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父就是于公,汉朝郯人(今山东省郯城县),是宣帝时丞相于定国的父亲,为县衙掌理狱讼的官吏,判断狱讼公平允当,被判的人,莫不心服口服,毫无怨恨。
东海有孝妇名周青,年少守寡,没有儿子,事奉婆婆恭敬孝顺,婆婆劝她改嫁,孝妇始终不肯,婆婆曾对邻居说:“我的媳妇事奉我孝顺勤苦,可怜她无子守寡,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我年老了,长久托累于她,心中实在不忍,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自杀而死,其女不明实情,诬告孝妇,杀死其母,太守逮捕孝妇严加烤打审问,孝妇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认罪,狱案已成文书具备,送到官府,于公据理为孝妇昭雪,太守不听,于公极力争论不能得,于是抱着已成的狱案文书,痛哭于官府上。太守不理,竟然判处孝妇死刑。
孝妇死后,东海郡内,枯旱三年不雨,五谷不熟。后来新任太守到任,询问原故,于公又为孝妇洗雪冤情,太守占卜得知原故,于是亲自祭祀孝妇坟墓,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墓,天立时大雨,当年东海郡,便得丰收。
郡中由于此事,更加敬重于公。后来于公闾门坏了,父老共同要为他修理,于公说:“门闾可做高大些,使能容驷马高盖车进入,我治理狱讼多阴德,未曾冤枉于人,将来子孙必有昌盛显贵者。”其子于定国为廷尉官掌刑辟,治狱亦小心谨慎,以公平宽恕著称当世。当时朝野赞叹称颂说:“张释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为廷尉,百姓自以为不冤。”
后来宣帝任用于定国为丞相封西平侯,享年七十余岁善终,追封为安侯,其子于永,以孝传闻于当世,官至御史大夫,数代封侯传诵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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