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本文共19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 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我读了《红飘带狮王》后感觉蜂腰雌狮很有同情心,自从帕蒂鲁狮群换了狮王它就离开了那里。
就在蜂腰狮王当流浪狮时,遇见了几年前曾见过的红飘带。这时的红飘带已经成了头乞丐狮。最后蜂腰雌狮收留它,决定组建一个小的狮群,把红飘带变成了一头勤劳、勇敢并且善良的狮子。
篇2: 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但是自从帕蒂鲁狮群的狮王黄色的巨鬣来攻击葫芦荒地,红飘带就得了雄狮失忆综合征。
最后在无鬣公狮的帮助下,红飘带恢复了当年的勇气,当上了狮王。但就在气味认同时它又想起了一些不该想的事。又一次发生了屠杀幼狮的事情。
蜂腰雌狮最终离开了红飘带。
篇3: 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讲了一只叫红飘带的狮子成为狮王的经历:双色鬣将五只半大雄狮赶出了双色鬣狮群,令这五只半大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开始了它们的流浪生涯。后来,五只雄狮中的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了最小的小弟红飘带。红飘带遇到了蜂腰雌狮,与它一起去争夺帕蒂鲁狮群,几年时间过去了,它们终于争夺到了帕蒂鲁狮群,可是,发生了一件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成功。
篇4: 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书,是人类知识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源头;书,是人类知识的指明灯。今年的春节我读完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狮王》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红飘带狮王》中主角有:蜂腰雌狮、红飘带雄狮、无鬣公狮,主讲了群狮每一次换一位雄性领主时都会杀死之前老领主的幼崽和后代,而且每个雄狮和雌狮都会进行气味认同和整饰崇拜,蜂腰雌狮受不了这种狮界的老规矩,决心要创造一个全新的狮群,它和红飘带、无鬣公狮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狮群,可是最后红飘带和无鬣公狮一样杀死了它们夺得狮群的幼崽,蜂腰雌狮之后一头狮离开了这个狮群。
读完此书,我感受到了狮界中只有王者才能生存下来,和我们一样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有足够的力量才能好好的保护自己,祖宗的老规矩是不可能被改变的,有信念是一定会完成自己的愿望和期望的,信念会让每头狮和每个人都绽放自己,鼓励和安慰会让每头狮和每个人重新找回信念。
一个个狮群向我们一群群人,只有有力量,有知识,有权威才能在这一群人中生存下来。
篇5: 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由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红飘带狮王》这本书。
这个故事讲的是: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的残忍的行为不满。所以离开了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当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时,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时,他却辜负了蜂腰的期望,也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难过,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我喜欢读这本书,通过读这本书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勇敢精神值得我学习,当收到挫折时不要害怕,只要坚强,就能成功。
篇6:沈石溪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这几天,我在家里读了《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红飘带雄狮和蜂腰雌狮在罗利安大草原努力生存的事。蜂腰雌狮因两次幼狮被惨杀而痛恨所有杀狮的狮王。在野外遇见红飘带雄狮后,认为它是一只经过培养就能变成一只不杀幼狮并能成为狮王的狮子。于是红飘带雄狮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经过多次失败后,终于赢得狮王的宝座。
红飘带狮王的成功,首先归功于它的不放弃,虽然屡战屡败,但它仍然坚持到底,不断的努力,可以说,坚持不懈是红飘带雄狮取得成功的基石。其次,成功需要智慧,智慧使红飘带雄狮带领的狮群战胜了强大的象群,并有机会与其他狮群结成同盟,为日后的成功创造条件。最后,成功离不开别人的帮助,红飘带雄狮如果没有蜂腰雌狮和其它狮子的帮助,也许永远只是一只流浪的孤独的雄狮,而不能成为群狮之王。
坚定的信念,不懈的努力,聪明的头脑和朋友的帮助是红飘带狮王成为王者的秘诀。我会牢牢记住,并用它指导我成长,使我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成功者。
篇7:沈石溪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有《狼王梦》是描写狼世界的。有《黑天鹅紫水晶》是描写天鹅世界的。还有《红飘带狮王》和《雄狮去流浪》是描写狮子世界的。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红飘带狮王》。
狮群有一个规定,一个狮群里只能有一个狮王,一个帮手。雄性幼狮到二岁要赶去流浪。五个幼狮被赶走了,其中有红飘带,它们五个去流浪,目标是当上狮王。可是,兄弟四个都遇难了,只有它活了下来,后来在一只雌狮的帮助下,它经过九死一生,最后终于当上了理想的狮王。
在红飘带去流浪时,作者写得栩栩如生,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登上狮王宝座是多么的难。而且作者描写得天气也很细致,比如:“它抬起头望望迅速下沉的像大金橘似的太阳。”“火球似的太阳慢慢西坠,夕阳下,乞力马扎罗山像只巨大的雄狮,金光闪闪,躺卧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等。打斗时也很精彩细致,哪怕是扇对方一巴掌也要写一两页纸。
篇8: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话说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老师,也是人们的寻求知识,探索奥秘的向导。但我觉得书是让我们走进世界,走进生活,实现梦想的天使。
就拿我来说吧,就非常的喜欢看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常常会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不是咯咯大笑,就是热泪盈眶,大家说我真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就像最近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总是历历在目。
例如《黑天鹅紫水晶》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名名叫约翰。威廉斯的年轻动物学家在一次森林探索中看见了一只失去丈夫,还下了五个蛋的黑天鹅,并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紫水晶。本来他只想让紫水晶陪他玩几天,拍好袋狼的照片,但在几个月相处的一次次经历中,约翰和紫水晶的感情变深了,他充当着丈夫角色来保护紫水晶和它的孩子。后来紫水晶虽然死了,但他还是履行着对紫水晶的承诺,守护着四只幼崽,直到它们长大。
又例如《斑羚飞渡》这个故事中讲述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虽然它们有多么的惊慌、无助,但是到了最后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有许多许多故事,但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两个故事,因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与动物之间,还是动物与动物之间,都承载着爱与承诺,爱与梦想,还有最真挚的信任。以前的我总觉得动物是没有感情的,而且什么都不懂,有时还会伤害人,就连我们家的小狗小白我都不敢接近它,虽然我的梦想是和小白做朋友,可是总是跨不出这一步。至从看了那么多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后,我对小白态度也改变了许多,会喂它吃东西,帮它洗澡,给它打扫狗屋,和它一起玩……渐渐地我发现小白喜欢我了,我回家时它总会在门口咧开嘴用力地摇着尾巴欢迎我,我做作业时它会安安静静的蹲在旁边陪着我,我去骑自行车时它会奔跑着跟着我,还会听我的口令,跟我做游戏。
小白让我明白了,只要你付出爱,付出劳动,动物也会信任你的,和动物做朋友也不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想。同样,在生活中,往往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这时如果你心怀梦想,学会坚持,那么再难的困难也都会克服的,胜利的曙光也会照亮你的。
篇9: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猎狐主要讲了,少年戈文亮被狐狸惊吓之后,因为父亲是杀过野象野豹的勇敢猎手,所以,父亲觉得戈文亮被一只小小的狐狸吓到,实在是玷污他的名声。少年戈文亮决定不让父亲位次而生气,于是,他深夜独自跑进深山老林捕杀那只欺辱他的狐狸。清晨,戈文亮终于抓获了那只狐狸。刚开始的时候,他决心把狐狸杀掉,忽然,出现了两只小狐狸,那两只小狐狸决心用自己和母亲昨天捕捉的一只灰兔子,来交换母亲的自由。刚开始的时候,戈文亮很不愿意。但突然有想起六年级老师对他的教诲:“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家园。”于是,戈文亮很不愿意的把母狐狸放跑了。
戈文亮怀着后悔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他对父母讲述了这件事情以后,又说了一句:“父亲,你不要希望让我成为像您这样勇敢的猎手。”疲惫不堪的.戈文亮说完以后就倒床而睡,他忽然听见父亲在举办一个仪式,睁开眼,他看见阿妈穿着很漂亮的衣服,这件衣服是父亲满载而归的时候,阿妈用来庆祝的服装。戈文亮好奇的问:'‘你们今天为什么要举办这么隆重的仪式,难道是因为狐狸送我的这只灰兔子么?“阿爸说:”是啊,我们家出了一位勇敢善良的猎手。“
从此可以看出,戈文亮具有老虎一样的胆量,菩萨一样的心肠。所以,做人既要勇敢,也要善良。
篇10: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老虎哈雷》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了不止一个故事,其中,让我最受益匪浅的是“老虎哈雷”了,让我给你讲一讲吧。故事讲得是老虎哈雷一岁半的时候,被送进阳光马戏团。驯兽员是宋大妈,宋大妈的儿子是个瘾君子,不断向宋大妈要钱,宋大妈也很伤心,就经常大哭,而哈雷正在智力发育高峰期,,只要宋大妈一哭,哈雷就跑到宋大妈身边,把他脸上的泪舔干净。
有一次,宋大妈的儿子来找她要钱了,当时哈雷在笼子里,宋大妈的儿子叫到:“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去自首。”宋大妈被迫在动物园投了两个小孔雀卖了出去。可因为这件事,宋大妈被开除了。
哈雷两岁了该学跳火圈了,哈雷本来可以跳过去,可老虎的弱点就是怕火,好长时间没有学会,之后人们想到了宋大妈。果然。哈雷在宋大妈的帮助下学会了跳火圈。
宋大妈又被马戏团雇佣了。宋大妈的儿子也被送进戒毒所了。当有人问起宋大妈好吗?他会毫不犹豫的说:“好极了,还有一个“儿子”陪着呢。”,当然,宋大妈的“儿子”不是别人,而是哈雷。
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篇11: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红豺》。
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豺无狼,有狼无豺,水火不能相容。而住在大肚佛窟的母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一点,它收养了杀子仇敌大灰母狼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火烧云曾经不安,他在培育自己的仇敌;火烧云曾经犹豫,它无法咬死甜点心。为了甜点心,他勇敢与野兽搏斗,毫不畏惧;为了甜点心,它绞尽脑汁,苦苦思索,放弃了自己辛苦得来的战利品。心中激荡的母爱指引火烧云将甜点心从小俘虏一点点看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火烧云所有为甜点心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它痛失前腿的时候,甜点心没有抛弃它,使火烧云每天都有一顿好吃的美味的饭。结局却是令人伤心的,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与大耳朵花狗同归于尽。
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不仅是一对天敌,而且还有杀死儿女之恨,火烧云竟然没有杀死甜点心。不仅如此,火烧云还收养了它,为此,火烧云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不惜性命。我觉得,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为自己做到这样,那就是母亲啊!
想想自己的生活,我无时无刻不在母亲的爱的怀抱中,不管怎么样,母亲都会陪伴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
篇12: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篇13: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你是否陶醉于那书香四溢的地方?是的,没有人会抗拒那美好的空间。茶一杯,书一本,休闲时光乐无比,一切尽在此时刻。
读书可以算生活的一个小分子,找书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要想在茫茫的书海中找到你喜爱的那一本书,犹如大海捞针一般。浩瀚的电子书?满满的图书馆?杂乱的当当网?在哪儿呢?或许就是那一刻,你正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你要的那一本书,正黔驴技穷的时候,突然在书架上看到了那本期待已久的书!你像见到了救星似的,大步流星的扑上去,哇,要的书终于找到了,你如鱼得水,兴奋得手舞足蹈;你如虎添翼,骄傲得得意忘形;找了好久的书总算是有了!你笑的嘴角眼看着就要咧到耳根儿了!
记得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沈石溪激情动物小说》也是在无意中发现的,它是我读的第一本文字书。一次,我在班级才开张的“班级图书角”里发现了一本《神犬奇兵》,借了回来。读过之后,我觉得我似乎已经飘飘欲仙了,很久之后,我才回归现实。这本书成为帮我开启动物小说大门的钥匙。
从此以后,我只要一到图书馆或书局,不是一头扎进漫画和绘本的海洋,而是直接“扑”入动物小说的天地。我沉浸在读书的乐趣之中,往往一待就是几个小时,似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最后常常是被父母叫回去。后来,父母同意我每次来书店或书局可以买一本书,所以那段时间每次从书店或书局回来的时候,你总会看见我一手夹着一本书――《沈石溪激情动物小说》。
写到这儿,我不禁回想起了以前寻书和读书的经历:最初的绘本,是我阅读的第一把钥匙,那是父母买给我的,它让我感受到了图片的魅力,迈上了读书的第一级台阶;漫画,是我阅读的第二把钥匙,那是我在图书馆借的,它让我认识了文字的奥秘,迈上了读书的第二级台阶;童话,是我阅读的第三把钥匙,那是我自己选的,它让我领阅了文字的秘密,迈上了读书的第三级台阶;小说,是我阅读的第四把钥匙,那是我自己买的,它让我游览了动物的王国。这四把钥匙,合力帮我打开了进入书的天堂的大门,来到了一个放满书籍p充满书香的大厅!
让书香陪伴人生;让人生溢满书香;让读书成为我人生的一部分;让我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吧!
篇14:《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讲述着蜂腰雌狮生活在帕蒂鲁狮群中,受着老杂毛和骷髅眼这两只雄狮的统治,但是,她深感不公,捕猎的时候,老杂毛和骷髅眼什么都没做,只是跟在她后面,有时候还放跑了猎物,而她们,不仅辛辛苦苦抓来了猎物,还得等老杂毛和骷髅眼吃饱了之后,才可以去吃,但剩下的只是一些根本咬不动的皮囊。
抱怨也总归抱怨,日子还是这样一天天的过着。直到有一天,来了两位“不速之客”――黄色巨鬣和辫子雄狮,它们虎视眈眈这个位子好久了,终于,老杂毛和骷髅眼一天天的老了,让它们有可乘之日了!
这一比赛是由老杂毛对抗黄色巨鬣,骷髅眼对抗辫子雄狮。刚开始,老杂毛精神抖擞的,到后来,却体力不支了,而黄色巨鬣却是越战越勇。最后,辫子雄狮和黄色巨鬣成为了统治者。
黄色巨鬣在雌狮身上,拉下一滴尿,让它们身上有属于它的味道。在给蜂腰雌狮拉尿时,深情的望了它一眼,在往后的日子里,蜂腰雌狮的地位就向王后的地位一样了。这让蜂腰雌狮兴奋不已,可接下来的一幕,让蜂腰雌狮惊恐万分。到了给小狮子“气味”的时候了,黄色巨鬣并没有拉尿,而是一口咬了下去,仅仅一分钟之内,那只小狮子就丧了命,虽然母狮子拼命保护孩子,但无一小狮子幸存。
蜂腰雌狮很伤心,在当天晚上逃跑了,途中遇到了流浪狮子红飘带,在这之后,蜂腰雌狮每天都在训练红飘带,让它勤劳,让它有善心……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考验之后,红飘带当上了狮王,可在要给小狮子拉尿时,它犹豫了,咬死比不咬死肯定要好,但是如果选择咬死,蜂腰雌狮肯定会生气……挣扎之后,红飘带还是咬死了小狮子,不顾蜂腰雌狮的阻拦,因为它觉得,这是它应有的权力。
这一切让蜂腰雌狮看到了历史的悲剧再重演,于是他再次走了,一个人孤单的走了,无论红飘带怎么向它道歉,它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蜂腰雌狮很可怜、忧伤,它可以原谅红飘带的懒惰与自私,原谅它雄性的权力欲,原谅它的性别歧视,原谅它的虚伪,原谅它的胆怯,原谅它种种雄性的丑陋,可是,作为母亲的她无法与杀幼的恶魔生活在一起。
是的,它走了,带着满身疲惫却无比坚定地走了。它要找一只既勇敢又善良,既强壮又和蔼,既雄霸一方,又勤快,既能保护领地,又能疼爱她和幼狮的大雄狮。也许,这样的大雄狮很少,但它要一直寻找下去,它要为实现这个理想永远奋斗下去!
这本书很耐人寻味,欢迎你们来看!
篇15:《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huang)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 “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
篇16:《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已经看了许多遍,有些情节几乎可以背下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草原上的两个狮群的故事。红飘带是帕帝鲁狮群的一员,因为触犯了狮王老杂毛的威严和四个哥哥一起被逐出狮群,被迫在外流浪。之后,他的哥哥为了生存都相继死亡,只剩他一人。他便窥探其老杂毛的主意。他逐渐变老,身体也不行了。红飘带年轻力壮,一定可以打败他,夺取王位。可就当他要挑战的前一夜,先来了一只雄狮,赶跑了老杂毛,成了新一代狮王,名字叫黄聚鬃。红飘带当狮王无望,一天无精打采,颓废得不像样。就在这时,他遇见了也在流浪的蜂腰雌狮,并且在她的鼓励下最终登上王位。书中有四处,特别让我感慨。
第一处令我感动难忘的是蜂腰雌狮的善良。她遇见红飘带,觉得堂堂雄狮不应如此颓废。就和他结为好友,一起捕食,改正他的坏习惯。通常雌狮都很高贵,不会和不成器的雄狮为伍。可她的善良让她放下这种矜持主动去帮助红飘带。
其实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那是灵魂的微笑,是对生命的感恩。人生路上,若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来对待生命的际遇,生活就会处处明媚。
第二处令我气愤的是狮群的传统太残酷了。黄聚鬃一上任就大开杀戒,把上任狮王留下的所有幼年雄狮全部杀光。场面十分残忍,许多雌狮想护着自己的孩子,却又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与雄狮对抗,只能看着孩子们惨死。
身处其中,动物无力改变它们的命运,只愿活在文明时代的人类,与万物相处时多点温柔,少些残忍。
第三处,我感动与狮子也有友情。在蜂腰的调教下,红飘带重新找回自己,去挑战黄聚鬃。他们年龄相仿,实力差不多,气势不相上下。黄聚鬃多少有些王者的魄力,慢慢占据上风。可两方都挂了彩,蜂腰雌狮看情况不妙就招呼大家一起上。雌狮们念着与蜂腰的情谊,纷纷加入战斗。黄聚鬃招架不住,落荒而逃。
人生路上,我们都是有了朋友的扶持与陪伴才得以圆满。我们是天上星,因为友情,彼此照耀,明亮一世。
书中最让我悲伤的是红飘带当上狮王后,也屠杀了所有幼师。蜂腰伤透了心,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们的生活中也也常常充斥种种不圆满,要学会看透与放下,也许残缺才是完美吧。
每当我看到这几段时,都是心潮起伏。这本书让我学会思考。我特别爱《红飘带狮王》,推荐大家也读一读,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篇17:狮王红飘带读后感
要说书啊!我喜欢的可就多了,什么《作文大全》、《百科会书》、《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说也说不尽,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可就非沈石溪写的《红飘带狮王》莫属了。
这本书是我7岁生日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因为那时候我最讨厌看书了。一看到书,脚好像装了风火轮似的飞快逃走了,我当时就想逃之夭夭,可一想是爸爸的生日礼物,我就认真地看了起来。没有想到,我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我为红飘带的胆小而愤怒,为峰腰带的慈爱感到赞叹,我觉得自己仿佛在置身于书中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黄色巨狮把峰腰带的小狮子给杀了,为了报仇,峰腰带帮红飘带打败了黄色巨师,在最后,红飘带也这样,这使峰腰带又离开了狮群。我喜欢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珍爱动物,不该随便去猎杀动物,动物也是有感情、有思想的,比如红飘带为了报答峰腰带,自己忍住饥渴,让峰腰带先喝,它才去喝水。比起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六亲不认的人,动物们尚且如此,难道那些人不感到有些羞耻吗?二是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以前我的课间全都是追追跑跑,常常被老师批评,现在我在老师家里也看,在自己家也看,甚至连出去玩也要带上这本心爱的书,爸爸妈妈有时叫我我也没有听见,朋友来叫我去玩时,我也是亳不犹豫地说:“不去,我要看书。”朋友们都叫我书呆子了,我也不以为然地说:“我就爱看书,就爱当一个书呆子!”
这本书不但丰富了我的课间生活,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真是一举两得。作文
篇18:《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高子艺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 “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
篇19:《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描写动物的小说,书名叫:《红飘带狮王》,它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在他写的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感情的不同凡响,这种情感让我思考了许久。
故事的主人公是雄狮红飘带和蜂腰雌狮,他们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深深的爱上了对方,从蜂腰雌狮和红飘带在一起的那一刻,到她帮助红飘带当上狮王,他们一直都恩恩爱爱,但到了拜狮王的典礼中,红飘带骗了蜂腰雌狮,把她一把推开,雄狮凶恶又丑陋的嘴伸向了惊慌的幼年狮……
读了这本书,我沉默了,心想:红飘带答应了蜂腰雌狮不吃幼年雄狮,可为什么要出尔反尔呢?其实,我们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例如我在马路边看到有两位女性互相破口大骂,听路人说:是因为其中一位答应如果另一位能将她的衣服拿去洗,就付另一位女性一百元钱,但当她洗完衣服之后,那一位女性出尔反尔,说她洗的不干净,不仅不给钱,还要扣她的钱。就这样,她们就越吵越激烈,以至于成了现在吵架的样子。
联想到现实生活,再回头看看书中的描写,我心里一阵翻腾:为什么,为什么雄狮红飘带要那么不守信用呢?我们生活中难道要增加越来越多的“雄狮”吗?为什么大家互相之间不能以善相待?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信守承诺?难道这就是世道吗?
有很多人,他们一起拼搏,一起战斗,当一个人伤心,另一个也跟着伤心,当一个人高兴时,他们也一起高兴。但当在分钱财的时候,他们各自丑陋的嘴脸暴露出来了,在事前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拿自己该拿的那一份。”但当事情开始时,他们却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在金钱和友谊两条路上,很多人背信弃义,选择了金钱,但当走上这条路时,他们的心已经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说话要讲诚信,不能出尔反尔,否则会被人冷落,被人瞧不起,或许还有可能丧命。所以,人们在生活中不能背信弃义,要诚信友善,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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