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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文学深似海,此生不愿再回头散文随笔

时间:2023-05-12 09:12:07 文学概论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入文学深似海,此生不愿再回头散文随笔,本文共2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文学深似海,此生不愿再回头散文随笔

篇1:一入文学深似海,此生不愿再回头散文随笔

一入文学深似海,此生不愿再回头散文随笔

1

已经不知道这是多少次被问到:“你是文科生吧?”

闺蜜对着我莞尔一笑,转而对着坐在我们对面的她的男朋友说:“错了,她一直都是理科生。”

“理科生还这么喜欢地理历史?”她男朋友疑惑不解。

“对啊,我们班以前很多这样的怪胎,明明是理科生,文科知识却好得不像话,真不知道他们当初选的时候怎么选的。她啊,怪胎之一,在我们班见怪不怪。”闺蜜答。

好像每次出去都是这样,没说两句,对方就会说“不愧是文科生”或者“你是文科生吧?”

刚开始还会辩解两句,后来都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是轻微点头。

选理是自己真心想读理科,对史地文学各类书籍也是内心真心喜欢。

所以,我的身上,永远都是感性与理性并存,正经起来不像话,逗逼起来更是要上天。

2

其实以前我好像并不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更多的时间都花在了和朋友嬉笑玩闹上。

但似乎从小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执拗,一本课外书到我手里,我一定要把它看完,再去做别的事。

所以经常小时候,别的小朋友约我出去玩,而我拿着书的时候,我就会对他说:“等会儿等会儿,等我把书看完吧。”后来人家等不及了,我就带着书一起和他走。

到了地点,还有别的小朋友啊,他们可以先一起看看电视,闹一闹。然后我就静静拿着我的《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直到手中的书翻到最后一页了,我就把它丟一边,找小伙伴了。

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玩上,只有少部分时间奉献给了那些课外读物。

真正对文学课外读本有好感,应该是初三的时候!

初三有一个同桌,每天上课都没不听讲的,手上永远捧着一本又一本的课外书,然后和我讲里面的故事,情节,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我还要找她给我讲故事呢!

从她的口中,慢慢打开了文学大门,对她手里的书籍也慢慢感兴趣。

后来,她的书就这样一本一本被我读完,别人都说,服了你了,初三了,还有心思开始研究起这些东西来了。

在那个初三,我读完了《水浒传》《朝花夕拾》《茶馆》《小王子》……还有很多的青春文学,如郭敬明、雪小禅全部文集,花火杂志,新概念作文等等,记忆不好,还有很多都忘记了。

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下课在翻看语文老师讲台上的《中国文学通识》,那时候觉得挺厚的,大概有一千多页吧!语文老师看到我感兴趣,直接就说:“喜欢就拿去看,看完了再给我!”

我好像心里吃了糖,对着老师傻傻笑,然后从讲台上拿走了那本书,然后不舍课外每分每秒,用了一个星期把那本书给看完了。

给老师还书的时候,老师竟然有点惊讶,笑着说:“这么快,你到底有没有看额!”

“肯定有啊!”不过那时候并不懂好好做笔记,只是觉得大脑装了好多以前不懂的东西。

那时的记忆确实好,所以就有了后来的语文全校第一,语文竞赛全国二等奖,语文优秀模范作文……

中考结束,语文成绩明显占优势。

3

以为高中会有很多课外时间徜徉书海,没想到这绝对是大大的错误。

时间都是被课程排满,学校图书馆一年也没有去几次,却在高二阴差阳错进了学校文学社。

当时社长在我们班,我们班语文老师是学校文学社指导老师,我就想去试试玩玩,看文学社到底为何物而已。

笔试随便写写画画,然后东拉西扯,混顿成文。面试也没怎么上心,结果就这样进去了。

进去后,刚开始在创作部,每个月两篇稿子,以为进来玩玩,现在竟然有任务,要来真的了,实在不想写,但进了这个坑,还是尽点人事吧。

写了几篇,其中一篇就上了校刊。后来又无意在期中考试中语文成绩在所有理科班学生中排第一,语文老师找我说要我当创作部部长。

我心想:呵呵了,我是来打酱油的啊!

当时创作部成立不久,临时部长是宣传部部长,正式部长还在物色,而我刚进文学社不久,对这一无所知。

我开始推辞语文老师的要求,认为自己不合适。后来社长又来找我,没办法,就这样被赶鸭子上架了。

文学社的工作也是一阵一阵的,忙时忙死,闲时闲死,我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审稿,而自己动手写的却少了。

一年后,到了高三,别了文学社。学校要求高三把一切重心放到学习上。

然而,在这个最繁忙最紧要的关口,我又出小插曲了。

学校进驻了一家书店,而且离我们的教学区和宿舍区都很近。我第一次进去,看到里面琳琅满目的书籍,立即被吸引了。

每天中午吃完饭到午休前这短短的半个小时或者四十五分钟的时间里,我还要进去泡一泡,碰到爱不释手的也会毫不犹豫,当即买下。

我的高中学校是一所偏理科为主的学校,我的高三班主任更是重理不重文的人,每次看到我从书店出来,都提醒我,“多放点精力放在数理化上,别每天都一门心思看课外书了,大学有你看的!”

其实,我也知道,当时那样做确实不太好,可是心里却觉得那家书店有魔力,那些课外书都有魔力,比那些数理化,有趣多了。

在高三,又陆陆续续看完了《红楼梦》《明朝那些事儿》《海子诗集》《徐志摩诗选》还有鲁迅、桐华、毕淑敏系列作品,以及各种历史小说,青春文学……

逐渐涉及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不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想知道的也越来越多,书籍里面的那个世界好神奇。

后来,放假泡书店的时间从一小时,到两小时,最后索性都是安安静静在那里呆一天了。

我想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4

进入大学,大一的我和很多同学一样,忙,盲,茫,进了校团委,开各种会议,在各个场所奔波,完全把自己的初衷抛之脑后。

后来折腾了一段时间,好像人突然想清楚了,知道自己要干嘛了。

高中已有的社团经历,让我选择退出了那个别人看来还不错的校级社团组织。

朋友的频繁聚会,台球室,电玩城,KTV,大排档……,也渐渐开始选择了远离。

我要干嘛呢?

我给自己定了一些大学目标,四年1000本书,至少达到5千万字的阅读量,这是其中之一。

而大一之前浪费的那些时光,无法收回,那么就从这一刻起,不管如何,每天都要有所得。

我现在也无法确定,自己究竟看了多少本书。

只是我知道,我看书的速度确实越来越快了,以前一本情节小说,三、四百页,我需要5、6小时,现在两个多小时完全可以搞定,还可以把情节复述给你听。

以前我只知道张爱玲、张小娴、张恨水……现在还知道了爱默生、艾略特,阿尔伯特·哈伯德……

以前我不知道我该看哪一类的书,现在一本书在我手里,可以很快分辨内容的含金量,不会再总是被那些所谓的书单给忽悠了。

以前对一些很理论性的东西完全沉不下心的,现在竟然可以平静地读完了,还会觉得乐趣无穷。

以前觉得那些忽悠人的哲学,儒学……现在也可以细细品味,然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了。

以前看了就忘,不知道摘重点,不知道做笔记,现在学会整理各种重点,金句,精华了。

以前觉得自己的大脑总是混乱不堪,各种思想在大脑里打架,自己快要被这种无序整到窒息了,现在发现原来很多东西都是相互关联,不同学科之间也总是息息相关。真的是不同的问题,有相同的答案,那叫万变不离其宗; 相同的问题,有不同的答案,那是万物各有其源。

5

总是有人和我说,自己看书不够快,不知道该怎么读书,不知道该怎么做笔记,不知道该怎么写作,不知道该怎么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

我只能这样告诉你,最大的.原因就是你读书太少。

当你的阅读量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你看书的速度自然就快了;当你的知识储备达到一定量的时候,自然就自成体系了;当你看的书多了,你自然就知道自己需要怎么样的书籍来继续补充自己的大脑了。

当你看的书多了,你自然就会有表达欲望,你自然就可以写作起来如鱼得水,用语言和文字巧妙叙述你的人生。

当然,这一切一切保证读书量的同时,也要多加自己思索,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尽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的目的是形成一个能活学活用,有灵魂,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的书呆子,也不是一个知识存量很大,而不会糅合,整理,不会提取的数据库。

我天生不是一个勤奋的人,总是以“懒癌患者”自居,可是在文学书籍的世界里,我却一直未曾想过抽离。

那一本本读书笔记,无意中或长或短的随笔,在别人借阅我的书时随处可见的下滑线和各种批注,这些都是一路走来最好的见证吧。

这个世界上若有若无的才华很多,漫不经心的敷衍很多,被现实照碎的梦想很多,对别人的美丽和成绩云淡风清说几句漂亮话的机会很多,可是,踏实的行动,坚持的努力却不多。

那些别人的经验,别人的故事,都很励志。可是励志的故事,总是别人的,实现梦想的痛苦,一步一步走过的脚印,才是自己的。

那些别人总结的干货,看起来都很有用,可是又有多少人看过之后是真正用了的呢?大多数不过把它当“鸡汤”,暖了暖胃,余温一过,那满腔热血也就不复存在了。

而我,从内心选择始终坚持文学这条路上前行,前面的世界也越来越广,然而不管如何,我会一直走下去。

因为,有些习惯,终生保持,有些爱好,终生追求,是作为一个“懒癌”最基本的素养。

篇2: 一入多肉深似海

一入多肉深似海

“瓜娃子们”是今年年初才攀上我的窗台;当初这三个小家伙悻悻抱团模样深深吸引住我的目光,令我喜爱之极,将其拿回办公室窗台安家。

多肉植物——顾名思义就是植物营养器肥大的高等植物,通常具根、茎、叶三种营养器官和花、果实、种子三种繁殖器官。多肉植物就像一个庞大的氏族体系,由一千多位“风格迥异”的成员组成,它们千姿百态,却有着同样一颗“多肉心”。

俗谚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为了查明瓜娃子们真身,我查阅多肉图鉴,在一千多种“多肉海”里翻江倒海,最后“取得真经”,原先我家瓜娃子们名讳如此悦人:老大名曰子孙球,原产南美洲高山地区,是一位来自非洲的国际娃;老二法号千佛手,凌厉的外形,繁茂的茎叶都张扬着极强的生命力;老三芳名黄丽,莲座状的造型加上汤匙形的叶片,根据光照环境可呈现不同的色彩,是一位十足的大家闺秀。

都说第一个孩子照书养,为了让瓜娃子们茁壮成长,我严格按照网络上的教程,每一天细心呵护着“孩子们”,颇有一种“老母亲”风范;生活就在一次次科学配比的浇水量、一天天充分的日照环境下流逝。工作遇到难题时抬头一瞥,望见“亭亭玉立、生机勃勃”的瓜娃子们,总能给我带来莫大的鼓舞;当用眼过度时,望见那一抹翠绿娇如处子,总能令我心旷神怡……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多肉大了要分家。”三个月的光景一瞬而过,当初悻悻抱团的瓜娃子们已经变得身强体壮,一座“山头”已经无法给予它们更多的营养和空间,出自高山丛林的它们深知丛林法则,瓜娃子们开始变得拥挤,变得相互“抢占领土”,老大和老二利用自身体型优势慢慢地侵占老三的“领土主权”,骨瘦如柴的老三日益消瘦,她开始悄然流逝自己的盛世美颜,逐渐变得“面黄肌瘦”,每一天“耷拉着脑袋”诉说着自己的苦楚;这可急坏了我这个“初为肉母”的五尺老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侵蚀着我内心,“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恐惧蔓延着我全身;我懊恼自己知识储备不足,不明白如何给多肉移栽,我后悔当时未让花店老板“从娃娃抓起”,给瓜娃子们一个独立的生长空间……

我身为家长,务必拯救瓜娃子们,给它们一个安稳的新家,打听到在桃源村生活超市附近有一家花店,下班后我便立刻抱着瓜娃子们前往“救治”。一路上我胡思乱想了很多,从瓜娃子们能否抢救成功、会不会无药可治一顺联想到儿时将高烧不退的我驼在背上的母亲,在这一刻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为人父母的.一种情感、一种职责;脚力尚可的我,徒步35分钟,弯弯绕绕地来到了这家小区花店,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片翠绿世界,犹如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我急促地跟老板描述着瓜娃子的状况以及我内心的担忧,老板不慌不忙地安抚着我,如同白衣仗剑的江湖侠客般对着我的瓜娃子们眼观手指一番,跟我说:“不用担心,多肉生命力很旺盛,给它换个盆浇点水,几天便能活过来。”话落,悬着的石头沉入水底,竟让我对瓜娃子产生一丝敬佩之意,我感慨小家伙们小小的身体竟蕴藏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在老板娴熟地工艺手法下,三个小家伙都陆续入驻新家,我这个当家长的最后松了一口气;临走时,老板打趣我,不要再给你的多肉“喝牛奶”了,多肉这种植物,生命力就是它的招牌,越是精心呵护越不利于它的成长,多给它锻炼锻炼,才有利于健康发展。

如今的瓜娃子们在喜获新家后,褪去枯茎,新芽长得愈发娇嫩;而我,也下定决心做一个偷闲掌柜,不再精心照料,尽量给予它们最原生态的生活环境,让它们的生命得到最自然的绽放。

多肉或许没有鲜花婀娜多姿、鲜艳欲滴,但是它用独特的生命形态、憨憨的外貌和令人钦佩的生命力俘获人心,它不仅仅是一株观赏植株,更像是一块生活明镜,警醒众人:不轻言放弃,不妄自菲薄,才能活出自我。

一入多肉深似海,从此鲜花是路人。

同事情谊深似海的短篇散文

你不知她的眼眸曾经也深似海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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