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用与原诗同一韵部的字,但不必用其原字。
【用韵】
使用原诗中的韵字,但不必依照其次序。
【次韵】
又称步韵,即用原诗相同的韵字,且前后次序都必须相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出韵】
古人写诗多依官韵,而许多我们认为是同韵的字在官韵中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韵部之中,如“冬”与“东”之类,如果在同一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
【重韵】
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通韵】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
《诗语知识大全(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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