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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词的语法分析的论文

时间:2025-10-22 07:47:3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量词的语法分析的论文,本文共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量词的语法分析的论文

量词的语法分析的论文

一、量词的语法特征

1、量词总是出现在数词或指示代词的后边,同数词或指示代词一起组成数量短语或指量短语。可以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例如:一本、一箱、一次等是数量短语、这本、那箱、这些等是指量短语。

2、单音节的量词大部分都能重叠,双音节的不能。重叠后可以作主语、谓语、定语、状语,不能作补语。语法意义随着句法功能而变化,一般表示“每一”或“多”的意思。

由数词和量词组成的数量短语也可以重叠,组成“-A-A”式,或“-AA”式。例如:“一箱(一)箱(的衣服)”、“一箱(一)箱(的衣服)”。这种数量短语作主语表示“每一”。作定语表示数量多,作状语表示按次序地进行。这种重叠格式中的后一个“一”可以省去,成为“-AA”式,其语法意义和用法不变。例如:一个一个——一个个,一堆一堆——一堆堆。有时不限于数词“一”。如“两排两排地走过来”。“三架三架地飞过”,表示方式,作状语。

3、量词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在“带份礼物给他”,“那份留给你”中。“份”是“一份”的省略。只有数词是“一”的时候,数词才能省略。但数词和量词组成数量短语或量词重叠后可以作各种句子成分,具体例子如上边两点所述。

二、量词的语义特征

“词义的语义特征既反映着一类词和一类客观事物间的关系,也反映着一类词和另一类词的语义上的搭配关系。”量词总和数词结合,来修饰限制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因而。量词的语义特征也体现在和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相互制约中。

(一)量词受名词的语义制约

1、量词与名词之间不是一对一的关系。

同一个事物,人们可以着眼于不同部位的特征及形态,或倾注不同的感情,而选用不同的量词来反映。例如:

A、一个雕像/一座雕像一滴泪珠/一串泪珠

B、一伙流氓/一伙淘气鬼一群酒鬼/一群小家伙

C、一轮月/一弯月/一钩月/一茎月牙/一鸿满月

A组是同一个名词。选用了不同的`量词。表达的形象色彩就不同。前者无形象色彩,后者有形象色彩。B组是同样的量词来修饰不同的名词,结果感情色彩不同。前者是贬义,后者是褒义。C组是同一个对象“月”,用了不同的量词,其效果不是数量的变化。而是形态的变化。“月”像车轮,像一个钩,像一棵茎牙,像一泓水。“轮、弯、钩、茎、鸿”表量作用淡化了,其对客观对象的主要功能已不再是表量、计量,而突出表现为表形象色彩,具有修饰作用。

2、量词和名词之间的搭配。使量词具有描绘性、比喻性。

(1)形象色彩的量词的描绘性

A、抓住表量对象整体形态特征,选择相应的量词。例如:

一粒米/一座桥一条狗/一面镜子一朵花/一簇草一缕青烟/一本书

这些量词都描绘了表量对象的整体形态。

B、抓住表量对象的部分形态特征,选择相应的量词。例如:

一面旗/一杆旗一头猪/一口猪一顶轿/一抬轿一峰骆驼/一头骆驼

这些量词对事物的表量不是着眼于整体形态,而是着眼于同一事物不同部位的特征。

C、本质相同而外部形态不同的客观事物,可以抓住客观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选择适当的量词。例如:

一块鱼/一片鱼一盘香/一炷香一段葱/一根葱一朵云/一抹云

“一块鱼,一片鱼”说的都是鱼,但外部形态不同。一个是“块”,一个是“片”。这些量词准确描绘了客观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而不是某一部分。

但是,“一座米、一面轿、一头旗、一面猪、一朵鱼”等就不成立,是因为这些量词没有反映中心语的整体或部分形态。可见,这些量词除了表量之外,还有描绘名词中心语的功能,究竟选用什么量词应受后边名词的语义制约。

(2)形象色彩的量词的比喻性

A、根据表量对象的相似特征。选择相应的量词。这种量词和名词属于超常搭配,而且量词和名词间有一种比喻关系,例如:

一叶小舟/一轮圆月一镜平湖/一眉新月一眼井/一钩晓月

这种量词一般是借用量词。量词与中心语形体上的相似点触发人们的联想,使得结构上的定中关系变成了喻体和本体之间的关系。用树叶比喻小舟:用车轮比喻圆月:用镜子比喻湖水:用眉毛比喻新月;用眼睛比喻井口。这种搭配就是以一物形象比另一物形象而选择量词的。但“一叶圆月、一轮小舟”就不成立,是因为圆月和树叶,小舟和车轮没有相似点。B、有些借用来的动词作量词与名词中心语之间存在着比喻关系。例如:

一剪玉梅花一握清风一捻柳腰一掬清泪

玉梅花精工秀丽,宛如剪刀剪出的一样:但“一剪水、一剪地”就不成立。清风凛冽,就像用手能握住一样,但“一握雨”就不成立。

(二)量词受动词的语义制约

量词和数词结合构成数量短语,可以放在动词之间作状语,也可以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量词受动词的语义制约。例如:

A、训斥了一番/训斥了一顿/训斥了一通

B、一番训斥/一顿训斥/一通训斥

C、表了一番心意/吃了一顿饭/说了一通话

“一番”、“一顿”、“一通”在A组和B组中分别作补语和状语。但不能说“训斥了两番”、“训斥了两顿”、“训斥了两通”:也不能说“两番训斥”、“两顿训斥”、“两通训斥”。可见量词“番”、“顿”、“通”的语义不在于表量,而在于表示行为、动作的过程和时段,它要求只与数词“一”同时出现。

而C组中的“吃了一顿饭”中的“一顿”,既可以理解为动词“吃”的补语,也可以理解为名词“饭”的定语,因为可以说“吃了一顿”,也可以说“一顿饭”。但“表了一番心意”中的“一番”只能理解为“心意”的定语,不能作“表”的补语,因为“一番心意”可以说,“表了一番”不能说。“说了一通话”中的“一通”只能作“说”的补语。因为不能说“一通话”。可见,量词和数词构成数量短语后。其语义指向受动词或名词的语义制约。

(三)量词受形容词语义的制约

有些形容词能受量词的修饰,但有些形容词不能受量词的修饰。例如:可以说“一阵沮丧”、“一片清净”,不能说“一阵恶劣”、“一片激动”。

一般而言,下列几种量词可以和形容词搭配:

1、表示度量衡的量词

能与表示度量衡量词搭配的形容词有:长、高、宽、粗、厚、远、重、深、大等,如可以说“三米长”、“两长高”、“一米宽”等,但与之对应的形容词短、矮、窄、细、薄、近、轻、浅、小等,一般不能与度量衡量词组合。如不说“三米短”、“两长矮”等。

2、比况量词

比况量词一般只用来计量长度(包括深度、高度、宽度)和面积大小。不计重量,它修饰的形容词有:长、宽、高、深、厚、远、粗、大等。

3、摹状量词

这类量词主要是片类、丝类。例如:

一片红、一片黑、一片雪白、一片漆黑(描写颜色)

一片光明、一片空白、一片繁荣、一片暗淡(描写环境、气氛)

一片严肃、一片悲伤、一片惆怅、一片不安(人的性情、心理状态)

量词一般只选择表颜色、量度、气氛、性情、表情、心理状态等几个方面的形容词,而且不同的量词选择的侧重点也不同。

三、量词的语用特征

量词除了表量之外,还可以构成比喻、比拟、夸张、借代、通感等多种修辞格,来增强语言表达效果。

(一)比喻

比喻是用具体、形象的乙事物比喻抽象的甲事物。甲乙事物间要有相似性,有些量词具有形象色彩,在结构上量词和数词构成数量短语作了后边中心语的定语,但在语义上,量词成了喻体,中心语成了本体,本体和喻体之间还有相似之处,构成了比喻修辞格。

(二)比拟

比拟是把人当成物,把物当成人或把甲物当成乙物来描写。有些量词也有这个功能,可以构成比拟的修辞格。

(三)夸张

夸张是故意的言过其实。有些量词具有这个特点。

(四)借代

借代是用乙事物代替甲事物,甲乙事物必须要有相关性。有些量词和中心语表示的事物有关联性,就直接代替了该某事物,从而形成了借代的修辞格。

(五)通感

通感手法是把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等各个感官打通来写的一种修辞手法。量词同样也有这个功能。

篇2: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教学论文

在教学中,作为教师,应该全面理解和把握教材的编写意图,本节内容安排在学生学习了命题及命题的否定之后,旨在通过丰富的实例,使学生了解生活和数学中经常使用的两类量词即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的含义,会判断含有一个量词的全称命题和一个量词的`特称命题的真假,会正确地写出这两类命题的否定,认识到含有一个量词的全称命题的否定是特称命题,含有一个量词的特称命题的否定是全称命题的规律。

所以,上课的时候我首先通过多媒体展示教学重点和难点,本节教材的重点是通过生活和数学中的丰富实例,理解和掌握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的意义,能正确地对含有一个量词的命题进行否定;难点是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的真假的判定,以及写出含有一个量词的命题的否定。其次,创设情境,引入这两个基本概念。引导学生回顾命题的概念,然后思考和讨论教材中第21页(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教材1-1)的思考题,学生根据命题的概念判断出思考题中(1)(2)不是命题,而(3)(4)是命题,通过对比,激发学生对这类题型的兴趣,由此引出全称量词的概念、符号以及全称命题的概念。全称量词有许多种表述形式,除了思考题中出现的两种外,教科书的旁白中也列举了其他几种的表述方式,我在教学中还引导学生寻找其他的数学例子,以加深学生对全称量词的认识和理解。比如,每一个三角形都存在外接圆;所有的实数都有算数平方根;对一切无理数x,3x+2还是无理数等等。

符号语言是数学的基本语言,在教学中,我充分利用这一点,使用符号语言简洁、准确地表达数学的一些内容。比如教材中将含有变量x的陈述句用符号p(x),q(x),r(x)等表示,所以我们也就可以用符号表示全称命题“对M中任意一个x,有p(x)成立(略)。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鼓励学生适当使用符号语言来表达数学的一些内容,这样就比语言叙述简洁多了。

在教学中,作为教师应该多思考,找到一些让学生容易接受、便于接受、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做到自己头脑的随时更新,以便适应新教材、新课标、新学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成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教师。

篇3:毕业论文-新闻标题的语法分析

毕业论文-新闻标题的语法分析 - 语言文学论文

摘   要

本文主要从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和语法失误进行分析。文章就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大体分为5类:1般结构类、复句式结构类、词标结构类、点标结构类、公式结构类。同时,阐述了新闻标题中常见的几种语法失误,即句式杂糅、用词不当、搭配不当。

关键词:新闻标题;语法结构;语法失误

ABSTRACT

This paper is focus on analysis of grammar structure and grammar error in news title. According to the grammar structure of news title, a paper can be divided into five categories, which are normal structure, composite structure, structure of word-marker, structure of punctuation- marker and  formula structure. At the same time, we describe several grammar errors that are common in news title, such as:The sentence type mixes together,inappropriate choice of words,inappropriate choice of collocation.

Key words: news title;  grammar structure;  grammar error

绪论

新闻标题是用来指示、评价、概括、表现新闻内容的最简短的文字。[1] 俗话说:“题好1半文”。1个好标题,常常会使1篇新闻添辉增色,也可以这么说,新闻标题是整体传播的眼睛。辞海中对标题作了这样的解释:“标题是报刊上新闻报道和文章的`题目。通常特指新闻的题目。标题以文章内容为命题依据,有提示报道内容、吸引并引导读者阅读理解、美化版面等作用。”1则新闻仅有引人的事实还不够,再配上1条好标题,才能令读者1见钟情。标题是近代和现代报纸提高传播效果的重要手段之1。标题源出于新闻,1个精彩有力的标题的作用,甚至会超过新闻本身。因此,新闻标题应当是用最精辟的词语,对新闻内容和中心思想进行富有特色的浓缩、概括、凸显,它是新闻的1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报道的开始和最后的句号。

本文主要选取了国内几种重要报纸中近1年的标题,从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和语法失误进行分析,标题体现了新闻价值的大小,同时也充分体现出编辑意图,对新闻标题进行语法分析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语法分析是分析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就是语法结构的分析,也就是分析各种语言片段的语法结构。[2] 语法结构指各种语言片段的内部结构。[3] 弄清语言片段的结构成份及其结构关系,以便透彻了解它所表达的意义。

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是指从语言的排列和搭配规则方面来分析新闻标题的结构。[4] 国内对新闻标题的语法分析成果不是很多,晓红曾对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和语用价值进行了研究,从结构和语用的结合角度把新闻标题分为4类,即1般结构类、词标结构类、点标结构类、公式结构类。这种分类有1定的道理,但是,我们认为还不够全面,本文对新闻标题的语法结构进行了更细致、更全面地划分,大致分为5类,即1般结构类、复句式结构类、词标结构类、点标结构类、公式结构类。并且,就新闻标题中几种常见的语法失误还进行了分析。

篇4:唐五代税草所用量词考释论文

唐五代税草所用量词考释论文

内容提要:唐五代税草的量词,除“束”外,还有“围”和“分”。一围等于十束,一束等于十分,一束约为三尺上下。围有大小两种概念,大概念的围即一围等于十束的“围”,小概念的围与束相同,即一围等于一束。由于民间习俗与地方特色,一分也可以称为一把,即“分”与“把”相同或相似。

关键词:税草量词围束分

关于唐五代税草的征收量词,不论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书,都语焉不详。笔者试图利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书,对其加以考论,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从传世文献和敦煌吐鲁番文书可知,唐五代时期的税草是据地征收的,在征收、运输和使用中,草基本上是以“束”为计量单位的,如吐鲁番文书《武周某馆驿给乘长行马驴及粟草帐》A(1)中就有“草壹拾贰束”、“草拾束”、“草贰拾柒束”、“草肆束”、“草伍束”等记载。再如吐鲁番文书《唐西州高昌县出草帐》(A2)共有19行,其中第7—9行为:

康守相贰亩柒束大女囗小贰亩柒束张元感壹亩半肆束半

氾和敏贰亩柒束樊申陁贰亩柒束马葱元壹亩半

孙元敬贰亩柒束囗囗寺贰拾捌束囗元寺贰拾贰

第19行为:

崇圣寺拾肆亩肆拾玖束

另如元稹《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A(3)曰:

严砺又於管内诸州,元和二年两税钱外,加配百姓草共四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七束,每束重一十一斤。

有时候,草的计量单位也被写作“团”。如《太平广记》曰:

唐裴延龄累转司农少卿,寻以本官权判度支。……又奏请:令京兆府两税青苗钱,市草百万团,送苑中。宰臣议,以为若市草百万团,则一方百姓,自冬历夏,搬运不了,又妨夺农务,其事得止。A(4)

这里的“团”为何意?则不得解。

《旧唐书》卷135《裴延龄传》载:

其年(贞元八年),迁户部侍郎、判度支,奏请令京兆府以两税青苗钱市草百万围送苑中。宰相陆贽、赵憬议,以为:“若市送百万围草,即一府百姓,自冬历夏,般载不了,百役供应,须悉停罢,又妨夺农务。请令府县量市三二万围,各贮侧近处,他时要即支用。”

《太平广记》和《旧唐书》所载,显系一回事,一写作“团”、一写作“围”。我们认为,应该是“围”,至于写作“团”,乃是“”“”形近讹误造成的。

至于“围”和“束”的关系,我们认为,“围”有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为大概念,即一围等于十束,如上引《旧唐书》卷135《裴延龄传》曰:“奏请令京兆府以两税青苗钱市草百万围送苑中”。裴延龄的这一奏议遭到了宰相陆贽等人的反对,陆贽为此还专门有《论度支令京兆府折税市草事状》,内曰:“度支奏……请令京兆府折今年秋税和市草一千万束,便令人户送入城输纳。”由此可见,“百万围”等于“一千万束”,即一围等于十束。另外,《新唐书》卷167《裴延龄传》也载有此事,只不过记载略有不同,即“又请以京兆苗钱市草千万,俾民输诸苑。”《旧唐书》本传所说“百万围”,《新唐书》本传又成了“千万”。这里的“千万”自然是“束”而非“围”。

我国西北地区,长期以来,在夏收时,就将小麦捆为一捆一捆,每10捆再拢为一拢,即8捆以金字塔型立起,两捆作为盖子盖在上面,这样既可防雨,又可防潮,待晒干农闲时,将其拉到场上碾草打粮。

这里我们所说的“捆”,实际上就是“束”,因为这类量词原本都是动词的借用,现代汉语动词用的是“捆”不是“束”,所以量词当然也跟着用“捆”,而不用“束”。B(1)

用“束”来表示饲草的数量,在我国西北地区是有传统的。《居延汉简释文合校》B(2)载:“今余茭五千六百五十束”(3·15);“出茭九束,正月甲子以食囗囗”(24·5);“囗丙辰出茭卌束食传马八匹,出茭八束食牛”(32·15);“出钱卅买茭廿束”(140·18B);“定作卅人伐茭千五百束,率人五十束,与此三千八百束”(168·21)。《居延新简》B(3)一书又载:“受六月余茭千一百五十七束”(E.P.T52:85);“驷望隧茭千五百束直百八十;平虏隧茭千五百束直百八十;惊虏隧茭千五百束直百八十。凡四千五百束直五百卌尉卿取当还卅六囗”。(E.P.T52:149A)。何为“茭”?《说文》云:“茭,干刍”。南唐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云:“刈取以用曰刍,故曰‘生刍一束’。干之曰茭。故《尚书》曰‘峙乃刍茭’。”简言之,“茭”即饲养牲畜用的干草。至于青草,徐锴所云“生刍一束”,语出《诗·小雅·白驹》:“生刍一束,其人如玉”。“生刍”即未晒干的青草。汉简中也有关于青草的记录。《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有云:“……出二十五毋莆十束,出十八韭六束”(175·18);“需蓻十束”(213·50)。而据《说文》,“菁”乃韭花,“蓻”即茅草芽,自然均是青草而非干草。它说明,居延地区韭菜、韭菜花、茅草芽均是用“束”表其数量的。从《诗经》到汉代,青草、干草(茭)一直是用“束”作计量单位的。C(1)由吐鲁番文书、敦煌文书可知,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初,西北地区一直是用“束”作计量单位。

“围”的第二个含义为小概念,它与“束”相同,即一围等于一束。如吐鲁番文书《唐开元二十二年杨景璿牒为父赤亭镇杨嘉麟职田出租请给公验事》C(2)内有:

杨嘉麟职田地七十六亩亩别粟六斗,计卌五石六斗,草一百五十二围。

这里的“围”就等于“束”。

“围”的大小两种含义,在其他领域中也有相同情况。如唐初乐坛的主流是燕乐。燕乐包括十部,即燕乐、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高昌。在十部乐中,燕乐作为一部,乃狭义的燕乐,同时,十部乐的总名又称为燕乐,以区别于传统的雅乐。

在这里,我们说一围等于一束,那一围是多少呢?《唐六典》卷17太仆寺典厩令职掌条云:“每围以三尺为限”,即一围是三尺。在唐代厩牧令中也有记载:

诸象日给蒿六围,马、驼、牛各一围,羊十一共一围(每围以三尺为限)。蜀马与骒,各八分其围,骒四分其围,乳驹、乳犊五共一围,青刍倍之。C(3)

在仿照唐令所制定的日本令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如日本厩牧令第一条曰:凡马,日给“干草各五围,木叶二围”,并加注曰:“经一尺,周三尺为围”。C(4)其厩牧令第二条曰:

凡马户,分番上下。其调草,正丁二百围,次丁一百围,中男(少丁)五十围。C(5)

由上可知,唐令与日本令都有记载:“每围以三尺为限”。前已指出,一围等于一束,那是否有证据证明呢?吐鲁番文书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证据。如《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载《唐上元二年(公元761年)蒲昌县界长行小作具收支饲草数请处分状》:

1.蒲昌县界长行小作状囗

2.当县界应营易田粟总两顷共收得囗囗叁阡贰伯肆拾壹束每粟壹束准草壹束

3.壹阡玖伯肆拾陆束县

4.拾捌束上每壹束叁尺叁围,陆伯肆拾捌束

5.陆伯伍拾束下每壹束贰尺捌围

6.壹阡贰伯玖拾伍束山北横截等三城囗

7.肆伯叁拾束上每壹束叁尺叁围,肆伯叁拾束每壹束叁尺壹围

8.肆伯叁拾伍束下每壹束贰尺捌围

9.以前都计当草叁阡贰伯肆拾壹束具破用、见在如后。

10.壹阡束奉县牒:令支付供萧大夫下进马食讫。县城作

11.玖伯束奉都督判命令给维磨界游奕马食。山北作

12.壹阡叁伯肆拾壹束见在。

13.玖伯肆拾陆束县下三城作叁伯囗囗囗束山北作

14.右被长行坊差行官王敬宾至场点检前件作草,使未至已前奉

15.都督判命及县牒支给、破用、见在如前,请处分。谨状。

16.牒件状如前,谨牒。

17.上元二年正月日作头左思训等牒

18.知作官别将李小仙

从本件文书可知,饲草分为上中下三等,每束(捆)约为三尺,即上等每束叁尺叁围,中等每束叁尺壹围,下等每束贰尺捌围。为什么将饲草分为三等呢?本件文书第二行明确标示:“每粟壹束准草壹束”,即地里的收获物粟是多少束(捆),其草也就应有多少束,这是相等的。因为在夏、秋收时,需将麦、粟捆为一束一束。用什么来捆麦、粟呢?并不需要专备的绳子,而只是将麦、粟两头接起来就可以了。因为地的种类不同,既有水地、旱地,也有山地、川地,麦、粟的长短也就不一样,被捆为一束一束的麦、粟就有了大中小三等,由此而产生的草也就有了上中下三等。

束草分为上中下三等,吐鲁番文书也提供了证据。《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九册所载《唐西州高昌县状为送阙职草事》中有“阙职草壹阡小束”、“高昌小束”的记载。这里的“小束”,可能就是以上所说的下等。

这里的“围”,即“每壹束叁尺叁围”,“每壹束叁尺壹围”,“每壹束贰尺捌围”中的“围”,是两手合抱的意思,因为人们在捆麦、粟、草时,都是用两手捆,其一捆(一束)大致和人的腰围相等,即三尺左右,也就是每叁尺叁、叁尺壹、贰尺捌被围成一捆的意思。D(1)

至于“分”,应是比“束”小的`一个计量单位。元稹在《同州奏均田状》D(2)中说:

当州百姓田地,每亩只税粟九升五合,草四分。……其诸色职田,每亩约税粟三斗,草三束。

这里“草四分”的数量不大明确,但从元稹的其他状文中我们得到有关信息。

从前所征斛斗升合之外,又有抄勺圭撮,钱草即有分厘毫铢。……臣今所征斛斗并请成合,草并请成分,钱并请成文。在百姓纳数,元无所加,於官司簿书,永绝奸诈。其蹙数粟、麦、草等,便充填所欠职田等数。E(1)

在《同州奏均田状》中,元稹建议,对于职田、公廨田、官田、驿田等:

此色田地,一切给与百姓,任为永业,一依正税粟草及地头榷酒钱数纳税。其余所欠职田、斛斗、钱草等,只於夏税地上每亩加一合,秋税地上每亩各加六合,草一分。

由此也可知,“分”是草的一个计量单位。

既然“分”是比“束”小的一税草征收单位,那它们之间应该有一个比例关系。上面已说明,十束等于一围,那一分为多少呢?我们估计,十分为一束。因为从“束”这一量词的发展看,它常被用作“定数集合法”,即十个。如《礼记·杂记》:“纳币一束”。郑玄注曰:“十个为束”;孔颖达疏曰:“一束谓十个也”。《仪礼·礼聘》郑玄注也曰:“凡物十曰束”。E(2)

这里的“分”可能是西北农村将麦草等扎成一小把一小把的意思,十个小把相当于一束,即一捆。如目前在西北农村集贸市场上,常常把葱、菜扎成二三斤的小把出售,但在冬季来临前藏冬菜时,就扎成一捆一捆出售,每捆约二三十斤,相当于十小把。

我们说“分”与“把”相当,在吐鲁番文书中找到了证据。《高昌重光三年(公元622年)条例虎牙氾某等传供食账二》E(3)有:

十月廿八日,郎阿住传:麻叁束壹拔(把),供大账上用。

《高昌重光三年(公元622年)条例康鸦问等传供食及作坊用物账》E(4)有:

康鸦问传:麻一拔(把),用紧练。

这里的拔(把),显然是比“束”小的一个量词单位。

前已述及,“捆”就是“束”,S·11287N有:

葱贰佰束束准时价伍文计钱壹仟文;

柴陆佰束束别叁文伍计钱贰仟壹佰文。F(1)

另如吐鲁番文书《唐大历三年(768年)僧法英佃菜园契》F(2)中有“园内起三月囗囗送多少菜,至十五日已后并生菜供壹拾束,束壹囗”;在《唐孙玄参租菜园契》F(3)中也有“拾束与寺家”、“收秋与芥壹伯束”等记载。

这里的葱、菜为何以“束”相称,殊不可解,但若将“束”看作“捆”,并了解西北的气侯、冬菜窖藏的特点等后,就可以明了的。

我们说一束等于十分,在日本令中也找到了相应的记载。唐田令曰:“诸田广一步,长二百卌步为亩,百亩为顷”。根据这一唐令所制定的日本令则曰:“凡田,长卅步,广十二步为段,十段为町”。并在下特别注明纳租标准:

段租稻二束二把,町租稻廿二束。F(4)

另日本厩牧令在谈到马牛羊等给料草时规定:

其乳牛,(日)给豆二升、稻二把,取乳日给。F(5)

这里的“稻”应该是指稻草。这里的“把”相当于唐代的“分”。一段二束二把,十段(即一町)为廿二束,即10把等于一束,一把等于一分。

综上所述,在唐五代的纳草量词中,一围等于十束,一束等于十分,一束约为三尺上下。围有大小两种概念,大概念的围即一围等于十束的“围”,小概念的围与束相同,即一围等于一束。由于民间习俗与地方特色,一分也可以称为一把,即分与把相同或相似。A(1)见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第465—466页,文物出版社1986年出版。

A(2)《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第23—25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出版;图录本第四册第262—263页,文物出版社出版。

A(3)见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第420页,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

A(4)《太平广记》卷239引《谭宾录》;周勋初主编:《唐人轶事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888页。

B(1)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华书局,1965年,244页。

B(2)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出版。

B(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出版。

C(1)参阅邓文宽《<20世纪出土的第一支汉文简牍>献疑》,载《中国文物报》2月7日7版。

C(2)《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第101—103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出版。

C(3)见[日]仁井田陞著、池田温(编纂代表)《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第1379页,东京大学出版会3月。蜀马较小,《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驾部郎中》曰:“有山阪险峻之处及江南、岭南暑湿不宜大马处,兼置蜀马。”故当马给嵩一围时,蜀马就给五分之四围。

C(4)见[日]仁井田陞著、池田温(编纂代表)《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第1379页,东京大学出版会193月。

C(5)见《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第1380页。

D(1)“围”除上述大小两个概念外,元稹在《弹奏山南西道两税外草状》中曰:“山南西道管内州府,每年两税外,配率供驿禾草共四万六千四百七十七围,每围重二十斤。”(见《元稹集》卷37)这里“每围重二十斤”的“围”,可能是特指,或特殊情况的反映,与上所论的“围”有差异,现存疑。

D(2)见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第435—437页,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

E(1)《元稹集》卷39《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夏阳韩城两县率钱状》。

E(2)参阅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243—244页,中华书局1965年出版。

E(3)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3册170—171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图录本第一卷第377页,文物出版社1992年。

E(4)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3册173页;图录本第一卷第379页。

F(1)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第十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204页。

F(2)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292—293页;图文本第四卷576页。

F(3)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301—302页;图文本第四卷580页。

F(4)《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第1305页。

F(5)《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第1379页。

篇5:汉语动量词的特殊形式研究论文

汉语动量词的特殊形式研究论文

摘要:具有丰富的量词是汉语语法特点之一动量词是汉语童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童词中有一类特殊的形式,常以“v一v\"的形式出现,一般把这种数词“一”之后由动词重圣构成的“v”称为同形动量词,一些语法学家也把它叫做自主动量词.这类动童词在汉语实际运用中出现的频率极高,观察分析它的流变过程对汉语教学和汉语语法规律的研究,以及汉语语用习得研究等方面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动量词;同形动量词;流变

一、同形动里词的界定

量词是汉语实词中重要的一类,也是汉语词汇的特色之一,计量动量词和计时动量词是动量词的主体。除此之外,从古代汉语发展到现代汉语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动量词形式,一般以“V一V”的形式出现。如:“看一看、跑一跑”中的第二个“看、跑”等。这样的词有很多。如:“跳、试、闹、瞧、摸、舔、闻、洗、完、弯、踢、转、拜、滚、挥、尝、验、查”等。由于这种动量词结构是由动词重叠构成的,所以,习惯上记作“v一V”。这种动量词结构形式,目前在语法学界还存在着争议和分歧,一些语法学家和语文工作者把它视为动词的重叠。如张静(1979)、刘月华(1984)、房玉清(1992)、李宇明(1994)等分别在自己的著述中把“V一V”形式认为和“VV”形式一样,都是动词的重叠,数词“一”可以省略。另一些语法学家把它称为同形动量词或同源动量词。如刘世儒(1965)在著述中认为这种格式属于动词和量词的组合,后面的“V”属于动量词的一种,称为“同源动量词”。邵敬敏(19%),金桂桃(2007)等学者在自己著述中认为它是动、量组合的方式,与动词同形,称为“同形动量词”。

郭先珍(1987)在著述中说:“用重复前一个动词的方式来表示动量是汉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借动词表示动量而形成的一种语言习惯。”显然,郭先生也认为‘,v一V’’中的第二个“Y’’,是动量用法,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V一V”中的第二个“V”应该把它视为同形动量词来看待,因为尽管它与动词同形,但它同样用来计量。如“拜三拜”等,但它计量的动量在时间上一般是短暂的、稍纵即逝的,计量的动作的次数也是少量的且具有强烈的尝试情态,这也是同形动量词一般都用“V一V”来表示而不用“V二V、V三V’’的原因。

二、同形动量词结构形式的演变过程

同形动量词形式最早在宋金时期才开始出现,一般以‘,V一V’’’形式出现,偶有使用。如:l、以主丈画一画。(《宋代卷・虚堂和尚语录》)2、师乃拈一枝柴吹两吹,,度与百丈。(《五灯会元》卷九)3、觑一觑飞虎魂消,喝一声群贼脑。(《董解元西厢记/卷三》)。

到了元朝时期,同形动量词的使用就比较广泛了,结构形式也比较多样。首先,‘,v一v’,式使用就比较普遍了。如“将汤来我尝一尝”“只索再到西宫看一看去”、“好歹去送一送”、“你与我告一告儿”、“去那官人行劝一劝”、“我将他掐一掐,拈一拈,搂一搂.抱一抱”、“民在柳阴下歇一歇咱”(《元曲选》)。在《元曲选》中,“V一丫’式的动量词共出现了145处。可见这一用法在当时已经较为普及了。

其次出现了一种新的同形动量词形式就是“v+名吠)+数+V”式。这种形式在元朝使用得频率也比较高,数词一般使用“一”,笔者仅统计了((元曲选》中就出现了料处。如:“拜哥哥两拜”、“我推他一推便死了”、“我在你这楼上醉了两醉也”、“可怎生不着个太庄来看我一看”、“你瞅我一瞅”、“你也等我一等儿波”等。可见“V+名(代)+一+v”的搭配形式在元朝也开始广泛使用。

在元朝时期,还出现了其他的同形动量词结构形式。但使用的次数很少,包括以下几类:1.“V了+(代)+数+V,’的形式。如《元曲选》中“那相公纳头的拜了我两拜”、“我待不寄信来,想着那相公拜了两拜”。

2.“V+上+‘一(几),+V”的形式。如《元曲选》中“那先生把算子又拨上几拨”、“你也与我算上一算”。

3.‘,Al+‘一’+动量,A2+‘一’+动量”的形式,里面提到的动量词是相同的,这种形式在((元曲选》中偶尔可以见到。如((元曲选》中“打一回,歇一回”、“我行一领倒一领”、“等我行一步,与我撒一步者”、“卖了一贯,又赚了一贯”、“打一下是一下疼,那杀的只是一刀”、“望着府门哭三声,笑三声”等。

4.“V+‘(不)的’+‘一,+V”的形式。如《元曲选》中“我这里坐不的一坐”、“我那女婿只好睁着眼看的一看“,这种形式在作品中很少见,《元曲选》中仅出现了一次。

从上面的叙述中可见,到了元朝时期,同形动量词就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了。今天现代汉语中有的同形动量词搭配形式,在元朝时期,都有所出现和使用。到了明朝以后,同形动量词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了。如《水浒传》、((醒世姻缘传》、《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等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同形动量词。民国以后至今,同形动量词从语法形式上来说,基本没有改变,只是搭配的动词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现代汉语中同形动量词一般有下列几种形式:(l)“V一V”形式。一般把后面的“V”认为是动量词,一般来说,“v”大多是借用表示主观动作行为特征的动词:如:“看、跳、试、跑、闹、瞧、摸、舔、闻、洗、玩、弯、踢、转、验、拜、滚、挥、尝、查”等。其中‘,v一V’’形式中的数词一般限于“一”,个别的动词“拜、转”等还可以使用其他基数词或不定量数词“几”。如:“拜两拜,转几转”等。这种形式在句中一般做谓语,如:“我试一试”。

(2)“V了一V”形式。在这种形式中,“V”大多是借用表示主观动作行为特征的动词。如:“看、跳、试、跑、闹、瞧、摸、舔、闻、洗、玩、弯、踢、转、拜、滚、查”等。个别动词“拜、转”等可以使用其他基数词或不定量数词“几”。

如:“拜了三拜,滚了几滚”等。在句中做谓语,用法和‘,V一V’’形式相同,主要用于表示短时量。

有时助词“了”后面还可以加上代词。如:“洗了我一洗”、“跑了这一跑”等。

(3)‘,V+名(代)+‘一’+V’’形式。这也是现代汉语中常用的一种同形动量词的搭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v’’大多也是表示主观动作行为的动词,后面一般带表示人和事物的个体名词,在句中做谓语。如:“试他一试,瞧我一瞧”等,表示短暂的情态。

(4)‘,A1一量,AZ一量”形式。这种形式在现代汉语中也经常使用,一般来说A都是形容词。进人格式的形容词一般为单音词,都是性质形容词,如“长、短、高、低、深、浅、紧、慢、轻、重、粗、细、远、近”等。在意义上,形容词Al、AZ之间属于反义词。如:“深一脚,浅一脚”、“饥一顿,饱一顿”等。能够进人这种并举格式的动量词,专用的有“下、趟、把、顿”等,借用的有表示器官的动量词。如:“眼、手、脚、口”等;也有表示工具的动量词。如:“锤、刀、笔、斧、锹、锄”等;还有表示伴随性的动量词。

如:“声、句、步、觉,’等。

三、同形动量词的语义特征

(一)“V一V”、“V了一V”、“v+名(代)+“一”+V”这三种是同形动量词最常用的结构形式,同形动量词基本都是单音词,没有双音词,大多都借自动词,其中在现代汉语形式中,“V”都是表示动作主观行为特征的动词.大都是及物动词。

如“打、问、听”等。一般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判断动词、情态动词、能愿动词、趋向动词,都不能进人这些格式中。如不能说“恨一恨”、‘能一能”、“上一上”等。不及物动词和非持续性动词一般也不能进人这些格式里。如不能说“死了死”、“睡一睡”等。

上述这三种语法形式从语义上来说也有一些差别。‘,V一V’,一般表示短时、尝试、进行或将要,‘,v了一V’,也表示短时、尝试,但不表示进行或将要而表示完成态。“v+名(代)+‘一’+v”,表示短时、尝试,一般表示将要,且对象是具体的。其中‘,v一V’,、‘,V了一V’’两种格式中的数词“一”可以省略,很多语法学者认为这两种格式中省略数词“一”后,语义上没有任何差别。

如:“看一看”和“看看”从语义上来说是等同的,“看了一看”和“看了看”也没有什么差别,对此笔者并不同意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数词“一”省略之后,语义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省略后第二个“V”就变成动词,而不属于动量词了,其次数词省略后,语义上相比较省略前在时间上更为短促,语气上相比较省略前语势增强,更加口语化,如:1、你看看,这张照片上的人中哪一个是我。

/我看了看他,转过脸去。

2、你看一看,这张照片上的人中哪一个是我。

/我看了一看他,转过脸去。

显然1句比2句时间上更为短暂,语气上更为随便。

另外,我们经常说“VV看”。如:“说说看、听听看、讲讲看”等,表示动作的进行,这种形式一般不能变成‘,v一v’’、‘,V了一V’’’形式,如不能说“说一说看”、“听了听看”等。

(二)“AI一量、AZ一量”形式

前面对此形式已经有所叙述,A一般由性质形容词来充当,前后互为反义词,双音词一般不能进人此格式中,动量词可以是计量动量词,也可以是计时动量词。如:“松一下、紧一下”、“热一天,冷一天”等。这种格式从语义上说可以对连续的具体动作进行概括描写,表示动作的延续,表示具有不同性状特征的动作行为的交替反复几大多含有纷乱、急切、不稳定、不连贯、不一致等意思。如:“高一声,低一声”等;可以表示行为有目的、有计划、有节奏地进行。如:“松一把紧一把”、“软一手硬一手”等;可以形容生活、工作的艰苦、艰难,没有规律。如:“冷一顿,热一顿”、“远一趟,近一趟”等。

四、结束语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同形动量词是汉语动量词中特殊的一种。它基本借自动词,一般在句中作谓语,它起源于宋朝,成熟于元朝,发展至今,已经成为现代汉语中量词中较为常用的一种特殊形式。本文从流变过程,结构形式以及语义特征对同形动量词作了概括分析,对于同形动量词的一些其它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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