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变化及国际比较(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变化及国际比较
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变化及国际比较
摘要: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跨国上市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越来越高,为改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准则),并要求新准则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中对于合并范围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充分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10)的相关规定,反映了控制的实质,对会计实践有着更大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控制;合并财务报表; IFRS10
一、新准则合并范围实现的突破
(一)改进控制的定义
新准则第七条强调“控制”构成的三要素为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参与相关活动的可变回报以及能够行使权力影响可变回报。这充分借鉴了IFRS10中“控制”的定义。IFRS10 规定:“如果投资者对其所投资的实体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通过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这些回报,那么该投资方控制该被投资方”。这与我国的现行合并报表准则差异较大,因为我国的现行准则中关于控制的定义是为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借鉴国际会计委员会1994发布的IASB27中所规定的“控制”的定义。但随着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控制”的定义也需要进行新的变革。
1、“可变回报”代替现行准则中的“利益”
新准则中的用词更加准确,使用“可变回报”代替现行准则的“利益”,并在第十七条给出了可变回报的定义及基本评价方法。这一改变体现了风险与收益的辩证关系。现行准则中的利益不强调“可变性”,利益一般指的就是正收益;而“可变回报”不仅体现正的收益,也包括负的损失。投资方不仅应分享被投资方产生的利益,也应当承担被投资方发生的亏损,即风险与利益并存。
“可变回报”的概念解决了在实务中的持续经营的资不抵债子公司合并与否的问题。在实务中会碰到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可能是母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经销商或配套厂家, 或者具有“壳资源”重组价值。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不明确,使得母公司会千方百计支撑这类公司持续经营。这时母公司就可顺利地通过内部交易将成本、费用及不良资产转嫁给子公司,从而夸大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按照新概念也应将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就有效地遏制了这种粉饰报表的行为。
2、突出“权利”的概念
在新准则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是“控制”定义的第一个条件。同时在新准则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这些解释与IFRS10中的规定基本相同。
新准则第九条中“权利”解释为“投资方享有现有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拥有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并指出“而无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这里的“权利”突出一种“能力”和“法律或合同赋予的权利(如投票权、潜在投票权、其他合同安排中的权利等)”的权力,即使主导相关活动的权利尚未行使。同时也强调这种权利的“现时性”,只要投资方目前拥有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权利,就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新准则第十条强调了投资方所享有权利的“共享性”和“排他性”。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分别享有能够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不同相关活动的现时权利的,能够主导对被投资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一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也就是说,在众多的投资方中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相关活动的一方,拥有单一控制权,这种“单一性”就意味着只有这一个投资方是对被投资方施加控制的,只有这一个投资方可以将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之中。
新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分别引入了“实质性权利”和“保护性权利”的概念。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并列举了判断某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是应考虑的所有相关因素。因此这就意味着表决权可能不再是控制被投资方的决定性要素,若是投资方的表决权想控制被投资方,那么该表决权必须为实质性权利。如被法院查封的被投资方,法院会主导相关机构去清查账目,尽管投资方拥有多数表决权,也不再具有控制权。
(二)引入实质性控制的概念
旧准则中对母公司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规定是,母公司要享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之一的,也可以认为控制被投资单位。其中第一个条件是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第四个条件是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从此规定中可以看出判断控制权的标准主要还是以表决权来决定的。但新准则的'第十四条增加了实质性控制的四条具体内容,前三条与IFRS10中的规定基本相同。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三)引入委托代理关系
投资方是通过享有被投资方的权利,主导其相关活动而获得可变回报,这样这种主导作用越大,越能影响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判断。但是这并不足以判断拥有主导权的一方就是拥有控制权的一方,因为有委托人或代理人的出现,这就引出了一个“委托代理问题”。新准则基本借鉴IFRS10中有关代理人的描述。IFRS10认为投资者若作为被投资单位的代理人而作出的决策,不能将投资人作为权利的拥有者,尽管代理人也能获得可变回报。
新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应首先确定做出决策的投资者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而来判断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代理人仅为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时,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应当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代理人既然不控制被投资方,就意味着其不具有这项获得可变回报的权利的能力。这就是说只有最终拥有实际决策权,而且这种决策权不会被剥夺的主体才拥有控制权,才有权利获得被投资方的可变回报。新准则在第十九条对如何判断代理人身份的要求进行了阐释,在综合考虑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判断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这与IFRS10中所进行的解释一致。
二、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中合并范围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新准则中关于合并范围的修改,主要是借鉴了IFRS10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国的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最新规定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高度趋同。但由于国情的巨大差异,我国的新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就合并范围而言,新准则的修订适应了我国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发展,相比之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相关规定与我国的会计的总体发展有一定的不适应之处。
(一)“控制”的定义不同
FASB于2月发布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合并财务报表:目的和政策》中“控制”定义是为一经济实体具有指导另一经济实体经营活动的政策和管理的非共享的管理决策能力,其目的是为了从后者正在进行的经济活动中增加自身的利益或限制自身的损失。这个控制的定义明显与我国新准则不同,主要体现在我国更强调获得包括损失在内的“可变回报”,而不仅指的是从被投资公司获得利益。
(二)“特殊目的实体”的概念
FASB发布了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解释第46号,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引入和解释了特殊目的实体公司的概念,同时说明了纳入合并报表的“可变利益实体”的判断方法,但我国的新准则还并未对特殊目的实体做出相关的规定。
三、新准则在实务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对于“可变回报”的理解问题
由于新准则中还未对“可变回报”做进一步的详细解释,因此还需等待应用指南或会计准则讲解的出台。但根据对IFRS10的理解以及会计实践的需要,“可变回报”指的应当时会随着被投资方经营业绩变化而变化的不固定的回报,这种回报会给投资方带来收益或者损失。例如被投资单位通过投资者提供的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运营方法产生的利润,给投资者的额外分红,也应该作为 “可变回报”。对于回报的“可变性”的判断,投资方要灵活的考虑,比如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合同上规定了年3%的收益,但实际上若每年无法支付这一固定收益,就会进行违约赔偿,这类回报就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可变的程度就是该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信用风险程度。
因此企业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不要拘泥于收取固定收益这一形式,要考虑回报的实质。根据风险与收益的对等原则,在考虑可能获得的收益的同时还要考虑损失。
(二)对“相关活动”的理解问题
新准则第七条指出相关活动的定义和具体例子。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新准则对于相关活动的具体内容采取了列举的解释方法,而没有一个高度概括的定义。实务中不同的行业,甚至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的“相关活动”的差异也较大。因此,这对企业的会计人员的要求提高,因为要进行职业判断,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自身企业相关活动的内容。因此除准则举例列举的之外,比如高管的任命、年度预算计划的审批等等,会影响公司回报的重大决策都应该属于相关活动的范围内。
(三)对“权力”解释的理解问题
对于新准则第十一条的理解是要有效地区分实质性权利和保护性权利。在判断投资者拥有的权利时,应考虑这种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如高管的任免权,战略方针的决策权等。而不考虑如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有权变卖其资产的保护性权利。但在实务中,企业要注意的形式是保护性权利的实质性权利,例如企业章程规定,分散的小股东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否决权上有表决权,如企业上市重组时规定该项决议需20%以上的小股东投赞成票才能通过,小股东此时的表决权为实质性权利,这种情况下就算大股东对企业享有控制权,此时大股东也无法控制该企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S].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3]财政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10号,2014.
[5]常大磊.中美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理论及相关规定的比较[就].财务与会计,(04).
[6]张华.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9.
篇2:合并会计报表
一、凡设立於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
a.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b.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c.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 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母公司对於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 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 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 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的 合并范围之内: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三、合并会计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损益表;
3.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4.合并利润分配表。
四、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凡涉及到子公司, 即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本身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 目数额编制。
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
1.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同的会计政策;
2.与母公司及与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业务往来、债权债务、投资等资料;
3.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资料;
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明细资料;
5.其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需要的资料。[next]
五、母公司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应当统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 日和会计期间,使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 计期间保持一致。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 间,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编报相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
六、母公司应当统一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 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规 定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当子公司与母公司所规定的会 计政策差异不大,并且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时,母公司也可直接利用 该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七、母公司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进行的权益性资本投资必须采用权 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1.对於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 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 ,调整长期投资帐面价值。母公司进行帐务处理时,在增加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 记“长期投资”项目,贷记 “投资收益”科目;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 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收到子公司分来的利润时,母公司应作为长期投资减少处理。进行帐务处理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2.对於子公司因本期损益以外的原因,如接受捐赠、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接 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所拥 有的数额,按照计算确定的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帐面价值,同 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的数额。
(1)对於因子公司接受捐赠和对资产进行法定重估增值所引起子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变动,母公司进行帐务处理时,接受捐赠和确认的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借 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对於因子公司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在外 币投资折算差额为贷方余额时,母公司进行帐务处理时应借记“长期投资”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外币折算差额为借方余额时,母公司应借记“资本公积 ”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八、对於境外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境外 子公司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额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并以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后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於境内子公司采用与母公司记帐本位币以外的 货币编报的会计报表,也应当按照本规定将其会计报表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表 示的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 公司记帐本位币。
(2)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
(3)“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 列示。
(4)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 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5)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额列示。
2.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1)损益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 计报表的合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也可以采用合并会计报表 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在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市场汇率 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时,应当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平均汇率根据当期期初、期末市场汇率计算确定,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计算 确定。平均汇率计算方法一经采用,前后各期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如果 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2)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损益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
(3)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的“未 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4)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 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5)上年实际数按照上期折算后的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
3.财务状况变动表
(1)有关收入、费用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或 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
(2)有关增减长期负债、增减长期投资以及增减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无形 资产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
(3)有关资本的净增加额项目,按照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帐本位币。
(4)其他项目均按照折算后的子公司的其他报表相应项目的数额列示或计算 填列。
(5)“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项目,按照 “流动 资金各项目的变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列示。
(6)“流动资金来源合计”减去“流动资金运用合计”后的余额,与“流动 资金增加净额”不一致时,其差额在“流动资金运用合计”项目之后,“流动资金 增加净额”之前,单列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next]
九、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在相互抵销下列 项目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 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规定。
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 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表示)。
对於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母公司应当比照上述做法,将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 的数额与相对应另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有关项目中相应的数额相互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包括应收、应付、 预收及预付等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和 预收等项目,贷记应收和预付等项目。
对於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债券,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 报表时也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债券”项 目,贷记“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项目。
对於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 差处理。当长期投资中债券投资的数额高於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 录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贷记“长期投资”项目;当长期投资中内部债 券投资的数额低於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长期投 资”项目,贷记“合并价差”项目。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相互抵销后,其已抵销 的应收帐款所计提的坏帐准备的数额也应予以抵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坏帐准 备应当以抵销后应收帐款计提的数额列示。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抵销 已抵销的应收帐款计提的坏帐准备时,借记“坏帐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 项目。
对於以前会计期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内部应收帐款抵销而抵销的坏帐准备 的数额,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帐准备”项目, 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对於本期内部应收帐示增加而计提的坏帐准备进行 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帐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对 於本期内部应收帐款减少而冲销的坏帐准备进行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管 理费用”项目,贷记“坏帐准备”项目。
3.存货项目中,由内部销售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应当予以 抵销,并以抵销后的数额列示。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损益表中有关部分。
4.固定资产等有关项目中,由於内部销售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 应当予以抵销,并以抵销后的数额列示。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损益表中 有关部分。
5.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於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
6.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数额列示。
十、合并损益表
合并损益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损益表为基础,在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 合并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
(1)内部销售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内 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从内部购进该货物所发生的购进成 本的数额(即出售公司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 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2)内部销售商品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 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存货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中所包含的未实 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的成本数额(销 售商品公司销售收入减去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 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存货”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抵销 )和“营业成本”项目。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根据销售商品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乘以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 确定。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3)在内部销售商品部分售出的情况下,应当分别已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和 未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进行处理。
(4)对於上一会计期间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处理。
1)上一会计期间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在本期编 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视为本期销售实现处理,其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视为本期实现利润处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 录时,应当根据上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存货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 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2)上期结转存货应当视同本期购进的存货处理,并以此分别按照上述(1) 至(3)的情况,抵销内部销售收入、内部销售成本和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 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交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一方销售自身的产品,另一方购买对方产品作为固定资 产使用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
(1)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1)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所包含的未实现 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产品销售收入的数额;在 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产品的销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 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 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2)在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内,每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都必须将该固定资 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直至该固定资产退出企业集团止。在 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 资产原价”项目,其数额为上一会计期间该固定资产原值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 利润的数额。
(2)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1)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的会计期间,应当进行如下抵销处理:
在发生固定资产交易的当期,应当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 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 固定资产交易的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交易的销 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 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和“固 定资产原价”项目。
在计提折旧时,还应当将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的数额抵销。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 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在采用直线法时,即该固定资产 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额除以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在合并工作底 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2)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以后的会计期间到该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止,应当 进行如下抵销:
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 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 项目。
将内部购进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抵销。其 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 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的折旧额的差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 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原价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以前会计期间已计入 累计折旧的数额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 贷记“>
3)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 利润总额减去报废清理以前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已计入以 前折旧费用的数额(即已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后的余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 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 和“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项目。其中抵销管理费用项目的数额为该 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 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 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将其固定资产交易视为企业集团外 交易,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抵销处理。
3.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发生的投资收益应当 与其相对应的利息支出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 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等项目。
4. 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收益应当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 制的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的有关规定。
5.子公司 “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即为少数股东本期 损益。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的有关规 定。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当在合并损益表中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在“净利 润”项目之前列示。
6.全部损益减去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损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
篇3: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问题
合并会计报表通常也被称为合并报表或者合并财务报表,通过对企业集团账务报表的编制,可以从多角度多方位综合的体现出企业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具体的经营状况。
而编制合并财务表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正确的界定出合并报表的具体范围。
一、界定合并范围的相关标准
1.遵循的数量标准
首先需要针对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当中的具体控股比例来选择相应的标准,一般情况下被选作衡量标准的包括被投资子公司当中具有表决权的一半以上的普通股。
如果母公司是直接控股的,那么其持股的具体比例就能够直接的获取;其他两种控股情况在计算具体的持股比例时需要经过进一步的核对和检查,并且在计算的过程中需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式,通常会用到下述两个原则:(1)加法原则。
如果是一串联的持股比例就应该将最终直接到达子公司当中的那部分持股比例确定为母公司对于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在利用加法原则对具体的合并范围进行计算的过程中,是不会跟与A公司对B公司具有的直接持股比例产生关系。
比如说,A公司对于C公司具有六分之一的权益资本,那么C公司就能够划分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里面。
在处理纳入母公司的过程中采用加法原则,会先对合并范围当中的某一个子公司具有的表决权比例进行准确的判定,然后按照直接持有或者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所有股权之和做出最后的确定。
(2)乘法原则。
在采用乘法原则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计算出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直接持有的具体的股权比例以及对其他的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具体的股权比例之和,并计算二者的比重,最后再乘以这些控股公司对该子公司持有的具体的股权比例。
2.遵循的质量标准
母公司之所以会对子公司进行直接的控制,根本原因在于可以控制子公司的经营以及财务政策,通常可以将下述几方面作为主要的参考标准:按照跟被投资公司所达成的协议,对于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且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可以当作参考标准;根据相关的规章以及协议等,有权利对企业的经营政策和财务决策进行控制;有权利对董事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当中的成员进行任职和罢免;在董事会以及其他相关结构的会议当中具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表决权利。
而在质量标准中,法定以及实质性控制权是两种主要的控制权,而且都是在不能够满足相关的数量标准之后才可以存在的。
其中法定控制权的主要涵义是母公司按照我国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具有的控制权利;而实质性控制权的主要涵义是持有的股权在百分之五十以内,不过由于存在股权分散的现象而在事实上可以实际运行的控制权利。
3.实体标准
虽然集团内的多数股权与少数股权投资有多少之分,但不应过分强调母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整个实体的观点编制的,对于构成企业集团的多数股权的股东和少数股权的股东,均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在实体理论下,确定合并范围应以企业集团能否控制为标准。
二、不需要纳入到合并范围当中的`子公司条件
对于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改进后的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规定: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准备在近期出售的子公司:其一,购买和持有该子公司就是准备在购买后一年内处置,因而控制是暂时性的;其二,管理层正在积极地寻找购买者。
同时该准则还规定,不得因子公司的业务与母公司不同而不合并该子公司,其原因在于经营受到长期严格限制并不一定表明母公司失去了控制权。
三、目前确定合并范围所遵循的标准
1.控制权标准
一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根据间接持股的母子公司所占股权份额选择乘法原则权衡。
二是控制权的质量标准上具体为:(1)母公司占有一半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2)母公司占有其一半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3)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的表决权;(4)判别母公司对于主体特殊情况能否进行有效的控制。
2.明确判断所遵循的一般标准
在新的判断准则当中对于将控制作为基础条件来确定具体合并范围的理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1)新的判断准则明确规定了母公司需要将全部的子公司进行合并,但是以下情况除外:根据相关的破产程序已经宣告并完成清理的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是非持续经营的,但是其所有者权益出现了负数;母公司没有权利再进行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或者是联合控制主体已经不能继续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的。
(2)不管是对于应该纳入到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内的子公司所做的规定,还是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新准则都进一步强调了控制不仅仅是在法律形式上进行控制,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控制。
如果该方不具有实际的控制权利,那么就不能够进行合并报表。
如果子公司的所有权益出现了负数的情况,但是该公司仍然是持续经营的,也需要进行合并报表。
该准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时所获得的利润。
四、结语
总之,对于企业集团里面已经界定为可以纳入的合并对象都在合并范围里面,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被合并,所以在合并之前需要对成员企业是否为合并企业进行确定。
这就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准确的判定出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S]..
[2]陈政文:上市公司利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动进行盈余管理的案例分析[J].上海会计,2003(12).
篇4:企业合并会计报表
摘 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带动了我国企业的壮大,并给与我国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合并会计报表。
本文首先阐述了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然后介绍了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流程,最后重点就加强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谈谈自己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流程;建议
引言
合并会计报表也称作合并财务报表,它是指企业集团子母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通常用来反映企业在一定经营期内的母公司与其下属的所有能够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流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通常包含着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一般编制报表都以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为基础,通过合并财务分析进行企业整体核算。
在阅读合并会计报表时,我们要注意合并会计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所得税计算方式等问题,让经营者能够通过阅读合并会计报表了解企业集团在此经营期内的经营成果与不足,对未来企业经营方式、方向进行指导。
一、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是合并会计报表的准则,只有弄清报表能够合并的范围才能保证所得报表的准确性。
在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分析中,我们可以从理论阐述、国际惯例、控制方法等三个方面描述,以此保证合并报表的实用性。
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范围的理论阐释
控制权标准在合并范围的选定中有着重要作用,能够引导会计人员正确编制报表内容,让合并会计报表能更加科学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2、合并范围的国际惯例
不同国家的经济体制不同,其坚持的合并范围准则也不一样。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跨国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的过程中,要从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3、合并范围的控制方法
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在现代化经营中要执行严格的控制方法让合并会计报表绕开其弊端。
如:我国企业在经营中要做好股权、盈利等方面的划分,让母公司、子公司的报表能协调统一。
二、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流程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报表,其在编制过程中要顾及多个方面的内容。
在报表流程的安排上要保证从科学、客观、合理的角度分析财务状况,以此来维持合并会计报表的实用性,真正为经营者市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主要流程如下:
1、审查问题
对于收集到的财务信息或已经制定好的初期报表,会计人员要及时审查其存在的问题,如: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的误差、遗漏,以免错误的报表给经营者产生误导作用。
2、抵消处理
抵消工作主要是对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中未实现损益,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等方面的内容,保证各项财务信息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3、调整余额
将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利进行抵消,从而实现对各项投资金额的协调分配,满足了不同时期的资金使用需要。
对于调整变动的资金要详细记录,让经营者弄清具体的财务状况。
4、股权分配
对于股东大会中的股权合理分配,协调好各项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让合并财务报表制作后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确保股权分配的合理性,实现企业可持续经营发展。
三、加强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三点建议
1、健全财会信息反馈制度
企业集团的投资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对投资效益前景不好的项目进行科学的整顿和及时清理;对不同的投资关系进行梳理,明确相关的投资管理责任,并把投资情况通过详细的资料进行定期的反馈,让财务部门对投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了解和掌握,推动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加强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
加强财务工作的基础工作,就要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这就要求企业集团加强会计人员的再教育,进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企业集团还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会计制度进行设置以及使用会计科目,对会计核算进行严格的监督,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工作调动时,要把相关的工作交接清楚,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4、构建完备的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制度
企业在进行会计信息工作时,应该设置相应的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制度。
企业的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制度使企业在进行会计信息工作时有章有据,使企业会计信息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会计信息工作中,如果出现问题,也能根据制度及时地进行处理,减少或者避免由问题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同时在企业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制度里,必须具有明确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企业会计信息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企业的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企业会计信息工作的业绩考核制度,将业绩考核制度引入企业会计信息管理与控制工作中,激发企业会计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监督会计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使会计信息人员自觉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的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进而可以提高合并会计报表质量。
四、结语
会计报表是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的关键,其真实的反映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等问题,是公司持有人了解企业信息的重要途径。
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现状和资金流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们企业要深入了解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以提高企业集团决策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 顾晓安,王国兴.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动问题实证研究[J].财会月刊,,(14).
[2] 陈政文.对利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动进行盈余管理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3,(15).
[3] 戚广慧.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浅析[J].商业会计,2005,(20).
[4] 王善平,熊哲玲,陈共荣.论控制与合并财务报告问题[J].会计研究,,(03).
篇5:企业合并会计报表
摘 要 合并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的四大难题之一,而合并范围的 确定又是合并会计报表诸多问题的重中之重。
今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将会成为实务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同时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也是调节 利润的一个重要的调节阀。
本文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基本标准、有关合并范围的规范文件、合并范围的具体业务处理等几个方面对实务中的问题作了探讨。
关键词 合并会计报表 分部报告 业务范围 合并范围
1.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基本标准。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确定,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运用的合并理论,但是无论运用何种理论,都必须依据一定的合并标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按照国际惯例,确定合并范围 主要有以下两条基本标准:数量标准:按照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的控股比例来确定,以拥有被投资子公司的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为标志。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直接控股,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间接控股,即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交叉控股,即母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质量标准: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以能控制子公司经营政策和财务决策为标志。
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通过与被投资公司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决策 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上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况下,本期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上期合并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
同时,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本期母公司和子公司当期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因此,合计得出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与上一会计期间合并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数额之间就有可能存在差额。
在本期仅有内部交易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这一因素的情况下合计得出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与上期合并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之间的差额就是上期抵销的内部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的数额。
为了使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本期期初数额与上期期末数额一致,就必须将上期抵销的内部交易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调整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数。
3.合并会计报表中内部销售商品形成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集团内部销售商品,购买企业本期内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期末存货(含销售企业的销售毛利即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时,销售企业根据收入确认条件将集团内部销售作为收入确认并计算毛利及所得税费用;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规定,该交易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内部销售商品形成期末存货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实现利润,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只有在对外销售时才确认为企业集团收入并计算销售利润。
因而母公司在统一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应将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作应纳税时间差异处理,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将其递延至该商品对外销售实现利润后再将其转回。
通过上述分析,交易当期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母公司已递延而销售企业纳入所得税费用并缴纳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企业集团所得税影响额予以抵销。
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情况下,母公司应将上期销售商品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涉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因存货属流动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上期商品本期应对外销售,因而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对上期内部购进的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视为在本期实现利润,将上期母公司递延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在本期期初转回。
4.合并会计报表中子公司盈余公积的抵消及冲回。
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抵消分录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股东权益相抵以后还必须将已抵消的子公司盈余公积金予以冲回。
这种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按我国公司法,盈余公积是按单个企业的净利润计提的。
因此,合并报表应反映母公司的提取数和子公司提取数中属于母公司所享有的那一部分数额,但从理论上合并利润分配表主要是反映母公司自身的利润分配情况,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不予体现。
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数额应以合并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计算,而不是将母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相加。
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虽为子公司本身的积累,但母公司并不能直接支配。
如果已抵消的盈余公积予以冲回,就会过低地反映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5.企业合并报表中应该提供分部报告。
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涉足不同的行业,跨越不同的地区,经营不同的产品,这样在一个集团内不同行业不同分部的盈利水平可能差距较大,面临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程度可能复杂多样,潜在的成长机 会也会有很大不同,而一张合并报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只是反映该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情况的综合信息,而难以提供从事不同行业子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给财务分析 和财务预测带来许多困难。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是首次全面的对分部报告有关问题进行的系统全面的规范。
参考文献:
[1]王晓庆.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思考.商业会计.(2).
[2]聂林.合并会计报表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7(2).
篇6:合并会计报表论文
摘 要:会计报表是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的关键,真实的反映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等问题,是公司持有人了解企业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会计报表做出了合并的规定,但合并会计报表在众多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是我们要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新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合并的现象,会计合并报表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合并会计报表是在上个世纪末在美国出现,其后英国也随之使用,而我国则是近几年才开始使用。
合并会计报表可以综合的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现状和资金流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计合并报表对投资者进行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但是会计合并报表也有其弊端,它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不如个别会计报表,本文从其局限性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合并会计报表发展的现状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以企业集团为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会计报表为主要基础,由母公司主要编制的反映公司主要财政状况的会计报表。
合并会计报表对于整体、全面的反映企业内部的情况,满足国家税务部门进行税收查账,方便债权人了解集团经济信息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现行的合并会计报表无论是在理论基础还是分析运用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局限性,这是我们着力探讨与分析的。
我国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专门准则是在1995年颁布的,时正式颁布了会计准则,并将合并范围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出现在准则中。
三、现行合并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如实的反映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
企业内部融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向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从而子公司获取贷款;二是母公司直接向银行进行贷款,再转手借贷给子公司;三是企业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在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集团内部的资金流向。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的融资过程是不同的,但是经过合并会计报表进行抵消分录后,这两种融资方式在会计合并报表上显示的是一致的。
但是深入的分析就会得知,这两种融资方式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是完全不同的。
当企业内部产生财务危机时,第一种情况下母公司必须要履行当初的担保责任,为子公司偿还债务。
而第二种情况下,子公司承担的债务是很小的一部分。
这两种融资方式,前者的风险是前者大于后者的,但如果是仅仅从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分析的话,是得不出这样实际的'结论的。
2.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集团的债务偿还能力。
企业集团中的成员单位都是独立存在,各成员间的利益也是是独立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金不能任意在企业集团内部中自由划拨。
根据法人企业中投资者只对其投入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的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只是子公司的财产,而不能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所统计的公司总资产。
相反而母公司的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只能从母公司的资产中扣除。
所以,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合并会计报表在的有用性减弱。
多种经营的模式使企业集团面临的经营与财务风险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但同时也为公司的会计信息带来了许多统计上的困难。
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方面是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将不同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会计报表合并起来,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将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的盈利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掩盖。
尤其是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财务衡量指标和制定模式,个别会计报表合并之后,这样形成的合并会计报表的财务分析能力和财务预测能力大大降低,同时也造成了编织报表模式的困难及不便。
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合并会计报表传达会计信息的能力。
4.会计核算制度引起信息的传输不畅。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由于有明细反映,所以容易准确的抵消。
但是由于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也比较的频繁,这部分的抵消就成为编织过程中的死角。
准确的抵消这部分的业务往来,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各个子公司之间往来的情况及账目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与企业自身的会计建设息息相关。
四、合并会计报表局限性的解决措施。
1.经济学家曾指出,多种经营企业的业绩主要是由其各个组成部分的进步与成功所构成的,投资者一定要充分了解这其中的每一个部分及构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预测企业的未来。
为了降低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聚合程度,提高其有用性,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对企业集团内部按照行业的不同和地区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信息,分别披露企业内部的资金收入、资金走向和利润等指标数据。
同时,企业集团也可以按照整年来单独编制营业利润与资产表,可以作为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出现,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集团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准确性。
2.在企业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会计核算单位是独立的,信息也是不是互通的。
如何使信息流与资金流同样达到畅通的状态,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独立的中介部门,对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全面的核算。
全资的子公司可以将资金存在该部门,通过该部门进行结算。
而控股公司则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单方面管理而掌握控股公司与集团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活动。
这样可以打通信息流,加快信息的流动速度,使企业集团随时掌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还可以为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准确的信息。
五、总结
会计报表是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的关键,真实的反映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等问题,是公司持有人了解企业信息的重要途径。
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现状和资金流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后的会计工作中,通过不懈的努力,会做出信息真实、准确的合并会计报表,以供企业集团进行正确决策之用。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M].财政部,.
[2]商玉娟.浅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J].财经研究,2007,(5).
[3]董建华.新旧合并报表准则规定的差异分析[J].财会研究,2007,(10).
篇7:合并会计报表论文
摘要:合并会计报表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一个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它还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企业的管理层能够获取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让公司的决策层在制定经济策略时有一定的参考依据,政府部门也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到公司的运营情况,为公司内部的考核及资产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但是目前的合并会计报表还无法全面的提供相关信息,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这个问题,并实施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
前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高,存在较为严重的失真现象,市场秩序被打乱,不利于市场的正常运作。
有些公司会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手段对会计报表进行修改,转移亏损、虚增利润的现象严重。
由于会计信息出现不对称,导致监管工作的难度增加,为了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制定了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
信息质量即使用者接收到的数据信息能够满足其需求。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以及监督等管理部门。
篇8: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发展概况
综观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发展概况,可以了解世界各国合并会计报表的产生动因、社会经济背景以及它对企业的作用。
一、美国合并会计报表发展概况
根据诺贝斯“国际比较会计”专著(1993年版)的论述,合并会计报表实务早在上个世纪末期,就出现在美国的一些公司公布的类似报表中,但是当时并不完善。直到19在新泽西注册的美国钢铁公司才编制出比较完善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在美国起步较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点:
首先,是美国当时出现了很多控股公司。这些控股公司的出现掀起了世界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集团公司控制了美国大多数工商企业,控制着美国的经济生活。例如1870—19,由于兼并,美国钢铁工业企业总数从1808家减少到606家,但是当时美国钢铁总产量却增加了9倍。1890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兼并了贝尔公司,组成了贝尔电话系统,并逐步垄断了全国电话网的大部分。19,美国全部铁路的2/3掌握在j.p.摩根等4个大集团公司中。19,美国16个集团公司控制着全美22.8%的发电量。1925年,16 家财团(其中11家集团公司和5家独资财团)控制着全美53%的贸易额。可以说没有企业集团的发展壮大,没有控股公司经营方式的出现,就不可能产生合并会计报表方法。
其次,是美国的会计准则发展 和会计方法的发展不受法律约束。而且社会在某种程度上鼓励创新,使得合并会计报表这种新的方法得以迅速传播和发展,逐步被会计职业界广泛认同,并且最终形成了会计准则。
第三,是美国会计准则不要求编制母公司会计报表,只要求控股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也是合并会计报表方法在美国发展迅速的原因之一。
第四,是美国资本市场发育完善。美国对进入其资本市场的筹资者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形式、内容、依据等作出了极其严格的规范,用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合并会计报表首先是资本市场管理者的强制要求,在被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接受以后,才在美国的会计实务中被广泛接受。因此,美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英国合并会计报表发展概况
合并报表实务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发展比较缓慢。在英国,直到世界第二次合并浪潮开始时(1916~1922年),控股公司才成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英国最早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出现比美国晚了十几年,据诺贝斯提供的资料,英国合并报表会计实务最早出现于19。英国合并报表的第一本专著是1923 年由吉尔伯特。格塞( gilbert.garnsey)撰写的《控股公司及报表编制》,当时合并报表的编制在美国已经是非常普遍了。直到1939年,伦敦证券交易所开始将合并报表作为发行新股的条件,但实际执行的并不普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合并报表的发展中断了。直到1947年英国的《公司法》中才对合并报表提出要求,成为法定会计报表。
篇9: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技巧
我国许多大型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广,通常包括多个甚至几十个公司的会计报表,有些公司还存在多层投资关系,涉及抵销事项即复杂又繁多,很容易产生合并数据错误,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即准确又简便的审计方法,即利用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各子公司会计报表之间的必然联系,对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复核,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
利用“合并投资收益”与“各子公司净利润
合计数“的关系来核实投资收益项目抵销的正确性
1.确定两者的核对关系。通过合并抵销,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体现为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收益”、“未确认投资损失”、“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因此存在以下计算关系:
合并投资收益
加: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加:本期计提的职工奖福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
减:本期未确认投资损失
等于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2.对上述各项数据进行审核。
(1)取得所有三资企业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将其奖福基金本期计提数汇总,应与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奖福基金数相等。
(2)取得所有净资产为负数的子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将各公司当期亏损数(盈利数用负数表示)乘以母公司的持股比例(间接持股的还要乘上母公司对中间公司的持股比例),其汇总数应与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未确认投资损失”数相等。
(3)取得所有净资产大于零的子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将各子公司净利润数(三资企业要减掉本期提取的奖福基金等)分别乘以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果是间接持股,还要乘上母公司对中间公司的持股比例)并相加,所得数据应与合并投资收益数一致。另外,上述各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减掉合并投资收益,应与少数股东本期收益数一致。
利用“合并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关系,
核实“合并净利润”项目正确性
1.确定两者的核对关系
所谓合并抵销,无非是投资与权益抵销、内部往来抵销、内部购销及存货所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等几大项,其中只有投资与权益抵销、存货等所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资产减值准备抵销等三类抵销对合并净利润产生影响。需说明的是,投资与权益抵销已将子公司净利润数全部抵销掉(三资企业本期计提的奖福基金等不属于投资者的利润分配项目除外),合并净利润中只留下了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数。但有些特殊情况例外,如合并前统一会计政策,有些子公司需要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会计报表,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也需要做相应调整;还有一种情况,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间接持股比例较小,中间持股公司日常对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前需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然后才能进行合并,该两种调整直接导致合并投资收益及净利润的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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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合并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合并净利润
加(或减):存货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数
加(或减):其他内部购销未实现利润抵销数
减(或加):资产减值准备抵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数
加(或减):合并前投资收益调整数
减:职工奖福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数
等于母公司净利润
2.对上述各项目数额进行审核
(1)对内部购销和资产减值准备抵销数的审核;可通过审核企业合并底稿原始资料等方法进行。
(2)对合并前母公司投资收益调整数的审核,首先可从企业编制的合并抵销分录汇总中取得该数据,然后取得已进行政策调整及进行权益法调整的子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分别计算其合并前调整对母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数额并加以汇总,两数据应核对一致。
(3)奖福基金等项目数据的核对与前已提及的方法相同。
利用“合并净资产”与“母公司净资产”之间关系
核实“合并净资产”的正确性
1.确定两者之间的核对关系
与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类似,合并抵销对净资产的影响也只有以下几个方面:合并前子公司报表调整等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数、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资产减值准备抵销数、存货抵销数等。核对关系如下:
合并净资产
加: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
减(或加):长期投资调整数
减(或加):资产减值准备抵销数
加(或减):存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销数
加(或减):其他资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销数
等于母公司净资产
2.对上述各项目数据进行审核
(1)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取所有因负有限责任对其投资减至“0”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分别将其净资产乘以母公司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按前述方法计算),其汇总数应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的数额一致。
(2)长期投资调整数,与前面第二项所述核对方法相似。
(3)资产减值准备抵销数、存货及其他资产所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数,需通过检查企业合并底稿原始资料及编制过程等方式加以审核。
另外,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项目数额应完全一致,这一点也可作为投资及权益抵销正确性验证的补充。
篇10:试论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论文
试论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论文
【摘要】科学公道地确定合并范围,可以减少利润操纵的空间,进步合并报表的质量。本文就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进行探索,旨在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界有所裨益。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题目与对策
一、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进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范围。我国第一个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专门准则是1995年2月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内容如下:一是应纳进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母公司直接拥有其50%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间接拥有其50%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其50%以上权益性资本;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它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有半数以上投票权。二是无须纳进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预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它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之后财政部又相继出台了有关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一些补充规定。
在过往的10多年,以上规定在指导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实践方面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的加快,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此,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准则对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夸大了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进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进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应纳进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应纳进合并范围。
新旧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基本一致,新准则最主要的突破是更加夸大“控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
二、我国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存在的一般题目和对策
目前,我国新准则中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题目,必须进一步探索和改进,而且随着并购的快速发展和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接轨,合并范围存在的题目必将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多层控股的合并范围确定题目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企业之间的购并不但越来越频繁,其间的股权关系也越来越复杂。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多层控股关系下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其编制题目并未进行相应的规定,使企业在存在复杂控股关系的情况下确定合并范围时碰到困难,经常出现不同做法,导致有不同的合并范围,这样企业有时便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并范围。
1.我国企业多层控股的主要题目
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对合并范围以拥有的表决权是否过半数为判定的依据和标准,并明确了这种拥有包括直接拥有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两种情况。但对间接拥有的表决权如何计算,缺乏同一的政策规定,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计算方式,即“加法原则”与“乘法原则”。加法原则处理纳进母公司合并范围的某一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是其直接持有和通过另外的'控股公司持有的该子公司股权之和。乘法原则的处理方法则是母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加上母公司持有其它控股公司的股权比例与这些控股公司持有的该子公司股权比例的乘积。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会对同一股权关系是否拥有过半数表决权资本产生不同的结论,从而直接影响合并范围,使企业确定合并范围时存在较大的选择余地。如A、B、C三个公司,它们之间的持股关系如图1。
在计算A公司对C公司拥有的表决权资本时,乘法原则下以为,A公司对C拥有54% (40%×60% 30%)的表决权资本,多于半数,由此便以为A公司对C公司拥有控制权,而将其纳进合并范围;加法原则下以为,由于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低于半数,A公司对B公司没有控制权,因此,A公司亦不能通过B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60%的表决权资本,此时A公司实质只直接拥有C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不应纳进A公司合并范围。 2.对策
(1)上文对间接拥有表决权资本的加法与乘法计算原则进行了分析,建议在确定合并范围时,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拥有的权益性资本,但在实际编制合并报表按股权比例确定收益时,应采用乘法原则计算应享有的投资收益。但由于简单加法计算原则仍与实际情况存在矛盾,因此,运用加法原则计算间接拥有的权益性资本时存在一个条件,即这种计算必须建立在其通过实质控制的子公司的基础上,对于非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权益性资本不能运用加法原则进行计算。
(2)增加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多层控股关系的表露。笔者以为,应该对存在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多层控股关系的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资料进行表露,并表露公司间的控股股比例,若存在交叉控股,则需表露交叉控股的比例情况,以便报表使用者能清楚地了解整个企业团体的内部情况并做出自己的判定。
(二)合并范围变动的题目
目前,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于合并范围确定的相关规范都属于原则性的,弹性很大,留有较大的会计操纵空间,很轻易被利用操纵利润。因此,当前亟须规范合并范围变动的操纵,以限制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来调节利润的不当行为。
1.我国企业合并范围变动的主要方式
(1)收购其他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2)转让所持有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或
全部股权。
(3)资产置换。
(4)误解准则规定,任意改变合并范围。
2.对策
(1)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中固然明确指出应以控制为标准来界定合并范围,但在具体实施时,应判定是否存在实质控制,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严格把关。同时,应从理论上研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时如何界定其中存在的会计操纵和会计造假,及怎样制定相应的规范,以确保各期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符合一贯性和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2)建议增加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
的表露内容。例如,表露所有新纳进或退出的子公司的相关经营和财务资料、合并范围变动对合并利润的尽对数和相对数的影响,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对变动的影响做出公道的判定。
(三)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题目
1.我国企业合并报表编制基础存在的
题目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求合并报表编制以个别报表为基础(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于纳进合并范围的企业,尤其是间接控制而纳进合并范围的企业,准则中只规定了应当将其纳进合并范围,而没有明确在股权结构的哪个层次上纳进合并范围,固然在理论上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对象一次合并还是逐层合并都可以实现报表合并,但是随着团体型企业的增加,团体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工作量太大,导致难免有遗漏,且不符合本钱效益原则,因此,在团体最高层次一次性编制合并报表几乎不可能实现。
在实务中,把整个企业团体内部分成几部分子团体,逐级合并报表的合并方式经常被一些大型团体企业所采用。这就要求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必须突破原有的以个别报表为基础,而将子团体的合并报表也作为母团体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保证各子团体的合并报表数据的公道性。但在政策规定中,这样做没有具体的操纵指导。
2.对策
建议合并报表准则制定机构应当研究并明确层层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与方法,以便为实务操纵提供理论基础。考虑到通过会计准则,对多层控股下的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硬性规定一种方法不够现实,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不违反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条件下,首先从实务的可操纵性考虑,将实务操纵中相对简化、便捷的逐级合并法作为首选方法,而将一次合并法作为备选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晓庆. 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思考[J]. 贸易会计,2007(2).
[2] 聂林.合并会计报表的新旧会计准则
比较[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7(2).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
并财务报表[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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