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民、长安石工也。崇宁间。颁蔡京所书元祐党碑。令郡国皆刻石。时安民被役。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官怒。欲加之罪。民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后世。闻者愧之。
一石工耳。尚耻刻诬正为奸之碑石。于以见羞恶之心。人固有之。惟或为势所逼。或为利所乘。乃牿亡其耻德耳。而安民处于势利交迫之际。尚能以免镌己名为请。以愧彼之官吏。闻斯者能无汗颜。
《中华德育故事——安民免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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