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世界名著读书心得202,本文共10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读世界名著读书心得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他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的故事: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布,他有一个不错的家庭,他的父亲希望他在法律行业中出人头地。然而他却不听父亲的教诲执意出海,最后他十分悲惨地流落到了一座荒岛,不过,比起其他水手他却幸运了许多,至少他还活着而且那条船也在,上面有许多货物,可以帮他度过一段时间。他开始寻找住的地方,把一些横生的树枝做为房子,并且找到了淡水。之后,他开始了正式的孤岛生活,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建造房子,制作陶器(虽不雅观但很耐用),铲子和开垦田地。在播种下去的第四年终于有了收获,他还捉些羊回来圈养,时不时还可以喝点羊奶,吃点奶酪。他还独自抵抗过病魔。他已经习惯了孤岛生活,直到他发现了野人脚印以及大把人骨头之后,他就更注重防御,在安全前提下他又过得快乐起来。到后来,他还收留了一个食人族的人取名星期五,并教他说英语,做事······而且做得非常好,最后他帮助一个船长夺回了船,就搭他的船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荒岛的故事到这就结束了,但他无比的勇气,毅力和智慧还有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却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在生活中,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就放弃,要努力拼搏思考,答案也许就出来了,正是那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鲁滨逊的故事中也能看出,为了见到“彩虹”,让我们努力拼搏。
篇2:读世界名著读书心得
“一个世纪以前,在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曾经是照耀我们青年时代的最纯洁的光芒。在19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它是那抚慰人的星辰,它的目光吸引着、安抚着我们青少年的心灵。”这是《名人传》作者罗曼·罗兰对托尔斯泰发自肺腑的描述和赞美,作者把他放在最后来写,不单单是因为他们所处的时代相同,更是因为托尔斯泰的影响力遍及整个世界。
他的出身比前两位都要好得多,是一个俄国的贵族家庭,他从小就接受着典型的俄国贵族教育。也正因为如此,他灵魂中对普通人民的同情和对农奴制的批判态度更尖锐地凸显了出来。他年轻时放浪不羁,但随着他对人民生活观察得越来越深入,他就越来越厌恶自己的身份,并且从精神上支持着俄国人民的斗争运动。他的三大巨著:《复活》、《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无不体现着他那伟大的民族精神和对于资本主义制度深深的批判。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员,我想,他若是看到百年后的今天,民主已经在世界上普遍存在,他该有多么兴奋啊!他说:“我认为在这一确定的时刻,在___教世界酝酿了已两千年的大革命开始了——这将以真正的___教来替代腐败了的___教以及从其中衍生出来的统治制度,这真正的___教是人人平等的基础,是所有有理智的人所渴望的真正的自由的基础。”只可惜,他死在了胜利的前夕,没能亲眼看到他梦寐以求的人民的胜利。托尔斯泰,你那伟大的民族精神令我景仰,你那灵魂的光芒必将继续闪耀!
篇3:世界名著读书心得精选
以下是两篇世界名著的读书笔记,有兴趣的可以浏览一下
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名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名著读书笔记(西游记)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篇4:世界名著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篇5:小学生世界名著读书心得
寒假期间我看了很多书我都喜欢,尤其是《格列佛游记》。这本是描写格列佛乘这船遇到了四个国家是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因国,四个国家怎样生活下来的。想知道吗?那就请读下面的短文。
有一次格列佛乘着船去航海,遇到了海浪的袭击。船翻了,变成一片片木板,格列佛被海浪冲上了海岸被几千条细细的绳子绑住,格列佛马上解开小人过的人一起放箭射格列佛格列佛觉得一点都不痛忽然有一把箭向他射来格列佛移了一点射到他的脸。他说他是无辜的于是小人国的小人相信了他。格列佛饿了一口吃掉两个面包慢慢地吃饱生活了下来。有一天有一艘船过来了他马上坐上了船回到了国家。
有一次格列佛有一次出去航海,又遇到了海浪的袭击,海浪把格列佛冲上了岸这一次来到了巨人国他找到了一位商人叫他收留他商人答应了他并且他赚了很多钱,因为很多巨人看了格列佛的表演。一天格列佛因为偷懒而被赶走,被一个小狗叼给了主人,主人把他给了国王后面有趣的是有一只巨大的猴子把他抓住把格列佛搞得够呛了。最后他也是乘着船回国的。后面的我还是不说了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格列佛游记》。我的感想是格列佛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呐!
篇6:世界名著茶花女读书心得感想
一朵红色茶花,从绽放到变色的时间大约为48小时。可,花开花落花谢,到头不过一场空!只有那孤零零的花杆与那零星的破损花瓣,倔强的说明着这里曾经的美丽。
如梦一场,付出再多,又有什么用?
玛格丽特和阿尔芒,一个在残酷现实的威逼下,最终选择了现实,放弃了爱,他是个懦夫;一个对爱情至死不渝,愿意放弃多少人羡慕的奢侈生活,只为获得一份真真切切的爱情,她,失去太多,但,最后仍是两手空空。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恋,付出再多,又有什么用?
文中出现过这样一句:“这些女人生前考究的生活越是闹得满城风雨,死后就越是无声无息。”这难道不是对像玛格丽特那样注定悲惨收尾女人一生的最好写照?
一直记得玛格丽特说过的一句话:“即使我只剩下一点时间,但我生存的时间,总会比您爱我的时间要长。”这句话,包含了太多太多,作为一个交际花,最可悲的就是不能拥有自己的爱情,她们不知道,今天还对她们很好的男人,明天会不会投入到另一个同行的怀抱,就算她爱上那个男人,也不会拥有他。玛格丽特是不是在那个时候就预料到自己是悲剧?但这又说不通,如果知道自己这样做是悲剧,为什么还要往火坑里跳?难道不是自讨苦吃?
玛格丽特还是做了,选择尊重自己的感觉,她爱阿尔芒,这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她很清楚自己选择把爱说出来的后果有多严重,但最后,还是做了。告别那个圈子,和阿尔芒一起生活在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里,过着悠闲,无忧无虑的生活,平穷,对玛格丽特已经无所谓了,再穷也没有关系,只要有阿尔芒在,她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可这个世界,总是那么残忍。他给了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希望,却又毫不留情的把她打入地狱。世俗的观念,让阿尔芒的父亲无法忍受自己的儿子和一个交际花在一起,便写信请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可想而知,玛格丽特收到那封信时,是多么的震惊语痛苦!深思熟虑后,玛格丽特接受了阿尔芒父亲的恳求,为了阿尔芒的家庭,事业,以及后来的一切一切,她给阿尔芒写了一封足够让阿尔芒疯狂的信,随后,便离开了阿尔芒。
不明真相的阿尔芒,疯狂的报复玛格丽特。玛格丽特看在眼里,一个人默默地承受。阿尔芒没有看出玛格丽特看到他时,眼里闪过的一丝心痛,正因为这样,阿尔芒的报复心更强了。这样无疑加快了玛格丽特走向生命的尽头,直到最后,阿尔芒知道真相后,才明白自己把最爱的人送进了地狱。
这个悲情又浪漫的故事,讲述着一个仿佛离我们很远而又触手可及的故事。如果阿尔芒当初可以相信一点自己和玛格丽特的爱情,结局或许不会如此悲惨。一段开始看似完美曲折的爱情,最后却支离破碎,是说阿尔芒不够爱玛格丽特,还是,玛格丽特爱惨了阿尔芒?
到底谁错谁对?
凄美的爱情,似梦一场。
一个女人,因爱而生,为爱而亡;一个男人,因爱生恨,因爱而伤,因爱而悔。
一切都是因为爱。
篇7:推荐的世界名著读书心得
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己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直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爱情这条“路”……
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不过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己,很内疚,便自己下桃源去了。
而悲剧还未停止……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篇8:读世界名著后感想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的这样一个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取的杯具。一向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走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这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使他充满期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最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应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应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理解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感情我却不明白该说什么好。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心灵的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取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思考后,他最后理解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取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理解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照顾好自己,但是泪水却流下了脸颊。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篇9:读世界名著后感想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横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横阻扰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国家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道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
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篇10:读世界名著心得体会精选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的感触颇深。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暴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克服了。他在岛上一住就是二十八年,时时刻刻都有被野兽袭击的危险,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居然活了下来,应该说罹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鲁滨逊给我的启示是遇到挫折和失败,不要灰心,只有不气馁,才会成功。是啊,人的一生会有很多的挫折,面对挫折时,你只有两条路:一条继续前进,另一条是后退,鲁滨逊选择了前者。
楚国名相诸葛亮便是一个拥有坚强意志也无限智慧的杰出军事家,在司马懿十几万大军来攻楚国城池的时候,面对只有几百名军士,救兵又无法及时赶到的情况下,诸葛亮并不是选择退缩,他凭着过人的智慧巧使空城计,骗得司马懿不感攻击,只好撤退。诸葛亮只靠一己之力,就击退了司马懿是几万大军。
我相信在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是至关重要的,两者缺一不可,他们是成功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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