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那个年代的我》读后感,本文共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那个年代的我》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那个年代的我》着了迷,一个寒假我反复读了一遍又一遍。作者沈石溪幼年成长的经历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那个年代的我》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幼年成长的经历、生命的感悟和情感的纠葛。其中一个故事讲述作者与偷鸡摸狗的孩子在一起疯玩。六年级时,他跟一个叫“小猴子”的`人在一起玩耍。因玩得太累,口渴,便密议去偷西瓜,结果被人抓住送往派出所。
奶奶把沈石溪领回家后劝他不要和小猴子一起玩,并告诉作者心肠冷毒的人会毁了自己。“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偷东西是不对的,作者很听话,主动疏远了小猴子。而小猴子却没有改正错误,一错再错,终因杀人而被枪毙。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一年级时,经常和小红一起玩。有一天,我看见小红没写作业,便也跟着不写作业,在她的影响下,一连好几次不写作业,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妈妈知道后,狠狠地教育了我一番,我改正了错误,以后也跟小红渐渐疏远了。我的经历和作者实在是太相似了,想起一错再错的小猴子,我立刻将《那个年代的我》推荐给小红,希望她能改正错误。
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以后,我要多交一些好的朋友,跟着良师益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篇2:《那个年代的我》读后感
昨天,我去读书馆借了4本书。
今天,我在看《那个年代的我》。这本书原生态地精彩呈现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成长写真,是一本自传体短篇小说。当我看到沈石溪小时候是个哭触包(是上海的方言,含有贬义,碰一碰就要哭)就忍不住哈哈大笑;当我看到沈石溪数学考得好成绩(100)的时候但是被沈石溪的同桌冤枉说,沈石溪是抄她的,因为沈石溪的同桌是班长,尖子生,所以班主任就相信了沈石溪的同桌,最重要的一点是:沈石溪转学了,原先的学校也知道沈石溪是个老实不会投机取巧,而且数学成绩一向优异的人,我的心也随着沈石溪受到委屈狠狠揪了一下,让我欣慰的是后来沈石溪的同桌知道了来龙去脉,羞涩的向沈石溪道歉,沈石溪也大方的道歉,我的心也随着好的结果高兴起来......
啊!我合上书,不得不赞叹沈石溪的写作能力,我在看的时候,好像在放电影一样。不得不赞叹:“太好看了!”
篇3:我们那个年代散文
我们那个年代散文
孙女就要回家了!她前几日就已经来电话了,说今天下午就可以到家。老王家的老两口儿在家门口闲聊着,说是闲聊,其实老两口儿又担忧又兴奋。
老奶奶满脸迷惑说:“老头子,你说,咱孙女今天下午能到家吗?上海离咱家那么远。”
老爷爷摇着手里的蒲扇,躺在竹椅里,胸有成竹地说:“能,咱孙女不是说了吗,坐高铁,高铁可快了!”
“那有多快啊?我们那个年代,去湖南都花一天时间哪!”老奶奶还是不放心。
“我们那个年代,没有高铁,我们去湖南还都是双脚走着去哪!当然要很久啊!”
“也是,我们那个年代,哪能和现在比?”老奶奶放宽心了。
老爷爷却陷入了深深的回忆:“我们那个年代,没有几条马路,连马车都少,去哪都是靠着一双脚翻山越岭……”
“是啊,我们那个年代,半夜就得起床,为的是能够在天明之前赶到县里,卖点家伙换个毛把钱。”老奶奶也开始回想“我们那个年代”的点点滴滴。
那个年代,出门没有车,甚至没有路,全靠双脚翻山越岭。吃的是粗糠野菜;穿的是灰黑旧布……天不亮就起床干活,砍柴、割草,中午顶着烈日也不休息。晚上还没有点,天黑了吃完饭,家里没活就可以去屋外乘凉,隔壁邻居拿个小板凳坐在一块吹牛聊天讲故事,那个时代啊,虽然辛苦,但是不孤独哟。
落日就要跌进西山头,淡淡的云霞已被抹上“夕阳红”,像是小姑娘羞红了的脸,逐渐在天边蔓延。老王两口子日思夜想的孙女踩着落日的余晖,兴高采烈地如约到家。可把老两口儿乐坏了。自从孙女去外地工作,一年才回家几次,每次回家也只是待几天又走了。每次孙女说要回来,老两口子就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她坐高铁快点回到家。
“娃子,坐高铁真的好快的呀。我还担心你今天回不到家呢?”老奶奶眉角乐开了花。
“奶奶,可快了,几个小时就到咱县里的高铁站了,现在都通车了,从县里回来也快。”
“是哟,我们那时候从家里走到县城都要八个小时哪。现在好了,通车了,又快又方便。”
久别重逢的祖孙三人,总有说不完的话语,每个人都想把亲情流淌着的思念一一道来。天色已晚,夕阳西沉,洒下了最后一抹留恋的喜悦。袅袅炊烟从灰色瓦砾的缝隙间一跃而出,灶台里跳动着兴奋的火苗,锅前,孙女拿着锅铲,轻轻地翻动着属于家乡的.味道。
“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上海的饭菜相当甜,老是放白糖,腻啊。”孙女嚼着蔬菜,甜蜜地撒娇。
“那就多吃点,家里虽然没什么大鱼大肉,可吃着舒心。”爷爷也眯起了眼缝,早就听孙女抱怨上海那边伙食不好吃。
“不要大鱼大肉,蔬菜才最健康哪。”孙女倒是说实话,家里的蔬菜吃起来踏实又健康。
“现在啊,生活好了,倒不怎么爱吃鱼肉了。我们那个年代,吃肉吃不起,一旦有一点好菜,就觉得特别好吃。”爷爷奶奶又想起那个饥饿的年代,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
“对啊,这年头,不怎么想吃肉类了,食物多样,吃的水平也高了。”
那个年代,是怎样的年代?孙女无法体验,也无法体会。从爷爷奶奶的只言片语中,她只知道,那个年代是贫穷的,是饥饿的,物资匮乏,吃不饱也穿不暖。每时每刻勒紧腰带干活,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好在,每当爷爷谈起他们吃过饭后,邻里就在一起聊天,爷爷总是一脸怀念的样子。奶奶说,他们饭后在家里缝缝补补,但家里人多,热闹,现在啊,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工作,家里就剩下几个老人,偶尔几家还有个小孩,落得个冷冷清清。邻里也不常走动了,大家都坐在家里,自个儿看看电视消磨时光。以前啊,这邻里之间,就像一家人一样。
每当想到这,孙女就特别难过,她懂得空巢老人的孤寂,她也体会过留守儿童的心情。毕竟,她小时候也是留守儿童。那时候的她说,一定不要去外地工作,离家近一些,回家方便。可是,当她长大了,开始理解这个社会,在贫穷落后的家乡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趁着年轻,想出去看看世界。听别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车水马龙的街头,灯红酒绿的夜晚,琳琅满目的商场,甚至形形色色、摩肩接踵的人群……一切的一切勾起了孙女的好奇心,她想亲眼去看看,到底有没有这般繁华和夸张。爷爷奶奶自是相信孙女看见了那个缤纷繁华的世界,孙女的电话里说:“这里很大,房子很高,人很多,没有山坡。”当然,孙女没告诉他们,那里车很堵,没有绿水,也没有蓝天。那些冰冷冷的建筑即使装饰得五颜六色也还是铁青着脸。那灯光闪烁的夜晚远远不及繁星眨眼的家乡。听爷爷说,他们那个年代,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星星更多。
好在孙女没忘记小时候的孤独,只要有时间,她一定会赶回家陪陪爷爷奶奶,听他们说他们那个年代的故事。是啊,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现在最需要的便是陪伴和倾诉。
清晨的阳光透过木格子窗户悄悄潜入孙女的房间,不忍打扰昨日奔波的她。小时候的她特别喜欢看阳光光线里跳舞的灰尘,它们仿佛是小精灵一般,上下舞动。书上说灰尘是没有生命的,可在阳光里跳舞的它们就像拥有鲜活的生命一般,尽力在阳光下展现最美丽的舞姿。孙女很喜欢一句话:即使卑微得宛若尘埃,也要在阳光里尽情跳舞。她在追求人生舞台的聚光灯,虽然,她也知道,会付出代价,可不登上这个舞台,连配角都不是。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起床了。爷爷奶奶说过:“我们那个年代,每天很早就起床了,很少有机会睡懒觉的。”
篇4:那个年代作文600字
那个年代作文600字
1937年8月29日,一列火车正平稳地驶向上海。
傍晚时分,火车“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像一头疲惫不堪的老牛驶进了上海站,顿时,上车的,下车的送亲友的、买东西的――整个车站成了“闹市”。忽然,几架轰炸机像猛兽般飞过来,不停地投下无数炸弹,这时候,整个火车站瞬间变成废墟,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只有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男孩幸免于难。他坐在废墟中拼命地哭着、喊着,这哭声引来了正在侦查的八路军小分队。一位八路军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小男孩。“纭币幻墩ǖ投了下来,八路军用身体护住了小男孩。“啊”那八路军的`身上满是鲜血,但他还是迅速地抱起小男孩,忍住伤痛穿过弥漫的硝烟跑回阵地。
后来,小男孩长大了,满脸稚嫩的他带着仇恨上了战场。他在一次次战斗中成长起来,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八路军战士。一次战斗中,任务是炸毁日本人的碉堡。等到达时,日本人已在堡垒中架起机枪。喷着火蛇的枪口肆无忌惮地扫射,罪恶的子弹夺走了数十名八路军战士珍贵的生命。小男孩看到这一幕,毫不犹豫地拿着炸药包冒着生命危险冲了上去。“轰”第一个堡垒被炸了,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在炸最后一个的时候,小男孩被子弹打倒了,小男孩用最后一口气炸毁了堡垒,战斗最终取得了胜利。
合上这张旧照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想那个年代改变了多少孩子的命运,也记录了无数中国人的耻辱,我们新一代的中国人一定要发奋努力,研究出更强大的科学武器,让中华民族强大起来,再也不会被外国人欺负!
篇5: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只是闲来无事,无意间,随意翻到以前高中时的旧照片。看见照片中的自己,真是感叹岁月的无情。怎么就从一个如花少女,变成了如今这么一副臭皮囊!面色蜡黄,不经细心的修饰,永远不能迈出家门,嘴唇似乎早已经没有了鲜活的色彩,不涂唇膏几乎就是干枯的,颓废的。那唯一还值得一看的双眸,如今也是填满了沧桑。腰间长满了赘肉,只要坐下,肚子就不争气地隆起一块,让人看了就恨不得把这些多余得脂肪彻底割掉。老了,我今年才刚刚30岁呀!离照片中的那个少女才而已!10年前还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红颜易老,而我唯一能和时间抗争的是我那颗永不衰老的心了!怎么才10年,无论身还是心都变得如此苍老?
无意中翻落了一张照片,拣起一看,是我和他们两个的合影,夏和璨。那两个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没有分开过的同学。照片中的我们那么亲密无间,谁想心中却各怀心事。那是我们高考最后一天的合影。还记得,从考场出来,我拥着他们两个哭泣,终于解放了。我们就在学校的花园里,我们常常在一起谈心的长椅上拍下了这张照片。我笑得那么灿烂,以为从此就是阳光晴朗的日子,因为我要告诉夏,我报考的学校和他报考的学校就相隔一条马路,我还想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了他很多年了,从我和他做同桌开始,我就喜欢他了,究竟有多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反正那时我们还在读“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我是南方人,读“山”总读成“三”的音,全班同学都在大笑我,只有夏,没有笑。我委屈得趴在桌位上哭了,夏扯扯我的衣襟,小声说,下课后我教你。从此我再也没有把“山”读成“三”。
以后的日子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璨是唯一肯不笑话我南方口音的女孩,自然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一起学习,一起玩,我们成绩总是排在前三位,从来没有掉过。有时候是我和夏并列第一,或璨和夏并列第一,总之,夏永远是第一名。璨有什么喜怒哀乐都愿意讲给我听,我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也是她最好的女朋友。璨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一个人养活6兄弟姐妹,璨最小。有很多的时候我都把璨叫到我家吃饭,吃完饭我不肯让她回家,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家人都只挤在两间不大的小屋,璨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地方。所以经常璨都是写完作业学习完,我才叫哥哥和我一起把她送回家,有时遇到考试,我就几乎不让她回家,夏就在我家楼下,我们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在一起。别人称我们是“铁三角”。
就这样,我们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又从初中考上同一所高中,从来没有分离过。
这样转眼就是高中文理分班,我理科成绩不理想,无奈地选择了文科,而夏和璨都分在了理科班。但除了上课时间,我们几乎也都在一起,下了课,夏就会和璨一起来找我。彼此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变化。但我知道我更愿意跟夏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而夏在我和璨之间,我也能感觉他喜欢我更多一些。但这所有的情绪只是在无形之中,我们也没有多在意。只有到报高考志愿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一定要离夏的学校近一点,我知道夏是一定要上清华的,我在志愿里只选择了北大。我知道他们只有一路之隔。夏告诉我他已经报清华了,但我没有告诉夏,我跟他开玩笑我报了南方我的家乡的一所大学。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夏眼中的失落。我的心是窃喜的。我要在考完以后给他惊喜!璨喜欢医学,是我一直知道的,她从小就想当医生,因为她的父亲就是肺癌死的。璨也肯定地告诉了我,协和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我相信璨会考上。
高考志愿填完后,我们都更加努力地学习了,而夏变得不太爱说话了。学习太紧张,我也没太注意夏的情绪变化。我一定要考上北大。一定要离夏最近。
紧张的日子总是很快就过去了。
考完最后一科,我的心彻底放松了。我知道自己,我没问题!出了考场,我就直奔学校,我的文科考场不在我所就读的中学。夏和璨正在等我,我飞奔到他们面前,紧紧抱住他们,哭了。夏拉着我的手,说,碧子我要告诉你一个消息。我那时正高兴得不得了,也对夏说,我也有件事情要告诉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要生我的气。璨看着我们两个,也笑着说,我也要告诉你们我一直隐瞒你们的事情。我大笑,哈哈,原来我们都互相隐瞒呀,还说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呢。我提议我们先来个合影,然后在慢慢说出心里的秘密。
于是我们来到学校的花园,我们经常下课谈心学习的长椅,留下了我们高中最后一天的身影,从此我们就将结束高中生活,要走向新的学习和生活。我留恋这所有的日子,但我对未来的大学生活更充满着期盼。那期盼里有夏当夏郑重地告诉我他改志愿了,我几乎以为他在开玩笑,夏不上清华能上哪?那是他最向往的大学!我不相信,但夏说得那么肯定,我就不能当他开玩笑了。当夏告诉我他报考得学校居然就是我说的我家乡的那所大学的时候,我几乎快站立不住了。怎么可能?!夏看见我那不置信的表情,问我,难道你不高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吗?我眼泪哗一下就流出来了。把璨和夏扔在那我就跑了。
回到家里,我把自己紧紧关在小屋,谁也不理。脑中一片混乱,理不清头绪。谁在开这样的玩笑?是我自己吗?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夏在外面使劲敲我的门。问我,怎么了?我在里面大声骂他,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你不选择清华!他隔着门,沉默了好一会,才告诉我,你想知道原因吗?我的心停止了跳动,那原因还能是什么呢?已经不须要他说了。我把门打开了,让他进来。我擦干眼泪,望着他的眼睛,他那么地不解与疑惑,以为自己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我努力想让自己笑,但怎么也做不到。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我说,夏,你知道我报的是哪所大学吗?夏看着我,更加疑惑了,难道不是我报的那所吗?我使劲摇着头,实在不愿地说出了那两个字:北大!住了,我几乎看到了他的绝望。夏什么话也没说,走了。我没有去追他,因为我和他一样,已经全乱了。
璨,来了,她默默陪我。什么话也不说。我只趴在她肩上哭泣。我问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她无语。等我慢慢平复下来,她轻声地告诉我,碧子,我有件事情也瞒着你呢,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璨说,那你可不要生气呀。我说不会,但当璨说出来的时候,我几乎以为这不是真的。璨居然放弃了协和,也报了夏的学校。我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璨,我最好的朋友!我问她,那你知道夏也报这所学校吗?璨点点头。我几乎是用逼问的口气在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明明知道我报北大,为什么不跟夏说?璨哭了,她很少哭,跟她这么多年,我几乎没见她哭过。
我有些慌了。我顾不得自己伤心了。璨,我不怪你。我知道你也喜欢夏。璨还是在哭。我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因为我自己也心乱如麻。璨在哭泣中企求着我的原谅,她说她是后来从老师那知道夏改了志愿,所以她也把志愿改了。她喜欢夏,没有把夏改志愿的事情告诉我,是因为她知道夏喜欢的是我,而她除了夏,不会再喜欢别人了,希望我能放弃。我默然了,我也想告诉她,在我心里也只有夏呀!可我知道自己不能说,璨是从不求人的,她骨子里自卑与自傲是交织的。她恳求我,碧子,你性格活泼开朗,很多男孩子会追求你,你会找到比夏好的。我无言,只觉得从此后我无法再拥有那灿烂的笑容,因为阳光没有了。
以后的几天,我极力避免和夏的相见。偶尔迫不得已在楼道里遇见,我也匆忙打声招呼说有事情,就跑了。
我实在不知道我要跟他说什么,我内疚,我那时真的悔恨自己,为什么要隐瞒夏。他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学校,而跑到根本陌生的南方城市,只是为了我。而我因为璨,却什么也不能做。这难道就是命吗?谁在作弄谁?我谁也不敢面对,夏和璨,我不能看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领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们都“如愿”的考上了自己所报的学校。命运就这样不可阻拦了吗?真想还是回到高考前,那段日子永远停留,我们也许再不会有烦恼和痛苦。
所有对假期和未来的计划全成泡影。算着就要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知道我不能就这样躲避夏一辈子。我把夏约到我们经常散步的水库边。水依然如我们第一次来到这里般宁静,清澈。夏一直沉默不语,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头。他从来没有这样消沉,那眼中有说不出的忧郁。他瘦了,本来高考就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他比高考时又瘦了许多,不,是憔悴。我的心象针扎过一般,隐隐作痛。我更不知该如何启齿。还是夏,他开口了。他几乎是很努力地说出了那句话,你能等我考回来吗?四年以后,我一定考回来。刹时,我泪如泉涌。我想点头,但璨那张忧郁的脸从我脑中闪过,我无法点头。可我内心是多么的渴望呀。这份痛烧灼得我心一阵痛过一阵。面对爱情与友情,我选择什么?我谁也不能失去,不能失去夏,也不能失去璨,这是我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两个人。曾经我发誓我不会让璨再有痛苦,我要她快乐,要她和我一样享受幸福。我使自己变得残忍一些,用并不真实的微笑看着他说,我希望四年以后在北京能看见你和璨一起考回来,我们还象以前一样,好吗?夏不相信地看着我,那眼中有千百个疑惑:我想知道,你喜欢我吗?我已经不能回头,虽然心中是喜欢喜欢喜欢,但嘴里说得却是:我喜欢你象我最好的朋友,还有璨,你们在我心中是一样的,去南方好好照顾璨,她身子单薄,要是她变瘦了,我绝对不饶你。我居然还能跟他开玩笑。天知道,我那些话是怎么从嘴里冒出来的。
夏能明白我吗?璨能理解我吗?我自己能放下吗?
璨在假期中找过我几次,我都借故躲开了她。他们要一起去南方我那美丽的家乡,只是那里不会有我。我那时才知道一个人独自承受痛苦的能力有多强。我在他们要走的那天,去送他们,一人一瓶我亲手叠的幸运星。我除了祝福他们,什么也不能做。我答应璨,会经常去看她体弱的母亲,她担心母亲熬不过冬天她回来。璨的母亲一直病着,为了璨上大学,强撑着身体工作,终于在璨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卧床不起了。夏始终不曾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在最后上车的时候,我忍不住抱住他,哭了,我知道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属于我了。夏有些惊慌失措,他没有想到我会在分手的这个瞬间抱住他。当他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脱开他的双手,跟他和璨说再见了。
夏带着茫然走了,璨带着憧憬走了,只剩下一个我,还好我马上迎接的就是军训,高强度的训练会使我忘记刚发生的一切。
璨在到南方后不久就给我来信了,说着她面对的崭新的生活,还有那座城市的美丽,她也提到了夏,因为刚开学的缘故,她也很少能看见夏,不过她说夏看起来比假期中要好多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怨恨他的好起来,他为什么会好起来,是因为璨吗?我不想自己想这些,但只要一想到榕树下,和夏在一起的女孩不是我,我就有莫名的难过。
还没有到冬天,璨的母亲就去世了,我因为军训不能去,璨在夏的陪同下,送走了母亲。一想到更加孤苦的璨,我就对自己莫名的嫉妒有些恼怒自己。终于,在他们回到学校后不久,我就收到了夏的第一封信,那信很简短,我也只记得那一句话:我已经跟璨承诺了,我要照顾她一生一世,我知道我心中已经不会再有希望。
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我收起对夏所有的思念,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他们惟有真心的祝福。不知道谁说的,从友谊转化成爱情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从爱情转化成友谊几乎不可能。可那时我真的不再有其他想法了。我希望他们能快乐幸福。我也将去寻找我的彼岸,只是那里不再有夏。
结束军训才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活,我把自己完全投入到了新的生活中。璨说的对,失去夏,我不会失去全部。北大是活跃的,而我就在这活跃的生活中展现着自己。如果你想忘记什么,来北大是你最好的选择,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在吸引着你。我又笑了,虽然阳光不是夏,但我越来越喜欢北大的日子。也许女人真的是很善变,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另一个太阳,我也如火般炙热燃烧,我恋爱了。我和夏不知道叫不叫初恋。但这次我是真的恋爱了。恋爱的日子里夏几乎再也没有跑进我的日子中来,只是偶尔璨的来信,会稍稍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某一个神经,只是不再是痛。
我享受着爱情的快乐,却很少去注意远方的夏和璨。我甚至粗心到璨给我的来信越来越多的抱怨也没有时间去理会。璨说夏,每天只知道埋头苦读,几乎根本不陪她,连看电影都不去。我写信去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几句。夏是很少给我来信的,只是需要资料的时候,会写信来叫我给他购买然后邮寄给他,他的信里几乎从来没有提到过璨,而我也没有注意。
大学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璨和夏就大四了。有一天,我正在宿舍洗衣服,忽然室友告诉我说楼下有一个帅哥找我,除了男朋友还会是谁来找我呢?
当走到楼下看见满脸风尘的他,我几乎尖叫起来:夏,怎么会是你!他已经不是高中时候那个青涩的小男生了,他成熟了,也更斯文了,这就是我曾经喜欢的夏,一个帅气的男孩。虽然眼中还是有忧郁,但更多了份坚定。夏拉着我,一言不发,就跑到未名湖畔,曾经在有一段时间的梦里,有过这样的情景,夏和我携手在美丽的湖边,就那么静静地走着。
他拉着我的手不放,我有些尴尬,想挣脱他的手,但没有挣开。夏是热烈的,他的手心几乎发烫,在这样的还不算冷的北京美丽的秋季,他的手热得使人窒息。碧,我要考北大的研究生,知道吗?我开始是呆了一会,马上就为他高兴起来,夏,我知道你能。夏更热烈了,他几乎是受到了鼓舞般,碧,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们会在一起的。他用那热烈的眼神看着我,几乎要融化掉我。
我才想起,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璨和夏,我已经有男友了。
我艰难地,实在不忍打断夏,但我还是告诉了他,夏,你已经有璨了,你承诺过她。
夏几乎是很恼怒,紧紧抓住我的双肩:我不爱璨,我只爱你,从前是,以后也是。对璨我只有同情,你要知道同情无法代替爱情。
那一刻,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夏俊朗的外表满是期待的神情,我知道他渴望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却不能欺骗他,我的太阳已经不再是他。
夏,走了,他连家都没有回,就连夜坐车回榕城了。我知道这次我已经是彻底地伤害了他。
夏和璨分手了,在毕业的前夕,璨给我来了她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内容让我至今想起也是阵阵寒意,她痛斥我和夏对她的背叛,说到那个秋天夏的来京后他们的长谈,说夏对我的深情不变,说我伪善的欺骗。后面全是恨。最后是一句再也不想见到我和夏了。
我没有想到璨会这么恨我,我去了很多信都如石沉大海,她毕业回到北京,也坚决不见我。我是所有的努力都成了泡影,璨是真的不再原谅我了。
而夏,他是以很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大,虽然同在一个校园,但我几乎很少碰见他,他是寡言少语的。他也刻意回避着我,后来,我也渐渐不再找他。
在我要毕业的时候,我去试验室找他,他正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说话,他很大方地介绍,那是他女朋友。我当时觉得他们在一起真的很般配,一个帅气逼人,一个靓丽夺目,一对壁人。我也免除了跟他说话的尴尬,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和他女朋友说一些我自己也不知道的话。吃饭后,我们就分手了。女人可能真的是小心眼,我居然很有醋意。
天知道所有的女人都是小心眼,他女朋友居然对我产生了兴趣,想从夏的嘴里知道我们的关系。夏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并告诉她,我在他的心中永远无人代替。当然结局可想而知,女孩气得再也不理他了。我努力去做女孩的工作,说夏是逗她的,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除此无他。女孩很单纯,她是真的很爱夏,他们和好了,而我却不会再去打扰他们了。
所有的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这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代价回到那个纯真年代,回到我们曾经的三人世界。璨,夏,我。
时间是不可以倒流的,也没有那么多的假设,30岁的今天,我想起从前的种种,总是不免嘘唏。人生就是这样吗?充满了遗憾,也许这样的人生才更吸引着我。往事悠悠,我们都不能再回头。阴差阳错的过去,成为今天所有的结果,我不能抱怨什么,只要今后我们都是幸福的,即便是在痛苦中找寻着快乐,也是好的。
篇6: 读《那个年代的我》有感
读《那个年代的我》有感
“一觉醒来是早晨”!小伙伴们,看到这句话,你千万别惊讶。你不必怀疑我是在质疑一觉醒来是不是早晨?不是的。这是我看的沈石溪写的成长写真《那个年代的我》这本书中,奶奶对童年的石溪经常说的一句话。
先让我们穿越时光隧道,回到沈石溪的童年时代吧!那一年一次数学摸底考试石溪同学考取了100分,但被老师和同学们误认为是作弊才考取了优秀的成绩。腼腆的石溪没有做任何解释,因此这件事使沈石溪蒙上了不白之冤,他觉得人生的道路一片漆黑,就像沉沉的深夜一样,找不到一丝光亮。从此以后,他每天都忧心忡忡,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有一种独自乘坐小船漂流而被风浪吞噬的感觉。那么到底是什么消除了他的人生恐惧?就是他年迈的奶奶的一句话惊醒了梦中人。故事中的情节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她慈祥地摸了摸我的头,然后伏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是早晨!”奶奶的语调平和沉稳,透出饱经风霜的练达与睿智;奶奶的满头银发在黑夜里闪闪发亮,宛如一盏指路的明灯。就是这句话,让沈石溪觉悟了,他重新振作,与命运抗衡。
奶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从小过着艰苦的日子,大半辈子被泡在苦水里,正因为奶奶有这种经历,所以她更能读懂石溪的`心思。每当石溪面临一次又一次考验时,觉得又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是奶奶用这句“一觉醒来是早晨”把他从绝望中拯救出来。
是呀!“一觉醒来是早晨”,当然不仅仅是指时间的轮回,也是指人心境的更新。人生难免会有低潮和黑暗,难免会有愁苦与伤痛,不要悲观,更不要沉沦,要相信命运会有转机,黎明的曙光就在前面等候着。要放下忧伤,把折磨人的愁绪像脱衣服似的脱下来,轻轻松松舒舒坦坦地睡一觉,黑夜会无可奈何地退却。当你再次睁开双眼时,已经是阳光明媚的早晨了――生机勃勃,充满新的希望。
“一觉醒来是早晨”,这句话我也会铭记在心,我坚信它会变成一位披荆斩棘的勇士,帮助我驱除成长道路上的“拦路虎”。
篇7:那个年代的春播散文
那个年代的春播散文
又是一个“雨水”节,看到了地方电视台关于春播的画面,把我从这熟悉而又陌生的镜头拉回到了那个年代。
“那个年代”是我记忆中留下不消影像画面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小时候生长在农村,春耕、夏管、秋收、冬藏的父辈们农时活动是镌刻在记忆深处无法抹去的怀念。而今这些季节轮回中的生产早已远离我这走出农家的一代人,但孕育生命的那块地上的早年生活记忆永世不息。
七八十年代地处黄土高原边缘的我的家乡还处于一种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原始传统农业阶段,人畜耕作、小农经营是显著的特点。
由于地处高原山区,“立春”节气过了,这里的地还尚未解冻,地里还散布着冬日落下的没消融的鱼鳞般的积雪,所以当湟水谷地川水地区已进入大忙季时,父辈们还在待盼着“雨水”的到来。因为随“雨水”的临近,天气转暖的速度也加快了,耕地蠕动、积雪化水,便可下种了。
等昭示春播的“雨水”的来临,父亲便领着我迫不及待的夹着铁锨迈向地里,首先是把秋末冬初从牲畜圈里用人力车拉来的积淀肥料均匀散开,母亲用榔头把土疙瘩敲碎,而后把在冬季家里精筛精选的麦种子抛洒在田地里。撒种是一个技术活,撒种决定着一片地里庄稼的均匀、稀稠及秋后的收成,当时我父亲就是我们庄子少数几个扬种好把式,很多家庭撒种都求他。等种子撒完,便开始翻耕了。一对驴架起格子,拉一付犁把种子埋在田土里,再用木条编制的特质“磨子”把地磨平。这样一块地的播种就算完成了。
农家人俗话说“二八月绣女要下床”这二月说的就是春天播种时,这时节就是农民最忙的时候了,农业要遵循“不违农时”,所以这一段也是抢抓机遇的时候。不过那时候我们经营的小农种植,小麦、豌豆、油菜、洋芋等由于品种不同,下种的时间上也有一段时差。所以这种忙也是闲中带忙。
而今这个春天的农事早已改去了那传统的模式,川水谷地大部分乃一片大棚蔬菜基地,也就没了春播这个概念了,少有的春播耕作也是见不到几个人影,全是机械化了。而我的故乡山区,人已离去,留下的是趋于专业合作化、机械化和社会化的大农场式的春播了。
篇8:我们的那个年代作文
我们的那个年代作文
我们的那个年代
大概吧,也许明天会更好,我每当失落的时候,总会相信明天会更好。
也许你不知道乡下的重男轻女的忧伤,当我还是个需要妈妈照顾的孩子,我的妈妈和爸爸离婚了,也许是因为妈妈没有儿子。多年以后我还是不明白,我和姐姐生活在奶奶家,那时候的我啊!是要干很多活的,毕竟寄人篱下,小小的我跟着大我两岁的姐姐生活,爸爸去外面打工。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当我还是个7岁没有自理能力的孩子的时候,我的亲奶奶!没有帮我洗过澡,没有帮我洗过衣服。你知道吗,我想起都想伸手回到过去帮帮那个弱小的自己。每当,想起来就心酸,那时候家里没洗衣机,衣服都是要手洗,我和姐姐洗衣服没有力气把衣服拧干,就每次都是任由水嘀嗒嘀嗒的落,就穿在衣架,用撑衣服的棍子把衣服晾在衣杆上,每次洗澡完换了干的衣服,晾完衣服就会变落汤鸡,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晾衣服的原因了,童年的阴影在脑中挥之不去。
可你知道吗?相反的是我二婶,生了个儿子,小我两岁,他的妈妈在家,可奶奶帮他们洗衣服,帮他洗澡,而我们从来没有得到奶奶一丝丝帮助,在那个无情的年代,我是挺过来的。
现在的你们还在为自己的生活抱怨吗?你以为你的过去痛苦不光彩就应该自卑了吗?不!你应该像我一样勇敢,在艰苦的逆境里学会坚强,学会成长。
我亦不知道你会不会比我的过去活的更冷,但你要知道每个人都不能放弃。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太多的心酸小学生作文 你也可以投稿,可我们会一天天,慢慢的就变得坚强。
我们的那个年代!
篇9:那个年代的婚礼散文
那个年代的婚礼散文
满天的雪花是冬的宠儿,我所有的憧憬与希冀,似乎都寄托在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之中了。
1976年春节,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我结婚了。
婚礼是由单位里一个年龄较大的工人师傅来主持,地点是在向工友借的一间小平房里举行的。参加婚礼的客人都是我熟悉的工友和许多老邻居老朋友。
新娘子是用解放牌大卡车接来的。婚礼开始时,车间工会主席率先代表领导班子表示祝贺,并表达了对我们这对新人的美好祝愿。主持人首先让我们讲讲那浪漫的恋爱经过,然后我唱了“共产党员时刻听从党召唤”京剧选段,妻子唱了“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歌曲,接着大家又逗我们咬苹果……婚礼高潮迭起,妻子单位的领导也前来祝福,婚礼搞了大半天,在热热闹闹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晚上,又闯来了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们,挤满了房间,吵吵嚷嚷着要闹洞房,妻子捧起糖块一把一把撒给了他们,喧闹的**才算平息了……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新房里唯一的珍贵家具“三斗橱”,是我调到盘锦工作前从大连买来的。最值钱的财产是妻子陪伴的嫁妆,沈阳产的'钻石牌缝纫机。写字台、饭桌、书架、脸盆架等都是来到盘锦后,母亲从烧柴里的木料一点一点挑选出来积攒在一起,结婚前请工友帮助做成的。那个年代,一间陋室,一个书架,就可以领略到幸福的风采啊!行李更是母亲找邻居帮助做的两铺两盖,棉花是当年我在四川学习时母亲让我买回来的,现在派上用场了。母亲的用心安排体现了她博大深厚的爱啊,让我永生难忘……让人头痛的是结婚时要准备些糖块怎么办?未婚妻自告奋勇,找了当时在商业局的朋友批了个条子买的,虽然糖块有白色、黑色的,但全家也非常高兴,那时能买到这样东西就已经很知足啦!为了招待好邻居帮忙的大叔大妈们,又托人买了些猪肉、鸡蛋、粉条、烟酒等。
有一位在子弟学校教学的朋友为了凑热闹,给我们住的门上贴了一副对子:“同心永结劳动果,并蒂常开幸福花。”横批是:“革命夫妻”,墙外还贴了几个大大的“喜”字。
第二天清晨又有很多工友前来祝贺,一位朋友用自己的相机,为我们拍下了珍贵的(黑白色)新婚纪念照。我的心情非常喜悦,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幸福感。
那个年代的婚礼和现在比是非常简陋与单调的,没有更多花前月下的浪漫和海誓山盟。但它培养了我们在以后的长期生活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它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财富啊。多年来我深深体会到:就算有再多的金钱,它也只是一道单向低矮的阀门,是永远无法积聚起那爱的情感洪峰的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生活就是幸福,虽然贫困却一样耳鬓厮磨,怡然自得呀!
把这些故事,讲给现在的年轻人听……孩子们觉得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我浮想联翻:看今朝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日子像芝麻开花节节高一样,生活内容、风俗礼仪,也都与时俱进了。今天人们的生活与那个年代真是没法比拟啊!但我还是想对年轻人说,那个年代,我的一场婚礼,如同生命里的一颗宝石,并不能因为自己不曾拥有,就否认她的宝贵啊!
弹指一挥间,年华似水。回眸,近四十年度的春秋已悄悄掠去,昔日那个年代,我的婚礼已成为历史的记忆,更是我人生里最珍贵的记忆。
篇10:那个年代这个年华作文
那个年代这个年华作文
不觉间,又到了深夜。窗外的世界一片寂静,偶尔传来汽车压过路面的声音。当空皓月,泻了一地银光。往事纷纭,又能在眼前浮现。不禁惋惜,流光易逝。莫怪古人要说:“莫对月明思往事,损君颜色减君年。”
记忆中的自己时常被送到那个五彩的国度。那是个有着许许多多的同龄孩子,人声鼎沸的地方。而那个小小的自己,却推开了老师温柔的安妮,拒绝了甜美的糖果和颜色鲜艳的玩具。只是抓着五彩的铁门,望着街道发呆。从白天直至黄昏。僵硬的小脸,在妈妈那句“我们回家吧”的催促下,一下子鲜明而生动起来,如同沉寂的娃娃被上了发条一般。
也时常有这样的画面,填充在无数个记忆细胞之中。我坐在爸爸肩头,张开双臂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仲秋的冷风带着烤番薯的香味流窜在街道间。妈妈解下的围巾,带着些许余温,围住我小小的脖子。窜入鼻内的,是温柔的味道。然后,爸爸牵起妈妈的手,放入口袋中。就这样,沿着绵长的街道,朝家走去。在如此温暖而美好的秋日。
这个温暖而美好的年代,就是我全部的童年。
我听见她说:“我们想起的过去,随河流奔向虚无。我们抵挡的未来,随飓风卷到身边。”
如今的自己时常披着晨曦来到这座知识的牢笼。我在这里度过豆蔻,演过花季,耗尽了所有的时光。没有游戏,没有随心所欲,有的仅是不断的`试卷与苍白的日子。伴随着不断减少的天数,我哭过,闹过,倦过也迷惘过。而最终也只能擦干泪水,面对下一个天明。因为这就是成长。
曾经希望快快长大的自己消失了,留下逃避成长的步伐。但当看见镜子中不断拔高的身影与日益成熟的面庞,始才发觉,自己的抵抗是多么的无力与可笑,也在看到旧时的相册时才惊觉自己身后,一直有这么一股温暖而美好的力量存在。那个年代会为我扫清对未来的所有困惑。在这个年华里,绘制更美好的明天。成长,也就不过是成长了。
那个温暖而美好的年代,这个笑对天明的年华,在这些个白昼与黑夜里,无限绵延开去……
篇11:难忘那个激动人心的年代
难忘那个激动人心的年代
在人生旅途中,难免要经历各种各样纷繁的事情.随着时光的流逝,绝大部分都变得淡漠了,甚或遗忘了,往事如烟说的.恐怕就是这个意思.然而,总会有一些留下来,甚至铭刻在心灵深处,令人难以释怀.外界微不足道的一点诱因,就足以使它们闯入心头--那样历历在目,仿佛刚刚发生的一样,……
作 者:李醒民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039 刊 名:自然辩证法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 年,卷(期): 20(5) 分类号:N0 关键词:篇12:在妈妈那个年代作文
在妈妈那个年代作文
在今天,我脑洞大开,想了解一下妈妈,那个年代是什么样子?别问妈妈,妈妈,当时你们那个年代有好吃的好玩的吗?妈妈说,有啊!我说,那当时你们又没有电视,又没有电脑的,怎么办呢?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对我说,傻孩子,在妈妈那个年代,有戏曲啊!还有啤酒,还可以,每天和小朋友们出去玩,每天也挺欢乐的呀!虽然没有你们现在的生活这么好,但是我们当时是比你们健康的呀!你看看你们现在,一天天的只顾着电脑和手机,眼睛还要不要了?天都玩到深夜的手机,身体还要不要了?所以我说,当时的我们,虽然没有你们欢乐,可是我们的身体却比你们健康啊!
我听完这句话,央求着妈妈带我去看戏曲和皮影。妈妈说,到现在这个年代了,哪里还有戏曲和皮影啊?这时姥爷走了过来,对妈妈说,我知道路边他有一个新开的马戏团,那里边好像就是有表演戏曲和皮影的,你带宝宝去看一下吧!我跳起来拍着手,说,好呀好呀,妈妈,快走吧!妈妈,快走吧!好好好,妈妈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行,现在就带你去,好不好呀?我使劲的点了点头。
走了20多分钟的路程,终于到达了,那个新开的马戏团,人不是很多,里边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名字。我问妈妈,什么时候开始啊?妈妈说,还要再等一个小时呢,我们先去吃饭吧!我说行啊!在吃饭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皮影和戏曲是什么样子的.?在妈妈那个年代,他们真的很受欢迎吗?
终于,一个小时过去了了,我和妈妈一起来到了马戏团,看着台上的主持人,终于开始了。先上台的是一个女生,他的脸上涂满了那种颜料,身上穿了一件长长的长袍,在头上还戴了一个帽子,妈妈告诉我,这个就是戏曲的专业演员的服装。他们有红脸,黑脸,白脸,还有很多很多。我点了点头,把这些全都记下了。没过一会儿,戏曲便开始了,戏曲是要掐着嗓子唱,声音特别的尖。虽然我有点听不懂,可是我感觉嗯,还是很好的。戏曲表演完了之后,开始表演的是皮影。应是用绳子吊着两个小人,后面有一个人在操控着两个小人。我看呆了,第一个景象是武松打虎,妈妈告诉我,这个就是皮影,是当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那种想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第二个是三打白骨精,我看着那绘声绘色的人物,在那经常的手中慢慢的活动,别提有多神奇了!终于,戏曲和皮影表演完了,接下来要上场的是一些小动物们,有老虎,蛇,小猴子,还有狗狗,等等的,一些小动物,它们特别的可爱,对了,最后的压轴是大象,八只大象特别的温顺,有的人甚至都上手敢去摸它,他也不恼,也不怒。等到大象找到了我这里,虽然我很恐惧,但是我也伸手摸了摸他,那只大象朝我看了过来,我赶紧把手缩了回去,它用鼻子点了点我的手,妈妈告诉我这个意思是,它对我很友善。我不仅笑出了声,因为这让我认识了很多。
在爸妈那个年代,不仅有皮影,有戏曲。在妈妈那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如我们,欢乐不如我们,是身体好啊!看看现在的我们,一天天的,只顾着抱着手机和电脑,视力下降了,虽然娱乐活动是多了很多,可是我们的身体却垮了很多。所以啊!适当的还是要接触一些妈妈那个年龄的东西。
篇13:我希望回到桑桑那个年代作文
我希望回到桑桑那个年代作文
一个和我差不多大小的男孩,他异想天开,他古怪行为不断,他可爱善良,他就是《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他夏天穿棉袄捂出了一身痱子,将碗柜改装成鸽子的新家,用蚊帐当渔网捉鱼……每每读到桑桑这些臭事,我便忍俊不禁,笑得前仰后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偷偷用爸爸妈妈床上的蚊帐捉鱼的事,这个小故事我看了足足十遍。
一天桑桑发现渔民打鱼的网,非常像爸爸妈妈床上的蚊帐,便三下二下把蚊帐摘下来,划着小船到河中心撒网。中午桑桑妈妈发现蚊帐不见了,竹篮里的虾,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晚上把桑桑床上的蚊帐摘了,结果桑桑咬得鼻青脸肿。读着,读着,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快乐的、嬉闹的、勇敢的、坚强的桑桑。书中桑桑生活是那样的.快乐、有趣。我不禁想起自己的苦闷。我站在老师家里,一手握着小提琴,一手拿着弓,手指不停地按着,弓不停地拉着,汗水不停地流。窗外飞过的小鸟真快乐,我真想像桑桑一样在广阔的天地之间自由奔跑、嬉闹。我为了拉好小提琴,放弃了很多休息时间,花了很多心血,可有时还要挨骂。想到这,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我现在的生活真有点郁闷,一天到晚作业,一吃完饭就做作业,即使出去也找不到玩伴,很孤独,爸爸妈妈很关心我,关心得我有点受不了。我真羡慕桑桑那时代的生活,自由快乐,不用拉琴,不用背英语单词,没有兴趣班,不用担心找不到玩伴,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玩耍,还有没有爸爸妈妈过多约束。
我希望回到桑桑那个年代,虽然没有电视和游戏的乐趣,但这样自由快乐的生活远远超过了现在生活的快乐!
篇14:纯真年代读后感
《纯真年代》,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上流社会,年轻女子离婚本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而从欧洲回到纽约的女伯爵埃伦,恰恰是这样一名“败坏门风”的女子。她原以为美国是一个很开放的国家,回到美国,她会有新的生活,可是事实却是大家都排斥她。纽伦,一个虽然处事中规中矩但内心极端藐视这个社会虚伪的道德准则的人,他觉得大家不应该这样对埃伦,应该帮助她,所以他选择帮助埃伦这个被人们所唾弃的女人。梅,一个代表着上流社会所有美丽和善良的女人,旁白如此说。梅和埃伦,一个白衫,象征纯洁美丽,一个红裙飘扬,象征张扬艳丽,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
事实上,青春时代的纽伦曾经暗恋过埃伦,多年后的再次相遇,使他的内心波澜起伏。他们在小木屋中。“告诉我,你逃避什么?”她迟迟不答。他闭上眼甚至幻想她过来从背后搂住他,他抚摸着她的手……再睁开眼她却还是纹丝不动坐在椅子上,而喜欢艾伦的另一个男人布科正从窗外的雪地上走来,他味同嚼醋。一切都是幻觉。丹尼尔。路易斯把那种想爱却不能爱的微妙感觉刻划得恰到好处。
相信看完这部电影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在这部电影中,最聪明的女人,应该是梅,在她还没有怀孕前,她跟埃伦说她怀孕了,而埃伦这个无知的女人听后,选择的是离开,即使爱着纽伦,她还是选择离开。当纽伦下定决心要向梅吐露一切的时候,梅安静而温柔的告诉他,埃伦要走了。而当纽伦第二次下定决心要吐露一切的时候,梅什么都没说,只是带着幸福的眼神,轻轻地告诉他:我怀孕了。面对这么温柔娴雅的妻子,纽伦所有的话,都无法再说出口了,他与埃伦的爱情也只能到这里结束了。
梅,才是最精明的女人,她是那么的自信,一次又一次的挽留了丈夫,因为她知道,整个社会都站在她身后。而埃伦才是那个单纯的女人,不懂得伪装,不懂得上流社会生活的那一套曲意逢迎。虽然,原本的她想要离婚,摆脱社会的那种令人讨厌的伦理道德,但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这个社会。
真正的爱,到底是怎么样呢?因为爱,真的可以战胜一切世俗观念,电影中是不能的,而我们呢,作为当代的我们,是否有勇气,敢爱敢恨,抛开所有。很多人看完电影的时候都会说:要是我 ,一定不会像埃伦那么傻,一定会争取到最后,但是事实上,又有多上人能够做得到呢?至于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会怎么做,也许也会像埃伦那样,选择离开。
篇15:纯真年代读后感
当今社会,三角恋爱的故事并不新鲜,而类似与本剧的都市爱情故事更是层出不穷。如何能让该剧占有市场份额,关键是如何让这个故事讲得更合情合理,这固然要靠编剧、导演巧起炉灶,演员来用心烹调才会使这个故事更具有看点和卖点。众口本来就难调,故事开头就以两位主人公相识的不悦、酒吧冲突、手机事件、打赌求爱等一连串矛盾冲突开始,为剧情后叙发展打下了伏笔,在貌似荒谬的形式中演绎出了一段段炽热情感的发展过程。
艺术是需要美感的,生活原型中虽然也不乏美的体现,但往往不够强烈,不够集中,不够完整,如果文艺创造只是简单地复制生活,模拟生活,那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物本身存在的必要。以林风将米小溪的漫画批评得一文不值,米小溪气愤地将漫画撕碎,林风回到家后将米小溪撕毁的漫画慢慢粘好一场戏为例,这本来是一场让温馨与爱充分体现的内容,如果表面化地处理,只能渲染出男主人公爱的细腻和女主人公对林风的在乎。这个剧本处理得就很巧妙,它不仅表现出了两个人情感的细微之处,更重要的是它将漫画这种本应该让人感觉滑稽的事物做为道具,表现一段凄美的爱情。这种完全个性化的、唯美的细节显然很难在生活中原封不动的照搬出来。也使这个剧本具备了本身的特色。那就是在故事情节中用美术作品做为点睛之笔,让观众跨越对美术作品理解感知的陌生障碍,沉醉于人物丰富、绚丽的情感世界。
这个剧本中难得的是,在层层推进的表现林风与米小溪情感进程时,恰到好处的实现了人物性格发展的不确定性。比如,为了减轻米小溪的负担,林风选择了离开,他在米小溪睡着后,将戴在米小溪脖子上的项链拿走。人物本身的心里状态是自相矛盾的,即充满不舍之情又希望心爱的人会幸福。()
该剧故事情节的完整性,给人物提供了创作和变化的依据和基础,使观众对情节一目了然,摸清人物思想感情发展脉络,从而准确感受剧情。
爱是要求完美,需要休息,需要平静的,在患得患失之间让米小溪已经太累了,更重要的是她不愿让残缺的自己面对心爱的人,拖累他。这样我们也不难理解米小溪为什么要远去,此举使主人公的人物性格更充满了神秘和不确定性,这样就使人物性格愈见丰富和独特。花圃重逢为故事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让人在欣慰和无声中得到一种心灵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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