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督查室工作制度,本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文秘部落 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
一、例会和学习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2、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
二、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转发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随时了解情况,检查办理结果。
2、协办。涉及若干部门的督查事项,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并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3、自办。不宜转办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自行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4、调查了解情况。重要督查事项下达后,区委督查室要通过各种方式,必要时派出人员到有关单位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写出专题综合报告。
(二)拟办送审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室或有关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副主任审定,重大事项报送办公室主任或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督查室做好督查登记。
(三)立项下达
1、督查事项,经领导审定后立项。未经领导批准的,不得自行立项督查。
2、对内容比较复杂的督查事项,可先分解若干具体事项,然后再立项。
3、督查事项立项后,应将有关事项分别进行登记,然后通知承办部门。
(四)催办检查
1、督查通知发出后,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及时催办,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应按时办结;没有明确办结期限的,一般应在30天之内报告办理结果。
3、催办情况可定期向领导同志进行综合反馈,重要或紧急情况要专项、及时报告领导同志。
4、对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督查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同志汇报。对上级机关发出的催办通知应按时回复。
5、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审核报结
1、认真审核承办单位的办结报告。主要看督查事项是否落实,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格式是否规范等。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承办单位进行补办或重新办理。办结报告审核合格后,要专项或综合报告区委有关领导。
2、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办结后,由主办单位按一事一文的要求,正式行文上报。报告要写明督查通知的发文号或批办事项的顺序号,文字力求准确简练。
3、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定期进行总结和综合分析,以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立卷归档
将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按时移交档案室保存。
三、信息和调研工作
1、按照区委办公室全员办信息的要求,积极报送信息,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被市级以上信息部门采用不少于4条。
2、根据科室工作时间安排,适时到镇街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严格文印制度
1、认真履行文件签批程序,区委文件经分管文字的办公室副主任审稿后,由区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区委办公室文件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审稿好,由办公室主任签发;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发函、发通知,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编辑发文字号,进行缮印。
2、科室的材料打印由分管文字副主任统一安排。凡需到打字室或商业打印社印制材料,要填写《区委办公室材料打印签批单》。
3、科室全体人员要学习办公自动化技术,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制表、排版等技能。每人申请一个电子邮箱地址,并公开邮箱地址。
4、日常文字材料原则上在本科室打印,时间要求紧、篇幅大的材料,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同意后,到打字室打印。
5、需要由本科室把关的镇街或部门的文字材料,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文字材料校对明确责任人,杜绝失误和差错。
五、严格值班和请销假制度
1、公休日、节假日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工作时间以外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不得出现空岗、离岗现象;值班期间要妥善处理各种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
3、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临时性外出由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两天由主任批准;室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由主任批准。请假时要说明事由,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杜绝无故迟到早退,不打招呼擅自离岗。
六、严肃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无故旷班,不在工作时间内办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上班前打扫完室内卫生。
2、严守保密纪律,对内部文件、重要情况、领导批示件、未公开的领导决策等秘密,严格保密;对各种涉密材料,妥善放置,严禁带出单位,杜绝失密泄密现象。
3、除公务活动外,工作时间一般不在办公室内会客,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4、增强组织观念,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和领导安排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或在领导身边工作的有利条件,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6、牢固科室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维护,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自觉维护科室的整体形象。
七、严格考核奖惩
督查室工作人员实行百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业衡量工作状况,提拔重用,评先树优,激励惩诫的基本依据。考核办法参照区委办公室考核办法执行。
督查室全体人员都要严格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作风、一流的纪律争创一流业绩。如有违反纪律、制度以及其他失职渎职现象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
篇2: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为逐步实现部机关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范围
1、上级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部务会和部领导决定交各科室办理的重要事项。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
5、各科室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6、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督查原则
1、实事求是。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围绕全县和本部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3、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程序
(一)督查工作的一般程序
1、立项。综合科根据市组考评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经会议研究后下发《任务分解表》。
2、督办。综合科按《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科室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溃综合科对各科室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调度,并向部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完成情况。
(二)重大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程序
1、分解。综合科进行分解立项,拟定阶段督查工作要求,经部领导审定后交有关科室承办。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2、督办。综合科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分阶段跟踪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要综合运用交办与自办、实地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抓落实。
3、协调。凡涉及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综合科应先提出预案和建议,由部领导协调。
4、反溃由综合科转各科室承办的'督查事项,综合科负责督查反馈;由部领导直接交有关科室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科室向部领导反溃
第四条督查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部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通报制。综合科每月、季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对各科室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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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辽宁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一、督查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开展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坚持分级承办,归口负责和整体协作原则。
二、督查工作任务
1、检查和反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督促、检查本级局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4、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领导交办的其它督促检查事项。
三、督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1、局办公室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机构(以下简称督查机构),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与其它业务机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2、督查机构的职责:组织协调系统督促检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的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3、其他各业务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督查机构,做好督查工作。实行谁办文办事谁督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讲求效率。
四、督查工作程序
1、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机构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局长审定后立项。立项后由督查机构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督查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办理。
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立项并做好有关内容的登记,并由督查机构统一填发《督查通知单》。
2、检查催办
按《督查通知单》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重要和紧急督查事项,应当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及时催办。
3、审核办理报告
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办、重报。
4、办结反馈
凡是符合办理要求的,由督查部门汇总形成《鞍山工商督查》,反馈给有关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在全系统发布。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与督查机构勾通后,向有关领导反馈。
5、立案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督查机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五、督查工作方式
1、催办查办。对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督查。对重大督查事项,要指派专人,重点落实。
3、实地督查。对质量要求高,内容较为复杂,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督查机构应派人会同有关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4、跟踪督查。对有连续性特点的重大工作事项,应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阶段性督查,并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六、督查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上级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并对督查结果负责。
3、严格督查工作奖惩。对督查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以《鞍山工商督查》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过调查核实后,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鞍山工商督查》上给予通报批评。
4、督查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做到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大局,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要勤政廉政,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不宜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要做到保密秘密。
篇4:镇督查工作制度
镇督查工作制度
镇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织机构
(一)成立镇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一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督促检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任办公室主任,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特别重大或推进难度大的督查事项,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题会议协调推进。
二、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会,镇机关各办(站、所、中心),镇属各部门。
三、督查原则
(一)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确定督查工作重点,服务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
(二)有令必行。各单位务必有交必办,每督必果。被督办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实事求是。要全面、准确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坚决杜绝虚假行为。
(四)注重实效。把工作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四、督查内容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上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镇党代会、人代会、党委会、党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专题会)及其它工作会议明确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三)镇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督办的重要事项和责成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镇党政主要领导授权由其他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五)镇委、镇政府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七)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八)镇委、镇政府交办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方式
(一)实地督查。按照镇党委、政府领导要求,对督查事项进行实地督查落实或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狠抓干部工作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催办、督办通知,限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交办事项。
(三)专项督查。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分类立项,确定被督查单位,督促其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四)跟踪督查。对关系全镇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实行动态跟踪,采取过程督查、事后督查等方式,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六、督查程序
(一)重点工作的督查
1.立项。根据督查的内容,镇督查办及时填写《督查事项立项登记表》,明确督查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
2.办理。责任单位接到《督查事项通知单》后,按照办理要求及责任领导的安排,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反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3.回复。责任单位对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督查办。
4.催办。对到期但尚未办理完结的事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督查办向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发出书面《催办通知书》。
5.督办。《催办通知书》发出后,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又未能征得工作布置领导同意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办发出《督办通知书》。
6.通报批评。《督办通知书》发出后,限期仍未办理的,视其情节轻重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事关重大、时限紧迫及后果严重的`督查事项,可不经“催办”或“督办”程序,直接进行“督办”及“通报批评”.
7.归档。督查落实办理情况报告以及督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基础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二)对各项制度的督查
1.发出违规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各项制度规定的,向当事人及所属单位发出《违规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对违反各项制度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研究进行通报批评。
3.归档。督查落实办理情况报告以及督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基础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七、督查工作时限
各单位在接到督查通知后,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应按时办结;没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结果。
八、督查督办的结果应用
(一)考核扣分。督查结果直接纳入各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在考核最后得分分值中直接扣减相应分值。接到违规通知书或催办通知书每次扣0.5分,接到督办通知书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每次扣1.5分,被区级相关部门、镇委、镇政府通报每次扣2分,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通报每次扣3分,被党纪政纪纪律处分每次扣5分。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同时扣减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二)诫勉谈话。被督查单位一年内被累计扣5.5分及以上,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工作人员个人一年内被累计扣3.5分及以上的,也将对其诫勉谈话;对党委政府或工作人员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以及重大违规、工作重大失误的,可直接对涉及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启动诫勉谈话。诫勉期间,不影响被诫勉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但不得提拔重用、调动岗位、评选先进。诫勉期间停发补助。被诫勉期内改正不好或又出现新问题,视其情况延长诫勉期,并按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
(三)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集体或个人触犯党纪政纪的,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
九、督查工作要求
(一)增强督查实效。督查办要将镇党委、政府重点目标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制、目标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所有工作督查制”的要求,实行表格式管理,每月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快节奏推进。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八个倒逼”制度,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倒逼推进,切实“逼”出干劲、“逼”出速度、“逼”出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督查办要积极办理督查事项,做到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敢于讲真话、办实事,敢于“碰钉子”,“啃硬骨头”.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被督查单位和社会监督,做到节俭务实、清正律己、廉洁从政。
(三)强化成果运用。要积极发挥督查成果的反馈作用,为完善决策、纠正偏差提供依据,为推进决策更好地落实提供好的经验做法。将督查成果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班子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考评等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干部执行力。
铜梁区大庙镇党政办公室
10月22日
篇5:督查室工作总结
县委、县政府领导:
现将县联合督查室本周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三夏“四禁止”巡查工作。5月28日全县三夏防汛暨秸秆禁烧工作会后,县联合督查室就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都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班子会和乡村两级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三夏”安排意见。5月29日下午,按照县上领导指示精神就普集镇、大庄镇公路碾麦进行了通报,并处罚现金各5000元,乡镇主要领导电视检讨。县联合督查室要求两乡镇要按照县上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进行整改,并督促县公安局、道路巡查大队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全县“三夏”会后,县联合巡查组坚持24小时不间断上路巡查,普集镇、大庄镇能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了补救措施。截止目前,全县十二个乡镇无公路碾晒和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二是继续对全县“双创”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县联合督查室坚持每天上路检查“双创”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双创”办和有关包抓单位领导进行反馈。5月30日,全县“双创”观摩会后,就观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包抓单位发送了催办通知,要求其尽快整改,县联合督查室进行了跟踪督查。
三是对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5月24日,县联合督查室会同县维稳办深入到南仁乡、小村镇、普集街乡、大庄镇等乡镇,对乡镇包抓的信访稳定案件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乡镇主要领导要按照要求做好稳定工作,确保我县无赴省上市信访人员。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些乡镇都能按照县上要求,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包抓案件,做好监控和说服工作,目前未出现越级上访案件。
四是继续对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武功镇、南仁乡、代甲乡、交通局、邮政局、档案局、宣传部进行了催办,要求其尽快完善信息梳理和录入,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五是对联合督查室三夏期间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分组,明确了责任,要求每天由督查室两位领导带队,24小时全县十二个乡镇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篇6:督查室工作总结
20xx年县督查室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及中心工作开展了督查,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决策的落实及中心工作的开展。截止12月12日共编发各类督查材料20篇,其中,《督查汇报》6期,《督查通报》14期。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决策督查,确保年初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今年,县督查室在全面把握领会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基础上,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项目,开展了一系列的督查。我们重点组织了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决策督查活动,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提高督查工作地位。
一是对督查内容坚持由一把手县长把关签发,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
二是大力加强督查室硬件设施建设。今年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为督查室配备了一台电脑和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督查工作。
2、灵活运用工作方法,注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为提高督查工作实效,我们在每次的大型督查活动中,都特别注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一是通过领导亲自参与督查权威。每次在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领导都要亲自布置督查室如何督促查落实。
二是通过充分运用督查权力树威。督查室有督查活动组织权、情况调查核实权、工作情况通报权等权力,运用好这些权力对提高督查权威,推进工作大有帮助。如:为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今年,我们先后对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单位清沟任务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出席情况、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机关公务人员培训班出席等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督查。截止12月12日被通报表扬的单位有41个,其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单位有29个,通报表扬二次的单位有7个,通报表扬三次的单位有5个;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有49个,其中被通报批评一次的单位有36个,通报批评二次的单位有12个,通报批评三次的单位有1个。
三是通过刚化督查树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采取“一表彰二通报三扣分四建议”的奖惩手段,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退缓、成效甚微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对顶着不办,阻碍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和个人评优的资格。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督查工作涉及到政策、法律、科技、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要求督查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今年我们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一是抓书本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利用每周一的固定学习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开展自学。目前已做到2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二是坚持在督查实践中学习。县委、县政府每一项重大决策,需要督查室负责进行督查落实,促使督查干部必须努力学习业务,实践所需知识,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工作能力。平时经常与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从而对全县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
我们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还时刻不忘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平时工作中,除注重遵守按时上下班,要求办事不仅要快、细致,还要求高标准、实事求是,确保在工作中,不误时、不漏事、不出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负责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够。
2、督查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3、督查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xx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督查权威,加强督查力度,在县、乡两级政府聘请若干名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为督办员,从而切实加强乡镇和县直机关督查工作,逐步形成全县督查网络,使督查工作上下联动,运作有序。
2、进一步加大决策督查力度。继续实行督查工作与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和人事奖惩任免相结合,进一步树立督查权威。要紧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督严、督实的原则,狠抓政令不畅的典型,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3、坚持既快又好的原则,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批办督查。做到事事有查办,件件有答复。
4、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可研准备、建设进展情况和引进资金的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以及洪
篇7:督查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督查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跟领导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督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推动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全年共编发《督查专报》25期,印发《督查通报》9期,上报综合材料6篇;开展大型决策督查活动15次,其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的5次;开展督查调研和民情调查6次,其中县委政府领导带队的民情调查3次;承办领导批示件5件,办结率达100%。12月21日,全省政府督查工作会议在娄底召开,我县作为娄底市5个县市区的唯一代表在会上汇报了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督查工作的地位显着提升
我们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督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一是把抓落实与抓决策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同时明确督查事项,部署工作时同时提出督查要求,确保督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成效。二是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今年以来,县委彭书记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作出了“三要三给”的重要指示,即“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车给车”。县委常委会两次研究督查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汇报,督查室主任列席常委会,参加常委办公会和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阅读有关文件,督查工作人员经常随同领导下基层,督查室主任还被选派到上海挂职学习两个月,并在全市外派干部跟班学习成果演讲汇报会上荣获一等奖。特别是《中共娄底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娄发[20xx]15号)文件发出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三是重视督查结果的运用。除平时对督查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调度讲评外,还将督查结果直接与“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双考”挂钩,被《县委县政府督查通报》点名批评的,每次扣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总分0.1分,凡年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点名批评的,取消该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是进一步充实督查力量,改善督查工作条件。今年督查室增加工作人员1名,提拔重用1人,新添电脑和数码相机各1台,督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优先保障。
二、创新督查工作机制,督查工作卓有成效
1、重点项目实行跟踪督查机制
20xx年为“项目建设年”,我们按照“年初建帐、每季明帐、半年查帐、年终算帐”的方式,把项目争取、项目建设、项目服务等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制订科学可行的时间进度表和详细的督查落实方案,并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和目标进度要求逐项、逐季进行跟踪督查,一抓到底。今年以来我们对娄新高速、干线公路建设、行政中心建设、园艺路建设、曾国藩故里文化旅游开发、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全县40多个重点项目工程,进行了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全县“双百会战”活动顺利推进。
2、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行定期督查通报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把维稳信访、粮食生产、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打击“制贩假证短讯诈骗”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两创”工作、机关作风整顿等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启动督查,实行“领导抓、抓领导,领导督、督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逐项制定督查方案,把握落实进度,追踪落实轨迹,持续不间断地组织各项富有推动力的督查活动,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不力、拖推顶滑的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诫勉,推动落实。督查工作成为推动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关键环节,成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成为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督查工作的地位显着提升。
3、重要会议和文件及时督查落实
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常委办公会、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时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4、专项查办质量好、效率高
进一步规范领导批示件运行程序,细化运行环节,建档立卡,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做到按时限要求办结,提高办件质量和一次性办结率。一是对上级领导批示件及时开展督查,坚持随接随办、急事不过夜,特事不隔天。4月中旬对市政府张市长批示的信访件及时办结,效果良好,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肯定。二是紧紧围绕领导高度关注的事项开展督查。对书记接访日批示的信访件我们有针对性地筛选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督查,确保结案息访。三是及时开展社会聚焦问题的督查。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督查,元月中旬对各乡镇春节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涉及环境保护的铬渣污染事件,我们密切关注,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迅速落实有关措施;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全程跟踪,每周一督查,促进了问题的解决;打击非法营运,我们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明查暗访,重拳出击,切实维护客运秩序。
篇8:督查室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委办班子的领导下,我团结和带领县委督查室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并掌握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抓好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扎实抓好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综合目标管理工作,以能参善谋为目标做好文秘服务工作。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管理,努力开创督查工作新局面
在xx年的督促检查工作中,我特别注重加强与省州党委督查部门与基层分管督查干部、督查员的沟通协调,规范管理,切实保证各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县委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县委常委会年度内先后三次研究督促检查工作,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四次会议,总结xx年工作、研究部署xx年工作,讨论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等问题;县级财政安排了县委督查室工作经费10万元;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张涛先后四次对督查工作作出批示,多次对整合督查资源抓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苏畅在历次年度中心工作中对县级督查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明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县委督查室指导工作,带领督查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在3月6日、5月22日召开的全县督查工作会议、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月报制度业务培训会上,亲自编撰督促检查工作培训讲义、制作幻灯片,对各乡镇、各部门督查工作分管领导、督查员、重点项目建设月报制度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抓督查促落实有了新的认识,广大督查干部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升,督促检查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文字材料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报送各类督查材料更加及时、规范,促进了全县督促检查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与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稳步推进。三是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根据新形势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措施,县委督查室工作逐步实现常规化,制定并实行了《中共蒙自县委督查室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细化了分工,做到了人人有担子,事事有人做。实行了县委督查室每周例会制度,总结研究督查工作。四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在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委办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我还充分利用工作余暇既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学习钻研包括督查业务在内的文秘工作基础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文秘工作业务等综合素质。加强了与省委督查室、州委督查室及各县(市)委督查室的沟通交流,先后组织县委督查室干部到河口、屏边、绿春等县开展学习取经活动;7月——10月,选派金惠英到州委督查室跟班学习。
(二)开拓创新,扎实抓好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为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我认真履行职责,勇于开拓创新,不折不扣抓落实。一是创新思维,打破定势,开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新方式。为使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县xx届二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尽快转变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指导下,一改以往县党代会决策部署、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分口立项督查的做法,将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县xx届二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和推进情况合二为一,编制了《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县xx届二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分解立项目录》,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行立项督查。这一措施的施行,开创了全州党政督查工作的新河,是我县督查工作的又一创新之举。二是认真领会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保证省州重点项目建设在我县的顺利开展实施。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的大力协助下,认真编制上报了我县xx年25项重大工作事项,得到了州委督查室的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并作为示范样板发送全州各县市参考借鉴。同时,还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重点建设项目月报制度的通知》(蒙办发〔xx〕48号)等文件措施,对上报州委、州政府的25项重大工作事项,蒙自县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9个)及xx年在建、新开工的33个项目进展情况,实行了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与月报制度,坚持按月分别向州委、州政府及县委上报州、县重点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及建议等情况。5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实地督查活动10次,深入乡镇、县级部门开展督查调研48天,对我县重大工作事项、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协调配合好州委、州政府针对我县的重点建设项目月度督查、中期督查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省州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工作的督查。先后组织开展了建立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完善和深化卫生事业改革、抗旱保春耕、中低产田地改造、企业服务月、甲型h1n1流感督查及xx年度中期督查等工作。五是认真做好《蒙自督查专报》、《督促检查情况》的编发工作,全面向省委督查室、州委督查室、县委及县政府反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1—12月,共编发《蒙自督查专报》40期,上报县委、州委督查室,其中,被《红河督查专报》综合采用10期,《蒙自县全方位开展城市绿化建设着力打造良好人居环境》被《红河督查专报》采用并上报省委督查室,《蒙自县完善就业再就业体制努力实现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被州委办公室《督促检查情况》采用;编辑《蒙自督查专报》增刊19期,上报省委督查室;编发《督促检查情况》8期。
(三)实事求是,扎实抓好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落实
始终遵循“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果则必报”的查办原则,认真做好各级党委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办理落实工作。先后召开有关查办件办理落实情况专题会议5次,组织查办件调查小组深入信访件当事人村社(单位)、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核实相关工作7批次,走访相关人员26人次。一是办理落实州委书记刘一平等州委领导批示查办件2件。二是完成了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张涛xx年度批示信访件、批示件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整理工作及xx年批示查办件、交办件的办理落实工作;三是满腔热忱地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先后接待了原老寨教委民师吴汝镇、文澜镇红寨村委会红地脚村民吴崇喜、文澜镇水沟村委会三孔桥村王展妹及原县木材厂部分退休职工,做好来访人员思想安抚工作,努力做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四)严谨务实,积极做好综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一是完成了xx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金预算、兑现工作,共发放综合目标考核奖119万多元。完成了xx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表彰暨xx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签订会议的筹备等工作,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张涛,县委副书记、县长苏畅分别与11个乡镇、29个综合党群部门、34个政府部门、8个垂直管理部门签订了xx年目标责任书。二是在认真总结分析xx年度考核工作经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原《蒙自县规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蒙办发〔xx〕121号)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我县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客观,更能进一步的指导开展好工作,并将标题修订为《蒙自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意见(试行)》(蒙办发〔xx〕21号)。三是根据乡镇、部门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了《蒙自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蒙办发〔xx〕61、62号)。四是在xx年度中期督查工作中,认真做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业务指导工作。
(五)积极做好县效能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合署办公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xx年8月,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张涛在县委中心组xx年第二次学习活动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将县效能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合三为一”,集中办公的要求。为进一步整合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按照张涛书记及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明的要求,在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蒙自实际,认真拟定了《蒙自县效能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合署办公方案》,该方案已经县委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讨论,并提交县委常委会审阅通过,成立了蒙自县效能督查问责领导小组,11月县效能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开始合署办公。为保证县效能督查问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三个科室负责人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政策得到县委常委会确定;争取3.5万元经费,配置了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县级财政自xx年始,年均核拨县效能督查问责办工作经费10万元;争取配备督查工作公务用车一辆。
认真落实县委办全员办信息制度,积极撰写新闻、信息稿件。与李跃飞合作撰写的《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被《云南通讯》采用,还有部分稿件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其中,《红河日报》采用2篇,《今日蒙自》、《蒙自》周刊采用4篇,《蒙自信息》采用1篇。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工作,完成了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报告部分章节的起草及大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县委领导部分讲话稿等文稿的撰写工作。全力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2·13”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成果,查缺补漏”阶段等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选派罗建勇到文澜镇多法勒行政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发挥县委督查室群体优势作用,出点子、谋思路、定规划,使其更有效地指导、开展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xx年,在全州党委系统抓督查促落实工作考核中,我县以95.61分的成绩,名列全州第一名,获得了州委的表彰奖励;在云南省党委系统督促检查考核工作中,县委督查室荣获二等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县委督查室格级为副科级部门,实施督查活动中存在底气不足,腰杆不直,畏惧怕难的现象。
二是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督查业务不精,文字功底不扎实,组织材料能力有限,督查工作各类报告、材料与上级督查部门、县委领导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
三是阅读上级党委相关文件范围有限,也很少有跟随县委领导下基层督查与调研机会,难以准确掌握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精神,难以深刻领会县委领导工作思路,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全县各行各业发展状况,督查工作各类材料不能完全体现领导意图,抓不住要点、重点,把握不住亮点、特色,造成督促检查工作相对滞后。
三、xx年工作要点
一是扎实抓好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措施,整合力量,转变方式,立足重点,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作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省州县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作事项的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督查调研等工作,积极支持协助县级部门开展好各类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转变工作方法方式,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级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是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六是进一步转变作风,积极深入基层、深入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开展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科学的参考依据。
七是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八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督查工作业务水平与能力。
篇9:县委督查室工作总结
县委督查室工作总结 -总结
一、讲主动,说真话,谋实策,积极对县委工作大事、群众关心难事、领导关注要事进行督查
为了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在推动决策落实上的有效作用,
县委督查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强化督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主动督查,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为领导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发挥了较好的督查参谋作用。督查前,积极准备,变被动督查为主动督查;督查中,坚持查实情,说实话,出实招,谋实策,实事求是;督查后,精心整理,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向县委反馈。今年,我们共进行各种大的督查34次。对全县沼气建设越冬情况进行了督查,与统计部门一起对全县十个乡镇XX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编写了《各乡镇XX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和实施“八精六建”办实事项目汇编》和《县直机关重点单位XX年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汇编》,并印发到四大班子领导手中。围绕县委工作部署,与政府办、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对平川乡镇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了督查,并每晚进行电视通报。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自去年8月份到今年2月底对四大班子领导批示的842件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今年以来四大班子领导包联的“八精六建”和20件实事进展情况,以及各乡镇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八精六建”、抓好社会稳定三项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对精品钢铁、精密铸造发展情况和二十件实事中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联合政府办、林业中心对全县的红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二次督查。先后两次对全县沼气建设进行了督查。6月份,按照县委张书记安排,对年初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件实事44项重点工程增加到80项社会事业重点工程,进行了重点督查。今年以来,我们把80项重点工程作为督查的`重中之重,仅此一项,全年督查25次,每次督查都写出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督查建议,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领导正确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进展发挥较好的督查作用,受到领导的肯定。一年来,我们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水平,注重督查实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上报的督查报告中,有8篇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有力地推动了工作有序开展。其中,张书记批示4次,对《关于“八精六建”和20件实事进展情况报告》批示一次,对《80项社会事业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督查报告》批示3次,要求四大班子传阅,并在县电视台通报。郑县长和刁副书记对《关于全县红枣工程督查通报》进行了批示,要求以“两办”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李副书记对《关于自去年8月份到今年2月底信访案件查处情况督查通报》进行了批示,要求在县电视台通报,并责成有关涉及部门限期办结。李朝旗常委两次对《沼气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报告》进行批示,要求加快沼气建设进度。同时,我们按照办公室统一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积极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一小环节工作,以此为契机,对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确立了督查室及个人先进性标准,使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互为促进,互为推动。
二、求速度,广采集,抓质量,认真向市委反馈县委在落实决策中采取的新举措,总结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效
今年,我们县委督查室在为上级党委服务上,把侧重点放在及时、准确、快速向市委督查室反馈县委、县政府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上,认真对待,积极收集,及时整理,迅速上报市委督查室,为市委领导了解翼城工作情况,科学指导翼城工作,统揽全市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截止年底,我们共向市委督查室专报《翼城督查专报》23期,在全年各县市上报督查情况中,名列前茅,专报质量也受到市委督查室的肯定。《翼城县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一文被市委督查室推荐上报到省委督查室,翼城县春管备耕、农资市场现状,一、二季度经济运行态势等情况被市委督查室综合采用。可以讲,今年,我们在向市委上报关于红枣工程、农建工程、沼气建设等督查专报方面,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总结
5月16日,省委督查室主任游炜同志在临汾市委召开的部分县市委督查室主任座谈会上,对我县督查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委办公厅表彰给予较高评价,称全省县市唯一“三联冠”获得者,并对我县强化主动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机制,争取领导支持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协调部门,积极催办,及时向市委督查室报告领导批示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在专项督办上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到市委督查批转我办的督办通知3件。其中,市委书记张茂才批示的《翼城县存在私挖滥采问题》一案,我们积极催办国土资源局、王庄乡及时调查处理,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接到市委督办通知《省委社情民意通道》批示的群众反映南唐乡樊店村华尔公司占地问题和南梁镇凸里村选举问题后,立即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加强催办,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委督查室,受到市委督查室的好评。三、按标准,严要求,重结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在尽力做好督查工作的同时,我们进一步树立起整体观念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前进的团队精神。认真接待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来我县督查调研和指导工作,积极做好全县经济工作、电视公开汇报等有关会务服务,尽力撰写《发展沼气建议,加快农村调产》、《充分发挥党校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文稿材料和工作简介。无论做什么工作,我们都不懈怠、不应付、勤思考,能够自加压力,在高标准上要求,要高质量上探索,力求让领导满意,使工作出色,收到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由于我们不断改进督查方法,创新督查机制,把握督查重点,提升自身素质,积极主动督查,使我们督查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得到省、市两级的充分肯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县委主要领导在每次重大决策出台后或中心工作安排中,都把督查工作部署其中,要求全程参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提要求、拿预案,制定督查措施,为开展督查工作提供了领导保障,创造了条件。
二是主动督查是保证。我们克服被动督查的不利局面,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督查工作在自觉中开展,在激情中运行。
三是求真务实是基础。在督查中,我们坚持查实情、摸实底、说实话、出实招,为领导正确指导工作拿回了第一手材料,体现了督查反馈的详实性和可信性。正是这样,才使我们督查工作在领导中树起了威信,得到了支持,具备了基本的生命力。
四是督查建议是关键。对督查中发现的新情况、存在的新问题,认真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对症下药。只有找准问题,才能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才能为领导正确指导工作提供帮助,当好参谋。
总之,一年来,在督查工作上,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服务领导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力度不够大,在一定程度上,被动工作还占有相当比例。二是创新精神不够,督查活动多数仍然采取常规性、传统性、一般性方法,缺乏创造性和新鲜感。三是督查中对有些情况掌握不透,认识不深,了解不够。四是知识面不够宽,特别是对一些专业领域的知识,知之浮浅,或是一知半解。同时,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也不高,造成督查报告有的文字表述不够十分精练,有些问题找的不十分准确,个别建议也不十分可行。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和督查作用的有效发挥。在以后工作中,要增强主动性,发挥能动性,树立创新性,坚定责任性,追求实效性,强化学习,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督查工作做好,以督查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和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推动办公室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篇10:县委督查室工作总结
一、讲主动,说真话,谋实策,积极对县委工作大事、群众关心难事、领导关注要事进行督查
同时,我们按照办公室统一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积极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一小环节工作,以此为契机,对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确立了督查室及个人先进性标准,使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互为促进,互为推动。
二、求速度,广采集,抓质量,认真向市委反馈县委在落实决策中采取的新举措,总结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效
今年,我们县委督查室在为上级党委服务上,把侧重点放在及时、准确、快速向市委督查室反馈县委、县政府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上,认真对待,积极收集,及时整理,迅速上报市委督查室,为市委领导了解翼城工作情况,科学指导翼城工作,统揽全市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截止年底,我们共向市委督查室专报《翼城督查专报》23期,在全年各县市上报督查情况中,名列前茅,专报质量也受到市委督查室的肯定。《翼城县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一文被市委督查室推荐上报到省委督查室,翼城县春管备耕、农资市场现状,一、二季度经济运行态势等情况被市委督查室综合采用。可以讲,今年,我们在向市委上报关于红枣工程、农建工程、沼气建设等督查专报方面,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5月16日,省委督查室主任游炜同志在临汾市委召开的部分县市委督查室主任座谈会上,对我县督查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委办公厅表彰给予较高评价,称全省县市唯一“三联冠”获得者,并对我县强化主动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机制,争取领导支持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协调部门,积极催办,及时向市委督查室报告领导批示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在专项督办上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到市委督查批转我办的督办通知3件。其中,市委书记张茂才批示的《翼城县存在私挖滥采问题》一案,我们积极催办国土资源局、王庄乡及时调查处理,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接到市委督办通知《省委社情民意通道》批示的群众反映南唐乡樊店村华尔公司占地问题和南梁镇凸里村选举问题后,立即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加强催办,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委督查室,受到市委督查室的好评。
篇11:县委督查室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办公室的领导和市委督查室的指导下,我室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的中心工作,突出“三个重点”,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突出“三个重点”开展督查活动,力促工作落实
(一)突出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抓督查促落实
为了使各级党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决策在基层能尽快贯彻落实,今年初,我室对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通过查看县直单位、乡镇工作布置会议的记录、走访村干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督查。根据县委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我室在3-4月份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进行了“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情况督查;在5-6月份,深入14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乡镇,督查了项目完成情况和今年项目实施情况;11-12月份,与县政府督办室和农委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全县24个乡镇茶园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这方面的督查,共下发《督查通知》5件,《督查通报》5期,做到了查前先督、查后再督。
(二)突出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抓督查促落实
今年,我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我室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不仅参与了6月份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情况督查、7月份的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督查,还参与了8月份的“两基”验收工作督查,特别是“9.2”洪灾后,县委领导特别注重生产自救各项工作的督查,我室先后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灾民安置、民房重建、水毁恢复工程等情况,进村入户,明查暗访,开展专项督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特别是对15个重灾乡镇,坚持每半个月巡查一次。这方面的.督查,共撰写《督查报告》8期,实事求是反馈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做到了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果。
(三)突出上级督查部门的专项查办,抓督查促落实
我室对市委督查室下发的每一份《督查通知》都认真研究,组织督查活动予以落实,并按照坚持程序、确保质量的要求,及时办结,按时上报。如: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五个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形势分析会情况、投资环境督查调研等。今年,共接到市委督查室《督查通知》7份,上报《督查专报》10期,按时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并亲自督查。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督查工作,只要是有关督查方面的文件,县委主要领导都视为特办件,及时阅办批示;在平时工作中,为督查人员提供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办公室领导定期; 召集督查工作人员开办公会议,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领导亲自督查制度化,除了经常深入自已联系的乡镇进行调研外,还经常有针对性地到基层了解情况,并定期听取督查汇报,及时、全面了解各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督查室狠抓自身建设。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作,从立项、制定方案到整理总结、立卷归档都有章可循;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以暗访为主,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结合,以查找问题为主,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坐听汇报为深入实际、进村入户、实地访查;拉高工作标杆,不满足于督促检查、了解情况、反馈情况,加大督查调研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建议,为领导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三)实行党政联合督查。凡是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采取党政联合督查的办法,即由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办室共同研究制订督查方案,共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活动,共同综合反馈督查情况、发督查通报。从而,减少了对基层多头下文、重复检查的现象,增加了督查的权威性,提高了督查力度和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要求和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不小的距离,特别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督查工作,力求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12:督查室工作总结
高邮市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为实施城市精细管理,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现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督查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综合督察科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市容大队、环卫处等单位相应成立本级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部门具体负责二级考核工作。
二、督查考核原则
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一级督查、二级考核”制度。
1、一级督查工作。由局综合督察科负责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路面管理一级督查。一级督查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按百分制进行计分。
2、二级考核工作。由市容大队、环卫处等部门单位分别制定二级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队伍管理等事项实施二级考核。在实施二级考核时,要拉开被考核人员之间二级考核评分档次,严格奖惩,打破平均主义。
3、为使“一级督查,二级考核”工作有效地有机结合,市容大队、环卫处等部门单位在实施二级考核时,因路面管理和其他方面工作不到位,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
三、督查考核对象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所属部门;
2、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及所属部门;
3、城市治安巡逻大队及所属部门;
4、市环卫处及所属部门。
四、督查考核范围、内容
督查考核的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具体为东至S237、南至S333、西至运河东堤、北至波司登大道市容管理示范路段、城区主次道路、一般道路、后街背巷、居民小区和市民广场(风光带)范围。
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日常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督查考核城区主要路段、重要节点、市容管理示范路段、阶段性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保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督查巡查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级督查主要采取巡查、抽查、书面交办督办、月通报、年终总考评的方法进行。
1、路面巡查督查。督查人员对路面管理进行明查和暗查;必要时采取抽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进行。在巡查督查时发现存在管理问题,督促管理责任人及时落实解决。
2、书面交办督办。对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市容管理整改建议书》、《市容管理督查交办单》和《市容管理责令整改通知书》书面形式交办责任单位,责令限时整改,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送整改结果。
3、内部督查通报。局综合督察科负责做好巡查督查的记录工作,将一级督查情况进行统计,对照《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同时在局月度办公会上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和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4、一级督查和二级考核的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一级督查内部通报与当月28日前对当月路面管理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并督促检查二级考核,各被考核责任单位在次月10日前将二级考核结果报送局综合督察科备案。
5、市容大队、环卫处、城市治安巡逻大队等部门单位向局综合督察科报送日常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日报、周报和月报等台账。
路面管理人员按规定填写《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日志》,完善日常巡查执法管理工作日志制度。
6、年度总考评。年终对一级督查月度考评分值得分进行统计,按照年度总得分对责任单位路面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六、督查考核评分依据
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扬州市优秀管理城市(区)考评标准》和《高邮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暂行)》、《高邮市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路段管理等级和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评分标准》。
七、督查考核运用
1、一级督查得分,是被考核单位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一级督查分值占二级考核50%,主要体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起到奖勤罚懒、竞争激励的作用。
2、根据一级督查月度考评分值得分情况定为四个考核等次。即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下同)定为考核优秀;得分在至80之间的定为考核良好;得分在至70之间的定为考核一般;得分低于70分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年终一级督查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与年度各项考核评比。
3、一级督查得分作为职务晋升、竞聘上岗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被督查考核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全年一级督查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纳入拟升职人员名单;70分以下的按照《高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实行问责追究。
八、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由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从xx年X月X日起施行,邮城管〔xx〕20号《层级管理路段承包责任制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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