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研政治系列之唯物辩证法,本文共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考研政治基础马哲之唯物辩证法
考研政治基础马哲之唯物辩证法
这一部分作为辩证法,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唯物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世界存在的状态问题,也就是世界是联系发展的,还是孤立静止的。从而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对立。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整个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唯物辩证法从逻辑结构上紧紧围绕着对物质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认识,形成了三大规律和四大范畴。
首先,三大规律遵循着人的认识由外到内的过程,质量互变规律从外在形式、形态上描
述了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形态――量变和质变,任何事物的发展从外在上都是不断的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进一步揭示了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事物的
矛盾,尤其是事物的'内在矛盾;否定之否定规律深刻阐明了事物的发展由内在矛盾自我否定
所引起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总方向是前进的,具体的道路是曲折的,从而从形式、
形态――动力源泉――方向道路,深入系统的阐述了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形成了唯物辩证法
的发展观。
其次,四大范畴由外到内阐述了对事物普遍联系的认识;现象和本质阐述了事物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的关系;原因和结果阐述了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必然性和偶然性
阐述了事物发展中两种不同趋势之间的关系;可能性和现实性阐述了可能事物和现实事物之
间的关系。
命题规律
本部分命题规律有如下特点:
(一)命题形式:从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辨析题、论述题、材料题、分析题、
图例分析题都出现过,考点最多,题眼最集中,年年必有题,多数是主观题。
(二)命题内容:本部分的内容历年都是命题的密集区,历年必考的章节是“马哲”的三大核心章节之一,命题内容具有如下特点:
1、主要以唯物辩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和主要范畴为内容,在各种类型题中都出现过;
2、本部分的热门知识点有反复命题的习惯,例如:量变与质变的关系、“适度”的原则、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辩证的否定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原理、现象与本质及其辩证关系、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辩证关系等。多年来,这些知识点经常被考,因此不仅要熟背这些知识
点,而且要能够理解并运用这些知识点来分析问题。
3、本部分中“对立统一规律”一节是历年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最多的一节,尤其是近几年来,10 分以上的大题的考查集中在“对立统一规律”一节的矛盾学说的内容。
(三)命题分值:分值大,在政治理论考试中所占分值比例最大。
(四)命题素材:1、中外哲学史上的著名论断;2、当代科学领域中的典型事例和最新发展;3、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
(五)命题方式:
1、主要运用“引言式”题目,要求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哲理名言或判断哲学派别。
2、材料分析题以及图例分析题,因为辩证法的原理被用于分析一切自然社会思维现象,
包括日常实践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联系实际的范围最为广泛,在平时学习中应时时养成用辩
证法分析问题的习惯。
趋势预测
1、本部分是哲学考试中出题最多的一章,因此必须从各个角度、全方位来关注这一章。
2、由本部分的热门知识点有反复考的习惯,建议应试者应不厌其烦地狠揪常考知识点,
并侧重于理解与运用,尤其对立统一规律是历年必考的一节,请高度重视。
3、年考研的重点仍然在对问题的分析上,尤其是近年来图例分析的出现更要求考
生具有很强的判别、分析、推理的能力。因而,此部分将是考试的重点,很容易出10 分大题,在分析问题时必须注意三个基本点:一是要把握基本的知识点,或基本的辩证关系;二是运用这些基本的知识点来分析问题,要言之有据,有原理有凭证;三是要防止问题和非主要方面。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2:考研政治系列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考研政治系列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可以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中的具体应用部分,在奠定了科学的物质世界观后,认识了整个物质世界的变化与发展,需要我们人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的改造世界。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一章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落脚点。
因此,在这一章中认识和实践的相关知识尤为重要。在联系前面我们学到的实践观,基本上就构成了哲学部分分析题中涉及“怎么做”相关设问的答题范围。
所以综合这部分的内容特点,需要我们将这部分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部分(以及最后两者的统一)和物质观综合复习。对于认识的发展规律和真理价值部分知识点的掌握则需要我们的识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各个击破。
具体来说,此知识点包含五方面的内容:认识的发生、认识的本质、认识的发展规律、真理与价值、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一、认识的发生
◆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以及相互关系
实践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
◆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它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明确实践活动的方向。
根据正确的认识、理论规定实践的目的、计划、过程,使实践获得成功。
二、认识的本质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即唯物主义反映论
一条是坚持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即唯心主义先验论
◆能动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论与直观反映论(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区别
相同点:都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维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区 别: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进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否认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消极、被动的反映。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不懂认识的辩证法,否定认识的辩证过程,认为认识是一次完成的。
◆能动反映论的主要内容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三、认识的发展规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区别: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理性认识是感性材料的抽象和概括。
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反映。
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
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只承认理性认识,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教条主义。
只承认感性认识,否认理性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验主义。
◆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
第一次飞跃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二次飞跃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比第一次飞跃更重要
◆认识过程中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理性因素(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在认识活动中起指导、解释和预见的作用。
非理性因素(人的情感、意志等)在认识活动中则起到动力、引导和诱发的作用。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反复性: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无限性: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必然随之不断发展。
◆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认识运动,充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四、真理与价值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期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客观的是因为首先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次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相互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和谬误
相互区别(含义不同),相互联系(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至,符合,所以只有把主观和客观相联系的东西,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和客观相联系,所以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与价值
真理和价值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二者既区别又统一。
五、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大学网考研频道。篇3:考研政治知识点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考研政治知识点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1)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③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④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方法论意义: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①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形成的原因、表现形式、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在发展中的个别表现。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方法论意义: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
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③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意义: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4)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方法论意义: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能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感性认识是对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
(5)内容和形式
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篇4:考研政治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易考分析题)
原理: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
表现在:
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来源:考研教育网)
①二者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二)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易考分析题)
原理:
(1)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有区别的: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以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表面、外部的东西,可以直接感知的;而本质是内在的东西,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把握。
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东西;本质则是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3)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现本质。假象作为现象也表现本质,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方法论:
(1)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2)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3)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三)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易考分析题)
原理: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与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如一因多果,一果多因。 (来源:考研教育网)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4)原因与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5)原因与结果相互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方法论: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篇5:考研政治马哲基础复习唯物辩证法
考研政治马哲基础复习唯物辩证法
这一部分作为辩证法,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唯物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世界存在的状态问题,也就是世界是联系发展的,还是孤立静止的。从而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对立。
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整个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唯物辩证法从逻辑结构上紧紧围绕着对物质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认识,形成了三大规律和四大范畴。
首先,三大规律遵循着人的认识由外到内的过程,质量互变规律从外在形式、形态上描述了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形态――量变和质变,任何事物的发展从外在上都是不断的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进一步揭示了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事物的矛盾,尤其是事物的内在矛盾;否定之否定规律深刻阐明了事物的发展由内在矛盾自我否定所引起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总方向是前进的,具体的道路是曲折的,从而从形式、形态――动力源泉――方向道路,深入系统的阐述了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形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其次,四大范畴由外到内阐述了对事物普遍联系的认识;现象和本质阐述了事物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的关系;原因和结果阐述了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必然性和偶然性阐述了事物发展中两种不同趋势之间的关系;可能性和现实性阐述了可能事物和现实事物之间的关系。
命题规律
本部分命题规律有如下特点:
(一)命题形式:从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辨析题、论述题、材料题、分析题、图例分析题都出现过,考点最多,题眼最集中,年年必有题,多数是主观题。
(二)命题内容:本部分的内容历年都是命题的密集区,历年必考的章节是“马哲”的三大核心章节之一,命题内容具有如下特点:
1、主要以唯物辩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和主要范畴为内容,在各种类型题中都出现过;
2、本部分的热门知识点有反复命题的习惯,例如:量变与质变的关系、“适度”的原则、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辩证的否定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原理、现象与本质及其辩证关系、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辩证关系等。多年来,这些知识点经常被考,因此不仅要熟背这些知识点,而且要能够理解并运用这些知识点来分析问题。
3、本部分中“对立统一规律”一节是历年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最多的一节,尤其是近几年来,10 分以上的大题的考查集中在“对立统一规律”一节的矛盾学说的内容。
(三)命题分值:分值大,在政治理论考试中所占分值比例最大。
(四)命题素材:1、中外哲学史上的著名论断;2、当代科学领域中的典型事例和最新发展;3、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
(五)命题方式:
1、主要运用“引言式”题目,要求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哲理名言或判断哲学派别。
2、材料分析题以及图例分析题,因为辩证法的原理被用于分析一切自然社会思维现象,包括日常实践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联系实际的范围最为广泛,在平时学习中应时时养成用辩证法分析问题的习惯。
趋势预测
1、本部分是哲学考试中出题最多的一章,因此必须从各个角度、全方位来关注这一章。
2、由本部分的热门知识点有反复考的习惯,建议应试者应不厌其烦地狠揪常考知识点,并侧重于理解与运用,尤其对立统一规律是历年必考的一节,请高度重视。
近年来图例分析的出现更要求考生具有很强的判别、分析、推理的能力。因而,此部分将是考试的重点,很容易出10 分大题,在分析问题时必须注意三个基本点:一是要把握基本的知识点,或基本的辩证关系;二
篇6:考研政治重点: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考研政治重点: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基本范畴是考研政治考查马原相关知识点的重点。那么三大规律和五对基本范畴都有哪些呢?小编为您分别介绍。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1、原因与结果;2、内容与形式;3、现象与本质;4、偶然性与必然性;5、可能性与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在考研政治中经常会以选择题的方式命制,这些选择题往往也是结合生活中具体的事例。大家在学习这部分的内容时多结合生活实际。
一、原因与结果
1、含义:原因与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2、事例
例如:风吹草动;熟能生巧;春天到了,冰河解冻,柳树抽芽。
二、内容与形式
1、含义:内容与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2、事例
对于人而言:人的骨骼、肌肉、血液等都是内容;人的体型、外貌、衣着等都是形式。
三、现象与本质
1、含义: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民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2、事例
闪电是一种现象,其本质却是云层中的正电和负电相遇而发生猛烈放电的过程;
太阳东升西落是现象,其本质是引力的相互作用。
四、偶然性与必然性
1、含义: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2、事例
每个历史时代的任务,总是通过一定的代表人物来实现,这是必然的;至于这些人物是谁,又带有偶然性;
每个人出生就会死亡,这是必然的;但是何时、何地、何种方式死亡,又带有偶然性。
五、可能性与现实性
1、含义: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具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实际存在。
2、事例
有人买保险,交了一年保费,却平安无事,他不应该后悔,而应该庆幸。因为保险就是为了那个谁也不愿意让它成为现实的可能性而准备的;
你拿了伞出门,却一天没有下雨。
篇7:考研:政治每年必考:唯物辩证法两大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1.联系的内涵和特点
(1)联系的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相互区别的事物又通过联系而相互过渡。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2)联系的特点
①联系具有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事物本身的真实的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任意地乱联系,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②联系具有普遍性
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证明,不论是物理领域、化学领域、生物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和人的思维领域,以及各个领域之间,联系是普遍存在的。
③联系具有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3)联系与系统
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2.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3.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或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最简单的机械运动会引起物体位置的变化,物理运动是物质分子状态的变化,化学运动是物质化学成分及其结构的变化,生物运动是生物机体的变化,社会运动会引起社会有机体的变化等。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4.发展的实质
(1)发展的含义与实质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这两方面也就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5.发展与过程
(1)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
(2)事物永恒发展的方法论意义
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在今天,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8:考研政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2013考研政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年的考试中出题率较高,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重视。我们老师结合历年真题认识论考点,为同学们总结了以下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回答了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它研究人的认识的本质和认识的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强调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在此,老师提醒大家,注意本章中的未考点与已考点,注意与其他科目之间的联系,如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及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两点,与思想道德修养密切联系的部分是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观。
一、认识的基础(客观题)
(一)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和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实践决定认识,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另一方面,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指导实践。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起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当然,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和联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对象,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其联系主要表现在主张可知论的哲学家包括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费尔巴哈和黑格尔。
二、认识的过程(两次飞跃,客观题)
(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D。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
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就是这个道理。现代科学哲学中所谓“观察渗透理论”的命题,也指明人总是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进行观察的。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D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会导致唯理论的错误,在实践中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会导致经验论的错误,在实践中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
(二)从认识到实践(未考点)
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
(1)实现第二次飞跃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第三,要把理论的正确性与现实的可行性统一起来,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方法。第四,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认识的目的:追求真理,实现价值(客观题)
(一)真理问题本身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客观题)
1、唯物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的正确认识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主观性和差别性。客观真理是指人的认识中含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任何真理性的认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每代人所获得的真理性认识,都包含着不会被推翻的客观内容、都表明世界是可知的,因而是绝对的;但他们都是对客观世界的有限的正确认识,在广度、深度和进程上都有待于扩展、深化、发展,因而是相对的
(二)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未考点,客观题)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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