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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谈真理及其客观性论文
浅谈真理及其客观性论文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主要是列宁在驳斥马赫主义、维护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X射线、放射性、电子等相继被发现,这三大发现打破了原子不可分、原子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的科学神话。马赫主义者借此发动了对唯物主义及其认识论的攻击和诘难,叫嚣说“物质消失了”,并根本否认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否认自然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为了回击马赫主义者的攻击与诘难,列宁发表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下简称《唯批》)一文,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和真理观,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关系是真理的谓词
究竟什么是真理?列宁并未在《唯批》中直接给出关于真理的定义,而是首先问:“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为的内容?”问无疑是针对马赫主义者对客观真理的否认。对这一设问列宁并未给出直接的肯定回答,而是紧接着做了一个假言式并再设问的回答。列宁写道:“如果有客观真理,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
如果用逻辑语句我们可以把列宁的这一回答表示为:如果……那么……,即A→B。其中,A=“如果有客观真理”,B=“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而B本身又是一个选言命题,即B=aVb,表示B等于a或者(析取)b,其中a=“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b=“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V为析取符。这样,列宁的回答就表示为A→B(aVb)。在这一蕴涵关系中,由于列宁是提出了一个设问,设问的答案并未给出,也就是说,逻辑命题A→B(aVb)的逻辑真值未知,而B(aVb)的真值也未确定,在这种情况下A 的真值也无法确定。也就是说,根据列宁假言式的设问回答,“客观真理”本身得不到逻辑辩护。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多仅以列宁此一假言式设问就论证真理及客观真理,并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万高潮在《论真理的客观性及其与真理辩证性的关系》一文中就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认为列宁在“‘真理’面前之所以要加上‘客观’二字作限定,不过是为了强调作为一种主观认识而存在的真理的客观性。”有学者就指出,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基本理由不能成立,有违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且指出,由于当时论战的需要,列宁在不同语境下多角度地使用了“客观真理”一词,从而使得列宁的客观真理呈现出复杂性、多义性和层次性。列宁的客观真理主要有这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把客观真理等同于外部感性世界或客观存在本身;第二,用客观真理表述科学的观点或理论体系;第三,在人的表象内容的意义上使用客观真理。”不管如何辩护,事实上列宁并未就“真理”一词本身给出过定义或解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概念是其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列宁关于“客观真理”及“真理的客观性”的各种阐述概括出来的。既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并未对“真理”一词本身进行过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概念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概括与归纳,那么,关于“真理”一词,我们不仅要在历史的语境中充分考察马、恩、列的相关论述,也要历史地考察“真理”一词的渊源与演变。
历史地看,真理一词早在古希腊就已经被使用。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并解释道,“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从这个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主张的真理实际上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即是真理,反之则是谬误。因此,真理不是事物,真理也不是主体(人)对事物的认识,真理揭示的是人的认识与对象之间的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伽森狄就说得简单而明了,他认为,“真理只是判断和所判断的事物二者之间的一致性而不是别的”,“真理就只是一种关系”,“它就不能同事物本身和事物的观念二者之间的比较分得开”。显然,在伽森狄看来,真理既不是客观事物,也不是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即事物的观念,真理只是人的认识(判断)和认识对象(判断的'事物)之间一致性的关系。黑格尔基于其唯心主义的绝对理念,亦把真理阐述为一种对象与概念相符合的关系,他说,“理念就是真理,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 “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统一。譬如,当我们说到一个真的国家或一件真的艺术品,都是指这种较深意义的真理而言。这些对象是真的,如果它们是它们所应是的那样,即它们的实在性符合于它们的概念。”抛开黑格尔思想唯心主义的外衣,其对真理的陈述所表达的仍然是这样一个观点,即真理所揭示的是认识(概念)与认识对象(客观性)之间相符合的关系。
列宁引述费尔巴哈的话说,“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即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列宁自己也说,“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知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知识。”列宁关于真理的论述从其表述看来与客观真理相混淆,不过这只是概念、语词、称谓在表述上的差异,其实质应该都是在陈述真理,之所以出现这种表达的混乱,究其原因,可能是在当时论战的背景下,容不得列宁更加从容地去思考用词的问题,但这应不妨碍我们对其表述做出正确的理解。
对列宁的这几个陈述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几个陈述的中心词是“感性世界”“客观真理”“科学的思想体系”“符合”“认识”“知识”。对“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即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句话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表述为“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出发的”和“唯物主义是从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里的“感性世界”即是“客观真理”。如此,则“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这句话就可以替换为“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感性世界,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这就是真理”。“科学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形成的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与客观感性的世界相符合,这就是真理性的认识,就是真理。从这种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列宁实际上还是区分了认识与认识对象、真理与客观真理,只是在表述上没有明确区分开来。在“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知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知识。”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列宁的逻辑是这样的,认识形成知识,知识有有用的知识和无用的知识,有用的知识反映着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因此是真理。也就是说,真理仍然反映着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一种相关关系。
二、真理具有客观性,并且真理的客观性应从其谓词的客观性来理解
什么是客观性?黑格尔说,“所谓客观性是指那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而“所谓客观在日常生活习用的语言中,大都是指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并从外面通过我们的知觉而达到的事物。”黑格尔的意思也就是说,客观性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中蕴含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因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指的真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对于真理客观性的这种成分有的学者从外部去寻找,认为:第一,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的客观性标明真理的客观性;第二,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标明真理的客观性。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它具有客观性,实践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界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质料的物质性活动,这种活动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实践也有主观性,因为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式的生命生理活动,“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人的实践活动充满主动性和创造性。由于实践的双重属性,并不能从实践的属性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属性,因此也就无法从实践的客观性合乎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客观性。
同时,我们也无法从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导出真理的客观性。一方面,真理确实具有客观的内容,但是真理也有主观的形式,如果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可以推出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可以以相同的逻辑,由于真理形式的主观性推出真理的主观性。这样,真理的客观性就得不到辩护。另一方面,真理不同于真理的内容,真理的外延要大于真理内容的外延,这样,真理的内涵就小于真理内容的内涵,真理内容的内涵就无法归属于真理的内涵,也就是说由真理内容的属性不能推出真理的属性,因此我们无法从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推出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只能从真理自身来说明。既然真理的谓词是关系,那么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应从真理陈述的关系的客观性得到揭示。真理陈述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应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这种关系的客观性。那么,如何辩护认识与客观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的客观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前面我们指出过,实践的属性不能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属性,这正是以往从实践逻辑说明真理客观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但是,真理的客观性却可以而且必须从实践活动本身及其结果得到辩护。
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人们的实践活动能在该理论的指导下顺利向前推进并最终取得预期的实践效果,达到实践的目标,则说明指导实践的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这种相符合相一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存在于对事物的认识与对象相符合的关系自身之中;否则,实践活动不能取得成功,则说明认识与对象相符合的关系的客观性得不到辩护。因此,只有实践活动及其有效的结果证明真理的客观性。
篇2:考研政治 真理及其客观性
考研政治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
原理:
(一)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
(1)真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源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2)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同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相联系),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条件性。表现为:
①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有待于扩展。
②从认识的深度看,任何真理都是对特定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有待于深化。
③从进程上看,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
①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②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3)割裂二者的关系犯两种错误:绝对主义真理观和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真理观只讲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相对主义真理观则只讲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
(三)真理与谬误 成功与失败(易考分析题)
(1)含义:真理是对事物正确的认识,谬误是对事物错误的认识。
(2)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真理转化成谬误,谬误转化成真理。
③坚持真理,修正谬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做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的唯物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即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所要求和实践的本质特点,即直接现实性所决定的。
篇3:对真理客观性观点的辨析
对真理客观性观点的辨析
哲学界通行的真理客观性观点与实践标准相矛盾,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论相冲突,背离了真理定义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实践唯物主义的精神,曲解了经典作家关于客观真理的'论断,其基本论据和推理过程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和内在矛盾,因而从根本上说是站不住脚的.
作 者:李校利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政法系,陕西,汉中,723000 刊 名: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4) 分类号:B023.3 关键词:真理 客观性 实践 内容 意识篇4:客观性如何可能
客观性如何可能
内格尔的《无源之见》所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每个人的特殊观点与更为普遍的客观观点相融合,这个问题也是提出和解决其他一系列问题的根基.他基于这一问题展开了对本体论、认识论、自由、伦理及生命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内格尔并不是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而是要对公认的、但却可能与人们的直观相冲突或者其理论根基事实上并非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样牢固的一些命题展开怀疑与论证,以求对它们取得更为客观的理解,即为客观性提供一种辩护,也提供一种批判.笔者将沿着内格尔的这种思路在本体论和伦理学两方面展开对客观性的论证和批判.
作 者:晋运锋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刊 名:安徽文学(评论研究) 英文刊名:ANHUI LITERATURE 年,卷(期): “”(12) 分类号:B0 关键词:内格尔 客观性 主观性 无源之见篇5:客观性辨析
客观性辨析
逻辑实证主义忽视认知主体的力量,把客观性视为一种统计学上的平均,其目的是消除和控制情感、偏见或利益的导向,结果之一就是认知者的'社会文化背景被化归或消失,认知者或观察者逐渐消失,成为一种自我记录的装置.社会建构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强调认识中的主体力量,视客观性为一种社会建构,客观性变成一种修辞学,一种权力,结果是滑向相对主义,并把科学意识形态化.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实证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处于问题的两个极端,关键问题在于它们都是脱离了科学实践去考察认识过程.
作 者:邢冬梅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陕西,西安,710069 刊 名: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PKU CSSCI英文刊名:SCIENCE TECHNOLOGY AND DIALECTICS 年,卷(期): 21(3) 分类号:N031 关键词:客观性 实证主义 建构主义 科学实践篇6:浅谈客观性概念的厉程论文
浅谈客观性概念的厉程论文
论文关键词:客观性 逻辑实证主义 科学知识社会学 后SSK 科学实戏
论文摘要:客观性概念是科学哲学领域的核心概念。随着科学哲学的发展,客观性的含义也不断发生变化:逻拜实证主义主张反映论的客观性,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将客观性归结为社会利益,后SSK(Post―SSK)则将客观性定位于科学实践之中。与前两者相比,实践客观性具有更大的合理性。
客观性(objectivity)一词具有多层的含义,它有时会被用于表示某一类陈述即科学主张的性质,这时它会被称作“客观真理性”;有时会被用于表示人们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程序和步骤,这时它被称作“客观程序”;有时,它也会用以指称合格的研究者所应具备的精神面貌,这时它被称作“客观态度”。海伦・朗基诺将客观性区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与真理和科学理论的所指特征相关,也就是科学实在论的问题”,另一层面是指某种“研究类型”。菲利普・基彻也将客观性的讨论主题区分为真理问题和辩护问题。
客观性有这么多的含义,我们也就可以在多种意义上来使用“客观性”的概念,如在“真实的实在”的意义上,在经验事实的意义上,在科学理论的意义上,在能够抹去人类情感特征和社会因素的意义上,以及在SSK所谓的权力与利益的维度上,诸如此类。因此,有必要对历史上的几种代表性观点进行厘清,以便于人们对客观性概念的把握。
一、逻辑实证主义:反映论意义上的客观性
逻辑实证主义的工作,主要在其自己所划定的“辩护的逻辑”的范围内展开,其核心问题是“科学知识的有效性问题,或者说,是使科学知识得到证实的可能性和尝试……”,实质上也就是科学知识对其研究对象即自然实在的反映性问题。正是在此意义上,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客观性是指科学知识对自然的反映,・・・・・一种客观的真理假说比其竞争对手获得了更有力地证明支持,即更准确、更接近自然真理。”
具体而言,其客观性概念有以下几个层次:
(1)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这是逻辑实证主义客观性概念的核心。正如罗蒂所说,“那些希望协同性以客观性为根据的人(我们称其为实在论者),不得不把真理解释为与实在相符。于是他们必须建立一种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将考虑信念与客体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客体会使真信念与假信念区别开来。这种镜式哲学,实际上就是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即真理或客观性的根基存在于外在的事实或实在,进而,其标准也就在于两者之间的契合程度。
(2)科学方法的客观性。“存在着说明信念真伪的方法,这些方法是自然存在的,而不是局部适用的。”囚这些方法表现为某种认识论的规则或者标准,“借助于在知识生产中把科学家的双手绑在他们身后,这些标准和规则便可以保证科学的客观性。“这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客观性更多地被称作方法论的理性主义。
(3)科学进步的客观性。传统观点认为科学是一种进步性的、累积性的事业,进步的标准在于后继理论比先行理论包含了更多的经验内容,并且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与自然实在相符,更加逼近真理。
简单而言,这种客观性标准承认了独立于认识和评价主体的客观知识的存在,是一种符合论、反映论的客观性在当代哲学中的延续。“对自然的反映”,这是科学知识的一个最终目标,也是其客观性的一个核心标准。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第一人称”的科学
然而,随着后实证科学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库恩的范式理论提出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科学并不全然是由外在的自然或实在来决定,研究者的主体性因素更是渗透其中。范式理论打开了科学哲学的社会学转向的大门,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直接理论来源。这种新兴的研究旨趣与传统的“基础主义”完全对立,主张对科学进行文化与社会学的考察。他们自称为相对主义,“对我而言”,“对你们而言”,这些都仿佛成为了其相对主义的修饰语。其基本观点就是,由于参照系的不同,思想和实践方式的不同以及生活形式的不同,在这些不同的参照系之间、不同的思想和实践方式以及不同的生活形式之间,不存在客观的中立的判断方法,存在的仅仅是利益与权力的争斗;如果超出了共同体的范围,任何结论都不能宣称其具有有效性。因而,“并没有什么东西是正确的,我们都是在表达我们个人或者我们文化的观点”。所有的客观性宣称都是“第一人称的表白”。具体而言:
首先,将知识等同于信念。强纲领的核心原则是公正性和对称性。公正性原则实际上是把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重新拉回到了人们的认识领域之中,取得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并置的地位;而对称性则又把两者从认识论中抽离出来,将关注点投向了造成这种信念的偶然的社会成因。布鲁尔有时也把对称性称为“对称”假设(“symmetry”postulate)或“等值”假设(“equivalence”postulate)。在解释等值假设时,布鲁尔巧妙地回避了矛盾律的问题;按照他的解释,“同一些原因类型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信念”,这并不是说,我们的信念是同等程度的真实或同等程度的虚假,而是说,“所有信念,就它们可信性的原因而言,都是彼此平等的”,“无论真假与否,它们的可信性的事实都同样被看作是有问题的”,因此,“所有信念的影响,无一例外地都需要经验研究,并且必须通过找出其可信性特有的、特殊的原因来加以说明。这样,问题就发生转变了,即,由为什么科学能够提供更准确的描述,转变为人们为什么会相信科学能够提供更准确的描述。这样,认识论的问题便被规避了,问题从认识论进人了社会学。
其次,如果知识等同于信念,那么其可信性的原因何在呢?SSK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扩展到了对科学知识的分析上,其使用的基本的研究方法是案例研究。例如,在经过对引力波的详细考察之后,科林斯注意到了一个现象:如果科学家想要得到合理的实验结果,他就必须使用正确的实验仪器,但是,什么是正确的实验仪器呢,这仍然需要由好的实验结果来判定;如此循环不已,陷人了一个怪圈,这就是“实验者的回归”(experimenters’regress)。但事实上,在任何一项现实的科学研究中,这种结果并未出现,也就是说,存在着“实验者的回归”的终结机制。科林斯将这种终结机制归结为“核心群”的磋商,而这种磋商背后体现的就是权力和利益。这正好契合了SSK所强调的利益概念。当然,科林斯采用的是一种经验分析的方法,而SSK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布鲁尔则通过对有限论的分析,对此给出了理论上的说明。布鲁尔认为,任何规则和术语的使用都是开放性终结(open一ended)的,即规则和术语的未来使用是不确定的,而其结束机制就在于利益;“规则解释的社会学的重要性在于,它认为规则是由共享利益所维持的实践,……它可能表现为先前的学科成就与公认的实践,或范式这样的特殊利益”“在原则上,规则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的,而只有根据遵从着自己的倾向与利益,这种谈判才是可理解的”。简单而言,客观性仅仅是社会利益的一种代表。
至此,SSK从认识论相对主义(知识无真假)最终走到了社会学相对主义(知识都是相对于社会因素而言的)。在他们看来,传统的客观性并不存在,科学仅仅是一种偶然的、历史的文化,一种生活形式,一场并没有任何接近真理特权的游戏。科学也就成为了正如内格尔所戏称的“第一人称”的科学。
三、后SSK:实践客观性
在SSK各学派的发展如日中天之时,学术界出现了一些更为理性的声音。他们主张对科学进行一种彻底的经验研究,反对在科学之外预设一个实体,科学成为科学仅仅在于其自身,因此,他们主张用操作性语言代替表征性语言,用作为实践的科学代替作为知识的科学,从而对科学采取更为公正的态度。这样,科学的客观性问题也就转变为了实践的客观性间题。这些理论被统称为后SSK。后SSK有三个比较成熟的流派:皮克林的冲撞理论,拉图尔和卡伦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林奇的常人方法论。在此,我们以皮克林的冲撞理论为例来介绍后SSK的客观性概念。
在采取彻底经验主义的描述进路的基础之上,皮克林的实践客观性概念有两个特点:
(1)“瞬时突现性”,其基本含义就是“一种在实践中发生着的纯粹的偶然”。皮克林所构想的是一幅不可预期的图景,在其中,我们对下一刻即将发生什么毫不知悉,也不能从当下引申出任何能够决定未来文化扩展轨迹的线索。因此,我们只能在冲撞式的实践中,去发现下一个被捕获的物质力量是如何被建造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捕获只是一种偶然的发生。“纯粹的偶然性构成性地融人我们所理解和把握的冲撞模式中,并且这种构成性融人完全可以解释将要发生的事情。这就是……力量的舞蹈,阻抗与适应的辩证运动在力量的舞蹈的过程中实现。这种冲撞模式无休止地重复自身,阻抗与适应的力量持续地、不可预期地在其中实现。
(2)后人类主义特征,“客观性是从后人类主义的去中心化过程中瞬时突现出来的产物的一种特性”。皮克林认为,就SSK而言,其最大的成就就是将“科学中的人类力量主题化”,将人类与社会的维度置于科学研究过程的首要位置。于是,传统所认为的科学“对自然的表征只能理解为它是人类力量的.某种构成”。皮克林将这种“视人类主体为活动的中心”的观点称为人类主义。而他所采取的是一种“后人类主义”、“后二元论”的立场,其手段与目标之一就是“人类主体的去中心化”。冲撞使得人类力量与非人类力量在同一时间出现,并且以不同的方式相互交织、相互界定。因此,对实践的这种操作性语言描述,“瓦解了人类主义者与反人类主义者之间截然分明的界限,进而转向后人类主义者的空间”,“世界以我们建造世界的方式建造我们”。也就是说,在物质世界和人类世界之间并不存在一个明显的分界,物质力量和人类力量相互影响,彼此之间是一种双向建构的关系。因此,各种力量都是内在于科学的,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根本的致因机制。
同时,在皮克林那里,科学的实践客观性是一个同时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开放性的概念。说其具有相对性,是因为实践中的科学同样具有不可通约性,它们或相对于文化(皮克林)或相对于行动者网络(拉图尔)而存在;说其具有历史性,是因为客观性并不是一个静态的反映概念或者规定概念,而是对具有时间性的科学实践的一种历史性描述;说其具有开放性,是因为其历史性并不总是针对过去的,它同样针对将来,科学实践在未来是开放性终结的。 简单而言,实践客观性就是指,科学实践永远处于人类力量与物质力量的交织之中,其未来发展是偶然的、瞬时突现的,而且这种偶然性并不能为人们所预测,其发展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四、三种客观性概念的比较分析
为了论述的条理性,在此,我们先对逻辑实证主义和SSK的客观性概念进行比较,然后再就三种客观性概念的异同进行阐述。
简单而言,逻辑实证主义的客观性是自然实在论基础之上的符合论,其目的就是将科学发现过程中的一切非理性因素消解在认识论之中,其结果就成为了一种“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SSK在社会实在论的基础之上,将科学视为利益的建构,其目的就是用社会学消解认识论,结果就成为了一种“没有认识客体的社会学”。然而,逻辑实证主义与SSK虽然在观点上两极相反,但它们却拥有同样的理论预设,即它们都采取了一种绝对主义的分析思路。
首先,从本体论角度看。本体论的绝对主义主张每一类事物都有唯一不变的普遍本质。在逻辑实证主义和SSK那里,他们都自觉或不自觉的假定了一个外在的绝对实体的存在。前者虽然反对形而上学命题,但如果不承认一个外在世界的存在,其客观性概念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对后者而言,它虽然反对将客观性归为科学的自然属性,但却为之寻找了另外一个绝对的根基―社会(利益)。社会同样是一个外在的实体。正如布鲁尔所说,“存在于‘知识’之外的东西,比知识更加伟大的东西,使知识得以存在的东西,就是社会本身。
其次,从方法论角度而言。方法论的绝对主义认为只有一类方法具有揭示事物普遍本质的奇效。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就是规定一套“认识论的标准或规则”,以“保证科学的客观性”;然而,他们却在什么样的“标准或规则”能承担这一重任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从而陷人了深深的“方法论恐惧”之中。SSK,无论从其理论界定还是案例研究的实践来看,也都将社会学方法绝对化,认为只要将科学放在社会学的显微镜之下就能发现隐藏在科学之下的本质;这也是一种绝对主义的自信。
自称为相对主义的SSK缘何也落人了绝对主义、本质主义的案臼呢?我们知道,自康德以来,自然与社会的两分成为许多哲学思想的理论前提,逻辑实证主义即是如此,而将之作为批判对象的SSK竟然也没能逃离这一樊篱。而后SSK,则在此问题上与逻辑实证主义和SSK划清了界线。“删除SSK中的第一个S,是因为在理解科学实践和科学文化时,无需赋予社会因素以致因优势;删除SSK中的K,是因为在新的科学图景中的主题是实践不是知识”。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社会维度和知识维度都已消亡,所剩下的仅仅是科学实践。皮克林的这句话清楚的表明了后SSK与此两者的分歧。
首先,从本体论上看,逻辑实证主义和SSK仍未摆脱康德式的自然与社会的二分状态,它总是试图在自然与社会之间选择一个绝对的基础。对逻辑实证主义而言,这个根基就是自然;SSK虽然在认识论上坚持对称性,在本体论上却极端不对称,自然被抛弃,社会极取代自然极成为了科学的根基。而后SSK则抛弃了这种外在主义的立场,皮克林凭借冲撞理论、拉图尔以广义对称性原则、林奇通过对“实验实践”的分析,打破了诸如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根本界限,进而主张自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混合本体论。
其次,从认识论上看,逻辑实证主义与SSK两者都主张寻求隐藏在表象之下的普遍本质。布鲁尔指出,“对于社会学家们来说”,“他们所关注的将是那些似乎在他们的研究材料范围内发挥作用的规律性、一般原理或者过程的地位。他们的目标就是建立可以说明这些规律性的各种理论”。正如林奇所批判的,SSK“从来没有放弃寻求超越或隐藏在遵从规则实践之下的解释因素的努力”。简单而言,其认识论策略就是,“揭开表象的面纱,以描述其背后的因果结构。与此相反,后SSK所关注的仅仅是可见的东西,关注科学的实际运行过程,并不去寻找表象背后的隐藏秩序;各种因素包括被逻辑实证主义绝对化的物质力量、被SSK绝对化的社会学因素,都内在于科学实践,不存在具有主导地位的单一要素。因此,社会学家的任务也就仅仅是描述科学的实际运行过程,描述科学实践。
再次,从科学观上而言,逻辑实证主义和SSK都主张科学是作为知识的存在,只是对于前者而言,知识表征的是自然,对于后者来说,知识表征的是社会。然而,正是这种表征主义的科学观,使得他们都陷人了“认识论的恐惧”之中,即对知识是否表征了自然或社会的恐惧。而后SSK则强调从作为知识的科学到作为实践的科学的转变,其关注点,便从传统的知识是否、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反映了自然或社会,转变为描述科学实践中所发生的实际过程。皮克林强调冲撞、拉图尔强调行动中的科学(scienceinaction)、林奇强调本质(quididty)与特质(haecceity)之间的区分,其用意都正在于此。这样,科学就从一个静态的知识概念转变为了一个动态的时间概念,从理想主义的象牙塔走人了我们的真实生活。
五小结
简单而言,客观性概念的最新进展(即后SSK的实践客观性),与以前的客观性概念截然不同。从本体论上而言,逻辑实证主义和SSK都主张自然与社会二分,进而在此两者之间要选择一个而且只能选择一个作为绝对的外在根基,后SSK则以具有主客双向对象性的实践取消了自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从而主张一种实践本体论;在认识论上,逻辑实证主义和SSK都试图寻找科学现象背后的本质性因素(自然或社会),这样,规范主义策略就不可避免,而后SSK仅仅关注科学研究的实际过程,这必然使其走向描述主义;从科学观而言,逻辑实证主义和SSK的科学仍然是静态的知识或表征,而且后SSK则将科学视为动态的实践。
我们评价一种客观性概念是否合理的惟一标准在于,它是否反映出了科学研究的真实面貌。很明显,决定论、还原论的客观性概念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来讲,都具有不可知论的特点,也就是说,我们无从知晓也无从验证知识是否表征了自然或社会;而后SSK的描述主义研究进路所坚持的实践客观性,则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了科学研究的实际过程,它在理论基础上采取了根本不同的后二元论的分析框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采取了更加彻底的经验主义进路,因此具有更广阔的理论前景、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完备的自恰性,进而成为了科学哲学的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新的发展方向。
篇7:论文:真实、真理、价值
论文:真实、真理、价值
1、 问题 的现场
没有真理。这差不多是后 现代 主义的唯一共识。这共识的经典表述则是,怎么都行。从怀疑,到相对,到虚无,逻辑上顺理成章。反过来,从独断,到绝对,到决定论,结果依旧是虚无主义。虚无主义是最偷懒的思想,因为事情弄到这个份上,就什么事情都用不着干了,就这样了,一切结束了,玩完了。只有我们的共识是“怎样才行”的时候, 哲学 以及人类,才有继续下去的可能。可惜,哲学式的经验一直是,用怀疑来驳斥独断,又以独断来抵制怀疑。问题在于,怀疑驳不倒独断,独断也抵挡不了怀疑。
在这里,我们应该提问:哲学究竟在什么地方,在什么问题上,老是纠缠独断和怀疑的两端?我们能不能到“问题的现场”去看看?这是个关键。很明显,哲学并不在随便什么地方都独断或者怀疑——这样的独断或者怀疑肯定得不到哲学的关照。哲学最大的特点是讲理。什么都怀疑或者什么都独断,那就是什么都不讲理,所以算不上哲学。但是,哲学并不在什么地方都讲理。因为一个逻辑上的根本困难在于,理由需要进一步的理由,进一步的理由继续需要更进一步的理由,依次类推,以至无穷。我们总要在某个地方不再给出逻辑理由,也给不出理由。所以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只能给出那么几个层次的理由,理由很快就被我们用完了,于是就碰到了那个“坚硬的石头”,这时候我们就只能说,“事情就这样了,再没有别的理由了”。康德也是谨慎的,于是说自在之物不可知。这个自在之物差不多就是康德式的“坚硬的石头”;说“不可知”,大概的意思也是说,我们不可能在那个“坚硬的石头”(自在之物)上再给出理由。于是,康德早就想说,对于不可想的,必须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则公开表态,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
但是,并不是所有哲学家都象康德、维特根斯坦那么诚实谨慎。哲学家喜欢喋喋不休,所以很不愿意沉默,哪怕前面是块“坚硬的石头”,并没有办法给出进一步的理由。这样,问题出现了。在理性的尽头,哲学家要么会给出一个或者几个所谓“自明”的公理——这是独断论;要么因此而怀疑一切理由,声称一切都是虚妄——这是怀疑论。于是,我们可以说,在理性逻辑的尽头,在那块坚硬的石头面前,最能够看出一位哲学家的本来面目了。大致就这么三种,独断的,怀疑的,以及沉默的。能够在逻辑/语言的尽头沉默的哲学家,已经相当的高明了。但是,其实也很常识。因为大家都很明白,我们不可能一直没完没了地喋喋不休下去,话总得有个头。关键的问题是,哲学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头”?哲学的出“头”之日在什么地方?
问题的现场在逻辑和语言的尽头。
于是,我们先要问:在逻辑和语言的尽头,在人性和神性的边界,理性和启示存在着什么样的两难?这个时候,我们究竟是继续相信力不从心的理性,还是相信神秘兮兮的启示?这当然很难抉择,也从来没有清晰的抉择。哲学家在这里倒是很狡猾,打着理性的幌子去求助于神性的启示,同时,借着神性的权威来保证理性的牢靠。这种事情实在太便当了。却一直能够互相保持默契,一本正经地把买来的便宜当作真理。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更何况是哲学家的谎言?
2、事情的真相
以往哲学的根本性的问题现场发生在逻辑/语言的尽头。我在怀疑,这是不是一个虚假的现场?一个虚假问题的虚设的现场?就是说,哲学的真正的根本问题并不发生在理性和启示的边界上,就好象我们人的问题并不能依靠纠缠于天堂和地狱来解决。我想说,其实我们中了逻辑的圈套,中了语言的埋伏。
按照通常的说法,哲学就是反思的,就是前提批判。这当然不错。但是过于夸张。思想的大敌是过于张扬,过于任性。哲学出于对普遍性的特殊偏好,总喜欢把某种大致的普遍原则放纵为绝对的思想体系。举例来说,当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的时候,他的确说出了很大的真理,但是,他得意洋洋地从这个东西开始来建设他的哲学体系的时候,他就弄出了更大的谬误。对于所谓反思也是这样。其实,我们也可以炮制类似的东西,比如,我坚持说,哲学就是“元-”思(meta-thinking);或者,哲学就是“后-”思(post-thinking);诸如此类。只要足够固执,这些说法就会显得很伟大。所以,当你说哲学是反思的时候,说出了很大的真理;但是当你说,哲学“就是”反思(没有其他的思了),那就犯了更大的错误。偏执一端是小孩子的天性,但不应该是哲学家的嗜好。
哲学的问题就是在反思这个问题上过火了。正是这个地方过火了,才制造了虚假的问题和虚设的现场。情况是这样的:反思总会先天地逻辑地要求进一步反思,于是进进一步反思,结果就遇到了逻辑和语言的尽头。这样给人的错觉就是,那些逻辑尽头上的问题就是基本最重要最根源最关键的问题了。这实在是个假象。因为我们中了逻辑反思的圈套。我们不幸中计了,还浑然不知,一相情愿地把它当作个宝。我现在想说,其实哲学一直在纠缠的那些问题一直是些逻辑或者语言的问题,而不是哲学的问题。也就是说,逻辑反思的尽头所出现的问题,那些看上去朔大无比的问题,其实不过是些逻辑的/语言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所说,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还说,语言是思想的界限。其实逻辑也是这样。逻辑和语言一起规定了想/说的边界。但是也仅仅是界限的问题。界限是个事实,不是我们管得了的。逻辑/语言的尽头所出现的问题是不能逻辑地/语言地解决的。逻辑/语言上的最后困难只能哲学地解决。但是,哲学根本性问题和困难并不能轻易逻辑/语言地解决。莱布尼茨曾经设想一种人工数理逻辑语言,目的是,如果出现什么哲学的争执,那就用不着争论,“让我们来算一算吧”。莱布尼茨就是想把哲学问题逻辑地解决。后来的 分析 哲学,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也表述了一个相似的方案,他们说,哲学就是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来解决哲学问题。到现在,他们的努力除了还有点技术/ 方法 上的意义之外,没有什么用处了。于是,我想再强调一遍,哲学的困难不能语言/逻辑地解决,相反,逻辑/语言的困难到是必须哲学地解决。
现代哲学过于迷信语言了,就好象近代哲学迷恋逻辑一样。很多哲学家都不愿意把语言作为工具来看待。海德格尔就夸张地说,语言是存在的家。甚至有人说,不是我们是说话,而是话在说我们。诸如此类。这些说法的确足够惊世骇俗。但是我要说,真理往往是朴素平实的。当然没有低估语言的重要性的意思。把语言当作工具丝毫没有低估语言的意义。因为没有工具人就没法活。但是,语言却并不具有那么重要的存在论意义。我们生活在生活/世界中,而不是语言/逻辑世界中。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人生活在语言/逻辑世界中,但也仅仅是在如下意义上:人仅仅是生活在生活/世界的语言逻辑中。语言/逻辑是个无限开放的可能世界,它们通过某种方式,可以“说出”任何多种可能世界。但是,很明显,我们并不对所有语言的可能世界都在乎。这里的一个存在论根据是什么?不是别的,而是生活/世界。人们为什么老说,“说得到好听”、“说得比唱得好听”、“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等等。这就很说明了人们并不是对任何语言意义上的可能世界都很在意。也很说明了,人们真正在意的是生活/世界——对语言的可能世界的评判根据就是生活/世界。
现在我要指出,当我说哲学的很多问题是假问题的时候,并不是说那些问题过于形而上,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其实哲学的问题本身就是没有彻底解决的可能性。所以如果取消那些问题,就必须全盘取消哲学。我说哲学的很多问题是假问题,意思是说,哲学过于把逻辑的/语言的问题当做哲学的问题,并且过于相信哲学的问题可以逻辑地/语言地解决。也就是说,哲学所关注的某些朔大无比的问题,其实仅仅是逻辑/语言上的问题,而哲学的解决方案也是逻辑/语言地解决。再直白点说就是,哲学 研究 是不是哲学,而是逻辑/语言。哲学没有属于自己的问题。
这就是真相。
3、哲学的问题
我们刚刚说,以往哲学的错误在于,它研究的其实不是哲学,而是逻辑/语言。那么,哲学本身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他现在没有写哲学论文的欲望了。因为很多问题想啊想啊,最后都是一个结论——我应该沉默!因为问题弄到最后,都是不可说的。这是很有维特根斯坦色彩的思想体验。胡塞尔也曾经比喻说,他搞哲学就象是在磨一把刀子,磨啊磨啊,不知不觉,结果竟然磨没了。他们真是诚实得可爱。其实,如果谁想要坚持传统哲学的问题和思路,把那些逻辑/语言问题很当真,那就必然是这样的宿命。因为你最后碰到的问题都不过是逻辑的悖论和语言的悖论。要么是逻辑上的无穷第推和循环论证,要么是语言上的语义悖论和语法反复。而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可能逻辑地/语言地解决的。根据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任何 理论 系统都不可能获得自足的圆满性。所以,问题弄到这个份上,就只能沉默了。
前边说到了,逻辑/语言的问题只能哲学地解决,而哲学的问题却不能逻辑/语言地解决——除非是假的哲学问题。所以问题并不象维特根斯坦想象的那么简单,以为哲学把那些胡说变成明显的胡说就可以告老还乡了。假设大家都规矩了,不胡说了,仍然还有问题,这时候出现的就是真正的哲学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哲学问题?
我先要说,并不存在确定的哲学问题。也并不存在哲学这样一门专业的哲学学科。如果谁要专业地学哲学,那就肯定学不到真正的哲学,而仅仅是些哲学史(死)的知识。哲学的问题在哲学之外,在理论之前。任何专业领域都不会出现真正的哲学问题。因为哲学问题并不是通常所说的那样,是些基础性的根本性的问题。那些所谓基础性和根本性不过是一种逻辑的想象。解决逻辑的前提性之后,我们依然会遇到巨大的思想困难,这时候就暗示着哲学问题的出现。当然,哲学问题也不是某些人文理想特别发达的哲学家所想象的那样,哲学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就是人的存在意义的问题。因为,1)、人的存在意义问题并不是可以哲学地解决的,不可能因为哲学家论证了人存在的意义人的活着就有了意义——这不就等于说,在哲学家有效地论证这个问题之前,大家不是白活了?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在这里也是值得怀疑的——先不说这个命题本身的逻辑问题。应该说,我做故我在。我做事,我存在。哲学家的故作深沉真让人觉得可笑,好象人活着的主要工作就是成天顾影自怜自怨自艾似的。当然,那样的说法对传统的哲学的确非常有利的——这恐怕是问题真正的原因之所在。2)、这个世界肯定不单单存在着人,对于人的任何思考都必须同时思考和人相关的所有事物。过于沉迷于私自的“存在与虚无”无助于人的存在意义这个问题的解决。人文主义有着过火的文学式抒情。哲学当然不能变成数学,但是也不能变成文学。德里达等后现代哲学家已经赤果裸地这样鼓吹了。
到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哲学的问题就是那些生活世界中的两难,那些冲突着的观念、思想、习俗以及趣味。因为不管这世界如何美好,都会出现说不尽的两难。举例来说吧。假设我的哥哥犯罪了,甚至杀人了,警察在外面追他,现在他跑到我家来躲避警察的追捕。这时候,我怎么办?这里我不打算说该怎么处理这个具体问题,仅仅想说,这就是生活世界中的两难,是哲学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实际上,生活/世界中有太多类似的两难和困境了,这种困境又不是理性就可以解决的。诸如,情与理、忠与孝、仁与义、家与国、亲与友,等等等等。我相信,这就是直接面对了问题本身,哲学就要在这里发现思想的困难以及生活本身的困境,发现一些宝贵的思想素质。而且,我们在这里会发现,理性或者逻辑的力量其实非常有限。我们也不可能在这样一些问题上,给出所谓的 规律 和规范——给出了也不会有效,不可能有效地教导人们说,大家应该应该怎么样。当然 法律 总会给出严格的规则。可惜哲学不是法律。
在这个时候,哲学也就面对了真正的问题,面对了真正永恒的困难。与那些逻辑的和语言的问题相比,这些问题显得那么真实有力,直逼人心。
4、从事实开始
人们通常都对哲学望而生畏,感觉它好象是高深莫测。更多的人倾向与于嘲笑哲学家。比如,人们曾经嘲笑分析哲学家说,哲学家不过是用他自己也觉得稀里糊涂的语言来分析蠢人说的傻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当然有点刻薄,但是并没有错怪哲学家。
哲学家过于看重逻辑的眼色了,喜欢跟着逻辑走。如果说 艺术 家是跟感觉走,那么哲学家大概是跟逻辑走。逻辑需要什么,哲学家就献上什么。有两种想象,一种是文学的想象,一种是逻辑的想象。文学的想象当然是感觉体验的随心飞扬。逻辑的想象则是因为逻辑的需要而给出的蹩脚假设。我们很容易看到,哲学有太多的蹩脚假设了。其实那都是哲学和逻辑的勾当。哲学史上有太多的第一原理了,但是可惜很少有后来人把这些原理当真。如果谁对逻辑百依百顺,那么肯定会挖空心思给出几条第一原理。无论如何,这些第一原理都不过是逻辑的想象。也正由于我们有过多的第一原理,当怀疑主义很兴奋的时候,人们会毫不客气地戳穿假象,说“一切都不过是些说法”。面对这样的指责,哲学家通常会故作镇定,然后一本正经地给出进一步的第一原理。其实,在这里没有办法判明谁对谁错。因为那些出于逻辑需要而给出的普遍性的逻辑假定,都是不可证实也是不可证伪的。或者说,在根本上就是不可说的。
但是,哲学喜欢体系,喜欢自圆其说,并且大致认为能够自圆其说就是真理体系了。说实话,预先假设几条原则,然后据此推证出几个体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哲学厌恶矛盾,就象 自然 界厌恶真空。于是一心打磨逻辑上的圆润,一心避免逻辑上的漏洞。但是,很遗憾,避免了漏洞却同时陷入了空洞。从给出的逻辑假定开始,然后小心翼翼地推论,当然不会出现太大的逻辑漏洞。但是,如果假定的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得到的也不过是个自圆其说逻辑完美的谬论。有不合逻辑的错误,也有自圆其说的谬论。当然,哲学家给出的逻辑假定大体不会错得很离谱(一个人活那么几十年总会明白几条大致不错的所谓规律),再加上在推论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经验性修正——哲学并不会象数学那么干净,哲学家在建设体系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 参考 经验生活中的事实,并据此作出即时修正——这样,最后的哲学体系也很难全盘皆错。但是,在这里我想指出,哲学家的逻辑想象至少给定的是不真实的假设,于是就必然推论出不真实的理论。不存在一劳永逸并且全面正确的第一原理。一个虚假的开端必然得不到一个真实的结论。
举例来说,哲学家在伦理问题上喜欢假设人性,要么说人性善,要么说人性恶,或者虚张声势地含糊其词,说人性不善不恶。然后在这样一个假定的基础上,给出一打或者几打伦理规范,好象人类的问题就这样得到圆满解决。追问“本”性,是一种逻辑的嗜好。或者是受了语言的表面假象的诱惑。以为搞定一个“本”,对那些枝节的“末”的解决也就势如破竹了。其实这仅仅上一种逻辑的和语义的想象罢了。问题是,不管人的“本性”是什么,一个无法否认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我们这个世界永远都有好人和坏人。伦理的思考要从“好人和坏人同时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开始,而不是从假设人有没有良心开始。
从事实开始,直面问题本身。为什么要追问那么多的所谓“本源”?哪里有那么多的所谓“本源”?哲学由于职业的习惯,喜欢宣称诸如“我思故我在”、“思想是人的唯一尊严”、“诗意地栖居”等等,这样一些对自己明显有利的话。但是,我们何不把眼光转向生活事实?人类生活那么精彩多样,那么多美丽与伟大,丑陋与渺小,怎么到哲学家这里进单单看到“思想”这东西了?怪不得人们很容易把哲学家当作疯子。哲学家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疯子。以至于哲学团伙的内部都有叛徒出卖他们,说那些话不过是些胡说。
迷信逻辑,迷信语言,迷信罗各斯,都远离了事实,远离了生活现场,远离了问题本身。通过逻辑的手法偷换了的问题,当然也是问题,但是肯定不是真实的问题。哲学应该回归一种生活的感觉,哲学应该重新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能跟着冰冷的逻辑或者热烈的人文想象走得太远,最后变成一种谁学了谁糊涂的专业。
5、事实和逻辑
事实和逻辑,究竟谁更强大?当事实和逻辑发生争吵的时候,我们站在哪一边?人们当然毫不由于地站在事实一边。但是哲学家通常会站在逻辑一边。哲学家有个很好的说法,有了这个说法,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逻辑一边。是这样的,哲学家通常喜欢区分现象与本质,区分假象与实在。于是,他们宣称那些所谓事实不过是些现象,看问题得看本质,得用逻辑理性来把握本质。事实总是个体的、特殊的,不可能存在某种“普遍的事实”。但是,在那些特殊的、个体的事实背后,究竟有个什么样的本质?
不难看出,这个所谓本质是一种逻辑纵深所给予的一个逻辑设定。逻辑主义思维喜欢挖掘“背后的东西”,以为沿着逻辑的康庄大道一直挖下去,就可以抵达那个本质。但是,就象剥苹果一样,哲学家剥啊剥,剥到最后剩下个苹果核,于是说,看啊诸位,这才是真正的苹果。他们假装不知道那个苹果早就被剥得面目全非。这可能也不能过分地指责哲学家,因为他们总是有过火的野心和热情,总想一劳永逸地全盘解决或者根本解决。
其实,事实可能就是在生活/世界中立体而整体地给予我们的。我们说看到了某个事实,并不是单纯地在一种横向的、平面的层面上看到一个现象或者假象,当然也不是在一种逻辑的、纵深的意义上的所谓本质。而应该说,是在生活/世界中立体而整体地理解了一个饱满而真实的存在现场。任何事情都是整体而立体地发生在存在现场的,我们也都是整体而立体地身处生活现场。我们都在现场,于是我们“目击”了一切。事情的发生,不仅仅通过眼睛而给予我们,还通过心灵,通过理智以及情感等等,饱满地给予我们的。当然会有“看”走眼的时候,但是不会老是看到假象。人们并不会愚蠢到只是单纯地相信眼睛,但是哲学家却常常精明到只是“深刻地”相信逻辑。
逻辑不能代替事实,只能用来分析事实。事实是思想的起点,逻辑是思想的界限。事实是思想的根据,逻辑则仅仅是思想的工具。逻辑形而上学过于夸张了逻辑的力量。以为只有逻辑理性把握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本质的。逻辑凭借某种形而上学的`任性才有横行霸道的可能。事实才是真正的力量。真实而有力,这就是事实。当然,事实的力量不在逻辑意义上,而在存在论意义上。是这样就是这样,不是就不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逻辑可以建设很多可能世界,但是并不是所有可能世界都是真实的。我们可以回避逻辑,但是没有办法回避事实。逻辑的对错仅仅是推理上的对错,但是事实的对错却是价值上的好坏。我想说,价值上的对错是最要命的。
当然你可以追问说,什么是事实?这个问题我仅仅能够回答说,事实就是事实,并且就此了事。因为这样的问题仍然是个逻辑主义的圈套。它蛊惑着我们去给出本质化的定义。还有一点,就是其实大家(哲学家是个例外)不可能竟然不知道“事实”是什么意思,要麻烦哲学家来解释。对于那些基本的概念,哲学是不需要给出定义的。你给出定义反倒把一个大家都清楚的东西弄糊涂了。比如,哲学家怎么定义“好”?如果硬是要定义,那可能只能说:所谓好,就是有用的;或者,好就是美好的;或者,好就是大家都喜欢的;诸如此类。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定义其实都乱七八糟,越说我们越糊涂。对于怎么分辨这样一类不可定义的基本概念,我想,至少可以给出这么两个标准:1)、日常生活中非常广泛地使用,离开它我们就说不了话的那些词语。比如,好、坏、善、恶、美、丑、真、假,等等。这些基本概念绝对不是哲学意义上的那些逻辑意义的基本,不象那些所谓本质、本体、现象、先天直观、绝对理念,诸如此类。尽管它们看起来大得吓人,好象基本得很。2)、规定着我们的思想结构和世界形式的那些词语,离开它们我们的思想和世界图景就得散架,就不知道怎么思想。比如,我们的经常说的好/坏、美/丑,我们当然可以对这样的二分和二元语言表示不满,但是没有这样的二分,我们就没有办法思想——那不等于好坏不分、美丑不顾一团混沌吗?
最后我得补充说,这里没有要全盘打倒逻辑的意思,而仅仅想反对逻辑形而上学,仅仅想反对逻辑主义、逻辑本体。我很乐意把逻辑当作思想工具——其实,亚里士多德以及培根也都把他们的逻辑学体系叫做《工具论》、《新工具》。
6、真理与价值
后现代已经宣布了唯一一条真理:没有真理。当下哲学的任何思考,都不可能回避了后现代责难还能取得进展。我们现在来面对这个最大的诘难。
通常认为后现代是现代理性主义的内部后果。理性没有办法保证绝对真理,于是没有办法根除怀疑论。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主体性,等等理性主义思路在现代哲学 发展 中出现了巨大的根本性困难。这些说法当然没错。但是可能还有一个相对外在的因素,一个 社会 学因素。我的意思是,后现代主义其实更多的是个现代社会的一个综合病症,或者可以叫做“现代社会综合症”。因此后现代更多的是个社会学事件,而不是通常所说的,有那么严重的思想根源。因为后现代的思想根源都是先天的,一开始就是那样,一开始就没有绝对真理。哲学家老喜欢夸张思想的作用,这其实是虚假而过分的。哲学思考应该跳出哲学学科的专业眼光来观察、思考问题。
法国的奈仁在分析法国1968红色五月风暴的后现代因素时,曾经用“心智剩余”这个词来描述现代社会——注意,不是“后现代社会”,其实至今没有出现一个后现代社会,后现代主义不过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情绪,大家矫情地抱怨一切,却什么也舍不得放弃。所以,后现代差不多就是,一边兴高采烈地大鱼大肉,一边埋怨吃肉不够绿色环保。说得难听的,那叫吃饱了给撑的。我对后现代也有一个和奈仁相似的描述,这就是现代社会的“精神泡沫”。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在物质剩余、 经济 泡沫的同时,也有着大量的“心智剩余”和“精神泡沫”。这个社会学因素可能比哲学家所想象的思想因素更具有决定性。
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个技术的 时代 。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很明显地暴露了这一点。好象人们的理性(所谓理性人)就是成天用来盘算一些蝇头小利。这个假设其实大体上揭示出了现代理性的技术性和工具性。因为现代哲学也差不多是个经济人,老是在技术上、细节上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相反,在价值问题上却一直低头沉默。分析哲学尤其是这样,技术上到是一丝不苟滴水不漏。而以解释学问代表的人本主义哲学,由于过分发挥了主体性(尽管他们自称是反主体的,然而却陷入了更深的主体性)和个体存在的体验价值,也不可能在价值问题上给出有力的表述。于是,总体上说,现代理性或者说是现代哲学是个悬隔了价值的哲学。要么避而不论,宣称价值问题不可说;要么本身无力给出有效有力的表述。因此,现代哲学的那些话语,都是些“缺德的”话语。现代社会是“缺德的”社会,人们成天在盘算自己的那些蝇头小利。相应的,现代哲学则是“缺德的”哲学,在逻辑语言的细枝末节上喋喋不休,或者在个体的存在意义体验上自怨自艾。
一方面,是话语/知识/真理与价值/德性脱钩,价值缺席;另一方面,则是话语/知识/真理和权力/利益勾结,真理失贞。知识悬隔了价值,真理失去了贞操,这时候,后现代主义出来挑明说,“没有真理”,这又有什么奇怪呢?于是鼓吹“怎么都行”,又有什么不行呢?
当初现代哲学仅仅是想谨慎,没有大的抱负,以为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盘算一下就一切OK了。在技术细节上可以“不择手段”(费耶阿本德说的“怎么都行”其实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个方法论口号),但是没想到,最后竟然堕落为“不择价值”。于是怀疑主义顺理成章地兑变为虚无主义——怀疑主义本身是个技术性的东西,虚无主义才是价值性、存在论意义上的东西。
到这里,我想说,我们应该鼓吹一种“德性的话语”,把价值和真理给重新糅合起来。真理和价值的分离就是现代哲学的一个后果,也是哲学传统的一个逻辑结局。事实上,我们很难把真理与价值上有效地剥离。价值和真理本身是统合着的。这一点在伦 理学 上表现的尤其明显。伦理的真理总是和价值直接关联的。可惜现代伦理学也几乎要把伦理价值从伦理真理中剥离。于是规范伦理学横行,德性伦理学凋尽。人们喜欢谈论规范意义上的公正(规范的第一原则是公正),却不愿意论证价值意义上的善。
我想强调,没有价值,哪里来的真理?因为至少真理本身是有价值的,不然我们就真用不着那么麻烦,干脆一劳永逸地怎么都行就可以了。所以说,不是不存在价值问题,而是哲学过于软弱无力,回避了价值问题——确实,价值问题是最难说的,但是并非不可说。
7、饱满的真理
哲学 史上至少存在着三种经典的真理观,是这样的:a、认识论哲学中的符合论;b、 现代 人文主义的无蔽论;c、实用主义的效用论。这些真 理论 都存在着这样的根本困难:一)、就认识/逻辑本身而言,真理缺乏理性自身所要求的确定性,简单说,就是真理往往显得不够真,因此哲学史上怀疑论源源流长;二)、就实践/行为自觉而言,真理缺乏对生活/世界的指导权——如果真的有,那也是很微弱的。我们通常并不老按照所谓真理办事,通常的说法叫做:“我知道XX是真确的,但是……”。也就是说,你说的很对,但是我却不想或者不能那么做。这无疑让哲学很是尴尬。这种尴尬的根源在于,“真理之路”仅仅是在逻辑图式中寻找“单边主义的”逻辑合理性。就是说,这远远不是饱满的真理观念。首先,它存在于一种不真实的假设的逻辑图式中;其次,它依附于“单边主义的”逻辑合理性。简单说,它们都是一种片面的真理观,总是透过一个门缝——逻辑的、人文的或者功利的门缝,把真理给看扁了。
真理不幸被看扁了。我们需要一种饱满的真理。
所以我在上面说,要把真理和价值重新糅合起来——它们本来就不是分离的。传统的真理尤其强调的是逻辑意义上的真,差不多等于说,真理就是符合逻辑。我想说,符合逻辑仅仅是真理的一个起码条件,但绝对不是充分条件。哲学的真理和数学的真理是不一样的,否则就没有必要区分数学与哲学。哲学直面生活中的困境和两难,所以也必定要是生活/世界中的真理。生活/世界有情有义,有声有色,有真有假,那么,哲学首先就必须把这些事实考虑进去,而不能仅仅搭了逻辑的便车,仅仅考虑逻辑意义上的真。哲学不能不顾生活事实,而只顾勾结了逻辑一起投机取巧。因为你不顾生活的声色情义,那就不可能发现真实而有力的真理,只能给出一些自以为是而势单力薄的说法/意见——人们仅仅是姑且听之而已,并不当真。
把生活/世界中司空见惯的真假虚实、声色情义都考虑进去,那么,就必须是一种蕴涵了逻辑的真、行为的善和情趣的美的饱满真理。生活/世界也必须配套这样的饱满真理。在这里,传统意义上的真理、价值和事实是统合着的。简单点说,当我们考虑一个 问题 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逻辑意义上的合理性,单纯逻辑上的合理性并不具有真理的完全合法性。现在,任何作为一个真理是否合法,至少需要 参考 这样两个标准:1、合理性,也就是逻辑意义上合乎逻辑规定,合乎生活事实的规范;2、合情性,即符合生活直观——大感性(赵汀阳发现了这样一种感性的存在,他在设想伦 理学 理论的时候,明确把“合理性”和“合情性”两个概念并列,并且指出“合情性”“意味着在理性理由之外的、但是与理性理由同样有力的感性理由”,“是具有普遍性力量的‘大感性’”,“它和理性理由是同水平的无可置疑的人性理由”。《论可能生活》,页1。)和生活情趣。我曾经在我的一篇论文《从逻辑图式到生活世界》中说,一方面,真理受生活直观(大感性)和逻辑理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它受生活情态(活理性)和辨证理性的调节。简单说,既坚持原则,又留有余地。这是典型的 中国 思维方式。
我们下面就来谈中国的智慧。
8、中国的智慧
现在中国哲学界还在一本正经地争论一个虚假的问题: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我都怀疑学者们是否就是以 研究 这类问题来混饭吃。那是个假问题,至少不是哲学问题。讨论这类问题的时候,肯定还离哲学很远。如果谁要是逼着我回答——不回答就不给饭吃,我会迫不得已地说,我想指出关键的三点:1、知识和权力的勾结。中国知识因为处于弱势,所以话语权明显短缺,搞得连自己的合法性都成了问题——当年赵家老爷就硬是不准阿Q姓赵。2、中国 自然 有着自己的独特智慧,至于这智慧叫不叫哲学或者其他什么名字,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中国智慧给思想提供了什么样可能方向和思路?3、中国的学者在思想上一直压着“现代化”这块 历史 巨痒,如果中国思想要想有新的进展,那就必须超越这个历史巨痒。
在真理问题上,中国智慧是很值得关注的。我们前面说到的“饱满真理”,其实就来自中国的思想传统。中国有所谓“天人合一”(真的最高境界)、“知行合一”(善的最高境界)和“情景合一”(美的最高境界),讲的本身就是一个完美的饱满的智慧理念。生活/世界中的真正智慧也就是这样“三合一”的饱满智慧。遗憾的是,中国传统中的这种饱满智慧一直在西方的知识权威(权力)下的不到应有的合法性。还有人在论证中国哲学的时候,喜欢夸大“天人合一”的一面,把中国哲学解释成了宇宙啊人生啊之类的玄学。其实中国哲学一点都不玄。她就是生活现场的思想/践行/审美的活生生赤果裸的思想素质。孔子老是讲仁啊义啊,忠啊孝啊,可见他是直面生活的两难的。而且他很少给出一成不变的原则,一直在忠孝仁义的困难中挣扎。因为孔子很清楚生活/世界是个有声有色、有情有义的存在现场,只能饱满地理解了这个现场之后,才能对与其中的困难给出有效有力的解决。所以中国人喜欢讲权衡,讲中庸平和。在人际关系中的表现就是,谁也不愿意得罪。比如,《论语-学而》中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差不多是面面俱到。中国思想总是考虑得很周到,所以有时候显得有点狡猾。但是,对于生活和智慧的饱满理解却是相当高明的。
如果把中西哲学进行比较,那么,我们可以说,西方哲学务求高深——所以老是喜欢在逻辑上望深里挖,搞单向的直线的逻辑纵深;中国智慧则贵在高明,习惯照顾到四面八方,总是愿意直接地面对问题和困难本身。西方过于迷信逻辑和语言,算得上是逻辑/语言本体论和逻辑/语言独断论,中国则对此相当谨慎,因为中国哲总是把生活看做最牢靠的东西,于是,在语言/逻辑问题上,可以说是语言/逻辑怀疑论和语言/逻辑工具论。比如,《老子》里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大辩若纳”、“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庄子》“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得意忘言,得鱼忘筌”;《论语》“巧言乱德”、“敏于事,慎于言”、“天何言哉”;《孟子》“予岂好辩哉”;《易系辞》“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诸如此类。
中国智慧是很讲人“情”的,但是并非不讲道“理”。只是中国智慧中的道理更具有人情味,更符合人们的生活直观,符合生活/世界中的“大感性”。中国人的“道理”就是生活智慧,而不是死板的、冰凉的逻辑真理。中国智慧讲原则,也讲人情,讲合理性,也讲合情性。因此我们很讲究“方中有圆”、“外圆内方”。——这一点让无疑西方哲学忍无可忍,因为在逻辑主义思维方式中,“方的圆”或“圆的方”都是不可理喻的。所以现代语言学的哲学家(如梅农、罗素等)老是喜欢拿“方的圆”做反例来说事。
当然中国哲学也不是没有缺陷,但是她的缺陷不在存在论上,不在基本的哲学感觉上,而在 方法 论上。我们却有效的可行的方法论原则,而在恰巧是西方的长处。
无论如何,中国哲学的智慧,肯定不会把事实、价值和真理相互隔离。因此很难从内部衍生出“怎么都行”的虚无主义理论。
篇8:后现代主义对史学客观性的解构论文
后现代主义对史学客观性的解构论文
历史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其根本的基石就是历史学自身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历史学的科学性一直是以自然科学的科学性为依托,以同样按照自然科学模式建构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来加固。”[1]但是,上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人文学科特别是历史学科的“客观中立性”进行了猛烈地解构和挑战。
一、历史学的客观性
沃尔什曾经将历史学的客观性称之为“批判的历史哲学中最重要的而又是最棘手”[2]的问题。王学典在《述往知来》也说道,“历史学中的客观性是个弹性概念,具有量的而不是质的属性”[3]。在《历史哲学―――导论》一书中,沃尔什认为所谓的历史客观性就是“每一个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人都必定会加以接受”[4]的东西。沃尔什对历史客观性的看法是以他对什么是历史事实的认证为基础的。而历史学的客观性概念,实际上借助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客观性的重要条件,乃是人们的普遍同意。”[5]我们永远无法要求历史学像自然科学一样客观―――从同样的材料或证据出发,按照严格的实验操作或是推理过程就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
由于历史具有流动性、易逝性和不可重复性,因而历史的客观性则比自然科学要复杂得多,如果以“人们的普遍同意”为尺度的话,历史学简直没有客观性可言。同时“,历史资料的残缺性、不完善性,历史过程自身的未完成性”[6],也使得历史学的客观性变得扑朔迷离。但历史本身确确实实存在,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及是否能够知道它的存在,所以历史学当然又有自己的客观性制约。历史学中的“客观性”与自然科学相比,只有在一种弱化了的次要的意义上才是可能的。
历史学长期以来建立的“客观性”、“求真”的形象,虽然具有真实可信的内核,但从总体上看,其实只是一种在追求客观性的强烈意志支配下的主观愿望,只是一个被夸大了的关于客观性的神话。“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认识的主观性贯穿于历史研究工作的始终”[7],历史学的客观性只能是相对于约束主观性的程度而言。“历史认知活动的媒介、主体和方法的客观性,就决定了历史认知活动的客观性及其程度”[8]。“在最直接的意义上,客观性即非主观性”,“消除主观性因素是历史认识客观性分析的基本思路”[9]。而要做到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在现在看来,是史学家学术良知的一种衡量尺度。同样,我们对于历史认识的客观性也是从不同层面上考虑的,例如“历史事实客观性的要求”、“对历史叙述客观性的要求”、“对历史解释客观性的要求”[10]。但是要做到以上几点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在史学研究中,我们期待研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进而我们在此之上探寻更高层次的主体性。
二、后现代主义对于历史学客观性的质疑
历史学客观性的基本保证就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由批判性的检验而确保史料的可靠;另一方面则是史学家要在研究过程中剔除个人的和主观的因素,而保持严格的中立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古往今来许多历史学家都极力强调历史学的客观性,比如西方的“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传世之作《历史》中指出,“我的职责是把我所听到的一切记录下来,但我并没有任何义务来相信每一件事情”[11]。
19世纪后期,法国史学家古朗治演讲结束之后在听众的欢呼声中说道:“请不要为我鼓掌,不是我在向你们讲话,而是历史通过我的口在讲话。”[12]可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在当代西方五花八门、流派纷呈的文化思潮中异军突起,以其激烈的反传统姿态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例如詹金斯曾说“:后现代主义并非一个统一的运动。而是应时势的需要,贵族的、资产阶级的和左派的理论家们,在诸多领域内所不得不进行的重新评价,其评价的基础根植于更为宽广的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变迁之中。”[13]“从本质上看,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思想文化领域中的激进主义的典型思维方式,是对现代主义的全面挑战和反叛。”[14]他们抨击历史主义和其关注的重心―――人,认为“历史不是以直线形式展现,历史要经历变化无常的危机、混乱、中断”[15]。
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所有的历史都是由作者本人主观构造出来的。它取消了是否存在客观现实以及历史著作是否真实地再现了历史现实的问题,而提出历史学家的叙述文本就是现实。当我们只有通过语言的、符号的史料文本去理解、推断历史事件本身的时候,这恰恰是后现代主义学者质疑史学客观性的根源所在。而这种质疑又可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历史学知识背后的权力支配,揭示其意识形态特征;二是将历史学等同于文学、艺术,根据其创作活动的特点,视之为一种语言游戏;三是将历史文本化,贬低作者,抬升读者,从而突出主观解释的意义。”[16]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詹金斯、怀特在内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他们都不否认‘过去’的真实性,他们否认的是过去和对过去的叙述之间有任何的联系。认为任何试图揭示‘过去’真相的做法,都没有认识论上的保证”[17]。因为历史学家所要发现的东西,只是“某一过程的界限,某条曲线的转折点,某种调动运动的位置,某一摆动的界限,某项功能的极限,某一循环因果性不规则的瞬间”[18]。
三、后现代主义为史学研究提供新思维
纵观历史学的发展,作为族类记忆和国家记忆的历史在突破了神权限制之后得到了与其他科学一样的学术地位。历史学不再是耶稣基督的时间表,而是在科学的英雄主义引领下向着人性和理性前行的精神火炬。但就以美国历史的编写为例,实质上是存在一个建构历史框架的思维指导,“美国人必须自创,即团结意识,一整套民族象征物、活跃起来的政治热情”[19]。
正是因为这种既定的思维模式,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往往关注的是精英人物和主导人群,而很少关注普通的社会大众,这让人们误以为历史的编写和推进没有或者很少有客观性。“后现代主义正是这一情景中西方文明内部反思的产物”[20],“以对工业经济时代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普遍价值体系与知识体系的全面解构和颠覆为特征”[21]。在后现代主义的浪潮中,历史学科的研究对象更加广泛更加细致,洞悉了历史背后隐藏着的权力关系,学术研究呈现出下移的趋势,普通大众的生活也进入了史学家的视野。同时后现代主义思潮也大大提升了读者的地位,促使读者透过文本寻找历史背后的真实,从而突出了主观解释的意义。
其实“后现代主义最为核心和最为有价值的地方,或许不在它颠覆既存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更不在于它是否能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而在其批判精神”[22]。但这种批判精神并不能无限的放大,否则就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陷入癫狂、无助、虚无的状态。因而在批判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个适当的尺度,例如“坚持史学研究中客观性标准”,“在历史研究中恰当运用史学工作者的主观力量”,“把握好史学客观性和主观性二者的合理度”[23]。那我们就来到了最后一个问题“:历史是否有一个最后的边界和限度”[24]。在我看来,后现代历史学应该承认的这个最后的边界和限度是―――历史学并不是“任意虚构”。由于人类目前的认知条件和能力,“纯粹客观的历史认知只是一个神话”[25],所以历史学的客观性其实处于一种弹性状态中,它有一个伸缩范围。但是“人类社会有寻求真实、了解真相的愿望,这正是历史学存在的基础”[26]。
从另一角度而言,不论后现代主义怎样去摧毁现代史学的客观性基础,后现代主义还是有一个真实客观的标准立于其背后。“后现代主义没有给历史研究提供成体系的框架但是它提供了一种批评的眼光、质疑的态度、开阔的视野以及对角度审视问题的可能性,这也是我们应当积极关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原因所在。”[27]最后它给我们提供了大写历史背景之下的小写历史的新思维。
篇9:文学鉴赏的主观性与文学批评的客观性论文
文学鉴赏的主观性与文学批评的客观性论文
《名作欣赏》二零零六年六月号上半月刊刊发的彭运生教授的《古诗赏鉴四题》,在阐发了自己对四首古诗(或其中名句)的独特理解的同时,也对某些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科学性发出了质疑。读过该文,感慨良多,禁不住也要对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发表点个人的看法,并与彭先生商榷。
一
读过彭先生的文章,最大的感受就是对文学鉴赏的主观性特点又有了鲜明而深刻的体认。
文学作品的意义,并非单纯来自于作家的赋予,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读者的阅读和接受。“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为我们所熟知的名言正道出了文学鉴赏活动的主观性特点。而这并非只是经验之谈,二十世纪西方接受美学的创立者姚斯对此有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无论是接受美学的理论,还是文学鉴赏活动的实际都表明,每个读者在文学鉴赏活动中,都是从自己的生活经历、人生体验、性情气质、审美趣味以及价值观、艺术观等方面出发去看待作品的。面对以语言符号构筑的文学形象和意境,读者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丰富的想象、联想能力,融入深邃的情绪情感体验,借助敏锐的感悟能力和一定的理性分析能力,通过对作品符号的解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复现、体验、理解了作品的内容和意义,而且还渗入自己的情感、思想、性情气质和人格精神,对原有的艺术形象和意境进行开拓、补充和再创造,见人之所未见,言人之所未言,从而使作品的意义“溢出”了作者原来设定的意义框架,产生出作者所意想不到的意义来。这就是对一部文学作品,不仅不同时代的读者,甚至同一时代的读者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的原因。
彭先生在文章中,分别就四首古诗(或其中名句)质疑了同时代的其他几位论者的理解和阐释。如认为郭应德、过常宝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对韦应物的《滁州西涧》的解释是“顺着天然信仰说出来的话与科学无关”;认为张世英先生在《新哲学讲演录》中对李白的《早发白帝城》的“艺术上的考证既不必要,也不合法”;认为王一川先生在《文学理论》中讲解杜甫的《蜀相》时“所言‘诗人不禁热泪涟涟’,不仅言之无据,而且似乎意味着此诗是诗人悲伤、无望心情的产物”。与此同时,彭先生以“在我看来”为引领,分别出示了自己对这几首古诗或其中名句的理解与阐释。然而,在笔者看来,彭先生的解释亦不过是体现了文学鉴赏的主观性的一家之言而已,并未真正实现其所追求的文学批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如其对《早发白帝城》的“妙处”的阐释,尽管颇有逻辑性和哲理性,但仍不免使人困惑:“此诗内在雄辩地暗示了象征着‘高度’的‘白帝城’的价值”,这一结论从何而来?言之所据又在哪里呢?所以,尽管彭先生从“科学”出发“断然拒绝”考证和想象、联想这类“我们面对文学作品时的本能反应”,但事实却是,拒绝了考证的彭先生,却无意识地而又不可避免地落入了想象的陷阱,其充满个人主观性的作品意义阐释,最终让我们也只能把它当成是一种想象的结果而已。
这就启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学鉴赏的主观性特点,认识到“不同的读者在作品中投入不同的情与理,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接受和意义阐释,但任何一种阐释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都有其合理性”(胡经之、王岳川主编《文艺学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年版,第347页),,谁也不能说自己对某一作品的欣赏才是最正确的体验和最完美的解释(当然彭先生也并未如此说),而且正是不同的解释使作品的意义宽泛深远起来。
二
然而,肯定文学欣赏的主观性,并不意味着否定文学批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因为,建立在文学鉴赏活动基础上的文学批评,与文学鉴赏虽然有密切的联系,但又有着很大的不同。文学鉴赏以对作品的审美体验、审美享受为目的,富于主观性、感受性和个人倾向性;文学批评以对作品意义和价值的审美理解、审美判断为旨归,要求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不带个人好恶的公正性。而要保证文学批评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的批评方法是必不可少的。在此仅对彭先生文章中所涉及到的考证法和文本分析法做些必要的探讨。
关于文学批评活动中的考证法,彭先生是持反对意见的,认为“艺术上的考证既不必要,也不合法”。在他看来,“这样的考证,实质上是想到日常人生中去寻找艺术的本质”,这说明他不认为艺术的本质与日常人生有什么联系;可紧接着他又说:“而实际上,我们更多地只能通过艺术而理解人生的实质”。我们不禁要问:既然艺术的本质与日常人生无关,那么为什么我们又“更多地只能通过艺术而理解人生的实质”呢?从这自相矛盾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彭先生在艺术本质与日常人生的`关系问题上的认识还不甚明了,而这恰恰影响了其对考证法在文学批评中的必要性与合法性的认识。
其实,无论是艺术发生学的研究还是艺术生产(创造)的研究都表明了,艺术从根本上讲来源于生活又超越了生活。作为文学艺术体裁之一的诗歌,其本质就在于或抒情言志,或阐发事理。而诗人所抒之情、所言之志、所释之理,既来自于日常人生经验的激发,又显示出超越日常人生经验的努力和追求。关于诗歌的这一本质,并非“人类的一种天然信仰”,而是被古今中外的诗歌创作实践所证明了的一种事实、真理。也正因如此,我们在进行诗歌批评时,便可以采用考证法,即由孟子提出、后被广为运用的“知人论世”法。当我们了解了作者的性格、志趣、生平经历、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就会对作品中的“情”“志”“理”的内涵有更具体更深入的理解。例如,当我们了解了杜甫一生由开元盛世的读书、壮游到奸臣当道求仕不得的十载长安困守、安史之乱爆发后的陷贼逃难与为官遭贬及至生命最后十余年的漂泊西南客死舟中的命运遭际,了解了其“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内心情感与“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社会理想,就不难理解其在《蜀相》中借对诸葛亮“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命运遭际的慨叹而抒发的自身壮志未酬的悲愤了,也就不会再发出“所谓‘诗人不禁热泪涟涟’又是从何得知的信息?难道诗中的‘英雄’是诗人的自指?”这样的疑问了。拒绝考证,拒绝“自由任意的想象”和“只能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出到作品之外”的联想的彭先生,在对作品进行文本分析时,也显示出了一定的问题。比如,他在反对其他论者对《滁州西涧》的分析时说:“所谓‘独处’和‘自由’、‘幽冷’和‘孤寂’以及‘诗人内心的凄怨和忧郁’,郭应德先生又是怎么知道它们的存在的呢?它们不是天然信念支配下的无意识虚构或捕风捉影吗?它们不就是批评家对诗中‘独’和‘幽’等字眼儿见了风就是雨的结果吗?”这里姑且不论他所批评的郭应德先生的见解是否正确,仅以他对文本语言批评(即他所谓的就作品中的某些字眼儿“见了风就是雨”的“捕风捉影”的分析)方法的反对而言,笔者是不能苟同的。众所周知,“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言为心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人正是靠着对语词的精心选择和组织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艺术旨趣的。因此,我们应该也完全可能通过对文学作品语言符号辞面与辞里意义的解码,来探寻作者赋予作品的意义和价值,甚至进而发掘出超出作品原来意义框架的“言外之意”。中国古典诗歌尤其注重炼字炼句,因此,采用“咬文嚼字”法或英美“新批评”家所谓的“细读”法进行研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如果脱离了蕴涵着作家的情感、思想的文本语言而大谈特谈作品的意义,岂不真正成了“无意识虚构”或“自由任意的想象”?
另外,彭先生在分析《滁州西涧》一诗时说:“这首诗共有四句,但后两句本身是一件完整的艺术品。”并就“小舟缘何偏‘自横’?”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认为,从文学批评的角度来看,其在方法上犯了断章取义、肢解整体的错误。任何文学作品,不管是一首小诗还是一部长篇小说,其作为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由各个构成要素有机统一而成的整体,作品的意义、价值也正存在于这有机统一的整体之中,如果将这一整体割裂开来,抽取其中的某一部分,并不顾其与整体中其他构成要素的内在联系而单纯地片面地加以分析和引申,所得出的结论便不会是作为整体的原作本身应有之义,而文学批评却要求我们尽可能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作品本身原有的内涵,并正确地指出其艺术价值和历史的、现实的意义。因此,如果以文学鉴赏而论,彭先生采用“摘句”法对“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两句所做的“妙处在于创造出了需要救助的弱者以及诱使弱者接受救助”的解释,还是可以作为体现了彭先生个人的性情、人格、思想、情感的一家之言而被我们玩味一番的(尽管我们可能也可以不表示赞同),但是,如果上升到彭先生极力倡导的“科学”的文学批评的高度来看,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断章取义的批评方法,就只能因其“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与作品应有之义相去甚远而引起我们的不满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彭先生在其文章中多少混淆了具有主观性的文学鉴赏与具有客观性、科学性的文学批评的界限。其文章名为《古诗赏鉴四题》,这意味着此文是文学鉴赏活动的成果。然而,作者在文章中又多是在批评了其他论者的解析不是“科学”的文学批评的前提下来提出自己的见解的,这就暗示了彭先生本人的解释才应是符合他所说的“科学”标准的文学批评。但事实是,我们从中并未看到多少有科学根据的分析和结论,而且有些结论,如把《蜀相》一诗的“灵魂”归结为“对于死亡的厌恶”,说“此诗的妙处(即所谓悠长余兴)在于它内在的雄辩,具体说在于它对于死亡的消极价值作出的反复的隐秘论证”,不免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或许笔者过于愚钝,不能明了彭先生文章中“隐秘的论证或者内在的雄辩”,甚至对彭先生之文多有误解?那就只能深表遗憾和歉意了。
篇10: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知识客观性的消解论文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知识客观性的消解论文
[关键词]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客观性
[摘要]科学知识社会学(SSK)从相对主义立场出发,对科学知识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社会学分析,从而消解了科学知识具有客观性的传统见解。SSK有比较严密的逻辑分析和大量的案例支持,但是因此就彻底放弃知识的客观性是不恰当的,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进一步说明知识客观性的合理性。
自上个世纪末以来,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在英法等国家迅速兴起,我国学者也越来越重视这个科学社会学发展过程中的新潮流。尤其是自以来,大量相关著作的中文译本相继出版,为S.SK的研究铺平了道路,有关这一主题的数量迅速增长,成为相关学科的一个新的理论热点。
SSK是在争论中成长起来的,正如柯林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所说,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刚刚起步,但不同意见的争论远远多于实质性贡献。”但是在吸粼的各种流派中,批判和消解知识的客观性却是一致的。
一、SSK知识观的演进
科学知识社会学(}SI})在起源上主要来自爱丁堡学派的研究,他们发展了迪尔凯姆和曼海姆等人的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观点,认为对科学知识同样也可以进行社会学分析,把科学知识本身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来理解,科学探索过程直到其内核在利益上和建制上都是社会化的。在爱丁堡学派早期,大卫・布鲁尔提出了著名的“强纲领”。“强纲领”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默顿规范对科学认识本质的禁锢。默顿规范侧重于对科学工作的社会组织和认识组织的问题,而不涉及知识本身。爱丁堡学派解除了古典知识社会学对知识内容的悬置,从而破除了科学观和知识论的双重黑箱。布鲁尔宜称“果人们无法以某种彻底的方式把社会学运用于科学知识,那么,这就意味着科学无法正确地认识自身。”阁“强纲领”提出了四条著名的原则性信条: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以及反身性,这些信念围绕着知识的社会性维度,说明社会成分始终是知识的构成成分。布鲁尔认为,科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可以看作是文化的一个高度分化的要素,知识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和必然的联系。巴恩斯也指出,科学产品像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其评价取决于行动者的目的和要求,以及这些目的和要求以什么方式构成不同群体特有的规范。换句话说,在科学中没有普遍一致的标准,评价标准都是相对的。对科学家的信念、目的和行动的评价,也不存在什么普遍的因果解释,只是根据行动者自己的理由去理解。
以爱丁堡学派等为代表的第一代S.SK发展到以巴黎学派和柏林学派等为代表的第二代SSK,其指导纲领也从“强纲领”演变为社会建构论。在经典知识社会学和传统科学社会学的基础上,}SI}借助语言哲学和文化人类学思想视角,对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进行‘激进’解读,恢复其中蕴涵的相对主义立场,就此提出了基于历史主义科学观的更激进、更极端的后现代科学观,即后现代建构主义科学观。
在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人类学的民族志(人种志)、社会学的符号互动论与行动网络理论、后结构主义文化批判等的基础上,第二代S,.SK的学者通过对科学认识及知识生产的日常活动进行田野式实地考察,发展出了}SI}的微观研究视角及新的“社会建构论”。这一代SSK以巴黎学派和柏林学派为典型,以拉图尔和塞蒂纳为首的代表人物提出了后期SSK的代表性研究纲领一“实验室研究”。其中,拉图尔由于抱有极端相对主义思想而在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中被普遍指认为后现代科学观的代言人。在他看来,科学家组织或科学共同体就好似一个部落,但社会大众对这个代表文明成就的现代部落却几乎无知。尽管传统科学社会学(包括科学学)的宏观研究颇具规模,却在实质上有意识地构筑了使科学神秘化的认识论黑箱。所以,SSK首先必须突破代表科学社会学的默顿规范,主张认知科学知识,进而深人到理论构造与知识生产的内容和本质。拉图尔把这次研究项目称为“科学的人类学”,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科学的神秘本性,研究主旨和学术兴趣则集中于这类间题,即事实是怎样在实验室里被建构出来的?社会学家又怎样说明这种建构?
SSK认为,作为一个建构知识的社会大舞台,科学活动决不是“关于自然”的,相反,它是建构实在的激烈战斗。“实验室研究”纲领由此揭示出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本质:“对实验室活动的观察证明,事实的‘客观’性本身就是实验室工作的结果。科学事实作为人为的结果,其外在性或客观性只是实践建构的产物。尽管以爱丁堡学派为主的第一代义K学派早就宣称了社会文化之于科学知识的重要作用,但它在宏大的研究体制下却没有科学实践的牢靠证据。以拉图尔和诺尔一塞蒂纳为代表的第二代没袱学派以实践科学观和科学行动论克服了这个缺点,突破了传统科学观的认识论黑箱,并且彻底否弃了知识客观性的传统观点。
二、对知识客观性的批判
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就使人们确信科学知识具有客观性。科学知识是对自然对象的客观反映,具有超越主体意识的客观性。随着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发展,这种客观性本来已经受到了挑战,而SSK更加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知识的客观性加以消解。
首先,SSK认为科学知识是人工制造的产物。科学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自然世界的性质是社会地建构出来的。科学知识是建立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的,而科学事实是在实验室中得出的,实验室本身就是一种人工的环境。拉图尔把实验室比作一个复杂的文学铭写装置系统。铭写装置作为“机器、部件和技术人员的特定结合”。具有把物质材料转化为直接供办公室人员(即拥有博士头衔的高级专家)使用的数字或图表的功能。通过“文学铭写”,人们可以把实验室活动看成是尽力说服的组织活动,这个系统的产物就是使别人确信的、被称为“科学事实”的东西。 其次,科学知识是科学家互动与磋商的结果。科学家的实验室活动所在的社会网络,不是由专业的科学家群体形成的网络,而是由资源关系所通过和所维持的科学的不同领域。通过从混沌走向有序、从说服到被说服、从争论到磋商,陈述被转化为事实,科学事实就这样社会地建构出来了。
第三,科学知识不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而是对科学团-体内部各种意志相互作用的`产物是对科学团体中占主导地位的学者或者学派信任的产物,是指向有关陈述的操作。科学活动非常类似于资本家的投资行为。科学家通过不断地发表来积累其信用,科学家的资历就是其(投资积累的)信用度之大小。这样一来,一个事实建构的结果就是,它表面上好像没有被任何人建构过。争论中委婉劝服的结果是,当事人确信他们未曾被说服过;物质化的结果是,人们宣称其对物质因素的考虑是思维程式中惟一无关紧要的东西;信用性投资的结果是,投资者宜称经济学理念与科学的亲和性毫无关联;而环境要素甚至从说明中简单地消逝了;因为它无助于对可靠的事实世界进行评价。科学的认识活动固然可以以个体的方式进行,但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科学却是一种团体行为,是建立在社会信任基础上的。“可信性是一种更加广义的追求功绩现象的一部分,与金钱、权威、信任有关,与奖励也有着连带关系。科学活动不再是纯粹的一种求知活动,包含在复杂的社会网络之中。
三、相对主义的理论基础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基础是相对主义。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科学的相对性进行分析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反对客观性的主要思想进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相对主义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然信念的多样性。在传统观念中,科学知识是对实在的描述,因而是客观的知识。各种科学理论完全可以把自然的信念分为“真实的”和“虚假的”两个范畴,前者是直接从对实在的认识中获得的,因而是毫无间题的;后者则由于其中存在着偏见和曲解的因素,必须给予说明。CS)针对这种观点,巴恩斯指出,科学知识是一种理论知识,它是从理论而并非完全是从经验中推导出来的。我们关于世界的图景并不是从世界中产生的,而是我们强加给这个世界的。信念不可能超越环境和文化的影响,社会文化环境又会随着时间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对相同的事物就会有不同的信念,没有如何一种关于自然的信念是惟一合理的或是惟一的真理。这就是自然信念的多样性。因此,科学家们不可能有某种共享的单一的约定,所以说,普遍的科学方法只不过是一种理想而已。传统的理性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都主张客观真理的存在,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却认为知识是“得到集体认可的信念”。信念是由特定社会和特定文化共同体约定而成的,所以不是客观的知识。
第二,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共同体要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不同利益的科学共同体具有不同的真理标准;知识无所谓对错,因为它们都是相对于利益而言的。在《实验室生活》中,拉图尔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揭示了实验室是一个高度建构起来的环境,科学家很少接触到真正的“实在”。科学看起来是人工产物,而不是对自然的真实反映。
第三,否认经验对理论的评价作用。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因此,对于理论的选择不是完全依靠经验就能够决定的事情。科学家们总是通过相互磋商、争论而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科学理论的争论总是以非科学的手段结束的,获得胜利的一方并不就是真理,失败的一方在未来有可能又被接受。
四、SSK消解客观性中存在的问题
SSK在研究社会因素在科学知识的建构过程中消解了传统知识论的客观性基础,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SSK着力研究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文化与社会变量的作用,对于揭示科学知识生产的微观机制和基本规律大有裨益。当代知识论的研究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SSK是在个潮流中成长起来的,想要回复得到传统理性主义知识论已经是不再可能的了。另外,SSK力图揭示文化与社会变量对科学知识评价的作用,有利于推进科学成果质量评价的科学化。
SSK对中国科技哲学造成了巨大冲击;由于SSK所具有的后现代主义的背景,这种冲击显得格外的严重。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SSK具有某种反科学倾向。SSK的许多观点,如自然界没有统一性、观察是一种主观的佳释过程、科学知识是磋商的产物等,与科学哲学的主流观点针锋相对。SSK正是因为纠正了绝对理性主义的传统观点而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如果由此而滑向另一个极端,纯粹用社会因素说明知识的产生则不免牵强,难以令人信服。这样说并非主张知识的产生过程不存在社会因素,因而不能对之进行知识社会学分析,而是主张我们应该限定知识社会学分析的范围。对那些理性因素足以说明自己的产生过程的知识,我们无须进行知识社会学的分析。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题是科学知识的内容和形式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它主张科学知识不仅是理性的产物,社会因素也制约、影响甚至决定知识。但是,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却不能得出科学知识从内容、形式到其生产过程完全是社会的产物这样一种极端激进的结论。
SSK无疑是夸大科学的建构成分。科学知识固然是科学共同体互动、磋商的结果,具有解释学的特征,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但是,科学的理论并不仅仅是解释。它还受到实验、逻辑以及相关理论进一步发展的检验。科学研究的逻辑标准和经验标准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虽然逻辑经验主义的基本教义受到严重的抨击,但是科学研究并不能放弃逻辑和经验标准。科学理论是用数量上尽可能少的、逻辑上互不相关的假设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概念体系。这个概念体系是“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幕写。”这样的观念仍然是具有有效性的。但是,这个间题在现代的背景下要获得说明,就需要建构一种新的客观性理论来规避袋拭的挑战,这应该是科学哲学的一个发展取向。
篇11:民法解释的客观性与实现研究论文
民法解释的客观性与实现研究论文
摘要:民法解释指的是对书面形式的民事法律条款进行阐释和理解,从而获得一定的民事法律规范,用以裁判民事案件的依据。而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则指的是对法官通过遵循一定的客观方法来对法律进行理解和使用,而不是按照主观的意见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因此本文民法解释的客观性以及实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民法解释客观性的主要原因,从而对民法解释得客观性实现的有效途径以及有效的形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有效形式
一、民法解释客观性的主要原因
在对民法解释的客观性进行研究和分析时,可以考虑从以下两个主要的层面入手:一是客观性的分析民法解释的目标。民法解释目标是整体构成与实现民法解释客观性的重要标准和前提。在民法解释进行的过程中,即使只有一个陈述事实存在,其解释也能出现很多个。而民法解释要想满足客观的要求,首先必须明确一个民法解释的目标,且不能对该目标进行擅自的改动。只有确定了明确的客观性目标,那么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的民法解释才能真正意义上达到客观性的要求,同时解释的过程也能够真正的实现。一般情况下,民法解释指的是以文本的方式对有关民事的法律进行解释,其存在于有关民事法律的各种文本规范中。而与法律内容相关的文本并不是立法人员实现个人利益的主要工具,而是进行民法解释所依托的重要法律根本。二是在民法解释进行的过程中,官方判断必须以客观的、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引导,这也是民法解释构成与实现的关键方法和途径。由于目前的法律内容大部分都是被认可以及相对稳定的,而民法解释的程序、目标以及内容等存在的客观性也非常合理。而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的主要问题在于针对诸多的民事内容文本,法官如何才能对其价值进行不同的理解和判断,并理解与判断的结果获得一定的正确性,从而使得民法解释能够实现客观性。从民法解释的层面上来说。法律文本所具备的含义具体上来说是稳定存在且客观不变的,无论是立法所遵循的宗旨,还是文本的内容,均为客观存在且与人的独立主观意识是相互分开的。在进行民法解释时,其主体不能根据自身的主观意愿来独立进行民法解释,而是要在法律相关文本的前提条件下,展开客观性的解释。因此在民法解释进行的过程中,怎样才能确保主体合理、公正、公平的进行民法解释,则是实现客观化价值的关键问题。
二、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的有效途径
在民法解释进行的过程中,其客观性的实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事实上,民法解释的过程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且这个过程不能脱离实际的民事案件,否则就没有进行法律解释的意义和必要。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必须要整个民法解释进行的过程中才能被有效的解决。因此民法解释的客觀性实现具有很多种途径,且不同的标准决定了不同的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的途径。所以必须对司法制度进行积极改进,并促使司法制度实现良好的独立性。法官对于民事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民法解释的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影响。如果司法制度缺乏一定的独立性,法官也不能实现真正的独立,因而执行法官就不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参照相关的民事法律,对民事案件进行合理的、真实的、科学的民事解释。如果在审判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受到了某些行政机关的不利影响和干扰,这对于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从客观性的民法角度来说,民法解释的客观性是其始终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也必须对民法的不合理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完善性予以高度重视,这也是实施民法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还必须对民法解释加强修正和规范,法官不仅要捍卫正义,同时也需要守护法律,并且在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此外,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不仅是促使民法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源泉和动力,同时也是促使民法解释一直保持活力以及旺盛生命力的关键,更是法律发挥正义性、维护正义性,以及提升公信力的不可或缺的存在。
三、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的有效形式
民法解释客观性的实现,能够有效的提升民法的合理性以及客观性。而为了促使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就必须坚持法律思维与语言的使用,因此需要对专业的民法知识加强储备,其中就包括运用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则、法律文本条款以及法学方面的原理等。法官是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的重要主体,因而其需要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并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忠诚度,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民法解释客观性的实现。法官对民法进行正确的解释,且做出的司法裁判必须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赞同和认可,这样才能快速的形成良好的民法秩序。因此法官必须更进一步的加强培养自身的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徇私枉法的现象。同时还要定期的对法官展开民法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升法官的整体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近年来,法学领域研究的重点问题就是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及实现。该问题既包含在法学理论相关信息。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研究的领域中,又包含了法学实践的相关问题,因而具有一定的双重特征和性质。为了民法解释能够顺利高效的实施,就必须对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予以高度重视,确保司法制度的公正和独立。
四、总结
综上所述,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实现过程中,必须对民法解释存在的客观规律予以充分的尊重,并且要对法官在民法解释客观性实现中的作用进行正确的看待,同时还应对民法解释发展和变化的过程进行科学的认识,这样才能确保民法解释的客观性能够有效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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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志方。论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及其实现[J]。铜仁学院学报,,04:6—7。
[3]许中缘。论民法解释学的范式——以共识的形成为研究视角[J]。法学家,,01:58—71+1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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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黎。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篇12:探索真理
探索真理
重庆市渝中区 求精中学 七年级五班 闫迪
天空为什么是蓝色?
云朵为什么是白色?……
世间上的“为什么”太多了,
答案却一一被解开。
只因为有你在发现,
只因为有你在探索,
只因为有你在绞尽脑汁的破解……
其实,
只要我们敢于发现,
只要我们勇于探索,
答案终会破解。
那么长的`未来里,
有的是时间让你去发现,
有的是时间让你去探索,
不变的真理在等着你……
投稿:-12-2 22:08:39
篇13:真理谚语
真理谚语
1、百闻不如一见,
2、秉公持平,鸡蛋能载马。
3、集涓滴而成河。
4、石头虽干难燃火,木柴虽湿能烧火。
5、大山难被狂风卷走,大海难被热火烧干。
6、眼里难容沙粒,正法难容虚假。
7、百劝不如一挫折。
8、比这好的犏牛,就在牛圈里面。
9、手指难以戳穿天。
10、狗和孩童识亲属,鸟和山兽识仇敌。
11、单村易被盗,孤羊易狼叼。
12、汉子赌输,哭啼何用。
13、让眼睛看到红糖,不如让嘴里喝到酸奶水。
14、洗完头,脖要净。
15、贤良上师的加持,贤良父母的嘱咐,贤良爱人的情话。
16、话也要说,理也要有。
17、若是过于狡猾,凡事终究失败。
18、叔伯说的话语没有精细,父母分的'食物没有大小。
19、人有缺点说了好,树有枝杈砍了好。
20、若是守住低处,不断会到高处;若是守住高处,不断会降低处。
21、疼爱的话不好听,治胆的药不好吃。
22、若是过于依赖亲戚,有朝亲戚也成怨家,
23、猎人有朝葬身于崖下,渔翁最终葬身于海底。
24、因能挑选而高兴,因选错了而难受。
25、本性真诚正直,就是终生骄傲。
26、初次相遇不要显怒容,初次提问不要露真情。
27、当两个学者相遇时,比较之中能显优秀。
28、不要去为他人念《莲花遗教》,看看为已能否诵三句咒语。
29、涉水时要防深处,翻山时要防悬崖。
30、夏天莫走河边,冬天莫走山顶。
31、叵是见到之前话太多,当心听到之前露马脚。
32、不要边吃边上山,不要边哭边下坡。
33、公共田里长杂草,公用马背生鞍疮。
34、雪山不会被阳光融化,孔雀不会被毒物致死。
35、人虽不能活千岁,声名却能传百世。
36、若是山崩,绳索不顶事,若是海漏,沙土不顶事。
37、家中丢了针也知道,山上丢了牛却不知。
38、要织白柔的氆氇,需要好的经纬线。
39、要想长久合好,双方都好才行。
40、太阳从东方升起,必定也落下西方。
篇14:真理名言
1、真理虽然好,但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听上去都顺耳的。有人迷恋它,但也有人觉得它刺耳。——谢德林
2、真理是智慧的太阳。——沅韦纳戈
3、真理的发现,或首选责任的完成,都引起我们的欢欣,使我们整个生命震颤。——克罗齐
4、在真理和认识方面,任何以权威自居的人,必将在上帝的戏笑中垮台!——爱因斯坦
5、真理的小小钻石是多么罕见难得,但一经开采琢磨,便能经久、坚硬而晶亮。——贝弗里奇
6、我不知道世上的人对我怎样评价。我却这样认为:我好像是在海滨上玩耍的孩子,时而拾到几块莹洁的石子,时而拾到几片美丽的贝壳并为之欢欣。那浩瀚的真理的海洋仍展现在面前。——牛顿
7、我认为胜利是可以得到的,并且勇敢地为它奋斗。我的后代将会说:“他不知死的恐惧,比任何人都刚毅;认为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类最大的乐趣。”——布鲁诺
8、在我们讲的一切中,我只是探求真理,这并不是仅仅为了博得说出真理的荣誉,而是因为真理于人有益。——爱尔维修
9、热爱真理,是找到真理的最有利的条件。——爱尔维修
10、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
11、真理就是具备这样的力量,你越是想要攻击它,你的攻击就愈加充实和证明了它。——伽利略
12、科学赐予人类的最大礼物是什么呢?是使人类相信真理的力量。——康普顿
13、我们需要真理,仅仅需要真理。千万不可设法逢迎朋友,迁就师长,不得罪任何人。纵然在这条路上,你可能找到宁静平安,但是绝不会得到任何根本的好处。——奥勃鲁切夫
14、谬误的好处是一时的,真理的好处是永久的。——狄德罗
15、真理喜欢批评,因为经过批评,真理就会取胜;谬误害怕批评,因为经过批评,谬误就要失败。——狄德罗
16、以真理为灯火,以真理为支柱,不要以别的东西为支柱。——释迦
17、聪明人克服谬误,从而走向真理;只有傻瓜才坚持自己的谬误。——吕凯特
18、在科学的世界里,谬误如同泡沫,很快就会消失,真理则是永存的。——寺田寅彦
19、尊重人不应该胜过尊重真理。——柏拉图
20、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真理因为像黄金一样重,总是沉于河底而很难被人发现,相反地,那些牛粪一样轻的谬误倒漂浮在上面到处泛滥。——培根
21、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培根
22、使人们宁愿相信谬误,而不愿热爱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而且是由于谬误更能迎合人类某些恶劣的天性。——培根
23、研究真理(就是向它求爱求婚),认识真理(就是与之同处),和相信真理(就是享受它),乃是人性中最高的美德。——培根
24、即使为了国王的宝座,也永远不要欺骗、违背真理。——贝多芬
25、实实在在的真理,顶天立地的品格,比什么爵位都高。——彭斯
26、真理有时可能变得黯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李维
27、真理之川从他的错误的沟渠中流过。——泰戈尔
28、真理是严酷的,我喜爱这个严酷,它永不欺骗。——泰戈尔
29、真理诚然是一个崇高的字眼,然而更是一桩崇高的业绩。如果人的心灵与情感依然健康,则其心潮必将为之激荡不已。——黑格尔
30、我能想像到的人的最高尚行为,就是传播真理,就是公开放弃错误。——利斯特
31、我知道我将为自己的学说,为真理而死,但这并不会减少我的勇气。——塞尔维特
32、推崇真理的能力是点燃信仰的火花。——苏霍姆林斯基
33、我们探索真理,在一切事件中,获得真理是最高的快慰。——桑塔耶纳
34、逆境是到达真理的一条道路。——拜伦
35、一个社会,只有当他把真理公之于众时,才会强而有力。——左拉
36、当你看到不可理解的现象,感到迷惑时,真理可能已经披着面纱悄悄地站在你的面前。——巴尔扎克
37、真理是永远蒙蔽不了的。——莎士比亚
38、不要侮蔑你不知道的真理,否则你将以生命补偿你的过失。——莎士比亚
39、惟有真理,才是我该誓死捍卫的。——卡特赖特
40、历史孕育了真理,它能和时间抗衡,把遗闻旧事保藏下来。它是往昔的迹象,当代的鉴戒,后世的教训。——塞万提斯
41、在泥土下面,黑暗的地方,才能发现金刚钻;在深入缜密的思维中,才能发现真理。——雨果
42、我们的精神围绕着真理运转,好像群星围绕着太阳。——雨果
43、我们只崇敬真理,自由的、无限的、不分国界的真理,毫无种族歧视或偏见的真理。——罗曼·罗兰
44、即使通过自己的努力知道一半真理,也比人云亦云地知道全部真理要好得多。——罗曼·罗兰
45、世上惟有一个真理:便是忠实于人生,并且热爱人生。——罗曼·罗兰
46、至于我,是向自然学习,是只爱真理的,哪怕只是真理的一个影子,也使我感到欢欣鼓舞,胜过一切给人带来荣华富贵的谬误。我宁愿在光天化日之下凭着我短绌的天资到处碰壁,也不肯在黑暗中凭着谨小慎微使自己得救或者发财。——拉美特利
47、如果真理得到信任是这么难,那谎话就一定是这里的通行证了。——席勒
48、人应该有爱好真理,一见真理就采纳它那样的心灵。——歌德
49、错误同真理的关系,就像睡梦同清醒的关系一样。一个人从错误中醒来,就会以新的力量走向真理。——歌德
50、斗争是掌握本领的学校,挫折是通向真理的桥梁。——歌德
51、对真理的热爱就体现在:知道怎样去发现和珍惜每一件事物的好处。——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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