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岛上的最后一天读后感900字,本文共1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岛上的最后一天读后感
《岛上的最后一天》,作者是卡米尔・佩简。起名为“岛上的最后一天”,我想是因为那一天是一个分界线,是过去与未来,痛苦与希望、逃避与面对的分水岭。
女主伊丽莎白,做过切除肿瘤手术,却被告知还是得了癌症,余下的时间可能只有六个月,在回家准备告诉丈夫汤姆之时,却提前被丈夫告知认为他自身是个同性恋。双重打击之下,她辞去了有着令人讨厌的上司的工作,卖掉房产,与汤姆协议离婚,想要趁着有限的生命,去远方旅行,然后去看看自己双胞胎哥哥和两个侄子,再去看望父亲,在他们的陪伴中,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
丽比不再对她之前容忍的人再度容忍,不喜欢的人也不再强颜欢笑,这段作者描写中的伊丽莎白,是痛苦与矛盾的结合体,比如她与高中同学玛克辛的见面,有任何的不愉快都直截了当的表达出来,甚至咬了她的肩胛骨,但其实内心依旧是善良美好的。“即便当时的直言不讳甚至偶尔咄咄逼人让我很有快感,但是结束后我却为自己的行为而羞愧。我需要回归到较为美好的自己,免得玷污大家记忆中我的正面形象”。
在听从父亲的建议后,选择去父母年轻时去过的波多黎各威克斯度假。人在面对自己的死亡时,是没有任何人做好了准备。丽比乘坐的飞机差点坠毁,在那时,她脑海只有一个想法,她还不想死,她想活着。所有的不愉快也都看淡了。她给保罗(哥哥)发了一条“我爱你”的短信,给汤姆(前夫)也发了一条,并加上“没关系了”,想给爸爸也发一条,想着爸爸不会用短信,如果打电话的话,怕最后坠海的一瞬间尖叫声会吓着他。幸而最后有惊无险,她在事后也是首次向飞行驾驶员夏洛,一个陌生人,吐露自己癌症的事实。
所幸的是,在波多黎各,与夏洛开展了一段浪漫的恋情,在亲情和爱情双重关怀下,丽比同意回美国接受治疗方案。但还是会恐惧退缩,直到又去看望因癌症去世的母亲的墓地,在与父亲聊母亲过往中明白,“生活是毁灭性的,只不过那是有限的范围内;但生命也是极为美好的”在哥哥的陪伴,爱人的鼓励下,接受了治疗,病情好转,还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整本书虽然笼罩着女主身患癌症的.痛苦,但文笔整体是轻松愉快的,女主的塑造有血有肉,经历了生活的打击,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一次自我蜕变。生命是无常的,脆弱的,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临。活在现在,把握好现在,照顾好自己,不单单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爱你的关心你的人负责。生活虽不会如你所愿的那么好,但也不会那么糟糕,逃避也始终不能解决问题,勇敢面对,也许你会在旅途中邂逅意外的惊喜。积极乐观、充分完整的拥抱当下,大概就是对生命最好的交代。
篇2: 《最后一天》读后感
每读一篇文章,我们都会有自己的感受。今天,我就来写一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读后感吧!
本文主要描绘的是一位老师回忆了他们师生分别的场景,时隔这么久,就为老师还能记住他的学生,记住那些事情,可见,他们的师生情多么深厚啊!之所以这篇文章会留在六(下)最后一单元,我想这是因为我们就是毕业班,要是放到其他年级,领悟的可能会有所不同,只有快毕业了,我们还才能真正领悟到文中所讲的师生情。
文中的老师也是一个责任心强,教育方法好的人,就这样,他才会没收影响学生学习的玩具,告知家长孩子不听话。而他的教育方法也很好,并且有效,因为他成功的让一个不及格的孩子在毕业考试及格了。
本文还有一些语段很感动我,如:“如果我回家后做了什么后悔的事,……”,从“不得不擦去脸上的唾沫印。”中可以看出老师有些无奈,在平时看来,在老师脸上有唾沫印,这可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但是今天老师竟然会十分珍惜这个唾沫印儿,可见,他们之间的情谊多么深厚啊!
总而言之,我从这篇课文中感受到了浓浓的师生情。我也感受到了这里边每个人物的性格。
篇3: 《最后一天》读后感
“完美生活本身即是一场完美的谎言”。生活一路顺风顺水的丽比米勒在得知自己罹患癌症时也接收到丈夫带给她的坏消息――她一直深爱着的丈夫是同性恋,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无论是哪一个,对丽比来说都是致命打击。她觉得自己的病无药可救了,她无法忍受自己爱了十几年的丈夫对她说出那样的真相。她卖掉公寓,辞去工作,拒绝医生治疗的建议并只身前往母亲生前最喜欢的小岛。
这是一本描写一位女性在得知自己患有癌症后选择与过去截然不同的生活的书。她在岛上过着与过去朝九晚五上班持家不同的生活。她在岛上遇到了她后来的爱情,在岛上遇到了和蔼的陌生人,在岛上与死神擦肩而过。很庆幸的是,她最终没有放弃自己。她的爱人,她的哥哥,她的爸爸在得知事情真相后都给了她莫大的鼓励。虽然对抗癌症依旧很难,但她却在幸福与希望中度过了后来很长的一段日子。主人公丽比害怕的不仅仅是癌症本身,更害怕的是家人因为她患病而痛苦。一开始她逃去了小岛,看似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最后的放纵,其实她的内心对身边的亲人还是放不下的。完美生活被破环了,为了正常生活,大多数人选择回避现实,或较大程度地回避现实。丽比决定去岛上时就在回避现实,想要放纵自己去过未体验过的生活,再多的放纵也总有回归的那一天。
丽比回归现实最重要的还是她自己想明白了“她要活下去”。不管治疗有效与否,她都要回到原来的地方,与家人一起,与爱的人一起,即使时光短暂也要留下美好的回忆。丽比在岛上的时候经历过一次飞机坠落事故,可她足够好运,事故的杀伤力不大,比起癌症她所受的伤几乎不值一提。或许对一个癌症患者来说,死神或早或晚都会降临,尽管丽比早已做好迎接死亡的打算,可在飞机失事时,她还是很怕,她不希望自己的生命就如此草草结束了,她害怕死亡。说出“我不怕死”很容易,可是世上又有几个在面临死亡的时候无所畏惧呢?如果有,那就没有人会苦苦追求健康长寿的秘诀了吧。人大多在与死亡亲密接触的边缘才会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才会发出“活着真好的感叹”。
“完美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完美的谎言”,极致的完美是不存在的。现实的生活总有一些瑕疵,然而若想看清夜晚的天空,就不能太过聚焦于某一处,最明亮的星星在直观视野之外。生活也是如此,胜利与困难更迭交替。
篇4: 《最后一天》读后感
今天读了《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这篇文章,觉得如果我把今天当做我生命中最后一天去度过的话,那么我相信今天一定是最美好的!
越长越大,越来越觉得自己荒废了太多的时间,可是在自己追悔的时候,时间还是过去了。自己总感觉抓不住时间,好像时间欠自己的,为什么同样的时间给我,和给别人,别人能完成的任务我没有呢?呵呵・・・总是埋怨,总是找别人的问题,仔细想想,都是自己的过错,是自己不懂得抓住时间,是自己不懂得珍惜时间,假如今天是你最后一天,你还会这个样子吗?当然不会!
自己的坏习惯总是改不掉,这是我最头疼的,与其说改不掉,到不如说是自己愿不愿意改的问题了,呵呵,从小就是被惯大的孩子,习惯着晚起,晚睡,多吃,多睡,想一下子把这些所谓的习惯改掉有些困难,可是如果今天是你最后一天,你会把这一天都用来睡觉吃饭吗?还是干一些更有意义的事呢・・・?总为这些懒惰找理由,为完不成作业找借口,从来都不好好的审视一下自己,自己度过的每一天真的合格吗?真的即使是最后一天也不后悔吗?如果让我回答,我觉得我真的在虚度光阴,有时候一整天在网上漫无目的游荡,不知道为了什么,结果一天下来问问你干什么了,自己想想,真的,这一天真无聊・・・・・・
喜欢上学的感觉,因为觉得每一天都很充实,但有时候也不喜欢,懒惰占了上风,更喜欢回家躺着,真是一种没有出息的表现啊,可是总是会不自觉的给自己一个放纵,因为总会有明天啊,可是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相信我会努力地做一些事,为自己,为父母,为朋友,为需要帮助的人,让我的最后一天也无缘无悔,人的思想总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永远的只想要什么也不干,这样不是很无聊吗?人总要做一些事让自己变得充实,可是,人总有惰性,我总是喜欢拖・・・拖到不能再拖了再费更多功夫来补,更吃亏,可是自己做的又不能去怪谁,都是自己的错啊・・・
一个寒假过去了,我得到了什么?我不知道,10天在家不如在学校一天得到的多,不会自己学习,其实不会可以学啊,又在为自己逃脱找借口,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还会这样吗?不会。。可是如果不会,为什么要等到真的到那一天的时候才会后悔呢?有时候自己就会矛盾的不得了・・・我会改变,而且必须改变,想想如果今天是你生命中的最后一天,那么你会怎么做呢・・・・・・
篇5: 《最后一天》读后感
从“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名言中,早就感受到时间的宝贵,那只是感性的认识,好象更多的是教育学生,今天读了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一书后,心灵深处受到了震撼。回想不时为往日的虚度年华而悔恨,为时间的白白浪费而遗憾多多,往日总是抱怨时间不够用,今天才更能对时间产生了久违的感动。
“每个人都在和时间赛跑,成功的人永远跑在时间的前面,平庸的人总是跟在时间的后头,总是撵不上,他们都在跑,只是跑的方式不同,跑的速度不同,跑的节奏不同,这点差异却能造成完全不同人的结果。”是啊,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异,有的人成绩卓著,论文发表一篇又一篇,公开课课课精彩,教育教学评价头头是道,和家长关系融洽。那是走在时间前面的人,处处优秀。而相反,每天抱怨时间过的太慢,总是拖拖拉拉,让时间抛弃的人,工作上总是一事无成。
与时间赛跑,不断超越自己,这是时代的要求,当今时代激烈的竞争,科技的高速发展正需要这样的人。每个人都有无限的可能和无限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成功的人,其实都是懂得把握时间的人,因为只要每天进步一点点,事实上距离梦想就近了一点点,每天只需要求自己进步一点点,一年365天你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超越了以前的自己。多么经典的语言啊,以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呢?从今天起,我要积极地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不浪费时间,善用时间,不断超越昨天的自己。
“先行一步有美景”,短短的几个字,道出成功者的秘密。一个人做事,能够不错过一分一秒,他在事业上就能大获成功。拿破仑说他之所以能打败奥国军队,就因为奥国军队不懂得“五分钟”的价值,他还说:“每错过一分钟时间,即是多给予不幸一分可趁之机。”
读着读着,电影《陈毅市长》家门口醒目的警示语:闲谈不过三分钟浮现在眼前,那14岁的桑德拉以精湛的琴艺征服了挑剔的观众的情景历历在目。桑德拉每天坐在钢琴前练习4个小时以上,而且整整练了9个春秋的故事让人感动。
一分钟的时间不畅,贵在你是否能利用的有价值,能否持之以恒地坚持。不要小瞧一分钟,可能就是这一分钟让你把握好,成功就在眼前,命运就会改变。
感动着书中的语言,感动着书中的故事,处处感动着。
篇6: 《最后一天》读后感
当我翻开《我生命的最后一天》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吸引了。我知道了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本书使我对生活、成败、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文中说,“真正的友谊犹如健康,往往在失去后,才会意识到它的价值”。这句话使我恍然大悟,这是一句具有丰富内涵的语句。而我每次失去一个朋友时,却从未感到悲伤,这是多么可耻啊!书中的`一篇文章讲叙了这样一个故事:史蒂夫是“我”的朋友,每次放学,“我”都和他打篮球、骑单车。而他却突然得了癌症,而我却没和他看完他最爱的影片《阿玛柯德》。这篇文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我们:友谊难得,珍爱友谊。而我每次见到朋友不是说说骂骂,就是打打闹闹。而我每当看到别人手拉着手,肩搭着肩时,就以为那种友谊好得很。而,我错了。托马斯・穆尔曾说过:“对于灵魂,没有任何东西比友谊更有疗效。”
一定要珍惜友谊。要交到好朋友,要尊重你的朋友,首先得相信他,认同他,告诉他你对他的感受。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肯定应该知道。谁是你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朋友呢?他们知道你对他们的感受吗?你得完成这个重要使命,这才能交到好朋友。
“把你的快乐与朋友分享,你会得到双倍的快乐;将你的忧愁与朋友倾诉,你会少掉一半的忧愁。”《我生命的最后一天》告诉我们:要把握现有的友谊,这样才能让生活更加充实,让今天更精彩,让明天更美好!
篇7: 《最后一天》读后感
在看到这本书的内容简介的那一刻就吸引了我。大意是,如果在自杀的那一刻你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七天的时间可以看看死后的世界,最终,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故事其实并没有令我特别深刻的,只是在一遍遍的诠释“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比较喜欢的是这本书死后还有七天的设定,是我之前从没想过的。自杀的那一刻生命已经停止,人们也经常会回忆生前的种种,但很少会思考死后会给身边人会给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事情。
“人活着,并不知道死亡会在什么时候降临。我们明白生命终将逝去,但忽略具体的时间,这给我们一种错觉:自己是永生的。”
书中最触动我的很平凡很简单,只是还想吃某条街道的小吃,只是还想去看将要上映的某场电影,这些小事贯穿我们的生活,却是也不想这么快死去的小理由。
看到结尾,我其实挺不理解为什么主角(第一自杀者)在最后的最后还是选择自杀,明明还有留恋的妻子。但隐隐却尊重理解他的选择,有些人活在世上就很费力了,更残忍的是,这种费力是精神上的虚渺。
“但在某个时刻,我们会感觉自己奋力捍卫的东西似乎毫无意义,就像说过的话,那些抚慰灵魂的句子突然现出了本来面目:它们只是一些话,一些无关紧要的句子。”
篇8: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
篇9: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A.J.F,作为书店的老板,他总是以一副自大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在我读最初的几页的时候,他绝对是我在这本书里最讨厌的一个人。但这也不是没有理由,他的妻子死于车祸,而后他最值钱的宝贝又遭遇失窃。但上天不总是会让厄运一直降临到同一个人身上,之后他神奇地遇见了被母亲遗弃的玛雅,在收养与交给警察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人们很惊异自私的A.J竟然会这么做,但他之后的命运,证明了这个选择的明智。因为玛雅,他变得温柔细心,一改往日对他人的态度,他也慢慢地懂得了如何照顾别人的情感,在工作过程中,他与第一次见面就吵架的阿米莉亚关系好转,两人因为对读书的热爱而相爱,书店的生意也慢慢地好转,他开始走出困顿而失意的人生。
如果说故事只是让我们感受到A.J生活的转折,那么这本书就不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故事的情节之中,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便是玛雅的身世,她其实是A.J当作家的姐夫(他的妻子有一个姐姐),与一位书迷的婚外情而生下来的,但是之后那个负心的姐夫却对意外生下来的玛雅不负责,于是那个书迷就只能将女儿偷偷放在了岛上书店里面,然后她就自杀了。玛雅身世的凄惨,更加坚定了A.J对她的爱,也因为她,很多人之间都发生了不一样的故事。
这本书跟《解忧杂货店》其实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一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在讲些什么,但在最后读完全篇的那一刹那,整个故事就能像放映机一样,在你的脑海中一帧一帧地播放,我敬佩的是,东野圭吾与泽文的逻辑如此清晰,能让人没有遗憾,合情合理,在读完的那一刻,我没有觉得,在自己眼前的只是枯燥的文字,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生与命运。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人的一有太多萍水相逢,你认识的人,所走的路,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书里的故事,皆因缘而生,因为意外的缘分才让他们有了彼此间的瓜葛。接受这份上天的馈赠,并好好活下去,那是书里最触动我的。
有些人说这座拥有书店的小岛,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乌托邦主义的社会,岛上的人们只钟情于书,好像除此之外他们不必为其他东西而担心,但书中的人,经历的悲欢离合,又何尝不与我们相似,A.J最后还是因为癌症而离开了人世,这个结局,对于我这个读者而言,并不想接受,但这就是人生,这也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别于大团圆结局的喜悦,我更喜欢这深入人心的伤感。
不敢说我读懂了这本书,但起码让我明白,命运对每个人会有馈赠也会存在剥夺,接受这些,选择一个对你而言,最适合的活着的方式,顺着那些生活里细微的缘,活成一个快乐的人,虽然那很难,但我希望你能做到。
篇10: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说到挑选岛上书店这本书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去年夏天去苏州的时候,在丽丽家玩,看到了这本书,她觉得还不错,所以我也想看看。看到纸质书的价格想说,还是先等等再买吧。正好这次机会把它放进了阅读书单的第二本。
今天应该是第三天,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怎么讲呢,对于我来说应该算是一个福音。里面介绍到了很多的书和作者,给了我一些很好的向导。当然其实在看书的过程中其实我还并没有特别认真的去看去了解。但是我知道以后可以从里面选择自己喜欢的去看,特别是每一个章节之间的短篇小说的推荐。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好想以后也在茶陵开一个书店,感觉一个书店是那么的有趣或者说是很令人着迷的。书中有一句话说了很多遍“没有书店的小镇算不上小镇。”想想现在的我们,现在的我们的县城,似乎找不到一个能真正称得上这样的书店的地方。新华书店,大部分人去那里都是为了买教辅书,我也不例外。我从来不会在这里的书店想去选一本书看,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书是不允许你自己拆包看,而是要原价购买以后才能拆开。这样的感觉会很令人不爽。
很喜欢书中描述的这种在这里随意的看看书,不同的人去不同的角落选择自己喜欢的书,小孩子的书是在里面最下面的一个角落。而书店里面的主推书也肯定是店主感兴趣的,是他或者她侧重喜欢的书,就像书中最后阿米莉亚给她的后辈留下的笔记里写的一样,“他们不会进卖不动的书。”里面的警长帕里什,他以前从来不看书,所以一直都是A.J.费里克给他什么书他就看什么书,渐渐地就爱上了读书,也开始组织起来了读书会,每次都很热烈气氛很好。把整个警署甚至包括警署家属都带进了这个很奇妙的氛围。一起选书,然后在每个月第三周的周三举办读书会,大家一起就这些书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不同部门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本书的内容,这也让人觉得原来这本书可以看出来这么多不同来。也正因为这样的魔力,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到其中来吧。很憧憬很期待这样的读书会,至少我是从来没有参加过,所以不能有这样的深刻的体会,但是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这种吸引人的魅力是真的存在的。
书中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的曲折离奇,但是里面写出来的给人的感觉,岛上书店,以及人们对于这个店的那种感情会让你觉得很喜欢,很羡慕。这是我对于这本书的最大感受。感觉当你读完这本书,你会爱上书店,爱上书,让你有欲望想读更多的书,期待书中更多不一样的世界,遇到书中更加不一样的'人们。
篇11: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或许你会偶尔心动,在看到这三个字时。这是人类所有美好情感的归结,由它衍生出的形形色色的动作和文字,或更热烈、或更含蓄,却都指向同一个终点。
――漂泊的灵魂终可相拥。这是我读加布瑞埃拉・泽文的《岛上书店》,最初的体会。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感人的故事。在小岛经营着一家书店的A。J。费克里人近中年,爱妻离世后,又遭遇店里唯一值钱的宝贝被窃。生活,似乎总以不幸待他。万念俱灰的费克里索性以更糟糕的状态回报。本就是一个人的孤独的生活,却如掉进漫无尽头的梅雨季节,任雨水连绵不断,乌云蔽日不散。
就在这时,一个神秘的婴儿被人丢弃在费克里的书店。让岛上的人们大跌眼镜的是,向来孤僻、冷漠又自私的费克里,竟然留下了这个婴儿。转机由此开始。
为了给弃婴玛雅更好的照顾,费克里开始读他不喜欢读的绘本,开始尝试跟别人交流,不再像从前那样沉默寡言。玛雅就像他的救星,让费克里人生里这场持续了多年的雨越来越小,使他的中年生活明朗了起来。
与此同时,他也得到了爱情和亲情的回馈。费克里对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阿米莉娅心生爱慕,在不多的相处时间里两人关系逐渐密切,彼此互相欣赏并产生了爱意。当时的弃婴玛雅已经长大成乖巧懂事的女孩,费克里的悉心教导培养了她在写作和阅读上的浓厚兴趣。故事的最终,费克里在美满中慢慢走向生命的尽头。
布瑞埃拉用一种很平淡的笔触,来描述这个在岛上书店上凝结的爱的故事。书的前几章里,或许并不能读出什么特别的感情。可后文费克里身上发生的细微的变化,却足以令看到这本书的每个人为之动容。玛雅的到来,就如同在暗无边际的宇宙一角照进了一束光,让兀自漂泊的费克里,忽然有了生活的方向。玛雅走进费克里孤独的生命里的意义,并不止于让他忙碌起来不再孤单,更动人的是,玛雅的天真无知让她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费克里的冷漠而疏远躲避,而是能够毫无保留地亲近费克里,用看其他人一样单纯的眼神看他。这是玛雅无意地表达爱的方式,却指引了费克里尝试为别人付出、给予别人真挚的爱,让这一颗孤僻寂静的灵魂,终得皈依。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这是作者写给书中的费克里的话,也是岛上书店在无数的人心里坐落的奥义。
但或许,在我们不曾觉察的角落,仍然生活着孤僻的费克里,那就让幸运地获知岛上书店的奥义的人牵起他们的手,共同寻找这个浪漫宇宙的核心。
篇12: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在学校书店的货架上,这样一句话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便在书店买下了这部名为《岛上书店》的小说……
没有被自己的眼光辜负,一翻开书,便被此书的目录所吸引,小说以多部小说的名字作为自己每个章节的标题,也就是每个章节都会围绕着这一章节前面所引用的的一部小说的片段来展开,但文章会对所引用的小说的内容只字未提,可当我没读完一个章节时在反过来细读引文,细细琢磨便发现了其中的韵味――章节的主题与引文的主题往往相似或者完全相反……不仅仅是小说的写作方式令我大开眼界,小说的充满万丈温情的故事及其字里行间中所流淌的真挚积极的情感也让我手不释卷……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A。J。费克里的中年男性,他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着一家书店。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就在此时一个孤儿被送至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他和亲人朋友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这则美妙、动人的故事,关于救赎与转化,读完后它在我的胸中回荡了许久许久。
“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这是我最喜爱的文中句子。是啊,茫茫红尘,芸芸众生,我们是茫茫人海中小小的一滴,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我们会驱车上路。有一天,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遇到ta。我们会被爱,因为我们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所以我们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能使我们不再孤单。在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物质需求远远没有精神需求那么强烈的时候,我们便会疯狂的去找方法来充实自己,而最好的方法便是读书了……为了不孤单,所以我们选择了读书。或者说我们读书是因为我们需要读书。
有时书本也要到了适当的时候才会引起我们共鸣。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的人生陷入僵局,我们的内心沦为荒岛,而此时我们所渴求的,是救赎与转化……这正是这一部关于生命、救赎及第二次机会的小说的主题。有趣、温柔、感动人心,不时提醒着我们阅读与爱的理由……
这本书提醒了我们,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能够拯救陷于孤独绝境的我们。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来人生便会变得美好而辽阔……
篇13: 读后感作文900字 岛上书店读后感
《岛上书店》是我在上周回武汉的旅途中,花了两个多小时看完的。作为一部所谓的“现象级全球畅销书”,这本小说凭借其温暖治愈的风格,自然能收割一大波感性的读者。
一位编辑姐姐曾拿这本书举例子,她说第一次读到该书的腰封推荐语,就被深深打动了。那句话是这样说的:“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书中的主人公就是遇上了人生最为艰难的时刻。
A.J.费克里,一位岛上书店的老板,因为挚爱的妻子去世而变得愈发颓废与孤僻。某一晚,他珍藏的爱伦・坡的集子《帖木儿》被盗,更是让他的生活跌入深渊之中。
然而,失窃事件后不久,一个两岁的小姑娘被遗弃在他的书店中,从此他的生命轨迹开始改变。
如果说曾经的他,在旁人眼中自私而冷漠,那么在收养了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玛雅之后,他变得温润而体贴。他为她换尿布,给她唱歌,给她讲故事,陪着她在书海里慢慢长大。
真要说世界上有什么奇迹的话,那么这个奇迹必然只有爱才能够创造。
也必然只有爱,才能将生命中无比苦涩的时光,酿成酣畅淋漓的酒,使之散发出醇香与甘甜的味道。
因为这份纯粹的爱,这个除了书店外一无所有的中年男人终于重新开启人生种种奇妙的旅程。
他与小岛上的居民和解,用心守护着这方小小的书店和上天赐予的女儿,甚至与志趣相投的图书销售员阿米莉娅―――――――一位大龄女文青,陷入爱河并组建了幸福的家庭。
尽管小说的后半段中,A.J。患上癌症,他和阿米莉娅共同喜爱的书籍《迟暮花开》背后隐藏着一段谎言,偷走《帖木儿》的幕后黑手竟然是A.J。前妻的姐姐,小女孩玛雅的身世之谜里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但是整体的叙事依然保持了亲切而温柔的文风。
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爱书之人的精神传承,也可以预见岛上书店的历史将会被不同的人继续书写,因为“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放下小说,我们依然会被书中“爱”的主题所打动,正如A.J。临终前想表达的那句话“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就了我们”;
我们更会因为同样热爱阅读而产生共鸣,就像我在读到每一章节开篇时A.J。所写的书摘而回忆起自己对该作品的印象,在读到书中提及的每位大名鼎鼎的作家时而有种惺惺相惜之感;
因为某本书,或者某个名字,我们与世界上某个角落的另一个灵魂相遇,虽不能相识,却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就这么简单地用拙笔记录读完该书的体悟,如果你想找本消磨时间的温暖小说,那么这本《岛上书店》一定是不错的选择。
篇14:《最后一天》读后感150字
零号:文采幽默滑稽,很有喜感,给读者有一种在看笑话的感觉,也很现实。
一号:无情的意外摧毁了本该属于作者夸出人生第一步的机会,尽管这样,作者还是用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没有抱怨,坦然接受这一切。
二号:简短有力,写出作者对女主角的喜爱之前,包括不舍。
三号:作者多次运用歌词来表达自己的心声,运用的恰到好处。
四号:对大学生活,暑假工的感受,写出生活的'不易。自我鼓励坚持下去,没有放弃,即使很辛苦。文中写的很真实,唯美。
五号:通过歌词表达作者对主人翁的喜爱,思念之情。在最后一段写出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但不能没有回忆,回忆是美好的。
六号:最后一天的打算,放下所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带着自己的亲人,好友来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痛饮,大醉一场,酒醒后去找自己喜欢的女孩告诉她“我不喜欢你了”然后,独自一人享受完最后时光。
七号:有种神话办的感觉,借助写孙悟空来道自己的情,对最后一天的无奈。
八号:文中写二手三轮电动车罢工时,作者们只能步行去工地,道出行路难,还有写到对一些年纪大的爷爷们的舍不得和心疼,表现出作者很善良,“当我们心烦的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写出作者对生活的积极与乐观,由刚开始的好奇到厌恶再到最后的不舍,通过好几个事例表达出作者对这次暑假工的纠结之情
篇15:最后一课读后感900字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是选自《最后一课》的令我觉得十分感动的语句。
《最后一课》是由法国作家都德写于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文章描述了普鲁士军队将要占领柏林时,韩麦尔先生给他的学生们上的最后一节课时的情景。
我忘不了韩麦尔先生在失去教授母语机会时那张惨白的脸,我忘不了调皮不懂事的小弗朗士在最后一课上的痛彻心扉;我更忘不了我深深眷恋的母语。是她,让我第一次发出了“妈妈”的语言。是她,让我与周围的人自如交流。是她,让我了解了我们民族的博大精深。是她,带给了我美的享受。是她,让我体会到方块字的妙不可言。
正因为我们汉字有着独特神奇的魅力,自然对世界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本、韩国不都是借鉴了汉语才创造了自己的文字、语言吗?当今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汉语的地位在国际上也日益重要。君不见,当今世界上掀起一波波“汉语热”,操着一口纯正汉语的外国人不正越来越多?
然而,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教育部的一些要员,对此仿佛视而不见!他们忘记了母语是我们民族的根,是我们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我们民族的凝聚力所在,是我们亿万炎黄子孙的骄傲。
他们在不断强化的英语等外语的教育,做出种.种规定:英语不过关,学士证拿不到……总而言之,当今社会,英语被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我们的母语却一再被弱化。那些官员反而振振有词的宣称,这是与国际接轨。
难道与国际接轨就非得把英语置于母语之上吗?试问,日本是如此?韩国是如此?法国是如此?不!每个自信,自尊,自强的名族绝不会!历史上,只是那些被破压,被奴役的名族才不得不如此啊!君不知,英语的强势地位是一部部血淋淋的殖民史起来的?君不知,要消灭一个民族最可恶的方法就是消灭这个民族的母语?君不知,日本抢占了台湾岛时,就是实行推行日语,消灭本地母语的毒汁吗?那些唱着中文歌,却硬要夹着几句英语的三流歌手,那些说着汉语,却不是冒出几句英文的所谓的精英,反而令人浑身不自在。
我认为,我们的汉语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是我们民族的瑰宝。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象形文字,其音,形,义的结合简直到了完美的地步。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文字有这样的神奇?
重视英语无可厚非,但决不能将其与母语等量齐观,更不能本末倒置,将其凌驾于母语之上。珍惜吧!用同种角度,同样的思想去想想:小至韩麦尔先生,大到整个法国人将要失去母语的那份悲痛与无奈吧!难道我们要让“母语尴尬”再次在有着五千年明史的中国重演时,才会珍惜吗?
篇16:最后一课读后感900字
五千年的中华历史,造就一颗璀璨明星——汉语。汉语,酝酿着中华子女爱国情怀。正如法兰西的小弗郎士和韩麦尔先生:他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对祖国解放的坚定信念,正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像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在普法战争中,阿尔萨斯省被迫割让给普鲁士。小弗朗士生活在阿尔萨斯省,是一个淘气调皮的小孩。但是,在听到这是“最后一堂法语课”时,认真投入;韩麦尔先生在这最后宝贵珍惜的时间,全神贯注;“最后一课”,镇长、市民都专心致志地听讲。每个人都认真反思了自己过去的失误、不足,对祖国深深地忏悔、祈祷:“法兰西万岁!”这种对祖国的热爱、忠诚而坚定不移的精神,让我陷入了沉思:
难道非要等到亡国的那一天,我们才肯学母语?中华民族,也曾是落后落魄的“公家”,但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不甘于落后、不甘于挨打,谨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握紧同胞彼此的手,咬紧牙关一点点坚强的爬起来、伸直了腰杆。当时对汉语知识的渴求、珍惜以及全国读书的浓烈气氛,为中华民族的日益强盛奠定基础,让我们越攀越高,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但现在的太平、强盛岂能作为我辈不学习汉语的理由?其一,中国古话说“居安思危”,不掌握基本语言,如何发展科技?还能守住“常任理事国”?再者,母亲河黄河所表现出中华民族的奋斗意志和不屈信念,岂能与我辈丢弃?
为何不学好汉语?一,随着时代潮流,汉语精确度高的优势极大发挥,趋向于国际语言的地位,掌握它就是掌握国际文化;二,身为中国人,不学好汉语,你不觉丢脸?据调查,百分之八十的中国人会写错“再接再厉”这个词,令祖**亲膛目结舌。若是外国人问你“鳞次栉比”怎么写,你左推右卸,扭扭捏捏,岂不是一国际笑话?三,汉语是我们的交流方式,一切雄辩、讨论都以他做基石,一切表达、沟通都以他为媒介,不学好汉语,比口吃都严重。光是这三理由,贴近生活实际,就不允许我们学不好。
绕开繁琐的理由,中华的历史、文化是多么有趣!形近多音字、灯谜字谜、唐诗宋词元曲等等,都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一份靓丽的色彩,将我们的生活装扮的五彩缤纷。汉字的源远流长,把我们带到一个神奇的国度,“咬文嚼字”成为我的必修课。我们不光要学好她,还要热爱她、由内而外地歌颂她。还有一些极度不文明现象:“到此一游”,为汉语抹黑;“出口成脏”,把汉语羞辱。侮辱、侵害母语,与伤害祖国,无异!如此这般,还不如文盲!
让我们把爱国转化为行动,把母语学好,秉承中华传统文化,是爱国的基础。
篇17:最后一天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最后的一天,但常人是无法得知的,假如有一天我可以得知自己将在第二天死去,那么,我会做什么呢?
我先要料理我的后事,我不要去殡仪馆,那样太费钱了,我不要去街上游行,那样太招摇,我不要埋葬前一天晚上的跪拜,那样让亲人太累了,我也不要花圈,那样太花枝招展了,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棺材,坟地,其余的,都是身外之事,我都不在科!我不在乎!只要亲人们能够记得曾经有过一个我。
料理完了后事,就该尽情地释放自我了!我要去做任何我想做但曾经不敢做的事。我要去烧书,撕成一页页地烧,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政治、物理、历史都要烧!还要边烧边拍照!发到各科老师的QQ上去。还要发说说,微博,微信。我还要旷课,让老师急得满头大汗,因为找不到我,就算他找到了我,我也不回去,他骂我一句,骂我两句,甚至更多,我也不回去。我要在最后一天尽情地释放自我,抒发我对亲人的爱,对约束的不满,再也不用被伪装所遮盖。
做完了这一切,我会坐下来,反思自己曾经的错误,以及对人的不好,以便下辈子可以重新做人,然后,静静地躺下来,等待死神手中的镰刀从我颈边滑过。
篇18:最后一天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想起了敲门声,他一直很孤单、寂寞,想找一个人说说话,现在他终于等到了。
他颤抖着打开门,大喊一声:“我的同胞!”他是多么希望啊!却再也不可能了!门外是一片沙漠,单一的颜色,刺的他眼睛生痛。他想关上门,一只长着猫耳朵的兔子从门边跳了出来,用十分生硬的中文说着:“我好饿,给我点萝卜吃吧,如果有鱼会更好。”他苦笑着,那些植物早已绝迹,鱼,哼,海洋和江河早已干涸、枯竭,他自己每天也只有烤面包和压缩饼干度日,至于水,他也只剩下十几桶了,于是他对那只变异兔子说:“小东西,我这儿没有你想要的,不过,你倒是有我想要的。等等。”他从房间里拿出一把匕首,朝着变异兔子刺去。
他早已经不害怕什么了,因为,在以前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杀死邻居和自己的妻子的。尽管他已经发誓不杀生,但是为了生存,他不得不这样做。
他翻出一把旧椅子,点着火烧了起来,将兔肉放在上面烤,兔肉发出了一阵阵香味,他哈哈大笑:“吃肉,终于可以吃肉了!”可是,变异的兔肉是有毒的。他终于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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