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何为芳华作文,本文共28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何为芳华作文
光阴似箭,流年如水,不觉间,这已是我来到一中的第九年,而养育我九年的母校,正迎来七十周年的华诞。七十年的艰辛,同着七十年的光辉一起,薪火相传。
我们的一中,你自始至终不曾离弃这片土地,纵使硝烟,纵使风雨,你历尽苦难,在不易之中成长,像我们一样,拥有一次又一次的蜕变。七十年前,一条小街上的瓦房,几间陋室,这便是你的前身。时过境迁,校址辗转迁移,最初的校舍已成旧迹,而古朴优雅的老校区栉风沐雨,依旧比邻丛台,安然伫立;宁静优美的新校区坐落城郊,校园开阔,设施完备。那老校区经年已久却依旧郁绿的爬墙虎,和新校区尚未长成的小树,一个见证着一中的历史,一个凝视着一中的未来。
而经时光的积淀,岁月的洗礼,七十年,童颜终成鹤发,我们的一中,你却有不改的朝气与活力。七十年如一日,你用你博大无私的怀抱,接纳一批又一批求知心切的学子。在辛勤敬业的老师们的悉心培育下,一中学子人才辈出,其中不乏各界精英,而他们的足迹已遍布世界各地。他们奋勇拼搏、努力自强的精神源于何处?是什么帮助他们终实现凌云壮志?――没错,正是一中,我们的母校。她教会莘莘学子如何做人,如何做学问,秉承“诚实、勤奋、自信、责任、感恩”的品格,去完善自我,激励他人,以至回报家国。
作为新一级高一学子,我们应当学习诸多优秀学长与校友的良好品质,致力于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坚守学生五项核心品格的优秀一中人,肩负祖国未来之重任,为母校争得荣光,为国家效一己之力!
现如今,一中已立于全国百强中学之林,母校的蓬勃发展亦是有目共睹。漫步在新校区草坪间的小径上,看着那现代化的教学楼,想到整洁明亮的宿舍与食堂,不禁感叹新校区体系之完备,而更有对世事易移的感慨――七十年前,在破旧的砖瓦房里,母校便开始倾心哺育她的学子;七十年后,我们伫立在七十年前的前辈们未曾想象过的校园之上,回首过去,展望未来。
年过七十载,历经风雨的母校如一芳华。我们的母校,愿你每个七十年都朝气不改,青春如旧。而我们,只愿同你相濡以沫,三年后,以辉煌的战果来回报你的恩情!
篇2:何为芳华作文
美,无需过多的雕琢,只一瞬,便可融化你的心。
――题记美,是那一抹红
梁间的燕子又在呢喃,东风拂过,揭开三月的春帷,此时正是美好的杨春时节。诗人杨万里泛舟湖上,畅饮千觞,只为这满眼的嫩柳青枝而醉。偶一回头,却正看到刚刚露出小角的荷苞上,一只蜻蜓翩然而立,红色的花苞点缀了这一片碧水蓝天,快活的小蜻蜓又赋予了花苞灵动的色彩。顿时,这一片柔美和谐的画面触动了诗人心中最柔软的角落,他双唇轻启,不禁吟出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绝妙诗篇。那一抹红的美,是杨万里的才情满溢,亦是李太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更是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美是那一抹红,绚烂于千古之间,千年不败。
美,是那一滴雨
那一滴雨,自苍穹而落,带着些许的悲怆,夹着略微的愁怨挟着无尽的苍茫。
那一滴雨的美是易安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种种哀愁与凄凉,全部寄托在了这一滴雨中,若是赵明诚听到,又是否会落泪?那一滴雨的美,是“两三点雨山前,七八个星天外”的渺远意境,读来不禁有一种天上人间的朦胧错觉。那一滴雨的美,是东坡的“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大文豪旷达的胸襟,在这烟雨中抒发的淋漓尽致,那一滴雨的美,亦是望舒的“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想,那丁香般的姑娘,一定会在雅与迷茫之中等着他吧。
美,是那一滴雨,带着苍茫朦胧落下,千年不停。
美,是那一轮明月
明月,以其圆满之态,加其圆满之意,成为了美的化身。那一轮明月的美,是“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亦是“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美,是那一轮明月,挂于浩淼的天幕中,亘古不落。
风轻云淡,浮游一瞬,恍惚之间,刹那芳华。大自然的美,从古至今,都是动人心魄。
篇3:何为芳华作文
小而温馨的空间,因为有你在身边,就不再感觉到害怕,大步走向前。――题记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雪雨纷飞,让我沉醉却不堪憔悴。花一样的年纪,最美好的生活方式,不是躺在床上自然醒,也不是坐在家里无所事事,更不是走在街上随意购物,而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奔跑在理想的路上,回头有一路的故事,低头有坚定的脚步,抬头有清晰的远方。
回首逝去的光阴,我情不自禁地怀念那时的我们。三年的点点滴滴,在一场考试后,仿佛烟消云散,时间的手翻云覆雨,究竟带走了什么?一五年的夏天,我们相聚在一所中学,似乎注定要遇见,陌生的脸庞,让我们都显得有些许拘束,但接踵而至的军训生活,让我们彼此走进了彼此。
那是会操表演的前一天晚上,晚自习的下课铃敲响后,我和几个同学手挽着手准备回宿舍。刚走到体育馆门口,后面突然冲过来几个男生,我拔腿就跑,经过走廊时,被一根线绊倒了,导致右手骨折,就这样,我与同学第一次合影的机会,被我生生扼杀在摇篮中。
手术加恢复,我在不知不觉中落下了将近一个月的课程。再回到校园,深深的无力感向我袭来,我不得不承认学习变得很吃力。最让我感动的是,同学们并没有忽视我,而是尽他们所能的帮我。说实话,遇见那群人真的很幸运。不久便迎来了第一次月考,我竟然超常发挥,确实值得怀念。
青春的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小团体。整天不厌其烦地黏在一起,有说不完的秘密和讲不尽的故事。
我们总喜欢互写小纸条。黄色的便签纸,黑色墨水的钢笔,把字写得工工整整,写看过的一本书,听了的一首歌,周末相约去吃肯德基,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废话。写过的小纸条在抽屉里安静地躺着,都是满满的回忆。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所有人都一样矫情的走过青春,抬头叹息白云苍狗,低头感慨落日故人。眼前是作业,身旁是挚友。
在青春的日子里,做那样可笑又可爱的自己,短暂又珍贵。在合适的时间做应景的事情,哪怕荒唐,哪怕不堪,哪怕尴尬,也是斑斓风景,去经历吧,好的坏的,都是礼物。
篇4:刹那芳华作文
刹那芳华作文
美,无需过多的雕琢,只一瞬,便可融化你的心。——题记
梁间的燕子又在呢喃,东风拂过,揭开三月的春帷,此时正是美好的杨春时节。诗人杨万里泛舟湖上,畅饮千觞,只为这满眼的嫩柳青枝而醉。偶一回头,却正看到刚刚露出小角的荷苞上,一只蜻蜓翩然而立,红色的花苞点缀了这一片碧水蓝天,快活的小蜻蜓又赋予了花苞灵动的色彩。顿时,这一片柔美和谐的画面触动了诗人心中最柔软的角落,他双唇轻启,不禁吟出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绝妙诗篇。那一抹红的美,是杨万里的才情满溢,亦是李太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更是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美是那一抹红,绚烂于千古之间,千年不败。
美,是那一滴雨
那一滴雨,自苍穹而落,带着些许的悲怆,夹着略微的愁怨挟着无尽的苍茫。
那一滴雨的美是易安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种种哀愁与凄凉,全部寄托在了这一滴雨中,若是赵明诚听到,又是否会落泪?那一滴雨的美,是“两三点雨山前,七八个星天外”的'渺远意境,读来不禁有一种天上人间的朦胧错觉。那一滴雨的美,是东坡的“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大文豪旷达的胸襟,在这烟雨中抒发的淋漓尽致,那一滴雨的美,亦是望舒的“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想,那丁香般的姑娘,一定会在雅与迷茫之中等着他吧。
美,是那一滴雨,带着苍茫朦胧落下,千年不停。
美,是那一轮明月
明月,以其圆满之态,加其圆满之意,成为了美的化身。那一轮明月的美,是“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亦是“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美,是那一轮明月,挂于浩淼的天幕中,亘古不落。
风轻云淡,浮游一瞬,恍惚之间,刹那芳华。大自然的美,从古至今,都是动人心魄。
篇5:满眼芳华作文
满眼芳华作文
她一直在等待着,却从未绽放过。
又是一年繁花似锦的春回,我逃离似的回到故乡,似乎只有在这儿,我才能找回曾经清澈的溪流和干净的笑。
漫步于葱茏的草丛,看风吹起藤蔓掠过高低不一的'篱笆。忽然,我想起那一捧一直被我期待目睹满眼芳华的蔷薇来。这么多年来,她还在那儿吗?开了没有?
好容易才在一截残损的土墙旁找到那捧翠绿淡粉的蔷薇。一直都只是绿纱裙裹身的蔷薇,竟戴着许些头饰,一只只精致小巧的花骨朵在风中轻轻摇曳,宣告着春天的生机。我蹲下身子用指尖轻轻触碰到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萼片处还微泛着嫩白,花苞口却已有欲放之势。就在我触到的那一刻,蔷薇轻摇了一下,伴随着一阵极轻微的抖动,花苞绽裂了一个小口,是蔷薇花开!
淡雅的花香钻进我的鼻腔,在脑中丝丝缕缕盘旋。一直期待亲眼目睹这株蔷薇的绽放,却不想,它竟在我无意识地触碰中悄然来临,刹那间的惊艳,泛起我心头的涟漪。
起身四顾u,不觉想起那首《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花风自飞”。透过蔷薇的花影,我见到了来自灵魂的深处的美,于那叶片的纹理之间渗透,生之灵光于那叶尖将滴下的水珠处灼灼生辉。
墙隅一角,蔷薇开;
花开自败,自开怀。
她身边的那几朵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只有她一如往昔的罩着绿绿萝裙。直到春之灵光满溢大地,她才轻吟浅唱,补我期待中的满眼芳华。
我想,那个平凡的春晨,半架蔷薇一院香,以及萦绕在篱笆间的微微感动,终会在我们的记忆中迤逦成诗。一朵花苞的绽开,不过是寂寞春天里的独自喧闹,但是在我看来,那是心中期待被满足后,感受到的满眼芳华的惊艳,刹那迸射的绚丽与灵动。
篇6:刹那芳华作文
人生就如一泓清泉,泉水中总会有一些阻路的岩石,虽然它们很顽劣,但是因为有了它们,我们才会击出美丽的水花,演绎出一段清舞飞扬!
船只的命运在于漂泊,而人的命运在于追风逐浪。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勇敢尝试怎么看晴空?没有奋斗的日子里你是否感到空虚?没有拼搏的夜空下你可否在低回感伤?重见阳光后你是否笑得最美丽?乌云散开后你是否相信力量?推开记忆的窗,望望身后的路,你是否明白一个经典:因为难才更加完美,因为难才让人倍加珍惜,因为难才刻骨铭心!
谁在歌唱,谁在流浪,谁在迷茫,谁在彷徨,谁在遗忘,谁在忧伤,又是谁,在未知的远方?成长的忧愁被埋藏在深蓝浅蓝的泪痕里,童年的梦幻褪了色,内心时常像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是否在这时想起了迷迭香的花语: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在回忆里挥去忧伤。灿烂的微笑让每一个人重生。再次面对一切时,我们都会发现,这个多彩季节,未来永远是鲜花盛开!
当自己弄不清楚方向,无法抉择时,当没有办法判断,究竟要全力冲刺,还是紧急刹车时,当哀叹自己的头脑太简单,人生地图太复杂时,当梦想的重量压得太重时。请记住,当童话不再憧憬,我们还有梦的延续;当看不见花儿绽放,但却不会错过花儿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如果唯一的知己告诉你要离开,不要沮丧,真情不会被距离疏远。在分别的路口,请微笑看时光远走,梦想的喜悦是青春的所有纪念,而所有离别也只是为了重逢那天。说声“不见不散。”,擦干眼泪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
看到幼鹰学会飞翔吗?听见麦苗在呼唤吗?嗅到花儿绽放的清香吗?击起人生的水花吧,有什么愿望尽快播种吧,在此刻全都绽放吧,尽情地击起人生飞扬的水花吧,相信吧,天堂的歌声不再是传说,弹指间,刹那芳华!
篇7:刹那芳华作文
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当他们的爱情了去时,又何尝不是一场露?当太阳出来的,露终究是会散去的,散去的,不会是永久,是留有余露的,带有痕迹的。这一刻,突然觉得太阳是如此地残忍。他们在康桥分别了,却在祖国相遇了,剪不断,理还乱。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蜘蛛网,千层万层,永远解不开。
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刹那芳华是在康桥的,那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那个二十二岁的翩翩才子,注定是无果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我来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篇8:刹那芳华作文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漫步于历史的回廊中,在斑驳的杏花疏影中隐约看见,在嫣然一笑后散去不见,却留下了几个美丽的身影和无限美好与遐思……
昙花一现,只为一刹那芬芳
月光如水,清景无限,月光下昙花慢慢舒展它的手臂,如一个月之精灵,轻歌曼舞,超凡脱俗。此刻,它绽放着自己的花朵,也在绽放这自己的生命。此刻它给人间留下了清香,他是月之精灵!一刹那间,没有眼泪,没有犹豫,它静静的凋谢了,花不再开了,生命不再绽放了,它好像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香如故。它或许悲惨;它或许可怜。然而,我认为生命理应如此,再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与其撑着一副驱壳,眼睁睁的凝望着自己老去,留下一处情愁,不如像昙花,于最美丽的时候飘然而逝,只留一缕芳魂。昙花一现,刹那芬芳,诠释这美丽的极致。
西陵风凉千古红颜
“妾本钱塘江上住,花开花落,不管流年度。”当骏马带走它急促的马蹄声,从油壁车旁飘然而过。爱了就是爱了,纵使不会再有青骏马的蹄声报爱而归;纵使那白衣翩翩的少年不会再到西陵的松柏下与小小共吟“何处结同心?”凝望着如水的月光,轻抚在窗边,为什么小小你的眼里常噙满泪水?不过是因为爱的太过深沉。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物换星移,伴随着明月,苏小小从此化成一缕香魂,漫步在西湖岸边,世上却再也没有她的痕迹,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日月如梭,只留给西陵了一个千古红颜。
她们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永远留芳华于人世,不曾让任何枯枝败叶玷污自己的清白,做一朵昙花吧,如小小一般,留下芬芳的气息,留下孤傲的魅力,只因为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篇9:刹那芳华作文
在无数个漫长而幽深的夜晚,昙花独自忍受着黑暗的孤寂和冷清,然而它的内心却仿若冰山下的火种,充满着自信和希冀,因为它相信终有一日,满天的星辰都会为它歌唱。
小时候听到“昙花一现”的成语,就觉得这花太可惜,穷其一生,却只换来流星般短暂的美好时刻。不久前,爷爷也种起昙花。我观察它的时候总在想:它如此辛苦,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爷爷种的其他花,即使在花骨朵时,便骄傲地接受着人们的赞美,花开时节,更如众星捧月般,美丽而长久。
然而昙花呢,它接受的是孤独。我很少见爷爷悉心照料它,甚至连水都不记得浇。这是因为它的渺小和不那么惊艳吗?我想是的,它的外表毫不起眼,光秃秃的枝条上甚至一片叶子也不长。可是当你亲眼看着它在你眼前绽放: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然后由20多片花瓣组成的、洁白如雪的大花朵伴着“啪、啪”的声音一下子盛放开来,所有的花瓣和花蕊都在颤动。在这一刻,你会被这生命所蕴含的无限能量所震惊!依然是它所默默忍受孤独的夜晚,然而光芒却是如此耀眼,仿佛聚集了所有星辰的光泽,整个夜空都在为它喝彩!
第二天,我看见坠落一地的花瓣,发现昙花又谦虚地低下了头。是的,为了刹那芳华,昙花付出了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
昙花的忍受与付出令我对生命肃然敬畏。它对生命的坚韧让我想起了非欧几何的创始人――鲍耶・雅诺什。他的一生也如昙花一样在孤独与嘲讽中度过,他的学说不被世人认可,但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却一刻也没放弃对理想的追求。终于,在他死后,他的学说被世人认可,全世界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生命中,有许多人忍受着孤独和寂寞,然而他们内心坚定,并对未来充满自信,为了理想宁愿付出自己的一生。
忍受与付出如同生命送给我们的礼物,让我们勇敢地忍受苦难的洗礼,等待为理想付出自己最美好的时刻,即使只是一刹那的芳华。
篇10:刹那芳华作文
十年荣光,似长,亦短。它像一杯苦茗茶,要用心品味;它亦像一阵花香,转眼间就被随风带走。
时光像沙漏一般匆匆流泻,斑斓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暮然回首,来时路上的每个脚印都被打上光明中学的字眼,路边的风景因有了这个承载着梦想的校园而鸟语花香,那绿叶上花丛中仿佛还能看得见当年我们一起在风雨中走过的身影。刹那间,热烈涌上眼眶,许多情感在心中荡漾,原来,光明中学已经成为生命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已经成为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地方。
依然清晰的记得初一入学的时候的情景:一踏进那大门,便觉一股鹅黄色的暖流随之涌来,撞人眼帘的全是大大的笑容,他们跳着闹着,放射出青春的活力,我也情不自禁的被他们所感染,嘴角微微翘了起来。而这些笑容的身后,是那高耸的钟楼,温馨的宿舍,宽敞的教室;是那蔚蓝的天空,葱绿的树木,美丽的花坛。它们心甘情愿地点缀着校园,校园亦因它们的存在而美丽。现在回想起,那时找不到宿舍又找不到班的慌张的心情;那时不知道如何面对新同学的茫然的表情,真是又好笑又温暖。当时大概就是带着这种窝心的温暖,与朋友们风雨兼程一路走来。如今,校园的风景已不再稀奇,那种感觉却还萦绕在心头。
然而风轻云淡的校园生活仍有黯然失色的时候。我也曾像迷路在丛林中的野孩子,茫然,苦恼,不知所措,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觉得自己从此不复得路。但每当风雨滂沱来临的时候,一转头,身后总有一个他默默为我打伞的身影,彼此没有言语,我却感动不已。他可以是老师,可以是同学,亦可以是朋友。他像一盏重新接上电的路灯,用突如其来的温暖把无尽的黑夜彻底撕开。于是,眼前呈现的仍是自己所熟悉的光明,它公平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那种温暖明亮透过眼睛直达心底,经久不散。
校园带给我的,不仅有情谊,更有有知识和精神。语文老师铿锵有力的字迹传达出中国文化的精粹;数学老师简单圆润的语调谱出数字的神奇与奥妙;英语老师地道流利的话语转出美国街头的旋律。它们带着老师们的期望和鼓励,在这有些湿热的空气中飘荡着,飞进同学们的脑海里。课上,总能看见同学们专注的眼神;课间,总能看见同学们互相帮助的身影。早读,朗朗的读书声经久不息;晚修,却只听得见轻微的沙沙奋笔疾书的声响。校园给予我们负责的老师,给予我们乐于助人的同学,给予我们优美的学习环境,给予我们知识和道理。
犹记得那时小学的一位老师不幸得了癌症,同学们了解了她的情况以后都热泪盈眶,心甘情愿的捐出一点善款,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这位老师,全校整整捐了几万元之多!而这位老师的亲属也非常感动,在这如此浓烈感动的气氛中向师生们致谢以后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了,当时,全校师生的掌声如雷贯耳经久不息。我坚信,这种光明精神一定会流传下去。
十年的风雨兼程,十年的耕耘不缀,十年的无悔追求,十年的桃李满园。光明中学,我们是失败的终点;光明中学,我们梦想的起点。我们是小草,你化作肥沃的土壤;我们是土壤,你化作滋润的雨水;我们是雨水,你又化作微凉的春风。你无时无刻不在培养着我们,哺育着我们。今天我们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们为荣。
篇11:刹那芳华作文
人生匆匆,岁月亦茫茫。其实,人生不过弹指一挥间。
有一次去外婆家,很难得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外曾祖母。外曾祖母已经年过九旬,记得上一次与她相见还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她心中难免有些感慨。之前便听妈妈说过外曾祖母有老年痴呆,好多人都不认识了。我便试着问她认不认识我,她说认识。当时的我特别激动,没想到这么久了外曾祖母还记得我。
“你不就是红莲嘛!我孙女啊。”听完之后,我那傻傻的笑容便凝固在脸上。我用略带抱怨的语气解释道:“我不是红莲,我是她女儿……”我还想再说下去,却被外曾祖母阻止了:“来,扶我起来,我要出去。”说实话,当时我有些不情愿。她的脸就像是一张褶皱的布,双眼浑浊无神,看得我有些恐慌。她伸出手来让我扶着她走路,当我看到她那很长时间都没有修剪的指甲时,竟然有一瞬间觉得她像个巫婆。从房间到客厅只有一小段路程,可我搀扶着外曾祖母却感觉过了很长时间。
我不太喜欢和老人待在一起,所以将外曾祖母安顿好了之后便打算离开,可是她却突然一把拉住了我,问我是谁。我当时吓坏了,一脸的无措,我想挣脱开她的手,但她却一直抓住我问我是谁。无奈之下,我又向她解释了一遍又一遍。她慢慢放下手,嘴里喃喃地喊着我的小名,声音越来越颤抖,眼眶里涌出两行热泪。当时的我手足无措,连空气似乎都变得稀薄。她说:“时间过得怎么这么快啊,还记得你那么小的',现在你都长这么大了,变成大姑娘了!”外曾祖母边说边擦眼泪,我的鼻子也一酸,心里有种酸涩的感觉。
我们每个人都会感慨时间的残酷、岁月的无情,感慨它们在不经意间带走了我们的太多太多。仔细想来,人生也不过就是如此,从童年到青年、中年、老年,最终走向死亡,只是弹指一挥间。
但我相信,虽然只是弹指一挥间,却总有一段绚烂的日子,人生亦有刹那芳华。
我想,我不应该嫌弃外曾祖母的。总有一天我的青春也终将会逝去,我的衰老也会到来,到那个时候我是不是也会像外曾祖母一样拉着我的子孙问他们是谁,感慨时光易老。如果再回到几十年前,回到外曾祖母的青春年代,那时的她一定也是青春靓丽,那时的她或许也曾被长辈拉着感叹时光易逝。
想起读初二时,我曾欣赏过班主任大学刚毕业时的一张照片。照片放在教室前的大屏幕上时全班惊呼,大家都赞叹她年轻时容颜如玉。那会儿的她四十多岁了,和刚毕业时相比变化很大。芳华岁月也曾拥有,只不过人总是耐不住时光的摧残。
人生易变,时光易老。
既然青春留不住,那就尽力让我们的青春变得丰满充实。人生就应该分秒必争,努力做好现在的自己,不能虚度光阴。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发生的也不能去阻拦,那就好好活在当下。即使人生短暂,青春刹那,也要努力活出属于自己的青春芳华!
人生长亦短,在弹指一挥间,刹那芳华!
篇12:刹那芳华作文
曾听说过在这天地之间,有一种花,它发芽,长叶,开花,结果然后凋零,只是发生在弹指之间。它的果实是晶莹剔透的,犹如人的眼泪。它虽美,却只是孤芳自赏。那是多么寂寞!但我认为,这“泪”不是伤心的泪,而是喜极而泣的泪。万物都有枯萎的时候。有些的花季还是“朝生暮死”。很少人能注意他们的芳华。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我相信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决定,他们依然会选择用自己的一生换取这一点点的芳华,即使没有人为他们喝彩。他们清楚,这是一个精彩的瞬间。他们做了,就意味着这瞬间将会永恒,它真真确确在发生。
在我的印象里,时间可谓是最快的东西了。我们身在其中,浑然不知。我们很多人想抓住他,想和它赛跑。可时间终究是留不住的刹那,似乎你还没来的及做什么,它就转瞬即逝了。它不会回头,更不会在前方等你。我们都在人生的大道赛跑,你厌倦了,停下脚步,想回头,却发现身边一个个身影掠过你而去。你在原地不动,就只能遥遥看着别人的背影。曾经我们都是纯真少年,笑着追逐奔跑,约定一起前行。可现在看来只能把这份约定当作一个玩笑。刹那间我们都长大了,曾追逐过的走廊还在,曾贪恋的学校旁小卖部也还在,却不见了很多在你身旁亲密的身影。如果当时能努把力如果曾经我能听劝“如果”是很多人的口头禅。然而人生没有如果,就算走错了,也只能错着走下去。正因为时间不会跑回来等待慢吞吞的你,就更应该在“如果”的时候,把芳华开到极致。
不要错过,即使是刹那芳华。
烟花美吗?美,且绚烂。但在几分钟后它只会是一片灰烬,一个回忆。雪美吗?也美,但在几秒钟之后它依然只是大地中悄悄融化。美丽虽短,但他们的名字和芳华之景在每个人的脑海里。蝉令人悲伤吗?是的,它们在地底的黑暗度过了大半辈子,却只有一天的阳光明媚。萤火虫惹人同情吗?也许吧,它们从出生到死去只有22天,它们只有22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去看遍夏夜的一切。它们熬过了无人问津的漫长岁月,才终于迎来刹那芳华。难道不该喜极而泣吗?
很多人试图挽留时间,去追寻所谓的灵丹妙药,为了让自己滞留在芳华的时候。他们怕自己的芳华太短,没有更多的人欣赏。其实,人生不必在奢求再活下一个轮回,一辈子够了。在这几十年间,我们可做很多事,可以把美丽发挥至尽,若不挥霍,往往绰绰有余。
何惧刹那芳华。
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我们可以笑看灯火阑珊,坐等岁月静好,不负自己的曾经和如果。真好啊,这样的人生。
有没有一片天空,能永有一个太阳?有没有一个土地,终有一泓清泉?不必害怕无人欣赏,一定会有人为你而欣慰,一定有人在背后默默注视你。你的芳华,一定会留下。
时光辗转,将旧时的印记,昨日的夏花,渐渐融于岁月深处。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篇13:芳华作文550字
芳华作文550字
在那个巨大的图书馆中,寻找那本在几年前就已经写好的书,名曰芳华……
――题记
啊,那本书很久没有动了,落了一层厚厚的灰,“稍微擦一下吧。”我这样想着,然后仔细的擦拭着那本书的封面,没过多久,封面上精美的'花纹便展现在我眼前――它是如此之古典与艺术,使我为之动容并迫不及待的打开它细细读上一番。
那是一本内容极其充实的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我无法形容,读起来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我在其中遨游,娱乐,诸如此类,也有迷茫,失落,为难,但这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再后来,第一章结束了,我满怀期待的翻到了第二章,内容依旧很精彩,但我总感觉少了一些什么――我到底丢弃了什么舍下了什么留住了什么,我现在可能不会后悔这样的行为但我以后会不会后悔?
我没来得及顾上那么多,似乎有什么力量促使着我翻页,我没法往回翻,这是为什么?我开始抱怨这本书功能的不全,但又有什么办法?我继续翻看着,当到了第三章结尾的时候,往后就都是空白了。
我的手边不知何时多了一支笔,我习惯性在手上试了一下颜色,和这本书上字的颜色一模一样,这是什么意思?我看着面前空白的纸张,那是让我完成剩下的内容吗?
是这样没错吧,那本书不是别人,是我自己的经历。剩下的内容只有我自己能完成,命运之笔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前路为何也只有我自己能掌控。
我下定决心并振奋心神开始动笔,一页页的纸张充实起来,变成了故事,讲述给那些现在或以后看着这本书的人,也许这本书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但不代表以后也是……
篇14:刹那芳华作文
刹那芳华作文
刹那芳华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滴,两滴……催开了娇美的桃花,打醒了嫩绿的小草……
每落下一滴雨,就会有一朵花苞渐渐舒展,也会有一片花瓣缓缓飘落……我站在屋檐下,看着满树盛开的桃花以及凋零的花瓣,一幅熟悉的画面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愈发清晰……
掐指算算,不到三天,这满树的桃花就会凋零得所剩无几,将其替代的,是翠绿的树叶,它们朴素,没有桃花的淡雅之气,更是比不上桃花所特有的香气。我不得不承认,我偏心了。在我看来,每一朵桃花都是一个小生命,美丽却短暂的生命,绽放与凋谢,就是它们生命的全部。它们绽开的时候,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只能做他们的陪衬,可短短几天以后,就只能做其他花朵的陪衬,这难道不是不公平的么?
想到这里,我迷茫了,既然上天只给了它们如此短暂的生命,它们为什么还要那么努力地开花呢?每当寒冬离去,它们的嫩芽就会从桃树上冒出来,即使没有树叶的保护,它们仍会努力地绽放。哪怕下一秒就会凋谢,它们也会在这一刻倾尽所有来展现自己的繁华,直至凋零败落。有许多花的生命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就是从绽放到凋谢的短短几天,甚至是几秒,有些花朵以不起眼的姿态熬过漫长的岁月,只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只为把一生最美丽的一刹那铭刻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们的生命是那么美,却也是那么短暂。可对于花朵而言,即使生命短暂,它们仍会努力绽放,因为绽放,就是它们生命的意义!我想,如果再给这些花朵一次选择的机会,它们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短暂而又美丽的绽放!我们呢?我们的生命长过它们太多太多,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时间来展现自己的繁华呢?与这些花儿相比,我们没得抱怨。即使它们只拥有刹那间的生命,它们也不会因为生命短暂而虚度一生,相反,它们会更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用点点滴滴的时间累积起自己充满芳华的生命,用生命,来实现自己存在的意义!我们也拥有花一样的年纪,我们也可以绽放属于自己的繁华,既然花儿都能做到,我们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渐渐的,雨变小了,雨滴催打花儿的力度也轻了。我眯起眼睛,看着雨中的这一幕花开花败。这一幕,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迄今为止,我从未将它遗忘……
刹那芳华这是一个与题目无关的夏天。夏季的手,捧着逝去;或是暂且停留的那些铅华,像是昙花的美丽;又或是一场瞬息的的梦,散去或依旧有琴声不停奏着绝唱的歌。
夏季总是会让我想起“繁华的沙漠”,那燥热的八月,是上帝哭了后又上了火,分外的沉寞。白兰花、冰淇淋还有一个蓝色的身影。或许流年带走的只是天真和青涩。如果薇拉还在身边,一定又笑我这个疯子太固执。是的,每每我总是很固执,固执的去坚守一些东西,固执的去做那并不存在的麦田的守望者。
我总是在夜里的辰星下,思念远方你清冷干净的德笑容,然后默默的告诉漫天的星光,我只是个胆小鬼。我怕失去,所以,我要抓住每一点一滴的温暖,即使它研究加深我的寂寞和恐慌。是的,恐慌。一个把无情都当做了习惯的人,必然是寂寞的。曾经我常常写出自己的寂寞让人去心疼,去责骂,来温暖一下自己冰冷的灵魂。而现在,我读着别人的寂寞在别人的诗歌里哭泣,在别人的快乐和忧伤里酒醉。每每仰望你的脸,总是苦涩、无助。我不是戏子,不能演绎那绝代的风华。我只是一个胆小鬼,在自己的城堡里等待,等待温暖的回归。来融化城墙上那千年的积雪。
刹那芳华人生就如一泓清泉,泉水中总会有一些阻路的岩石,虽然它们很顽劣,但是因为有了它们,我们才会击出美丽的水花,演绎出一段清舞飞扬!
船只的命运在于漂泊,而人的命运在于追风逐浪。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勇敢尝试怎么看晴空?没有奋斗的日子里你是否感到空虚?没有拼搏的夜空下你可否在低回感伤?重见阳光后你是否笑得最美丽?乌云散开后你是否相信力量?推开记忆的窗,望望身后的路,你是否明白一个经典:因为难才更加完美,因为难才让人倍加珍惜,因为难才刻骨铭心!
谁在歌唱,谁在流浪,谁在迷茫,谁在彷徨,谁在遗忘,谁在忧伤,又是谁,在未知的远方?成长的忧愁被埋藏在深蓝浅蓝的泪痕里,童年的梦幻褪了色,内心时常像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是否在这时想起了迷迭香的花语: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在回忆里挥去忧伤。灿烂的微笑让每一个人重生。再次面对一切时,我们都会发现,这个多彩季节,未来永远是鲜花盛开!
当自己弄不清楚方向,无法抉择时,当没有办法判断,究竟要全力冲刺,还是紧急刹车时,当哀叹自己的头脑太简单,人生地图太复杂时,当梦想的重量压得太重时……请记住,当童话不再憧憬,我们还有梦的延续;当看不见花儿绽放,但却不会错过花儿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如果唯一的知己告诉你要离开,不要沮丧,真情不会被距离疏远。在分别的路口,请微笑看时光远走,梦想的喜悦是青春的所有纪念,而所有离别也只是为了重逢那天。说声“我们风雨无阻,我们不见不散“,擦干眼泪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
看到幼鹰学会飞翔吗?听见麦苗在呼唤吗?嗅到花儿绽放的清香吗?击起人生的水花吧,有什么愿望尽快播种吧,在此刻全都绽放吧,尽情地击起人生飞扬的水花吧,相信吧,天堂的歌声不再是传说,弹指间,刹那芳华!
刹那芳华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当他们的爱情了去时,又何尝不是一场露?当太阳出来的,露终究是会散去的,散去的,不会是永久,是留有余露的,带有痕迹的。这一刻,突然觉得太阳是如此地残忍。他们在康桥分别了,却在祖国相遇了,剪不断,理还乱。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蜘蛛网,千层万层,永远解不开。
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刹那芳华是在康桥的,那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那个二十二岁的翩翩才子,注定是无果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我来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刹那芳华刹那芳华,常乐我净,在指天指地的寂寞里,佛的落英缤纷,更接近浪漫。
与群石对语,看顽石点头,拈花一笑,掸衣无痕,这都是佛的容颜。
佛的浪漫以时间为根基,三千万恒沙,一弹指六十瞬间。佛说,这里面都是千千的浩劫。
佛憨厚的笑颜里,早已深刻洞悉了世俗的奢望:永恒与瞬间的完美融合。
持此爱,愿生生世世。但红颜黑发,转瞬苍老……
于是佛说:莫悲。
五百年回眸,五百年擦肩,再过五百年,又可相逢一笑。
纵使散了,也不过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佛在时间之流里,伸一指定住时光,把我等碌碌庸人,圈了进来。非空,佛拾落花一瓣,与汝等说法:安知尘劫,不是幻影?安知此刻,不是真实?
云在青天水在瓶。
若我们大哭,佛便颔首。知悲才能怜悯,爱己方能惜物,竖子可教也。若我们微笑,佛亦颔首。识幻而能守诚,虚意不碍投身,亦是真性情。
等我们哭过笑过,转身而去,佛还颔首。
都是妄言啊,切肤之痛,非时光不能消磨。然而浮生苦短,又有多少时光给我们磨茧?
佛在我们身后喃喃:檐头滴水,从檐角至台阶,是一瞬?一世?还是千百劫?
伤了我们的人的笑颜,伤心人的笑颜,从绽开到落寞,是一瞬?一世?还是千百劫?
佛支额,笑看我们身形凝住,轻轻弹指:痴儿,刹那芳华,落英缤纷,去吧。
又到桃李开谢时。
佛宛转低回,苦心孤诣,指月与我们这些愚人看。教我们泅渡时光,赏花而不沾襟,爱物而不执着。
所以我们爱佛。
然而此刻,我们终究弃佛而去,忘佛所言,忘佛容颜。
月华如水,我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千百劫里,就让我贪恋这一世吧,我对佛说。
道是严谨的,因悲哀而严谨,从羽衣雪肌的姑射仙人,到后来在烂泥中打滚的庄周。
昔日黄帝以天下问道广成子,三折三返后,方了悟寻道之根本,乃是此身的易朽。
红颜弹指老,天下若微尘。
非入世,非出世,爱物深深,爱己深深,低头若惘,抬头悠然,正是道者的面目啊。以精神为局,执子与浮生对弈。
输赢无关乎天下,然关乎此身的衰朽,还是痛彻心扉。
拾一枚长生的旧子,在松影下散漫敲打。任身边柯烂,黄粱梦熟,这一子该落往何处?依然彷徨。
我们终究,还是沧海一粟。
红颜弹指老,道者微笑。
据说海之角、天之涯,有奇花一株。于一弹指间,破土,萌芽,茂盛,开花,怒放,结实,然后凋零。这花,生得艳而寂寞。
道者如花,他们也生得艳而寂寞。
刹那芳华十年荣光,似长,亦短。它像一杯苦茗茶,要用心品味;它亦像一阵花香,转眼间就被随风带走。
时光像沙漏一般匆匆流泻,斑斓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暮然回首,来时路上的每个脚印都被打上光明中学的字眼,路边的风景因有了这个承载着梦想的校园而鸟语花香,那绿叶上花丛中仿佛还能看得见当年我们一起在风雨中走过的身影。刹那间,热烈涌上眼眶,许多情感在心中荡漾,原来,光明中学已经成为生命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已经成为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地方。
依然清晰的记得初一入学的时候的情景:一踏进那大门,便觉一股鹅黄色的暖流随之涌来,撞人眼帘的全是大大的笑容,他们跳着闹着,放射出青春的活力,我也情不自禁的被他们所感染,嘴角微微翘了起来。而这些笑容的身后,是那高耸的钟楼,温馨的宿舍,宽敞的教室;是那蔚蓝的天空,葱绿的树木,美丽的花坛。它们心甘情愿地点缀着校园,校园亦因它们的存在而美丽。现在回想起,那时找不到宿舍又找不到班的慌张的心情;那时不知道如何面对新同学的茫然的表情,真是又好笑又温暖。当时大概就是带着这种窝心的温暖,与朋友们风雨兼程一路走来。如今,校园的风景已不再稀奇,那种感觉却还萦绕在心头。
然而风轻云淡的校园生活仍有黯然失色的时候。我也曾像迷路在丛林中的野孩子,茫然,苦恼,不知所措,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觉得自己从此不复得路。但每当风雨滂沱来临的时候,一转头,身后总有一个他默默为我打伞的身影,彼此没有言语,我却感动不已。他可以是老师,可以是同学,亦可以是朋友。他像一盏重新接上电的路灯,用突如其来的温暖把无尽的黑夜彻底撕开。于是,眼前呈现的仍是自己所熟悉的光明,它公平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那种温暖明亮透过眼睛直达心底,经久不散。
校园带给我的,不仅有情谊,更有有知识和精神。语文老师铿锵有力的字迹传达出中国文化的精粹;数学老师简单圆润的语调谱出数字的神奇与奥妙;英语老师地道流利的话语转出美国街头的旋律。它们带着老师们的期望和鼓励,在这有些湿热的空气中飘荡着,飞进同学们的脑海里。课上,总能看见同学们专注的眼神;课间,总能看见同学们互相帮助的身影。早读,朗朗的读书声经久不息;晚修,却只听得见轻微的沙沙奋笔疾书的声响。校园给予我们负责的老师,给予我们乐于助人的同学,给予我们优美的学习环境,给予我们知识和道理。
犹记得那时小学的一位老师不幸得了癌症,同学们了解了她的情况以后都热泪盈眶,心甘情愿的捐出一点善款,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这位老师,全校整整捐了几万元之多!而这位老师的亲属也非常感动,在这如此浓烈感动的气氛中向师生们致谢以后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了,当时,全校师生的掌声如雷贯耳经久不息。我坚信,这种光明精神一定会流传下去。
十年的风雨兼程,十年的耕耘不缀,十年的无悔追求,十年的桃李满园。光明中学,我们是失败的终点;光明中学,我们梦想的起点。我们是小草,你化作肥沃的土壤;我们是土壤,你化作滋润的雨水;我们是雨水,你又化作微凉的春风。你无时无刻不在培养着我们,哺育着我们。今天我们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们为荣。
篇15: 芳华的作文
在那个巨大的图书馆中,寻找那本在几年前就已经写好的书,名曰芳华。
啊,那本书很久没有动了,落了一层厚厚的灰,“稍微擦一下吧。”我这样想着,然后仔细的擦拭着那本书的封面,没过多久,封面上精美的花纹便展现在我眼前,它是如此之古典与艺术,使我为之动容并迫不及待的打开它细细读上一番。
那是一本内容极其充实的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我无法形容,读起来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我在其中遨游,娱乐,诸如此类,也有迷茫,失落,为难,但这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再后来,第一章结束了,我满怀期待的翻到了第二章,内容依旧很精彩,但我总感觉少了一些什么,我到底丢弃了什么舍下了什么留住了什么,我现在可能不会后悔这样的行为但我以后会不会后悔?
我没来得及顾上那么多,似乎有什么力量促使着我翻页,我没法往回翻,这是为什么?我开始抱怨这本书功能的不全,但又有什么办法?我继续翻看着,当到了第三章结尾的时候,往后就都是空白了。
我的手边不知何时多了一支笔,我习惯性在手上试了一下颜色,和这本书上字的颜色一模一样,这是什么意思?我看着面前空白的纸张,那是让我完成剩下的内容吗?
是这样没错吧,那本书不是别人,是我自己的经历。剩下的内容只有我自己能完成,命运之笔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前路为何也只有我自己能掌控。
我下定决心并振奋心神开始动笔,一页页的纸张充实起来,变成了故事,讲述给那些现在或以后看着这本书的人,也许这本书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但不代表以后也是。
篇16: 芳华的作文
20xx年7月1号,迎着初升的朝阳,在岭南师范学院田径场,学校刘明贵校长,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社会实践队指导老师及实践队员们一同参加了三下乡出征仪式。该仪式包括了体育学院的授旗,舞狮表演,各级领导表达对学子们的厚望的演讲,升旗仪式,歌唱表演以及最后的放飞信鸽宣示出征。
有一种青春叫拼搏,正值年少,相约三下乡,相遇于田径场。一路上,那一抹抹飘过的绿,叫做“星源”,一个星源人共同的标志,一个共同的归属。田径场上,教官的一声“立正”等口号,顿时使得队伍整整齐齐,头上的'无人机正全方位地拍摄着这一片独特的岭师风采。星源实践队与其他队伍一起,在观看了各学院的授旗,精彩的舞狮表演,在聆听了各级领导的谆谆教导以及厚望祝福,烈日炎炎,渐渐倍感疲惫,这时候主持人的声音又再度响起“接下来让我们开始升旗仪式”。只见一队步伐整齐的穿着军装的教官,正气场十足地走向旗台,不禁吸引了大家的目光,而新闻专业的小伙伴们正各个角度地抓拍教官们的英姿飒爽,紧接着进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
该仪式的重头戏还有歌唱表演,一男一女合唱,唱出了年少的澎湃激情,唱出了即将三下乡的期盼。最后,仪式以放飞信鸽,来隆重宣示“三下乡出征”,一大片洁白冲向蓝天,飞向远方,带着学子的梦想希翼。
篇17: 芳华作文700字
芳华作文700字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匆匆》
题记
夏日频雨,总能于深巷中瞧见被岁岁年年的檐雨磨损的石阶;炊烟如一条游龙,惊动了竹林内避雨的谷雀;巷道上湿滑的石板拉着人的细长瘦影,浮于石上的影子竟让人有一种飘于水上之感。风雨无私,一寸寸冲洗着众家屋瓦,可总有瓦薄之时,多年以后,这些人是会消逝,还是会在另一个地方继续他们的故事呢?
时光从不善于人情,但它的美正是在于它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既然无法阻挡时间的逝去,为何不抓住眼前难忘的芳华,绽放最美好的自己呢?
远房姑妈回来探亲,因疫情封城来到我家。我最记挂的就是她精心烹制的美食,她也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劳力,整理好行李就撸起袖子进了厨房。
但不知道是因为盼望的太久还是时间的冲淡,姑妈的手艺竟远不如从前,吃在嘴里极其寡淡,与以前的口感截然不同。但姑妈仍以自己的手艺为傲,心急地问我好不好吃。
那一刻,我看见姑妈眼角额头如爬山虎般密密麻麻的皱纹,本来光滑的手也被时光侵略,布满了裂口。姑妈年轻时姣好的面容在我脑海中已渐行渐远,但我仍对她的'美丽有极深的印象我仿佛目睹了一场土崩瓦解般的时光消逝,既凄凉又无可奈何。
姑妈真的老了,我们没有对菜做出明显的表露,但矜持的筷子早已暴露了我们的心思。姑妈有了自知,之后再做饭时便故意躲避,抢着分担些本无必要去做的家务,闲着对她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让她休息,她只是笑笑,凄凉地说:“那我坐着也没什么用。”
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每个人都是会老的,某一天,这种变化会突然呈现在你眼前,让你无法躲避逃离。疫情的来势汹汹让每个人都措手不及,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既然知道变化的存在,何不用心做好每件事呢?现在正值暑假,我们既知时光之宝贵,就更加不能浪费分毫时间于懒惰生命的芳华美好也易逝,应想尽可能不辜负任何生命的盛开才对啊!
篇18:《芳华》读书笔记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视那些年黑暗的你和我时代的洪流中究竟何种人才是弄潮儿,而谁又终将被巨浪拍下,抑或谁也逃不脱,都将是以青春为背景,芳华作幕布的一干陪葬品。
篇19:《芳华》读书笔记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篇20:《芳华》读书笔记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席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篇21:《芳华》读书笔记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杀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杀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篇22:《芳华》读书笔记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杀。众人捧杀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篇23:《芳华》读书笔记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篇24:《芳华》读书笔记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篇25:《芳华》读后感
芳华读书笔记【一】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书笔记【二】
看过电影《芳华》后,便找来原著读了起来,读后发现,还是更喜欢电影的表达。电影里稍显圆满,是我愿意接受的表述方式。而原著则一针见血地剖析了人性的弱点,结局也令人惋叹。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里的少男少女们有关青春的故事,以及各奔东西后为了生活过出的世间百态。他们的生活有幼稚也有成熟,有欢乐更有泪水。
故事的主角刘峰,又名雷又锋,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团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也因此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是出了名的“活雷锋”。他爱上了团里的上海女孩林丁丁,如果丁丁也爱他该多好啊,那么他的命运也许就不会那样曲折。可一个“如果”包含了多少的无奈与辛酸,丁丁不爱他,所以在刘峰与她发生肢体接触时她下意识的喊了声“救命”,这一声“救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把刘峰推进了深渊,让这个给过大家无数帮助的楷模走入了黑暗。如作者在书中所写,他们那个时候其实对刘峰是有妒忌心的,总盼着身边这个“圣人”可以出点乱子,自己不想着进步,似乎别人退步了,自己和模范的距离就近了。这一天终于被他们等来了,他们抓着了刘峰的“把柄”,刘峰便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到伐木林、参加失去一只胳膊、转业、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患上癌症离开世界。
刘峰因为林丁丁而误了终身,而书中的另一个女主人公何小曼也因为刘峰误了终身。
小曼的童年十分不幸,父亲因忍受不了“迫害”而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后,她的生活里便充满了阴霾,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可以开始新生活,可大家不喜欢她,男文艺兵都不想与她搭档跳舞,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从那时起,小曼就爱上了刘峰。可刘峰不爱小曼,他只是想给小曼最单纯的帮助,仅此而已。可刘峰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小曼的世界。
刘峰患病最后的时光,何小曼陪在刘峰身边,他们没有结婚,也不是恋人关系,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
读完故事,心里隐隐作痛,为刘峰,为小曼,为那个被作者撕裂的大结局,为这个不美好的故事。然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不完美,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不想为他人所知的地带,也难免因自私给他人带来无意的伤害。努力的生活,但难免会事与愿违。面对命运,生命如此渺小,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更无法左右他人的感情。幸运的是我们都拥有一段无畏无惧的青春,可以尽情哭、尽情笑、大胆的去追逐。生命终将逝去,但夺不去的是那段永恒的记忆,认真生活的岁月永远都是芳华。
芳华读书笔记【三】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芳华读书笔记【四】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书笔记【五】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
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
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
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
篇26:芳华诗歌
芳华诗歌
好的回忆
都被现实残酷无情地碾碎
待到坦然面对
精神早已崩溃
一代人芳华早已逝去
早已面目全非
虽然谈笑如故
却遮不住岁月带来的巨变
芳华就是理想
有理想
青春变得璀璨而壮丽
无论身处任何时代
芳华都是热血、激情、担当、躁动、纯真
你和我共赏《芳华》
我和你共演《芳华》
带着芳华的激情和纯真
谱写“家”的幸福温情
篇27:《芳华》读书笔记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
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
篇28:《芳华》读书笔记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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