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朝酒晚舞》之读后感,本文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北京朝酒晚舞》之读后感
《北京朝酒晚舞》之读后感
拿到《北京朝酒晚舞》这本小说纯属意外,因为给我1000本书选择买和读,我都不会去注意这本书的,一是因为这本书名本身带给我的那种灯红酒绿的堕落感,二是因为写这本书的人是个八零后。办公室的吴姐知道我一直在当当网上购书,说她的女儿很想看这本书,就委托我给她买。拿到这本书后我就跟她说了下大体故事梗概,,她对这本书有点不放心,就让我先看看里边有没有比较露骨的性描写,能不能给女儿看。于是,放下枯燥的心理学课本,我责无旁贷的担当起了“读书鉴定员”的责任。 最初打开这本书的心情,有点怀疑甚至不屑,没有太多的期待,心里想一个80后,尽管她从事过模特、广告、保健品、地产、投资等行业,尽管她见过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喝过很多酒,然后又结缘于一位禅师而开始全职写作,她又能有多少文化内涵和文字功底去支撑和描述呢? 可是,慢慢的,我的看法改变了,在书作者沈诗棋看似很随心所欲的信手涂鸦中,我见识到都市白领、高干子弟、“富二代”门放浪形骸的夜店生活,看到他们在北京朝酒晚舞,看似活色生香,光鲜照人,实则内心中都有各自的躁动和忧伤。故事的主人公77是个富二代美女,她虽然也在男女酒友的酗酒猜拳、打情骂俏,夜夜笙歌的夜店中不醉不归,但是她在个人的情感追求中极为传统,那就是信守:“爱一个男人,只牵他的手。绝对忠诚,不会背叛,一直爱到他死,不弃不离。”也正是因为她的执着于挚恳,坚韧与坚守,终使得祝浩天这个典型的浪子回头,和她一起穿越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的重重障碍,成就了令人羡慕甚至尊敬的爱情。正如陈嘉上导演对这部小说的评价一样:“热闹光鲜的人群;真心执着的爱情,当这两种元素在作者笔下找到交集,唤醒了都是人心中刻意隐藏的呼唤,呼唤着所有人点燃心中的希望,无论爱情、梦想,永不言弃。” 读着读着,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认可了这群和我的生活毫不搭界的都市男女。也发现,书中的77虽然和我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但我们在内心里对爱情的信仰是那么的一致,那就是:“相信爱,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真爱”。 也许我的这个信仰,在很多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笑。曾经跟朋友们讨论类似话题时,我总是被定为“最不现实”、“过于浪漫”、“脚跟不着地”。。。。。后来,我就不再说话,但是我内心里一直有这样的坚持,20岁的时候这样想,30岁的时候这样想,我知道40岁、50岁的时候我还会这样想。 “为什么人们都看不到真爱?因为被暧昧覆盖,被滥情蒙蔽。为什么找不到真爱?因为没有孜孜以求,没有永不言弃。真爱到底在哪里?不在别处,就在心里。作者通过77爱情的故事,对当下情爱现实中的势力倾向、诚信危机等,给予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鞭挞,使得《北京朝酒晚舞》不仅不显得轻飘,而是别具一种深沉的力量,洋溢着一种浩然正气。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意义与价值,在于它有如浊世中的一缕清风,犹若喧嚣中的一种清音。” 这本书,也改变了我对一些80后作家或者叫写手的看法。有些人真的就是天生写作的,这可能于传统观念里的`文化内涵和底蕴没有太大关系,靠的就是那种天生的灵性与才气个性融合的独家功夫吧。 读完后我跟吴姐说,还是先别让孩子看这本书了,里边还是有些关于两性的描写,虽说表述的含蓄唯美,但是也会给孩子带了些想象和诱惑。在就是,我并不喜欢这个小说的结局,77和祝浩天为了不再受到阻挠而选择离开北京离开父母朋友,一走了之的行为我不赞同,这种“爱情至上”的做法,缺少了责任。因为我觉得,我们活着,不是一个单独的生命那么简单,需要爱情,也需要有责任心。这,是我和77的不同,也是两代人之间的不同。 正如书作者在后记中所说:“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一个人,一个能让自己无怨无悔付出的人;是为了一件事,一件让自己觉得有生活激情,有意义的事。” 至今,我依然相信爱情,和77一样,坚定自己会等来那个爱的人,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和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相亲相爱,幸福永远。。。。。。篇2:4月3日 《北京朝酒晚舞》观后感
4月3日 《北京朝酒晚舞》观后感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网络上看过《北京朝酒晚舞》这篇网络小说,当时只看到77和小祝的第一次,77还是处女的那个章节。然后就看不到其他内容了。我还记得为了能看到这本书的结局,我在网络上四处搜,就是没看到这本书的结局。今天本来是想在书店买点工具书,结果没买到,看见还在封皮中包裹着的这本书,真想撕开看看结局之后就走人,可是还是被自己的道德观停住了手,看看才26元,就买了,这本书的开头实在是吸引我。 买完回家后一直在跳着看的,终于在晚上10点35看完结局了,震撼呀。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看完这本书结局的人,不会在网络上公布结果了。这本书真的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和语言,这本书让我很震撼。 读完了,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我很自私,从来都没有像77那样执着的爱过一个人,如果我是77,我可能会傻傻地爱过,爱过后却不能像77那样执着,我和77不一样,77执着地爱着,而我却选择放纵! 77能在所有朋友们面前说他男人不好的时候,她还会坚持己见。而我,所有好朋友在我面前说一个男人不好的时候,我可能就迷失方向了。我也没有77那个勇气,当知道一个男人结婚以后,竟然还会再爱这个男人。我。。。。。。别说这个男人结婚了,当我发现这个男人跟我玩时间差,身边还有一个心心 的时候,我就不会再原谅他,我太自私了,没有77那么大度。 是不是所有女人都会怀疑自己的另一半打电话的内容,我也是,只要一个男人避开我去接一个电话的时候,我就开始有阴影了,开始想入非非了,曾经有人取笑过我,明明是一个男人在跟他打电话,我怎么能听出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可能有疑心病吧。 如果再有一次可以遇到真爱的机会,我要像77那样的勇敢,就像书里说的那样“爱情的力量如同魔法,改变了我的一生。付出的过程,真心的爱着,最幸福的永远是自己。全心付出,这才应该是爱情的真谛。美好的感情,可以感染着生活的每个细节,从而更体谅父母,更关爱朋友,关注身边每一份真情。真心的爱情,可以让每一个人成长。”世界上有一种极致的幸福,就是最后得到爱,为了这份爱,我们都继续努力,真心,执着,永不言弃。 也许我还没有遇到那份爱,我言弃的爱情我自己都数不清了,我还缺少一种真心、执着吧。我好像是在老隐藏着自己什么,最近几年处过的男朋友,我没有一个告诉他我真实想法的'。我没跟一个男人说过,我对他刚才接到的电话不满意。没对一个男人讲过我的情史,我不肯说不肯谈,其实就是一种不真诚吧。记得彭,每次和我在一起都会跟我讲他过去的一些事情,他跟我讲的事情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恶劣,最近认识的小男也会偶尔跟我讲他过去的情史,就我听完了之后,一笑了之,从来都不跟他们谈我N年前是怎样的。 我知道我自己为什么还孤身一人了,就是做不到77这样的女人该做的事情。祝浩天,可能在我身边出现过N次,我遇见过很多祝浩天,可我哪个也没把持住,不够真诚真心的爱吧! 今天爱车去修理厂化妆了,花了我400大洋,明天它就能穿着新衣服出来见我了。 今天北行逛街吃饭10元,书26元,还去发了两个件。呵呵坐公交车2元。今天公交车一路站着呢。晚上只吃了一点草莓15元。 小男,彻底翻过去的一页了。我真的没有77那个勇气,可以这么执着的爱一个人,我怕受伤。这本书真的很感染我,可我还是克服不了心里的那个疙瘩。怕受伤,真的怕。。。没有勇气再去碰壁了。。。 我可能活到现在都没有像77那样勇敢的执着的追过某个男人,甩我的男人也好,我甩过的男人也罢,我有本事在家里哭得像个泪人,有本事给人家打N次纠缠电话,却从来不敢真正的去找过谁谁,非要谁谁对我怎么样对我负责之类的,所以我至今都是戴着高傲隐藏自己的面具,寂寞的活着。。。还搞笑的左一次右一次地寻找着真爱,自己都没诚恳老实地爱过别人,别人又怎么会爱一个不真实的我呢1篇3: 《朝读经典,君子之表》读后感
《朝读经典,君子之表》读后感
子言曰:“归乎!君子隐而显,不矜而庄,不厉而威,不言而信。”“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惮也,言足信也。读了《朝读经典。君子之表》一文后,我对孔子说的这两句话感触很深,也懂得了其意思:
孔子说:“还是回去吧!君子隐逸不出但德行昭显,不自我夸耀而受人尊敬,不疾言厉色而有威严,不必说话就能取信于人。”“君子不在人面前失去进退的节度,不失去庄严的表情,不丧失说话的分寸。所以君子的外貌足以让人敬服,神色足以令人敬畏,言语足以使人信任。”
君子的容貌举止,言行风度,其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一个人外在的仪容举止需要符合一定的‘礼’;其二,一个人的仪容千姿百态,也有凸显个性、呈现美感的一面。
这使我想起了孔融让梨的故事:东汉鲁国,有个名叫孔融的孩子,十分聪明,也非常懂事。孔融还有五个哥哥,一个小弟弟,兄弟七人相处得十分融洽。有一天,孔融的.妈妈买来许多梨,一盘梨子放在桌子上,哥哥们让孔融和最小的弟弟先拿。孔融看了看盘子中的梨,发现梨子有大有小。他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梨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爸爸看见孔融的行为,心里很高兴,心想:别看这孩子刚刚四岁,却懂得应该把好的东西留给别人的道理呢。于是他故意问孔融:“盘子里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只拿一个最小的呢?”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应该拿个最小的,大的应该留给哥哥吃。”爸爸接着问道:“你弟弟不是比你还要小吗?照你这么说,他应该拿最小的一个才对呀?”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我是哥哥,我应该把大的留给小弟弟吃。”
一个四岁的孩童是如此地懂礼貌,言行举止又是如此地恭敬?这一流传千古的故事,不是给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吗?礼貌谦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和谐。古代的孔融,堪称君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且懂得了礼数,知道谦让,知道尊重,他为我们做出了表率。
中华上下五千年,“礼”一词,让我们明白了懂礼貌、有涵养的重要性。“礼”在我心中,“礼”伴我成长。世界有了“礼”,世人才会有良好甚至优秀的言行举止,世人才称得上君子,“礼”才会流传。
一个人,为人处世,得“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我们要做一个内心温和、举止庄重、严于律己,外表威仪却并不咄咄逼人的好学生好公民,时刻保持谦恭有礼、安详自适的品质与精神状态。
篇4:含笑轻舞--断章取义之《三十六计》读后感
含笑轻舞--断章取义之《三十六计》读后感
其实,喜欢无涯的诗,没来由。初赏,并不是很喜欢那题目,确实不知道诗人想表达什么。但走进诗中,就欣然冒出一个女人含笑轻舞的形象。与诗无关,与情无关,与生活的浮燥更无关。朦胧诗的流派,产生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改新诗“明白如话”的特点,内容含蕴隽永。它强调诗人的自我意识,往往借助象征、比喻、错觉、幻觉等手法,变诗的单一形象为多层次的意象迭加,给诗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给人以独特的审美感受。代表诗人有舒婷、北岛、顾城等。确实,如无涯之所述,其诗与朦胧诗流派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全诗在创作的过程中,断章取义《三十六计》音画女人形象,每一小节都让感受到一个如含笑轻舞的女人。因为借用每一计,描写的过程中结合的并不是很完美,确实让人有硬伤之感。但轻灵的语言技巧,简洁的构勒出女人如诗如画之美感。动静结合,笑意朦胧。⊙瞒天过海/那一低眉含羞,绕过三月的/经纬。抵达九月之暗香/与白露悄然邂逅/一些嫣然,风生水起/你是最后一朵含笑。含羞、经纬、暗香、白露、含笑,这些看似不相关的意象,通过眼睛的传神,最后构画出一朵美丽的含笑,而且是最后一朵含笑(花名),借代美丽纯净的女人,从画中走来,躲过了所有人为的道德的追捕,直达心灵。
⊙围魏救赵/一场杀戮,扶着遥远的风/如同西天的霞光,嫣红/与烽烟,迷惑了山河千里/万千心事,隔着秋水寥廓/蜿蜒了悬空的目光。这一小节,诗意不错,但不能紧扣“围魏救赵”这一主题,构画的故事还没有完整。⊙笑里藏刀/秋风不解离人笑/风中有刀。无形,招式未老/压迫了芳草,她来自天涯/遥远的,如同漠上离歌/月上柳梢,秋风已老。这里的“秋风已老”,让人有硬伤之感。我倒是希望作者继续就“媚”如刀的主题继续深入。⊙抛砖引玉/抛却罗刹三千,褪去红尘/那个叫玉的女子/隐于城之核心/这一座孤高的城,虚无三世/却容不下一缕芳魂,这里的后一句,也与主题不符。其它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总之,诗以短小而精吸引人。情在景中,景在画中;画在诗中,人从画中出。情在字中留,美人亦留香。如一朵轻舞的含笑,笑看中年。
读后拙笔记之。
评文如食,此风可长。我更想看下他这诗配了音画的效果评文如食,此风可长。--
还好,俺的是读后感,不敢善评诗人之大作。问好卒主。
总之,诗以短小而精吸引人。情在景中,景在画中;画在诗中,人从画中出。情在字中留,美人亦留香。如一朵轻舞的含笑,笑看中年。读后拙笔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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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读后感,很美!
看来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有功夫,呵呵发言:浅书很不错,来学习一下~篇5: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读后感
题目有些长,不过,如果你读过鲁迅先生的演讲稿《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就会觉得我这篇文章的题目其实还是蛮好看的,呵呵。
坊间曾有传言:中学生有“三大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虽说言语有揶揄之意,但也流露出孩子们在学习语文时一肚子的苦衷。而作为中学语文教师的江月,很想说说我们当老师的感受,那就是:中国文言之美,微言大义、音律华美、韵味无穷,可以说非大声诵读无以明志,非反复咀嚼无以致远;而每当我们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也一定是正襟危坐、凝神默想的,其语言之简约之凝练之深刻之巧妙颇耐人寻味,能让我们透过他冷峻的面容慢慢看到他埋藏在深处的滚烫、坦诚甚或有些激愤的心。
(“民族魂”鲁迅)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说说鲁迅的“失恋”吧。
先来读读鲁迅先生写的这首诗《我的失恋》吧: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上面为首段,第二第三段内容形式大致相同,不再赘引,最后一段比较有特点,摘引如下: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据说,这首诗是讽刺徐志摩一类诗人的)
有人疑惑了:吓!这是鲁迅的诗吗?鲁迅的诗不应该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样的爱憎分明、正气凛然吗?鲁迅的诗不应该是“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那样的痛定思痛、沉郁悲愤吗?
其实不然,鲁迅诗歌虽数量不多,但这首拟古的新打油诗还是比较有特点的。它基本上模仿东汉张衡的《四愁诗》的格式,不同的是加入了当时社会的一些世俗之风,尤其在结尾处笔锋一转,嘲讽了当时一些人因标榜“爱情至上”而表现得矫情甚至“若失恋毋宁死”的低迷颓废的人生观,按照鲁迅先生的原话来说,就是“看见当时‘阿呀,阿唷,我要死了’这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做一首‘由她去罢’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
由此看来,鲁迅的“失恋”是假,诗歌的“讽喻”是真。如果真的写成一篇长长的评论文章《论当前风起云涌的革命形势下小布尔乔亚的脆弱及根源与我们当前文化战线上青年知识分子的新使命》(江月拟的这个标题不自觉地又长了,呵呵),想想看,哪一个讽刺性更强,哪一个更能一针见血呢?
抛开历史不说,若从今人的眼光来看,这首诗仍然有它特殊的意义,江月在此也戏谑几句:“我爱她,自会去寻她,无论她是在山腰,还是在豪家。”“我曾经泪沾袍、泪沾耳、泪沾襟、泪如麻,而今你我相忘于江湖,依然貌美如花。”“你的百蝶巾、双燕图、金表索、玫瑰花自有它的雅致与娇美,但我不喜欢,我自爱我的猫头鹰、冰糖壶卢、发汗药和赤练蛇。”
一说到赤练蛇,我就想起鲁迅幼时长妈妈讲的故事,说是百草园中长的草里是不许去的,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其实,赤练蛇本无毒,只是性子凶猛了些,我倒是觉得鲁迅先生对赤练蛇的态度是由幼时的好奇与畏惧慢慢转变为欣赏与钦佩的,正如他在肃杀的严冬写后园的“枣树”和朔方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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