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新青海开展高考消防安全检查,本文共4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新青海开展高考消防安全检查
6月6日,记者今天从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了给高考学子们安心考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连日来,该省各地消防部门对高考各考点、学校、宾馆等场所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体检,全力确保高考期间的消防安全。
考试期间,消防部队将加强24小时执勤备战,抽调执勤车辆对高考考点严防死守,考场、考生集中住宿点及其周边地区一旦有火警,第一时间前往处置,接警出动禁止在考区和考生住宿场所周边地区鸣警报警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高考的干扰,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新】青海开展高考消防安全检查]
篇2: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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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海四部门联合开展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督导检查
9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和省总工会联合组成督查组,先后到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督导检查。查验各地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措施、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现场宣讲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督促各地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与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探讨交流,认真查摆政策上、措施上、落实上存在的不足,分析存在困难和原因,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强化工作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据了解,通过检查,很大程度上加快推进了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省、州(市)、县(市)三级四部门通力合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建筑企业依法参保,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面对面和各地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现场宣讲政策,转变企业观念,在建筑行业内部形成了良性交流;针对存在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的建筑企业,督查组给予明确回复:如不参加工伤保险,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工期长短责令其限期灵活参保。
[青海四部门联合开展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督导检查]
篇4:教育部分赴部分省份开展高考安全督查 检查制卷等环节
2016年高考临近,为切实做好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赴部分省份开展高考安全督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重点对涉及考试安全的重要环节进行抽查。一是检查制卷、运送、保管、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安全保密制度、考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以及其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要求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开展综合治理;三是检查标准化考点维护情况、考务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保证2016年高考标准化考点的正常运行。四是检查各地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防暑降温等方面为考生提供服务的落实情况。联合督查组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地方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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