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市司法局的工作总结,本文共15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精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济宁市20xx—20xx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xx〕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xx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篇2:市司法局工作总结精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 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 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xx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xx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20xx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篇3:市司法局工作总结精选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本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篇4: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篇5: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四)着力加强党建工作
党总支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党日活动。6月28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观杭州湾跨海大桥。二是组织老干部党日活动。6月16日组织机关离退休党员干部参观苏通大桥。三是组织清和坊社区老党员党日活动。与结对清和坊社区联合开展党日活动,6月14日组织社区百名退休老党员参加“百万市民看大桥”活动,参观苏通大桥。四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倡议。六月一日起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根据华元民信律师党支部的提议,我们党总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律师法》的倡议。五是组织全体党员过政治生日。向全体党员发放生日贺卡,对局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进行了上门慰问。六是慰问清和坊社区贫困老党员。对清和坊社区生活贫困老党员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七是组织党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获得二等奖。
(五)开展廉政主题教育
在局机关开展了“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召开了动员会,对全体干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参与排查廉政风险,增强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求全体科室和干部围绕工作态度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围绕部门管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围绕工作岗位认真查找权力职责风险。共排查出6个风险点并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XX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照基层部门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比如,全系统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够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及考核奖惩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提高和改进。
篇6: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宜昌前三、争全省十强”奋斗目标,以服务当阳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大作为,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20**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网络体系有效覆盖。法务网格工程整体推进,边界地区联防联调不断延伸,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横向到边的无缝对接。全市已建立法务网格指导中心10个、法务网格工作站173个、划分网格1087个。已与XX县、XX区及XX市XX县联合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名,组织边界村签署联防联调协议10份。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55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84件(其中民调中心户调解838件),调解成功2235件,成功率达97.8 %。涉案金额2553.92万元。司法所人员共调处各类纠纷439件,人均调处19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6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民转刑42件9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3件138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9件161人,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委中心组全年专题安排3场法律法规学习讲座。专门外聘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授课。全市公务员、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共计30多万名普法对象积极投身普法学习,全市累积发放普法书籍、宣传资料10万余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丰富多彩。全市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核心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有效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法制宣传实施不断完善,各镇(办事处)基本达到了“五个一”的标准:即每个镇(办事处)建立一个法律咨询站、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湾子屋场明确一个法律宣传中心户(民调中心户)、为每个农户赠送一本法律书、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学习教育和劳动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多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常态化。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从12月开始至今,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3人,期满解教619人,现在册314人。今年共接收矫正人员204人。安置帮教五年在册1138人,其中225人、250人、221人、247人、195人。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质效双增。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监管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110件,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诉讼代理420件,非诉讼61件,代书62件,解答法律咨询3050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82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642件、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72件。法医司法所办理司法鉴定197件。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实现案件无差错、零投诉。
——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夯实了党建基础、明确了党建责任、规范了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司法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制定了规范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晋位升级措施。党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今年“七一”,我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小玲同志被XX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司法行政部门形象有效改善。一方面,硬件设施上台阶。我局司法业务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交付使用,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60万元,新建司法业务用房1882.9平方米,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配套添置办公设施(装备)40余台(套),使司法行政基本面貌大大改观。另一方面,业务工作获肯定。我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创新、典型经验出彩,赢得全市人民的赞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8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联合组团,对我市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进行专题采访;两河镇赵闸村调解主任张青山,先后入围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其典型事迹得到了广大农民和上级组织的一致好评。今年,玉泉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庙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表彰为“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作为XX市唯一一家司法局被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二、20工作做法
(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在三个办事处、六个社区开展试点,以城区网格化统一服务管理为依托,构建“法务网格工程”平台,实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四进网格。以此为基础,总结完善工作内容,形成指导全市整体推进的“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进。在组织网格上,坚持镇有中心村有站,合理配备网格员,实现组织网格的全面覆盖;在业务工作上,坚持标示标牌,基本职能、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四个统一”,实现法务网格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大胆试行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我局在玉泉办事处试点,出台争创“星级人民调委会”和 “星级人民调解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星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活动,激发调解员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三是全力实施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在与XX县、XX区建立联防联调组织基础上,今年7月,我局与XX县司法局在XX县五里铺镇召开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会议。组织边界地区的相关村签订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共同聘任了边界地区的司法所长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颁发了聘书。加强了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为打造“平安边界”、“和谐边界”,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调解工作。一是规范标示、标牌及工作程序。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各司法所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二是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人民调解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检查、讲评,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严格要求按照司法部统一的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做到合法合理、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卷宗档案。对调解案卷和精品案例开展评比活动,分层次对调解案件实行补助,大力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组织专业性培训。我们以镇处为单位,组织调委会成员和民调中心户,集中开展以《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常见矛盾纠纷调处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水平。庙前、河溶、两河、半月、草埠湖、玉泉办事处等地党委政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保证了培训效果。淯溪司法所还结合该镇道德讲堂活动,在各村进行巡回宣讲身边典型,培训专业调解技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排查。除了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外。7月份,我局组织四个专班对包保的5个金龙油脂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不出纰漏。11月份,我局又把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行有重点调处。集中力量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土地山林等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玉阳、坝陵、王店、玉泉等地因征地拆迁面大,由此带来的矛盾多,但调处效果好,确保经济建设不受影响。其中玉泉司法所2人,参与调处的纠纷92件,直接调处疑难纠纷51件(其中调解死亡赔偿案件6件),共调处赔偿金额7574477元,履行率达到100%。司法局除了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保宜高速、华强化工、木店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外,还选派半月、庙前司法所2名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参与到市机械厂片区旧城综合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普治并举、形效合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六五”普法工作组织迅速。在工作部署上,我们及时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六五”普法决议。在学习资料组织上,我们一方面争取市政府拿出30多万元专款,为县级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购买了“六五”普法教材,为全市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学生购买4000册学法课本,并作为各中小学校循环教材,确保中小学生学法全覆盖;另一方面与市新华书店联合,征订发放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普法读本9000余册,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学法问题,我们提请市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中心组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我们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共计56所学校,都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针对农民学法问题,我们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三万活动”、“四送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参加XX市“科普之春”暨XX市“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学法内容。创办了“法治当阳”网站,在当阳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同时还制作法律援助小红帽、标有司法行政徽章的饮水杯、购物袋、普法农历本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突出行业、基层、地方三大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当阳进程。认真组织申报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先进集体”,今年共向上级推荐上报7单位参与全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组织三次调研,确定工作重心。8月-9月,市人大常委
会领导分三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活动,一是组织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分析汇报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考查了矫正效果。三是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三个基地,凸显矫正功能。一是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今年5月,市司法局和庙前镇政府共同在庙前镇井岗村建立XX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落实耕地面积10亩。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各镇(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基地的建立,凸显了矫正功能,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建立教育学习基地。市司法局同时在井岗村委会建立教育学习基地,购置了桌椅,开辟了学习园地,建立了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并严格考核。三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与相关陶瓷企业联系,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安置问题。
实行三个对接,体现帮扶效能。一是与监狱、劳教部门对接,开展过渡性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延伸帮教对接关口,对209封服刑人员 “特别家书”,认真开展回复和走访工作。分管领导专程带着相关影像资料、普法书籍到监狱、劳教所,召开当阳籍服刑人员、劳教学员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播放家庭成员寄语,并开展个别谈心帮教活动。二是与法院、社区对接,开展规范化监管,帮助其悔罪自新。受法院委托,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落实审前调查24人次,调查意见都得到法院采纳。对矫正人员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公益劳动 “三个一”监管制度,强化刑法执行职能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帮助他们尽快悔罪自新。三是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人性化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
(四)服务民生、提高品质,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强化考核管理。我们制定《年法律服务单位百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工作、社会评价、奖惩等七个方面量化考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全面监管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接受指派事务、参与局统一活动等均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从制度上增强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效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一是积极争取法援专项经费,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向省法律援助管理处争取增加了法律援助基本经费,同时又争取到法律援助福利彩票专项经费项目,并积极申报了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案件的专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补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由原来200元至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至500元,省外最高达到1000元补助。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们在总结上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信访部门,极具创新的起草并通过了《XX市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办法》,以当政发〔2012〕47号文件下发,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市财政为此项工作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由此,我市的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之中,并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法律援助职能部门,拓展法律服务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增设盲道等残疾人专用实施、设立妇女维权工作接待站、建立职工维权工作中心等,建设好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效应。制定《 XX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律师公证服务队伍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公证处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依法及时公正为企业、居民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为国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和借款公证2起,涉及金额2.72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办理公证160件,融资金额3700万元。
(五)明确主线、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局领导和科室处所负责人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聚精神、强作风、添活力、谋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春训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纪委领导作了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局机关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抓绩效考核促廉政。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从机关和基层所两方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2012 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处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和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抓主题活动聚合力。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和“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督办落实。采取 “访”、“温”、“学”、“辅”、“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举措,做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导向深入。“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寻访红色路、践行红色魂”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到全国先进司法所XX市XX县仙女镇司法所、陕西省XX县侯庄司法所及革命圣地重庆、延安考察学习,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局工会还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面貌。
抓项目建设改面貌。我局申报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多措并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成立“两个小组”。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三位原则性强的干部现场巡视、监督、值班,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展。二是制定“三方会签制”。工程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单项施工完结的验收和清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司法局监理专班三方同意签字,并记入备忘录。三是确立“四家会审制” 机制。针对施工工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设计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的变更,司法局随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四方会审协调,及时讨论、协商,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三、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人员充实、设备更新等都亟待解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工作受人力、地方、环境制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三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20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推进 “三个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力求“三个规范”(法律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机关管理),实行“三个提高”(法治意识、服务能力、整体形象),为“五个当阳”建设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考核措施,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基础防线作用,注重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着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务网格”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帮扶教育手段。重点落实电子定位监控措施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帮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四是突出法律服务职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认真开展法律服务领域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分工协作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是突出政法核心价值,注重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及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打得赢硬仗、干得成大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篇7:市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6447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02641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7395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4556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56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314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北京大成、盈科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5514家,承办诉讼案件24017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8718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60899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省内最大的民营司法鉴定机构之一。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新成立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慈溪分所,该所成为内省规模最大的司法鉴定分支机构。建立并运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6月,全省司法鉴定转型升级现场会在宁波召开。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1134件,业务收入1646万元,同比增长22.7%。
5、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工作规程,严格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及时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及备案登记工作。今年,全市共2452人报名,435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为17.7%。
四、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化
1、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紧扣民生需求,今年将医疗损害赔偿、有毒食品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校园内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等多项民生热点问题列入了援助范围,对持有生活困难相关证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的限制。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从最初的6类案件扩充到24类案件,刑事指定案件从3种案件扩大到14种案件。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服务保障民生职能优势更加凸显。
2、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纵向深入到村(社区),横向覆盖工会、妇联、仲裁院、交警等多个维权部门,定期派员值班,基本构建成“半小时援助服务圈”。与财政局联合下文,提高案件办案补贴,民事案件提高至2000-2200元/件,刑事案件提高至1600-1800元/件,补贴标准接近社会律师收费指导价,极大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法官质量反馈制度、“1211”动态质量跟踪制度、案件承办合同制等,及时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夕阳红工程”、“春苗工程”等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年来,全市各级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12301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来电14546个,提供法律援助11295件,同比增长16.8%。
五、围绕“法治宁波”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7月,由市两办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阶段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今年以来,以进法治文化景观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江北区建成了全长300余米的老外滩法治文化长廊;北仑区小港街道建设建成了法治文化游步道;鄞州区在联盛广场创建法治广场;余姚市在该市图书馆挂牌建立了法治文化基地;奉化市在方桥工业园区打造了千米法治文化一条街;海曙区在段塘街道华兴社区、江厦街道车轿街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慈溪市建立虞波法治文化广场。
篇8:市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篇9: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 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 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篇10:市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 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 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年“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1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2011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11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2011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篇11: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一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篇12: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篇13: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篇14: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篇二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篇15: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一、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00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6447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02641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7395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4556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56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314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北京大成、盈科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5514家,承办诉讼案件24017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8718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60899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省内最大的民营司法鉴定机构之一。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新成立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慈溪分所,该所成为内省规模最大的司法鉴定分支机构。建立并运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6月,全省司法鉴定转型升级现场会在宁波召开。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1134件,业务收入1646万元,同比增长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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