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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颂清庙之什烈文》原文注释及翻译

时间:2023-02-27 08:16:59 阅读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周颂清庙之什烈文》原文注释及翻译,本文共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周颂清庙之什烈文》原文注释及翻译

篇1:《周颂清庙之什烈文》原文注释及翻译

《周颂清庙之什烈文》原文注释及翻译

【原文】

烈文辟公1,锡兹祉福2。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无封靡于尔邦3,维王其崇之4。念兹戎功5,继序其皇之6。无竞维人7,四方其训之8。不显维德9,百辟其刑之10。於乎,前王不忘11!

【译文】

文德武功兼备的诸侯,以赐福享受助祭殊荣。我蒙受你们无边恩惠,子孙万代将受用无穷。

你们治国不要造罪孽,便会受到我王的尊崇。思念先辈创建的功业,继承发扬无愧列祖列宗。与人无争与世无争,四方悦服竞相遵从。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诸侯效法蔚然成风。牢记先王楷模万世传颂。

【注释】

1.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诸侯。

2.锡(cì):赐。兹:此。祉(zhǐ):福。

3.封:大。靡:累,罪恶。

4.崇:尊重。

5.戎:大。

6.序:通“叙”,业。皇:美。

7.竞:争。维:于。

8.训:导。

9.不(pī):通“丕”,大。

10.百辟:众诸侯。刑:通“型”,效法。

11.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赏析】

周武王革命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武王在《尚书·牧誓》中罗列所率讨伐纣王大军的各部为“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其中除了自己的部下之外,便是赶来助战的八百诸侯。

灭纣之后,周室所采取的一个巩固政权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诸侯:“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书·洪范》后附亡书序)孔颖达《尚书正义》对此的解释是:“武王既已胜殷,制邦国以封有功者为诸侯;既封为国君,乃班赋宗庙彝器以赐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毛诗序》说:“《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即政,当是周公还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权之时。武王灭商后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摄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七年后还政于成王。此时成王虽年齿渐长.但毕竟缺少政治经验,对于他驾驭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怀有隐忧,有人之所以认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许就因为此诗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至: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对诸侯仅有安抚,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使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无”领起,这个“无”通“毋”,释“不要”,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无”,以断然的语气,训诫诸侯必须遵从;“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所正的君臣名分,与《烈文》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意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烈文》的巧妙构思可说是天衣无缝:前四句的赞扬,使后九句的训戒变得乐于接受;后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诸侯已建的功业只不过是效忠周王室的一个开端。如果要寻找行文简洁、构思巧妙、含义深刻的作品,阅读《周颂》中《烈文》这样的短篇,我们大致不会失望。(李祚唐)

篇2:诗经·周颂·清庙之什·烈文

诗经·周颂·清庙之什·烈文

原文: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译文

文德武功兼备的诸侯,以赐福享受助祭殊荣。

我蒙受你们无边恩惠,子孙万代将受用无穷。

你们治国不要造罪孽,便会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辈创建的功业,继承发扬无愧列祖列宗。

与人无争与世无争,四方悦服竞相遵从。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诸侯效法蔚然成风。

牢记先王楷模万世传颂。

注释

⑴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诸侯。

⑵锡(cì):赐。兹:此。祉(zhǐ):福。

⑶封:大。靡:累,罪恶。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叙”,业。皇:美。

⑺竞:争。维:于。

⑻训:导。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众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鉴赏: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至: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所正的君臣名分,与《烈文》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意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烈文》的巧妙构思可说是天衣无缝:前四句的赞扬,使后九句的训戒变得乐于接受;后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诸侯已建的功业只不过是效忠周王室的一个开端。如果要寻找行文简洁、构思巧妙、含义深刻的作品,阅读《周颂》中《烈文》这样的短篇,读者大致不会失望。

篇3: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注释翻译及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篇4: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注释翻译及

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伊嘏文王,既右飨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篇5: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注释翻译及

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

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反反。既醉既饱,福禄来反。

第一〇篇 思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篇6: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注释翻译及

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薄言震之,莫不震叠。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允王维后。

明昭有周,式序在位。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篇7:《诗经·颂·周颂·清庙之什·维清》原文注释翻译

《诗经·颂·周颂·清庙之什·维清》原文注释翻译

【原文】

维清缉熙(1),文王之典(2)。肇肇(3),迄用有成(4),维周之祯(5)。

【注释】

(1)清:清明。缉:延续。熙:光明。

(2)典:前代定下的法则。

(3)肇:开始。肇:祭天。

(4)迄:至,到。有成:指拥有天下。

(5)祯:祥瑞,吉祥。

【译文】

政治清明光耀后,文王法典是根本。自从开始祭上天,直到今天大功成,这是周朝的祥瑞。

【读解】

这是周公制礼作乐时祭祀文王的宗庙乐歌。

把周文王的成功,归于法则、规矩,应当是说到了点子上,作为一国之君,即或是部落首领,不可能像乌合之众的头儿一样随心所欲,走道哪里算哪里,更不可能走一步看一步。要归顺人心,要使言论、行动有所依循,必须有法则。从法则之于家、国、人的重要性来说,单是创制法典,使国家、社会的运转依一定的轨道而行,时人们的言行有所依凭,周文王的功绩便足以光照后世,垂青史册。

法则的制定,不外乎两个方面:角色的定位,以及由这种定位而规定的权力、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是制定超越角色定位和职责、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有了规矩,就可成方圆了。

【赏析】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作为一首与《国风》一类抒情诗意境迥然不同的《颂》诗,光看原诗十八字的文本,对诗意的理解肯定不会太深,这就有必要通过阅读一些距原诗创作时代比我们近得多的汉代学者的阐说以及朴学鼎盛时期的清代学者的考证来了解诗歌的创作背景和主题思想。

按《毛诗序》云:“《维清》,奏象舞也。”郑笺云:“《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独断》云:“《维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乐》,继文以奉天。”汉儒之说如此。清陈奂《诗毛氏传疏》考云:“《象》,文王乐,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诗)后笺》云:‘郑谓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时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乐,声容固宜兼备,然亦有徒歌徒舞者,《三百篇》皆可歌,不必皆有舞。则武王制象舞时,殆未必有诗。成王、周公乃作《维清》以为《象舞》之节,歌以奏之。’案胡氏说诗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传》,吴公子札观周乐,见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谓舞,不谓诗也。《礼记·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统、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谓诗,不谓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时,周公乃作《维清》,以节下管之乐,故《维清》亦名《象》。”据此,可知《维清》一诗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本篇的“肇禋”显然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显然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篇8:周颂·清庙之什

周颂·清庙之什

○清庙

于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维天之命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维清

维清缉熙,文王之典。肇禋,迄用有成,维周之祯。

○烈文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于乎,前王不忘!

○天作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昊天有成命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于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

○我将

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飨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时迈

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薄言震之,莫不震叠。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允王维后。

明昭有周,式序在位。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执竞

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钟鼓喤□,磬莞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反反。既醉既饱,福禄来反。

○思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菲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篇9:《周颂·清庙之什·清庙》译文注释及鉴赏

美哉清静宗庙中,助祭高贵又雍容。

众士祭祀排成行,文王美德记心中。

遥对文王在天灵,奔走在庙步不停。

光辉显耀后人承,仰慕之情永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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