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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时间:2022-05-24 04:39:3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共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篇1: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一、建设类方面

1、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2、文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开工,完成。

3、图书馆、文化馆等文体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4、中港东路、郎川大道延伸段、伍员中路、独山路、凤居路、宁芜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5、桥头公园扩建。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6、老城区破损道路维修。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7、社区背街后巷的道路硬化、亮化。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8、开发区一期、二期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绿化、美化、建成具有花园特色的新型工业区。责任单位为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分年度实施。

9、规范道路地名标识。责任单位为民政局,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实施。

10、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完成。

11、完善护城埂景观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协助单位为水务局,要求完成。

12、214省道沿线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沿线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3、宣广高速入口处绿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十字镇,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14、文化广场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15、绿化城区的空闲地块。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6、新城区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按工程进度实施完成。

17、新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18、维修城区现有公厕并完善指示标识,在新城区新建若干所景观式公厕。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19、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场。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水务局和环保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20、规划建设新农贸市场。责任单位为商务局,协助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在明年开工。

21、建成新汽车站客车、公用停车场等。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在完成。

22、按城区户外广告15%的比例,在主要路段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二、管理类方面

23、摊点群设置规范有序,餐饮摊点集中经营。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4、加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不断改善社区环境,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和宣传阵地建设。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分年度实施。

25、按照《县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整治市容环境。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26、全面推行环卫市场化管理,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7、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28、实行城区绿化、路灯等公用设施日常管养的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9、实行中心农贸市场创建管理制度的改革,落实“六个起来”的创建要求。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工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0、加大建章建筑违章搭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3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进殡葬改革。责任单位为民政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2、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3、严格犬类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4、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科学管理。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5、坚持教育和管理并举,加大纠正交通违章违法力度。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6、实施城区交通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实施城区公共交通的相对集中管理和城乡一体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7、完善对电动三轮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措施,创建省级“平安畅通县”。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8、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经营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9、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和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扫黄打非”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40、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41、建立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格局,努力提高整体防范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为综治委,协助单位为公安局和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2、新建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创造示范效应。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3、老旧小区和散居小区,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小组和楼道长制度,加强居民的自治能力。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44、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类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创建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5、在窗口服务行业普遍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为总工会,协助单位为各主管部门,要求经常性开展。

46、建立医疗卫生垃圾处理机制。责任单位为环保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和卫生局,要求今年完成。

47、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行风评议满意度。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48、扎实推进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工作。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结对单位,要求经常性开展。

49、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比工作。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50、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国土局和环保局等,要求经常性开展。

51、开展国省道、县乡道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和城乡结合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2、严禁公路两侧沿路建设,完善公路设施,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为公路分局和交通局,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三、宣传教育类方面

53、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54、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5、大力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为科技局,协助单位为有关部门。

56、举办“爱祖国、爱家乡”演讲比赛或读书活动,继续举办爱国主义大家唱活动。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7、加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宣城日报·今日》报社、新闻网、县政府网,要求经常性开展。

58、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单位为共青团,协助单位为文明办、妇联、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9、开展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促进市民文明理念和文明习惯养成。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60、开展“文明在我手中、文明在我口中、文明在我脚下”系列活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6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百千万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关工委、教体局、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

62、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责任单位为教体局,协助单位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

63、办好《文明》、创建宣传专栏,加大对创建基本知识的宣传。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宣城日报·今日》报社、新闻网、县政府网,要求经常性开展。

64、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教体局、工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5、加大科普力度,提高群众的科学素养。责任单位为科技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6、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为司法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7、扶持社区群众的业余文体活动,丰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教体局、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68、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技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经常开展。

篇2: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加快振兴苏区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xx-20xx)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打造“诚信”为目标,以提升道德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打造诚信、廉洁、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及环保干部诚信形象,促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构建干部职工诚信档案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公开透明;相关规章制度得到完善,干部诚信建设做到有据可依;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干部队伍整体诚信行为标准更符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建立起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并纳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系统机制中,促进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对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的要求,抓紧时间,布置任务,查漏补缺,完善好各项设施。

1、全面排查摸底。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城管大队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市要深入街道、社区、小区,对绿化、文体设施、无障碍设施、城区避难所、教育设施、卫生设施等硬件设施进行彻底排查,掌握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2、认真规划设计。结合排查摸底情况,广泛征求社区干部、居民的意见,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尽快完成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规划部署硬件建设。

3、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整合资源,组织工程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将城市设施完善的各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

(二)加大创建工作宣传。

1、加强社会宣传。向临街经营户、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创建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内容;在县城各出入口,城区主要街道的高炮、灯箱、公交站台设置了大量的创建公益宣传广告;主动出动宣传车十余次,进行广泛宣传;在县内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标语、口号、创建知识。

2、充分利用媒体。在县有线电视台、手机报等舆论媒体开办了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反映群众呼声,开展舆论监督;以《手机报》为平台,以“每日一题”的形式开展了创建知识有奖竞答。

(三)全面实施各类整治。

1、紧扣整治重点。着力整治城区卫生,促进城市清洁;着力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置广告等违规现象,促进城市亮丽;着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摆、“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促进城市畅通;着力整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城市文明。

2、创新整治方法。建立老年大学志愿者队伍,在城区内各主干道路、社区、广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监督和劝导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摆等问题,制止市民不文明行为。

(四)扎实开展共创共建工作。

1、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认真执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担负主创职能,在开展创建面上工作的同时,要针对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测评指标。

2、全局上下要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文明创建任务。要安排专门力量,上街巡查督导。对责任路段内所有店铺、住户的“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市民乱扔纸屑、乱摆车辆等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教化,与市民面对面宣传讲解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知识,确保道路街面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3、在单位内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守诚信”等主题活动,策划实施“文明服务标兵”、“我身边的好人”、“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同时积极参加全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服务窗口等其他部门文明创建活动。

四、工作开展

1、发动宣传。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大力组织文明礼仪教化,召开全局性的、高规格的创建动员大会。分解部署工作,全面发动干部职工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完善诚信环境创建资料。

2、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职能进行自查自测,按照“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对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填写“任务分解及进度表”,报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办公室备案。

3、强化巩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诚信环境创建工作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进行系统总结,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

4、严格考核奖惩。按照“月督查、季考核、年评比”的办法,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创建资料收集报送情况。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要进行通报表扬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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