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区机关工伤保险工作通知,本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篇1:全区机关工伤保险工作通知
全区机关工伤保险工作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精神,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并为全部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相同,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实行“一票征缴”。
三、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3%;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5%;有施工、生产经营性质的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1%。
四、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年11月底前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从年12月1日起按月为其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用人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六、本通知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篇2: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
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级工伤保险实施统筹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优势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重点,维护工伤职工利益。依法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坚决做到足额、及时。重点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全额赔偿”政策的落实、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发放等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完善待遇支付制度,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加强对非足额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20xx年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部发[]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管理系统,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结算也将从1月起开通,经办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篇3: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实施两年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103号,以下简称《意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分省区市项目参保率情况详见附件1)。但工作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工作进展不平衡,有12个省份新开工项目参保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过于依赖行政强制力的集中推动,确保项目参保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尚未启动等。为推动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建筑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成效,完成“同舟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9号)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这不仅是当前工伤保险扩面的中心任务,也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围绕项目参保模式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着力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分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形成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部门协作机制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多部门联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联席会议、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行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要联合有关部门,切实把握好政策关键点,在“项目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不落实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上不开口子,不搞变通,守住政策底线。3月底前,请各地将省(区、市)一级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书面报部工伤保险司备案。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通报,夯实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督查、通报是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建立健全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发挥督查对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作用,突出加强对工作进度慢、参保率回落较大地区的督查。4月底前,请各地人社厅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备案。
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探索将新开工项目参保率纳入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4月10日前,请各地将截至3月底的《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及省(区、市)内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建立情况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之后逢单月10日前报送《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推动实现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建筑业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在项目参保模式下,要高度重视管理服务创新,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逐步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借鉴商业保险管理经验,创新人性化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在为参保企业、项目和工伤职工服务上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3月9日
附件1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汇总表
截至12月31日 单位:个
附件2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单位:个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在建项目数是指20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的项目数。
2、参保在建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数。
3、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数。
4、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5、未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未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6、栏间关系:(1)≥(2);(4)≥(5);(4)≥(6);(6)≥(7);(4)=(5)+(6);(3)=(2)/(1);(8)=(5)/(4)。
7、报送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1月10日。
篇4:机关会议通知
各位委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总结工作,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经请示厅领导同意,定于月20在长沙召开2012年第四季度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二)进一步学习贯彻《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三)总结交流2012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
(四)集中讨论《20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要点》;
(五)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0日,时间一天;
地点:樱花温泉大酒店(长沙县黄花国际机场大道西侧)。
三、参加人员
厅直属机关党委全体委员。
四、有关事项
(一)提前安排工作。请各位委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会上提出修改意见。
(二)按时参加会议。请各位委员12月20日上午9:00前到达会议地点,按时参加会议。
厅直属机关党委
20xx年12月16日
篇5:机关公文通知
体育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格式,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局领导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现对机关公文起草格式作统一要求,请各科室在将有关文件材料送交信息中心把关审核之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排版编印。
一、纸张及页面设置
统一用A4纸张,页边距设置(厘米):上2.6,下2.4,左2.6,右2.4。
一般情况下,公文页码采用“页面底端”和“居中”方式,页码采用默认格式。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二、公文结构层次序数、字体及行距
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为: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
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粗,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正文第一级小标题用3号黑体字,第二级小标题用3号楷体字加粗,第三级小标题用3号仿宋字加粗,其余正文文字均用3号仿宋字。 正文行距用“固定值”,“设置值”为26—28磅。
三、附件
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正文下空1行、左空2个字)标注“附”,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需回行,与附件名称第1个字对齐排列。有两件或以上的附件时,应在附件名称前按顺序用数字注明序号。附件名称后不标注标点符号。
附件材料左上角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附件”,后标全角冒
号;两件或以上附件按顺序标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标题、小标题、正文排版同主件相同,若有图表,表内文字可灵活处理。正文标注附件与附件必须一一对应。
批转、转发、印发的公文,不属公文附件,不加附件标注。
四、发文机关署名及成文日期
有主送机关的公文必须有发文机关署名,无主送机关的不标注发文机关署名;以红头文件下发、需要加盖公章的公文,不需要标注发文机关。
公文成文日期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如:二○○六年六月二十日),无主送机关的的公文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年、月、日(如:6月20日)加圆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五、需要注意的其它问题
1、使用自动编号的问题。部分材料在起草过程中,输入第一个序号回车后,软件往往会使用自动编号而产生第二个序号,这样不利于正常排版,解决的办法是在产生第二个序号后,单击常用工具栏的“撤消”按钮。
2、首行缩进2字符,并保持整篇文档左右缩进和段前段后距的一致。
信息中心
篇6:机关事业单位起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明年起缴工伤保险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管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的工伤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市级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本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实行一票征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待遇支付等经办业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对费率进行浮动。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参保时按0.2%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劳动能力鉴定由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规定办理。
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通知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同时,《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处理暂行办法》(淄人发〔〕144号)、《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劳社发〔〕41号)、《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淄劳社发[2007]49号)、《关于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32号)同时废止。
篇7: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工伤保险中心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伤经办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工伤保险开发区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成果,稳步扩面,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使我区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我办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基金安全培训教育,完善了基金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了《统筹基金管理制度》和《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各项业务的要求,使我区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
在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上,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设置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岗、申报核定岗、待遇核定岗、待遇支付岗等四个岗位,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经办人员放到工伤保险登记岗和待遇核定岗位,把住了工伤保险的进口和出口,无混岗现象发生,对现金、票据、印章固定专人管理。待遇审核支付程序,严格执行复核制度,形成了费用拨付业务股室具体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拨付的四级控制机制,严防一人审核业务和费用拨付业务,使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安全、高效开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支付。
二、工伤保险基金规范运行
工伤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职工合理就诊就医的财力保障,为管好用好这项基金,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障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支配使用基金,真正达到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的目的。同时将工伤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各项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分别建立健全了统筹基金支出、收入账户,基金帐户,实行各项收支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对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严把收支关,并建立完善了《基金管理制度》,做到了基金规范运作,专款专用,做到帐与帐、帐与证、帐与表相符。确保了财务资料和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暂存、暂收科目无大额账目,开户银行未直接从基金中扣除手续费、工本费、购买支票费等;财政专户基金也未购买国债。按时编制基金年度预、决算及基金会计报表,确保了基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营。
截止20xx年5月底我区工伤保险累计参保人数6265人,征缴基金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万元,收缴基金全部如期上解。
三、工伤保险稽核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工伤认定调查。每次工伤认定调查我们都坚持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情况,发挥监督作用;二是加强稽核工作。为加大工伤保险的依法征收力度,规范企业征缴行为,确保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办成立了工伤保险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工伤保险专项稽核检查工作。我办积极配备业务骨干,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河南颖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龙山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481人的工伤保险开展实地稽核。通过实地查看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劳资报表、会计账簿等原始资料,重点检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没有发现少缴、瞒报等违法行为。
四、业务信息化建设情况及档案管理情况
今年我办多方筹集资金加强业务信息化建设,有效保证工伤保险业务开展。我办将工伤保险参保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分别建立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电子台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电子台帐》、确保了业务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在档案管理上我们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资料档案按照行业分类进行归档编号,对发生工伤保险档案资料按照工伤鉴定级别分类归档。达到了操作便捷,服务高效的目的。
总之,我区工伤保险工作运行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参保人员的充分肯定,但距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扩大范围为重点,一是继续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参保人对工伤保险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各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二是研究新特点,采取灵活方式扩面。下一步我们在农民工参保办法上提高政策吸引力,让雇用农民工的企业自觉为农民工参保。建筑施工企业实行“项目参保、造价提取、一次缴纳、全员覆盖”的办法。为工伤扩面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参保。对内加强与劳动监察的配合,对那些拒不参保的企业,运用行政手段,责令限期整改,形成合力,推进扩面工作。
篇8:机关单位会议通知
驻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南开社保中心定于近日召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基础信息申报工作部署推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8月13日(周四)上午9点,机关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会,会期半天。
20xx年8月13日(周四)下午2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报告厅(南开咸阳路81号,请从正门进入)。
三、参会范围
各单位负责人事劳资人员1名。
四、其他事项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在会议室门口领取会议材料。
五、请参加会议的单位回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号
南开分中心
20xx年8月11日
篇9:机关工会会议通知
省直机关各工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20xx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发改委培训中心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省直机关一级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省总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表)报省直机关工会。
2、请参会人员4月15日上午8:40分前到省发改委培训中心4楼报到,会议9:00准时开始。
各单位工会负责同志要积极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须报请省直机关工会批准。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