喜欢这本书吗?
篇4:汤素兰《小老虎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那就是《小老虎历险记》了,到底讲的是什么内容呢?我的心里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哦,里面讲的是:动物园园长胖光头在老虎力雅和小老虎力力离开动物园的偷偷把力力给卖了,让他们俩不在一块生活。但力力被一家老爷爷和老奶奶收养了,老爷爷老奶奶却把它看成一只猫来养,给力力喂的东西是猫最爱吃的,这让我捧腹大笑。还有一次,力力发现自己被吊了起来,大红公鸡问他:“你吃不吃老鼠?”他说:“我当然不吃。”小老鼠眼镜说:“我就是老鼠,你明白了?你以后不准抓我,不准吃我,更不准吓唬我。”“呵呵呵呵!”力力看见老鼠眼镜儿,大笑起来,“戴眼镜的老鼠!谁爱吃你!你又不是牛奶!” 力力和老鼠眼镜是不是很可爱?当在力力帮助其他动物赶走七匹凶狠、狡猾的狼时候,一只母虎帮了他一把,在他认出了那只母虎就是他的妈妈,一头扑进了母虎力雅的怀里,幸福的泪花流呀流呀,真实感人。
我被力力知错就改、勇敢和善良的精神感动了,以后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也要知错就改,做事要勇敢的面对,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小老虎历险记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汤素兰的《小老虎历险记》这本书,很有趣,也让我学到了一些小老虎身上的精神,现在让我带着你进入故事中吧。
故事主要讲了老虎力雅当上了山林里的女王,可是被可恶的光头李园长在她睡觉的时候给她打了麻醉,把她的儿子力力放在袋子里偷走了。光头李遇到了两个小偷,偷走了袋子。力力醒来之后,从袋子里逃了出来,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还好,碰到了好心的老爷爷和老奶奶收留了力力,但是老人家却把它看成一只猫来养,给力力吃的东西全是猫最喜欢吃的,这让我哈哈大笑。有一次,力力发现自己被吊了起来,大红公鸡问力力:“吃不吃老鼠?”他说:“我当然不吃。”小老鼠眼镜儿说:“我就是老鼠,你明白了?你以后不准抓我,不准吃我,更不准吓唬我。”“哈哈哈哈!”力力看见老鼠眼镜儿,大笑起来,“戴眼镜的老鼠!谁爱吃你!你又不是奶牛!”力力和老鼠眼镜儿是不是很可爱呢?老奶奶的后院还养了好多小动物,力力和它们成为了好朋友,它们在农庄里的日子每天都很开心!不幸的是,有一天夜里有七只狼跑进了老奶奶家,把后院的许多动物都吃掉了,勇敢的力力和它的伙伴阿黄战胜了这七只狼,一只母老虎帮助了他一把,当在他认出了那只母老虎就是他的妈妈的时候,他一头扑进了母老虎力雅的怀里,幸福的泪花流呀流呀,真实感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只小老虎很可爱并且勇敢,我以后也要向它学习,面对困难不能害怕,要冷静的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在我成长的路上,也要抱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小老虎历险记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其中有一本是《小老虎历险记》的书,这本书讲了小老虎从动物园出来以后,遇到一个接一个的事情,小老虎都一一克服了,最后它找到了妈妈。故事情节非常惊险,也非常好看,令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小老虎历险记》的作者是我国一级作家汤素兰的作品之一,她的作品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毛泽东文学奖.....代表作有:笨狼的故事系列和儿童小说“酷男生俱乐部”......
《小老虎历险记》主要讲了红霞大山上有一只猫头鹰叫“咕咕”的先生,希望红霞山上能有一只老虎,这样山上的七只恶狼就不敢来捣乱了,它就给动物园的老虎力雅写了一封信,希望它能来红霞大山来生活,咕咕先生还找小朋友们来帮助老虎力雅和力力离开动物园,而动物园园长是个贪心的人,它把小老虎力力装起来,准备卖个好价钱,而到了半路两个小偷拎走了,小老虎力力从袋子里挣脱出来,因为肚子饿,跳到一桶牛奶里,而被送牛奶的老爷爷老奶奶当作一只小猫咪养在家里。老爷爷老奶奶住在“绿野农庄”,在这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刚开始的时候它们害怕小老虎力力的,怕小老虎力力把它们吃掉,就把小老虎力力吊起来,不去理它,但是没几天力力就和大家成了朋友,但力力和别人乱交朋友,还害死了农庄里的好多动物。这些动物都会表演马戏,个个都非常聪眀。在一次追赶狼的时候遇到了自己的妈妈,最后,它们都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力力也成为了百兽之王,而农庄的小动物们个个成了马戏团的演员。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所有动物从出生开始就会有无穷的本领,而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磨练才能拥有一切。
篇5:《汤素兰作品读后感》读后感800字
我,可以说是作家汤素兰的忠实粉丝,特别着迷于笨狼的故事,她的一系列关于笨狼的书籍都被我读遍了。每次去书店总是下意识地去找寻关于笨狼的新书,几次失望之后终于发现了一本新作――《笨狼的秘密》,我不假思索地付了钱拿回家,如获至宝。
翻开书细看,发现并不是汤素兰写的关于笨狼的故事,而是众多像我一样喜欢笨狼的小读者写的,经汤素兰筛选整理而成的。书中的故事也非常有意思,也很搞笑,是同学们看了笨狼的故事后针对各自感兴趣的情节发挥想象续写的,故事中的笨狼也是笨的那么可爱,那么可亲那么让人爱不释手。写的也都是同一个善良、天真、充满了幻想和好奇心的笨狼。可是读完后我的心中却有点失落,没有了买书时的那种雀跃。
仔细想想,笨狼已经伴随我好多年了,读笨狼的故事已经成了我课余生活的.一部分。每次一到书店找的和买的都是笨狼系列的书。其实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我们应该博览群书,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世界。于是,再去书店我买了《西游记》,我买了《昆虫记》,我买了《狼王梦》,我买了《乔布斯传》。。。。。。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体会到了更多的快乐。这些书一样让我着迷,一样让我爱不释手。
是啊,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世界是变化无穷的,我们不应该只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我们应该放开我们的视野,着眼于未来,学习更多的知识去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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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篇6: 《我是小丑鱼》读后感
读了《我是小丑鱼》之后,我觉到这本书有趣、搞笑,还有点刺激,让我胆战心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男孩叫费扬。因为爸爸得到一笔奖学金,到美国去学习。妈妈为了陪读,也只好跟爸爸去了美国。费扬被送回到了苦楝树村,交由奶奶看管。但他也想一起去,可机票只有两张,于是他躲在箱子里,可爸爸妈妈最后还是没有带他走。在爸爸妈妈去美国的日子里他认识了许多朋友也发生了许多惊险刺激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毛利诬陷乔丹妮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因为“三大金刚”英语成绩不好,所以他们总想报仇。有一次,“三大金刚”遇上了费扬,他们逼迫费扬去英语老师乔丹妮那儿偷张试卷,不然揍他,也不许他告诉家长或老师。费扬只好趁老师不在时偷了一张试卷,给了“三大金刚”。校长不相信他们实力,把他们叫到办公室,毛利诬陷乔丹妮老师。最终费扬诚实地把整件事都说出来了,乔丹妮老师才没被开除。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像“三大金刚”那样的人,应该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不要害怕,要学会坚强、诚实。
篇7: 《我是小丑鱼》读后感
《我是小丑鱼》的作者是汤素兰,她是湖南人,是国家一级作家。
主角叫小丑鱼,当然你一听就知道这是他的网名,他在现实生活中叫费扬,以前他还有一个网名叫“风信鸡”,从风信鸡到小丑鱼的距离是40公里。故事讲的是费扬从乡下自豪的“风信鸡”来到新的学校变成了在城里自卑的.“小丑鱼” 又从在城里自卑的“小丑鱼”变成了在城中的一只“风信鸡”。
故事还得从费扬是小宝宝的时候说起,他爸爸是大学教授,他妈妈是位美容师。他爸爸超级聪明长的不好看,他妈妈脑子不聪明但超级漂亮。而他却是脑子像妈妈容貌像爸爸,他真的很不幸!但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慢慢地变成了一个成绩优秀的好男孩,同学们也经常和他一起玩了。“小丑鱼”并没有骄傲,后来他还当上了班干部给同学起了一个好榜样!
欢迎大家一起来读《我是小丑鱼》这本书。
篇8:我是小丑鱼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最好看的非《我是小丑鱼》莫属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我非常喜欢的,也写过笨狼系列的汤素兰。
故事中的“小丑鱼”就是小主人公费扬,他小时候在村里上学,一直是班上的好学生,还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上四年级时,被爸爸妈妈接到了城里上学,但费扬不会做广播体操,也不会说英语,但他不灰心,经过老师同学的帮助,他自已的努力下,他的英语成绩提高上去了,他又重新做回了好学生,从”小丑鱼”又变成了”凤信鸡”.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学习的道路上,只要端正自已的学习态度,遇到困难敢于面对,坚持不懈,就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篇9:我是小丑鱼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是小丑鱼》,我觉得风信鸡和小丑鱼是一个反义词,从风信鸡到小丑鱼40公里,就是从他原来的学校到一个新的学校有四十公里。这40公里代表着费扬从一个充满自信的风信鸡,变成了一个非常自卑的小丑鱼。我觉得那三包毒药,特别好玩,因为那三包毒药被爸爸批评的时候很好玩。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那三包毒药就是六三班那不爱学习的三个学生,他们的外号就是,1糖醋包子2刺头3飞天过海,他们还陷害老师,无恶不作,霸道无耻。
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要勇敢的面对现实,不服输。要尊敬老师。
篇10:我是小丑鱼读后感
今天我把《我是小丑鱼》这本书看完了。
它主要讲的是他叫小丑鱼,当然这是他的网名,他真是名字叫费扬。大约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爸爸得到了一笔奖学金,要到美国去学习,妈妈作为陪读也到美国去学习。费扬呢,被骗到苦楝树村,交友奶奶看管。唐苗说得对,大人都是骗子。费扬在苦楝树交到两三个动物,有鹅,狗和猪······他在苦楝树村是小学中队长,三好学生,他的成绩总是排到全年级第五,老师同学都喜欢他,后来转学到了城里······
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帮那“三包毒药”偷卷纸我看到这也知道他是迫不得已······
我读完感受是虽然费扬犯了错,但是知错就改是好孩子!
篇11:我是范雨素读后感
《我是范雨素》的突然火起,火得不成样子,火得天下谁人不识君。
我在没看到原文前,非常的奇怪,是什么原因会让一篇文章会有如此的力量。我承认,我有点阴谋论调,我麻木着,我不相信在没有背后推手的力量下,会有什么突然的名声大噪。
今天晚上,本来想去看电影,电影票也买好了。很俗的名字,叫《喜欢你》,好像是金城武和谁主演的,编剧是蓝白色。曾经看过蓝白色的几个短篇,感觉挺有意思的,就想着去看看电影,然后写个短评,映衬下自己最近激荡的心情。然后,没有然后。我退了电影票,回到出租房,突然想看看一样在出租房的范雨素。虽然我这边村子没有她那样的有文化气息,只有印象最深刻的下雨天时,积水严重的道路。
我在微信上搜索了下文章,只有个搜狗百科上有这文章,我不死心下找到了首发公众号‘正午故事’,搜索了‘我是范雨素’,然后出现了可笑的页面。
当然,我没有想表达什么,这本身就在表达着一些东西。
我就在搜狗百科上看完了整篇文章,语言朴实,适合闲暇时随手翻翻;文笔一般,但能表达出她想表达的;故事中上,有矛盾和冲突,让人有往下看的兴趣;情感不错,能表达出她的价值关系;文字稍长,但是个合格的记录者。
淡如清茶的文章,完全不同于现在一些大V,纵横捭阖、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顺带下指点江山。没有太多煽动性,只有淡淡的清冷气息。
作者用朴实的文笔写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些故事,她的文字相关,不时的感情流露。写出了每个人心中的文学梦,大部分人的文学梦都被生活所埋没,成了她笔下的世界工厂的螺丝钉,流水线上的兵马俑。
生活琐事埋没的文学梦不是已经消亡,梦想淡了不是就消失匿迹了。范雨素给了我们想写点东西的人的最大鼓励。
《我是范雨素》中,我看到的最厉害的是,在几千字的文章中,不足三百字便有一个故事。文字里,以极强的布局,在上下契合相顾的情况下,增加故事和信息量,这是她在常年的文字中所得到的。详略得当,没有绚丽的文字、恢弘的气势和华丽的辞藻。在她个人的启蒙、读书、出走中,没有太多的语言,只让人心中有种印象。在家人和其他家庭的一些事情中,以平实的语言,让人有种深感同受的想法。
在干净利落的刻画中,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农村聪慧少女,一个将就于生活但不臣服命运的进城妇女,一个怀着感恩和知足的单身母亲,却有着超乎预期的戏剧冲突,上下的鲜明反差,中间有着一些令人情绪起伏的感人故事,这正是一个完整的人物素描――一个有着文学梦、上进、三观正常、心态好的励志中年妇女。
我少年时,特别喜欢《滕王阁序》,在没继续接触的情况下,十年后,依然能诵读回味。也许这种风格在我想法中、在我落笔时已经根深蒂固。范雨素教了我另一种风格。在这阅读过剩的现代,不是就只能以炫技的笔法来出彩的年代。
简单的文字对命运和尊严的探索,更能深入灵魂。
当然了,知易行难,你我共勉。
篇12:我是范雨素读后感
读它,是因为好奇心,为甚麽它在短时间内引起了这麽多人的关注。
她的走红,可能是因为她的身份,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普通中还参杂着不幸,也就是大众口中的底层人民。当人们在看她的文章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种居高临上的同情心,因为看她文章并火热传播评论的大都是至少在物质生活上没有太多担忧,有心情去关注热点的人。还有就是文章的本身,一个农村妇女的缩影,但是却也不尽然,她是个有思想,喜欢读书,并能够自我调节的农村妇女,而且在她的笔下,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强大的母亲对她的影响。她的文章及她本人游走在每一个社会圈子的边缘。
本意不是想来评价这篇文章,但是写到这却想不起来自己最初是准备往哪方面写。不过文章中的几个片段却是印象挺深刻的。那麽强势、无所畏惧的母亲也依然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自己没有这种体验,所以一直无法想象那会对女孩造成怎样的心理伤害,但这在中国许多家庭确确实实的存在。所以在她带着女儿回娘家之后,母亲尽管爱她们,但却无法收留她们,因为大哥不同意,而母亲已年老,能做得只有祈求上天庇护她们,但这范雨素已经很满足。嫁出去的女儿已经是家乡的过客,很残忍却也是中国现在的事实。对夫家来说你是外来人,对娘家来说你已经是外人,所以,女人,以应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归属于自己的。
在文章中看到了作者对社会政治的轻描淡写,不合理的教育制度,阶层制度,让一个困苦的家庭难以翻身,父辈的贫穷自然而然的延伸到下一辈身上。
她是一个素人,但她值得我们敬佩,至少她用她的文字让我们对这个社会对了一点了解,让我们能有短暂的思考。
随想随写,完。
篇13:我是范雨素读后感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我是范雨素》这篇文章。眼睛不争气的有些潮润,心中涌上莫名的惆帐。我既感慨这个农村女人多舛的命运,又由衷钦佩她对待现实生活的豁达乐观和诙谐智慧。
范雨素是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女人,家中无背景,手脚不利索,自我感觉笨。在看不到理想火苗后,草草地把自己嫁了。之后生了两个女儿。孩子父亲因生意做不好,酗酒打老婆。因受不了家暴,她独自拉扯两个女儿艰难度日。
在外人看来,这绝对是苦命的`女人。但范雨素却是坦然愉快的面对。她忽而摘下一朵清纯的荷花,向人们展示她内心不曾熄灭的生活向往,忽而踩出白净鲜嫩的莲藕,尽情享用大自然春华秋实博大馈与。让本来准备给予同情她的围观者眼睛一亮,原来苦难的日子也可以如此美好!
她做育儿嫂本是个吃累受气的活计,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需要范雨素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可范雨素却反苦为乐觉得很幸运,因为这户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她是给土豪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至少工钱不会被拖欠。
看看土豪家生活,用挥金如土形容一点不过。土豪的如夫人过得悠游,长相又靓。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土豪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 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
但这些在范雨素的眼中,没有任何值得羡艳,相反却描绘出一幅月冷孤凄生活画面。她笔下写道:“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
这是怎样的精神力量?又是多么博大开阔的胸怀啊!在自己还为生计打拼,是别人同情的对象的时候,竟然参透荣华表外还存在没有独立和自主的心灵在哭泣!我想,这恐怕正是大家网上热炒的重要原因。
文章中类似这种苦中寻乐、不失幽默之处还有很多。
范雨素租住的北京皮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不屑于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而是炫狗,比谁家养的狗多。范雨素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她,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它们是天下无敌。她和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所以感到生活很幸福。
这篇文章还为我们展示了一副朴拙真实的底层人民生活画卷。有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女儿会做噩梦吗的担忧;有黑户口入不了学,打工学校学历不被承认的制度层面的思索;有征地补偿费低养不了老,国家应该统筹考虑的呼吁;还有农村“无妈村”,野鸳鸯产生的社会问题的关注。
作为一个普通农村女人,无论能力大小,是怎样的贫穷?范雨素思想的落脚点,就是活着总要做点什么!
首先要快乐的面对生活,一餐啃两个红薯就是幸福生活。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就是幸福生活。
其次是有一颗充满爱的心。她在北京的街头,拥抱每一个身体有残疾的流浪者;拥抱每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患者。她用拥抱传递母亲的爱,回报母亲的爱。
第三就是读书能够提高幸福指数。她看过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有了一定了解。并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
篇14:我是范雨素读后感
“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的极为拙劣。”一看到开头这句话,就觉得这是一位有着一定文学素养的人写出来的。继续往下看,果然,她的文字质朴无华,有着独特幽默,没有激烈的言辞,甚至没有突出的感情色彩,却有着一种蓬勃的力量。她说故事娓娓道来,显得十分亲切。
让我感慨与震撼的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妇女竟能写出如此高水平的文字来,令我自己觉得羞愧不已。我作为一个硕士研究生,相比之下,我的文章拿出来简直难登大雅之堂。可仔细想想,她为何能写出如此高质量的文来,这与她从小喜欢看书,喜欢写作是分不开的。她博览群书,自然就有着深刻的文化底蕴;不断的去创作,自然也就有了一定的写作功底。可是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她说,活着就要做点与吃饭无关的事,满足一下自己的精神欲望。并且去坚持,这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我也是农村的孩子,好像小时候没有看过什么书,读小学识字以后便对故事书爱不释手,可那时候在农村并没有太多的资源,有时候在抽屉里翻出几本连环画,便一遍遍的翻着。记得有一次无意间在二姐的书包里发现了一本神话故事书,便如痴如醉的看。那时候看神话故事,竟以为那是真实的,以致于走在上学的路上,总想着会不会碰到一个神仙,可是一次也没碰到过。也是因为那时候看书少,所以就会把那几个故事记得特别深刻。上小学、初中的时候,我的作文也是写的不错的,总被老师在班上当作范文来读给同学们听。可是后来却一直没有进步,反而觉得越写越差了,主要也是因为自己的懒惰吧。
范雨素的文笔令人佩服,可她的故事更让人敬畏,她的心声也让一类人产生了共鸣吧!在这个看似没有阶级而实际明显分层的社会中,她应该是代表了社会的底层人民,没有好的社会背景,没有好的教育资源,甚至没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全靠自己摸爬滚打努力奋斗仍然只能维持着最基本的生计。当你想要通过层层选拔和考试得到一份想要的工作时,而有的人只有某高层的一句话。记得我们的老师也常说,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社会。一开始我还不信,满脸天真的认为我生活在一个公平竞争的时代,直到被现实打了脸,我才幡然醒悟。有人说,在这个社会,阶层固化,寒门再难出贵子。可是,面对这个社会,我们难道应该就此放弃吗?不,我们还有机会。
我们所处的时代物欲横流,矛盾纷纭,但是过去的时代也是如此。一百多年前,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在他的《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候,也是最坏的时候;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也是失望之冬;人们应有尽有,人们一无所有;人们直登天堂,人们直下地狱。”面对这个矛盾复杂的时代,我们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也要保持一颗沉着冷静的心。对这个社会愤愤不平,抱怨它的不公时,我们也应该审视自己,提升自己。看看自己的能力能否能撑起自己的梦想,这个社会处处充满机会,只要自己是金子,总会发光,或许它来得会晚一点。现在,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的寒门子弟逆袭成功的例子。就像范雨素,她一个普普通通的育儿嫂,不是也在今天发光发亮了吗?
篇15:我是范雨素读后感
今天被同事小晨推荐的一篇文章《我是范雨素》炸裂了脑袋。底下评论留言也如奥运会开幕式中国进场那样,到处是红旗招展。看哭了多少念过书的正在彷徨的新中产。
确实,文字好,好的我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文字功底差得像小学语文没毕业(起码范雨素初中毕业的了)。也去看了很多新闻评论。说得也挺好的,什么俏皮的道出了社会的苦难,什么活着要做一点无关吃饭的事情。很高大上,对于我这种写文章只会蹭热点、斗图、讲黄段子的小编来说,她似乎是大文学家。
最大的卖点,不对!是意料之外,是范雨素说她没有念过书,她的人生像是被老天爷随意装订的拙裂的书册。比喻到位,好像对社会人性的解剖也是,令人无比唏嘘感叹。我其实很尴尬,尤其看到她的文章。自己是一个浑浑噩噩跟着教育体制一步一步长大的老一辈眼中的读书人。可是我根本没看过什么书啊,最爱看的是那些年躲在被子里用小手电照亮的言情小说。似乎除了每天幻想能碰到高品质男主人公走进的我的世界外,就是把眼睛弄成了半瞎。而且后来念大学,已经被玛丽苏电视剧成功洗(xi)脑了,别说什么近现代文学、古典文学。就连言情小说都不看了。
我们的这个年代,音像制品极大程度的代替了书籍。扪心自问,除了教科书我们看过什么?或许有很多人都看过很多很多书,但是绝大部分在办公室看到文章哭泣的应该没有。反正我是没有,有点可笑的是对于范雨素的文章,同他一样的打工者没有激起那么多内心波澜,倒是我们这些打工者羡慕的读书人一个个泪流满面。或者我也嘴上骂着自己叼丝,心里却把自己当骚客自命清高。看到悲惨人生觉得自己有必要用大无畏的同情表示一下,不然这么多年的书真是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为什么呢?我真的想不通。看到文章的两个想法一个是写得好,另一个尽然是出版会卖很多钱吧。这个世界太缺爱了,那么多的成功学解剖了也掩盖了虚荣、欲望。谁都想有一天莫名其妙的成功了。谁都知道不可能。大部分都是现实的务实主义者,我们会按照社会的分类、制度的安排下走下去。除非忍受住巨大的阵痛改变,不然谁也改不了,变不了。我是一个庸俗的人,彻彻底底了!是否大部分正在哭泣的人也是庸庸碌碌的呢?
我也来自农村,只不过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观念比较开放的农村。父母从小也不管我,读书这件事,在我心里就是上学考试。自己会念等同于成绩好,不会念就去世界工厂吧。我只是比范雨素可能幸运好几辈子。我成绩一直不好不坏,从小也是父母对我不好不坏。整个村子也是不好不坏,我在村子呆过的时间,都没有我从村子出发前往寄宿学校的路上的时间长。我的所有回忆都给了考试。我不爱看书,我不知道怎么大爱别人。我怕被骗,我一直很小心陌生人的来访,我总是很逗逼,我总是无所谓。最后,我比谁都在乎!这才是我们生存的现状吧!我们想变,看见别人变就羡慕,自己却永远不动。
梦想?我知道应该有,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自己该去追求什么。所有,就努力上班吧。就这么,每天在写字楼里12层,只有吃饭才会往下看看世界的我,的我们。赚着仅够生活的工资。
看书吧。不知道看什么,也知道自己看不下去。家里的踏步机买来2月有余,就买来的时候试用一下。就在文章里伤春悲秋算了,对文章留下的几滴眼泪已经对得起自己好歹算是知识分子的身份了
篇16:汤素兰:笨狼旅行记【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笨狼旅行记》这本书讲述了笨狼出门寻找正在旅游的爸爸妈妈,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与奇遇。共分六章,六个小故事:患失眠症的原野、财富猫、榕树旅馆奇遇、神秘谷、一本有魔法的书、北风和雪花的城市。
通过一个个天马行空的小故事,孩子们跟着笨狼帮助小动物们的失眠,为孤独的财富猫带来了很多同伴并找到了继承者、治疗好了得了厌食症的神秘谷国王、在暴雨与洪水中救出斑点狗、还让一本神奇的书摆脱了孤单拥有了快乐,最后还让老熊明白了助人为乐的幸福。一路上,笨狼都在用他的一颗真心和智慧帮助小动物,被感动的圣诞老人把笨狼送回了爸爸妈妈身边。
整本书读来幽默、童真、语言简洁,和世界著名童书《小熊温尼.菩》一样,洞悉儿童心性,并将之原汁原味的艺术性的表达出来。读这本书就像是在观看一出小动物做主角的表演,跟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或焦急或欣喜、或如释重负或激动不已。孩子们也从中感受到了笨狼的小身体大能量,是非常适合小学低年级同学阅读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
篇17: 我是袋鼠妈妈澳兰作文300字
我是袋鼠妈妈澳兰作文300字
哈哈,大家好!我是一只活泼可爱的母袋鼠,身为袋鼠,也有一个母亲的角色。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们我叫什么名字了,我叫澳兰,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小主人是在世博园内的澳大利亚国家馆买的,可贵了!
好啦!我该介绍我长什么样子了。我全身是灰色的,除了胸脯,口袋和脚底是白色的,应该说是灰白相间。虽然,我的耳朵又短又小,但是我的耳朵还是听的.很清楚的,如果把我的耳朵竖起来,挺挺的,十分精神。我还有两条细细的眉毛,眉毛下是一对细长而生动的小眼睛,眼睛下是一只又圆又小的鼻子。紧连着鼻子的是一张大长嘴,正微笑着。我还有个雪白的大口袋,每个袋鼠的口袋都有必备的用处,像我的口袋就是用来保护刚出生的小宝宝。我的尾巴和两只有力的双脚,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工具,可以跳跃,防止敌人的攻击等。我是不是很厉害啊!
小主人很喜欢我,把我保存的好好的,你们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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